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8号文库
农业部指导山西省兽医部门处置洪洞县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doc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17-335287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6 22:30:5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农业部指导山西省兽医部门处置洪洞县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doc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出现生猪死亡,农业部领导高度重视,孙政才部长、高鸿宾副部长就加强猪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农业部派出工作组赴山西,会同当地兽医部门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大生猪疫情防控工作力度,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经查,洪洞县万安镇现存栏生猪14122头。自1月20日以来,部分猪只陆续出现发病死亡,截至2月6日共死亡1056头。2月7日,山西省专家组对生猪死亡情况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并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诊断。2月9日,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接到疫情报告后,农业部及时部署山西省兽医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疫情处置力度。一是迅速开展扑疫工作。当地已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防治技术规范要求,迅速采取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等各项防控措施。目前,对疫点内存栏猪936头全部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周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已对8.1万头生猪进行了紧急强化免疫。二是强化流通环节检疫监管。当地进一步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病死生猪流向进行彻底追查。目前未发现病死猪肉流入市场。三是加强疫情监测和排查。洪洞县正组织开展疫情排查工作,逐村、逐户、逐场排查疫情,并采样进行监测。临汾市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疫情排查,消除疫情隐患。四是及时发布有关信息。2月9日晚,山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洪洞县疫情处置情况。2月10日上午,农业部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发布了洪洞县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洪洞县生猪疫情正在处置之中,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第二篇:浅谈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的特点与防

浅谈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的特点与防

更新:2013年10月11日 来源:农业开发与装备 我要评论(0)作者:江霞

分享到:QQ空间百度搜藏新浪微博腾讯微博0

猪繁殖和呼吸障碍综合征是由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病毒(PRRSV)引起的猪的„种高度接触性传染疾病,又称“猪蓝耳病”,本病以妊娠母猪的繁殖障碍(流产、死胎、木乃伊胎)及各种年龄猪特别是仔猪的呼吸道疾病为特征,以感染率高发病率低为特点。是目前对我国养猪业造成损失较大的猪病之„。猪蓝耳病流行病学 本病是种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呈地方流行性,高感染性是PRRS的„种标志。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只感染猪,各种品种、不同年龄和用途的猪均可感染,但以妊娠母猪和1月龄以内的仔猪最易感。患病猪和带毒猪是本病的重要传染源。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是接触感染、空气传播和精液传播,也可通过胎盘垂直传播。易感猪可经口、鼻腔、肌肉、腹腔、静脉及子宫内接种等多种途径而感染病毒,不同的传播途径所需的最小感染量差距也较大。从病猪的鼻腔、粪便拭子及尿中均可检测到病毒。易感猪与带毒猪直接接触或与污染有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的运输工具、器械接触均可受到感染。感染猪的流动也是本病的重要传播方式。持续性感染是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流行病学的重要特征,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可在感染猪体内存在很长时间。

2猪蓝耳病临床症状 本病的潜伏期差异较大,引入感染猪后易感猪群发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的潜伏期,最短为3d,最长为37d。本病的临床症状变化很大,且受毒株、猪发育的不同阶段、免疫状态及饲养管理因素和环境条件的影响。低毒株可引起猪群无临床症状的流行或者地方性流行,而强毒株能够引起严重的临床疾病。临床上可分为急性型、慢性型、亚临床型等。

3猪蓝耳病病理变化 1)大体病变不伴发继发感染的病例除有淋巴结轻度或中度水肿外,肉眼变化不明显。呼吸道的病理变化为温和到严重的间质型肺炎,有时有卡他性肺炎等。

2)新生仔猪和哺乳仔猪的肺呈褐花斑状、不塌陷、淋巴结褐色肿大;生长育肥猪与哺乳仔猪类似,但较轻;不伴发继发感染的种公猪和母猪的解剖症状无诊断意义。

4猪蓝耳病诊断 根据临床症状及流行病学特点对本病做出初步诊断。确诊需依赖实验室诊断技术,包括病原检测、分离与鉴定,血清学诊断等。

4.1 临诊诊断 母猪方面妊娠母猪发生流产、早产、分娩的活产仔数减少,产弱仔、死胎、胎儿木乃伊化,出现呼吸困难;母猪受胎率降低,空怀率上升。新生仔猪出现呼吸道症状,高死亡率(80-100%)。

4.2实验室诊断 采用病毒的分离与鉴定,酶联免疫吸附试验、PCR等检测病毒和抗体达到诊断的目的。

4.3鉴别诊断 本病应与其他繁殖障碍和呼吸道疾病进行鉴别诊断,如应与伪狂犬病、猪圆环病毒病、猪细小病毒病、猪瘟、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猪呼吸道冠状病毒病、猪脑心肌炎、猪血凝性脑脊髓炎以及其他细菌性疾病进行区分。

5猪蓝耳病防治措施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的控制已是世界养猪业的1大难题。

即使在美国这样养猪业和科技高度发达的国家,也是‟个十分棘手的问题。目前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主要以持续感染、亚临诊感染、免疫抑制和易继发感染为流行特点,给本病的防制带来困难。

5.1 加强管理,以达到减少疫病发生的目的 1)坚持自养自繁的原则,建立稳定的种猪群,不轻易引种。

如必须引种,首先要搞清所引猪场的疫情,此外,还应进行血清学检测,阴性猪方可引入,坚决禁止引入阳性带毒猪。引入后必须建立适当的隔离区,做好监测工作,„般需隔离检疫3-4周,健康者方可混群饲养。

2)规模化猪场应彻底实现全进全出,至少要做到产房和保育两个阶段的全进全出。

3)做好猪群饲养管理。应做好各阶段猪群的饲养管理,用好料,保证猪群的营养水平,以提高猪群对其他病原微生物的抵抗力,从而降低继发感染的发生率和由此造成的损失。

5.2建立健全规模化猪场的生物安全体系,以切断病原微生物的侵入 1)定期对猪舍和环境进行消毒,保持猪舍、饲养管理用具及环境的清洁卫生。方面可防止外面疫病的传人,另„方面通过严格的卫生消毒措施把猪场内的病原微生物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感染猪群的继发感染机会。

2)采用空间电场白动防疫方法或建立环境安全型畜禽舍的方法切断空气传播渠道以及在舍内采取降低空气微生物浓度以及物理灭活空气微生物的预防措施是预防本病发生的关键。

5.3做好免疫接种工作以增加猪群抵抗力,减少易感性5.4做好其他疫病的免疫接种,控制好其他疫病,特别是猪瘟、猪伪狂犬病和猪气喘病的控制

第三篇: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流行症状与预防措施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流行症状与预防措施

春末夏初是高致病性蓝耳病疫病多发季节,特别是在饲养环境恶劣,猪舍通风降温不良,炎热潮湿,饲养密度过大的散养户和小型猪场更易多发。流行病学

高致病性蓝耳病发病急,传播快,发病率高、病程长,死亡率也高。夏秋季多发,主要侵害母猪和仔猪,肥育猪也会发病,主要经呼吸道感染,短期内便可波及全群或邻近猪群。临床症状

主要表现为体温明显升高,可达41℃以上,便秘与腹泻交替,眼结膜炎,眼睑水肿,耳朵发红,呈咳嗽,气喘等呼吸道症状。部分猪出现抽搐、后躯无力、不能站立或共济失调等神经症状。仔猪发病率可达100%,死亡率可达50%以上,母猪流产率可达30%以上,成年猪也可发病死亡。病理变化

可见肺有弥漫性间质性肺炎;脾脏边缘或表面出现梗死灶,显微镜下见出血性梗死;肾脏呈土黄色,表面可见针尖至小米粒大出血点斑,皮下、扁桃体、心脏、膀胱、肝脏和肠道均可见出血点和出血斑。部分病例可见胃肠道出血、溃疡、坏死。诊断

根据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可做出初步诊断,但是确诊需做实验室诊断,做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分离与鉴定为阳性,做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检测为阳性则可确诊。预防

目前尚无特效药物,因此,控制该病,防重于治,并需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和对症疗法。(1)做好猪场免疫预防。制定严格免疫程序,疫苗接种并不是越多越好,一定要根据当地的疫情情况,制定适宜免疫程序,严格按程序接种,购买正规厂家的疫苗,尤其要做好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气喘病、伪狂犬等病的预防工作。(2)定期进行免疫抗体监测,抗体水平不合格时,应尽快实施一次加强免疫。(3)免疫接种时可配合使用免疫增强剂或在接种疫苗前3d后4d添加抗应激药物,增强免疫效果,防止疫苗免疫失败。同时要求做到“一猪一针头”,防止交叉感染。(4)当发生动物疫情时,应对受威胁的猪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紧急免疫。

(5)坚持“全进

全出”的饲养制度,做好消毒工作。消毒是切断疾病传播和杀灭病原体的有效方法。(6)发生疫病时,要立即封杀疫区,隔离病猪,对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防止疫情扩散。(7)改善饲养环境,减少应激。保持猪舍干燥,降低饲养密度,建立良好的饲养环境,减少各种应激反应。(8)进行合理的药物保健预防,定期做好猪场杀虫灭鼠工作.

第四篇:规模猪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综合防控技术规范

前言

本标准由安徽省畜牧兽医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规模猪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综合防控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猪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综合防控中环境控制、管理措施、免疫接种、疫病监测、消毒措施、动物福利、废弃物处理、疫情报告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规模猪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预防和控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T 18935-200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诊断技术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农业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 3 环境控制

3.1 猪场应距离居民区1000 m以上,距离其它饲养场1500 m以上,距离屠宰厂2000 m以上。3.2 猪场应有围墙或防疫沟,围墙外建立绿化隔离带,场门口设警示标志。

3.3 场内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在生产区的下风向建隔离区,猪舍间距不少于7 m。

3.4 净道与污道分开,互不交叉。

3.5 具有完善的采光、通风、保温、隔热、防蚊蝇、防鼠和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3.6 猪场的展示厅和装猪台应设在生产区边,有专用出口。4 管理措施

4.1 制定并严格执行人员管理、饲养管理、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4.2 对所有猪只建立防疫档案等。

4.3 建立完整的投入品使用记录、免疫记录、疫病诊疗和用药记录,并能整理归档。4.4 场外人员及车辆不得随意进入生产区。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须严格消毒,更衣换鞋。4.5 场区内不应饲养其它易感动物,不应开展对外诊疗和配种工作,不应带入可能染疫的其它畜产品。

4.6 猪场应有专业兽医人员。

4.7 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每圈(舍)实行全进全出制度,出栏后,猪舍要严格进行清扫、冲洗和消毒,并空圈14天后方可再用。

4.8 必须从外场引进种猪时,要确认产地为非疫区。引进后隔离饲养14天,进行观察、检疫、监测、免疫,确认为健康后方可并群饲养。4.9投入品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免疫接种

5.1 对种猪场、规模化养猪场、养猪小区、历史疫区所在乡镇、与外省市接壤乡镇及其他高风险区域的所有生猪和新引进生猪,全部采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进行免疫。规模猪场应根据本场特点和当地情况以及疫苗种类,制定免疫程序,实行程序化免疫。

5.2疫苗的用法与用量:耳后部肌肉注射。3周龄及以上仔猪,每头2mL,首免后21-28日加强免疫一次;成年猪每头4mL;后备母猪每隔6个月接种一次,配种前2个月再接种一次,每头4mL;种公猪,每隔6个月接种一次,每次4mL。

5.3在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的同时,也要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推荐免疫程序: 5.3.1仔猪(商品猪)

a)1日龄时,在仔猪哺乳前2小时注射猪瘟弱毒疫苗(在母猪带毒严重的猪场实施); b)达到7日龄时,根据本地疫病流行情况可选择进行免疫注射喘气病灭活苗/弱毒苗; c)达到10日龄时,注射猪伪狂犬病基因缺失弱毒疫苗; d)达到20日龄时,注射猪瘟弱毒疫苗;

e)达到21日龄时,根据本地疫病流行情况可选择进行免疫注射猪喘气病灭活疫苗; f)达到23日龄时,注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

g)达到24-25日龄时,根据本地疫病流行情况可选择进行免疫注射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灭活疫苗、链球菌Ⅱ型灭活疫苗;

h)达到28-35日龄时,注射口蹄疫灭活疫苗,根据本地疫病流行情况可选择进行免疫注射猪丹毒疫苗、猪肺疫疫苗或猪丹毒-猪肺疫二联苗、仔猪副伤寒弱毒疫苗;

i)达到55日龄时,注射猪伪狂犬基因缺失弱毒疫苗; j)达到60日龄时,注射口蹄疫灭活疫苗、猪瘟弱毒疫苗;

k)达到70日龄时,注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根据本地疫病流行情况可选择进行免疫注射猪丹毒疫苗、猪肺疫疫苗或猪丹毒-猪肺疫二联苗。5.3.2种母猪

a)种母猪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 b)每隔4-6个月,注射口蹄疫灭活疫苗一次;

c)初产母猪配种前,注射猪瘟弱毒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猪细小病毒灭活疫苗(后备公猪不免)、猪伪狂犬基因缺失弱毒疫苗;

d)经产母猪配种前配种前,注射猪瘟弱毒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 e)产前4-6周,注射猪伪狂犬基因缺失弱毒疫苗,根据本地疫病流行情况可选择进行免疫大肠杆菌双价基因工程苗、猪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二联苗;

f)每年3-5月份时,乙型脑炎流行或受威胁地区,注射乙型脑炎疫苗,间隔一个月再加强免疫一次。

5.3.3种公猪

a)种公猪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 b)每隔4-6个月,注射口蹄疫灭活疫苗一次;

c)每隔6个月时,注射猪瘟弱毒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猪伪狂犬基因缺失弱毒疫苗;

d)每年3-5月份时,乙型脑炎流行或受威胁地区,注射乙型脑炎疫苗,间隔一个月再加强免疫一次。

疫病监测 6.1免疫效果监测

6.1.1监测的时间、频率和比例

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后21天采集样品检测一次,以后每月检测一次;对新购进的猪在并圈前,全部进行一次检测。每次采样比例1%~5%,不得少于15头份,每份血液样品量为5ml。6.1.2检测方法

按农业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执行。6.1.3免疫效果评价

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时为群体免疫合格。6.2病原学监测 6.2.1监测的时间和频率

整个猪场每季度采样检测1次。6.2.2采样要求

采集猪的。。或血液样品,至少15头份。6.2.3检测方法

按GB/T。。。执行。6.2.4检测结果处理

6.2.4.1病原学检测出现阳性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6.2.4.2结合相关信息对每次监测结果进行风险分析,做好预警预报。7 消毒措施 7.1消毒药品

7.1.1宜选用碱类或酸类等消毒药品,按说明书的用法用量使用。

7.1.2消毒药品应交替使用,但更换频率不宜太高,应避免相互间产生化学反应,影响消毒效果。7.2常用消毒设施 7.2.1消毒池

猪场门口及生活区到生产区的门口要设与大门等宽,长2.5m,深0.2m的消毒池,内置消毒液;猪舍门口要设宽1m,长0.5m,深0.2m的消毒池,内置消毒液。7.2.2消毒室

猪场门口及生产区的门口要设消毒室,内设紫外线灯、更衣间、淋浴间等。7.3消毒范围

场区环境,猪舍地面及内外墙壁,饲养、饮水等用具,运输车辆,以及其它一切可能被污染的场所和设施设备。7.4消毒前的准备

消毒前必须清除污物、粪便、饲料、垫料等防碍消毒作用的有机物;备置喷雾器或火焰喷射枪或消毒车辆、消毒防护器械(如口罩、手套、防护靴等)、消毒液容器等。7.5消毒方法

对金属设施设备,可采取火焰、喷洒、薰蒸等方式消毒;猪舍、场地、车辆等,可采用消毒液清洗、喷洒等方式消毒;饲养管理人员可采取淋浴、消毒液洗手等方法消毒;衣、帽、鞋等可 能被污染的物品,可采取消毒液浸泡或高压灭菌等方式消毒;办公室、宿舍、公共食堂等场所及猪舍带畜消毒,可采用低毒、无刺激的消毒药品喷雾消毒。7.6日常消毒频率

办公场地每月消毒1~2次,生产场地每周消毒1次,猪舍每周消毒2次。8 动物福利

8.1应为猪只保持一个干燥、卫生、宽敞、舒适的圈舍环境。

8.2日粮应具有足够的营养成分,且做到营养平衡。不使用发霉变质的饲草饲料。8.3 每日提供足够的、温度适中的清洁饮水,水质应符合NY 5027-2001标准要求。8.4 猪群应保持合理的饲养密度,做到科学的饲养管理。9 废弃物处理

9.1猪场的污染饲料、垫料、粪便等,按GB7959的要求,采取堆积发酵方式处理。9.2污水采取分级沉淀池方式处理或使用沼气等处理方法。9.3患传染病死亡的猪只,按GB16548的规定处理。

9.4非传染病死亡的猪只,要在无害化处理区进行深埋,坑的深度不应少于2m,盖土厚度不应少于1.5m。诊断指标

10.1临床指标体温明显升高,可达41℃以上;眼结膜炎、眼睑水肿;咳嗽、气喘等呼吸道症状;部分猪后躯无力、不能站立或共济失调等神经症状;仔猪发病率可达100%、死亡率可达50%以上,母猪流产率可达30%以上,成年猪也可发病死亡。

10.2病理指标可见脾脏边缘或表面出现梗死灶,显微镜下见出血性梗死;肾脏呈土黄色,表面可见针尖至小米粒大出血点斑,皮下、扁桃体、心脏、膀胱、肝脏和肠道均可见出血点和出血斑。显微镜下见肾间质性炎,心脏、肝脏和膀胱出血性、渗出性炎等病变;部分病例可见胃肠道出血、溃疡、坏死。

11疫情报告

11.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猪出现急性发病死亡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动物疫控机构报告。11.2当地动物疫控机构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临床怀疑疫情后,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符合2.2.1规定的,判定为疑似疫情。

仔猪出现大量死亡情况时,要立刻向当地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动物疫控中心或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

11异地引猪检疫

市内跨区县引进种猪时,应严格执行异地引种审批制度,调出前14-21天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调运,并在检疫证明后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记录(当地兽医站加盖公章)。从市外引种,要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原检测报告作为必备引种申报依据。异地引进种猪和商品猪后,须强制实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并隔离观察30天。隔离期满,经抽样作病原学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对调入异地饲养的商品猪,须隔离观察30天和强制实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并经抽样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12监督管理

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加强对过境生猪监督检查,对异地引进种猪的,严格查验引种审批手续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记录。对无引种审批手续或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记录的,禁止进入市(县)境内。

强化对生猪饲养、屠宰、销售及生猪产品生产、加工、储藏、销售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严厉查处生产、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病害生猪及其产品的不法行为。

第五篇:虞城县畜牧局召开夏季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议会

虞城县畜牧局召开夏季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

工作议会

7月19日上午,虞城县畜牧局召开由乡镇畜牧站站长、规模养猪场场长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全体人员参加的夏季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会议。会上,副局长汤明同志宣读了《商丘市畜牧局关于加强夏季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工作的通知》。周厚森局长传达了我市夏季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对免疫目标、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等作了安排部署,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防疫组织领导,及时组织防疫队伍,迅速行动,从即日起至8月10日,大战20天,全面完成夏季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集中免疫工作,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要达到70%以上。二是严格疫苗和免疫档案管理。完善疫苗发放程序和手续,按照规定的条件,运输、促存和使用疫苗,健全疫苗出、入库台账。同时规范建立免疫档案、加旋二维码耳标。三是加强督导。县委、政府两办室将联合畜牧局对夏季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集中免疫工作进行督导。四是加强免疫抗体监测。8月10-20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对这次集中免疫进行抗体监测,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要及时补免,确保全县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效果。

虞城县畜牧局

2011年7月19日

农业部指导山西省兽医部门处置洪洞县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doc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