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副区长钟华贵在全市城区餐饮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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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副区长钟华贵在全市城区餐饮业环境污染
专项整治工作会上的发言
(202_年8月14日)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江阳区城区开展餐饮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情况作简要汇报:
江阳区是泸州市的主城区。近年来,主城区饮食娱乐服务业发展势头迅猛,繁荣了地方经济,方便了群众生活、促进了就业。但是以煤油烟为代表的饮食娱乐服务业污染有蔓延趋势,为数不少的新建饮食娱乐服务项目存在选址不当、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造成环境污染,引发群众信访投诉大量增加,急需尽快解决。按照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区积极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自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城乡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为组长,宣传、环保、工商、卫生、城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经济和商务、建设、文化等部门及相关街道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污染整治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同时明确了各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二、全面调查,有的放矢
3月初,区政府组织环保、工商、卫生等部门和有关街道就全区餐饮业的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情况、食品卫生条件及办证情况、业主家庭人员结构及经济来源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掌握了基本情况。我区餐饮业主要集中在铜店街、铅店街片区,丹霞路、南阳花园、百竹园片区,灏景花园、康华苑、市公安局宿舍片区,泸州高中周边,滨江路长江花园段,大北街、仁和路片区等6个片区。从调查情况来看,我区餐饮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总体数量大,无证照经营多。江阳区中心半岛约有餐馆847家,占泸州城市建成区餐馆的60%。其中:无工商执照479家,占总数的57%;二是占道和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多。在城市居民密集区的小型餐馆占道露天经营,深夜经营,违章建设、乱开门窗现象十分普遍,中心半岛餐饮企业存在占道经营的272家,占总数的32%。这些企业基本没有污染治理设施,847家餐饮企业中使用原煤212家,占25%;安装了烟囱的118家,占14%;安装了油烟净化器30家,仅占3.5%。这些企业产生油烟、煤烟、辛辣异味和腐臭异味,露天深夜食客常常高声喧哗、划拳打码,3-
休闲小区,该段房屋仅四层,一、二楼是餐饮营业房,三四楼是住宅且三楼有花台,附近是高层电梯公寓。该区域属中低档餐饮,经营者大多是自谋职业者,餐馆有条件设置厨房,有店堂,但每家都占道经营,生意较好。由于采取烟囱上顶方式进行整治,技术上有困难,楼上住户不同意,也会对电梯公寓造成影响。我区于5月份,推广市环保局从北京引进“奥运”会馆使用的先进油烟净化设施,烟道低空排放设计等办法,对该区域进行了“达标”整治,促使全部餐馆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通过近两个月的测试,该设备有效去除了辛辣异味,得到了餐馆业主和附近居民的认可,整治效果明显。三是以转变经营方向为目标的全面取缔模式。城西南阳花园是新建的高档住宅小区,该区域不适合开办小餐饮经营,而因近期该片区开发迅速,该段小餐饮的经营十分红火,经营者全部是当地失地农民,就餐者是附近建筑工地民工,全部占道经营,没有开办条件,严重扰民,群众投诉集中、激烈。我区通过多次上门做工作,积极帮助经营户解决就业问题,下达行政执法告知书要求自行停业关闭,最后对未自行关闭的餐馆采取综合执法、停水停电和没收相关设备等办法实施强制关闭,全面取缔了该区域内的非法餐馆。
以上这三种模式之所以取得成效,都是各职能部门,市、区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协同配合的结果,新闻媒体也给予了大量正面报道,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借此机会,一并表示感谢!
四、全力以赴,分批实施
分析小餐饮煤油烟污染问题形成的原因,我们认识到要从根本上解决煤油烟污染问题,我们应该切实保持执法力度的持续性,克服时-4-
紧时松的问题;应该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力量,克服此紧彼松的问题;应该实施规划引导,克服此消彼长的问题;应该切实理清各方职责,克服推诿避责的问题。总之应该齐心协力,综合施治。就当前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江阳区政府将按照市政府《关于防治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的通告》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泸州市城区餐饮业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我区依据《泸州市江阳区城区餐饮业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点对城区灏景花园、百竹园等六个煤油烟污染严重片区和全区投诉严重的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工作将分三批,按照行政告知、执法检查、行政执法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全部整治工作将在202_年11中旬完成。从7月27日开始,我区按照《方案》的要求,开展了宣传发动、确定整治名单等工作,环保、卫生等执法部门制作了大量宣传资料进行了张贴和入户宣传等工作。从8月5日开始,区环保、卫生等部门对列入整治名单的餐馆送达了煤油烟污染限期整改行政告知书。我区的煤油烟污染整治攻坚战已全面展开,近期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群众,形成声势;二是深入企业,逐一研究,一企一策,因企实治;三是制定和完善执法方案,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餐饮业,启动依法强制执行程序;四是开辟就业渠道,增添就业措施,帮助被关闭、取缔餐馆业主、从业人员重新就业;五是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此次城区餐饮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我区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坚定信心,周密部署,群策群力,全力以赴抓出整治效果,确保全年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分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机关,区法院,区检
察院,区人武部,区委各部委、群团。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_年8月20日印发(共印100份)-6-
第二篇:静宁县城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_-03-09
静宁县城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面貌,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努力改善我县城区环境质量,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有关精神,根据《静宁县202_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城区环境现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这次城区环境污染整治活动,以县委十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县城规划和功能布局为依据,以群众反映强烈、近期内又能根治的污染源为突破口,上下联动,分级负责,标本兼治,力争在短期内使城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等指标稳定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整个城区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成为生态环境佳、人居环境好的县城。
二、整治内容及分工
1、整治固废、危废污染
(1)对城区出入口影响市容环境的废品收购点、露天储煤场、洗车点进行规范整治,对餐饮门店未办理环评手续,产生的废水、废气不能按规定治理的进行限期治理。由环保局牵头负责,工信局、工商局、公安局、食药监局、供电公司、运管所、城管执法大队、城关镇、八里镇配合。1
(2)对医疗垃圾实行集中收运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理。由卫生局牵头负责,环保局配合。
(3)对乱倒工业固体废物造成的污染进行限期治理。由工信局牵头负责,环保局、城管执法大队、有关乡(镇)配合。
2、整治河道及废水污染
(1)对南河、西河、狗娃河进行整治,清除清运河滩(坡)垃圾、杂物,打涝河面垃圾、漂浮物。加强对河道的监管,严格落实河道管理的相关规定,严肃执法,坚决查处乱倒垃圾、乱采乱挖、破坏河堤等违法行为。由水务局牵头负责,环保局、城关镇、八里镇配合。
(2)对地毯加工、洗染废水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由环保局牵头负责,工信局配合。
(3)对临街机动车清洗、美容等产生的废水不能按规定进行治理和排放污染物的,依法取缔。由工商局牵头负责,环保局、食药监局、城管执法大队配合。
3、整治噪声污染
(1)集中整治建筑施工、工业企业、加工业、市政施工、房屋拆迁、锅炉等环境噪声。由环保局牵头,公安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大队配合。
(2)集中整治机关单位、公共场所、宾馆饭店、商业门店、个体摊点、居民室外活动等在消费过程中使用礼炮、烟花爆竹、偶然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以及居民住宅内装修、娱乐等产生的社会生活等环境噪声。由公安局牵头,城管执法大队、环保局配合。
(3)集中整治各类固定的文化娱乐、宣传活动场所及音像制品经营门店等产生的噪声。由文体广电局牵头,环保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4)集中整治商业门店、摊点、无固定场所的文化娱乐活动,流动宣传车辆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小摊小贩沿街叫卖等产生的噪声。由公安局牵头负责,城管执法大队、工商局配合。
(5)集中整治城区内各类机动车辆随意鸣放喇叭、特种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警报器等产生的噪声。由公安局牵头负责,城管执法大队配合。
4、整治“城市牛皮癣”污染
清理整治城区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居民楼院、公用设施上张贴、喷涂的各类“城市牛皮癣”。积极查处乱贴乱画、发布非法小广告等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督促责任单位和门店及时清除墙体及设施上张贴、喷涂的各类非法小广告,解决“城市牛皮癣”和非法小广告对县城环境的污染。由城管执法大队牵头负责,街道办、公安局、临街相关单位、城关镇、八里镇配合。
5、开展城乡结合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选择饮用水源保护任务重、农村环境问题突出、畜禽养殖污染较严重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难度大,位于葫芦河、312国道、静庄公路沿线的城关镇东关、西关村,八里镇闫庙、红林、高城寨、小山村,城川乡靳寺、吴庙、高湾、大寨村,共涉及3乡镇10村为我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按照国家、省、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部署,针对我县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在10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村实施“三清”示范工程。即:以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为重点的“清洁水源”示范工程;以整治集中连片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为重点的“清洁家园”示范工程;以整治农村畜禽养殖和面源污染为重点的“清洁田园”示范工程。由环保局、财政局牵头负责,八里镇、城关镇、城川乡配合。
三、时间步骤
这次集中整治时间为202_年2月20日至10月31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月20日—2月29日)为宣传发动和清理阶段。传达学习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各相关单位大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迅速掀起活动热潮。成立城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办公室,制定城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行事历,上报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城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安排启动城区环境整治工作。相关职能局按整治的内容和责任分工对各污染源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对应予取缔、关停、限期治理的污染单位和业主送达取缔、关停、限期治理通知书。
2、第二阶段(3月1日—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对城区各种污染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对应予取缔、关停的污染单位完成取缔、关停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源限期整改,对必须转产或搬迁的污染企业作出转产或搬迁计划。
3、第三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为总结提高阶段。查漏补缺,对前期整治工作的落实和成效进行检查,对整治不到位的,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对前期的工作成效进行巩固提升,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对城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准备迎接县整治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本次城区环境污染整治活动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在县环保局设立城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城区环境污染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及行事历,组织召开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统一行动,抓好检查督促。从住建、环保、工信、水务、公安、卫生、公用事业管理、食品药品监督、文广、运管、城管执
法大队、街道办、工商、供电、城关镇政府、八里镇政府、城川乡镇府等部门抽调人员开展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整治的合力。
2、严格执法,保证实效。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排污单位和个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和投资主体,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抵制整治。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不留情面,不留死角,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牵头单位要依法及时进行取缔,需要进行案件移送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妨碍公务、阻碍执法的,公安局要给予严厉打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3、加强宣传,舆论造势。这次污染整治涉及面广,法规性强,难度大。文体广电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标语、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使综合整治的时间要求、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做到家喻户晓。对城区环境污染整治进展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进行报道,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长效监管,巩固成果。各责任单位必须按照责任分工和目标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计划,并将整治任务逐项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环境整治结束后,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防止反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做到监管任务到片、责任到人、落实到户。
第三篇:创建国家卫生城区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战役实施方案
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战役实施方案
为实现争创国家卫生城区目标,按照《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三年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区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战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总体目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管理办法》、《国家
卫生城市标准》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版)》,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从严治理,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地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确保我区餐饮业卫生全面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各项指标要求。
二、工作目标
年12月底前全区餐饮业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通过国家验收。
三、重点内容
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版)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对餐饮单位组织专项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包括:
(一)继续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规范小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落实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落实食品采购、索证、台账和验收制度,加强针对餐饮单位未按要求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检,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原料的行为。
(三)通过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等相关制度,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餐饮单位自律行为。
(四)严肃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和大要案及时曝光,提高查处力度,增强餐饮单位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五)加强和改进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监管,提高食堂和集体用餐供应单位的卫生规范化。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餐饮单位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除“四害”防范措施和消杀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于 7月20日至9月10日,组织开展对辖区餐饮单位的集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专项监督检查中,现场检查可参考《餐饮业专项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表》的内容进行。区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督查。
(二)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要积极组织向社会宣传,扩大专项监督检查的影响和效果,媒体跟踪报道。
(三)检查组要重点对落后的地区和餐饮条件较差的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地区应括城区和农村;检查的对象包括餐饮单位、学校和其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四)全面实施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程,每个餐饮单位都要建立量化分级管理档案,办证超过一年的卫生许可证要有量化分级标识。餐饮单位要建立量化分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表、评价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卡、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场检查笔录、检查表等。
(五)区卫生监督所每月按《餐饮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的要求汇总数据信息并向主管部门上报工作总结(含电子版)。
五、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区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卫计局局长王文革担任组长,卫生监督所所长岳增堂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卫计局、区卫生监督所。
第四篇:泸州市城区餐饮业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泸州市城区餐饮业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餐饮业环境管理,切实减轻我市城区煤油烟污染,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泸州市城市煤油烟污染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治理、长效管理”为指导方针,“点、线、面”集中整治整体推进为工作思路,按照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机制,集中各方力量,从202_年6月开始至年底,集中一段时间,重点针对城区餐饮煤油烟扰民投诉严重的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的基础上,通过各相关部门严格审批把关和强化日常监管,使城区煤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城区煤油烟污染投诉明显下降,实现泸州市餐饮业的产业升级。
二、整治对象
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城区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分期分批进行整治,按区域分三批进行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煤油烟污染
新、改、扩建的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必须全部使用清洁燃料(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前置审批手续,必须通过环保、卫生部门审批,方可办理营业执照。
(二)集中整治现有餐饮业煤油烟污染 1.布局要求。总体布局合理,厨房的设置不影响市容;洗、烧、制等过程必须在厨房内完成,不得在公共通道上进行洗菜、洗碗等作业活动;不得违规乱搭乱建、乱开门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经营;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热污染。
2.油烟排放要求。有油烟排放的饮食经营户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安装有效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净化处理,并通过专用的油烟排气筒排放,净化率和排放浓度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2_)。油烟排气筒应合理设置,防止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不得向城市公共雨水或污水管道排放。油烟净化设施应该按有关规定定期清洗,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3.燃料要求。禁止使用块煤等高污染燃料。
4.噪声排放要求。各噪声源(排风机、鼓风机、冷却塔、空调器等)应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5.污水排放要求。对产生的含油污水必须设置隔油池,经隔油处理后排市政管网,所产生的废油进行无害化处理。
6.垃圾处置要求。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垃圾的污染防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乱堆乱放。
7.选址要求。选址应合理,不得占道经营,对周围环境不得造成较大影响。户外占道经营产生煤、油烟污染的烧、烤、煎、炸等各类食品加工点要全面取缔。
8.证照要求。餐馆必须取得环保、卫生、工商等行政审批许可手续。全面取缔经限期治理逾期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餐馆,全面取缔无任何整改条件或无任何环保设施的餐馆,全面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餐馆。
四、进度安排 整个专项整治工作从202_年6月15日开始至202_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治理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_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市环保局牵头对三区城区范围内的餐饮经营户煤油烟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做好登记、造册、建档工作,确定煤油烟污染整治单位名单、整治要求、整治时限。
(二)宣传发动阶段(202_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召开市城区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在泸州日报、泸州晚报、泸州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关于防治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的通告》和分批整治单位名单。各新闻媒体单位要积极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到各整治单位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告知整治内容、步骤、时间、要求,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治理整改阶段(202_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一是在8月31日前取缔在户外占道经营产生煤油烟污染投诉的烧、烤、煎、炸等各类餐饮经营户、食品加工点。
二是在9月30日前、10月31日前、11月30日前分别完成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限期整改的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由各区政府提供第一、二、三批整治餐馆名单)。
三是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餐饮经营户,由各区政府牵头,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手段,予以关停取缔或强制拆除、没收高污染燃料设施。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_年12月1日至202_年12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组织分工 建立市城区餐饮业煤油烟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和督促推进我市煤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成员单位为市环保局、市规建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委群工局、市委维稳办及三区人民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一)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
1.市环保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督办;负责指导区县做好餐饮项目的环评审批与环保“三同时”验收;负责承办相关会议和做好专项整治的验收、总结工作。
2.市工商局:负责对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新、改、扩建餐饮经营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从源头上控制煤油烟污染;负责取缔和查处无照经营的餐饮单位;依法受理和查处其他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
3.市卫生局:负责检查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依法查处;对拒不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4.市食药监局: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完成后,负责检查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依法查处;对拒不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5.市商务局:负责牵头规划建设具备条件的娱乐、小吃一条街,划定区域,对小型餐饮经营户进行集中规范管理。
6.市城管局:负责对在户外占道经营产生煤油烟污染投诉的烧、烤、煎、炸等各类餐饮经营户、食品加工点依法予以整治或取缔,防止因占道经营发生的煤油烟污染问题。7.市规建局:负责拆除餐饮单位违章建筑、制止乱开门窗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经营餐饮的违法行为。
8.市公安局:负责对单位及个人阻碍公务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9.市财政局: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划拨资金用于市政府确定的餐饮集中区域内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10.市监察局:负责对煤油烟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11.市民政局:负责城市煤油烟整治工作中的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12.市经委:负责协调清洁燃料推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3.市委群工局:负责做好对上访群众的解释工作。
14.市委维稳办:负责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15.泸州日报社:负责按要求在泸州日报、泸州晚报刊登整治通告、整治名单;负责宣传煤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对个别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6.市天然气公司:负责为城区餐饮经营户实施“煤改气”工作,对下岗职工等困难经营户原则上只收取安装成本费。
17.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对拒不接受整改的餐饮单位停止供水。
18.泸州电业局:负责对拒不接受整改的餐饮单位停止供电。
(二)三区人民政府职责
各区人民政府是这次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作为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方案,召集、组织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社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根据整治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提请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餐饮业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污染扰民,为市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安排,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从根本上解决餐饮业煤油烟污染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没有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在5日内通报批评,并按《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建立工作制度,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到人,集中力量,有效解决餐饮业煤油烟污染扰民这一热点难点问题。各区、各部门每月底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书面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落实审批责任,严格审批制度。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批餐饮项目,各司其职,建立规范的审批制度。规建部门对新建的商住混合楼要强制要求设置变压式公用烟道;新建、改建、扩建餐饮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用和综合楼宇、商用综合楼宇中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新建、改建餐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不合格的不得建设,环保部门不予审批环评文件,达不到环保“三同时”制度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卫生部门要依据卫生防疫的规定,严格审批,达不到卫生标准的,不予办理卫生许可证;未通过环保、卫生许可的餐饮项目,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已建成餐饮单位达不到环保、卫生要求的,工商、卫生(食监)等部门不予年检年审。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从审批、管理、执法各个环节制定行之有效、规范有序的程序。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证照违法经营户。油烟、噪声、污水、垃圾等严重扰民的经营户,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不达标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改变经营范围或限期搬迁;责令停业、关闭的经营单位,卫生部门吊销卫生许可证,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责令改变经营范围或限期搬迁的经营单位,工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城管部门对从事占道经营的烧、烤、煎、炸等各类餐饮经营户、食品加工点的经营摊点要依法清理,对于随意乱倒乱泼污水及乱堆乱放垃圾的经营单位要严厉处罚。
(五)广泛开展宣传,共建和谐家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餐饮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违法排污、违法经营单位公开曝光,形成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五篇:镇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x镇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县委办[~]97号)及全县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我镇党委政府本着打造平安xxxx、构筑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从8月下旬开始,对全镇的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集中开展了一次排查和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环境污染基本现状及问题 我镇现有排污企业25家,其中印染企业18家,今年1-8月印染企业产值达到28.8亿元,占全镇工业总产值的32.1%。现阶段,我镇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工业污染问题突出。xxxx、xxxx流域地处鉴湖水系上游,所处位置较为敏感,而该地域又是我镇印染等污染企业主要集中之地,个别企业由于设备、厂房陈旧,偷漏排现象时有发生。2.畜禽养殖污染较为严重。全镇现有112家规模以上养殖场,其中57家养鸭场,55家养猪场,由于这些养殖场特别是养鸭场全部靠河建造,对河面污染较为严重。3.生活污染不容忽视。由于全镇生活污水尚未接入排污管道,全镇现有3.9万常住人口、近2万外来人口的生活污水基本都排入河道。全镇虽已建成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全镇生活垃圾,但个别村及个别地段还确实存在污染死角。⒋河道多年未清理,积淤严重,个别地段达到1.5米左右,严重影响水质。
二、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的主要做法 镇党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可持续战略,以控制污染污染为主线,依靠环境法治、社会监督和市场手段,突出重点,加强污染防治,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清淤力度。继去年xxxx上游完成清淤后,今年我们把清淤的重点定在xxxx下游(清福桥至下马湾),从8月份开始,分二段实施清淤,总投资近一百万元,清除的淤泥量达3万方。第一段的清淤已于本月中旬完成,第二段的清淤工作也将于下月中旬完工,从第一段清淤情况看,水质改善较为明显,清淤效果十分理想,得到了沿江群众的肯定。二是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今年来,市县二级环保部门加强了对xxxxxxxx沿岸污染企业的检查,镇环保站也经常性地开展对污染企业的检查,环保站人员除白天经常到污染企业看看外,又经常在晚上组织突击检查,镇政府主管领导也时常带队参与,对污染企业的检查督促力度比往年大大加强。同时,我们还通过组织镇人大代表、污染企业厂长经理实地观看xxxxxxxx水质,进行座谈评议等形式,加大管理力度,使今年xxxxxxxx水质总体比往年有明显性改善。三是开展冷却水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今年以来,我们积极推广印染企业冷却水回用技术,全镇已有毛纺染整、第二印染、第八印染和丝绸印花一厂等四家企业做到了冷却水的回用,其中第八印染有限公司更是实现了冷却水的零排放。这样,既节约了水资源,又减少了污水渗入冷却水排入河道的可能。四是严格规范沿江企业的污水排放。确保工业污水无一直排,我镇对沿江企业开展逐个调查摸排。摸排中,我们发现有一家企业尚有少量污水未接入外排管网而直接排入河道,为此,我们立即对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目前该企业已经根据要求,争取排污容量及安装管道,并于近日投入运行。今年1-8月,全镇排污企业排污量为1176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28.09%。五是着手解决镇内禽畜养殖污染问题。今年来,我们在县利康科技中心的帮助指导下,在我镇最大的xxxx鸭种场实施利用粪便开发沼气及养殖污水净化工程,现已基本完成,效果十分理想。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在全镇养殖户中逐步加以推广,以有效减少养殖业对xxxxxxxx的污染。六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全镇印染、皮革、化工类污染企业进一步完善环保责任制,配备环保工作分管专职(兼职)领导和具体环保工作人员,严格污染考核机制,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考核到人,同时经常性对这些环保人员开展学习和培训;要求企业经常性清理场地,打扫卫生死角,检测设备,以防止故障造成污染的发生,努力从源头上控制xxxxxxxx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下步工作任务 为巩固现有成果,推动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下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加强宣传抓整治。环境整治工作将是一场持久的、艰巨的攻坚战,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各种媒体和途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开展环境教育,发展环境文化,提高公民环境意识和环境道德水平,引导更多的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我镇的环境保护事业。2.健全制度抓整治。一是充分发挥镇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并配合县有关职能部门抓好抽查、监测。二是加强环保执法力度,做到敢抓、敢管,经常性、不定期地对相关企业进行抽查,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三是继续健全各类卫生村的长效保洁制度,在增强清扫人员责任心的同时,经常教育广大村民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3.突出重点抓整治。进一步明确重点,切实抓好对全镇生态环境建设影响较大的几项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抓好重点水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一如既往地把xxxxxxxx的水质保护工作作为全镇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特别是要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xxxx清淤的后期工作。二是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尤其是对历次检查、抽查中暴露问题较多的企业,要逐一列出进行重点监管。三是高度重视环境卫生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对全镇的环境卫生现状作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存在的一些卫生死角,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做到常年保洁。4.着眼长远抓整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染整革命”的号召,鼓励和支持相关污染企业转产改行。二是加强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鼓励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积极扶持一些污染小、资源省、效益高的新兴产业。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工业污染的预防工作。四是积极实施生态镇建设规划,根据已经编制的《xxxx镇生态
镇建设规划》中明确的指标体系,分年抓好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中提出的各项目标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