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进万村大服务专刊之二
进万村大服务专刊之二
合肥市司法局办公室第66期2008年12月28日 本期导读
☆ 省级示范所率先垂范,深入开展“进万村大服务”活动 ☆ 进村入户 化解医患纠纷
【综合信息】
省级示范所率先垂范深入开展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合肥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启动以来,各县区积极响应,逐级推进,活动正如火如荼开展。各省级示范司法所更是率先垂范,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进万村大服务”活动。现摘编部分省级示范所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希望对各地“进万村大服务”活动的开展起到借鉴作用。
瑶海区司法局三里街司法所采取“四项举措”,推进“进社区大服务”活动。一是积极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三里街街道领导在听取司法所汇报后,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把活动列入街道的重要工作之一,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司法所、综治办及各社居委负责人为成员的“进社区大服务”
活动指导小组。同时还建立完善了街道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制度,更好的推动此项活动。二是召开由街道各部门负责同志、各社区书记、主任、综治副主任参加的工作调度会,对“进社区大服务”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设置咨询台以及向社区群众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把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内容传达给辖区居民,努力在辖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四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组织司法助理员、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普法骨干等全员参与此项活动,在每个社区还专门确定了一名联络员,负责此项活动的上传下达,加大“进社区大服务”活动的推进力度。
庐阳区司法局安庆路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开展联动,举办“进社区大服务”法律咨询活动。12月26日上午,安庆路司法所联合安徽永承、安融信、权祯、新洲等四家律师事务所,在杏花小区门口设立“进社区大服务”活动宣传暨法律咨询服务点,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当天共散发致广大居民朋友一封信、《城市居民应知法律知识100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宣传材料百余份,现场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咨询20多人次,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好评。
(三里街司法所 安庆路司法所)
【典型案例】
进村入户 化解医患纠纷
12月18日,肥东县司法局长临河司法所在开展“进万村大服
务”活动中,通过进村入户走访摸排到一起医患纠纷,当即主动介入协调处理。经了解,长临河医院于12月16日收治一名病人,经过三天治疗后,该病人突然死亡。死者家属认为院方存在治疗责任,而院方则认为病人系正常死亡,双方由此发生矛盾。死者家属情绪激动,矛盾随时有可能进一步激化。该所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当即向双方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该所在劝说院方要充分理解死者家属心情的同时,还向死者家属指出表达诉求必须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一场可能激化的医患纠纷就此化解,该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肥东县司法局)
编校:夏 军审定:耿广成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孙
金龙、吴存荣、黄同文、董昭礼、孙建新、陈道喜、杨思松、邹吉昌、卢仕仁、王明杰、局领导
发:三县四区司法局、高新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新站综合试验区社
会事业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上张圩农场、局机关各处室 办公室E-mail地址:hfssfj@sina.com
第二篇:进万村大服务专刊之十四
进万村大服务专刊之十四
———————————— 本期导读
☆ 傅明书记督查蜀山区进万村大服务活动
☆ 琥珀等三家司法所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大服务活动
【综合信息】 合肥市司法局办公室第20期2009年2月20日
傅明书记督查蜀山区进万村大服务活动 2月16日下午,局纪委书记傅明率领局督查组到蜀山区琥珀、三里庵、南七三个司法所,指导督查“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在检查中,傅明书记对各司法所前一段时间开展大服务活动所采取的一些好做法及取得的良好效果给予了肯定。
琥珀司法所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模式作用,开展信息报送、矛盾排查及调处化解工作,针对群众因失地补偿和维护“阳光权”所产生的矛盾开展法律宣传和调处化解,维护街居和谐稳定;三里庵司法所则充分挖掘驻地高校资源,积极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为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和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人才后备队伍;南七司法所围绕长江
西路拆迁等市政府大建设重点工程,积极做好安置点拆迁群众的政策宣传、咨询和矛盾调处工作。此外,积极做好辖区农民工欠薪追讨工作,在春节前的大服务活动中,为上百名农民工成功追讨欠薪100多万元。
市局督查组要求司法所同志要善于总结,尤其是总结出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大服务气氛,持之以恒地将这项活动开展下去。督查组还对司法所工作日志记录不够全面等不足之处提出督查整改意见。(监察室袁学康)
【经验交流】
结合网格化管理积极推进大服务
蜀山区司法局琥珀司法所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及时发现、处置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把法律服务的触角向基层群众延伸和拓展,将“进万村大服务”落到实处。
自琥珀街道实行“网格化”管理以来,司法所4名工作人员作为4个社区工作站的网格人,每天安排1人到社区走访,及时反馈、处理摸排到的各种信息,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2008年底,因长江西路正在建设的“鑫鹏大厦”影响到附近住户的日照、通风和采光,开发商按照日照分析咨询报告和相关规定对十六户住户给予了赔偿,此举引起其他住户强烈不满,认为自家住房的采光权和通风权也受到侵犯,要求开发商对他们同样进行补偿,并多次到工地阻挠施工。
负责该地区的网格人及时将该信息反馈至琥珀司法所,司法所第一
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进行调解,并先后6次深入居民家中沟通、对话,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合法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在琥珀司法所的积极努力下,目前“鑫鹏大厦”附近居民已认识到了到工地阻挠施工的违法性,表示不再采取过激行为,将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琥珀司法所)
联手法律志愿者扎实开展大服务
蜀山区三里庵街道辖区内拥有安徽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等一大批高校资源。三里庵司法所充分利用这一资源优势,整合学生社团力量,发挥法律志愿者队伍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得到社区居民的称赞和认可。
司法所在这次与高校法律志愿者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中,一改往日单一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加强与居民沟通、互动环节,根据辖区各小区居住人群不同,分层次、分重点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在旧小区,组织志愿者先进行入户走访调研,针对居民关心的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作展板、印制宣传资料进行广场普法。在新建高档小区,主要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宣传。在宣传的同时,志愿者们还与部分居民家庭结对提供法律帮助,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主动参与调解纠纷。
活动开展以来,志愿者已走访居民住户200余户,在六个社区开展7次广场普法宣传,制作普法展板22块,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里庵司法所)
围绕中心强宣传关注民生促稳定
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社区大服务”活动中,蜀山区司法局南七司法所围绕长江西路高架桥建设和为民工讨薪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服务重点工程
长江西路高架桥是2009年合肥市重点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顺利动工,南七街道把辖区内的拆迁复建工作作为现阶段的中心工作。南七司法所围绕街道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进万村大服务活动。
长江西路高架桥拆迁复建点—丁香花园三期,位于南七街道辖区内的华阳路南端,但一个小型城中村占用了该复建点。该村大多数住户都是外来人口,人员流动大,租房户多,环境情况复杂,拆迁工作难度很大。针对这一情况,南七司法所在现场设立了现场拆迁、政策咨询办公室,安排专人每天8时至22时为拆迁户讲解宣传政策。司法所还与区重点办及丁岗社区成立了多个法律政策解释拆迁小组,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方法灵活出击,人性化操作,挨家挨户反复登门细心宣讲政策、解释拆迁条款、耐心答疑解惑,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拆迁户中有一户是司法所一名工作人员的远方亲戚,该工作人员主动请缨,上门去做亲戚的思想工作。可是亲戚的不理解让他一次又一次吃到闭门羹。但他仍坚持连续多天晚上敲门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亲戚被他的工作热情和激情所感动,答应马上交房搬迁。
通过司法所人员的努力,截至2月17日,已有79户接受房屋丈
量,34户交房搬迁。
为民工讨薪
去年年底,南七街道辖区内洪岗小区工地的施工带队组长卷跑了已结算的农民工工资,民工拿不到工资,情绪激动,要求承建商承担责任,现场气氛十分紧张。司法所工作人员闻讯立刻赶到现场,向情绪激动的农民工进行政策宣传,稳定情绪。同时要求承建商现场承诺,不论能否带队组长,都会在腊月二十三前兑现民工工资。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了带队组长。腊月十八上午,由司法所牵头,社居委、劳动监察队、承建商、带队组长现场协商、现场办理,经过2个多小时的政策、法规宣传和思想工作劝说,带队组长作出书面承诺,同意结清民工工资。腊月二十下午,七八十名农民工兄弟终于领到了他们的辛苦钱。
2009年春节前南七司法所共协助解决农民工工资案件4起,涉及农民工100多人,追讨工资金额110多万。为解决春节期间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南七司法所在辖区各建设工地建立以项目经理、带班班长为联系人的普法工作宣传联系人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地点,项目经理、带班班长的姓名、联系电话,用工人数进行登记造册,定期联系,掌握第一手资料和矛盾动态,宣传《城市拆迁管理办法》、《劳动合同法》、《信访条例》等,教育、引导广大民工正确维护自身的权益。在排查化解矛盾工作从“亡羊补牢”变成“防患未然”,进一步保障辖区的和谐稳定,为地区经济发展保架护航。(南七司法所)
编校:苗永刚审定:耿广成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孙
金龙、吴存荣、黄同文、董昭礼、孙建新、陈道喜、杨思松、邹吉昌、卢仕仁、王明杰、局领导
发:三县四区司法局、高新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新站综合试验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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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心得体会
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心得体会
自2008年12月份开展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以来,我所以上级司法部门开展进万村大服务活动精神为指引,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认真扎实的开展“四进六个一”活动,现结合我乡实际就当前的基层普法工作谈谈我个人的体会。
随着普法工作的逐年深入开展,法制意识也渐入人心,群众的法律意识在整体上有了很大的提高,绝大部分群众在遇到问题时已经开始尝试着首先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但这并不能掩盖当前普法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
首先普法工作涉及面广、知识庞杂、需要耗费的时间长且见效不明显,这直接导致了部分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积极性不高。
其次目前农村的普法骨干大多是村“两委”干部,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虽然参加过培训,但由于基础差,培训时间短,培训内容单一,所以,难以把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实质内容,使得普法工作始终处于相对较低的层次。同时他们又要承担其它繁杂的具体事务,缺乏对农村普法工作的探讨研究,不能掌握其内在规律,因而普法方式陈旧单调难创新,使广大参与普法者感到形式单调无味,难于接受。
最后我乡处于偏远山区,群众居住分散,农村劳动力流动性较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学习意识不强等都导致基层普法工作难以全面深入的开展。
针对以上制约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因素,提几点个人意见。
从创新工作机制入手,增强普法工作能动性。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综合考核的内容。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奖惩考核机制。
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开展分层普法。针对农村普法点多、面广、线长、任务重的实际,抓好分层法制教育。一是采取以会代训和培训等方式,着力抓好村“两委”干部和党员的法律培训,完善学法制度,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提高其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农村法治建设的能力。二是狠抓村民代表的学法用法,结合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契机,深入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以带动所联系的群众自觉
学法,从而形成一个由点及面的普法网络。
丰富宣传形式,营造普法工作氛围。实施法律“送法进村”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如法制宣传资料进村、法制信息进村、法律服务进村、法制电影进村等,满足农民群众法律需求,增强普法的实效。
以上几点仅仅是本人在本次活动中对该项工作的浅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实际,认真调研,努力创新,不断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机制,促进普法工作的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
2009年4月24日
第四篇:司法系统进万村大服务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事: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青春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闪光。青春是什么?可能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答案。在我看来,青春不仅意味着人生的美好,更意味着一种勤奋的探索和不倦的追求,一种执著的信念和无私的奉献。只有在奉献中,青春才能焕发出耀眼的光芒。
20**年,我报名参加了乡镇司法所长招聘考试,从繁华的城市来到了一个偏僻的乡镇,踏入一个全新的工作岗位——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任职伊始,不少人投来怀疑的目光: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职能软,摊子大,一个女同志能行吗?况且还是一个从城市机关里来的女同志?面对工作困难,面对怀疑与猜测,我没有解释,更没有畏惧和退缩,而是沉下身子,扎实工作,从零开始,边干边学,把对事业的热爱和一点一滴的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做好每一天的工作,尽力干好每一件事,大到司法所整体的工作机制,小到基础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我都不敢懈怠,司法所的各项基础业务工作也正是在这种高标准严要求下得到了快速提升。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司法行政工作位不高、权不重,但责任大,更是一个清贫事业。当初,许多人问我:你为什么做出这样的选择?放弃机关优越的工作条件来到农村?我没有直接回答,我想,“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正是这种淡泊名利、对司法行政事业无比的热爱激励了我。如果现在还有人问我,你后不后悔?我的回答是:我无悔!
20**年12月,“进万村大服务”活动拉开帷幕。省厅对基层司法所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地方党委、政府也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广大司法干警更是把“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当作是又一次新的挑战。然而,部分群众认为这是上级部门在做秀、甚至少数基层干部也认为是在走形式。误解和非议,给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普法进村,群众避而远之,走访帮教对象常被拒之门外。虽然困难重重,但我们没有后退。小平同志说过:“为什么我们过去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使革命胜利呢?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是的,在工作中,我坚信“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大服务活动中我们始终把“只要民平安,再苦也心甘”当作工作的信条。几个月来共宣讲法律23场,散发普法宣传材料15800多份,走访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37人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99件,接受咨询服务280人次,受教育人数达31500人次。付出就有回报,坚持就是胜利,我所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全乡人民的一致认可和赞扬。
全民法律素养的提高是法治创建的基础。考虑庙岗地处山区,经济欠发达,农民法律意识不强,素质不高的特点。我采取以案说法、结合典型案例给不同单位、群体上法制课;在重大节庆日开展“闹龙灯、说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不但大大提高了农民群众学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法律六进”、五五普法“星火工程”等各项目标任务也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
人民调解是维护稳定的基石,是为百姓做好“小事情”,解决“小问题”,调处“小矛盾”,化解“小纠纷”,营造“大和谐”的有力手段。夫妻口角、邻里纠纷,起因大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因此,我总是着眼于从“小”处入手,把握最佳时机介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情和理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3月,路店村民郑某和周某因建房占用通道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纠集家人手持斧头和铁锹,矛盾一触即发。群众的电话就是命令。我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稳住情绪激动的群众,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在掌握第一手资料后我依法进行调处。首先我告诉郑某的行为侵犯了法律规定的相邻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见气氛有所缓和,我乘热打铁,运用古代《六尺巷》的典故打开双方的心结。一首“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打油诗使他们明白邻里之间要“以忍让为贵,以和气为贵”的道理,双方握手言和,成就了“现代版的六尺巷”美谈。
压力就是动力,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我的奋斗目标。就拿我所调解的另一起赡养老人的案例来说吧,我们连去三趟都无功而返,还遭到老人几个儿女的无端谩骂。但看着年近七旬老人委曲的泪水,期盼的眼光,短暂的畏难和迷茫后,凭着信念和追求我硬是啃下了这块硬骨头。我们先通过几天的外围走访,了解了这一家特殊的生活历程和情感纠葛,然后对症下药,用道德和法律组合成的不同配方分别对几个儿女进行思想教育。每一次说服都倾注了我们大量的心血。历时近2个月,当调解获得圆满成功时,自己也瘦了一圈。但看到一对老人过上了幸福的晚年生活,内心充满的是欣慰和成就感。
冬去春来,我走村串巷,访民情问民意,为弱者提供援助;寒来暑往,我进村入户,不抛弃不放弃,矫正歧路人生。为“两劳回归”人员排忧解难,为他们重树生活希望。琐碎中没有惊天动地的伟大,有的只是一张笑脸、一腔热血、一份责任!
责任是做好工作的保证。大到司法所整体工作,小到一个统计数据,我都百分百的去对待。为了落实法律明白人、纠纷信息员制度,我对制度落实中可能遇到的人员空岗现象、信息员是否能及时反映情况、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推敲与考虑,还利用业余时间到各个村和单位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经过反复地检查、不断地整改,如今,这项制度不仅得到完善,而且正积极的发挥作用。
在“进万村大服务”中,那些弱势群体期盼的眼神,刺痛着我的心灵;那些善良而又懂得感恩的人们,激发了我对司法行政事业的满腔热情。当一个个案件被攻克、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在我眼前绽放,都让我体验到人生的价值。
我是一颗小草,将拥有一片绿地的希望,拥抱我生活的土壤;我是一株山谷里的野百合,我知道野百合也有春天。让青春之花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尽情绽放!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第五篇:司法系统进万村大服务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事: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青春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闪光。青春是什么?可能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答案。在我看来,青春不仅意味着人生的美好,更意味着一种勤奋的探索和不倦的追求,一种执著的信念和无私的奉献。只有在奉献中,青春才能焕发出耀眼的光芒。
2007年,我报名参加了乡
镇司法所长招聘考试,从繁华的城市来到了一个偏僻的乡镇,踏入一个全新的工作岗位——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任职伊始,不少人投来怀疑的目光: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职能软,摊子大,一个女同志能行吗?况且还是一个从城市机关里来的女同志?面对工作困难,面对怀疑与猜测,我没有解释,更没有畏惧和退缩,而是沉下身子,扎实工作,从零开始,边干边学,把对事业的热爱和一点一滴的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做好每一天的工作,尽力干好每一件事,大到司法所整体的工作机制,小到基础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我都不敢懈怠,司法所的各项基础业务工作也正是在这种高标准严要求下得到了快速提升。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司法行政工作位不高、权不重,但责任大,更是一个清贫事业。当初,许多人问我:你为什么做出这样的选择?放弃机关优越的工作条件来到农村?我没有直接回答,我想,“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正是这种淡泊名利、对司法行政事业无比的热爱激励了我。如果现在还有人问我,你后不后悔?我的回答是:我无悔!
2008年12月,“进万村大服务”活动拉开帷幕。省厅对基层司法所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地方党委、政府也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广大司法干警更是把“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当作是又一次新的挑战。然而,部分群众认为这是上级部门在做秀、甚至少数基层干部也认为是在走形式。误解和非议,给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普法进村,群众避而远之,走访帮教对象常被拒之门外。虽然困难重重,但我们没有后退。小平同志说过:“为什么我们过去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使革命胜利呢?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是的,在工作中,我坚信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大服务活动中我们始终把“只要民平安,再苦也心甘”当作工作的信条。几个月来共宣讲法律23场,散发普法宣传材料15800多份,走访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37人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99件,接受咨询服务280人次,受教育人数达31500人次。付出就有回报,坚持就是胜利,我所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全乡人民的一致认可和赞扬。
全民法律素养的提高是法治创建的基础。考虑庙岗地处山区,经济欠发达,农民法律意识不强,素质不高的特点。我采取以案说法、结合典型案例给不同单位、群体上法制课;在重大节庆日开展“闹龙灯、说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不但大大提高了农民群众学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法律六进”、五五普法“星火工程”等各项目标任务也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
人民调解是维护稳定的基石,是为百姓做好“小事情”,解决“小问题”,调处“小矛盾”,化解“小纠纷”,营造“大和谐”的有力手段。夫妻口角、邻里纠纷,起因大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因此,我总是着眼于从“小”处入手,把握最佳时机介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情和理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3月,路店村民郑某和周某因建房占用通道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纠集家人手持斧头和铁锹,矛盾一触即发。群众的电话就是命令。我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稳住情绪激动的群众,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在掌握第一手资料后我依法进行调处。首先我告诉郑某的行为侵犯了法律规定的相邻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见气氛有所缓和,我乘热打铁,运用古代《六尺巷》的典故打开双方的心结。一首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的打油诗使他们明白邻里之间要“以忍让为贵,以和气为贵” 的道理,双方握手言和,成就了“现代版的六尺巷”美谈。
压力就是动力,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我的奋斗目标。就拿我所调解的另一起赡养老人的案例来说吧,我们连去三趟都无功而返,还遭到老人几个儿女的无端谩骂。但看着年近七旬老人委曲的泪水,期盼的眼光,短暂的畏难和迷茫后,凭着信念和追求我硬是啃下了这块硬骨头。我们先通过几天的外围走访,了解了这一家特殊的生活历程和情感纠葛,然后对症下药,用道德和法律组合成的不同配方分别对几个儿女进行思想教育。每一次说服都倾注了我们大量的心血。历时近2个月,当调解获得圆满成功时,自己也瘦了一圈。但看到一对老人过上了幸福的晚年生活,内心充满的是欣慰和成就感。
冬去春来,我走村串巷,访民情问民意,为弱者提供援助;寒来暑往,我进村入户,不抛弃不放弃,矫正歧路人生。为“两劳回归”人员排忧解难,为他们重树生活希望。琐碎中没有惊天动地的伟大,有的只是一张笑脸、一腔热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