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开展反洗钱宣传知识问答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开展反洗钱宣传知识问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是哪年颁布施行的?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反洗钱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保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等在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中应发挥的作用,以及在确立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有关的法律规范时所要遵循的总的指导方针。
三、什么是洗钱?
洗钱就是运用各种手法掩饰、隐瞒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
四、什么是反洗钱?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和打击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五、什么是洗钱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犯罪行为。
六、为什么要开展反洗钱工作?
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监控洗钱活动,追查并没收犯罪所得,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有利于消除洗钱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有利于发现和切断资助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和渠道,防范新的犯罪行为。
有利于保护上游犯罪受害人的财产权,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
有利于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七、洗钱活动有哪些途径或方式?
通过境内外银行账户过渡,使非法资金进入金融体系;
通过地下钱庄,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
利用现金交易和发达的经济环境,掩盖洗钱行为;
利用别人的账户提现,切断洗钱线索;
利用网上银行等各种金融服务,避免引起银行关注;
设立空壳公司,作为非法资金的“中转站”;
通过买卖股票、基金、保险或设立企业等各种投资活动,将非法资金合法化;
通过购买彩票进行洗钱;
通过购买房产进行洗钱;
通过珠宝古董交易和虚假拍卖进行洗钱。
八、洗钱有哪些危害?
洗钱使不法分子达到占有、使用非法资金的目的,从而帮助、刺激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洗钱活动严重危害经济的健康发展,助长和滋生腐败,导致社会不公平;洗钱活动造成资金流动的无规律性,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洗钱活动损害合法经济体的正当权益,破坏市场微观竞争环境,损害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洗钱活动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础;洗钱活动与恐怖组织相结合,还会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并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形成巨大威胁。
九、为什么不要出租、出借身份证件?
洗钱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他人的身份证开立多个银行账户或办理多张银行卡,用来完成复杂的转账、汇款或提现,从而掩饰、隐瞒犯罪收益。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1、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3、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4、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5、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声誉受损。
十、为什么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
将自己的账户和银行卡出租、出售给他人,可能导致贪官、毒贩、恐怖分子等利用您的账户,以您良好的声誉做掩护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由于账户和银行卡交易信息专属于其所有人,一旦案发,账户和银行卡所有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况严重时还可能触犯刑法。
十一、为什么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洗钱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手法之一。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可能会使洗钱分子逃避监管部门的监测,或者为其进行诈骗或携款潜逃提供便利。请您切记,账户将详细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十二、履行公民义务,打击洗钱犯罪
洗钱活动的日益猖獗,对各国的金融、经济、政治秩序以及社会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洗钱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危害国家的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的政治秩序,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损害社会公平,造成社会财富被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和挥霍;对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产生严重的影响,扰乱经济和金融的正常运行,已成为一个专门性的复杂的犯罪领域。
十三、举报洗钱活动会受到保护吗?
会。我国《反洗钱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十四、洗钱案例
1、广东珠海黎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05年2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在组织对珠海市拱北信用社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信用社客户珠海市海中珠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间的资金往来十分异常,仅2004年10月至2005年2月间就进行了600多笔交易,累计金额达16.7亿元。2005年3月,珠海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对此线索开展调查工作。经查,自2004年10月至2005年4月间,黎某等人以提供个人好处费和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在广东、浙江等地向广东省珠海市耀辉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顺昌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非法吸收存款3.83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黎某等人还通过伪造企业印章、伪造并偷换企业的银行预留印签卡等方式,盗用浙江省东阳市顺昌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珠海市拱北信用社的存款,金额达3亿多元人民币,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支付上述6家企业存款的本金和高额利息,另一部分资金则被用于个人挥霍。目前,此案已移送起诉。
2、浙江杭州某公司抽逃出资案
2005年2月,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当地人民银行移送的一起可疑交易线索。经查,涉案公司在各银行开设了多个银行账户,为有关公司垫付注册资本验资,验资结束后抽逃出资。涉及资金超过20亿元人民币。2005年,6家涉案企业的直接责任人贾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被以涉嫌抽逃出资罪移送起诉,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二篇:反洗钱知识问答普及
反洗钱知识问答
1、什么是洗钱?
答:洗钱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段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
2、什么行为构成洗钱罪?
答: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将构成洗钱罪。
3、典型的洗钱行为的基本流程?
答:通常来讲,典型的洗钱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处置阶段、离析阶段和融合阶段。
(1)处置阶段,亦称放置阶段,是指将犯罪所得投入到清洗系统的过程,是最容易被发现的阶段。利用金融机构或特定非金融机构,将犯罪所得存入银行,或转换为银行票据、国债、信用证以及股票、保险单证或其他形式的资产,有的也将犯罪所得投入地下钱庄等非正规汇款体系转移到外国。
(2)离析阶段,也叫培植阶段,即通过复杂的交易,将犯罪所得与其来源分开,并进行最大限度的分散,使得犯罪所得与合法财产难以分辨。
(3)融合阶段,又叫归并阶段、整合阶段,即将分散的犯罪所得与合法财产融为一体,为犯罪所得提供表面的合法掩饰,在犯罪所得披上了合法外衣后,犯罪分子就能够自由的享用这些非法收益。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三个阶段经常交叉重叠,难以截然分开。
4、洗钱对社会有什么危害?
答:洗钱助长走私、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严重犯罪,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公平竞争,甚至影响国家声誉。因此,我们要依法采取各项措施,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起到遏制其上游犯罪的目的。
5、洗钱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答:为了达到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的目的,不法分子常利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利用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主体,利用进出口贸易,利用互联网,利用拍卖行、珠宝商等特定非金融机构,通过现金走私,通过投资等渠道进行洗钱。
6、为什么强调金融业反洗钱?
金融业承担着社会资金存储、融通和转移职能,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容易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以看似正常的金融交易作掩护,改变犯罪收益的资金形态或转移犯罪资金。因此,金融业是反洗钱工作的前沿阵地,可以尽早识别和发现犯罪资金,通过追踪犯罪资金的流动,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何时颁布?
答: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8、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哪个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接受单位和个人对洗钱活动的举报,向侦查机关报告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调查可疑交易,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
9、还有其它部门参与反洗钱工作吗? 答:参与反洗钱管理的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监管机构依据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履行有关反洗钱职责,如对所监管的金融机构提出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审查新设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机构增设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对于不符合反洗钱法规定的设立申请,不予批准。
在国家层面,公安部、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银监会、保监会等23个部门还组成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也建立了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10、什么机构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
答:中国人民银行专门成立了中国反洗钱资金监测分析中心,具体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当金融交易达到一定金额或符合某种可疑特征时,金融机构应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11、哪些金融机构应承担反洗钱义务?
答:《反洗钱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12、《反洗钱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答:(1)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2)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3)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4)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5)按照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6)其它义务,如保密义务,及时报送反洗钱报表等。
13、反洗钱工作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答:不会。
《反洗钱法》重视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的商业秘密,并专门规定: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和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司法机关依照本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14、客户到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办理哪些业务需出示身份证件?
答:客户开立基金账户,开立、挂失、注销证券账户,申请、挂失、注销期货交易编码,签订期货经纪合同,转托管,办理或撤销指定交易,挂失交易密码,修改基本身份信息等资料,开通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业务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填写基本身份信息。
15、当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名称等身份信息时,金融机构是否还需要重新识别客户? 答:是的。当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信息时,金融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客户应向金融机构出示相关信息。
16、金融机构除核对身份证件外,还可采取哪些措施识别客户身份?
答:金融机构还可采取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身份证明文件,回访客户,实地查访或者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等措施。
17、哪些交易属于大额交易?
答: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下列大额交易:(1)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2)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4)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18、什么是可疑交易? 答:可疑交易是指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用途及性质等有异常特征的支付交易。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条规定,银行业的可疑交易标准有18项,证券期货业、基金管理业的可疑交易标准有13项,保险业的可疑交易有17项。
证券期货业、基金管理业可能面对的可疑交易主要包括:
(1)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接近于大额现金交易标准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
(2)没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将大量资金划转到他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3)客户的证券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资金账户却频繁发生大额资金收付。(4)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5)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
(6)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
(7)客户长期不进行或者少量进行期货交易,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
(8)长期不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内原因不明地频繁进行期货交易,而且资金量巨大。
(9)客户频繁地以同一种期货合约为标的,在以一价位开仓的同时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价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支取资金。
(10)客户作为期货交易的卖方以进口货物进行交割时,不能提供完整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或者提供伪造、变造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
(11)客户要求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且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文件。(12)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合理理由。
(13)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
19、金融机构发现的哪些可疑交易需向当地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报告? 答:金融机构对发现的涉嫌犯罪的可疑交易及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中发现的可疑交易,应当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报告。
20、防范洗钱活动对公民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公民应配合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按要求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提供必要资料,填写基本身份信息,说明资金来源、用途等。
公民应注意自我保护措施。不随意出借身份证件供他人使用;不随意出借账户供他人使用、替他人中转资金;不随意替他人携带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出入境;不为身份不明人员代办金融业务;不参与提供或使用非法金融服务,如地下钱庄。
公民应积极参与反洗钱的举报和宣传教育活动。
21、刑法中反洗钱的内容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六)》(2006年)确立了洗钱罪的罪名及相应的刑罚。
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构成洗钱罪的,没收实施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构成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2、行政法律法规中反洗钱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修正)、《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2006)、《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06)、《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2007)、《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07)是金融机构和有关行政机关做好反洗钱工作最主要的行政法律依据。
《反洗钱法》采取“双罚制”原则,既对金融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又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金融机构违法行为的具体内容、情节及后果不同,分别处以责令金融机构限期改正;对金融机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建议有关金融监管机构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取消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责令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23、如果发现了洗钱线索该如何举报?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公安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每个公民都有举报的义务和权利。公民可以选择多种形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是021-58845444;举报信箱是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81号,接收单位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二部反洗钱处,邮政编码:200120。所有的举报信息及举报人姓名都是严格保密的。
第三篇:反洗钱知识问答244题
1.什么是洗钱行为
答洗钱英文名称为 Money Laundering
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 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 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收益通过 各种手段隐瞒或掩饰起来并使之在形式上合法化 的行为和过程。
2.我国如何界定洗钱罪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91条规定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 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 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洗钱数额百分 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 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 价证券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将资金 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所得及其 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我国刑法对洗钱犯罪经过了多次完善。1990 年 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对此 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只限定在毒品犯罪。1997 年修订刑法时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将洗钱罪的上 游犯罪规定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和 走私罪。为了适应打击恐怖活动犯罪的需要 2001 年刑法修正案三将恐怖活动犯罪增加为洗钱罪 的上游犯罪。2006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将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 犯罪增加规定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加大了对洗钱 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 二条的规定对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 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 掩饰、隐藏的都是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只 是没有使用洗钱罪的具体罪名。
3.有关国际组织对洗钱概念是如何界定的 答 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 和精神药物公约》(也称《维也纳公约》)隐瞒 或分散非法交易所得财产的真实面目和来源转让 或变动非法收益的所得权包括通过电子转账进行 的目的在于掩盖非法来源使资金合法化的资金转
换。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凡是隐匿或掩盖犯罪所 得财物的性质、来源、地点或流向或协助任何与 上述非法活动有关的人规避法律责任的都是洗钱 犯罪。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系 统被利用作为转移或者储存来自犯罪活动基金的 工具。犯罪者利用金融系统进行支付将资金从一 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隐瞒金钱的来源以及收 益所有人通过安全储存设施对于银行支票提供保 管。这些活动通常被称为洗钱。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有三类行为可以 构成洗钱犯罪(1)转换或者转移犯罪所得(2)处置、转移犯罪所得的所有权或者有关权利(3)获取、占有或者使用犯罪所得。这表明即使在行 为人不具有“隐瞒或者掩饰该财产的非法来源” 的犯罪目的时明知财产为犯罪所得而仍然获取、占有或者使用该财产的仍构成洗钱犯罪。4.什么是毒品犯罪
答毒品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 的各种有关毒品的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 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等。5.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答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主要是指刑法分 则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 组织犯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纵容黑社会性 质组织罪。
6.什么是恐怖活动犯罪
答恐怖活动犯罪主要是指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和资助恐 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犯罪。7.什么是走私犯罪
答走私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二节规 定的各种犯罪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 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8.什么是贪污贿赂罪
答贪污贿赂罪是指贪污、挪用、私分公共 财务索取、收受贿赂或者以国家工作人员、国 有单位为对象进行贿赂收买公务行为破坏公务 行为的廉洁性的一类犯罪总称。根据刑法分则第八 章的规定贪污贿赂罪共有 12个具体罪名包括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 来源不明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9.什么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答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三 章第四节规定的罪名包括伪造、变造货币罪出 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币罪非法吸收公 众存款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罪保险公司 工作人员虚假理赔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逃汇罪等。10.什么是金融诈骗犯罪
答金融诈骗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五 节规定的罪名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 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 诈骗犯罪保险诈骗罪等。
11.怎样理解洗钱罪与洗钱行为的关系 答洗钱行为和洗钱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先 说洗钱罪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情况看洗 钱罪包括的范围很广同时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也 不完全相同有的规定凡清洗触犯一年以上有期徒 刑犯罪收益资金的则构成洗钱罪有的规定清洗从 事严重刑事犯罪所得资金的则构成洗钱罪也有的 是通过罗列犯罪形式来定义洗钱罪如美国定义洗 钱罪的形式有 100余种。我国的刑法对洗钱罪定义 的范围限于毒品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的有 组织犯罪和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 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这七种严重刑事犯罪。也就是说在我国根据目前的法律洗钱行为并 不一定都构成犯罪只有当事人对从事这七种犯罪 活动所获得的黑钱进行清洗时才构成我国刑法中 规定的洗钱罪。
再说洗钱行为洗钱行为的范围是很宽的只 要当事人从事犯罪收益或非法所得的清洗 ,都构 成洗钱行为洗钱行为的明显特征是不管其上游犯 罪是何种犯罪行为只要是对非法所得及其收益进 行清洗都构成洗钱行为。洗钱行为不一定要追究刑 事责任有的可能要追究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洗 钱罪则必须要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对洗钱罪中 规定的“明知”概念是非常重要的它是我国现 行刑法中判断是否构成洗钱罪的前提条件。如果当 事人不知道是犯罪所得或犯罪收益时则不构成洗 钱罪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明知是从事 上述七种犯罪获得的收益而仍为其提供方便例 如为洗钱者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资金转移则必须 按照洗钱罪追究刑事责任。12.洗钱有哪些危害
答 20世纪中期以来洗钱犯罪活动迅速蔓
延严重威胁世界各国的国家安全危及全球经济 发展。其危害主要表现以下方面
1洗钱本身是一种犯罪行为犯罪分子隐 藏和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为犯罪活动提供进一步的 资金支持助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洗 钱活动与恐怖活动相结合还会对社会稳定、国家 安全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造成巨大损失 2洗钱活动削弱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效
果严重危害经济的健康发展。洗钱的主要目的是 掩饰和隐瞒违法所得使违法所得表面合法化。因 此洗钱活动不遵循资金流向最有效益领域的基本 经济规律破坏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客观上干扰了 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效果损害经济稳定和经
济的可持续增长 3洗钱助长和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 腐蚀国家肌体导致社会不公平败坏国家声誉 4洗钱活动造成资金流动的无规律性影 响金融市场的稳定增加金融机构的运营风险。大 量的资本流入流出也容易引起汇率的变化引起市 场动荡和汇率波动
5洗钱活动损害合法经济体的正当权益 破坏市场微观竞争环境损害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 和公平竞争
6洗钱活动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
础加大了金融机构的法律和运营风险。合法经营 是金融机构控制风险和保持稳健经营的前提。金融 机构涉嫌洗钱或者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洗钱会严 重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还会使金融机构面临法律 风险和经济损失从而面临客户流失和失掉业务机 会的巨大风险。
13.洗钱活动具有哪些一般特征
答洗钱犯罪具有多样化、专业化和复杂化的 特征。洗钱的方式和手段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技术 性特征。因为洗钱的目的在于掩盖犯罪收益的真正 来源使犯罪收益合法化所以洗钱活动必然带有 隐蔽性的特征。它总是通过设置种种假象掩盖资 金的真正面目。归纳起来可以得出以下一些洗钱 的一般特征
1独立的刑事犯罪。洗钱犯罪逐步与原来 依附的犯罪行为相分离与经济尤其是金融因素结 合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犯罪行为。洗钱犯罪的手 段日趋隐蔽。方便、快捷的网上信用卡、网上银行 服务、网上取款等金融工具被利用为洗钱手段对 金融秩序构成威胁同时也增加了调查难度。 2洗钱方式和手段的多样性。犯罪收益来 源的多样性使得洗钱者会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处 理。长期的洗钱活动发展出了多种多样的洗钱工 具例如借用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利用空 壳公司伪造商业票据等。经济方式的创新也使洗 钱方式不断翻新更为隐蔽。专业的洗钱组织更是 越来越熟练地对各种洗钱手段和方式加以组合运 用。其中实施复杂的金融交易通过金融衍生工 具进行洗钱尤为突出。
3洗钱的专业化。与传统的洗钱活动相比 利用计算机等高新技术进行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 的活动已成为现代洗钱的重要特征。洗钱活动逐渐 趋向于演变成为一个行业并趋向于网络化一部 分犯罪者专职从事洗钱犯罪形成固定的洗钱通 道。1972年注册于卢森堡的国际信贷和商业银行 被洗钱者控制在 100万普通客户的合法业务掩护 下专门从事洗钱活动。
4洗钱的过程具有复杂性。要实现洗钱的 目的就要改变犯罪收益的原有形式消除可能成
为证据的痕迹为犯罪收益设置假象使犯罪收益与合法收益融为一体。这就迫使洗钱者采取复杂的
手法经过种种中间形态在放置、培植和融合三 个基本过程中采取多种资金运作方式从而达到使 之表面合法化的目的。
5洗钱的对象是特定性质的货币资金和财 产这种货币资金和财产无一例外与刑事犯罪相 关例如贩毒、走私、诈骗、贪污、偷漏税等 系犯罪所得或用于犯罪目的。一般来说只有赃钱、黑钱才有清洗的必要。
6洗钱的目的在于为非法资金或财产披上 合法的外衣消灭犯罪线索和证据逃避法律追究 和制裁并实现黑钱、赃钱或其他犯罪收益的安全 循环使用。
14.洗钱活动一般要经过哪些基本过程 答典型的洗钱过程通常被分为三个阶段即 处置阶段 Placement、离析阶段 Layering 和融合阶段 Integration。
处置阶段是指将犯罪收益投入到清洗系统的
过程。处置阶段是洗钱手法的第一阶段也是过程 中最弱、犯罪者最容易被侦查到的阶段。离析阶段也叫培植阶段主要是通过用复杂多 层的金融交易将非法收益及其来源分开分散其 非法所得从而掩盖查账线索和隐藏罪犯身份。融合阶段又叫归并阶段。融合阶段是洗钱链条 中的最后阶段又称为“整合阶段”其目的在于 使非法回归形式合法为犯罪得来的资金或财产提 供表面的合法性。
每个阶段都各有其目的及运行模式洗钱者有 时交错运用以达到最终的清洗目的。15.洗钱过程具有哪些特征
答洗钱的过程一般有四个特征第一洗钱 者首先考虑的是隐藏有关犯罪收益的真正所有权 和来源第二改变有关金钱的形式第三洗钱 过程中尽量避免留下明显的痕迹第四洗钱者能 够控制洗钱的全过程。
16.在洗钱过程的处置阶段洗钱手法有哪 些
答在洗钱过程的处置阶段洗钱者需要对犯 罪收入进行初步的加工和处理通过这种初步的加 工和处理转变犯罪收入的现金形态。如将犯罪所 得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将现金转变为银行存款 或用现金购买贵重金属和珍贵艺术品等。具体手法 如以多批次、小金额等不引人注目的方式将现金存 入银行逃避现金交易报告等有关规定的限制走 私现金等。
17.在洗钱过程的离析阶段洗钱的做法有哪 些
答在离析阶段犯罪组织主要是通过错综复 杂的交易反复、频繁地转移资金扰乱人们的视
线以达到隐藏犯罪收入的真实所有权模糊犯罪收入的非法特征掩盖犯罪收入的来源和去向的目 的最终把犯罪收入清洗为合法收入。具体做法如 借助空壳公司虚拟贸易活动在不同的银行之间以 及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之间以贸易为名频繁转移资 金而且资金只在每家银行作短暂停留。目前在 一些国家和地区离析阶段的相当一部分资金转移 活动都是通过电子货币或网络银行完成的。18.在洗钱过程的融合阶段洗钱者一般采取 什么方式对犯罪收入进行归并或掩饰 答在归并融合阶段资金被转移至与犯罪组 织或个人无明显联系的合法组织或个人的账户内 分散的资金被重新归拢聚集起来用于投资实业、证券市场等正当商业活动成为应纳税的合法收 入开始融入合法的金融经济体系中。至此犯罪 收入完成了洗钱过程披上了合法的外衣。19.怎样理解洗钱过程中三个阶段之间的关 系 答在洗钱过程中处置阶段、离析阶段、融 合阶段三个阶段有时泾渭分明有时则相互渗透融 合交叉运用难以截然分开。一般情况下处置 阶段是洗钱过程中最脆弱的环节对洗钱犯罪而言 是最困难的一步在此阶段如何将犯罪活动中获 得的大量现金转变成既易于携带控制又能够隐瞒 其真实来源的形态以逃避反洗钱当局的打击是洗 钱犯罪面临的首要问题。对于反洗钱当局来说堵 住黑钱流入金融机构的入口是反洗钱的第一步也 是关键的一步。犯罪收入一旦进入离析阶段黑钱 往往会在不同的地区乃至不同的国家之间流转由 于各国目前反洗钱的立场和取向尚未完全达成一 致在法律上对洗钱罪的规定还存在着较大的差 异再加上受到一些国家严格的银行保密制度的限 制黑钱一旦流出境外反洗钱当局对洗钱的控制 将会鞭长莫及识别和追查难度必然加大洗钱犯 罪逃避法律打击的可能性也随之加大。20.洗钱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答洗钱的主要方式有
一利用金融机构。洗钱者利用金融机构洗 钱的技巧包括匿名存储、利用银行贷款掩饰犯罪 收益、控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等。
1伪造商业票据。洗钱者首先将犯罪收益 存入甲国银行并用其购买信用证该信用证用于 某项虚构的从乙国到甲国的商品进口交易然后用 伪造的提货单在乙国的银行兑现。有时犯罪者也利 用一些真实的商业交易来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但 在数量和价格上做文章。
2通过证券业和保险业洗钱。目前世界 经济一体化趋势明显巨额金融交易可利用通讯网 络等现代化交易工具瞬间完成。由于股价变化起伏 较大而且交易痕迹调查比较困难因此一些洗钱 者利用国际证券市场进行洗钱。在保险市场一些洗钱者常常购买高额保险然后再以折扣的方式低
价赎回中间的差价则是通过保险公司“净化”的 钱。
3用支票开立账户进行洗钱。有关国家对 洗钱活动进行调查的结果表明洗钱的方法之一就 是利用票据交易所开出的票据。在美国街头出售毒 品得来的现金通过边境被走私到墨西哥洗钱者将 这些现金提供给票据交易所票据交易所向洗钱者 提供向美国或墨西哥银行开立的现金支票。然后 洗钱者以这些票据在英国开立银行账户随后该笔 资金被转入犯罪分子需要的国家。 4利用银行存款的国际转移进行洗钱。英 国警方根据举报对一参与在英国贩毒并为一美国 运毒辛迪加进行洗钱的案件进行了调
查。贩毒者首先将出售毒品所得零星现金存入 一英国银行随后提取一定数目的现金经另一家金 融机构转移到美国同时也采取支票的形式对资金 进行转移。洗钱者不断只转移一些小金额资金以避 免超过美国政府规定的货币报告限额。在 18个月 的时间里该犯罪分子共洗钱 200万英镑并用这 些钱在美国购置财产。
5信贷回收。洗钱者利用非法资金作抵押(如存款单、证券等)取得完全合法的银行贷款 然后再利用这些贷款购买不动产、企业或其他资 产。犯罪资金经过改头换面后其真正的来源就越 来越不明显。
(6)利用期货、期权洗钱。在国际金融市场上 利用金融衍生产品通过复杂的金融交易洗钱是跨 国洗钱的重要方式。期货、期权是犯罪分子在实施 复杂金融交易时的常用工具。通过期货经纪人将犯 罪收入投入到国际期货市场清洗对洗钱犯罪组织 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在国际期货市场上交易行 为都是以期货经纪人的名义进行的期货交易所并 不要求经纪人对客户的资金来源作出说明犯罪分 子通过期货经纪人将犯罪收入投入期货市场能够 有效避免暴露自己的真实面目和犯罪收入的来源。期货交易中的匿名惯例掩盖了洗钱活动此外变 幻莫测的期货价格和复杂的交易技术往往使外部 人士眼花缭乱大量参与交易的资金及公司来自世 界各地将犯罪收入隐匿其中往往难以发现。二利用一些国家和地区对银行或个人资产 进行保密的限制。被称为保密天堂的国家和地区一 般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有严格的银行保密法。除了法律规定“例 外”的情况外披露客户的账户即构成刑事犯罪。二是有宽松的金融规则。设立金融机构几乎没有任 何限制。三是有自由的公司法和严格的公司保密 法。这些地方允许建立空壳公司、信箱公司等不具 名公司。并且因为公司享有保密的权利了解这些
公司的真实面目非常困难。较为典型的国家和地区有瑞士、开曼、巴拿马、巴哈马以及加勒比海和
南太平洋的一些岛国。
三通过投资办产业的方式。
1成立空壳公司。亦被称为提名人公司 一般是指为匿名的公司所有权人提供的一种公司 结构这种公司是被提名董事和持票人所享有的所 有权结合的产物。被提名人往往是为收取一定管理 费而根据外国律师的指令登记成立公司的当地人。被提名人对公司的真实所有人一无所知。空壳公司 的上述特点特别有利于掩饰犯罪收益和犯罪人的 需要。比如一些离岸金融中心的法律规定允许设 立匿名公司包括匿名的离岸银行。公司注册地对 公司的所有人、受益人以及经营情况一无所知。匿 名公司这些特点能够有效隐匿犯罪收益的来源和 所有者的真实身份。匿名公司经常被用于跨国洗 钱在洗钱过程中黑钱先被汇往离岸金融中心 并在当地注册成立匿名公司然后再以匿名公司的 名义对本国或其他国家投资投资来源和投资人真 实身份由于受匿名公司注册地的法律限制而无从 追查。
2向现金密集行业投资。在现金交易报告 制度的限制下如果直接向银行存入大量现金必 然会因为不能说明现金的合理来源而引起当局的 追查。为了能够合理解释大量存入银行的现金的来 源向现金流入密集型行业投资是犯罪组织洗钱的 又一手法。现金密集型行业包括娱乐场所、餐饮 业、小型超市等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能够收入 大量现金是这些行业的共同特点。在洗钱过程中犯 罪组织以正当经营所得的名义将犯罪收入混入合 法收入中向税务当局申报在依法纳税的外衣下使 犯罪收入合法化。纳税后犯罪收入就变成完全意 义上的正当收入了在这里纳税的税款则被犯罪 组织视为洗钱的成本。
3利用假财务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进 行洗钱。国外司法机构有证据表明部分犯罪分子通 过开办假财务公司来转化自己的非法所得。如为了 便利洗钱过程犯罪分子雇佣律师开立了一个账 户并存入了犯罪分子从财务公司转来的 50万英 镑随后将这笔资金转移到他的律师事务所的银行 账户上接下来律师又根据犯罪分子指令把钱从账 户中提走成为犯罪分子财产。四通过市场的商品交易活动。
洗钱者可能会因受到现金交易报告(Cash Transaction Report简称 CTR)制度的严格限制 在短期内无法方便地将现金转变为银行存款但大 量持有现金对犯罪组织来说是极其危险的。同样是 为了达到尽快改变犯罪收入的现金形态的目的购 置贵金属、古玩以及珍贵艺术品也是洗钱者选择 的一种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暂时改变犯罪收入 的现金形态。洗钱者之所以选择昂贵的贵金属、古玩以及珍贵艺术品为载体转换现金形态第一贵
金属、古玩以及珍贵艺术品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变 现能力强洗钱者在需要现金时或出现合适的机会 时变现非常便利。第二使用现金购买贵金属、古玩以及珍贵艺术品是这些行业的惯例交易时大 量使用现金不会引起注意和怀疑。第三走私贵金 属、古玩以及珍贵艺术品与走私现金相比更不易被 查获比走私现金安全性更高。还有的犯罪分子把 非法所得直接用来购买别墅、飞机、金融债券等 然后再转卖从中套取现金存入本国或国外银行 变成合法的货币资金。五其他洗钱方式。
1走私。洗钱者将现金通过种种方式偷运 到其他国家由其他的洗钱者对偷运的现金进行处 理。除了现金走私外洗钱者还通过贵金属或艺术 品的走私来清洗犯罪收益。
2利用“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转移犯罪 收益。近年来随着我国反洗钱机制的逐步建立和 完善以及对非法外汇交易活动打击力度的不断加 大犯罪分子通过合法的银行系统向境外转移犯罪 收入所冒的风险也日益加大大量的犯罪收益开始 通过“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在我国沿海地区 一些“地下钱庄”是专为跨境洗钱而设立的主要 为在内地和香港之间转移黑钱提供服务。国内许多 大案的要犯如远华走私案中的赖昌星等都是“地 下钱庄”的主要客户。利用民间借贷洗钱与通过 “地下钱庄”洗钱手法类似犯罪分子将非法所得 交由民间借贷者通过贷款的形式给城乡中小企 业然后将回笼的资金存入犯罪分子指定的银行账 户或由关联的城乡中小企业以创办实业的形式再 次洗钱。
目前国际上洗钱手法又有新的变化。例如 使用通讯账户、高薪聘请私人金融专家、使用信用 卡和国际互联网等。
21.在我国洗钱活动都具有哪些特点 答在我国洗钱具有以下几种特点(1)职务犯罪收入是非法收入的重要来源之
一。洗钱是将非法收入合法化涉及两个过程一 是获取非法收入二是将非法收入变成合法收入。一些公职人员贪污受贿后自己“下海”或通过亲 属“下海”成立公司或与企业勾结将非法收入 转成企业账户上的“合法”收入实现对“赃钱” 的清洗。(2)存取、搬运和藏匿大额现钞是洗钱的主要 手段之一。经手大额现金是洗钱犯罪的一个突出特 征。对犯罪分子来说用不具有个人特殊标记、无 法追索交易历史的现金清洗非法所得在实现财富 占有的同时能掩盖犯罪痕迹不失为洗钱的便利渠 道。
22.什么是反洗钱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条“本 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 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 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 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 行为。”
23.为什么要开展反洗钱工作
答洗钱活动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
裁而且还助长新犯罪的滋生扭曲正常的经济和 金融秩序损害金融机构的信誉腐蚀公众道德。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日益融 合经济犯罪集团化、犯罪分工专业化以及犯罪行 为国际化的背景下加强反洗钱工作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
首先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 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反洗钱工作涉及外 交、经济、司法及安全等多个领域。反洗钱工作水平关系到我国政府的对外形象关系到政府在人民 群众中的威信关系到整个国家社会公正和经济秩 序的稳定。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践“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措施是履行我国政府对外 承诺树立我国在反洗钱方面负责任大国形象的重 要举措同时也是金融业实现“引进来”和“走出 去”战略加快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推进我国银 行国际化的必要步骤。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 治的高度从维护我国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的大局 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 认识建立行之有效的反洗钱体系使我国反洗钱 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其次做好反洗钱工作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 需要。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加深走私、偷 骗税、金融诈骗、市场操纵及内幕交易等犯罪呈上 升趋势上述经济犯罪与行贿受贿等腐败犯罪相互 助长、滋生严重损害国家经济肌体健康、腐蚀社 会公众道德。做好反洗钱工作可以从资金流动上监 测异常和可疑资金流动为控制非法所得的转移和 藏匿赢得时机为跨境追缴违法资金提供有力手 段从而有效地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再次做好反洗钱工作是遏制其他严重刑事犯 罪的需要。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国际社会毒品犯 罪、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有所抬头在局部地 区出现了极少数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势力制造恐 怖犯罪的苗头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国内外 经验表明上述形式的严重犯罪需要大量的资金支 持往往涉及频繁的洗钱行为。打击洗钱活动发 现和截断犯罪组织赖以生存的资金链条将有力地 削弱、分化和瓦解这些犯罪活动严防其扩大和蔓延并最终实现打击犯罪、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
利益、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目标。
最后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维护金融机构信誉及 金融稳定的需要。洗钱行为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一 是放置阶段即把非法资金投入经济体系主要是 金融机构二是离析阶段即通过复杂的交易使 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变得模糊非法资金的性质得以 掩饰三是归并阶段即被清洗的资金以所谓合法 的形式加以使用。这些特点表明金融机构作为资 金活动的载体客观上容易成为洗钱活动的渠道。金 融机构卷入洗钱活动不仅严重损害金融机构的声 誉而且会带来巨大的法律和运营风险。因此做 好反洗钱工作对维护金融机构声誉防范金融风 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4.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反洗钱法律体系是如 何构成的
答从世界各国和地区反洗钱立法情况看反 洗钱法律体系一般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立法 机关制定的专门反洗钱法律例如我国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美国的《 1986年控制洗钱 法》、《 1992年阿农奥-怀利反洗钱法》和《 1994 年禁止洗钱法》第二层次是由政府或者政府部门 根据法律授权颁布的行政法规例如英国的《 1933 年反洗钱条例》第三个层次是由金融监管部门制 定的规章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反洗钱政策指引例 如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 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 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加拿大金融监管机 构发布的《防止和发现反洗钱行为指引》、我国香 港特别行政区金融监管局发布的《防止洗钱活动指 引》等。
25.目前世界各国和地区普遍遵守的反洗钱 国际标准是什么 答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 40+9”建议是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遵守的反洗钱标准是反洗钱领 域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标准。“ 40”是指金融行动 特别工作组的《四十项建议》“ 9”是指金融行 动特别工作组专门针对恐怖分子融资和犯罪分子 跨国境运输现金问题制定的九项特别建议。26.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四十项建议”的 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四十项建议》最
初发布于 1990年 4月 1996年经过修改 2003 年 6月 20日通过了新的修订稿。《四十项建议》 为全球的反洗钱制度设计了基本框架规定了反洗 钱的基本原则内容涉及刑事司法系统、执法部门、金融系统和监管当局等反洗钱工作的各个领域。《四十项建议》已得到包括联合国在内的 130多个
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支持很多国家也承诺执行《四十项建议》以打击洗钱犯罪。四十项建议主
要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四十项建议主要包含以下基本义务将 洗钱犯罪定为刑事犯罪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尽可 能的广泛(建议第 4项)并制定将犯罪收益查封 和冻结的法律(建议第 7项)
2金融机构及特定的非金融企业和行业有
了解客户包括实际受益人以及保存记录的义务(建议第 10项 ~12项)
3要求金融机构向国家主管部门报告可疑 交易(建议第 15项)并实施一系列内部控制措 施(建议第 19项)
4建立对金融机构充分控制和监督的系统(建议第 26项 29项)
5签署反洗钱国际条约通过国内立法 以保证国际间反洗钱领域各个层次的合作有效开 展(建议第 32项 ~40项)。
27.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反恐怖融资九项 特别建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9· 11”事件后 2001年 10月 29~30 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华盛顿召开特别会议 通过了打击恐怖融资的八项特别建议并在随后出 台了一系列对八项特别建议的解释性文件。与四十 项建议相似打击恐怖融资的八项特别建议得到世 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的支持成为打击恐怖融资领域 的纲领性文件。2004年 10月 22日金融行动特 别工作组在巴黎召开会议专门针对恐怖分子和犯 罪分子跨国境运输现金问题制定了第九项特别建 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签署和执行联合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的 文件。如《联合国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 公约》(1999年)、联合国安理会 1373号决议等 文件
2将资助恐怖主义和相关洗钱犯罪列为刑 事犯罪
3冻结和没收恐怖分子资产
4报告与恐怖主义有关的可疑交易 5开展国际合作
6加强对替代性汇款系统(Alternative Remittance System)的监管
7加强对电汇(Wire Transfer)的监管 8防止非营利组织(Non— Profit Organization)被恐怖分子利用
9在侦查现金和不记名可转让金融工具的 跨境运输方面采取措施实施申报制度并规定披露 义务。
28.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可分为哪几方面的 内容
答反洗钱法律制度可分为刑事打击和预防、监控两个方面的内容。对洗钱活动的刑事打击主要体现为《刑法》关于洗钱罪的规定以《刑法》为
依据通过刑事侦查和刑事诉讼程序追究洗钱犯 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而预防、监控洗钱活动是以 客户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和记录保存等制度为核心 内容通过反洗钱资金监测实现其目标。《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着力于建立我国反洗钱预防、监控法律制度属于行政法律制度的范畴。2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是何时以何 形式公布的何时起施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于 2006年 10 月 31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 决通过并于当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6 号向社会公布自 2007年 1月 1日起施行。30.《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 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是何时以何形式 发布的何时起施行
答《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 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于 2006年 11 月 14日分别以 2006年第 1号、第 2号中国人民 银行令发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于 2007年 1 月 1日起施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 告管理办法》于 2007年 3月 1日起施行。3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进行了几次 审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共进行了三 次审议。2006年 4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2006年 8月召开的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了第二 次审议 2006年 10月 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了第三次审议。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立法宗旨 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立法宗旨 是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 犯罪及相关犯罪。
33.美国制定了哪些反洗钱法律规范 答美国反洗钱法律规范主要是联邦法律包 括《 1970年银行保密法》、《 1986年控制洗钱 法》、《 1992年阿农奥-怀利反洗钱法》和《 1994 年禁止洗钱法》等。
34.英国的反洗钱法律体系是怎样的 答英国反洗钱的法律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 一层次是指由英国议会制定的单行法律包括 《 1986年毒品贩运犯罪法》、《 1988年刑法》、《 1989年预防恐怖主义法令》和《 1990年刑法》 等第二层次是由财政部根据法律的授权制定的 《 1993年反洗钱条例》第三层次是金融监管机 构和自律组织制定的指引、准则等。35.澳大利亚的反洗钱法律制度主要有哪
些 答澳大利亚反洗钱法律制度主要包括《 1987 年犯罪收益法》、《 1987年刑事事务相互协助法》、《 1988年金融交易报告法》等法律以及由法律 授权的政府主管机关制定的反洗钱行政法规和澳 大利亚银行联合会、其他金融业自律组织、政府机 构制定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导准则等规范性 文件。
36.瑞士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建立反洗钱法律 体系的主要有哪些
答瑞士作为金融业发达的国家以其全方位、细致周到的金融服务赢得了广泛的青睐。瑞士银行 既是吸引人们存储“净钱”的理想之地也是吸引 洗钱犯罪分子转移和存储赃款的场所之一。1988 年马格思兄弟团伙洗钱案被查获后瑞士相继制定 并修改了相关的反洗钱法律制度。主要有《反洗 钱诈骗法(1990年)》、《联邦刑法典修正案(1994 年)》、瑞士联邦银行委员会于 1991年 12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反对与防止洗钱的指导准则》、瑞 士银行联合会于 1977年颁布的《关于瑞士银行尽 职行为守则协约》等。
37.加拿大的反洗钱法律体系是如何构成 的
答加拿大具有比较完善的反洗钱的法律框
架其反洗钱法律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 次是由国会制定的专门反洗钱的法律主要有《刑 法》和《犯罪所得(洗钱)法》第二个层次是 根据法律由政府或者财政部颁布有关反洗钱方面 的行政法规主要有《犯罪所得管理条例》第三 个层次是由金融监管部门制定有关反洗钱的政策 指引以此来指导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另外 各金融机构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反洗钱的 业务操作规程。
38.日本制定了哪些主要的反洗钱法律制 度
答日本反洗钱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由日本议 会制定的反洗钱法、由内阁颁布的政令和由各金融 机构组建的行业协会制定发布的反洗钱准则。其中 主要的反洗钱法律有《麻醉品特例法》、《有组织 犯罪的处罚及犯罪收益控制法》。
39.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了哪些反洗钱 法律和制度
答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了《贩毒(追讨 得益)条例》和《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防 止洗钱活动指引》等反洗钱法律制度。40.为什么要将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 纳入反洗钱义务主体
答将反洗钱义务主体定为金融机构和按照规 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主要是 由于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是最易于被洗钱 者用作洗钱的渠道和洗钱发生的高危领域。这些机构履行好反洗钱义务反洗钱工作就会事半功倍。
因此实施预防、监控洗钱的行为必须以金融机构 为核心主体。金融机构建立反洗钱制度通过金融 机构监测并报告异常资金流动发现并控制犯罪资 金对于打击洗钱活动将会起到重要作用。但金融 机构并不是洗钱的唯一渠道随着金融监管的不断 完善和对金融机构加强监管犯罪分子通过金融机 构进行洗钱的成本逐步增加迫使其转移阵地逐 步向非金融领域渗透。为此各国纷纷修改法律设 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的法律义务将其纳入可疑交 易报告的义务主体。要求非金融机构承担反洗钱义 务是近年来国际反洗钱制度发展的新趋势。41.我国反洗钱行政管理体制是怎样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四条规定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 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 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 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 合。
42.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是哪个部门 答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 门。国务院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协调国家反洗钱工 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 金监测”职责。
43.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应履行哪些反洗钱监 督管理职责
答中国人民银行应依法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 的职责有
1制定或者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
2负责人民币和外币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3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 情况
4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 5向侦查机关报告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 动
6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与境 外反洗钱机构交换与反洗钱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4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的“国 务院有关部门、机构”是指哪些
答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既包括国务院金融 监督管理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也包 括海关、税务、工商等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履行相 应的反洗钱监管职责的部门和机构。45.我国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主要职
责是什么 答 2002年 5月公安部牵头建立反洗钱工 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6家 2003年 5月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接替公安部成为反洗 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成员单位调整、充 实为 23家。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指导全国反洗钱工 作制定国家反洗钱的重要方针、政策制定国家 反洗钱国际合作的政策措施协调各部门动员全 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
46.我国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哪些成 员单位组成
答目前我国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 23 家成员单位组成。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 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办公厅、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监察部、司法部、财政部、建设 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广 电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邮政 局、外汇局、解放军总参谋部。
47.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机构设置要求是什 么
答为防范和规避反洗钱法律风险防止被犯 罪分子利用从事洗钱活动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反洗 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反 洗钱专门机构是指金融机构为履行法律规定的反 洗钱义务专门设立的、专职负责反洗钱工作的独立 机构。指定内设机构是指金融机构为履行法律规定 的反洗钱义务指定一个或若干个已有的内设部门 负责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 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保存等工作。
金融机构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
部门负责反洗钱工作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金融机构必须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 员给予必要的财务保障和技术支持二是反洗钱 专门机构或者指定的内设部门应具有一定的独立 性和超然性不直接干涉或参与业务部门的日常经 营活动。
48.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关于特定的非金融 企业和行业主要包括哪些
答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关于反洗钱问题的 四十项建议》中指定的特定非金融企业和行业包 括
1赌博业包括网上赌博 2房地产经纪人 3贵金属交易商 4珠宝交易商
5律师、公证人以及其他独立的法律专业 人士和会计师个体开业者、合伙人或受聘于专业
事务所的专业人士。此处并非指受聘于其他类型企业的“内部” 专业人士亦非为已属于打击洗钱措施的政府机构 工作的专业人士
6信托公司和企业服务提供商。专指建议 中未涉及的、以向第三方提供下列服务作为一项业 务的所有个人和企业代理法人的设立担任或 任命他人担任公司的董事或秘书、一个合伙人或 者与其他法人相关的类似职位为公司提供注册营 业场所、办公地址或设施、通信地址或行政地址 担任合伙人、其他任何法人或法律实体担任或 安排他人担任书面信托的受托人担任或安排 他人担任他人的指定股东。
49.为什么要建立反洗钱金融情报机构 答从国际反洗钱实践来看金融情报机构
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简称 FIU是 国际上对反洗钱信息机构的泛称是洗钱线索的汇 集中心承担着收集、分析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的 职责是反洗钱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专 门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的金融情报机构已经成为 有效的反洗钱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也是有 关反洗钱国际标准的普遍要求。反洗钱金融情报机 构的建立能在两方面发挥巨大作用一是为迅速 发现洗钱犯罪线索提供了可能二是保护了金融机 构客户的隐私权。
50.金融情报机构具有哪些基本功能 答金融情报机构或中心具备了收集金融 信息、分析金融信息、分发金融信息和分析结果、情报交流四项基本功能。
51.国际上著名的反洗钱金融情报机构有哪 些
答国际上著名的反洗钱金融情报机构包括
1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 Financial Crime Enforcement Network简称 FinCEN 2澳 大利亚交易报告分析中心 Australian Transaction Reports and Analysis Centre简 称 AUSTRAC 3日本金融情报室 Japan Financial Intelligence Office简称 JAFIO 4马来西亚金融情报中心 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简称 FIU。52.国际上反洗钱金融情报机构的组织模式 主要分为哪些类型
答从国际经验看金融情报机构的组织模式 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调查模式如菲律宾二是 管理模式如美国、日本三是司法模式如德国、瑞士、澳大利亚四是执法模式即属于警察部门 的一部分如英国、比利时。
53.我国的反洗钱金融情报机构是什么 答 2004年 4月 7日为履行《中国人民银 行法》规定的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经中央机构编
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Chinese Anti-Money Laundering Monitoring and Analysis Center 简称 CAMLMAC。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是中国 人民银行总行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法 人单位是为人民银行履行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 作职责而设立的收集、分析、监测和提供反洗钱情 报的专门机构。
54.建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重要 性
答建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重要性 有
1有利于实现对本、外币资金交易的集中 监测强化反洗钱情报的分析处理能力; 2有利于实现反洗钱情报的集中储存减 少数据重复降低收集分析成本提高情报工作效 率
3是我国政府履行对外承诺和有关国际公 约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的需要。
55.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依法应履行哪 些工作职责
答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依法应履行的工 作职责是
1接收并分析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 疑交易报告
2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 ,妥善保存金融 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 3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分析结 果
4要求金融机构及时补正人民币、外币大 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5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与境外有关机构 交换信息、资料
6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责。56.专业反洗钱国际组织有哪些 答专业反洗钱国际组织有
1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简称 FATF。成立于 1989年的西方七国首脑会议创 始国包括西方七国在内的 15个国家以及欧洲联盟 欧洲委员会。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是目前全球最具 影响的专业反洗钱国际组织
2埃格蒙特集团 Egmont Group。1995 年一些金融情报中心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的埃格蒙 特—阿森伯格宫成立的一个非正式组织组织名称 因会议地点而得名
3亚太反洗钱小组 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简称 APG。于 1997年 2 月在曼谷举行的第四次亚太地区反洗钱座谈会上
成立 4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 Eurasian Group on Combating Money and Financing of Terrorism,简称 EAG。2004年 10月中国与 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白俄罗斯共同作为创始成员国在莫斯科成立。57.具有反洗钱功能的综合性国际组织有哪 些
答具有反洗钱功能的综合性国际组织有 1联合国禁毒署 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简称 UNODC。成立于 1997 年总部位于奥地利维也纳其主要职责是打击毒 品和国际犯罪目前包括犯罪控制计划和毒品控制 计划两方面任务。反洗钱计划是毒品控制计划的子 计划全称是全球反洗钱计划 Global Program Against Money Laundering,简称 GPML 2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2 年 9月 28日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 发表了《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已强化的工作 领域》
3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成立于 1974 年 1988年发布《关于防止犯罪分子为洗钱目的 而利用银行系统的原则说明》
4国际刑警组织 Interpol。成立于 1923年 1995年 10月在北京召开的第 64届年 会上达成了有关反洗钱的决议提出了控制洗钱的 三项原则。
58.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工作目标是什 么
答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工作目标是 1向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推广反洗钱信 息
2在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成员内监督执行 《四十项建议》
3关注和检讨洗钱和反洗钱措施的发展趋 势。
59.联合国禁毒署全球反洗钱计划已实施了 哪些项目
答联合国禁毒署全球反洗钱计划已实施的项 目有
1提供反洗钱立法样本。为了保证成员国 地区的反洗钱立法与国际反洗钱标准保持一 致分别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地区制定 了法律样本并不断修改以适应不同国家法律系 统和行政部门
2建立全球反洗钱计划论坛。2000年 3 月 30日 ~31日在开曼群岛召开全体会议成立 了全球反洗钱计划论坛
3加强金融情报中心。全球反洗钱计划已
将协助建立金融情报中心作为优先项目 4与其他反洗钱国际组织保持密切合作 5建立了顾问计划通过派遣高级专家 为有关国家地区打击洗钱犯罪提供更深入和持 续的帮助。
60.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出的反洗钱四 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出的反洗钱四项 基本原则是
1了解你的客户原则。要求银行在客户开 立账户或者进行其他金融交易时做合理的努力以 识别客户的真实身份
2严格依法行事原则。要求银行应当保证 其所进行的交易符合高度的职业职业道德标准并 严格遵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如果有正当的理由怀 疑交易与洗钱活动或其他犯罪活动有关应当拒绝 向客户提供服务
3与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要求银行在 法律规定的保守客户秘密的限制性规定范围内与 执法机关进行全面合作。当有合理的理由怀疑是洗 钱活动时依照法律的规定采取适当的措施 4制定内部政策与程序原则。要求银行制 定必要的政策和程序防止被利用成为洗钱的通道 和工具。
61.国际刑警组织提出了控制洗钱的哪三项 原则
答国际刑警组织提出了控制洗钱的三项原则 是
1必须依照法律予以打击
2金融机构必须及时报告所获知的洗钱活 动
3开展国际间追踪活动。
62.《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四十项建议和九项 特别建议遵守情况评估方法》具有哪些特点 答《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四十项建议和九项 特别建议遵守情况评估方法》具有的特点是 1《评估方法》有超过 200条基本标准和 35条附加标准。其中基本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而 附加标准属于非强制性标准
2《评估方法》对所有金融机构都采取同 样的标准进行评估避免了重复评估
3《评估方法》将反洗钱标准和反恐融资 标准进行了区分
4《评估方法》对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基 础要求和细节要求进行了区分。基础要求必须通过 法律和条例进行执行细节要求则可以通过其他实 施手段予以实现
5《评估方法》对基本标准规定了四种评
估级别即合规、基本合规、部分合规和不合规。63.《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四十项建议和九项 特别建议遵守情况评估方法》有哪些基本内容 答《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四十项建议和九项
特别建议遵守情况评估方法》的基本内容是 1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应包括所有严重的刑 事犯罪至少应包括《四十项建议》列出的 20种 特定犯罪
2凡是提供《四十项建议》所列举的金融 服务的机构都应承担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义务 3客户尽职调查措施的评估标准进一步细 化例如对现有客户的尽职调查措施、客户身份 核实的时限等细节内容都有了详细标准 4可疑交易报告要求更加明确包括企图 进行的交易都应报告
5特定的非金融行业和专业人士都应承担 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义务
6禁止与空壳银行建立或继续业务关系 7在保证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在反 洗钱和反恐融资方面受到充分监管的同时对于其 他类型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监管当局可以根 据这些机构所面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的风险程度 进行有效的监管
8各经济体应该对各自反洗钱和反恐融资 系统的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并为此保存全面的统 计数据
9各经济体应该采取措施以了解法人和 法律协议如信托协议的真实受益人和实际控制 人防止其用于非法目的
10司法互助的要求更加完善和准确非
司法方面的合作也更加具体国际合作不应局限在 各经济体的金融情报机构之间还应包括执法机 关、监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
64.我国于什么时间成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 组正式成员
答 2007年 6月 28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 组在巴黎召开的第十八届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以协 商一致的方式同意我国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从 1998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开始考虑吸纳我国 加入到 2005年 1月我国被接纳为观察员再到 其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我国的评估和考察直 至我国成为正式成员这一历程历时 9年。65.我国反洗钱监督管理体系是怎样的 答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全 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制定或 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 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 务的情况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履行 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在国
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内对金融机
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6.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能否与金融 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谈话要求其就金融机构 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答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履行反洗 钱职责的需要可以与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谈话要求其就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重大 事项作出说明。
67.反洗钱义务主体应当建立的反洗钱三项 基本制度是什么
答反洗钱义务主体应当建立的反洗钱三项基 本制度是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 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68.反洗钱义务主体建立反洗钱基本制度的 意义
答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 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反 洗钱国际标准和各国反洗钱立法确认的洗钱预防 措施的三项基本制度。建立这三项反洗钱制度有利 于发挥反洗钱义务主体反洗钱“第一道防线”的 基础作用有利于反洗钱义务主体规避洗钱和恐怖 融资风险以及相关的法律风险有利于反洗钱义务 主体加强风险管理、开展审慎经营、树立商业诚信、限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69.为什么说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反洗钱三 项基本制度的基础
答在反洗钱三项基本制度中客户身份识别 制度处于基础地位通过客户身份识别金融机构 可以据此判断客户所需要的金融服务及其账户内 的资金流动是否与客户的身份和业务性质相符其 资金来源或用途是否存在可疑之处从而保护金融 机构本身不被犯罪分子利用维护金融机构的信 誉。因此没有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识别和 报告可疑交易无从谈起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 记录也没有实际意义。
70.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制度的主 要目的是什么
答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制度的主要 目的一是可以作为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和 交易报告义务的记录和证明二是可以为掌握客户 真实身份、再现客户资金交易过程、发现可疑交易 提供依据三是为违法犯罪活动的调查、侦查、起 诉、审判提供必要证据。
71.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作用 答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于反洗钱 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反洗钱的核心内容。反 洗钱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资金监测及时发现和甄 别与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交易线索为执法机关启 动调查和侦查程序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和手段
以及司法机关追究违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提供证据支持。只有在获得大量信息的基础上才能提
高发现、侦破、惩处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72.反洗钱行政管理体制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是什么
答反洗钱行政管理体制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在 于确定一国的反洗钱战略规划依法制定防范和 控制洗钱的具体措施检查监督反洗钱义务主体执 行防范和控制洗钱措施的情况金融情报收集、分 析和移送的组织工作组织反洗钱职能部门和反洗 钱义务主体间的信息共享和知识共享工作等等。73.根据各国的反洗钱法律反洗钱行政主管 部门一般承担哪些方面的预防和监控洗钱职责 答根据各国的反洗钱法律反洗钱行政主管 部门一般承担的预防和监控洗钱的职责包括 1制定反洗钱规则
2收集、分析和移送可疑交易报告 3进行反洗钱检查、监督 4进行行政处罚
5有查封、扣押、搜查等准司法权。74.为什么说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特指 中国人民银行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四条中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具有明确的指向 性特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国务院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 督管理工作是我国反洗钱行政管理工作实践的产 物和我国反洗钱立法实践延续的结果也是由当前 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情况所决定的具有历史必 然性。
第一国务院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协调国家反 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 洗钱资金监测”职责
第二中国人民银行着眼于我国金融业反洗钱 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了一系列的反洗钱规章制 度以金融业为起点推动我国的反洗钱工作 第三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了专门的反洗钱部门 来承担我国金融业反洗钱的行政管理职能并设立 了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 心奠定了我国反洗钱行政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第四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 管机关不仅有效地促进了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深入 开展而且有力推动了我国反洗钱国际合作的进 程。
75.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有哪些
答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 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其应履行的职责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
2研究、拟定国家的反洗钱规划和政策 3制定并发布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
告的具体办法会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并发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以及客户身份 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4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情 况
5设立反洗钱信息中心负责反洗钱资金 监测
6调查可疑交易活动
7向侦察机关报告涉嫌洗钱犯罪的案件 8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定期通报大额和可疑 交易信息的综合分析情况
9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境外反洗 钱信息机构交换与反洗钱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10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开展反 洗钱国际合作
11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76.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应履行的反洗 钱监管职责有哪些
答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应履行的反洗钱 监管职责主要是参与制定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 反洗钱规章会同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以及客户身份资料和 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对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提出 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发 现涉嫌洗钱犯罪的金融交易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 告审查新设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 案对于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不予批准当事人的设立 申请。
77.海关应履行的反洗钱监管职责有哪些 答海关应履行的反洗钱监管职责主要是会同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个人携带现金、无 记名有价证券出入海关的报告标准发现出入海关 的个人所携带的现金以及无记名有价证券的金额 超过报告标准的及时向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 门通报。
78.为什么说建立专门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 的金融情报机构是反洗钱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内在 要求
答随着金融交易的日益复杂和多样建立一 个集中收集分析可疑交易的金融情报中心(FIU)已成为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关键所在主要发挥 了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为迅速发现洗钱犯罪线索 提供了可能。金融情报中心对金融交易信息的集中 搜集分析避免了原来由各个不同部门分散搜集信 息信息量小分析难度大和反应滞后的缺陷最 大限度地节约信息搜集成本和提高信息使用效率 因而能够及时发现洗钱犯罪嫌疑从而迅速向司法 机关移交涉嫌洗钱犯罪线索。同时也降低了司法机
关调查洗钱犯罪的取证难度和成本提高了诉讼的成功率。二是保护了金融机构客户的隐私权。通常
金融情报中心是一个相对独立机构尤其是独立于 执法机关和司法部门被称为金融机构和司法机关 的“缓冲地”。报告到金融情报中心的信息是受到 严格保密的任何要求金融情报中心提供信息的请 求都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手续从而真正做到金融 机构在履行报告义务的同时又不违背替客户保密 的原则。79.反洗钱监督管理部门如何使用客户身份 资料和交易信息
答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 钱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机构对履行反洗钱职 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 钱行政调查不得用于任何其他方面也不得提供 给其他部门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之外的工作否则 即属于违法应当受到法律追究。
80.2003 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哪些重 要的反洗钱规章
答 2003年 1月中国人民银行以 2003年 第1、2和 3号行长令发布了《金融机构反洗 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 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 管理办法》通称反洗钱“一个规定、两个办法” 标志着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正式启动 2006年 11 月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 法》以 2006年第1、2号行长令重新修订发 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 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扩展了金融机构反 洗钱工作领域 2007年 6月中国人民银行以 2007年第1、2号行长令发布了《金融机构报 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 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反洗钱规章。81.中国人民银行履行反洗钱行政调查权的 意义
答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检 察、安全等侦查机关只有在立案之后方可进行收 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罪重证据 材料的侦查活动。但在现代金融高度发达的背景 下洗钱活动往往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传统 刑事侦查立案程序的规定无法满足及时发现、调 查洗钱活动、冻结洗钱资金的要求。同时根据《行 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行政执法 机关向刑事侦查机关移送案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 据支持仅有可疑交易报告和抽象的分析结论不符 合移送要求。因此设置反洗钱行政调查程序对于 确定是否有洗钱嫌疑有重要意义。82.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如何履行反洗钱职
责 答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是中央银行组织体 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银行履行反洗钱职 责的组织基础。
1中国人民银行省以下分支机构是人民银 行履行反洗钱行政管理职责的主要执行者 2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行使反洗钱处罚权 受到现行法律制约
3由于洗钱活动主要发生在基层金融机
构并且资金转移迅速如果省以下分支机构没有 检查监督、处罚等行政执法权事事需要向上级行 请示就会贻误打击洗钱活动的最佳时机 4在各个层面反洗钱工作都涉及多个部 门之间的协调合作省以下分支机构承担大量本地 跨部门的反洗钱协调工作这就需要人民银行省以 下分支机构主动协调因地制宜地开展反洗钱工 作。
83.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反洗钱 职责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九条规定 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参与制定所监督管 理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对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 构提出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 要求履行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 职责。本条所规定的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国 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反洗钱职责主要包 括三个方面一是参与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的部分金 融机构反洗钱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 法》第二十一条金融机构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的具体办法 由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 定二是对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提出按照规定建 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此处的“按照 规定”既包括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根据有关金 融法律、法规制定的关于金融机构内控制度的规 定也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 会制定的有关反洗钱内部控制的规定三是履行法 律和国务院发布的法规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 职责。
84.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进行反洗钱 现场检查的措施有哪些
答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进行反洗钱现 场检查的措施有
1进入金融机构进行检查
2询问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 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金融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 文件、资料并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 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4检查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
数据的系统。85.反洗钱法律法规对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 分支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有哪些规定
答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实施现场检
查前应填写现场检查立项审批表列明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时间安排等内容经中国人民银行或者 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人并应出 示执法证和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 2人或者未 出示执法证和检查通知书的金融机构有权拒绝检 查。
现场检查后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应 当制作现场检查意见书加盖公章送达被检查机 构。现场检查意见书的内容包括检查情况、检查评 价、改进意见与措施。
86.反洗钱法律法规对中国人民银行实施反 洗钱行政调查有哪些规定
答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调查 可疑交易活动可以询问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 求其说明情况查阅、复制被调查的金融机构客户 的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对可能被 转移、隐藏、篡改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可以封 存。
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并出示执法证和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 支机构出具的调查通知书。查阅、复制、封存被调 查的金融机构客户的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 关资料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 构负责人批准。调查人员违反规定程序的金融机 构有权拒绝调查。
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 问人核对。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 要求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 当签名或者盖章调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调查人员封存文件、资料应当会同在场的金 融机构工作人员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 份由调查人员和在场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签名或 者盖章一份交金融机构一份附卷备查。87.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反洗钱资金
监测职责可以向哪些部门和机构获取信息并向 谁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一 条的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反洗 钱资金监测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 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国务院有 关部门、机构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8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的“现 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的含义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二条规
定中的“现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现钞“无记名有价证券”是指在证券上不记载任何人为权利
人或者只写“持票人”、“来人”的有价证券。由于凡是持有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的人就可以 行使证券权利因此它们可以经由单纯交付的方 法转让具有流通性好、便于转让的特点。89.怎样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 十三条“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 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洗钱犯罪 的交易活动应当及时向侦查机关报告”的规定 答理解本条规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 是“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 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的含义。“反洗 钱行政主管部门”不仅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还 包括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其他依法负有反 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既包括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依法担负反洗钱职责的 金融监管机构也包括海关、工商、税务等依法负 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二是本条中的 “侦查机关”不仅包括公安机关也包括国家安全 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三是“涉嫌洗钱 犯罪”的含义。根据“《刑法修正案六》广 义的洗钱犯罪既包括第一百九十一条所规定的洗 钱罪也包括第三百一十二条所规定的对“明知是 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犯罪四 是本条规定报告的主体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依 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机构接受报 告的则是侦查机关。
90.《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各有关 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互相配合的意义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四条规定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 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 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反洗钱行 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 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洗钱具有很强的行业选择性洗钱者会考虑成 本和风险尽量利用监管薄弱、成本较低的行业实 施洗钱一旦某一行业防范和控制洗钱的力度加 大则转移至其他的行业。这就要求各个行业特别 是易于为洗钱利用的行业在统一的预防和控制洗 钱原则要求下按照行业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实 施反洗钱的策略和措施才能从总体上遏制洗钱的 势头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这就使得反洗钱工作 涉及面很广需要有关各方的协调和配合才能取得 法律预期的成效。
基于上述原因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证监
会、保监会、海关等反洗钱有关部门应当紧密配合 协调行动共同为做好我国反洗钱工作而努力。另外人民银行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 动应当及时向侦查机关报告。因此在反洗钱工 作中人民银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 关之间也应按法律要求协调配合。
9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对个人超额 携带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出入境通报有何规 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二条规 定海关发现个人出入境携带的现金、无记名有价 证券超过规定金额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 部门通报。
前款应当通报的金额标准由国务院反洗钱行 政主管部门会同海关总署规定。
92.个人携带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出入境 超过规定金额的通报标准由谁制定为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二条第 二款规定应通报的个人携带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 券出入境的金额标准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 门会同海关总署规定。其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首 先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即中国人民银行总 行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应当统筹考虑 反洗钱规划和政策要与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 构的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报告标准等有关反洗钱 法律制度做好衔接协调其次根据《海关法》 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依法监管进 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 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 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从进出关境监管 的角度来看对个人携带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出 入境进行监管属于海关的事权范围第三个人 携带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出入境通报制度属于 反洗钱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四条这既属于中国人民银行 的反洗钱工作内容也属于海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应 当履行的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因此通报的金额 标准应当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海关总署规定。93.为什么要建立对个人超过规定金额携带 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出入境通报制度 答建立对个人超过规定金额携带现金和无记
名有价证券出入境通报制度是因为 1建立对 个人超过规定金额携带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出 入境通报制度是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客观需要。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规定个人超额携带 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出入境通报制度的根本目 的是为了发现可疑交易信息即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有异常情形或与客户身份或经营性质不符 的人民币或外币现金及有价证券交易信息。由于方 法简便、成本较低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走私 是洗钱活动的常见表现形式。洗钱者将现金或无记名有价证券通过种种方式偷运到别的国家或地区
由其他的洗钱者来对偷运的现金进行处理以达到 洗钱的目的。为打击和遏制此类洗钱行为就需要 建立海关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个人超额携 带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信息的制度。同时随着 国际社会、经济、科技的飞速发展世界各国的人 员往来和资金流动日益国际化与之相适应原来 在一国范围内的洗钱活动就逐步发展为超越一国 国境的跨国洗钱活动。因此对跨国现金和有价证 券流动的监控制度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建立对个人超过规定金额携带现金和无记名有价 证券出入境通报制度既是有关国际标准的要求也 是各国的普遍做法。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反洗钱 《四十项建议》第十九项规定各国应考虑采用可行 的措施来监测或监控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证券的 跨国转移。同时该组织《特别建议》第九项的规 定各国应在侦查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金融工具的 物理跨境运输方面采取措施实施申报制度并规定 披露义务。同时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的出入境 申报制度已为一些反洗钱法律制度比较成熟的国 家采纳如美国等。
94.金融机构应履行哪些反洗钱义务 答金融机构应履行反洗钱的义务包括 1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 制度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 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2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 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3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 别制度
4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资 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5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执行大额交易和 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要 求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
95.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至少应包 括哪些内容
答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至少 应包括
1制定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 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方面的操 作规程建立和完善反洗钱岗位责任制 2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 负责反洗钱工作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 员
3在分支机构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 负责反洗钱工作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 员
4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反洗钱培训 5对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稽核审计。96.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指的是什么 答内部控制制度一般指金融机构为实现经营 和管理目标有效规避和控制经营风险通过制定 和实施一系列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 制、事后监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97.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 实现的目标
答一般而言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 制定应至少达到三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应将反洗钱 要求融入业务工作程序和管理系统使反洗钱成为 金融机构整体风险控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全体 员工自觉维护自身机构信誉防止本机构被洗钱犯 罪分子利用的制度保证从而避免或减少被动卷入 洗钱活动而产生的法律风险、经济损失以及对自身 信誉的损害;二是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 实施应能够保证本机构通过客户身份识别等基本 制度有效发现、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协助反洗 钱监管机关和司法部门发现和打击洗钱等违法犯 罪活动三是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应与金融机构的 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并具有根 据自身业务发展变化和经营环境变化而不断修正、完善和创新的能力为金融机构应对不测或突发事 件奠定坚实的基础。
98.《四十项建议》规定金融机构应制订哪些 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措施
答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FATF反洗钱《四 十项建议》第十五项规定金融机构应制订反洗钱 和反恐融资措施。这些措施应包括 1制订内 部政策、程序和控制措施包括在管理层指派监察 人员以及在聘用员工时采用严格的审查程序确 保雇员素质良好 2持续进行雇员培训计划 3建立审计机制以对系统进行测试。99.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核心内容有哪些 答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核心内容一般包括客 户身份识别、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保存客户身份 资料和交易记录的内部操作规程反洗钱工作保密 制度确保反洗钱工作制度有效执行的内部审计和 稽核制度保证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时掌握反洗 钱工作情况的报告制度员工反洗钱定期培训计划 等。
100.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 施由谁负责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五条规 定“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 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101.金融机构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
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反洗钱专门机构是指金融机构为履行法律
规定的反洗钱义务专门设立的、专职负责反洗钱工 作的独立机构通常由反洗钱合规官担任部门负责 人。指定内设机构是指金融机构为履行法律规定的 反洗钱义务指定一个或若干个已有的内设部门负 责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 信息和交易记录保存等工作。
金融机构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
部门负责反洗钱工作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金融机构必须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 员给予必要的财务保障和技术支持二是反洗钱 专门机构或者指定的内设部门应具有一定的独立 性和超然性不直接干涉或参与业务部门的日常经 营活动。
10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对于客户 身份识别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规 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 度”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1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 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 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 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 对并登记。
2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 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 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3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 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对 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 对并登记。
4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 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 者假名账户。
5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 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 别客户身份。
6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 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 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 证明文件。
103.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发展趋势是怎样 的
答从有关反洗钱国际标准和各国反洗钱立法 对于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具体规定看客户身份识 别制度逐步呈现以风险为基础的发展趋势。即在 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非经常 性交易、法人客户业务、代理交易等情形下规定 金融机构应当识别客户身份及其具体措施对于高
风险业务和客户金融机构应实施更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对低风险业务和客户金融机构可以
采取简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甚至免除实施客户 身份识别措施授权金融机构根据风险管理和审慎 经营的需要自主决定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实施范 围和程度。
104.如何理解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答从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本质要求看完整 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要求金融机构不仅要了解客 户的真实身份还要根据交易需要了解客户的职业 或经营背景、履约能力、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 资金来源等有关情况。
105.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一次
性金融服务中的“规定金额以上”应如何理解 答关于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服务由 于金融业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立法无法采取穷尽 列举的方式也没有对规定金额进行明确规定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十一条授权国 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 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的具体办法其中就包括对应当识别客户身份的金 融业务的规定金额进行明确规定。由于规定金额的 设定可能导致拆分交易以规避限额的现象因此 “规定金额以上”既包括单笔交易超过规定金额 也包括存在关联的多笔交易在规定期限内累计超 过规定金额。
106.个人向金融机构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主 要包括哪些
答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不同的金融业务 个人应向金融机构出示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基本 是统一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 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居住在境内的 16周岁以下 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 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 件
4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 通行证
5我国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 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6外国公民为护照。
107.在哪些情形下金融机构应当识别受益人 的身份
答在两类情形下金融机构应当识别受益人的 身份一是人身保险合同或信托合同的受益人不是 客户本人即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投保人以 外的人信托合同的受益人包括委托人以外的人 二是金融机构与客户建立其他金融业务关系时存 在最终控制交易或享有交易利益的人。
108.如何理解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是金融机构审慎经营的 内在要求它表明客户身份识别是一个持续的过 程并非在金融机构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就可以 有效完成。金融机构与客户的业务关系持续过程 中客户的身份信息和其他有关情况可能发生变 化金融机构需要及时发现这些变化并根据这些 变化调整对客户及其交易的风险认知程度以确保 每笔交易符合客户的交易习惯及其风险偏好以确 保可疑交易的识别建立在较为可靠的基础之上。同 时即使客户的身份信息和其他有关情况并未发生 变化但由于客户的交易行为及其风险偏好发生明 显变化或出现异常金融机构也应当重新识别客户 身份以确认有关交易是否可疑原有的代理关系 或受益关系是否已经发生变化。
109.金融机构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有何 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七条规 定金融机构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确 保第三方已经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 措施第三方未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 措施的由该金融机构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 务的责任。
110.金融机构如何向其他部门核实客户身份 信息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八条规 定“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 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 身份信息”。这是关于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特殊规 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金融机构进行 客户身份识别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 身份信息二是金融机构是否需要向有关部门核实 客户身份由金融机构自主决定三是金融机构可 以提出核实客户有关身份信息请求的部门不限于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11.金融机构在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 存方面有哪些义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九条规 定金融机构在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面 有以下义务
1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资 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2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身份资料发 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资料。 3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 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4金融机构破产和解散时应当将客户身 份资料和客户交易信息移交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 的机构。112.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制度的主
要目的是什么 答一是可以作为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 和交易报告义务的记录和证明二是可以为掌握客 户真实身份、再现客户资金交易过程、发现可疑交 易提供依据三是为违法犯罪活动的调查、侦查、起诉、审判提供必要证据。
113.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的具 体要求有哪些
答根据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的 立法目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应符 合以下 5项要求
1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应当真 实、完整
2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应当符合 保密和安全的有关规定
3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应当反映客户身份 识别的过程和结果保存的客户交易资料应当足以 再现该笔交易的完整过程
4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应当符 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要求
5有权机关依法可以查阅、复制、封存或 使用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114.什么是可疑交易报告
答可疑交易报告 Suspicous Transaction Report简称 STR是指金融机构按照国务院反 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或者怀疑、有理由 怀疑某项资金属于犯罪活动的收益或与恐怖分子
筹资有关应按照要求立即向金融情报机构报告。115.什么是大额交易报告
答大额交易报告 Large-value Transaction Report,简称 LTR是指金融机构对规定金额以 上的资金交易依法向金融情报机构报告包括大额 现金交易报告和大额转账交易报告。116.为什么要建立大额交易报告制度 答大额交易报告虽然是不必然与洗钱等违法 犯罪活动相关但对于反洗钱工作仍然具有重要意 义一是通过对大额交易的宏观分析可以帮助确 定反洗钱需要关注的行业、区域和交易种类等二 是通过将收集的可疑交易报告与大额交易信息进 行交叉分析有利于确定可疑交易是否确实涉嫌犯 罪三是在反洗钱调查和侦查过程中可以提供资 金去向的有关线索四是通过对大额交易的交叉分 析核对有利于反洗钱信息中心主动发现涉嫌犯罪 活动的资金交易线索。117.交易报告制度在反洗钱工作中的主要作 用是什么
答交易报告制度作为反洗钱的三大原则之 一它对反洗钱无疑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1)交易报告制度是反洗钱的基石。在纷繁复 杂的社会面前反洗钱必须有信息支撑才可能在 浩如烟海的交易中发现洗钱的蛛丝马迹。反洗钱的基础工作就是交易信息的采集、分析和报告。如果
离开了交易报告交易信息无处可觅反洗钱就相 当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交易报告制度为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完整的交易报告制度一般包括 免责条款即金融机构出于善意报告了与洗钱实质 上无关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可以免除任何民事 责任和刑事责任。在反洗钱的实际工作中金融机 构人员可能有两种担心一是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 交易会违背其与客户的契约而须承担民事责任二 是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会违反保密法而须承 担刑事责任后果。这两种责任后果可能会大于不履 行报告义务而须承担的责任。所以权衡利弊交 易报告制度可能实际上得不到有效施行。而免责条 款解除了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为反洗钱工作的开 展提供了保障。
(3)交易报告与了解你的客户、记录保存相辅 相成共同构成了反洗钱的三大原则。记录保存是 指对客户身份识别的依据和客户进行交易的信息 进行保存。交易报告有利于进一步了解客户而且 披露的信息本身是了解你的客户的内容之一也是 记录保存中的重要内容。了解你的客户包括识别客 户的身份知晓客户的交易。因此三者密不可分 共同构成了反洗钱的三大原则。
118.金融机构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应如何 处理
答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发现 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 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119.金融机构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 由谁负责监管
答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履 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
120.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由谁负 责接收
答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 心负责接收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 告。
121.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存 在错误应如何处理
答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 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 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 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 5个工作 日内补正。
122.金融机构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金融机构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
基本要求有 1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 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2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规定制定大额交易和 可疑交易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中国 人民银行报备
3金融机构应当对下属分支机构大额交易 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大额 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情况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 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123.大额交易报送主体、报送时限和报送方 式
答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 5个工 作日内通过其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 及时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 大额交易报告。
客户通过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或者银
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或 者发卡银行报告客户通过境外银行卡所发生的大 额交易由收单行报告客户不通过账户或者银行 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报告。124.可疑交易报送主体、报送时限和报送方 式
答金融机构应当将可疑交易报其总部由金 融机构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在可疑交 易发生后的 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 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 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 可疑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 定。
125.大额交易的标准是什么
答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1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 20万元
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 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 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2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 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 200万元以上或者 外币等值 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 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 当日累计人民币 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 10万 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4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 等值 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 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
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客户与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 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进行金融交易通过 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 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 按照第一款二、三、四项的规定向中 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126.金融机构可以不予报告的大额交易有哪 些
答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额交易如未发 现该交易可疑的金融机构可以不报告
1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 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 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 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 账户内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 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 账户内的活期存款。
2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 币币种间的转换。
3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 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 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但不含其下属的各类 企事业单位。
4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进行的债券交易。
5金融机构在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 易。
6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
7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 项下的交易。
8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下的债 务掉期交易。
9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 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发起的税收、错账冲正、利息支付。
10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情形。127.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信托投资公司应当报 告的可疑交易或者行为有哪些
答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 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 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 告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 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
业务明显不符。 2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 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3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 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 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4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 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 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5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 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 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 量资金收付。
6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 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7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 8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 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 9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而 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
10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 者外币汇票存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 11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
资或者在收到投资款后在短期内将资金迅速转到 境外与其生产经营支付需求不符。 12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入资本金额数超
过批准金额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债从无关联企业的 第三国汇入。
13证券经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与证券交
易、清算无关的资金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14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 外汇资金。
15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 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
16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
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 17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
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 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 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 18多个境内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 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128.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应当报告的可疑交易或者行为有哪些 答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 告
1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接近于大额现金交易标准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
金交易监测。 2没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 将大量资金划转到他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 的或者用途。
3客户的证券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资金 账户却频繁发生大额资金收付。
4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 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
5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 6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 销户。
7客户长期不进行或者少量进行期货交 易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 8长期不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 内原因不明地频繁进行期货交易而且资金量巨 大。
9客户频繁地以同一种期货合约为标的 在以一价位开仓的同时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价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支取资 金。
10客户作为期货交易的卖方以进口货物 进行交割时不能提供完整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 或者提供伪造、变造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 11客户要求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且不能 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12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 合理理由。
13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 关文件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
129.保险公司应当报告的可疑交易或者行为 有哪些
答保险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 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1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 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
2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 额。
3对保险公司的审计、核保、理赔、给付、退保规定异常关注而不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 和投资收益。
4犹豫期退保时称大额发票丢失的或者 同一投保人短期内多次退保遗失发票总额达到大 额的。
5发现所获得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 受益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者财务状 况等信息不真实的。
6购买的保险产品与其所表述的需求明显 不符经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解释后仍坚持购 买的。
7以趸交方式购买大额保单与其经济状
况不符的。 8大额保费保单犹豫期退保、保险合同生 效日后短期内退保或者提取现金价值并要求退保 金转入第三方账户或者非缴费账户的。
9不关注退保可能带来的较大金钱损失 而坚决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退保原因的。 10明显超额支付当期应缴保险费并随即 要求返还超出部分。
11保险经纪人代付保费但无法说明资 金来源。
12法人、其他组织坚持要求以现金或者
转入非缴费账户方式退还保费且不能合理解释原 因的。
13法人、其他组织首期保费或者趸交保
费从非本单位账户支付或者从境外银行账户支付。 14通过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险费而不 能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 系的。
15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 的。
16没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坚持要求用
现金投保、赔偿、给付保险金、退还保险费和保单 现金价值以及支付其他资金数额较大的。 17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给付保险金时 客户要求将资金汇往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 人或者客户要求将退还的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 汇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130.对认为与洗钱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 的交易或客户金融机构应如何处理 答金融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 的所有可疑交易报告涉及的交易应当进行分析、识别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者客户与洗钱、恐 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应当同时 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并配合中国人民 银行的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
131.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可疑交易的交 易金融机构应如何报告
答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
易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 易报告。
132.对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标准的大额交易 金融机构应如何处理
答交易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大额交易标准的 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133.《金额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 理办法》中“短期”、“长期”、“大量”、“频 繁”等用语的含义是什么
答《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 办法》中相关用语的含义如下“短期”系指 10 个工作日以内含 10个工作日“长期”系指 1 年以上“大量”系指交易金额单笔或者累计低于但接近大额交易标准的“频繁”系指交易行为营
业日每天发生 3次以上或者营业日每天发生持续 3天以上。“以上”包括本数。
134.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 交易报告时应如何填写相关要素
答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 易报告时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 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素》和《银行业大额 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报送接口规范试行》 的通知”银发 [2007]32号要求填写相关要 素。
1金融机构名称。金融机构名称包括“报 送机构名称”和“金融机构网点名称”。银行业金 融机构在报送大额交易时“报送机构”指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令 [2006]第 2号第 7条第 1款规定 的金融机构总部或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金融 机构网点”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6]第 2号 第 7条第 2款规定的三类金融机构即开立账户行 或发卡行、收单行以及不通过账户或银行卡办理大 额交易的金融机构具体营业网点。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报送可疑交易时“报送机构”是指中国人民银 行令 2006第 2号第 8条规定的金融机构总部 或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金融机构网点”指发 生可疑交易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体营业网点。金融机构名称应与其在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登 记的名称保持一致 ,并使用全称。
2金融机构代码类型。金融机构代码类型 是指报送机构和金融机构网点的代码种类。 3金融机构代码。金融机构代码是指报送 机构和金融机构网点代码。
4客户名称 /姓名。涉及中文或外文均指 该被报告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使用的账户(或卡)持有人的名称或姓名的全称不通过账户或卡 进行的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指该客户办理业务时 所持有效证件所载名称或姓名的全称。
5客户身份证件 /证明文件类型。指金融 机构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 章的有关规定对该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 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种类。
6客户类型。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可疑交
易报告时客户类型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2006 第 2号令第 11条第 3款规定的四种客户类型填 写。
7客户联系方式。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可 疑交易报告时客户联系方式应填写客户的有效联 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电话、详细地址。 8客户国籍。指金融机构按照国家反洗钱 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确定的
客户有效证件中所载国籍。 9代办人姓名。代办人姓名涉及中文或外 文的均指代办人代理客户办理该笔被报告大额交 易或可疑交易时所持有效证件所载姓名的全称 10代办人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指
金融机构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 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该笔被报告大额交易或可疑 交易代办人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 类型。
11代办人国籍。是指金融机构按照国家 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 定对该笔被报告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代办人进行 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所载国籍。 12对私客户的职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
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时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 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该客户进行最 终身份识别时记载的职业。
13对公客户的行业类别。银行业金融机
构在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时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该客户进 行最终身份识别时记载的该客户的主营业务类别。 14对公客户注册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时对公客户注册资金指的是 该客户在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资金额。 15对公客户法定代表人姓名。银行业金
融机构在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时对公客户法定代表 人姓名是指该客户为单位客户时其有效身份证件 载明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的全称。
16对公客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时对公客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是指金融机构按照国家 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该 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 文件种类。
17账户类型。是指该笔被报告大额交易
或可疑交易使用的银行账户或卡类型。人民币 账户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进行 分类。外币账户应按照《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进行分类。
18账号。是指该笔被报告大额交易或可 疑交易使用的银行账户或卡号码。 19交易日期。指该笔被报告大额交易或
可疑交易实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20交易业务标示号。指发生该笔大 额交易或可疑交易的金融机构用以识别该笔交易 的惟一业务标识码。
21交易方式。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本外币支付结算 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的该笔被报告大额交易或可 疑交易的资金结算方式。 22资金收付标志。指该笔被报告大额交 易或可疑交易的资金收付方向分成收、付两类。 23交易去向。是指该笔被报告大额交易 资金来自地区或去往地区的国别代码或行政区划 代码。
24资金来源和用途。指该金融机构在该 笔可疑交易办理时可能获得的资金来源以及记载 的资金用途信息。
25资金用途。是指该客户办理该笔大额 交易时填写的资金用途。
26币种。是指该笔被报告大额交易或可 疑交易使用的币种。
27交易金额。指该笔被报告大额交易或 可疑交易交易币种表示的交易金额。
28对方金融机构名称。是指该笔被报告 大额或可疑交易的对方金融机构网点名称。 29交易对手身份证件 /证明文件类型。指金融机构记载的该笔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的对 方交易主体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种类。 30交易对手姓名 /名称。涉及中文或外 文的均指该笔被报告大额或可疑交易对方交易主 体的名称或姓名的全称。
31交易对手账户类型。指该笔被报告大 额或可疑交易的对方交易主体针对该笔交易使用 的银行账户或卡种类。人民币账户应按照《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进行分类。外币账户 应按照《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进行分类。 32可疑交易特征描述。指对该份可疑交
易报告涉及的可疑交易行为、涉嫌犯罪类型进行的 文字具体描述并选择可疑特征、可疑程度、采取 措施。
33填报人。是指填写该份可疑交易报告 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姓名。
34报告日期。指该笔被报告大额或该份 可疑交易报告的生成日期年、月、日。135.随着银行业反洗钱数据采集系统迁移至
新的硬件平台银行业反洗钱数据报送 IP地址有 何变化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办发 [2007]114号文 件要求从 2007年 5月 8日 12∶ 00起人民 银行各分支机构及各报送机构须通过变更后的 IP 地址登录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继续报送银行 业反洗钱数据。IP地址变更后各商业银行的报 送机构须通过变更后的 IP地址 http:// 9.0.47.13登录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继续 开展本外币大额交易与外币可疑交易的报送工作。136.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在提交大额交易和 可疑交易报告时应如何填写相关要素 答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在提交大额交易和可 疑交易报告时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证券期货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素》和
《证券期货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报送 接口规范试行》的通知”银发 [2007]33号 要求填写相关要素。
1金融机构名称。金融机构名称是指发生 和报告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的证券期货业“报送 机构”和“金融机构网点”。
金融机构名称应与其在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登 记的名称保持一致 ,并使用全称。
2金融机构联系方式。证券期货业金融机 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时金融机构联系方式是指该 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联系人、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等信息。 3客户职业或行业。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 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时客户职业或行业是指证券期 货业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 规章以及证券期货业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该客 户身份识别时记载的职业或行业。
4代办人姓名。代办人姓名涉及中文或外 文的均指代办人代理客户办理该笔被报告大额交 易或可疑交易时所持有效证件所载姓名的全称。期 货业指资金调拨人姓名的全称。
5代办人身份证件 /证明文件类型。指证 券期货业金融机构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 国人民银行规章以及证券期货业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对该代办人身份进行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 证件的种类。
6对公客户主要股东信息。证券期货业金 融机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时对公客户主要股东信 息指该客户为股份公司时其主要股东的姓名或名 称、证件类型及号码、职业或行业以及持股比例等 信息。
7对公客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证 券期货业金融机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时对公客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是指证券期货业金融机 构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 以及证券期货业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该客户法 定代表人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或
第四篇:证券期货反洗钱知识问答
证券期货反洗钱知识问答
1、什么是洗钱?
洗钱,就是明知是违法所得及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方法隐瞒、掩饰其来源和性质,意图使其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主要方法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
2、清洗什么钱将构成洗钱罪?
清洗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将构成洗钱罪。
3、为什么要反洗钱?
洗钱助长走私、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严重犯罪,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公平竞争,甚至影响国家声誉。因此,我国相关监管部门依法采取对大额和可疑资金监测、反洗钱监督检查、反洗钱调查等各项反洗钱措施,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起到遏制其上游犯罪的目的。
4、有哪些政府部门参与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在国家层面,还有公安部、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23个部门参与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也建立了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5、为什么强调金融业反洗钱? 金融业承担着社会资金存储、融通和转移职能,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容易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以看似正常的金融交易作掩护,改变犯罪收益的资金形态或转移犯罪资金。因此,金融业是反洗钱工作的前沿阵地,可以尽早识别和发现犯罪资金,通过追踪犯罪资金的流动,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
6、什么机构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哪些交易将受到反洗钱监测?
中国人民银行专门成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具体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当金融交易达到一定金额或符合某种可疑特征时,金融机构应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例如,单笔或当日累计20万元以上的现金存取、现金兑换、现金汇款等,或者银行账户资金短期内分散转入、集中转出且与客户身份或经营业务明显不符等。金融机构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出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并上报。
7、反洗钱工作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不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重视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的商业秘密,并专门规定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而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要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还规定,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司法机关依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8、客户到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办理哪些业务需出示身份证件?
客户开立基金账户,开立、挂失、注销证券账户,申请、挂失、注销期货交易编码,签订期货经纪合同,转托管,办理或撤销指定交易,挂失交易密码,修改基本身份信息等资料,开通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业务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填写基本身份信息。
9、当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名称等身份信息时,金融机构是否还需要重新识别客户?
是的。当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信息时,金融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客户应向金融机构出示相关信息。
10、金融机构除核对身份证件外,还可采取哪些措施识别客户身份?
金融机构还可采取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身份证明文件,回访客户,实地查访或者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等措施。
11、请举几个证券业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的例子。
例如,证券投资人要求证券公司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又如,客户频繁办理证券、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合理理由。
12、个人如果发现了洗钱线索怎么办?该如何举报?是否有保密措施?
每个公民都有举报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的义务。公民可以选择多种形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是010-88092000;举报信箱是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34信箱,接收单位是中国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邮政编码:100032;举报传真:010-88092859;电子信箱地址:fiuweb@pbc.gov.cn;举报网址:www.teniu.cc。所有的举报信息及举报人姓名等都是严格保密的。
主要的反洗钱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第五篇:反洗钱知识宣传
反洗钱知识宣传
(一)一、什么是洗钱?
洗钱是指通过各种方式转换、转移(或转让)、掩饰、隐瞒、获得、占有和使用上游犯罪所得,以掩饰或隐瞒其收益的真实来源、性质,使其获得表面的合法性而进行的活动或过程。
二、洗钱的特征有哪些?
1.洗钱目的的特殊性。洗钱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犯罪所得尽快“合法化”,消灭犯罪线索和证据,逃避法律追究和制裁,实现犯罪收益的安全循环使用。
2.洗钱对象的特定性。洗钱的对象是犯罪收益,既包括通过贩毒、走私、贪污、贿赂等方式取得的犯罪收益,也包括将非法所得的物品变卖出去获取的收益。
3.洗钱过程的隐蔽性。要实现洗钱的目的,就要改变非法所得的原始形态,消除可能受到追查的线索,这就需要洗钱者经过多种中间形态,采取多种方式来完成洗钱行为,因此洗钱的过程都具有隐蔽性。
4.洗钱方式的多样性。由于犯罪收益来源的多样性,洗钱者会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处理。长期的洗钱活动发展出了多种多样的洗钱工具,例如利用空壳公司、伪造商业票据等。专业的洗钱组织更是越来越熟练地对各种洗钱手段和方式加以组合运用。
三、洗钱的危害是什么?
洗钱是一种将非法收入合法化的活动。犯罪分子通过洗钱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利用这些财富进一步实施犯罪,使犯罪更趋向于组织化。洗钱活动与上游犯罪活动相互交织在一起,对一国的政治、经济、金融、社会、国家安全等各方面造成了严重损害。
四、什么是恐怖融资?
根据《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恐怖融资指以下行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五、什么是洗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掩饰、隐瞒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的犯罪。犯罪形式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等。
六、什么是反洗钱?为什么要反洗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洗钱活动与上游犯罪活动相互交织,增强了犯罪分子的经济实力,助长走私、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严重犯罪,破坏社会信用体系,使社会财富大量流失,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公平竞争,威胁国家安全,甚至影响国家声誉。因此,为了打击经济犯罪、遏制严重刑事犯罪,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机构的诚信和稳定,维护我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和切身利益,切实履行反洗钱承诺,我们要大力推进反洗钱工作,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遏制其上游犯罪。
反洗钱知识宣传
(二)七、洗钱罪的七种上游犯罪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洗钱罪的七种上游犯罪为:
1.毒品犯罪。毒品犯罪是指违反我国有关禁毒法律规定的涉毒犯罪行为。
2.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是指具有相应的内部组织体系,以暴力、威胁、贿赂腐蚀等作为基本手段,为谋取非法利益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3.恐怖活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是指组织、领导或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以金钱、物质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个人实施恐怖活动的犯罪行为。
4.走私犯罪。走私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以及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或者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擅自出售特许进口的保税、减税或免税的货物、物品,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物品,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5.贪污贿赂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私分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以国家机关、国有单位为对象进行贿赂,收买公务行为的犯罪行为。
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
7.金融诈骗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是指在金融活动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八、反洗钱法律法规有哪些?
现行有关反洗钱法律法规主要是“一法四令”。
“一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7 年1 月1 日起实施)。“四令”分别为:
1.《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2007 年1 月1 日起实施)。
2.《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07 年3月1 日起实施)。3.《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2007年6 月11 日起实施)。4.《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07 年8 月1 日起实施)。
九、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调查可疑交易,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等。
十、社会公众与反洗钱
反洗钱工作离不开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社会公众应该关注和了解反洗钱的知识,遵守反洗钱的法律法规,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同时可以对下列行为进行举报:
1.有关通过金融机构洗钱犯罪的线索;
2.金融机构不履行反洗钱义务;
3.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协助洗钱行为;
4.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随意泄露反洗钱信息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