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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法制征文[模版]
编辑:落花无言 识别码:17-499406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01 15:11:21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学生法制征文[模版]

中学生法制征文

篇一:公交车上抓贼记

庐江实验初中八(1)班 周文远

生活是一张网,我们每个人都在上面忙碌着,但网的中心却永远也不会改变,它连接着四面八方的丝,构成了这个社会,它的名字就叫法律。

从小我就接触了法律这个名词,却不能领悟它的含义。一直认为,法律就是法官和警察的事,但从那一天起,我才明白,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4路公交车果然人多。”当我在车站等了十几分钟看到一辆满载乘客的车子缓缓驶来时,我不由得叹了一声,但仍无奈的走上去,因为再有可能就是下一轮的十几分钟。

站在公交车上,身体随着车子晃晃悠悠,旁边几位老一辈坐在座位上,也许“孝”的传统一直没有被湮灭。突然,眼前出现了刺眼的一幕,一位衣着随便,贼眉鼠眼的青年偷偷伸出了拿着小刀的右手,慢慢随着人群探下身去,小刀顺势捅入了前座一位时髦女郎的手提包,他再顺势一划,包裂开了一道口子。他的左手轻轻伸入包中慢慢的搜索着。不一会儿,一部名牌手机随同他的手露出来了,迅速被他放入随身的包里。

我的心跳加速了,到底该怎么办,是揭穿还是沉默?虽然从小就立志抓坏人,但这现场我却不停地发抖。我的话憋在喉咙里,闷得发慌。

眼观小偷却是气定神闲,好像自己只是旁观者。下一站就要到了,小偷已经踱到车门前。我的心悬了起来:难道他要逃之夭夭?“吱”车停了,就在此时,一位老大爷出乎意外地抓住了小偷的手:“小伙子!别做傻事啊!”顿时,车内的焦点聚集在这两个人身上。“老头子,干什么?放开手!”小偷急了。

“你拿了这个姑娘的东西,这是要坐牢的啊!?”老爷爷的这句话一经说出,车内顷刻鸦雀无声,连司机都把引擎关了。“胡扯!你哪只狗眼看到了?小偷一急骂起人了,老爷爷一下子怔住了。“老爷爷说的没错,他是偷了东西!”一位红领巾站起来说,“我亲眼看见的!”小学生的这句话仿佛是个号召,一时间,车里响起了一片声讨小偷的话语:“他偷了东西!”“交出来吧!”“别做傻事啊!”丢了手机的姑娘这才反应过来,随即也死死抓住小偷的衣服,不让他离开。

小偷呆了,他支支吾吾的说不出来话。突然,小偷推开那位姑娘,挤开前面的人群,向车门冲去。没想到车门处已有几位青年人把守,小偷想硬拼,却又被旁边几个中年人逮住了手脚,不得动弹。这时,司机已将车开到了警察局门口,小偷,终于落网了。

整个事件发生到结束只短短十几分钟,却令我沉思不已。

小偷的行为得到了众人的声讨和反对,他最终被抓捕起来,这正是法律所引起的正能量。而这也恰恰反映了一个问题:法律离我们真的很远吗?答案永远是不!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因为,The law always goes with us!

篇二:法制伴我成长路

庐江实验初中八(1)班 卢艺佳

在我们生活中,常常会提到“法制”这个词。因为社会有了法制,我们的生活才会平安幸福,整个社会才会和谐有序。但是,真正了解法制的人为数不多,更有许多人谈“法”色变。其实,法制离我们并不遥远,它时刻都陪伴在我们身边,用“法”的武器为我们筑起安全的保护墙。

在我的记忆中,对“法制”这个词并不陌生。因为爸爸是个法官,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他都会很耐心的教导我要知法,懂法,守法,践行道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还记得小时候,每当我调皮不听话时,爸爸就会板起面孔,一脸严肃地对我说:“不许再闹了!再闹就让警察叔叔来抓你!”每当听到这句话,我便会乖乖躲到爸爸身后,央求他不要告诉警察叔叔。或许正是从小时候爸爸的玩笑中,我领会到法制的威严和崇高,明白了要做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将法制二字深深地刻入心中,让它伴随我成长。

随着时光的流逝,转眼间,我进入了小学。无知与天真渐渐被岁月所冲逝,儿时的玩笑也渐渐被我淡忘,但忘不掉的依然是法制的重要。我喜欢凝望《小学生守则》上的条规,然后一条条实践在生活中。其中有一条让我至今都铭记心中。记得小学开学时的第一节课老师就教育我们不能闯红灯,并让我们每天都在生活中做到。有一次,我陪外婆买菜,在过红绿灯时,外婆见路两边没有车辆,便拉着我的手准备过马路。我看着街对面的红灯好像一个威严的警察,似乎在警示我:“闯红灯是违法违纪行为,不要拿生命开玩笑!”于是,我拉住外婆,大声说:“外婆,闯红灯是违法行为,我们要做守法的好公民呀!”也正是在那时,我学会了践行法制,明白了社会需要法制的约束才会变得井然有序,和谐安定。

岁月匆匆,如今我已是一名初二的学生了,而法制观念也在我心中愈发浓烈了起来。有一次我和爸爸去吃饭,有不少叔叔是开着车过来的。饭桌上,有人不停的往叔叔们的杯子里倒酒。我想起今年的交通法规里明确规定驾驶车辆不能喝酒,否则会定为酒驾处理,不仅要扣分还要罚款,最重要的是很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于是我连忙站起来劝阻道:“叔叔们,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是不良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所以为了安全着想,大家都不要喝酒了,好吗?”听了我的话,叔叔们都纷纷倒掉了酒杯里的酒,斟上了饮料。这时我发现,我学会了普及法制,让更多人知道法制的不可逾越和必要性。而此时,法治在我心中已根深蒂固,我深深懂得了守法的重要与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

光阴如水,一晃十三年。从我小时到年少,法治便一直在我身边维护着我。从政府的免费参观博物馆到开办少年法庭;从营造良好教学环境到不准父母殴打孩子……这些《未成年人保护法》给我们营造了美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更将法律的种子播撒在我们每一个青少年的心中,随着生根,成长,开花,结果……

法治的力量是无穷的,是伟大的,但又却时时守护在我们身边,它警示每个公民都要遵纪守法,不可触犯法治的界限;同时,它也会提示我们,遇到困难与危险需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让我们行动起来吧!从现在起,知晓法律,践行法律,普及法律,让法制的鲜花开遍世间的每一个角落,让法律伴随着我们成长!

篇三:法存于心 与法同行

--庐江实验初中八

(二)班 何淼

一谈到法律,总会给人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这个社会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是划分好与坏、对与错、善与恶的准绳,是衡量公民道德的重要标准。

我曾听过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孩子到别人家去玩,看到别人家有一个非常精致美丽的小玩具,临走时,他把玩具偷偷放入自己的口袋。回家后,妈妈只说了他几句,就没深管了。他也没有意识到这个错误的严重。到了后来,他的野心越来越大,总想不劳而获,偷的东西也越来越贵重,越多样,以至最后发展到无恶不作的地步。在一次抢劫中,被警察现场逮捕,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此时的他是伤心不已追悔莫及,但一切都已是不可能再挽回的了,等待他的是漫长的铁窗生涯。“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说得一点也没错。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自我保护能力也是生存所需要的重要能力,而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就是我们成长中的守护天使。因为从我们出生那一刻开始,法律就与我们同行。

法律是导航仪,引领我们在无边的海岸中找到正确的方向;法律是明灯,照亮内心的黑暗,指向光明的地方。

有这么一个例子,某市一小学二年级数学教师马某,因该班学生刘某未完成家庭作业,非常生气,把学生刘某叫到办公室训话,他越说越着急,顺手拿起在其旁边的热炉钩子将刘某脸部烫伤有三处之多。马某体罚学生的恶劣行为,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教师马某后来被学校开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了学生作为未成年人的权利。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开始,让我们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篇四:乖孩子致坏孩子的一封信

庐江实验初中八(2)班 刘荣坤

可怜的坏孩子:

监狱里的你不知可好?你犯罪时就应该会想到会有这一刻吧?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

酷,时尚,追求这两样东西一点错也没有,只是你走火入魔了。看到别人喝酒,你就跟着喝酒,看到别人上网,你就跟着上网,甚至吸毒、赌博。得知你的这些不良行为后,你的父母深深忏悔,悔不该当初让你在旁边看他们打麻将、打扑克、玩色子。他们真的知道错了,只可惜还是晚了一步,你剥夺了一个鲜活的生命。于是这便成了今天的你。

你可曾想过,那条生命是何其无辜?你可曾想过,那生命的背后,有多少亲人的爱?当你将这一切打碎时,这便成了今天的你。

忠言逆耳利于行。老师远离黄赌毒的苦口婆心教诲说了很多次,你觉得很烦,半个字也没听进去。你上课不听课,便成了今天的你。

你能否想到你家人的担心?你能否想到爱你的人对你的期待?你能否想到老师同学对你的失望?

你失去了一个最亲的人,你能否体会这种感觉?像一根针,把心扎了个大洞;像一把火,把心烧了个大洞;像一把刀,刺破整个灵魂。吃不好饭,睡不好觉,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你不懂。只有你真正的醒悟了,你才会懂。

美好的青春年华,被你伸手的一个举动,赶跑了,无影无踪。

你曾对我说,学习好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啊?整天活在水深火热的竞争中,一点儿也不好玩。

不错。但你可曾想过,要想挣钱养家,就得找份好的工作;要想找份好的工作,就得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就得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找份好工作挣钱养家,让家人过上好日子。你的出发点真的很好,但你却走这种“捷径”,在“捷径”中又三番五次的拐弯中,你误入了歧途。

如果当时的你能像我一样,在大路上笔直行走,尽管竞争十分激烈,但为了理想,你必须这么做。父母开心,一家和谐,其乐融融,这样便是最好的。可走上歧途:父母伤心,一家痛苦,以泪洗面。如此强烈的对比,你难道还是无法体会,无法领悟,不懂得忏悔吗?

你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老天有眼,好人有好报,恶人不会有好下场,不知你可曾有过侥幸心理,认为警方会抓不到你呢?

对于现在的你,我只能深表同情,只能祝你在监狱里深深忏悔,好好改造,以获得新生。我们都在等待你--一个走上正途的你!

愿君安好。

默默祝福你的乖孩子

2013年9月12日

篇五:知法才能守法

庐江实验初中八(1)班 殷宏乔

法制是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则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记得有一天,妈妈和我逛街来到鞋都,在里面精挑细选出了一双棕色凉鞋,并决定将它买下。望着柜台前如水的长龙,我对妈妈说:“妈妈,我们直接付款吧,反正发票那东西也没多大用。”妈妈回答道:“那可不行,发票证明了我们是在这儿买的东西,坏了是可以退换的。”我说:“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坏,不开发票还可以缩短时间呢!”妈妈说:“万事都要谨慎,这关系到消费者权利呢。”见妈妈说得条条是道,我只得乖乖等了段时间。

回到家,妈妈迫不及待地打开鞋盒,穿上鞋在镜子前走了几步,只听见轻微的“啪”声,妈妈惊叫起来:“这鞋跟断了。”她将鞋放回鞋盒对我说:“走,我们到鞋都换货去,记得把发票带上。”

来到鞋都,我们将鞋交给工作人员,呈上发票,说明鞋损坏的过程。只见那名工作人员交给另一个人鉴定,果不其然,是鞋的质量问题,工作人员立马给我们换取一双,并让妈妈在这里试验一下有没有问题,最后我们欣喜地回到了家。我问妈妈:“为什么他们肯给我们换鞋呢?”“因为这牵涉到厂家的信誉问题,而且还有消费者的好帮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它规定所买商品如有质量问题,自发票开据之日15日内,商家必须换货。这是我为什么留发票的原因。”“噢,妈妈,下次我也一定要留发票,保护我们的权利。”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法律保护着我们的权利。它无处不在,我们要知法、守法,让法律常伴我们的身边。

篇六:走近法律 维护权利

庐江实验初中八(2)班 王浩

社会是由人集合而成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如果我们的社会有规则,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井然有序;反之,社会就会混乱不堪。所以,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而法律就是众多规则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说起法律,人们一般都会想起“某某罪犯因抢劫杀人而被判刑”之类的事件,其实这只是一部分。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李某等三人在电影院观看电影时,起哄、打闹、吹口哨,影院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后来,工作人员找来了民警将这三人带走。公安机关给予三人警告处罚。上述事件中,李某等三人的行为就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一位年近六旬的张婆婆和自己的老伴一起来到一家商场打算为她的六十大寿买件新衣裳。正当两位老人挑选衣服时,旁边的一位小男孩突然呕吐起来,许多人见状都掩鼻而过。这时,张婆婆突然失控跌倒,原因是她不小心踩到了呕吐物上滑到的。张婆婆有多年的风湿病,再这么一摔,到医院一查可不得了:右腿粉碎性骨折,做手术需要6万多元。做律师的儿子知道这事后,要求母亲走法律程序。张婆婆后来打听到小男孩父母因给儿子治白血病早已负债累累,让他们赔偿更是雪上加霜,但张婆婆还是将小男孩的父母与商场告上法庭,结果是:小男孩父母被要求赔偿手术费3万元,商场则不需赔偿。这让张婆婆觉得不太公平,并再次起诉,但结果是维持原判。张婆婆第三次起诉终于成功了,理由是出事地点是在商场内,且商场员工没能及时将呕吐物清理掉。这样,商场也被判决赔偿手术费3万元。这起事件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因此,作为社会公民的我们每个人都应遵纪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和利益。

第二篇:中学生法制征文

中学生法制征文一:法在我身边

濮阳市油田第四高级中学高三(11班)吴杰

辅导教师:马祥勇

字典上解释“法”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法”和我们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而若是触犯了法律,永远也逃不出法网。

某市一位杨阿姨到附近的邮电局营业厅办理电话安装,可此邮电局营业大厅贴出通告,规定凡在本市安装电话的用户,必须到其下属企业购买电话机,用户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先交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杨阿姨在办理电话安装业务遭到拒绝后,将此邮电局的做法申诉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核实,指出企业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不公平交易行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杨阿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放学回家后遭到母亲的打骂,晚上趁母亲熟睡时将母亲砍死。这名中学生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公安人员将其逮捕,他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领导,知法犯法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赃款,行贿受贿,最终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从小就已经开始学习思想政治,面对充满诱惑的世界,作为高中生的我们更应该增强法制和道德观念,自觉规范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中学生法制征文二:法,我们的守护神

濮阳市油田第四高级中学高三(5班)程亚淑

辅导教师:马祥勇

说到法,我们人人都能谈论一番,各种法律条令多得数不胜数,但我们有谁知道何为法?

打开新华字典,法的概念一目了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纵览四周,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看,如今家庭暴力已不再是问题,各种法律条令相继出炉。再看,在学校老师打骂学生的行为极为少见,再看看,社会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日渐减少,这一切可得归功于法律呀!

来看几个具体的例子吧!就拿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说起。一个品学兼优,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的学生,一天他进了网吧,从此沉溺于游戏、暴力和色情等内容的网站,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他偷钱抢钱,甚至为了钱而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奶奶,而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前几天《今日说法》栏目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俗话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就拿这个例子来说一点儿不假。儿子娶了媳妇,天天让老人做饭、刷碗、下地干活,总之一切能干的家务活老人是全揽,儿子儿媳有时还殴打老人,只因为心情不爽或做的菜咸了或没按时做饭。“虎毒不食子”啊,老人能忍的都忍过去了,继续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好心的村长得知后,拉起老人直奔法院,一张诉状告到法院,经过法院调查审理,儿子儿媳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老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法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甚至遍布每一个角落。

当老师体罚学生时,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儿女不孝时,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我们都可以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制止这些行为,虽然社会上还经常出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社会上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尽管某些法律条令还需进一步完善,但我想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提高自己的文化科学知识,增强我们的维权意识。我们就一定可以构建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

中学生法制征文三:法在我身边

濮阳市油田第四高级中学高三(5班)张海利

辅导教师:马祥勇

都说法律像隐士一样时隐时现。我认为它更像一张巨大的网,网住世界万物与我们。

还记得看过这样的一篇报道:在纽约作者和两位德国朋友合租了一间房子。一天房东的小儿子生病了,开始请了医生,可后来他的小儿子吉米的体温不段升高,气息渐如游丝般微弱。房东又去叫医生可医生不来了,原来是他上次看病的钱还没有付清,医生坚持要先看到钱才来,大家都忙着凑钱可最后还是失望的摇头叹息。朋友吉特是小儿科医生,可他还不能给别人看病,因为他没有通过美国的国家医生执照考试。房东猛然转身对吉特吼道:好歹你也是医生啊,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孩子死掉。再过几个月吉特就可以参加美国国家医生执照考试,开始崭新的生活。如果他站在法律的一边,可以看到的是他灿烂的将来,如果他站在救人一边,他就会辜负这个提供他新家园的国家,违反法律失信于政府。而且万一被捕他会丧失居留权陷入无边的困境中。现在夹在中间的却是一个身患重病的小孩。在痛楚中瑟缩的吉特最后作了决定,他为吉米的小生命奋战了十天十夜,就在小吉米可以下床的那天,他被逮捕了。大伙都没有去上班,都赶往纽约市立法院,他们高呼吉特没有罪。法官面带微笑的站起来,举起棰子敲向桌面:“吉特先生,你违反了法律,”法官说,“原因是为了遵循另一个更高的法律——医生的良知,因此我判你无罪。”

这就是法律,虽然我们总在说法不容情,虽然它们像一种无形的锁链紧紧的束缚着我们。可它更多的是教会了我们人性的真善美。她告诉我们世界有一种东西叫公平,有一种东西在她面前我们一律平等,没有权贵差异没有贫贱之分。它让世界充满人性美,更加绚丽多彩。故事中的吉特用自己医生的良知冲击着法律,而法律用自己诠释着人间的真善美。

人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这大千世界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准则来束缚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使社会安定、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这个准则就是法律,任何人或物都在它的掌控之中。它教会我们如何创造美好享受幸福。

中学生法制征文四:婴儿的啼笑唤醒了什么

濮阳市油田第四高级中学高三(5)班 谷恩宁

辅导老师:马祥勇

本是风和日丽,平平静静的一天,却因一名记者的意外发现卷起了惊涛骇浪。

记者无意间发现超市洒在台阶上的奶粉,连蚂蚁都不吃,试想中国千千万万个婴儿是怎么把这样的奶粉吞下肚的,一时质问声四起,一时间人们闻奶粉而色变。

那天,无数家媒体记者堵在了法院外,她,三鹿集团的董事长,一位66岁的老人站在了被告席上,接受法庭的宣判。记者们等待着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的到来,然后在第一时间把结果公布于众,可与此同时,我们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那么多家奶粉厂,出问题的不仅仅只有三鹿,处罚了三鹿就真的解决问题了吗?奶粉业就真的安全了吗?我们的《食品安全法权威何在?

随着春节的临近,人们渐渐走出了“三聚氰胺”的阴影,脸上现出了喜庆之色。可就在这时,又一晴天霹雳炸起,毒鸡蛋事件。人们被炸得晕头转向,不知如何是好。这时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了这次事件。人们好比看到了黑暗中的一盏灯,找到了走向光明的路。

今年春节,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明显减少。不知是受前几次事件的影响,还是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不法商人不敢再为非作歹,但食品安全诉讼案件明显增多,可见公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了。

昨天午饭后,我和妈妈在路上闲逛,突然看到一个人不知在贴什么,我硬拉妈妈去看看。却发现是一个执行公告:双方结婚不成,女方已从男方处得到了巨额彩礼,男方索取,女方拒不归还,男方无奈之下将女方告上了法庭,法庭下发判决书,要女方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彩礼。

看完之后,我笑了,因为以前如发生这样的事情,男方都会到女方大闹一场,并想方设法弄回彩礼钱,但现在人们知道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

这一年,我们经历了太多,这一年,我们明白了太多,当我们受灾时,我们要勇敢于呼救,当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勇于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法就在我们手中,法就在我们周围。

第三篇:中学生法制征文

法在我身边

安福镇小学7.2班

文露

字典上解释“法”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法”和我们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而若是触犯了法律,永远也逃不出法网。

某市一位杨阿姨到附近的邮电局营业厅办理电话安装,可此邮电局营业大厅贴出通告,规定凡在本市安装电话的用户,必须到其下属企业购买电话机,用户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先交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杨阿姨在办理电话安装业务遭到拒绝后,将此邮电局的做法申诉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核实,指出企业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不公平交易行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杨阿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放学回家后遭到母亲的打骂,晚上趁母亲熟睡时将母亲砍死。这名中学生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公安人员将其逮捕,他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领导,知法犯法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赃款,行贿受贿,最终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从小就已经开始学习思想政治,面对充满诱惑的世界,作为高中生的我们更应该增强法制和道德观念,自觉规范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法,我们的守护神

安福镇小学7.1 唐慧

说到法,我们人人都能谈论一番,各种法律条令多得数不胜数,但我们有谁知道何为法?

打开新华字典,法的概念一目了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纵览四周,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看,如今家庭暴力已不再是问题,各种法律条令相继出炉。再看,在学校老师打骂学生的行为极为少见,再看看,社会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日渐减少,这一切可得归功于法律呀!

来看几个具体的例子吧!就拿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说起。一个品学兼优,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的学生,一天他进了网吧,从此沉溺于游戏、暴力和色情等内容的网站,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他偷钱抢钱,甚至为了钱而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奶奶,而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前几天《今日说法》栏目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俗话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就拿这个例子来说一点儿不假。儿子娶了媳妇,天天让老人做饭、刷碗、下地干活,总之一切能干的家务活老人是全揽,儿子儿媳有时还殴打老人,只因为心情不爽或做的菜咸了或没按时做饭。“虎毒不食子”啊,老人能忍的都忍过去了,继续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好心的村长得知后,拉起老人直奔法院,一张诉状告到法院,经过法院调查审理,儿子儿媳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老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法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甚至遍布每一个角落。

当老师体罚学生时,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儿女不孝时,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我们都可以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制止这些行为,虽然社会上还经常出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社会上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尽管某些法律条令还需进一步完善,但我想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提高自己的文化科学知识,增强我们的维权意识。我们就一定可以构建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

法在我身边

安福镇小学8.1 周瑞敏

都说法律像隐士一样时隐时现。我认为它更像一张巨大的网,网住世界万物与我们。

还记得看过这样的一篇报道:在纽约作者和两位德国朋友合租了一间房子。一天房东的小儿子生病了,开始请了医生,可后来他的小儿子吉米的体温不段升高,气息渐如游丝般微弱。房东又去叫医生可医生不来了,原来是他上次看病的钱还没有付清,医生坚持要先看到钱才来,大家都忙着凑钱可最后还是失望的摇头叹息。朋友吉特是小儿科医生,可他还不能给别人看病,因为他没有通过美国的国家医生执照考试。房东猛然转身对吉特吼道:好歹你也是医生啊,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孩子死掉。再过几个月吉特就可以参加美国国家医生执照考试,开始崭新的生活。如果他站在法律的一边,可以看到的是他灿烂的将来,如果他站在救人一边,他就会辜负这个提供他新家园的国家,违反法律失信于政府。而且万一被捕他会丧失居留权陷入无边的困境中。现在夹在中间的却是一个身患重病的小孩。在痛楚中瑟缩的吉特最后作了决定,他为吉米的小生命奋战了十天十夜,就在小吉米可以下床的那天,他被逮捕了。大伙都没有去上班,都赶往纽约市立法院,他们高呼吉特没有罪。法官面带微笑的站起来,举起棰子敲向桌面:“吉特先生,你违反了法律,”法官说,“原因是为了遵循另一个更高的法律——医生的良知,因此我判你无罪。”

这就是法律,虽然我们总在说法不容情,虽然它们像一种无形的锁链紧紧的束缚着我们。可它更多的是教会了我们人性的真善美。她告诉我们世界有一种东西叫公平,有一种东西在她面前我们一律平等,没有权贵差异没有贫贱之分。它让世界充满人性美,更加绚丽多彩。故事中的吉特用自己医生的良知冲击着法律,而法律用自己诠释着人间的真善美。

人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这大千世界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准则来束缚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使社会安定、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这个准则就是法律,任何人或物都在它的掌控之中。它教会我们如何创造美好享受幸福。

婴儿的啼笑唤醒了什么

安福镇小学 8.2杜佳洛

本是风和日丽,平平静静的一天,却因一名记者的意外发现卷起了惊涛骇浪。

记者无意间发现超市洒在台阶上的奶粉,连蚂蚁都不吃,试想中国千千万万个婴儿是怎么把这样的奶粉吞下肚的,一时质问声四起,一时间人们闻奶粉而色变。

那天,无数家媒体记者堵在了法院外,她,三鹿集团的董事长,一位66岁的老人站在了被告席上,接受法庭的宣判。记者们等待着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的到来,然后在第一时间把结果公布于众,可与此同时,我们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那么多家奶粉厂,出问题的不仅仅只有三鹿,处罚了三鹿就真的解决问题了吗?奶粉业就真的安全了吗?我们的《食品安全法权威何在?

第四篇:中学生法制征文一

中学生法制征文一:法在我身边

濮阳市油田第四高级中学高三(11班)吴杰

辅导教师:马祥勇

字典上解释“法”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法”和我们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而若是触犯了法律,永远也逃不出法网。

某市一位杨阿姨到附近的邮电局营业厅办理电话安装,可此邮电局营业大厅贴出通告,规定凡在本市安装电话的用户,必须到其下属企业购买电话机,用户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先交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杨阿姨在办理电话安装业务遭到拒绝后,将此邮电局的做法申诉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核实,指出企业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不公平交易行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杨阿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放学回家后遭到母亲的打骂,晚上趁母亲熟睡时将母亲砍死。这名中学生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公安人员将其逮捕,他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领导,知法犯法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赃款,行贿受贿,最终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从小就已经开始学习思想政治,面对充满诱惑的世界,作为高中生的我们更应该增强法制和道德观念,自觉规范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中学生法制征文二:法,我们的守护神

濮阳市油田第四高级中学高三(5班)程亚淑

辅导教师:马祥勇

说到法,我们人人都能谈论一番,各种法律条令多得数不胜数,但我们有谁知道何为法?打开新华字典,法的概念一目了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纵览四周,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看,如今家庭暴力已不再是问题,各种法律条令相继出炉。再看,在学校老师打骂学生的行为极为少见,再看看,社会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日渐减少,这一切可得归功于法律呀!

来看几个具体的例子吧!就拿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说起。一个品学兼优,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的学生,一天他进了网吧,从此沉溺于游戏、暴力和色情等内容的网站,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他偷钱抢钱,甚至为了钱而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奶奶,而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前几天《今日说法》栏目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俗话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就拿这个例子来说一点儿不假。儿子娶了媳妇,天天让老人做饭、刷碗、下地干活,总之一切能干的家务活老人是全揽,儿子儿媳有时还殴打老人,只因为心情不爽或做的菜咸了或没按时做饭。“虎毒不食子”啊,老人能忍的都忍过去了,继续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好心的村长得知后,拉起老人直奔法院,一张诉状告到法院,经过法院调查审理,儿子儿媳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老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法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甚至遍布每一个角落。当老师体罚学生时,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儿女不孝时,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我们都可以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制止这些行为,虽然社会上还经常出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社会上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尽管某些法律条令还需进一步完善,但我想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提高自己的文化科学知识,增强我们的维权意识。我们就一定可以构建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

中学生法制征文三:法在我身边

濮阳市油田第四高级中学高三(5班)张海利

辅导教师:马祥勇

都说法律像隐士一样时隐时现。我认为它更像一张巨大的网,网住世界万物与我们。还记得看过这样的一篇报道:在纽约作者和两位德国朋友合租了一间房子。一天房东的小儿子生病了,开始请了医生,可后来他的小儿子吉米的体温不段升高,气息渐如游丝般微弱。房东又去叫医生可医生不来了,原来是他上次看病的钱还没有付清,医生坚持要先看到钱才来,大家都忙着凑钱可最后还是失望的摇头叹息。朋友吉特是小儿科医生,可他还不能给别人看病,因为他没有通过美国的国家医生执照考试。房东猛然转身对吉特吼道:好歹你也是医生啊,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孩子死掉。再过几个月吉特就可以参加美国国家医生执照考试,开始崭新的生活。如果他站在法律的一边,可以看到的是他灿烂的将来,如果他站在救人一边,他就会辜负这个提供他新家园的国家,违反法律失信于政府。而且万一被捕他会丧失居留权陷入无边的困境中。现在夹在中间的却是一个身患重病的小孩。在痛楚中瑟缩的吉特最后作了决定,他为吉米的小生命奋战了十天十夜,就在小吉米可以下床的那天,他被逮捕了。大伙都没有去上班,都赶往纽约市立法院,他们高呼吉特没有罪。法官面带微笑的站起来,举起棰子敲向桌面:“吉特先生,你违反了法律,”法官说,“原因是为了遵循另一个更高的法律——医生的良知,因此我判你无罪。”

这就是法律,虽然我们总在说法不容情,虽然它们像一种无形的锁链紧紧的束缚着我们。可它更多的是教会了我们人性的真善美。她告诉我们世界有一种东西叫公平,有一种东西在她面前我们一律平等,没有权贵差异没有贫贱之分。它让世界充满人性美,更加绚丽多彩。故事中的吉特用自己医生的良知冲击着法律,而法律用自己诠释着人间的真善美。

人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这大千世界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准则来束缚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使社会安定、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这个准则就是法律,任何人或物都在它的掌控之中。它教会我们如何创造美好享受幸福。

中学生法制征文四:婴儿的啼笑唤醒了什么

濮阳市油田第四高级中学高三(5)班 谷恩宁

辅导老师:马祥勇

本是风和日丽,平平静静的一天,却因一名记者的意外发现卷起了惊涛骇浪。

记者无意间发现超市洒在台阶上的奶粉,连蚂蚁都不吃,试想中国千千万万个婴儿是怎么把这样的奶粉吞下肚的,一时质问声四起,一时间人们闻奶粉而色变

那天,无数家媒体记者堵在了法院外,她,三鹿集团的董事长,一位66岁的老人站在了被告席上,接受法庭的宣判。记者们等待着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的到来,然后在第一时间把结果公布于众,可与此同时,我们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那么多家奶粉厂,出问题的不仅仅只有三鹿,处罚了三鹿就真的解决问题了吗?奶粉业就真的安全了吗?我们的《食品安全法权威何在?

第五篇:中学生法制征文一

中学生法制征文一:法在我身边

字典上解释“法”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法”和我们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而若是触犯了法律,永远也逃不出法网。

某市一位杨阿姨到附近的邮电局营业厅办理电话安装,可此邮电局营业大厅贴出通告,规定凡在本市安装电话的用户,必须到其下属企业购买电话机,用户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先交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杨阿姨在办理电话安装业务遭到拒绝后,将此邮电局的做法申诉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核实,指出企业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不公平交易行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杨阿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放学回家后遭到母亲的打骂,晚上趁母亲熟睡时将母亲砍死。这名中学生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公安人员将其逮捕,他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领导,知法犯法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赃款,行贿受贿,最终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从小就已经开始学习思想政治,面对充满诱惑的世界,作为初中生的大家更应该增强法制和道德观念,自觉规范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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