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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县地税局行政职权公开目录(节选)
编辑:沉香触手 识别码:17-620032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06 08:43:55 来源:网络

第一篇:2-2县地税局行政职权公开目录(节选)

行 政 职 权 公 开 目 录(节选)

单位:沙洋县地方税务局

行 政 职 权 公 开 目 录

单位:沙洋县地方税务局

行 政 职 权 公 开 目 录

单位:沙洋县地方税务局

行 政 职 权 公 开 目 录

单位:沙洋县地方税务局

行 政 职 权 公 开 目 录(节选)

单位:沙洋县地方税务局

第二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职权目录

一、行政职权目录表

职权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含变更

和换证)的审批非处方药设点审批 3 无证生产经营药品 4 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 5 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 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

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 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

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6 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许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权 行政许可权 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权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第六

十八、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八十三条 承办股室 药品监管股 药品监管股 稽查股 稽查股 稽查股稽查股

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7 证》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

经营、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8 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9 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

疗器械的,或者从无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1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0 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调

查、拒绝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

1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1 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

加处罚款

1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2 监督检查药品广告发布情况检查 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

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 行政强制权 监督检查权 监督检查权 监督检查权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四十二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药品经营许可证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

十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稽查股 稽查股稽查股 稽查股 药品监管股 药品监管股 稽查股

第三篇:乡镇党委职权目录

镇党委书记职权目录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委会决议和决定。

2、参与党委集体领导,主持党委决策。

3、主持党委全面工作,领导党委会工作。

4、领导镇人大、镇政府、人武部工作,领导各村、党委部门和镇直各单位工作。

5、召集、主持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并确定会议议题及列席人员。

6、主持党委会会议需要表决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并决定表决方式。

7、组织实施和落实经党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决议。

8、督促检查党委会通过的重大事项及党委重要工作执行落实情况,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9、审定签发以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以党委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向党委会报告。

11、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党委会自身建设。

12、研究分析镇情、把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方向。

13、提出全镇经济发展战略,听取经济工作汇报,指导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14、提出全镇农业和农村工作总体思路,听取工作汇报,指导解决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村务公开、农民负担管理和惠农政策落实中的重要问题。

15、提出全镇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听取工作汇报,指导解决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16提出全镇社会稳定工作总体思路,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和公共突发事件。

17、提出全镇党的建设总体思路,听取工作汇报,指导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重要工作。

18、提出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总体思路,听取工作汇报,指导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新农村建设。

19、提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思路,听取工作汇报,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0、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提出干部调整意见。

27、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权目录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政府工作,分管全镇经济工作。

4、主持制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5、主持制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6、主持制定在镇人代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7、组织推进全镇经济工作;解决经济发展和经济运中的重要问题。

8、安排部署招商引资工作;主持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

9、安排部署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全镇项目的引进、建设、推进工作;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10、安排部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主持制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园区设施建设、项目入驻、产业布局、环境治理等工作。

11、安排部署农村经济工作;解决全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12、安排部署社会事业和民生工作;指导社保就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

13、安排部署全镇城乡建设工作;主持制定镇域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指导镇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14、主持制定重大项目和重要项目的调整方案。

15、主持制定财政预、决算方案,重大收支计划调整方案和大额资金使用方案。

16、指导经济监管调节,促进全镇经济健康运行。

17、指导政府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8、对全镇干部调整、任免提出建议。

19、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职权目录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决议和决定。

2、参与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协助党委书记处理党委日常工作。

4、受党委书记委托,临时主持党委日常工作。

5、协助党委书记安排部署工作,推进工作落实。

6、协助党委书记加强党委会自身建设。

7、组织推进全镇农业、农村工作。解决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建设、农村政策落实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8、协调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化事业发展工作。

9、协调全镇统一战线工作,指导民族、宗教工作。

10、组织推进全镇群团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和科协工作。

11、组织推进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对外开放、民营经济、教育、卫生、科技和民生工作。

12、组织推进预备役部队建设,指导全镇“双拥”工作。

13、指导党史研究和档案工作。

14、指导人大、政协、人武部工作。

15、指导机关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6、对全镇干部调整、任免提出建议。

17、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职权目录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决议和决定以及上级的安排部署,加强党对人民武装工作的领导。

2、参与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人民武装部全面工作,分管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4、主持制定全镇国防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组织推进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镇国防宣传、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和学生军训工作。

6、主持制定全镇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组织推进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地方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8、安排部署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

9、指导民兵预备役人员军事训练,完成战备执勤任务。

10、组织推进本区域内的战时动员计划,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

11、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退出现役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12、指导武器装备管理和征兵、招收飞行学员工作。

13、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4、对全镇干部调整、任免提出建议。

15、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职权目录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决议和决定。

2、参与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协助镇长分管全镇经济工作。

4、协助镇长制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全镇经济社会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5、协助镇长推进全镇经济工作;解决经济发展和经济运行中的问题。

6、组织推进全镇招商引资工作;解决招商引资和争跑资金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组织推进全镇项目建设工作;解决项目引进、建设、推进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组织推进全镇工业园区建设;解决设施建设、项目入驻、产业布局、环境治理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协助镇长制定重大项目和重要项目安排调整方案。

10、进行经济运行监管调节,促进经济健康运行。

11、协助镇长推进全镇农村经济工作;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12、协助镇长推进全镇社会事业和民生工作,协调城乡建设、社保就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

13、指导政府机关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4、对全镇干部调整、任免提出建议。

15、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组织委员职权目录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决议和决定。

2、参与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全镇组织工作。

4、主持制定全镇组织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组织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镇农村“两委”班子配备调整和企业党建工作。

6、组织推进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全镇党员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

7、组织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镇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考核、监督、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指导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9、组织实施干部任免工作,指导全镇村级干部推荐、考察等工作和股级干部的备案审批工作。

10、组织实施干部考核工作,指导全镇干部考核、评议,提出表彰、奖惩建议。

11、指导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选考察工作。

12、指导全镇知识分子、专家咨询服务、老干部和离岗干部工作。

13、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4、对全镇干部调整、任免提出建议。

15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宣传委员职权目录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决议和决定。

2、参与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4、主持制定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主持制定统一战线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6、组织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理论武装、党员教育、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7、组织推进宣传舆论工作;指导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对内对外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8、组织推进文化事业发展;指导文化活动、文化市场和文化产品生产工作。

9、组织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文明创建活动、文明生态村和新民居建设工作。

10、组织推进统一战线工作;指导民族、宗教和对台工作。

11、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维护民族、宗教稳定。

12、指导国防教育、党外人士工作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

13、指导文化系统和统战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4、对干部调整、任免提出建议。

15、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主任职权目录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决议和决定。

2、参与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党政办公室工作,负责机关建设。

4、指导办公室文字资料工作,指导重要文稿起草。

5、指导文件制定和上级文件运转办理工作;审核文件并提出拟办意见。

6、指导办公室会议活动组织工作,安排部署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7、组织推进督查落实工作;指导重要督办件的督促查办工作。

8、组织推进全镇办公室系统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指导通讯、值班、机要、保密、民生工作和信访工作。

10、安排党政主要领导以党委、政府名义参加的会议和活动。

11、协调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

12、指导分管部门的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3、对全镇干部调整、任免提出建议。

14、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篇: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

1、负责主持本部门工作,完善公司行政管理体系。适时制定、完善各项行政办公管理规范、督促、检查、反馈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具体措施;

2、对重要档案、文件、资料、办公用品、各类资产、办公软硬环境、员工团队活动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3、提供优质、高效行政、后勤服务,___程度地节约办公资源,降低办公成本,提升办公效益和效率;

4、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建设,提升公司公众形象;

5、参与公司绩效管理、考勤、5S管理工作;

6、负责办理公司资质的申报、年审、更新工作,与各行业及资质主管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络,随时关注行业动态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新规定;

7、协助办理面试接待、会议、培训、公司集体活动组织与安排,节假日慰问等;

8、协助领导做好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21、负责协会秘书处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客户接待;

2、协助做好会员服务及会员管理工作;协助拓展业务资源和维护合作伙伴关系;

3、负责协__文件起草和管理工作;负责内部管理建章立制、执行监督和绩效评估;

4、组织内部会议和培训活动,协助组织外部会议、培训、考察等活动;

5、能够承担财务工作。负责年检报送;

6、收集和分析相关行业信息及动态,为项目策划及执行策略提供相关依据;

7、参与制定相关活动方案,协助统筹活动筹备及执行工作;

8、完成领导临时分派的其它工作任务。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31、统筹规划部门工作,完善管理体系,并有效执行;

2、控制成本,提高有效使用率;

3、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与追踪;

4、绩效考评体系的完善,行政制度的落实检查;

5、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41、负责在读学员及家长维护,服务,活动组织

2、负责在读学员续费及扩课

3、负责每月数据统计分析

4、负责校区内部行政工作

6、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事务性工作。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5

执行工作流程体系文件(公司制度)

履行组织管控体系文件(部门岗位职责)

办公室内务管理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61、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及员工发展体系的全面建立),制定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负责日常人事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培训和员工考勤统计、劳动年检、人事档案等;

3、擅长各类中高端人员的甄选和选拔,完善公司人才的储备和梯队建设。

4、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全公司工资调整工作,以及因试用、转正、转岗、升降职、退休和奖励带来的个别员工工资变动。

5、负责员工考勤、调休、请假、加班管理与统计,按考核规定具体审定各部门职工月工资、季度、奖金和津贴的发放。

6、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审定劳保、医疗、养老、失业和福利等项目和支出水平,为各有关人员办理相应的手续。

7、细化薪酬福利管理规章,加强检查和监督。

8、负责员工关怀、访谈,维护公司人员关系。

9、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事宜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71、企业文化、政策的宣导落地,总部各类通知、文件和信息的传达。

2、负责招聘组队、考勤监督、人事手续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并协助店长做好团队建设。

3、负责门店形象、员工工作形象及网络照片形象的监督和管理。

4、负责合同、收据和款项的每日检查,负责成交单资料初审和定期上交财务部门,复核所在门店的收入/成本。

5、负责门店管理费、水电费、租赁税费、办公费用、维修费用等的管理,及租金发票的递交等。

6、负责门店证照、资产的管理和维护。

7、负责门店及协助片区、区域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的组织和活动策划。

8、协助店长执行和监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地。

9、完成上级在上述职责范围各条款以外的工作安排。

第五篇:徽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职权目录

徽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职权目录

发布时间:2007-09-06 点击次数:520

一、行政许可类

1、省局:

(1)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审批、发放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

(2)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审批、发放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3)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发放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2、市、县级局: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批、发放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

二、行政处罚类

省局、市级局、县级局:(1)擅自收购烟叶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九条;(2)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3)无证生产烟草制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4)无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5)无证批发烟草制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6)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

(7)无证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

(8)销售无标志外国卷烟、专供出口卷烟、没收的非法进口卷烟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国务院函[2000]13号批复《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

(9)超越许可证规定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10)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11)*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备注:由工商部门或工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实施。(12)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13)擅自跨省经营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14)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15)向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16)从无证企业购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17)不按规定存放免税烟草制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18)免税店经营未加贴专门标志的卷烟、雪茄烟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19)擅自拍卖烟草专卖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20)强制收购烟草专卖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21)储存、销售无当地烟草专卖防伪标识卷烟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三十条;(22)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三十一条;(23)销售走私烟草专卖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三十二条;

(24)为走私烟草专卖品或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提供便利条件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三十三条;(25)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收购卷烟、雪茄烟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三十四条;(26)非法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27)许可证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烟草专卖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28)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烟草专卖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29)不及时办理许可证年检、变更、注销手续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烟草专卖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30)为非法生产卷烟或者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提供便利条件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安徽省查处非法生产卷烟规定》第五条。

三、行政强制类 省局、市级局、县级局(1)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2)责令暂停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进行整顿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3)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4)强制检查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5)封存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6)扣留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7)责令关闭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8)责令停止生产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9)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10)责令停止经营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11)责令暂停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12)*责令停止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 备注:由工商部门或工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实施;(13)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14)责令改正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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