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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词汇1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17-441648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01 08:56:3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学专业词汇1

1, rubric['ru:brik]

n.红字标题;红色印刷;题目adj.印为红字的2, tortfeasor['tɔ:t'fi:zə,-zɔ:] n.犯侵权行为者

【法律】有(民事)侵权行为者;犯(民事)侵权罪的人[亦作 tort-feasor] 3, imposition[,impə'ziʃən] n.(法律)强加、施与、使之负担 4, blanket['blæŋkit]

adj.总括的,全体的;没有限制的blanket statement 一般条款 5, capacity[kə'pæsəti] n.(法律)资格,地位;(法律上享有的)权力、权限

6, feasance['fi:zns]

n.【法律】(法令、条件、责任、义务等的)履行

7, misfeasance[,mis'fi:zəns] n.过失;行为失检;不当行为 【法律】违法行为

8, nonfeasance[,nɔn'fi:zəns] n.(义务等的)未履行

【法律】(责任、义务等的)未履行 9, negligence per se自身过失;即依据一定的事实而推定被告有过失,被告需自证其无过失。10, explicit[ik'splisit]

adj.明确的;清楚的;直率的;详述的 11, injure['indʒə]

vt.伤害,损害(人身权益)12, reckless['reklis]

adj.鲁莽的,不顾后果的;粗心大意的(法律)重过失、重大过失(careless轻过失)13, argue['ɑɡju:]

vi.争论,辩论;提出理由

vt.辩论,争论;证明;说服 1.present reasons and arguments 2.have an argument about something 3.give evidence of

14, contention[kən'tenʃən] n.争论,争辩;争夺;论点 争议焦点。

15, assert[ə'sə:t]

vt.维护,坚持;断言;主张;声称 16, terminological[,tə:minəu'lɔdʒikəl] adj.术语的;术语学的;专门名词的 17, actionable['ækʃənəbl]

adj.1.【法律】(在法律上有理由)可提起诉讼的,可控诉的,可起诉的,导致起诉的 18, vindicate['vindikeit]

vt.维护;证明…无辜;证明…正确 19, trespass['trespəs,-pæs]

vi.侵入;犯罪;打扰;冒犯 【法律】(非法)侵害;侵入私宅

n.罪过;非法侵入;过失;擅自进入 20, conversion[kən'və:ʃən]

n.【法律】(对他人财产的)非法强占;(动产与不动产之间的)变更 21, ambit['æmbit]

n.范围;周围;(法律、政策等的)涉及面 22, regime[rei'ʒi:m, ri-, ri'dʒi:m] n.政权,政体;社会制度;管理体制 23, recover[ri'kʌvə] vt.【法律】获得;取回

vi.【法律】胜诉

24, inadvertent[,inəd'və:tənt]

adj.疏忽的;不注意的(副词inadvertently);无意中做的25, remedy['remidi] vt.补救;治疗;纠正

n.补救;治疗;赔偿 【法律】赔偿;补偿

26, consequential[,kɔnsi'kwenʃəl]

adj.间接的;结果的;重要的;随之发生的;自傲的consequential crime[法]间接犯罪 27, invitation to treat

[贸易] 邀请投标人做交易;要约邀请invitation to treat: 要约邀请 | 邀请投标人做交易 | 邀请要约 28, postal rule

postal rule: 邮递规则 | 投邮主义 29, consideration[kən,sidə'reiʃən]

n.【法律】对价,对偿物;约根,约因 30, doctrine of promissory estoppel

doctrine of promissory estoppel: 允诺禁反言原则

31, transgression[træns'ɡreʃən, trænz-, trɑ:n-]

n.违反;犯规;违法;犯罪;侵越 32, trespass on the case

trespass on the case: 间接侵害之诉 | 间接侵权行为

33, stipulation[,stipju'leiʃən] n.契约;规定;条款;约定 34, cause[kɔ:z]

【法律】诉讼(案件),讼事,诉因 35, verdict['və:dikt]

【法律】(陪审团对案件的)裁决 36, reverse[ri'və:s] 【法律】推翻;撤销 37, counsel['kaunsəl]

【法律】辩护人,律师,法律顾问 38, authority[ɔ:'θɔrəti] 【法律】判例

39, dissent[di'sent]

【法律】(合议庭法官对多数法官作出的判决所提出的)不同意见,异议(=dissenting opinion)40, ex contractu

ex contractu: 契约之债 | 由合同产生的 41, ex delicto

ex delicto: 侵权之债

42, testimony['testiməni] n.[法] 证词,证言;证据 43, review[ri'vju:] 复查;【法律】复审 44, direct a verdictdirect a verdict: 应裁决

45, slander['slɑ:ndə, 'slæn-] 【法律】言词诽谤;毁谤罪 46, bereave[bi'ri:v]

[过去式和过去分词一般用 bereft]使失去(希望、生命、知觉等)(of): 47, lunatic['lju:nətik]

adj.疯狂的;精神错乱的;愚蠢的n.疯子;疯人

48, guardian['ɡɑ:diən] 【法律】监护人

49, admissible[əd'misəbl]

【法律】(证据)容许提出的;可接受的,可信的50, dismissal[dis'misəl]

【法律】(原告的)撤回诉讼;(法院的)驳回诉讼[亦作dismission] dismissal [dis'misəl]n.51, prima facie case

n.表面上证据确凿的案件

52, sine qua non['sainikwei'nɔn, 'sineikwɑ:'nəun]

(拉)必要条件;要素

53, incompetency[in'kɔmpitəns,-tənsi]

【法律】(法律上)无资格的;无行为能力的 54, imbibe

vt.吸收,接受;喝;吸入 55, it is to be noted that值得注意的是

56, guardhouse['ɡɑ:dhaus]

警卫队队部;警卫室,卫兵室,哨亭 禁闭室;看守所;拘留所;监狱 57, sanction['sæŋ,kʃən]

【法律】(对遵守法律情况等的)奖惩(条款 58, count[kaunt]

【法律】(起诉书上的)罪项,(被控告的)罪状59, return a verdict

return a verdict: 作出判决 60, error['erə]

【法律】(判决或诉讼程序上的)错误,错判,错误起诉

61, likelihood['laiklihud] n.可能性,可能

62, absolve[əb'zɔlv,-'sɔlv] vt.免除;赦免;宣告…无罪 63, vicarious liability替代责任;转承债务

64, customary['kʌstə,məri]

【法律】习惯法上的,照惯例的 customary law习惯法

65, utilitarianism[,ju:tili'tεəriənizəm] n.功利主义;实用主义

66, component[kəm'pəunənt] 构成要件

67, appropriate[ə'prəuprieit, ə'prəupriət] 拨出(款项等),拨出(款项等)为专用(不适当地)擅用,挪用,盗用 68, discretion[dis'kreʃən]

n.自由裁量权;谨慎;判断力;判定;考虑周到

at the discretion of 任凭…处理,听凭处理

sole discretion 全权处理

absolute discretion 绝对酌情决定权

with discretion adv.慎重地;谨慎地

at discretion adv.随意;任意 69, 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

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 优势证据 | 证据优势 | 证据的优势 70, eminent domain

土地征用权;国家最高支配权 【法律】

(国家在补偿物主之后对私有财产的)征用权,土地征用权

71, clutch[klʌtʃ]

n.离合器;控制;手;紧急关头

vi.攫;企图抓住

vt.抓住;紧握

adj.没有手提带或背带的;[美口]紧要关头的 72, forensic[fɔ'rensik]

adj.法医的;法院的;辩论的;适于法庭的

第二篇:民商法学与经济法学专业词汇

民商法学与经济法学专业词汇 英语词汇网 作者: Horus 查看: 1169次

民商法学与经济法学专业词汇

Civil Laws, Commercial Laws and Economic Laws

按照出资比例:in proportion to one’s respective contributions to the investment

办理注销登记:cancel the registration

被代理人:the principal

被侵权人 the infringed

本人名义:in one’s name

标的subject matter

补偿制度compensation system

不动产登记制 Lot and Block System

财产法 property law

财产的添附 accretion of property;property accession 财产抵押权 property mortgage

财产继承权:the right of inheritance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property relationships and personal relationships 财产管理人 property administrator;custodian of property 财产混同 confusion;hotchpot

财产留置权 encumbrance

采用书面形式:in writing

仓单 warehouse voucher

草签合同 initial a contract;sign a referendum contract;ad referendum contract

长期合同 long-term contract

偿付能力 solvency capability of reimbursement

超越代理权:beyond the scope of one’s power of agency 撤消合同cancellation of contract

撤销合同 cancel a contract;rescind a contract;avoid a contract 撤销权 right of rescission;right of revocation

撤销要约 revocation of offer;revoke an offer

撤销遗赠 cancellation o will;revocationi of will

承运人 actual fault of the carrier

承运人的留置权 carrier’s lien

诚信原则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诚实信用原则:principle honesty and credibility;principle of honestry and good faith;good faith principle;bona fide principle

船舶承租人 charterer

船舶抵押权 right of mortgage with respect to a ship;mortage of the ship;ship mortgage

船舶抵押权的设定 establishment of mortgage of the ship

船舶抵押的消灭 extinguishments of the mortgage of the ship

船舶抵押权登记 registration of ship mortgage

船舶留置权 possessory lien;lien of ship

村民委员会:the village committee

惩罚性的损害赔偿 punitive damages

乘人之危:take advantage of one’s unfavorable position

处分财产 dispose of properties

处分权 act of disposition

处分原则 principle of disposition

代理民事活动:be represented in civil activities by

代理权终止:the expiration of one’s power of agency

单独承担的责任 unpided responsibility

单方法律行为unilateral obligation

单方行政行为 unilateral administrative act

等价有偿:making compensation for equal value

对等原则 principle of reciprocity

对价consideration

对抗措施counter measure

对人权right in personam;personal right

对世权 real right;right in rem

恶意串通:conspire maliciously

恶意行为ill will mala fides

法人 judicial person;legal body

法人的权利能力 legal capacity of juristic person

法人的责任能力 capacity for responsibility of juristic person 法人权限 corporate power

法人人格 corporate personality

法人身份 status of a legal person

法人团体 corporation

法人资格 corporate capacity

法人组织章程: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the legal person 负共同连带责任 liable jointly and severally

负全部责任 bear all responsibilities;in all charge

负有解释的义务 accountable

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each of the joint debtors

附带的条件 incident

附带要求 contingent claim

附带原因 contributory cause;inherent cause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onditional civil juristic acts

附条件的权利 conditional right

赋予权力 entitle

个体工商户:inpidual businesses

个人合伙:inpidual partnership

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from each according to his ability, to each according to his needs

给付定金:leave a deposit with the other party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the administrative agency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公民基本义务 fundamental duties of citizens

合同contract

合同法 contract law

合同副本 copies of the contract

合同规定 contract provisions/stipulations

合同履行地法 lex loci contractus

合同期限contract period(or contract term)

合同条款contract terms(or contract clause)

合同有效期contract life

合同正本 originals of the contract

合伙人:partners

合议制 collegial system

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within the range approved and registered

恢复原状 recovery of original state;restitution;restoration of he original conditions;retitutio in integrum

集体所有制企业:an enterprise under collective ownership

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controversy over a technology contract

监护人:guardian

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approved and register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居民委员会:the neighborhood committee

履行监护职责:fulfill duty of guardianship

埋藏物、隐藏物:buried or concealed object

买卖、出租、抵押、转让:be sold, leased, mortgaged or transferred 农村承包经营户:leaseholding farm households

平等主体:civil subjects with equal status

企业法人被撤销:the dissolution of an enterprise as legal person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the pision and merger of an enterprise as legal person

企业法人解散:disbanding of an enterprise as legal person

契约自由 liberty of contract

取得不当得利:profits acquired improperly and without a lawful basis 取得法人资格:be qualified as a legal person

全民所有制企业:an enterprise owned by the whole people

让与 alien;alienate;assign;cede

让与的利益 benefit of cession

让与权 benefit of cessioni

设定义务的规则 rule of imposing duty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establish, change or terminate civil relationship

所有权 ownership

书面合同 a written contract

双倍返还定金:repay the deposit in double

双方法律行为 bilateral legal transaction

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alter or rescind one’s act arbitrarily 他物权 right over the property of another

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offer a specific property as a pledge 违反合同breach of contract

委托代理:entrusted agency

委托代理人:an entrusted agent

无过错责任 liability without negligence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a person having no 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

无因管理:act as manager or provide services in order to protect another person’s interests when he is not legally or contractually obligated to do so

下落不明 one’s whereabouts have been unknown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a person with limited 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 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each of the joint creditors

行使代理权:exercise the power of agency

宣告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eclare … to be a person to be without or with limited 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

遗失物、漂流物:lost-and-found objects, flotsam

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to keep the pledge to offset the debt or have priority in satisfying his claim out of the proceeds from the sale of the pledge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perform under the guise of legitimate acts which conceal illegitimate purposes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as a result of cheating or coercion

意思表示 show one’s intention

意思表示真实:the intention expressed is genuine

优先购买的权利:a right of pre-emption

优先权 priority, preemptive right

有过错的一方:the erring party

有连带责任的 conjunctly and severally

有权向债务人追偿:have the right to claim repayment from the debto 造成财产损失:cause any property loss

责任能力 capacity for responsibility

责任年龄 capacity of responsibility;year of discretion

债的标的 object of obligation

债的发生 creation of obligation

债的消灭 extinction of obligation

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the possessor shall have a lien on the property 指定代理:appointed agency

执行合同 carry out a contract,execute/implement/fulfill/perform a contract

主要办事机构:the main administrative office

第三篇:A法学专业

A法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实习等,一般不少于20周。

B社会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较全面的社会学理论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技能,能在教育、科研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社会研究与调查、政策研究与评估、社会规划与管理、发展研究与预测等工作的社会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理论社会学和应用社会学的基本知识,受到社会研究和社会调查技能以及表达能力的基本训练;具有理论分析、实证调查研究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悉中外社会学主要学派与学说,并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各种具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理论和思潮;

2.熟练掌握社会学调查方法和技能,及社会统计方法:

3.了解国情,善于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强的论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了解国内外的重要事件及其发展;

5.了解现代社会学的前沿理论及重要研究领域中的新进展;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社会学、法学。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中外社会思想史、古典及现代社会学理论、社会统计与计算机应用、中国社会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堂讨论、实地参观、社会调查、专业教学实习等,一般安排10-12周。

C社会工作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劳动、杜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想,学习和掌握开展社会工作的技能与方法,使学生具备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与技能,掌握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应完整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方法和知识,了解社会学的理念和方法;

2.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各种技能和方法,善于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帮助困难群体走出困境,从事正常生活并获得发展;

3.熟练掌握社会调查方法和技能及社会统计方法;

4.了解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有通过社会工作实践和社会工作研究影响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能力;

5.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善于了解国情,善于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具有较强的论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社会学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个案与团体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社会环境保护、组织社会学、社会心理学、青少年社会工作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堂讨论、社会实践、社会调查,专业教学实习等,一般安排14-16周。

D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学、行政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在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机构、企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政治学和行政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政治学、行政学、国际政治学和法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政治学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和协调组织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政治学、行政学、国际政治学和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以及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查分析等科学方法或技术;

3.具有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出版机构、教育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教学、行政管理以及其他有关专门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有关政治体制、决策过程以及党政管理法律、制度、方针、政策;

5.了解政治学及行政学、法学、国际政治学和管理科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36.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政治学

主要课程:政治学原理、行政学概论、中国政治制度史、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比较政治制度、中国政治思想史、当代西方政治思潮、中国社会政治分析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参与课题研究、教学实习等,一般安排8周。E国际政治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国际政治、国际法、政治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等部门从事外交、外事、对外宣传、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国际政治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政治学、国际政治、世界经济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国际政治和国际形势研究、社会调查与统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和协调组织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政治学、国际政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结合的分析方法;

3.具有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部门从事涉外工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我国对外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国际组织;

5.了解国际政治的理论前沿和政治学、世界经济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政治学

主要课程:政治学原理、国际政治概论、国际法与国际组织、当代国际关系、近现代中国外交、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政治经济学、美国外交政策、各国政治与经济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教学实习及参与课题研究等,一般安排8周。

4F外交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强烈的爱国心,对国际事务和中国外交有系统全面的了解,有交际和谈判的能力,在政治、业务、作风、纪律和语言方面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在外交和其他外事部门从事实际工作、国际问题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外交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外语、外交学和国际政治、法律、经济知识,接受有关理论、发展历史和现状等方面的系统教育。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关于国际关系的基本理论;

2.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独立从事工作;

3.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以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际法、国际经济和国际政治等学科的知识;

4.有较强的汉语基本功和写作能力,以及交际和谈判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调研能力,以及从事国际问题研究的初步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政治学

主要课程:外交学、国际关系理论、当代中国外交、国际政治导论、国际关系史、当代国际政治与多边外交、国际法与国际组织、外国政治制度、宗教与国际政治、谈判学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参观访问、社会调查和实习等,一般安排8周左右。

第四篇:法学专业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大纲

一、性质地位

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中的最后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加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严谨勤奋的工作态度和求实创新的科学作风、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有效手段,也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是达到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

因此,毕业论文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时间安排

1、毕业论文的时间为8周;

2、一般在毕业前一学期,社会调查完成之后进行。

三、选题原则

1、毕业论文选题应当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法律专业的特点;

2、毕业论文选题应当分为规定性命题和自选命题两种。选题时应当结合我国司法实践,选择应用性强或当前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方向和主要内容;

3、鼓励学生对当前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

四、写作要求

1、论文应中心突出、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论述清楚、文笔流畅,符合规

范的格式;

2、论文应达到一定的字数

本科:8000字以上

专科:6000字以上

3、论文应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出的、有学生自己观点和见解的学术性

论文。在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要虚心学习,尊重导师,严谨为学,诚实为人。收集资料、占有材料均要实事求是,摘录要符合作者原意,不能

断章取义,资料要注明出处。通过毕业论文写作应培养严谨的学术作风。

4、学员应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论文写作应有计划地进行,论文内容应包括:

(1)前言含简要说明选题的意义,主要创新观点、见解、对策和结论;

(2)论证分析部分 这是论文的主要部分。要求思路清楚、逻辑严密、文字通

顺、结论科学。全文应论点层次分明,要分章节或大小标题,标题要简洁醒目;论文不能只是材料的堆积,要言之有物,运用材料说明问题,论据充分、材料丰富且运用得当;论文要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最后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

(3)对策建议 创新见解要在这里总结、表述清楚。

(4)结束语。

(5)参考资料目录(包括:专著、著作、学术论文等)。

五、写作计划

论文应制定写作计划,包括:论文大纲,大小标题,基本论点和论点句;进度计划(社会调查计划,资料调研计划,时间进度表)。

学员撰写论文可以参照以下程序:

1、准备阶段:

(1)完成“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的学习;

(2)了解毕业论文写作过程及要求。

2、选题阶段:

(1)收集、阅读、分析资料和文献;

(2)在导师指导下选题、命题和构思论文。

3、读书报告阶段:

(1)在选好题目的基础上,调查研究、大量阅读文献、收集资料(含社会调查)、阅读消化、调查研究。要求每位学生阅读20篇以上文献资料,其中包括专著、著作、学术论文等;

(2)写出3000字以上的读书报告(最后与论文一并交指导教师)。

4、撰写论文初稿阶段:

学生在读书报告基础上,撰写提纲并进行写作论文初稿。

5、论文修改完善阶段: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论文做进一步的充实、修改与完善。

6、论文提交阶段:

(1)根据导师最后提出的定稿意见做最后的完善;

(2)检查论文的格式和文字等细节;

(3)按照论文的统一格式排版并将最终的论文定稿打印、装订;

(4)提交的论文为一式三份;

(5)提交论文定稿的电子版给导师。

7、论文评审与答辩阶段:

(1)由相关部门组成毕业论文评审、答辩小组组织毕业论文评审、答辩。

(2)答辩在江苏大学或符合条件的校外教学站进行;

(3)给出毕业论文综合成绩。

六、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及主持答辩的教师必须是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法学教师、法学研究人员或具有同等资历并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其资格由我校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审核;

2、指导教师只能指导相关专业的毕业论文,不得跨专业指导;

3、一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名,指导每个学生不得少于10个学时;

4、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全过程。一般应包括指导学生选题、收集资料、撰写提纲、撰写初纲、提出修改意见,直至定稿和写出评语。

七、论文格式

1.论文要求一律用A4白纸打印。

2.封面:论文一律用统一封面,论文封面格式另行规定

3.任务书:内容包括论文要求、主要内容、进度安排等。任务书由学校统一印制。

4.摘要与关键词:论文要有150-200字的摘要,并列出论文3-5个关键词(中、英文对照)。

5.正文:论文统一用A4纸,计算机打印。正文标题用二号黑体字,行文用小四号宋体字。论文正文打印格式及尺寸要求:版芯尺寸为15CM×23CM,统一用

小四号宋体字打印。

6.脚注:论文中引用资料时要加以脚注。法学专业论文脚注统一使用小五号宋体字,脚注按:著者姓名、文献名、卷册序号、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页码次序标注。

7.参考文献:论文正文后须附参考文献,著明论文所依据的文献资料情况,文献著录格式主要有下列几种:

(1)专(译)著:作者.书名(,译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连续出版物:作者.文题.刊名,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2)论 文 集:作者.文章标题:编者,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3)互联网资料:作者.文章标题,完整网址,年代。

8.鸣谢:本页内,学生可以表达对论文指导教师和在论文写在过程中给予帮助和支持的其他人的感谢。

9.装订:毕业论文按如下顺序排列和装订:

(1)封面;

(2)目录;

(3)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页;

(4)论文正文;

(5)参考文献页;

(6)鸣谢页;

(7)封底。

读书报告另行装订。

八、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成绩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1、优:能很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论文选题恰当,能以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提出问题,对研究的问题论述清楚,分析透彻,论据充分,资料丰富,层次清楚,文笔流畅;对所研究的问题有创建性发挥和见解;答辩时口头表达清晰,回答问题正确无误。

2、良:能很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论文选题恰当,能以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提出问题,对研究的问题论述清楚,分析透彻,论据充分,资料丰富,层次清楚,文笔流畅;答辩时口头表达清晰,回答问题正确无误。

3、中:能较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论文选题恰当,能以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提出问题,对研究的问题论述清楚,分析透彻,论据比较充分,资料比较丰富,层次清楚,文笔通顺;答辩时口头表达清晰,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4、及格:基本能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论文选题尚可,能以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提出问题,对研究的问题论述清楚,论据能说明问题,资料符合规定,层次基本清楚;答辩时口头表达基本清晰,回答问题没有明显错误。

5、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论文不及格:

(1)未完成预定的论文写作内容;

(2)抄袭他人的论文或文章;

(3)没有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论文分析有明显错误;

(5)论文结构不合理;

(6)质量较差;

(7)字数少于规定要求;

(8)打印装订不合格;

(9)答辩时不能阐明论文内容,又不能回答提问;

(10)其他。

成绩评定方法与原则是:

1、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给出建议成绩;

2、经过口头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与答辩情况给予成绩;

3、最终成绩由江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审定。

九、附则

1、本大纲由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本大纲未尽事宜,由江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另行规定。

2008年4月

第五篇:法学专业

法学专业(专科)社会调查要求

法学专业专科阶段主要是培养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法学专业(专科)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既要求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又要求有司法实践经验,才能对法律有深刻的理解和了解法律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实现教学目标,在教学中必须重视集中实践环节。为了切实搞好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规范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要求如下。

社会调查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接受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通过法律实践,可以增加学生对社会实践的了解,并为撰写毕业论文打下基础。

(一)、基本要求:

1、法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法律实践。否则,不能撰写论文。

2、法律实践必须在修完法学专业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之后进行。

3、法律实践的内容应限定在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范围内。

4、法律实践可采取模拟法庭、法律咨询、专题辩论、司法机关及律师事务所实习、调查等

形式。

5、法律实践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书面材料和抽查的结果为依据。

6、参加模拟法庭、法律咨询、专题辩论的学生应写出心得体会,参加司法机关及律师事务所

实习、社会调查等活动的学生应写出书面报告。

7、学生根据法律实践的情况,写出心得体会和报告的书面材料应与法律实践相联系,否则,不予

承认。

8、心得体会和书面报告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题目用宋体三号字、加粗、居中,正文用宋体

四号字、A4纸打印并从左侧装订。(默认格式)

9、心得体会和书面报告要求语言简练、准确;叙述清楚、明确;数据、资料可靠,有出处;结

论有理有据。

10、参加司法机关及律师事务所实习、社会调查等活动由所在的法律实践单位写出学生参加法

律实践的基本表现情况及意见,在《社会实践考核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1)内容和文字表达。

2、考核标准为:百分制

3、评定办法

(1)原则上由论文指导教师评定。

(2)初评不合格者,可以补写一次,再次评定成绩最高等级为及格。

4、考核合格给予3学分。

注:书面材料上交时间为:春季进行社会调查的班级在6月10日之前;秋季进行社会调查的班

级在12月10日之前。由导修主任统一收齐交到学校审核。

法学专业词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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