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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感悟忠诚-工作心得
编辑:静水流深 识别码:17-392013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2 09:53:5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官感悟忠诚-工作心得

写下这个题目,感到百感交集,二十多年的法官生涯,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做为一个法官,当然要在司法实践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其中的内涵,复杂,又远远不是这两句话能概括了的---

法官是司法审判的实践者,担当着断案止争的重职,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屏障。

法官是个人良知和法律信念的代表者。社

会主义制度下的法官应该有一种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对祖国、对社会、对法律都要有绝对的忠诚。法官要与时俱进,尊崇和信仰法律,把审判事业作为自己一生的精神追求和心灵归属。在司法实践中实现对人格的自我超越,让这种自我超越与法官的职业生命相伴相长,与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相伴相生,最终把法官的美德衍化成一种“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人性化司法理念。

身为法官,要播种法律、沟通情感、约束欲望、规范行为。做好这些,个人的良好品行,操守,是第一要素。只有心灵洁净,才能公正执法,这是做好法官工作的第一要素。自己都不能尊重法律,做一个有操守的人,怎么能胜任法官的工作?

同时,任何烦躁失度都是司法审判的大忌。“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法官要用绝对的冷静和适度的沉默诠释法律,让法律在冷静和沉默中生根发芽而成为公众意识。法官的冷静是一种超人的智慧,是一种自信的风度,是一种为人厚重的美德。面对繁乱的纷争,面对社会的压力,面对神圣的法律,冷静的沉默是对个案深层次的理性思考。是法官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

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法官关注公平与正义,像天平杠杆的支点,一手托两家,支撑着这头和那头,居中调停。法官在庭审中应表现出的是对双方当事人人格的尊重,对诉讼各方诉之法律无奈的理解,要以公正的裁判来弘扬美德、匡扶正义。

公正是法官的道德底线,良知是社会对法官的基本要求。

法官应宅心仁厚,用审慎的态度看待自己手中的自由裁量权,用法律去平衡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公共秩序。

法官应该使司法为民的宗旨在亲民爱民便民中找到注脚,把法律适用的教化功能和惩治功能有机地糅合在一起,让法律文书具有一种生命的张力。

总之,我的感悟是如下: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首先必须做到忠诚,始终坚持对党忠诚、对组织忠诚、对人民忠诚、对纪检监察事业忠诚,始终把忠诚写在人生信念的旗帜上,融入肩负的反腐倡廉使命中。

忠诚,是一种职业道德,更是一种高尚品格。东汉著名学者马融说过,“天下至德,莫大乎忠。”他认为,忠诚是天底下最高尚的道德,是人性中最光辉的方面。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个德,是党性,也是忠诚。忠诚的品格,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养成的;忠诚的养成,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日积月累的。如何信仰忠诚、坚守忠诚?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信念铸造忠诚。信念是人生的“总开关”支配着人的一切行动。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违背入党誓词,体育活动受贿,腐化堕落,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根本原因在于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在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坚定信念,一要加强学习。“欲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求流之远者,必浚其源。”离开了学习,理论学习将难以提高,思想境界将难以提升,忠诚可靠更无从谈起。要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做到学以增智、学以养德。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科学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念和方法分析问题、指导工作。二是讲政治。政治立场坚定,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关键时刻不迷失方向。要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时刻胸怀全局,自觉维护全局,三要严守纪律。党的纪律是党意志的集中体现。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维护党的纪律的忠诚卫士,必须带头守纪、做好表率、接受监督。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办案纪律,自觉做到不自行其是、不口是心非、不阳奉阴违。

二、以激情成就事业。“一个人成功的因素很多,而首要的因素就是激情”。保持激情,一要勇于担当,激情的源泉在于责任,反腐倡廉之路并非担途,必然会经历风雨、遭遇阻力。要强化“守土有责、履职尽责”意识,弘扬“事不避难、敢于担当”精神,保持“善谋善为、亲力亲为”的活力,不回避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推卸责任;坚决克服怕担风险、明哲保身的庸俗习气,坚决克服不顾大局只顾个人利益的狭隘思想,坚决克服被动应付、办事拖拉的懒散作风。二要关于创新。激情的表现在于创新。只有为断创新,事业才能向前推进。创新必须解放思想,

第二篇:法官工作心得:感悟忠诚

法官工作心得:感悟忠诚

法官工作心得:感悟忠诚

写下这个题目,感到百感交集,二十多年的法官生涯,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做为一个法官,当然要在司法实践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其中的内涵,复杂,又远远不是这两句话能概括了的---法官是司法审判的实践者,担当着断案止争的重职,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屏障。

法官是个人良知和法律信念的代表者。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法官应该有一种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对祖国、对社会、对法律都要有绝对的忠诚。法官要与时俱进,尊崇和信仰法律,把审判事业作为自己一生的精神追求和心灵归属。在司法实践中实现对人格的自我超越,让这种自我超越与法官的职业生命相伴相长,与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相伴相生,最终把法官的美德衍化成一种“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人性化司法理念。

身为法官,要播种法律、沟通情感、约束欲望、规范行为。做好这些,个人的良好品行,操守,是第一要素。只有心灵洁净,才能公正执法,这是做好法官工作的第一要素。自己都不能尊重法律,做一个有操守的人,怎么能胜任法官的工作?

同时,任何烦躁失度都是司法审判的大忌。“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法官要用绝对的冷静和适度的沉默诠释法律,让法律在冷静和沉默中生根发芽而成为公众意识。法官的冷静是一种超人的智慧,是一种自信的风度,是一种为人厚重的美德。面对繁乱的纷争,面对社会的压力,面对神圣的法律,冷静的沉默是对个案深层次的理性思考。是法官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

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法官关注公平与正义,像天平杠杆的支点,一手托两家,支撑着这头和那头,居中调停。法官在庭审中应表现出的是对双方当事人人格的尊重,对诉讼各方诉之法律无奈的理解,要以公正的裁判来弘扬美德、匡扶正义。

公正是法官的道德底线,良知是社会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法官应宅心仁厚,用审慎的态度看待自己手中的自由裁量权,用法律去平衡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公共秩序。

法官应该使司法为民的宗旨在亲民爱民便民中找到注脚,把法律适用的教化功能和惩治功能有机地糅合在一起,让>法律文书具有一种生命的张力。

总之,我的感悟是如下: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首先必须做到忠诚,始终坚持对党忠诚、对组织忠诚、对人民忠诚、对纪检监察事业忠诚,始终把忠诚写在人生信念的旗帜上,融入肩负的反腐倡廉使命中。

忠诚,是一种职业道德,更是一种高尚品格。东汉着名学者马融说过,“天下至德,莫大乎忠。”他认为,忠诚是天底下最高尚的道德,是人性中最光辉的方面。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个德,是党性,也是忠诚。忠诚的品格,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养成的;忠诚的养成,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日积月累的。如何信仰忠诚、坚守忠诚?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信念铸造忠诚。信念是人生的“总开关”支配着人的一切行动。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违背入党誓词,体育活动受贿,腐化堕落,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根本原因在于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在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坚定信念,一要加强学习。“欲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求流之远者,必浚其源。”离开了学习,理论学习将难以提高,思想境界将难以提升,忠诚可靠更无从谈起。要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做到学以增智、学以养德。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科学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念和方法分析问题、指导工作。二是讲政治。政治立场坚定,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关键时刻不迷失方向。要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时刻胸怀全局,自觉维护全局,三要严守纪律。党的纪律是党意志的集中体现。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维护党的纪律的忠诚卫士,必须带头守纪、做好表率、接受监督。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办案纪律,自觉做到不自行其是、不口是心非、不阳奉阴违。

二、以激情成就事业。“一个人成功的因素很多,而首要的因素就是激情”。保持激情,一要勇于担当,激情的源泉在于责任,反腐倡廉之路并非担途,必然会经历风雨、遭遇阻力。要强化“守土有责、履职尽责”意识,弘扬“事不避难、敢于担当”精神,保持“善谋善为、亲力亲为”的活力,不回避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推卸责任;坚决克服怕担风险、明哲保身的庸俗习气,坚决克服不顾大局只顾个人利益的狭隘思想,坚决克服被动应付、办事拖拉的懒散作风。二要关于创新。激情的表现在于创新。只有为断创新,事业才能向前推进。创新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做到“三破三”:破除得过且过的思想,树立奋发有为的观念;破除按部就班的思想,树立敢为人先的观念;破除小进则满的思想,树立永不停步的观念。三要敢于碰硬。树立惩治腐败,是党民所向、民心所盼、职责所系。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更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品格,更能检验出一个人忠诚。要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与腐败分子作坚决斗争。进一步拓展信访渠道,创新办案机制,不断提高办案实效。从群众反映的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大纠风治乱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以修身砺炼正气。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时刻面临着诱惑与反诱惑、腐蚀与反腐蚀的的严峻考验。一些腐败分子为了逃避惩处,往往把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拉拢的对象。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修身养性,砺炼浩然正气。一要保持平常尽。在物欲横流、诱惑众多的社会里,要正确看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牢牢把握自己,绝不能因为个人的一些想法暂时得不到满足,就怨天忧人、心态失衡。平常心来自于正确的比较。只有多想想组织的要求,比比自己的作为;多想想群众的期待,比比自己的贡献;多想想他人的优点,比比自己的差距,才能平衡心态,找准定位,坚守忠诚。二要保持敬畏心。“心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不出大格。”只有对人民群众有所敬畏,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有所敬畏,才能在干工作时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三要保持廉洁心。忠诚,除了要体现在激情干事中,还要表现在干净干事上。任何一个人,不管其职务多高、能力多强、贡献多大,如果不注意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就容易迷失方向、丧失忠诚、走向背叛,最终被人民钉在耻辱柱上。因此,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坚守精神家园,保持党性纯洁,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守得住底线,绝不能把党性当儿戏、以原则做交易、拿权力谋私利。

第三篇:法官工作感悟

何谓美?何以揣摩之、表达之、实现之、运用之、衡量之、评价之,始终是善感人士不倦思考、孜孜追求的永恒命题。其间种种疑问,公断是非,犹如沉梦,恰是雾中楼阁、仙人迷境,令人向往,使人茫然。她总在激情刹那,或是电光之间,勾动悟性,又转瞬即逝,似有若得,欲寻无处。隐隐之间,她已成为我心中那似解难解欲罢不能的心结……

我始终相

信,正如事事皆有因果,万物总有情趣,“美”虽非时时可见,但却又是无处不在的。即使残酷如战争,也有指挥的艺术;贫瘠如荒漠,也有敦煌的绚烂;纷争如五代十国,也孕育了魏晋南北的风骨……苦难成就了美,就如放逐成就了屈子的离骚;漫长成就了美,就如岁月成就了仲尼的渊博;羞辱成就了美,就如肉刑成就了司马迁的史家绝唱……该不会错的,美总归可以创造!只要你有心为之。

曾记今春3月风起之时,乍到民一庭,对新的工作与意象,我曾怀有这般美好的憧憬:微微一笑之间,便已洞悉关键,深深一眸之中,早已直抵人心,言语间纷争定止,谈笑中冰释前嫌,举止处便有道理可循,落笔时就是公平正义——何其洒脱漂亮的才子法官形象啊!回到现实,诸君问我感受如何,想听真心话否?——愁煞人!当时之状况,于我而言,至今难忘,恰似无头苍蝇夜里乱飞,又好似漫天飞雪横扫衰草——错漏无数、丑态百出,完全与美无关。

由于遗漏,我曾二次开庭;由于紧张,我的独任庭审“首秀”便引来旁听人员的窃语私笑;由于无知,我的判决书曾经只能写到“本院认为”便长期罢工;由于遗忘,我的案件曾经直逼审限,急坏庭长……是的,作为我的直接领导,是需要巨大的包容和极大的耐心的。无法想象,面对一个新手,看着他整天毫无章法的运转,还要随时准备为其处理种种突发事件,何人还能保持住心底的那份淡定?每当我小心翼翼地向其坦白过失,寻求帮助,并准备接受骤雨般的批评,他总是淡淡的捧出解决之道,又淡淡的点明注意之处。潜移默化间,我也逐步被这淡淡的气场所感染同化。有时我甚至怀疑,我所经历过的一切,做出的种种糗事,他怎会如此熟悉,感同身受,莫非他也曾像我这般迷茫与无助?在我看来,面对纷繁复杂的实体纠纷和程序操作,需要工作和时间的积淀,才能做到洒脱自如、游刃有余,除此难有他法,而现实的需要又将年轻一辈急速地推向审判的前台,使其手足无措,但从前辈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从丑小鸭向白天鹅华丽转变的过程。

美人曾经乱发时,荷花总有出泥日。面对烦乱、迷茫、艰辛、苦难等等波动人心的负面因素,若以更为激烈的姿态去抗拒挣扎,难免思维混乱、精神耗散、一错再错。若淡然处之,哪怕强作镇定,直至不为所动,而为当为之事,以恒持之,你便可成就那美妙之人。华丽转身的过程,虽动心,须忍性也。

法庭便是我追逐“美”的试验田和观察站。

实地感受,法庭就是是非之地。它是纷争的场所、对立的空间,争执的容器,即便你刻意美化其环境,粉饰其太平,封锁其冲突,其矛盾始终存在,不在表面,也在人心。人心不畅,虽无声总有怨,此时无声,彼时惊雷。放眼看去,法庭也是是非集结之地,其将社会中分散的是非集中在一点处理,将整体的隐患汇聚于局部解决,以自身之烦乱换取大局之和平,以数十人之纠结实现百万人之安定。由此可见,此数十人便是那定纷止争的数十人,此地便是那矛盾消融之所,美丽孕育之处。故法庭之美,美在人心,其以法官之理性,引导众人之理性,以法官之公正裁量,指引迷途心灵回归正道,以法官内化之美外化于世,引领法治国家之风尚。从此角度观之,法庭又是美丽人心的净化地,法官则是美好法制的领路人。

但“美”总是相对的,也总处于一种理想状态,现状也许与我们心中的标准尚有距离,甚至相去甚远,但“美”值得追逐。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只要我们心中包含大美,哪怕能力有限只能达到中美,甚至因环境的制约最终只实现了小美,但积小终成巨大,汇聚事业的小美,成就人生的大美,这便是我的人生艺术、美丽哲学。

第四篇:法官工作感悟

法官工作感悟

篇一:法官工作感悟

何谓美?何以揣摩之、表达之、实现之、运用之、衡量之、评价之,始终是善感人士不倦思考、孜孜追求的永恒命题。其间种种疑问,公断是非,犹如沉梦,恰是雾中楼阁、仙人迷境,令人向往,使人茫然。她总在激情刹那,或是电光之间,勾动悟性,又转瞬即逝,似有若得,欲寻无处。隐隐之间,她已成为我心中那似解难解欲罢不能的心结„„

我始终相信,正如事事皆有因果,万物总有情趣,“美”虽非时时可见,但却又是无处不在的。即使残酷如战争,也有指挥的艺术;贫瘠如荒漠,也有敦煌的绚烂;纷争如五代十国,也孕育了魏晋南北的风骨„„苦难成就了美,就如放逐成就了屈子的离骚;漫长成就了美,就如岁月成就了仲尼的渊博;羞辱成就了美,就如肉刑成就了司马迁的史家绝唱„„该不会错的,美总归可以创造!只要你有心为之。

曾记今春3月风起之时,乍到民一庭,对新的工作与意象,我曾怀有这般美好的憧憬:微微一笑之间,便已洞悉关键,深深一眸之中,早已直抵人心,言语间纷争定止,谈笑中冰释前嫌,举止处便有道理可循,落笔时就是公平正义--何其洒脱漂亮的才子法官形象啊!回到现实,诸君问我感受如何,想听真心话否?--愁煞人!当时之状况,于我而言,至今难忘,恰似无头苍蝇夜里乱飞,又好似漫天飞雪横扫衰草--错漏无数、丑态百出,完全与美无关。

由于遗漏,我曾二次开庭;由于紧张,我的独任庭审“首秀”便引来旁听人员的窃语私笑;由于无知,我的判决书曾经只能写到“本院认为”便长期罢工;由于遗忘,我的案件曾经直逼审限,急坏庭长„„是的,作为我的直接领导,是需要巨大的包容和极大的耐心的。无法想象,面对一个新手,看着他整天毫无章法的运转,还要随时准备为其处理种种突发事件,何人还能保持住心底的那份淡定?每当我小心翼翼地向其坦白过失,寻求帮助,并准备接受骤雨般的批评,他总是淡淡的捧出解决之道,又淡淡的点明注意之处。潜移默化间,我也逐步被这淡淡的气场所感染同化。有时我甚至怀疑,我所经历过的一切,做出的种种糗事,他怎会如此熟悉,感同身受,莫非他也曾像我这般迷茫与无助?在我看来,面对纷繁复杂的实体纠纷和程序操作,需要工作和时间的积淀,才能做到洒脱自如、游刃有余,除此难有他法,而现实的需要又将年轻一辈急速地推向审判的前台,使其手足无措,但从前辈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从丑小鸭向白天鹅华丽转变的过程。

美人曾经乱发时,荷花总有出泥日。面对烦乱、迷茫、艰辛、苦难等等波动人心的负面因素,若以更为激烈的姿态去抗拒挣扎,难免思维混乱、精神耗散、一错再错。若淡然处之,哪怕强作镇定,直至不为所动,而为当为之事,以恒持之,你便可成就那美妙之人。华丽转身的过程,虽动心,须忍性也。

法庭便是我追逐“美”的试验田和观察站。实地感受,法庭就是是非之地。它是纷争的场所、对立的空间,争执的容器,即便你刻意美化其环境,粉饰其太平,封锁其冲突,其矛盾始终存在,不在表面,也在人心。人心不畅,虽无声总有怨,此时无声,彼时惊雷。放眼看去,法庭也是是非集结之地,其将社会中分散的是非集中在一点处理,将整体的隐患汇聚于局部解决,以自身之烦乱换取大局之和平,以数十人之纠结实现百万人之安定。由此可见,此数十人便是那定纷止争的数十人,此地便是那矛盾消融之所,美丽孕育之处。故法庭之美,美在人心,其以法官之理性,引导众人之理性,以法官之公正裁量,指引迷途心灵回归正道,以法官内化之美外化于世,引领法治国家之风尚。从此角度观之,法庭又是美丽人心的净化地,法官则是美好法制的领路人。

但“美”总是相对的,也总处于一种理想状态,现状也许与我们心中的标准尚有距离,甚至相去甚远,但“美”值得追逐。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只要我们心中包含大美,哪怕能力有限只能达到中美,甚至因环境的制约最终只实现了小美,但积小终成巨大,汇聚事业的小美,成就人生的大美,这便是我的人生艺术、美丽哲学。

篇二:法官工作感悟

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这是习总书记对“中国梦”的深情阐释,虽然语言简练却情真意切,如春风化雨;虽然字数不多却铿锵有力,似层云荡胸。

然而,由于职业分工的不同,每个人对“中国梦”仍有自己不同的解读,必然也注定着各自的梦境亦有所不同。肩负“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的人>民法官,对“中国梦”的解读则是“法治之梦”,所追求的目标就是让老百姓人人都能生活在法治的阳光之下。

有梦想就有希望吗?答曰:非也!仅有梦想而不为之上下求索,谓之南柯一梦。虽然为之付出、为之探索,但心存诡异、杂念横生,必然会梦断魂消。对于法官而言,要成就自己的“法治之梦”,其外在因素固然离不开不懈的努力与艰辛的奋斗,而最容易被人忽视的则是内在因素,那就是法官必须要有坚定的信仰和正确的价值追求,这才是实现梦想之根本和基础。

实现法官梦,务必要践行忠诚为民的宗旨。忠诚铸就人格,忠诚可靠才能更好地立身做人。忠诚是一杆无形的天秤,能够得出灵魂的美丑、道德的高下、人间的善恶。正因为如此,古往今来,许多明哲之士都把忠诚看得比生命更珍贵,用宝贵的生命诠释了自己的忠诚。三国时诸葛亮矢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清代林则徐誓愿“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当代孔繁森用“青山处处埋忠骨,一腔热血洒高原”,表达自己在雪域高原建功立业的抱负„„

作为人民的法官,践行忠诚当然势在必行,因为这是法官的命脉。而这种忠诚,来源于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对法律的忠诚。头顶苍天,脚踏大地,不求问天问地,但求问心无愧,只有做到忠诚,我们的党才能放心,人民才能安心,法律才能保证公正实施。

人民性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本质属性,这就决定了法官要为民,也只能为民。法官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当成亲人,胸怀为民之情,切实做到不论案件标的额大小,不论案情繁简,不论当事人财富多寡,也不论当事人亲近疏远,都要柔怀揣天平、铁肩担道义、厚德载清风,本着良知和正义适用法律。哪怕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跨越千山万水、历经千辛万苦,只要有一点希望,都要为之一搏、倾力而作。始终将人民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在感情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用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帮人民群众之所需。

在我们身边,谱写忠诚之心、爱民之情的法官枚不胜举、比比皆是。“慈母法官”詹红荔、“平民法官”陈燕萍、“爱心法官”厉莉„„她们用自己淡泊的心境诠释着法官的信仰,用“化千家愁、解万家难”的执着践行着自己对人民司法事业的忠诚!是我们实现法官梦的标杆,值得推崇和学习。

实现法官梦,务必要恪守清正廉洁的本色。古往今来,清正廉洁是为官之道的一个永恒话题。就是因为不能清正廉洁,不知多少官员为此落马,甚至于命归黄泉。他们的沉痛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告诫我们一定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毛泽东说过,房子是应该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作为法官,同样需要不断地自省、自警、自醒、自励,因为清正廉洁是实现法官梦的“守护神”。

一纸裁判是关系每一位当事人命运的大事,司法的公正是法官孜孜以求的目标。廉而生威,贪而致腐,法之天平,容不得半个金钱法码,否则,天平就会倾斜,法的尊严、法官形象甚至人格也随其倾之殆尽!所以,法官必须要牢记“俭以养德”的古训,严于律己,守住清贫。以“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为起点,从“小节”做起,修身养性。要“安于贫而乐于道”,清淡简朴,知足常乐,洁身自好,任何情况下都要经得起金钱、美色、关系、权力的考验,在各种诱惑面前都不得越“雷池”半步,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彻底谨防被大千世界这个“大染缸”中的异色所污染。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一名法官,必须学习莲花那种“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的高贵品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姿态,认真践行“宁作清水之沉泥,不为浊路之灰尘”的誓言。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端,才会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百姓心服口服,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所以,法官要从切实为民掌好权、执好法上做起,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永远保持清正廉洁,让人们真正从司法廉洁、公正中看到我们民族的希望,看到美好的未来,这才是一名法官的立身之本。

实现法官梦,务必要传承海纳百川的气度。“宰相肚里能撑船”告诉我们:做人要大气,要把眼光放长远,不要因为芝麻大点小事而斤斤计较。“大气”是一种高尚的人生追求和恬淡的人格境界,它代表着一个人的雅量和襟怀,其实这也是一种极好的心态,这种心态能使你处惊不变、淡定从容、能屈能伸、能进能退,正所谓“宠辱不惊,看窗外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如果一个人能有这样的开阔心胸,不要说做宰相,就是做平民,也一定会做得洒脱、滋润。

作为法官,更应该沉得住气,受得了委屈。对待错误和不理解的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耐心解释,心地无私天地宽;对待毁谤和流言蜚语,要坦荡处之,坦荡容之。面对当事人,由于他们满腹疑虑、柔肠百结,必然会怨气十足、牢骚百出,法官如果没有足够的忍耐,没有平和的心态,没有博大的胸怀,一定会无法忍受这种“羞辱”,势必会相互对垒,导致在处理案子之中往往会一碗水端不平,一把尺子量不到底,公正司法为人民的崇高理念令人堪忧。

其实,任何误会、诋毁、怀疑最终都会消除,错误处分可以申辩,也终会解除,关键是要自信,要受得住委屈,不能因一时的委屈而怨声载道,消极沉沦。在误会面前,法官要胸襟坦荡;在>挫折面前,法官更要有无私、达观的坚强意志。所以,当法官拥有了海纳百川的包容之心,才能忍受委屈,才能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审理案件,用自己的良知来平衡天平的砝码。

综上所列,我们不难看出,忠诚为民是实现法官梦的“立脚点”,清正廉洁是实现法官梦的“保护神”,海纳百川的气度是实现法官梦的“生命线”。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了这些坚固牢靠的“铺路石”,只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我们坚信法官的“法治之梦”一定不会再遥远,“中国梦”才能向着“长风破浪会有时”的明天迈进。

篇三:法官工作感悟

“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为别人主持正义,我们有这个机会,就不能辜负手中的权力。”--题记

踏入XX法院的办公楼,地面干净而明亮,楼道上四处悬挂的金匾无声地提醒着我们:怎样做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才能不辜负这国旗

下最光荣的职业。

坚持公正的裁判公正是司法的生命。“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法院的公正裁判是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护墙,是恢复权利本来面貌最普遍的公力救济方式。惟有坚持裁判的公正,才能真正地为民众维权,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更好地建设法治国家。

锤炼高尚的品格

美国着名学者哈耶尼提出:“对正义的实现而言,操作法律的人的质量比其操作的法律的内容更为重要。”相较于业务水平,法官的职业道德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作为一名法官,我们要时刻谨记我们的职责。我们所做出的每一个裁判都与当事人的权益休戚相关,深入而言,对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因而我们要做到慎思笃行,依法裁判。

适用透明的程序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惟有司法透明才能让民众放心,才能信任法院的判决,才甘心遵守法院的判决。

专注裁判的效力

“案结事了”是司法工作的基本职责,每一个来到法院寻求法律庇护的人都希望能够“事了”。“案结”是形式,“事了”才是实质,追求形式正义是为了更好的实现实质正义。无论是形式正义,还是实质正义,我们都应该认真去依照法律去判案,这样才能更好地把两者结合起来,实现双重正义,让法律深得人心,真正成为一把人们保护自我的利剑。

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我谈几点学习体会和认识。

第一,深刻认识法与法官的关系。法官代表国家行使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内,按照相应的方式和程序行使权力,任何违背法律意志和原则的行为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官是法律的践行者,法律追求的目标和效果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法官的行为来实现,所以法官代表着法院的形象,法官必须忠实于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形象。

第二,深刻认识人民与法官的关系。法官必须是人民的法官,法官的行为要时刻体现出司法的人民性,任何脱离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为都是危险的,法官必须忠诚于人民。法官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而绝不能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个人和少数人的利益。同时,有权必有责,用权必受监督,法官要自觉把权力的行使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

第三,结合实际,切实改正司法作风。

首先,法官应当是一名法律服务者。法官追求的目标只能是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并在社会上实现更广泛意义的公平与正义。所以法官要转变思想,端正工作态度,任何对待当事人态度蛮横,出言不逊,急躁,不耐烦,不认真的态度都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有损法院和法官的形象。

其次,法官是一名中立的裁判者。法官在审判席上做到公正不阿、客观中立、细致冷静、审慎决断,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保持谨言慎行、勤俭节约、廉洁奉公、成熟稳重,不能随心所欲、瞻前顾后、刚愎自用、奢侈腐化。作为中立的裁判者,只有具备让人敬佩和尊重的品德,在面对社会、伦理、情感、利益等各种因素混杂纠结时,能以较高的道德价值标准作出合理合法的评判,才能获得社会的公信和认可,才会彰显法律的威严和追求。同样,要实现司法公正,就要塑造良好的法官形象,就要培育法官的精神形象。形象公正的法官更能直接地显现自己的品格魅力,并将个性的魅力充分地融入审判实践中,更能真正实现案件审判中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后,法官是一名纠纷的解决者。当前社会矛盾复杂,各种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法官要尽最大的热情和耐心,最大的努力和限度去解决各种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想起研究生毕业分别之际,导师周清林教授知道我即将奔赴基层法院工作,赠我一句话:“头悬正义之剑,心怀赤子之心,守住法官的道德良知和法律底线”,希望能与广大法院干警共勉。

篇四:法官工作感悟

大地因绿色显生机,江河因浪花显活力,祖国因阳光雨露显繁荣,社会发展因法治显规范。法官,共和国的卫士,社会正义防线的最后守护者,一个神圣而庄严的职业,多少有志青年为之热血沸腾、慷慨激昂。从穿上制服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我们与责任、与奉献、与牺牲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法官光辉形象的背后,更多的是忠实于人民的利益,公正廉洁,默默奉献。

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吏不为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正和廉洁自古以来就是为官的一条标准,更是我们新时期法官在为人处世、开展工作时必须时刻牢记的一条准则。只有依法办事,严肃法纪,不唯上,不唯情,不唯利,不怕恶,我们才能真正树立起公正的司法形象。只有头脑时刻保持清醒,用好手中的权力,廉洁奉公,拒腐蚀,永不沾,我们才能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廉洁本色。

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有这样一群人值得我们铭记:从铁面无私的包拯,到断案如神的狄仁杰;从明察秋毫的宋慈,到“一枝一叶总关情”的郑板桥,他们除了法律,别无所崇,除了良知,别无指引,除了正义,别无追求!历史车轮滚滚向前,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显着成效,伴随着这个时代到来的新一代法官脱颖而出。如首都北京的宋鱼水,坚持十几年无一案件因裁判不公被投诉举报,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被誉为“倾心为民的好党员、公正司法的好法官”;如云贵高原人民的骄傲蒋庆,始终恪守自己的人生信条,用自己短暂的一生谱写了一曲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壮丽篇章;又如扎根基层、执法为民的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坚持公正司法、和谐司法、能动司法,筑起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清正廉洁楷模的先进事迹让我们的心灵受到震撼,更让我们在清正廉洁的道路上自觉任重道远。去年九月,当我满怀激动地踏进庄严的南长法院,第一课就是学习纪检组组长专门印发给我们的廉洁司法相关资料。由此可见,常怀廉正之心,时刻保持思想上的警惕,对于一名公务员、特别是法官来说是何其重要。而在日后的工作实践中,通过领导和同事们的言传身教,我更是真切感受到了胸前那枚徽章的份量。为保证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害,我们的法官会在收到案件的第一时间就马不停蹄地外出进行财产保全,连续几天的奔波再苦再累也毫无怨言。而面对当事人的“心意”时,小到茶叶、香水,大到购物卡,我们的法官都坚决退还,或者自觉上交有关部门。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让我们的法官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信赖和一致好评。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唯有抛开了荣辱得失、舍弃掉名利枷锁,才能腰杆坚挺,步履轻松,成就功业。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我们应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不仅要有坚实的法学修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更要始终保持廉洁本色,执法如山,公正为民。

一名法官,惟有清白做人,才能使法律的天平不发生倾斜;一名法官,惟有清白做人,才能守护住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的胸间应当充满正气,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法官的肩膀应当扶持弱小,法官的两袖应当一片清风!让我们为正义和道义而战,对法律和人民负责;让我们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清正廉洁的道路上走得更加踏实,更加稳健;让我们把倡廉的颂歌唱响,让我们的青春和法徽一同闪光!

第五篇:法官工作心得

廉洁是法官的生命---法官工作心得

作为掌握审判大权的人民法官,廉洁问题往往决定着思想和行为。当前全国法院廉政建设正在逐步深入,最高法院把“公正高效廉洁”作为司法核心价值观,体现出保持廉洁应成为每个法官遵守的基本准则。廉政建设也从单纯廉政教育惩治到建立反腐败

防控体系,从宏观治理到具体的岗位廉政建设,反映出法院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作为一名法官,应充分认识到廉洁对保持司法公正权威的重要性,把保持廉洁视为法官的生命,加以爱护,恪守终身,决不含糊地落实好岗位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2013年是全面改进工作作风的一年,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也正是着眼于社会生活的现实状况,中央政治局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给干部确立规矩,狠刹不正之风,目的就是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使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紧密,使执政的根基更加牢固。3月召开的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指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方针,着力提升干警廉洁司法意识,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和源头治理,积极改进司法作风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必须始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形成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必须始终坚持围绕执法办案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实现反腐倡廉与执法办案同步推进、协调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必须始终坚持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保持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生机与活力。最高人民法院同时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意见,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司法巡查和明查暗访,真正做到作风建设常抓不懈。这六项措施分别是:要坚持司法为民,增进群众感情,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探索建立案件信息查询机制,推广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切实方便群众诉讼;要推进司法公开,实现良性互动,建立完善新闻发布例会制度,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制度,健全法院开放日制度,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民意沟通,扩大司法民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真诚接受各方面监督,促进提高司法水平;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进一步控制会议数量,严格限制参会人数,切实提高会议实效,严禁借召开会议之机到风景名胜区公费旅游,严禁在高档酒店召开会议,严格控制研讨会、论坛、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等,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执法办案中;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大力推动办公自动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要改进调研工作,增强调研实效,上级法院领导到下级法院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真正做到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依据中央及最高院的相关会议精神和规定,云南省高院制定了2013年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出台了《云南高院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若干规定》,文山州委也相应制定了《中共文山州委关于州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富宁县委也下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等文件。

在当今呼吁大力反腐的社会背景下,在实现法治的道路上,人们希望社会不公现象能在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里得到抑制和矫正,从而将更多的希望寄托于法院和法官,而司法公正最重要、最基本的支撑,便是法官是否公正廉洁。古今中外,法官在解决具体纠纷过程中所体现和具备的作风、知识、素质、涵养等人格魅力,始终是征服民众的恒定力量和实现法治社会的坚实基础。法官在办案中的任何枉纵或偏倚,其影响都将远远超过个案本身,直至损害司法的信誉和权威。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如何树立为民、求实、负责、奋进、清廉、实干的作风,打造公正、清廉的良好法官形象,是我们所有的法官应当思考的首要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意识,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大力推进廉洁型法院建设,最主要的就是改变审判作风。审判作风是衡量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乃至整个社会中的形象、地位、威信的重要尺度。“公正与效率”的最终价值,很大程度上要在审判作风上体现出来。良好的审判作风,会转化为公正裁判和高效率;相反,不良的审判作风则可能导致错判。裁判正确,办案效率高,法官审判作风又好,就会获得最佳的社会评价。

民事案件纷繁复杂,看似简单琐碎却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作为法院重中之重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其从事审判的法官审判作风是否廉洁,直接决定了法院的审判工作是否廉洁,直接决定了廉洁型法院建设的成败。但是由于工作性质使然,在工作中我们常常会让当事人感觉法官的审判不公。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重刑轻民”的思想的影响,民事审判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上往往被放在刑事审判工作之后。作为民事法官,在面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时候所获得的尊重和理解往往比刑事法官要小,而且民事案件涉及的都是当事人及其他相关组织不能调和解决的矛盾。所以我们民事法官在办

理案件的时候常常处于被动的位置,这个被动不是司法权的被动,而是为了公正的审理案件我们经常要配合当事人及代理人,而不是当事人及代理人配合我们工作,这样因一方当事人造成的被动往往让对方当事人认为法官不公。

2、我们接触案件后,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送达难,而送达难造成了我们与当事人第一个隔阂。开庭时因为证据的举证不能,有理无据的一方当事人对法官的公正又产生了怀疑,造成了第二个隔阂。调解时,关注就是如何解决好纠纷,而不是执行已有的法律规定,总是有意识地想办法探求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以求掌握当事人对判决的预期底线,从而审结案件,调解的过程和惯常的做法就是背靠背调解,虽然这样的方式可以更好的促成调解,但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原告的一方会常常对法官的廉洁有疑虑,从而造成第三个隔阂。判决后,当判决结果与预期不同时,有的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会向当事人灌输法官判决不公的思想,鼓动当事人上诉上访,造成了第四个隔阂。

3、在审判中,因为过度的担心上诉上访案件的发生,因此在敏感案件的审理中如履薄冰,往往将判决的社会接受度作为衡量判决的重要指标,案件当事人会认为办案法官牺牲了他们的利益。

如何做到廉洁司法,切实改变审判作风呢?

要深刻认知到审判作风问题最核心的问题是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关注民生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问题。法官作风好,才能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充分反映民意的要求,才能保证司法为民,关注民生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一名一线民事办案法官,我们对待当事人的态度直接决定了当事人对法院的态度。因此,我们必须彻底转变以前一些不正确的观念,找准自身角色定位,增强廉洁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待人民群众,要真心诚意,时时、事事、处处都要首先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在与群众交往、沟通时,要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态度温和,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将每一项工作做细、做实,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效率与服务群众的质量。首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向前向后延伸,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以解决群众矛盾,案结事了为最终目的,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从提高法院公信度和树立法官良好形象出发。其次,保持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安全距离,无论案件是调解结案并履行完毕的,还是需要与律师进一步沟通共同做当事人调解工作的,都要时刻想着法官与律师职业接触的敏感性,避免发生公正办案,却有不公之名的情形。再次,委婉拒绝办理“人情案”,我们生活在一个人情社会,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人情”观念浓厚,要学习一种合法又合理的拒绝艺术,在公正办案的基础上不伤害人情,反而运用人情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促进案件的案结事了。最后我们应以自己良好的品格和渊博的社会知识和法律知识,以及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证据判断能力和裁判文书写作能力以及对有关问题的深刻理解,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法官群体的良好形象,进而增强司法权威。

法官感悟忠诚-工作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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