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司法工作计划
一是巩固和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创造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积极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人民调解员遍布城乡的优势,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等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继续将行业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引向深入,结合行业特点进一步健全网络体系,结合专业领域不断规范调解行为。
二是注重法制宣传实效,营造和谐社会建设的浓厚法制氛围
全面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开展好与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和针对性。继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以村、社区创建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提升依法治理工作实效。
三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行业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
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重点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消费、投资、知识产权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为各级党委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专业咨询,帮助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承包经营、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等方面的涉法涉诉问题,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防范化解经营风险、转型升级、兼并重组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在服务内容、手段、方式、渠道等方面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实惠,切实做好就学、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维护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
四是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全力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按照重点突出、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加强对各类法律援助工作者、志愿者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立足“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取消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鼓励探索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在审判阶段全覆盖,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援助。继续推进法律援助服务网点建设,建立法律援助服务与办案质量评估机制,加大对服务过程的监督检查,切实优化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办理程序,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即办。建立重大案件专家会商、请示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群体性等重大紧急事件。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
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编辑:陈老师 阅读:人次teniu.cc范文网(FANWEN.CHAZIDIAN.COM)
第二篇: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司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2014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促进创新发展为统领、以提升依法治市水平为主线、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增强司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司法活动能力为重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优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规范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建设平安安宁、和谐安宁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切实加强普法教育工作
(一)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
宣传科负责整合普法资源,与法制办对接我市行政执法主体的数量,明确各行政执法单位及部门的普法宣传责任及普法宣传重点,拟定下发《安宁市2014年普法与依法治市工作方案》;出台相应措施,加强督导、考评,积极推动各执法部门把行业法律法规宣传作为一项工作机制落实到位。
各司法所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各自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3月10日前报市普治办备案;有机联动基层普法资源,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种宣传日、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通过展板、广播、法律宣传咨询、散发宣传资料、法制文艺演出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多渠道增加投入,指导村(社区)、学校、企业设立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有条件的社区成立“市民法制学校”定期为社区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讲座。
(二)突出重点,丰富内涵,拓展“法律六进”活动。
宣传科明确重点学法内容及重点普法对象,将重点普法内容以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各街道、各司法所。2014年重点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年内组织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法不少于1次;联合公、检、法等单位配合学校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场所;2014年下半年对全市中小学及大专院校法制副校长进行集中培训;指导各中小学、大专院校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及建设法律法规宣传阵地;与市委、职教园区管委会共同探索在高职院校组建一批以大学生为主力军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指导各基层司法所拓展“法律进军营”、“法律进监狱”、“法律进工地”等特殊群体的法制主题宣传;牵头公、检、法、文联等部门积极创编法制宣传教育资料,安排部署法制文艺演出;把“廉政文化”融入“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中,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街道、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评价标准,打造多个廉政法治文化基地。
各司法所要结合实际,将上级分解的普法宣传任务落到实处。围绕每季度的“法制宣传主题”以及各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组织、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及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主题宣传及“法律六进”活动,每季度未将开展宣传活动情况书面报送宣传科;进一步加大村(社区)法制宣传栏等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力度,督促各村(社区)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基层传统普法阵地的主渠道作用;注意经典案例的收集,每季度向宣传科报送经典案例一期,并配合宣传科组织文艺宣传队到辖区开展法制文艺演出。
(三)细化措施,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引领示范作用。
宣传科牵头组织全市各部门领导班子每年专题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4次;10月组织开展全市2014全民普法考试;下半年组织全市普法骨干和普法带头人业务集中培训1场次;组织成立我市首支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知识讲座4场次。
各司法所要按照“市级抓街道(部门),街道(部门)推骨干,骨干带社区”的分级培训原则,积极组织街道、村(社区)普法骨干和普法带头人开展业务培训,每各司法所至少组织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宣传科。
二、切实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一)加强协调指导,完善基础工作,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基层科要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基础台帐资料的收集,数据的分类整理与汇总,既要客观真实,又要全面规范,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及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现并协助解决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好基层司法所因时制宜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探索新形势下防止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办法、新路子,继续执行好人民调解“专家会诊”制度,力争建成具有安宁特色的品牌;认真组织典型案例选编,每年向上级报送高质量的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制定对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细则,组织开展好对各街道人民调解矛盾纠纷的考核工作。
各司法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四级调解网络维稳机制中的主体作用,坚持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制度,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排查、调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根
第三篇: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2011年我镇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年”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以开展专项活动为抓手,以主题教育实践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应用为载体,努力实现我镇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常态化,为建设平安和谐村镇作出新贡献。
一、围绕服务大局,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
在巩固去年“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成果的基础上,大力实施“法律援助能力提升年”活动,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发展保障能力、增强服务提供能力、提高实施管理能力和扩大社会影响能力。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各项制度和服务标准,创新便民高效的服务窗口。力争在办案数量和质量均取得新突破。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深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深入开展信息化应用,及时更新和应用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切实把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作为提高便民效率、加强服务管理的有效手段。
二、进一步强化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加强对村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进一步强化镇、村调解委员会建设,完善村组调解小组、调解员、纠纷信息员的调解工作网络建设及培训。逐月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重点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创建活动,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
用,努力形成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制宣传,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人民调解始终。进一步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和“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二是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5号和皖办发[2010]22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逐步解决安置帮教工作的难点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好“三无”人员人信息核查工作。切实把帮教与扶助结合起来,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落实好刑释解教人员享受低保、参加就业培训等政策,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及时更新应用好《安置帮教信息管理软件系统》。三是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管理,认真落实教育管理责任,严格各项管控措施,防止脱管、漏管、防止违法犯罪。
三、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起点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我镇“六五”普法,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继续抓好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通过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部门学法和重要节日普法宣传,不断增强全镇公民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着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扎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农民的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探索和完善寻各类人群法制宣传教育。
第四篇:2012 全市司法行政
2012 全市司法行政(含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目标
责任状具体措施
(宣教办)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中心组学法不少于3次,科级以上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公务员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4分)
2、整合利用社会各种资源,组织开展2次以上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五月份联系各中小学校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九月份联系各中小学校到额市监狱进行青少年法制教育。)调整充实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四月份底前完成。)组织开展1次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培训,(拟定八月份完成(4分)。
3、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登记制度,要求五月份前上报文字材料(3分)
4、各乡镇苏木(街道)、嘎查(村、居)建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橱窗),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更换内容需及时上报),建立法制宣传辅导站,不定期巡查(4分)
5、组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达95%以上。(4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拟11月份利用一周时间组织本地区学法用法考试
6、创新普法形式,组织开展法制文艺宣传活动,在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大众媒体上开班法制宣传栏目和专题节目。(信息采集后需上报纸质和电子版印证材料)(4分)
7、精心策划各类主体宣传活动,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在12月4日前后开展12.4法制宣传月活动;12月4日当天组织市各单位集中在互贸市场门前举行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三下乡”(结合科技、文化、法律下乡活动,以举办讲座、发放宣传材料、〃手册、播放法制宣传片等形式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并送法入户)以及“3.15”(配合市工商局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3.22”(配合市水务局进行水法宣传)“6.25”(配合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法宣传活动)“6.26”(配合市公安局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等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不少于6次。(七月份开展法治广场活动,主要以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 资料、悬挂标语、法制长廊等形式集中在哈萨尔广场进行)。(3分)
8、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每个旗(市、区)至少建立3个以上法治文化活动场所,(各乡镇苏木(街道)已建立法制学校,利用法治活动场所进行法制讲座、竞赛等活动;法制图书角方便群众学法,提高法律意识)抓好社区服务中心、农贸市场等重点地段的法治文化建设。(利用已有的LED屏进行法治文化及申办100个城市论坛等方面的宣传)(4分)
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推进法治旗(市、区)创建工作,结合自治区考评细则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达到自治区标准。(10分)
2、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活动。20%的嘎查(村、社区)达到自治区创建标准;30%的嘎查(村、社区)达到呼伦贝尔市创建标准;(5分)。对创建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表彰;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树立推广典型(5分)。
3、组织开展法治机关(单位)、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创建活动,对创建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表彰;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树立推广典型(5分)。
按照自治区考评细则六月完成法治额尔古纳的创建工作,年底达到自治区标准;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活动,年底有20%的嘎查(村、社区)达到自治区创建标准;30%的嘎查(村、社区)达到呼伦贝尔市创建标准;对创建工作有部署、三月份下发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半年有检查、年终有验收、有表彰;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推广典型。
4、围绕法治额尔古纳建设,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解决1—2个重点问题(5分)
三、保障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决议,督导检查并上报规划和决议落实情况(我市已制定额尔古纳市“六五”普法规划并已上报、半年督促检查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上报)(5分)。
2、按时完成法制宣传资、料挂图的征订任务,司法部统编的“六五”普法教材满足各类重点对象的的学法需求,确保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人均一本、农牧民家庭户均一本(4分)(已完成)
3、党校、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内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4分)(拟定三月份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企业、社区、企业参加,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已完成。(4分)
5、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年内举办2期普法骨干培训班,拟定6月份于拉布大林、莫尔道嘎各举办1-2期普法骨干培训班(3分),并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2分)。
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经费保障标准做到逐年提高(4分)
7、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报表及工作总结。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半年检查,年终有总结。信息每月至少两期。(4分)。
8、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点和内在发展规律的研究,撰写并上报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2分);被司法部简报和国家级媒体采用的信息不少于2篇(2分),被司法厅简报以及自治区媒体采用的信息不少于2篇(2分),被
呼伦贝尔市简报及市级媒体采用的信息不少于8篇(4分)。上报1篇调研报告,具体负责人杜晨星。国家级、自治区级、呼伦贝尔市级信息由王玖成负责。
第五篇:2005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工作计划
2005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设“平安鄞州”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2005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工作计划。
二、基本工作目标和要求 以“强基础、促规范、创一流、保平安”为工作目标,提出突出“五个重点”,抓住“四个环节”,强化“三个服务”的工作要求,具体为:
(一)“五个重点”:一是要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二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要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四是要扎实有效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五是要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二)“四个环节”:一是工作思路抓创新。要深入开展调研,把握发展脉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二是工作任务抓务实。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分解到人,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二是服务质量抓优质。要求局机关干部、基层司法助理员、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全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队伍建设抓规范。积极创建市级文明机关,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党员先进性教育,强化“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意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
(三)“三个服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强化司法行政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1、着力抓好各阶层、组织、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多种形式,抓好领导干部、中青班以及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并形成一个任前考试和任中测试的考核制度,提高各阶层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开展争创“青少年法制教育‘星级’示范学校”,将法制教育融入到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加强校外法制基地、法制副校长和家长法制学校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新格局。三是抓好企业经营者的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提高经营者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四是加强对农村和社区基层干部的法制轮训和测试,使他们能真正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五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制教育资源,深入农村、社区,广泛开展各种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同时重视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权。
2、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企业)”创建活动。一是出台《鄞州区“民主法治村”管理办法》和《鄞州区“民主法治村”考核细则》,加大对“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形成年初申报、年中指导、年末考核的良性循环体系,把“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并开展“民主法治模范村”的创建工作。二是“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按照“以法为准、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指导思想,突出“普法、自治、服务”三个主要环节,做到领导有机构,组织有网络、服务有渠道、活动有载体、管理有制度、经费有来源、阵地有保障、队伍有落实的“八有”工作格局。全面推广钟公庙街道飞虹社区“民主法治社区”创建试点工作经验,扩大“民主法治社区(企业)”创建范围。三是在宁波东方压铸机床有限公司进行“民主法治企业”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在部分镇(乡)、街道选择1—2家公司进行局部推广,并向“民主法治学校”、“民主法治医院”等方向延伸。
3、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队伍建设。一是不断拓展普法新阵地,创办“鄞州法治网”和《新法快递》,及时传递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影响。二是进一步增强《鄞州普法》报可看性、可读性,使其更贴近生活、贴近社会,真正成为我区普法工作的有效载体。三是巩固原有法制学校、法制宣传窗、法制宣传刊物等宣传教育阵地,充分整合一切有效资源,发掘潜在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法阵地作用。四是继续办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突出法制宣传重点,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增加法制宣传效果。同时,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对有关专职人员、联络员和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4、做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和“五五”普法规划工作。一是抓紧研究制定好《鄞州区“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和《鄞州区区属单位“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做好各种资料收集、整理以及查漏补缺工作,适时组织力量做好考核验收工作。二是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并出台《鄞州区“五五”普法规划》,并要求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出台本单位“五五”普法规划,工作计划《2005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工作计划》。
(二)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1、贯彻精神,做好参谋,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要求加强“两所一庭”基础建设的要求,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所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中的作用,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帮助解决司法所在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基层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把司法所纳入到各镇(乡)、街道将要设立的“综治工作中心”,并保障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助理员的主观能动性,真正使司法所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2、加大力度,注重协调,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一是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法院以及民政、工商、劳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形成合力,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效。二是巩固和推广“防、疏、调”三位一体维稳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争创“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活动,提高调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能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调处纠纷的“稳压剂”、解决矛盾激化的“减压阀”和双方平等主体的“黏合剂”。三是对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员全面进行一次培训,使其掌握人民调解工作常用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技能,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离退休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志愿者参加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3、积极引导、化解矛盾,预防和减少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一是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处置涉法信访和突发性群体事件预案要求,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处理信访工作,正确引导上访群众依法上访,依法反映问题、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直接为上访群众释疑解惑、化解矛盾,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引导群众法律程序依法解决。二是积极地为信访部门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协助信访部门对无理纠访的人员进行法制宣讲教育,促使其息诉罢访。
(三)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1、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依法规范进行。一是加强对各司法所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奖惩中的指导、监督和督促,努力使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教育、奖惩、帮助时能依法、公正。利用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对各地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设立公开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二是进一步明确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并在实践中与各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三是建立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软件,实行数字化管理,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2、运用多种工作措施,保证社区矫正质量。一是加强与法律专家咨询组的协作,不定期地对全区各地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困难和法律运用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建议,制定对策,完成立法调研任务。二是建立由心里矫治医师组成的“社区服刑人员心里矫治中心”,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里咨询和矫治活动,使矫正对象能在矫正期内得到良好的教育、帮助和本质上的矫治。三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制作音像宣传光盘,推广我区经验和做法。
3、结合安置帮教工作,遏制重新违法犯罪。一是进一步完善归正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等各项制度,加强对三无的归正人员和没有改造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的管控力度。二是继续在城镇地区建立和扶持一批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基地,进一步规范原有安置帮教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帮教志愿者活动。三是加大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我区归正人员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5%以下;力争社区服刑人员无犯新罪现象。
(五)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努力强化保驾护航功能
1、律师、公证工作。以“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宗旨,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努力做到“三个规范”,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提升律师队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的水平。继续组织律师参与每个月的区领导信访接待日,同时安排一名律师在司法局值班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实行律师值班日制度。根据公证体制改革后公证行业新组织形式的特点, 转变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公证机构的内部管理,重点抓好公证质量的管理。在几个主要镇(乡)、街道设立公证办事处,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事项,并制定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探索新的管理模式。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大力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开展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创建活动,重点抓好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规范、办案办证程序规范和管理行为规范建设。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指导,加强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培训,调动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跟踪服务占领法律服务市场,以优质服务取信法律服务市场,以提升服务拓展法律服务市场,以诚信服务扩大法律服务市场。
3、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坚持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司法所、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为群众开展零距离的法律服务,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以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为依托,建立处置突发性事件的“法律顾问处”,发挥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优势,设立“维稳信息站”,畅通信息收集、汇报渠道,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同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上报有关社会稳定方面信息,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排难。
(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1、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增加团结,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按“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二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联系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通过先进性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支部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做好局机关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届满的中层干部,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的硬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2、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责任机制。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自己分管的科处室。特别是班子成员要提高自警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带头作表率,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勤政务实、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机关。规范健全完善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实行公开办事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办事时限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及实行督查和违规追究制度等等。三是大兴争先创优之风。牢固树立创新发展意识,发扬“敢为、求实、争先”的鄞州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激励全局司法行政干警、司法助理员及律师、公证员开展立足本职的创新活动。对具有创新特点并对实际工作起到良好促进作用的工作内容、方法、措施、建议给予奖励。····2005司法行政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