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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廉政论文(精选5篇)
编辑:风吟鸟唱 识别码:17-423116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21 10:24: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院廉政论文

反腐倡廉建设论文

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执法

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司法腐败问题对法院队伍的危害最大,对公正司法的损害最大,如何进一步推动以保持人民法院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和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提高法院预防腐败的能力,促进法院工作实现新的跨越,作为法院就必须从源头上找原因,从工作中严落实,从制度上严要求,从监督上谋创新,从惩治上下狠处理。

目前,法院干警普遍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淡薄,对待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审判工作缺乏责任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形;领导班子忙于一些庸俗的社会应酬,不思进取,缺乏战斗力和凝聚力。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不够重视对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的管理和教育,党员法官的模范带头作用没有得到好的发挥,产生这些腐败现象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把发展经济与反对腐败对立起来,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决策和部署,抓反腐败工作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发文件上,不抓工作落实,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法院有些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或者有制度

不严格贯彻执行,管理工作薄弱,漏洞很多。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反腐败任务的落实情况没有认真监督检查。

四、有些法院领导干部不以身作则,甚至带坏本部门的风气,引发许多腐败问题;一些领导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执法执纪偏宽偏软。

在新的世纪里,法院在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中,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要全面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法院干部队伍发展的重大变化来深入思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

-----深入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首先,必须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推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对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负有重要职责。实践证明,只有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才能正确处理和化解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公信力;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从源头上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的能力;才能有效促进风正气顺、人和业兴趋势的持续发展,为辖区的经济建设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其次,必须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主要反映在少数案件裁判不公上,主要问题就是少数法官办“三案”,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及“申诉难”、“执行难”、乱收费等。这些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源于一些法官不规范的司法行为、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也与法院干警不廉洁办案、办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此,规范司法行为必须着眼于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从根本上解决司法能力不强、司法水平不高、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监督不健全等问题,从而确保审判工作在规范的状态下运行,真正做到公正、廉洁、高效。

第三,必须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是促进法院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司法机关。如果自身不正,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就得不到保护,就会失去对法律的信任,失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因此,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有效预防腐败,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使法官自觉抵御诱惑,消除腐败动机,减少滋生腐败的条件和机会,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清正廉明”的法院队伍,不仅是人民法院的治院之策,更是人民法院的建设之本。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关键要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

一是要对自己的职业有一个准确定位,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必须比一般公务员更要注重廉洁,不能贪图钱财,要守得住清贫;

二是要认清公正执法外部环境的复杂性,法官承担着利益平衡、利益调整的职责,法官面临的诱惑和陷阱确实很多,要求法官要谨慎交友,正确处理与律师、亲朋好友和同事的关系,严格按程序依法办案;

三是在任何时候都要警钟长鸣,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财经制度、人事制度办事,慎用手中权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与此同时,我们一定要以警示教育案例中的反面典型为戒,以身边的违法违纪现象为戒,改进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要从身边的小事、每一个细节做起,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认真执行法官职业准则;要谨慎交友,切忌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增强防范意识,避免误入违法违纪歧途。要努力争做清正廉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好法官、好干警,同时,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队伍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主要内容,经常抓、反复抓,在部门形

成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把反腐倡廉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位干警的实际行动上。

而且,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坚决守住“四个底线”:一是要守住政治底线,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守住品行的底线,真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尽职尽责做事;三是要守住道德情操的底线,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情操高尚的人;四是要守住廉洁的底线,做一个风清气正的人。

作为人民法院的法官,要常修为政之德,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和奋斗目标,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德;要常思贪欲之害,才能经受住社会上各种诱惑考验;要常怀律己之心,淡薄名利。只有调整好心态,安于清贫、寂寞,才能抵挡诱惑,百毒不侵,保持清白。要自觉遵守审判纪律,正确处理好法律、党性与人情、亲情的关系,处理好与当事人、律师的关系,做到公正司法,不偏不倚;要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树公正廉明形象;要严守党纪院规,严守审判秘密,不为他人打听案件,不为他人说情、通关系,不接受当事人请吃及其安排的其他活动。总之,必须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的规定。

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决定了反腐倡廉工作不能一劳永逸,我们必须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努力把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向前进。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必须要从规范审判行为、公正廉洁审判出发,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对干警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坚持开展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狠抓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要争做廉洁奉公,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好法官、好干警,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二篇:创建“廉政”法院工作总结

创建“廉政”法院工作总结

夯实公正执法的基础

努力创建“廉政型”法院

——滦县人民法院创建廉政法院工作总结

我县召开“创建文明机关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动员会后,我院以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以推进法院工作进步为着眼点,以服务辖区、司法为民为落脚点,不断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特别是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我们在创建“廉政型”法院上下真功夫、狠功夫、深功夫,逐步形成了“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的约束管理机制,营造了“开拓进取创满意业绩,司法为民树良好形象”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全院干警共拒礼拒贿拒请达到120余人次,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收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表扬信36封,锦旗28面,镜匾6块。

一、谋管理之策,创新理念规范管理

在当今社会飞速发展和各要素不断融合的情况下,利益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使廉政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实践中我们感到,要抓好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司法,必须要充分认识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以一套长效机制来约束和管理队伍。为此,在创建活动中,我院不断加强队伍管理的系统化和制度化建设,谋 求队伍管理的新方法。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廉政建设的层级化管理。在创建活动中,我院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按照各位班子成员的分工不同,划分了廉政建设的“责任区”,实行层级化管理。院长杨景明与各位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干警,层层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各自职责,从而形成了一个从上至下的“金字塔”形的廉政建设层级管理网络。二是创建廉政法院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实行廉政建设的制度化管理。今年年初,为实现“从人管人向制度管人,从制度管人向自我约束”的全方位转变,我院制定出台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在创建活动中,我们把规范化管理制度加以充分运用,把廉政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使该项制度成为有效的司法公正保障机制和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从而确保了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办案。今年以来,全院未出现错案和违法违纪问题。三是不断加强党组与全院各单位的联系,实行廉政建设的日常化管理。制定实施了“院长联系点制度”,由每名党组成员联系一个派出法庭,既负责对法庭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又负责法庭干警的思想工作。对此,我院各位党组成员经常主动走下去,深入到审判工作第一线,充分了解干警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并努力做好干警的廉政教育工作,从而达到了提前介入,变“救火”为“防火”的目的。另外,我院还严格落实了各项责任 追究制度和惩罚措施,增加干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我院已对4人次有违法违纪苗头的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起到了有效的预警作用。

二、讴正气之歌,凝聚合力争先创优

“法院要走在创建活动的前列,以艰苦奋斗、勇于拼搏、廉洁勤政、甘于奉献的作风树起一股浩然正气,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是我院党组一班人达成的共识,并把创建廉政型法院作为重中之重狠抓了落实。一是本着“正人先正己,严兵先严将”的原则狠抓班子建设。院各位班子成员首先从自身抓起,在工作、生活各个方面都率先垂范,为全院干警做出表率。如今年6月,一个当事人给一位班子成员送来XX元钱,请求在案子上照顾照顾。见他拒收,便问他是否嫌少。对此,这位班子成员说:“钱是少了,因为法律是无价的,我的良心是无价的,司法公正更是无价的。”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我院各位班子成员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近20次,金额达到5万余元,起到了率先垂范、凝聚警心的作用。二是坚持“正面引导、防微杜渐”的方法,强化廉政教育。在创建活动中,我们先后组织干警开展了向全国“法官十杰”陈印田、优秀公安局长任长霞、优秀法官吴宏友等同志学习的活动,重点学习他们甘于奉献、为官清廉、为民办事的优良作风,通过正面引导来强化干警的廉政意识。同时,利用纪委以及上级法院通报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对干警开展反 面警示教育,要求干警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去小恶而为小善”,谋真抓实干不谋空谈,谋工作奉献不谋特权,谋事业发展不谋享受。从而使全院干警“清清白白做法官,堂堂正正办铁案”的司法意识迅速树立,拒礼拒贿、公正司法尉然成风。三是培育“实体程序并重”的司法理念,实施“阳光执法”。我们深知,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让执法的各个环节都充满“阳光”,才能有效地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行为。为此,我们注重严格贯彻执行各种程序法,让“阳光执法”贯穿于法院全部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院的办案人员、案件送达、排期、开庭、举证、质证、审判结果等全部进行了公开,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率达到100%。四是贯彻“权为民所用”的执法方针,实行“人性化”执法。在创建廉政型法院的基础上,我们还把廉政的概念做了延伸,强调不但要坚持公正司法,还要实行“人性化”执法,拉近同当事人的关系。我院认真落实了司法救助制度,今年已为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减、免、缓案件115件,金额达到30.49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刑事审判中,在坚持“严打”方针的基础上,充分保护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在审判时为被告人摘掉械具并准备椅子等。在执行工作上,推行了“放水养鱼”的人性化执行方法。如在执行古冶区李某申请执行赵某一案时,赵某本来经 营一个小厂,但因经营不善而无力还债。对此,执行干警并未简单地扣押、拍卖厂子的设备,而是通过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仅对设备进行了查封,为赵某预留了一年的缓交期。经过一年的努力,赵某不但还清了李某的万余元欠款,而且还略有盈余,从而使双方当事人都对我们的工作赞不绝口。另外,在抓信访工作上,我们除热情接待、耐心工作外,对一些老、弱、病、残的来访当事人,主动请他们在机关食堂用餐并资助他们路费,使一些本来对立情绪很大的当事人深受感动,有的当事人当即表示息诉罢访。

三、聚社会之力,内外结合狠抓监督

我们认为,良好有效的监督是创建廉政型法院的重要保障。为此,我院坚持内外结合的方法,努力抓好监督工作。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抓好内部监督。首先,开展好案件月评查工作。今年以来,我院监察室共评查案卷1218件,查出各方面问题近90项,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完善;其次,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搞好错案和执法过错评定工作。如果原判在实体结果的处理上确有问题,则视情节定为错案或执法过错,并对案件主办人给予相应的处罚,从而从根本上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第三,各业务庭之间互相监督。对中院的发还案件,我院按照循环的办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案件审理,如果办案庭发现原判确实存在问题,及时向院党组反映,院党组视情况给予原办 案人员相应的处理,从而起到了互相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我们还特别注重凝聚和运用社会的力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首先,我院班子成员于5月至6月分别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部分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60余人次,征求他们对法院发展的意见建议;其次,发放征求意见卡360份,并于6月11日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县各镇的党政“一把手”、我院聘请的31名执法监督员共计50余人,召开了“创建文明机关暨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并于会后对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总结,逐项研究了整改措施;第三,制作了审务公开栏,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第四,将“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三章六禁”、“八个不准”等规章制度上墙公示,并为全院干警制作桌牌、胸卡,干警挂牌上岗;第五,对于重大的有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听审,并及时向人大或政法委等机关汇报,确保办案质量;第六,创办了《滦州法苑》季刊,主要发放给县领导、各位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便社会各界的监督。内外结合的各项监督举措的落实,彻底扭转了以往由纪检组“唱独角戏”的局面,形成了一个横到边、竖到底的监督网络,为抓好廉政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树满意之标,服务辖区公正司法

在认真抓好教育、管理、监督等创建廉政型法院的措施 的基础上,我院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本着“廉洁办案服务辖区经济建设,公正司法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的原则,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审判工作,我院的各项工作正逐步走上持续快速的良性循环发展轨道,出现了“四高两低”的可喜局面。一是办案效率明显提高。截止到8月20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58件,结案1800件,结案率为83.4%,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2个百分点。特别是在民事审判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220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91%,平均审限较去年同期缩短了近20天。二是执行案件结案率明显提高。共受理执行案件339件,执结312件,执结率达到92%,同比提高7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达到930余万元。三是案件调解率明显提高。在办案中,干警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审结的1341件民事案件中,调解结案的821件,达到了61.2%,同比增长6个百分点。特别是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2.6%,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干警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干警的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榛子镇法庭、响堂法庭,通过法律宣传的手段,为当地的电信分局收回话费万余元,受到了好评。另外,我院民二庭以及派到机电公司和信用联社的两个办案组,今年以来已审结涉及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627件,标的额达到5518万元,累计为企业挽回 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五是案件发还改判率降低。截至目前,共有上诉案件108件,发还改判23件,发改率仅为1.28%,较市目标低1.72个百分点,发改案件数同比减少了7件;六是信访案件数降低。今年以来,涉及到我院的信访案件共有44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3件,降低了29.5%。我院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体察民情民意的“晴雨表”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的突破口来抓,对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进行详细认真的调查并对当事人回访,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今年以来,我院对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回访率、回复率均达100%。

创建活动的开展,使我院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得以充分发挥,我院整体精神面貌有了根本性的转变,“执法担道义,躬身做公仆”正在成为我院干警的真实写照。对此,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市中院的领导都给予了较高评价。同时,对我院整体工作取得的进步和工作作风的转变,社会各界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我院的良好形象正在逐步树立,社会公信度逐步提高。

今后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进一步落实创建文明法院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措施,在创新中求发展,在跨越中求超越,为促进我县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三篇:创建“廉政”法院工作总结

夯实公正执法的基础努力创建“廉政型”法院——滦县人民法院创建廉政法院工作总结 我县召开“创建文明机关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动员会后,我院以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以推进法院工作进步为着眼点,以服务辖区、司法为民为落脚点,不断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特别是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我们在创建“廉政型”法院上下真功夫、狠功夫、深功夫,逐步形成了“

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的约束管理机制,营造了“开拓进取创满意业绩,司法为民树良好形象”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全院干警共拒礼拒贿拒请达到120余人次,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收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表扬信36封,锦旗28面,镜匾6块。

一、谋管理之策,创新理念规范管理在当今社会飞速发展和各要素不断融合的情况下,利益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使廉政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实践中我们感到,要抓好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司法,必须要充分认识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以一套长效机制来约束和管理队伍。为此,在创建活动中,我院不断加强队伍管理的系统化和制度化建设,谋求队伍管理的新方法。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廉政建设的层级化管理。在创建活动中,我院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按照各位班子成员的分工不同,划分了廉政建设的“责任区”,实行层级化管理。院长杨景明与各位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干警,层层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各自职责,从而形成了一个从上至下的“金字塔”形的廉政建设层级管理网络。二是创建廉政法院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实行廉政建设的制度化管理。今年年初,为实现“从人管人向制度管人,从制度管人向自我约束”的全方位转变,我院制定出台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在创建活动中,我们把规范化管理制度加以充分运用,把廉政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使该项制度成为有效的司法公正保障机制和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从而确保了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办案。今年以来,全院未出现错案和违法违纪问题。三是不断加强党组与全院各单位的联系,实行廉政建设的日常化管理。制定实施了“院长联系点制度”,由每名党组成员联系一个派出法庭,既负责对法庭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又负责法庭干警的思想工作。对此,我院各位党组成员经常主动走下去,深入到审判工作第一线,充分了解干警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并努力做好干警的廉政教育工作,从而达到了提前介入,变“救火”为“防火”的目的。另外,我院还严格落实了各项责任追究制度和惩罚措施,增加干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我院已对4人次有违法违纪苗头的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起到了有效的预警作用。

二、讴正气之歌,凝聚合力争先创优“法院要走在创建活动的前列,以艰苦奋斗、勇于拼搏、廉洁勤政、甘于奉献的作风树起一股浩然正气,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是我院党组一班人达成的共识,并把创建廉政型法院作为重中之重狠抓了落实。一是本着“正人先正己,严兵先严将”的原则狠抓班子建设。院各位班子成员首先从自身抓起,在工作、生活各个方面都率先垂范,为全院干警做出表率。如今年6月,一个当事人给一位班子成员送来2000元钱,请求在案子上照顾照顾。见他拒收,便问他是否嫌少。对此,这位班子成员说:“钱是少了,因为法律是无价的,我的良心是无价的,司法公正更是无价的。”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我院各位班子成员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近20次,金额达到5万余元,起到了率先垂范、凝聚警心的作用。二是坚持“正面引导、防微杜渐”的方法,强化廉政教育。在创建活动中,我们先后组织干警开展了向全国“法官十杰”陈印田、优秀公安局长任长霞、优秀法官吴宏友等同志学习的活动,重点学习他们甘于奉献、为官清廉、为民办事的优良作风,通过正面引导来强化干警的廉政意识。同时,利用纪委以及上级法院通报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对干警开展反面警示教育,要求干警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去小恶而为小善”,谋真抓实干不谋空谈,谋工作奉献不谋特权,谋事业发展不谋享受。从而使全院干警“清清白白做法官,堂堂正正办铁案”的司法意识迅速树立,拒礼拒贿、公正司法尉然成风。三是培育“实体程序并重”的司法理念,实施“阳光执法”。我们深知,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让执法的各个环节都充满“阳光”,才能有效地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行为。为此,我们注重严格贯彻执行各种程序法,让“阳光执法”贯穿于法院全部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院的办案人员、案件送达、排期、开庭、举证、质证、审判结果等全部进行了公开,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率达到100%。四是贯彻“权为民所用”的执法方针,实行“人性化”执法。在创建廉政型法院的基础上,我们还把廉政的概念做了延伸,强调不但要坚持公正司法,还要实行“人性化”执法,拉近同当事人的关系。我院认真落实了司法救助制度,今年已为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办理

第四篇:法院廉政教育片观后感

廉政教育片观后感

灵璧县法院 办公室:张帅

近日,我认真观看了我院组织播放了《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失德之害》廉政教育片,通过观看,了解到领导干部贪污受贿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事件。深为感慨,感想和体会具体如下:

一、应当清醒认识法官的社会职责。法官应当是具有优秀品德,清正廉洁的人。只有一个清正廉洁的法官才能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如果法官不能做到清正廉洁,必然导致司法不公和司法公信力的丧失。因此,我们身为一名法官,就应当认识到自己的品德和言行不仅是代表自己,而是代表法官这个群体、代表法院、代表整个国家的司法形象。认识到法官的社会职责,要做对社会对国家负责任的法官,就要时刻注重自身修养,忍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培养自己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忠实于法律,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以人格魅力和道德的典范赢得社会公众的信赖和尊重。身为法官,必须清醒认识到这一形势,才能正确树立防腐拒变的意识。

二是调整好心态,清醒面对现实。清正廉洁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每个法官都清楚知道。廉洁自爱、克己奉公、两袖清风、清白如水的法官人人尊敬,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法官人人不齿。那些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人并非一开始就是贪污腐败者,也曾经为社会和人民作出过贡献,但是他们逐渐在金钱享乐等各种诱惑面前丧失了信仰、丧失了道德底线,不甘清贫和艰苦寂寞,走上了不归之路。看到这一个个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例,那些权钱交易、道德败坏的人都是因为心态失衡,强烈的贪婪和欲望占据了他们的内心,最终被这贪欲之火烧毁了整个人生。他们已经丧失了理智,在腐败享乐之时,完全置党纪国法、社会责任、妻儿老小于不顾,从未考虑自己行为的后果。在身陷囵圄之后,不仅毁了自己的人生,也给亲人带来了莫大的痛苦和耻辱,可悲可叹。固然,利己是人类的自然属性,欲望也是推动人前进的动力,寻求自身利益本身并不是罪恶,只要适当克制和发挥,可以成为实现自身价值、造福社会的原动力。但在寻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一旦心态失衡,利己之心失去控制,就会转化为追求不法利益和不义之财的贪欲,给国家、社会和个人带来巨大灾难。要有良好的心态,就必须注重个人修养,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断清除各种杂念,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按照中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经常反省、检查自己,做到一日三省吾身,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是否在忠实地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是否在践行公正和效率的司法工作主题。不仅要按照党中央和上级政法机关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反思自己在审判工作中有没有违纪违规的行为,而且还要按照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规定,反省自己的言行有无不当之处。善于从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增强抵抗腐败和诱惑的抵抗力。见了好处不伸手,见了美色不动心,见了利益不忘义,以高尚的人格去赢得公众的尊重、支持、理解和帮助。

三是珍惜自己现有的幸福,构筑坚强的道德防线。法官也是普通人,希望家庭幸福,亲人健康平安。钱财虽好,能解决很多实际问题,但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如果为了一味追求钱财,使用不正当手段,丧失了道德底线,触犯了党纪国法,最终家庭幸福、亲人的健康平安全都会化为泡影。在遇到诱惑时,多想想法官肩负的社会责任,多想想党纪国法的规定,多想想妻儿老小的平安幸福,多想想自己现在所拥有的而不是总想自己所没有的,知足常乐,化解贪念,摒除侥幸心理,不断地同自身膨胀的欲望作斗争。对自己的约束不仅是在工作的八小时之内,而且要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虚心向其他优秀的法官和先进模范学习。对待工作百倍用心,对待自己坚持信心,对待他人富有爱心,对待生活充满热爱,勤于钻研,不怕付出,淡薄名利,公正执法。凡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必须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公众的表率,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永葆两袖清风,一身正气,身体力行共产主义美德和社会公德,正确处理私情与法律的关系,为人民群众掌好审判权,用好审判权,真正用它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牢记廉洁戒律,时时紧绷廉洁之弦,自省自爱,永葆公正廉洁的法官本色。

这些事例,对我们具有实际意义和教育意义,他们的人生轨迹及他们走向犯罪深渊的心理历程,铛锒入狱后的可悲下场,不得不引起我们的警觉,发出深思。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时刻加强作风建设,理想信念动摇,丧失了党性原则,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资本,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占据了头脑,堕落为犯罪分子。

作为一名党员,修身应是第一位的,良好的自身修养是干好事业的基础。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正确对待个人廉洁问题。在警示教育片中活生生的例子无不在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警惕恶友,远离诱惑。总之,通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电教片,可以说使自己在思想上受到震撼,在认识上有了提高,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方向更明确了,准则更清晰了,要真正做到时刻不忘自己的人生理想,不断加强自己的人生观改造,不断加强自己的思想修养,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

第五篇:廉政论文

加强“一把手”权力监督制约问题研究

驻一矿供应站 祁丙欣

近年来,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现象易发多发,在领导干部犯罪中所占比例居高不下,引起党中央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密切关注。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无论是总书记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还是引用“物必先腐,而后虫生”的诗句;无论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还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无论是“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还是“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都表明了党中央对建设廉洁政治的高度重视、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如何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是我们当前必须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一把手”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的表现

“一把手”是一个部门单位的“领导核心”,对决策和决策的执行都起着关键作用,权力、地位及影响都比较大。从目前现状来看,存在有“一把手”民主意识淡薄,有家长作风、有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等的违规违纪现象。

1、“一言堂”,决策办事独断专行。党政“一把手”集人事权、财权、事权于一身,在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 和个人“生活圈”等方面,又缺乏切实有力的约束和监督,“一言堂”就发挥了作用,违纪违法行为就蔓延滋生。从查处的典型案例看,有的独断专行,管理“家长制”,决策“一言堂”;有的盲目决策,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有的心胸狭窄,不听不同意见,不与班子成员沟通、商量,缺乏全局观念和团结向上的胸怀。同时,在现行制度下,一方面上级布置任务时,过多强调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事事亲自抓,加大了责任的同时也赋予其过多的个人决策权。另一方面,因多数干部成长主要取决于党政“一把手”,导致这些干部产生“唯上”行为,为少数党政“一把手”营私舞弊、卖官买爵提供了条件,形成一种新的人生依附关系,这也是党政“一把手”案件多窝案串案的重要原因。

2、“捞金钱”。许多“一把手”领导干部没当“一把手”时也是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的。当上“一把手”,有了权力后,思想上发生蜕变,逐渐丧失操守,在贪欲的驱使下,整天考虑如何敛财聚财,论为金钱的奴隶。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党政“一把手”滥用权力,敛财收钱展开的,被卷入到串案、窝案的又都是一些被大的党政“一把手”领导的小的党政“一把手”。案例主人其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情人等,都是金钱关系。他们都是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的影响,通过第三者中介,参与经营生意、入股,价格上的低进高出买卖古董、字画、盆景,逢年过节、生病住院、婚丧嫁娶、培训学习,虚开发票、挪用公款、替人办事,法律空档等等,间接获利,曲线敛财。

3、“关系网”。“为人民服务”是我党赋予党政领导干部的光荣使命。可是一些“一把手”利用手中权利,结党营私,构筑种种关系网,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形成共同利益链条,搞利益输送。利用关系网为自己寻求“靠山”,整天吃喝玩乐,“狐朋狗友”成群。

二、“一把手”滥用权力、违纪违规原因分析。

1、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素养、业务工作水平滑坡倒退,不学无术、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滑坡。部分党政“一把手”先是忙于应酬,不爱学习,不能系统地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没有把理论的精神实质很好地运用于工作和实践。一方面认为学习是形式,对上级的文件、规定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而学,为自己文章、材料写得漂亮而学。另一方面权力观发生错位,认为其权力是上级甚至是某个领导给的,而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在工作中只对上级领导负责,不对党和人民负责,将权力变成贪图享受,或者回报某个领导的工具。由于放松了学习,自律意识淡泊,对个人行为没有约束力,常常会因为“一念之差”而犯错误,忘记了自己是人民公朴,生活腐化。由于放松了学习,“上梁不正下梁歪”。

2、任前培养缺乏有效措施。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是党和人民事业继往开来、持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可是当前,“最年轻书记、市长、县长、乡(镇)长,‘一把手’干部、火箭提拔”等成为网络热词、媒体焦点,受到社会热议,是非褒贬不一。实际工作中,选任党政“一把手”急于求成、拔苗助长,违背了干部成长规律,致使一些党政“一把手”任前缺乏必要的环境磨炼、严格的党性锻炼。急于求成,导致“一把手”上任后,工作不是扎扎实实、持之以恒的,而是急功近利,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同时,没有很好的干部“能下”机制,“能下”的渠道不畅,存在着“不到年龄不离岗,不犯错误不下岗”的现象,致使部分党政“一把手”上岗后缺乏必要的忧患意识和压力感,并滋生蔓延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腐化思想。

3、体制制约,形不成有效监督。在现行领导体制下,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都在同级党委(党组),但对“一把手”的权力约束却十分有限。导致了部分“一把手”用权失控,决策失误,甚至违法乱纪。在一些地方,人事权、财权、物权往往都在“一把手”的掌控之下,导致“上级管不到,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群众管不了”,甚至出现“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决定普通问题,少数人参加的会议决定重大问题,个别人参加的会议决定核心问题,一对一的口头交待决定特别重要问题”等非正常情况。目前,多数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权力和利益往往在监督者的领导和控制下,监督权既缺 乏相对的独立性,易受控于被监督者,又缺乏相对的保障性。教育不到位,惩处不力,影响监督的效果和权威。在我们党内有不少好的监督规定,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就是因为受到了某些制度漏洞的限制。

4、权力强势,内部难以监督。领导的意图,尤其是“一把手”的意图,在一些单位直接成为组织意图。“一把手”在用人问题上的“关键作用”让下属心存顾虑,致使内部监督流于形式,部属遇事首先揣摸领导人的意图。有些“一把手”甚至左右选举(推荐)的结果。在选举(推荐)前,“一把手”早已授意并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统一了方方面面的思想,应选和不选人员早已内定。有的“一把手”为提拔干部一一打招呼,使得参会同志难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民主集中制成了摆设;有的部门“一把手”,召开会议不走程序,会议内容不事先告知参会人员,会上“我的意思是„„”就为本次会议定了调;有些单位“一把手”无论大事小事都由自己定夺,谁升职谁转岗,个人说了算,导致单位内部管理混乱。特别是腐败的“一把手”所在单位,所选所用之人都是和他搞“统一战线”的人,如此情形,内部监督形同摆设。

5、决策封闭,外部无法监督。由于监督体制不完善,监督作用发挥明显受制。从现行对“一把手”监督的方式看,名义上以同级监督为主,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党内 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实际上这种监督机制有很大的局限性。一是在双重领导体制下,监督者往往受被监督者领导,同级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权威性,极易造成监督流于形式;二是作为监督主体上级监察机关,由于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法及时了解和掌握下级党政“一把手”活动情况和问题,也难以实施有效监督;三是人民群众对“一把手”的信息知道的少之又少,无法监督;四是有些“一把手”搞假民主,走过场,对不同意见置之不理;或者不讲程序,一杆子插到底,集决策和执行于一体,事前不打招呼,事后也不向有关同志通气,其内情无人知悉,或内部小圈子掌握,应该公开的事情也不公开,使群众无法监督。

三、制约和监督党政“一把手”权力的对策建议

1、要加强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30多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理论。党政“一把手”违纪犯罪的根本原因是在于不学习而思想政治理论素养低下,导致不讲政治,不讲正气。上级党组织要分析和把握下级党政“一把手”的思想状况,相应提出不同的素质要求和工作要求,进行分层施教,因人施教。各级党政“一把手”要继承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优良作风,加强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掌握其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努 力改造主观世界,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党性,增强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腐朽生活方式侵蚀的能力。

2、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一是严格履行廉政服务的承诺,遵行权力运行应有的范围和流程,明确界定自己的权力、责任,恰当分权,使权责义利均衡,形成自身的一种约束机制。二是合理分权,摆正自己在班子、单位和社会上的位置,充分尊重各方面的意见,增强自我约束意识。不要事事“负总责”,要严格执行不直接分管工作理念,按照“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公正公开”的原则。作为“班长”,要把主要精力用在对这些事务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上。三是在议事决策时,要准确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不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启发性发言,在集体研究、广泛讨论、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四是进行表决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和集体票决制度,从源头上堵住了“一把手”先入为主、提前定调的漏洞,保障了班子成员的话语权、决策权,可有效防止“一言堂”和决策失误问题。

3、要协调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发挥整体效能。班子团结是班子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基本要求,也是一个地区或部门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要求。班子成员当中,由于出身、经历、学历、思维方式、所受环境影响不同,在许多问题上就存在差别,对某一问题的认识和处理就会有所 不同。因此,党政“一把手”一定要把握大方向、大原则,注意引导、协调和解决。对班子成员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高尚的品德来影响人。处理问题要公道,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赏罚分明,不能厚此薄彼。

4、要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党政“一把手”。一是在思想上要真心尊重群众,牢记自己是群众的公仆,到群众中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诚恳地从群众中汲取营养,从而不断地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在行动上真心服务群众。要把发挥表率作用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首位,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谋取最大利益。三是在检验标准上要真心相信群众。只要党政“一把手”真正做到政治上代表了群众,感情上贴近了群众,行动上深入了群众,工作上满足了群众,就必然会得到群众的拥护。

5、要继承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党政“一把手”一言一行不仅是班子成员的榜样,同时也是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榜样。因此党政“一手”必须带头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一要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努力提高自身的影响力,作为“班长”,要“不怕丑”、“不怕痛”,率先清查自身的不足,并将自身的不足公之于众,寻求同志 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帮助。二要运用批评的武器提高班子整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批评的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通过批评帮助班子成员纠正偏差,改正错误,以利轻装上阵。三要树立“向我看齐”的作风,自觉置身于群众的监督,“向我看齐”是自我加压,是自觉接受监督的最佳选择。四要提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觉悟。五要增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六要敦促自己摆正位置,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6、以机制建设为基础,发挥机制约束权力的作用。制定专门的廉政法规,把党的反腐败政策和对党政“一把手”的廉洁从政要求适时上升为法律,做到任前、任期、离任的约束。加大对腐化堕落的惩处力度,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作业”、“带病离岗”。一是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拒腐防“病”的机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用党政“一把手”考评机制,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探索建立对违纪违法党政“一把手”限制或剥夺从业资格的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其行为,使党政“一把手”自觉拒腐防“病”。二是建立健全与党政“一把手”责任、风险相适应、相匹配的薪酬机制。改善和提高党政“一把手”人员的收入,使之与社会职业中同样素养的人的收入水平大体相当。同时,改革现行职务消费制度,逐步实现医疗、住房、用车的货币化、公开化、社会化,变暗补为明补。三是建立健全联合监督机制。整合党的纪律监督、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行政的执法监督、法院和检察院的司法监督,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社会监督的作用。要探索在省以下的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垂直管理的机制,真正做到有效约束和监督。四是建立健全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件机制。把群众的来信来访作为第一信号,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群众检举党政“一把手”滥用职权的各种腐败行为。五是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约束机制。工作中,要建立健全防止搞权钱交易、索贿受贿等问题的预警机制,防止党政“一把手”为追求任期“政绩”,搞“门面工程”而随意决定重大事情。生活中,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建立健康“生活圈”、“社交圈”约束机制,约束党政“一把手”严治家、慎交友,防微杜渐、见微知著。要建立健全,7、以管理教育为根本,发挥管教监督权力的作用。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任前、任中、任后等教育管理,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把党风廉政教育管理贯穿于学习工作生活变动的过程中,使之时时处在组织的提醒帮助、关心爱护之下,既防微杜渐、也防患于未然。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选用党政“一把手”。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时,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考核政绩的主要依据,以对党和人民负 责的态度作为出发点,以能推动党的事业发展作为落脚点,树立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的新观念,用好的作风去选作风好的人,注重选拔在实干基础上有突破,在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上有实招,在党的事业发展上有思路,能自觉坚持科学发展、领导科学发展,且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一把手”岗位上来。大力选拔“靠得住、有本事”和“干净、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坚决不用跑官、要官,文过饰非、邀功推过,事必躬亲、悲观失落,性格粗暴和不善于团结同志的人。二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管好党政“一把手”。要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使之时刻铭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增强他们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和本领,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做到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既要防止党政“一把手”超越权限、滥用职权、擅自决策,又要防止其他班子成员敷衍了事、搪塞责任、推诿扯皮。要加大党政“一把手”的交流力度,打破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为党政“一把手”顺利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要完善上级组织对党政“一把手”定期交心谈话制度,营造一种领导干部向组织述衷肠、讲心里话的良好环境。三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实行党政“一把手”用人情况述职评议制度。严格执行以党政“一把手”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和影响发展 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追究力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在实行严格责任追究的同时,赋予并约束和监督党政“一把手”调整动议权、提名推荐权、方案审定权、议事表决权、临时处置权等用人权。四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要及时抓住党政“一把手”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教育,通过新闻网络媒体等手段,使之“入耳、入脑、入心”,从而增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实效性,使之贯穿到党政“一把手”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身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亲属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以促使她(他)们在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党政“一把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警钟长鸣,“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防止腐化堕落。党政“一把手”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纪检监察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等方式和手段,加大追缴违纪违法款物和经济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的概率,有效地打消党政“一把手”的侥幸心理,使其真正意识到“伸手必被捉”,因而不敢伸手,不敢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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