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参加英美法系模拟法庭总结
关于英美法系模拟法庭的总结
英美法系模拟法庭活动一向是我万里法学院的特色活动,本次模拟法庭我有幸参加,得到了一次展现自我并且学习的机会感到十分高兴。首先,主持人向到场观众介绍了法庭布局设置,并用投影屏向全场介绍了人员和到场老师,随后随着书记员一声“开庭”本次模拟法庭正式开始,全场起立,法官出现,接下来是律师,陪审团,被告出庭,控方陈词,证人出场作证,辩方陈词,双方总结陈词,在整个过程中,疑点重重,又一层层地解开,一场唇枪舌战在会堂里激烈上演,我作为陪审团的一员,看的是异常兴奋,实在是太精彩了。同时证人、陪审团、被告等演员们的出色演技使整个场面更形逼真:法庭左侧的被告自始自终都一副郁闷痛苦的表情;受害人原告上台指证时,声泪俱下,情绪激动,全场都为受害人的遭遇而动容,一片肃静。台下真实的法官、检察官们时而因为案情疑点的层出不穷而皱眉思考,时而因为律师们精彩的对质而莞尔,对证人们逼真的演出也用微笑表示赞许。在双方律师平等的对抗过程中,出现了“引导性问题”、“意见性评价”、“合理怀疑”、“疑点利益归被告”等法律术语,确确实实地给同学们上了一堂法律课。在休庭期间,模拟法庭的指导老师和嘉宾对本次庭审进行了精彩点评。首先赞扬演员们很有表演天赋,演出非常成功。而且案件的选材具有代表性,与司法实践相符。接着她分别对法官和控辩双方的表现进行了细致的点评。老师接着从宏观上介绍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种刑事诉讼形式的区别与特色。她认为,此次模拟法庭对传播英美法系知识具有重大意义。案例的选择完美地再现了英美法系审判的典型特征,如对抗询问、品格证据问题等。两位嘉宾点评完毕之后,庭审的帷幕再次拉开。经过陪审团的商议,一致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此次活动,作为一个参加人员,无疑我接触到的比台下同学更多,以表演的形式来展现司法的实践有一定的观赏性,在欣赏中体验到了身边的法律与法学,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维权的意识,并且更加加深了我对于书本知识的了解进一步的形象地运用所学知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了实际的操作能力。此次的活动给了我们一个展现的舞台,发挥了自己才能的机会。我国的法律采取的是大陆传统的法学,而本次的英美法系模拟法庭则让我们更加了解了国外的司法制度与形式,对于理论体系的把握和了解,加深了实践的运用效果。本次的万里英美法系模拟法庭无疑办的相当成功,为法学院的学生上了良好的一课并且展现了万里法学院的风采。
第二篇:英美法系证据规则
英美法系证据规则
传闻证据规则又称反传闻规则,是指在审判中一般不能采纳传闻证据,已经在法庭上提出的,不得交陪审团作为评议的依据。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802条规定:“传闻证据,除本法或联邦最高法院依法定授权制定的其它规则或国会立法另有规定外,不予采纳”。澳大利亚《1995年证据法典》第59条规定:“不得采纳他人先前陈述的证据,以证明该人陈述所宣称的事实”。
米兰达规则
1、你有权保持沉默,你对任何一个警察所说的一切都将可能被作为法庭对你不利的证据。
2、你有权利在接受警察询问之前委托律师,他(她)可以陪伴你受询问的全过程。
3、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只要你愿意,在所有询问之前将免费为你提供一名律师。
4、如果你愿意回答问题,你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终止谈话。
5、如果你希望跟你的律师谈话,你可以在任何时间停止回答问题,并且你可以让律师一直伴随你询问的全过程。
自白规则,是指“被指控实施犯罪的人对另一人自愿作出的承认自己犯有指控罪行,并披露罪行实施的情况或参与实施的情况的陈述”。也就是说,自白仅指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所作的对自己不利的供述。自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自白包括自认,即对所涉嫌的犯罪事实的部分承认或有保留的承认。狭义上的自白则专指对于所涉嫌的犯罪事实的全部供认。自白规则所针对的是狭义上的自白。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法证据的范围包括:
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提查收集证据材料;
3、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4、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第三篇:模拟法庭参加人员及其角色
模拟法庭参加人员及其角色 审判长:孙磊 书记员:杜宇 原告:王红(崔丽)原告代理人:黄晓金 被告:李国梁(李峰)被告:王玉鑫(李霞)被告代理人:丁养华
第四篇:参加模拟法庭的感想
参加模拟法庭的感想
-----09外国语学院余碧琳,0911023159 这次的模拟法庭是我踏入大学以来参加的最有意义的一次活动,它不仅使我的实践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从理论走向实际,充分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对于我们这些第一次参加这种实践活动的人来说,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收获特别多。对于那些基本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理解。但通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比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这次实践,让我们感觉到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
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原告那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在此次的模拟法庭中,我扮演的是一个证人。虽然这只是个小小的角色,但从中我获得了不少的收益和感想。证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作为证人,所作的证词必须属实,不能胡编乱造。虽然民事诉讼是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但在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却有重要区别。做诚实的证人,做诚实的人。其身正,百“毒”不侵,与法同行。模拟法庭是以法律基础课教学为依托。以学法、用法、普法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质为目的,有非法律专业学生自编自演的仿真法庭。模拟法庭增加了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可听性、可学性、可信性,使原先枯燥乏味的法律基础课生动有华考范文网包括控辩双方提供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6)、审判长(员)要求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辩护人做最后的陈述。(7)、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8)、5分钟后,法官入庭。(9)、审判长做最后的审判,退庭。模拟法庭还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怎样写法律文书的机会(起诉书、答辩词、辩护意见、判决书等)。通过法律基础的学习与模拟法庭的结合,应学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
这次的模拟法庭中有点小小的不足,就是双方进行法庭辩论不够精彩,希望下次的模拟法庭搞得更好。
包括控辩双方提供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6)、审判长(员)要求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辩护人做最后的陈述。(7)、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8)、5分钟后,法官入庭。(9)、审判长做最后的审判,退庭。
总之,模拟法庭让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中没有的知识,提高了我的能力,丰富了我的大学生活。
第五篇:参加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参加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今天下午,六年级的同学怀着激动的心情聚集在一起,我们在这里将要举办一次模拟法庭的活动,通过模拟法庭的现场演示加强自我保护,帮助我们学习法律知识,深入了解法律法规,告诉我们那些事情是可以做的,那些事情是不可以做的。
“现在准备开庭”,随着现场书记员洪亮的声音,模拟法庭开庭了。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及庭审要求,接着要求大家起立,迎接审判长入席。审判长入席后宣布庭审开始,随着审判长的话音落下,一场激烈精彩的法庭辩论拉开了序幕。激烈的法庭辩论开始了,随着辩论的深入,我学到了许多,知道了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受到不法侵害及合法权益被侵犯时要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要求,要坚决和各种侵权行为作斗争。同时,我们要引以为戒,防止类似于“被告”的事件在我们身上发生,警示大家在遇到类似盗窃他人财物的案件时,要及时向大人报告,如有需要应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帮助。我们要通过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与模拟法庭活动的相结合,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让自己在法律的保护中逐渐成长。
模拟小法庭活动虽然结束了,但我觉得法律所散发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光芒将永远照亮我们!这次实践活动让我知道,我们不要因一时冲动而去做违法的事情,这会让我们后悔一辈子。同时我还明白这样一句话的含义:“野蛮人的武器是拳头,而文明人的武器是法律”。在我们遵纪守法的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侵害,这就是一个聪明人拥有的一切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