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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收费自查汇报[本站推荐]
编辑:静谧旋律 识别码:17-818167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30 17:56: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规范收费自查汇报[本站推荐]

定州市教育局

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情况汇报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局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会议精神,在保定市教育局和定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指导下,通过抓教育、抓规范,抓巩固、抓落实,抓提高等措施,加大力度,标本兼治,切实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教育收费进一步完善规范,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中小学347所,其中高级中学7所、初级中学28所、小学312所,职教中心1所,在校生总数124065人。

二、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了对教育乱收费做到标本兼治,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贾玉明为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定州市教育局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实施办法》,用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今年初,教育局与市直学校校长、各中心学校校长签订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并要求各学校将责任状签订到学校的各处室和各下属单位,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各学校也成立相应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

持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除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外,在其他会议上,局领导都要强调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做到会会讲,经常抓。今年以来,教育局先后组织召开了4次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题会议,组织各高中、中心学校校长以及局机关干部专门学习了国家和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各位学校校长及机关干部要深刻领会治理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教育局对全市各中小学收费实行严格监控,常年设立学校收费举报电话2部,在教育信息网向全社会公布举报信箱。

2、认真自查,强化督导。教育乱收费由来已久,根深蒂固。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除随机抽查外,每学期在校、乡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教育收费大检查。暑假前我们召开了中心校校长和市直学校校长参加的专题会议,认真部署,精细安排,以通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了我局治理乱收费、乱办班的决心和工作措施,全市统一思想,上下联动,使这项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深入开展。在暑假期间由督导室、监察室、基教科、法制科、成职教科组成治理假期收费办班的巡回督查组,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对发现的违规办班予以立即解散,清退全部收费,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政纪处分,受到了群众好评。

3、坚持标本兼治,从严治本。为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教育局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不准自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准公办学校

招收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不准高中招收择校生时违反“三限”政策;不准代地方政府和部门搭车收费;不准强迫学生征订报刊杂志;不准强行收费为学生统一着装;不准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办辅导班收费;不准为学生集体征订教辅用书及其他材料;不准集体强迫学生入保险或在其他多收费中扣除保险费,不经学生及家长同意投保。坚持做到自觉抵制各种乱摊派,不允许顾面子、念私情,造成乱摊派现象在学校发生;坚持做到令行禁止,彻底铲除置文件规定而不顾、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不良行为。二是要求机关各科室和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向各级各类学校推销资料和物品,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三是全面落实“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避免乱收乱订行为。

4、杜绝招收初中择校生;规范高中招生收费。为加强对各学校招生收费的管理,我局根据《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规定(暂行)》制定了实施细则。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本着就近、免试、全部入学的原则进行,为加快初中布局调整步伐,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保证本乡镇学生全部入学和办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打破划片招生,但要严格控制班容量。高中招生实行“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在招生时制定重点高中和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最高班容量和择校生最高收费限额。我市的招生考试收费一直执行上级规定标准,没有任何形式的乱收费。

5、加大查处力度,决不姑息迁就。为加大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中央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坚定决心,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公开两个举报电话(23124252331519)和一个举报箱。对于乱收费行为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我局在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教师在校内乱办班现象虽然得到遏制,但是个别教师在家庭或其它场所办班情况依然存在,个别教师私订教辅资料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部分学校的校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有些项目公开不真实、不及时、不全面、不详细,有些学校的公开程序不规范,存在形式主义。三是个别学校领导对治理乱收费的认识还不到位。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和校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继续加强依法冶教、依法收费的宣传力度,强化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办学收费行为,提高干部教师及学生家长的认识,自觉抵制乱收费行为。三是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禁止白条子下帐,坚持做好定期审计和校长离任审计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四是营造规范教育收费良好氛围。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社会人土、学生家长等作

为治理教育乱收费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组织进行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通过他们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为全面、深入、准确地宣传教育政策,保证教育免收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五是加大查处力度,强化群众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努力使我市教育收费工作步入规范化、正规化、法制化轨道。

我们在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距上级要求仍有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为净化教育这片净土,塑造良好的教育形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我们最大的贡献。

2011年9月12日

第二篇:收费自查汇报

平头中学收费自查汇报材料

平头中学地处寿阳县境西部,现有47名教职工,467名学生,是一所四轨制乡镇初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检查学校办学行为,体现学校依法办学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校根据省市县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文件,以推进义教育均衡发展及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依法治校,规范教育收费,进行了自查,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1.认真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维护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并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省定标准落实到位,都已支付到我校,学校教育经费全部用于教育教学第一线。

2.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方针政策,学校建立了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主要成员有:王孝玲(组长)、弓晋元(副组长)、孟宪纶、朱新明、杜怀波、崔海军为组员。使其工作正常进行,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学校每年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整改,通过自查,学校没有收费举报现象发生,也没有家长来访、上访事件,为此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学生家长的好评。

3.没有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更没有强制性收费,违反国家规定权审批收费和部门教师从中谋取利益的行动。

4.财务是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财务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学校经费资金完全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绝没有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更没有组织教师旅游等现象。

5.一年来我校没有乱收费案件的发生,在教育系统行风民主评议中名列前茅,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

6.没有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学校没有任何代办项目从中产生回扣,没有违规收费补课现象,也没有自立收费项目等违规现象,教师没有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教师所使用的教材都是正版书籍。

通过认真自查,我校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对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停止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通过自查,更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大意义。所以,我们一定认真对待此项工作,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第三篇:教育收费自查汇报材料

汶上县南站镇中心小学

关于教育收费自查汇报材料

为了认真落实上级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规定,我校对的教育收费工作认真的开展了自查,现将我校有关收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班子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了责任,切实开展了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情况。

1、学校只收取了学生作业本费,不存在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加强公示,严格执行收费的各项政策。我校严格按照物价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学校按规定在学校醒目的位置张贴由县物价、教育部门统一印刷的教育收费公示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学校实行亮证收费制度,即学校收费持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做到亮证收费。

4、学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按照加 1

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严格执行制度,做到没有擅自设立一项收费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收费。

5、杜绝向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学校严明纪律,严格禁止教师向学生以各种形式变相推销或购买教辅读物资料。

6、学生自愿参加的服务代办项目,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经家长签字同意后才代为办理并收费。

7、学校“两免一补”政策认真按照上级要求贯彻落实,我们通过多种途径对贫困学生进行不同程度的补助,减轻贫困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总之,由于学校收费工作领导重视,按章办事,不存在。没有一起乱收费现象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

南站镇中心小学

2012年3月20日

第四篇:小学规范收费自查总结报告

小学规范收费自查总结报告

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了我校的收费行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和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大教育投入并举,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坚持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公开,加强社会监督,推进教育协调发展,为促进教育公平,和谐校园作出贡献。为树立良好的学校与教师形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把关、监督的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文件精神和操作方式,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二、开学初对社会、教师和家长均实行了校务公开,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了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让家长明白交费。

三、学校没有要求学生购买,推销辅导资料及其它学习用品。

对本学区暂住人口均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进行收费。

四、收费手续规范,所用收费均使用财政部门统一收据,无摊派、搭车收费行为。

局按规定所拨的生均公用经费足额用于教育事业。

五、对于公用经费保障经费的使用,我校坚持认真预算,精打细算,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合理使用,努力改善我校的办学条件。

我校参加了各种教师培训活动,开展各项教学活动,交纳日常开支,如水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等,购置办公用品,如移动黑板、教参、备课笔记、扫把等,进行学校维修和美化活动等,都利用经费作为保障,才得以顺利进行。

六、我校按照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政策的落实,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子女提供教科书,符合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农民工子女3人,免除其借读费。

七、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纳入到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所有教学内容(包括复习)都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

八、我校没有举办收费补习班,并严禁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现在,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和教职员工依法治校的观念明显增强,对做好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十分重视。切实把收费工作纳入到依法治校工作中,使我校的收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从而为创建规范收费学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第五篇:收费自查汇报

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镇中心学校:

根据区教育局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规定,按价[2016]10号(新生新办法,旧生旧办法,旧生仍按原标准940元/人/学期收取)收取保教费。我园对2017年秋季学期以来幼儿园的收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没有发现教育乱收费的现象。现将我园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幼儿园成立了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 副组长:李 成员:刘

下设办公室,并由李兼任办公室主任。设立教育收费监督投诉电话:4535654,办公室专门负责对群众投诉的有关教育收费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到目前为止,幼儿园没有接到关于教育乱收费的投诉。

二、2017年秋季学期以来,我园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规定相关要求布置幼儿园相关的收费工作。收费工作做到:

(一)按国家有关《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规定,幼儿园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BBBB区教育局投诉电话:5647767,BBBB区发展和改革局收费投诉电话:12358)等内容在“公示栏”内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使用规范的收费票据,按收费公示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搭车收费的现象。保教费的收取统一使用: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幼儿园收费收据,并严格按照旧生标准:940元/人/学期,新生标准:1200元/人/学期收取。

(三)服务性收费严格按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收取,收支情况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伙食费按照标准13元/人/天收取,并每月按幼儿实际上学天数结算,多退少补,接送车费按照标准110元/人/月收取。

(四)没有出现违规强制幼儿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的情况。

(五)幼儿园没有开办向幼儿收费的各种兴趣班、特色班、实验班等,没有收取与幼儿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等,没有收取“报名费”、“建园费”、“管理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

三、2017年秋季学期以来,对在我园就读的幼儿全部实行免收课本费。

四、治理教育收费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自觉性。我园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收费文件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

(二)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三)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学期初,在幼儿园收费公示栏、宣传栏内公布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加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四)严格规范幼儿园收费,加强幼儿园的财务收支管理。收费坚持做到统一收费项目和标准,使用规范的收费票据,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范围。

(五)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实到位,幼儿园在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现教育乱收费现象。

中心幼儿园 2017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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