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1司法考试大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一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法治,法治理念,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四次重大创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提出。
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三者统一”与“三个至上”的重大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三个至上”的精神实质及其内在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法治 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政治性 人民性 科学性 开放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 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话的最新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的作用
第二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基本要求:
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理解: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内在一致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第二节 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
第三节 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
第四节 服务大局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
第五节 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第三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要求的内容。
理解: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
熟悉并能够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立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健全完善立法
健全完善立法的基本要求(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法制统一 体系完备)
第二节 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高效便民 权责统一 政务公开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节 严格公正司法
严格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维护司法公正 提高司法效率 树立司法权威 法民主)
第四节 其他基本要求
加强制约监督 自觉诚信守法 繁荣法学事业 坚持依法执政
发扬司
第二篇:2011年 司法考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大纲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已经出版,法律教育网独家整理公布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供广大考生参考使用!
下面是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说明:本文 以“☆”的数量代表曾被考核试题数。对于2011年考点变动修改处,在2011年大纲正文中用下划线明示,在2010年大纲正文中加阴影明示.【考点增删说明】
自2009年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法理学中半列出来,在这两年司法考试中每年考查5个普选题、一个简答题,总分值均达25分,足见其重要性。
与2010年相比,2011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以修订完善大纲、教材内容为主,没有增删者点,但在司法考试各卷的考核方式上有所变化。
【大纲新旧对照】
第一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法治,法治理念,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四次重大创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提出。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三者统一”与“三个至上”的重大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三个至上”的精神实质及其内在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法治 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政治性 人民性 科学性 开放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 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
第二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基本要求
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理解: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内在一致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第二节 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
第三节 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
第四节 服务大局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
第五节 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第三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要求的内容。
理解: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
熟悉并能够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立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健全完善立法
健全完善立法的基本要求(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法制统一 体系完备)
第二节 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高效便民 权责统一 政务公开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节 严格公正司法
严格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维护司法公正 提高司法效率 树立司法权威 发扬司法民主)
第四节 其他基本要求
加强制约监督 自觉诚信守法 繁荣法学事业 坚持依法执政
第三篇:2013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解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013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解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自2009年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法理学中单列出来,自2009年和2010年总分值均达到25分。2011年起,司法考试对于本部分内容作了更大的调整,近两年本部分平均分值约占到40分。
【考点增删、变更说明】
与2012年相比,2013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以修订完善为主,没有新增考点。【法律法规增删、修订说明】无
第四篇: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一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法治,法治理念,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四次重大创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提出。
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特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大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精神实质及其内在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法治 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政治性 人民性 科学性 开放性)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提出及其重大意义“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精神实质及其内在关系
第四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
第二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基本要求:
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理解: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熟悉并能够运用:“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内在一致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第二节 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 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
第三节 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
第四节 服务大局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
第五节 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第三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要求的内容。
理解:坚持依法行政。
熟悉并能够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立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健全完善立法
健全完善立法的基本要求(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法制统一 体系 完备)
第二节 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 合理 高效便民 权责统一 政务公开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节 严格公正司法
严格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维护司法公正 提高司法效率 树立司法权威 发扬司法民主)
第四节 其他基本要求
加强制约监督 自觉诚信守法 繁荣法学事业 实施正确领导
第五篇:2013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解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备考提示】
自2009年开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法理学中单独列出来,2009年和2010年总分值均达到25分。2011年起,司法考试对于本部分内容作出了更大的调整。四张试卷中采取不同形式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关内容:试卷一以选择题形式进行全面考查,试卷二和试卷三结合该卷科目的专业知识进行重点考察,试卷四结合法律实务进行综合考查。在这样的改革背景下,近两年本部分平均分值约40分。
对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应只停在宏观把握,准备简答题与论述题这样的要求,更多地应着眼于外在表现,内部构成,以至能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分析和评价法治实践和有关案例。考生在复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要结合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行政法等部门法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实践中的运用。尤其要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关系;“三者统一”和“三个至上”的相互关系;依法行政和公正、高效、权威司法的具体内涵;执法为民;公平正义;党的领导。
【2013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修订完善为主,没有新增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