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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编辑:风起云涌 识别码:17-888448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7 11:53: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600809

公司简介:公司名称: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09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工商登记号:1400001002828

注册及办公地址:山西省汾阳县杏花村

注册资本:43292.4万元

联系电话:0358-7220255

董事长及法人代表:李秋喜

总经理:韩建成板块概念: 酒类板块

行业类别: 制造业--食品、饮料

公司背景: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22日,是在原国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基础上改制成立的股份制企业,是山西省首家上市公司,也是全国白酒行业首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异地上市的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坐落于中国名酒之都--山西杏花村,是生产国家名酒汾酒、竹叶青酒、玫瑰汾酒、白玉汾酒等系列产品的大型一档企业。

1,对公司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行分析:

机遇方面,首先,汾酒有着较好的品牌影响力,也曾一度领跑白酒行业,虽然近年来落入第二阵营,但是其影响力依旧还在:其次,汾酒是国内清香型白酒的领头者,未来白酒的趋势将朝着清香型和兼香型发展,汾酒将迎来发展机遇;另外,汾酒的产品结构比较稳定,外部市场的扩张空间大,目前汾酒已经形成了以中端市场为基础的局面,在稳固省内市场的同时,外部市场的拓展空间巨大。

挑战:白酒行业的竞争正在加剧、白酒的市场容量增速正在减少、离茅台、五粮液这样的领军品牌的距离也在加大、省外市场的布局还远未成功。

汾酒公司应该采取的办法:

第二篇: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织开展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 行为准则执行情况自查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发[202_]41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组织开展证券期货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执行情况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切实做好《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现结合公司实际和当前重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当前推进公司上市进程、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的工作重点,在全公司范围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以期达到:

1、公司全体员工全面掌握准则主要内容,熟知和领会从业人员基本准则、职业道德和各项禁止行为;

2、公司各部门对执行准则和服务客户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梳理、反思公司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 1 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3、进一步增强公司各级员工的合规执业意识,提升执业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改善客户体验,全面营造“诚信、稳健、规范、创新、高效”的优秀上市公司形象。

二、主要任务

(一)以组织开展《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执业行为准则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化全体员工对执业行为准则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建立切实可行的自查工作机制,认真对照,积极落实,不留死角,按照行为准则的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工作底稿,逐条逐项开展对照自查,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围绕《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以证券从业人员的各项禁止行为为重点,系统梳理公司内部有关执业行为的相关规章制度。自查自纠工作中,要结合上市公司员工行为标准和优秀金融服务企业的标杆作法,以公司“十大自律文化”为支撑,以公司《员工行为规范》为补充,以协会制定的《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执行情况自查表》为主要载体,既要查找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各部门在执业行为和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 2 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堵塞制度漏洞,还要把好的做法、好的模式提炼出来,固化下来,推广下去,不断完善公司内部行为准则,加强公司制度建设

(三)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要对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妥善解决。对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做出处理,绝不姑息,保障行为准则切实得以贯彻实施。

(四)要将此项工作与公司实际和公司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此为契机,开展一次全面提高公司执业水平、服务水平、管理水平的专项活动。要对此项工作进行深入、全面、细致的总结,并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项自查领导组。公司成立执业行为准则执行情况专项自查领导组,公司总裁侯巍同志任组长,公司副总裁兼合规总监孟有军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要成立由部门负责人、合规管理岗、综合岗等组成的自查工作小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全面组织和协调本部门自查工作。各部门合规管理岗要督促本部门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

(二)明确工作职责。公司执业行为准则执行情况专项自查领导组是公司自查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领导组下 3 设办公室、检查组、材料组、宣传组等四个工作组。各部门自查工作小组组负责实施本部门的自查工作。各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1、办公室:(1)负责统筹安排自查工作进程,组织协调各部门自查活动开展;(2)负责自查活动文件、学习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3)负责自查活动的总结、评比等具体工作。

2、检查组:(1)负责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自查活动,防止活动走过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2)负责制定检查底稿,并依据底稿对各部门的自查活动进行抽查;(3)负责以座谈会、专题会、研讨会及其他形式征集自查活动意见和建议;(4)负责针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3、材料组:(1)负责起草自查活动实施方案、自查自纠报告、落实整改报告、自查活动总结报告等各种材料;(2)负责掌握自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收集动态信息和先进事迹材料,组织编发工作简报;(3)负责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上报实施方案、工作简报、自查自纠情况、机构自查表、整改落实情况、先进事迹材料、活动总结报告等各种材料。

4、宣传组:(1)负责自查活动宣传材料编写、内外宣传策划实施、演讲竞赛及征文组织等工作;(2)负责 4 执业行为相关准则的培训工作;(3)负责领导组及其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录音、录像、照相工作。

5、各部门自查工作小组:(1)负责全面组织落实本部门的自查工作;(2)负责按要求进行自查工作的宣传发动等项工作;(3)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如实填写《自查表(个人)》;(4)负责按要求向公司报送各种材料,为适时掌握进展情况,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各部门每周至少向材料组报送一期工作简报(各项活动资料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公司全体员工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行为准则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重要性,这一工作是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当前,公司处于发展壮大的关键时期,此次自查工作不仅要全面落实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的具体要求,更要以此为契机,还要对员工的执业行为、服务水准、公司管理模式等进行深入、全面的反思和总结。要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

(二)责任分工明确,方法措施得力,进度安排妥当。各部门要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要做到内容具体、措施明确、重点突出、要求严格,方法多样,进度妥当,以便于落实自查工作。部门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在自查过程中,要把握方式和方法,杜绝走过场,要确保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客观情况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座谈会等多种组织形式,开展自查自纠、互查互纠工作,深化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各部门更要紧紧围绕上市、营销展业等当前工作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三)注意工作方法,坚持“两手抓”思维。一手抓问题,一手抓亮点,一手抓自查,一手抓整改。既要注意发现明显与执业行为准则相冲突的行为,又要注意发掘执业过程中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既要勇于发现问题,又要善于整改落实,不断推动公司各项制度创新。

五、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要求,检查工作要在五月底前完成,我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具体安排和部署,于202_年3月25日—202_年5月31日组织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抓好自查和抽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_年3月25日—202_年4月5日)。

阶段目标:思想统一,组织周密,计划完备,行动一致。

具体措施:

1、公司成立专项自查领导组,明确对证券业协会的联络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检查组、材料组、宣传组等四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要责任明确,组织得力,并有专门的联络人。2、4月7日之前,公司召开专项自查工作动员大会,对自查工作作出思想动员和统一部署。

3、材料组制定专项自查实施方案,经自查领导组审定后下发实施,同时上报协会。

4、各部门按照公司自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自查工作小组,确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并确定本部门联系人,同时报材料组备案。

5、本阶段,由材料组至少向协会报送一期工作简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_年4月6日—202_年4月26日)。

阶段目标:严格遵照公司自查方案,在充分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各部门以《自查表(个人)》为载体完成自 查自纠,同时,完成公司层面的抽查检查。

具体措施:

1、按照协会要求将机构设臵、实施方案、组织宣传发动等情况于4月8日前报协会。

2、宣传组采取适当方式,以禁止性行为为重点,对一般执业行为、营销展业、上市公司行为相关准则及其他相关自律准则在全公司范围开展培训工作。

3、材料组分析整理出与一般执业行为、营销展业、上市公司行为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以适当方式周知公司全体员工。

4、宣传组负责在公司网站开辟自查工作专栏,同时,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征文比赛;各部门要采取挂条幅、制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自查宣传,并及时将本次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材料报送材料组。

5、各部门对照《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及其他相关自律准则,以协会《自查表(个人)》为载体组织实施自查工作。4月24日之前,各部门将自查自纠情况及《自查表(个人)》报材料组。

6、检查组制定检查底稿,并逐条对照对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暂定总部4个部门,太原市内营业部2家,地市营业部2家,省外营业部4家)。4月26日之前,检查组将抽查情况报办公室和材料组。7、4月28日之前,材料组将公司自查自纠情况及《自查表(机构)》报送协会。

8、本阶段,材料组至少向协会报送一期工作简报。

(三)检查整改阶段(202_年4月27日—202_年5月17日)。

阶段目标:全面梳理自查或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并积极实施整改方案,要做到有规划、有反馈、有检查、有落实。

具体措施: 1、5月4日之前,各部门将自查或公司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建议报检查组汇总。

2、宣传组组织开展优秀征文演讲、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3、5月9日之前,检查组根据自查、抽查情况和各部门建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报领导组审定后下发实施。4、5月13日前,各部门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材料组。5、5月19日之前,材料组将公司自查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完善执业行为准则的建议报送协会。

6、本阶段,材料组至少向协会报送一期工作简报。

(四)总结阶段(202_年5月18日—202_年5月31日)。

阶段目标:全面总结此项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发扬光大,不足之处要汲取教训,积极整改。

具体措施: 1、5月20日前,各部门要对自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送材料组。

2、办公室开展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优秀征文评比工作,评比结果公示后,在公司范围内进行表扬,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协会。3、5月25日前,材料组将公司自查工作的全面总结报送协会 4、5月31日之前,公司召开自查工作总结大会。

5、本阶段,材料组至少向协会报送一期工作简报。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四月七日

第三篇:山西建筑业协会汾水杯奖

山西省建筑业协会汾水杯奖(山西省优质工程最高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多出精品工程,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山西省建筑业协会在全省建筑行业会员企业中组织开展“山西省建筑业协会汾水杯奖”(以下简称“汾水杯奖”)评选活动,为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汾水杯奖”是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是我省唯一与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接轨的奖项。

第三条 “汾水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山西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承建的省内外工程项目。

第四条 “汾水杯奖”由主承建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协会推荐后进行评选。

第五条 “汾水杯奖”的评选工作由我会根据当年申报“汾水杯奖”工程的类别和数量,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复查和资料核查。第六条 “汾水杯奖”不分等级,每年评审表彰一次。凡通过本协会推荐国家优质工程奖和鲁班奖的省内外工程,必须是已获“汾水杯奖”工程。

第二章 评审范围

第七条 “汾水杯奖”的评审范围:

一、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其规模为:

1、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多层厂房或1000万元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工程; 2、300万以上的设备安装工程;

3、长度在500m以上的隧道工程;

4、长度在400m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m以上的铁路桥梁;

5、长度在20km以上的铁路工程;

6、长度在15km以上的高速公路或长度在20km以上一级公路;

7、高度150m以上的烟囱;

8、容积500t以上的水塔; 9、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变电站(换补站、开关站、串补站)工程;110(66)KV以上新建输电线路(单回20km以上,同塔双回和多回线路30km以上)工程;

10、发电量30MW以上、配套设施齐全的的风电项目;

11、煤炭洗选能力在240万吨/年以上的选煤厂主体工程;

12、储煤单仓容量≥1.0万吨以上的筒仓工程。

二、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其规模为: 1、5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2、202_个座位以上的多功能体育馆; 3、500个座位以上的游泳馆; 4、500个座位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5、100间客房以上的饭店、宾馆; 6、5000m2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教学楼、图书馆等;

7、桥面面积4000m2以上的城市立交桥;

8、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园林建筑,或占地面积在20000m2以上,其中房屋面积1000m2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9、占地10000m2以上,并有喷泉、健身设施和环保绿化符合要求的城市活动的广场工程;

10、建筑面积1000m2(含1000m2)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三、水利及给排水工程,其规模为:

1、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工程;

2、新建日供水25000t以上的独立水厂;

3、新建日处理25000t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四、住宅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其规模为: 1、10000m2(保障性住房5000m2)以上的住宅楼,或20000m2(保障性住房10000m2)以上的建筑群(二栋以上); 2、25000m2以上配套设施齐全、庭院绿化初具规模,一次建成的住宅小区。

五、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造价须在5000万元以上。

六、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且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精品工程,也可申报。

七、积极推行采用国家倡导的装配式建造和绿色建造等先进建造技术施工的工程项目,优先考虑推荐。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 申报“汾水杯奖”的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地区(部门)建设计划,已经形成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工程。

二、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绿色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评为省优良工程的项目,同时列入国家级或省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山西 4 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三、工程开始就立足于创优质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且具有实施性的工程创优计划和措施及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性方案。

四、总承包企业或建设单位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五、申报工程必须是经过一个冬雨期考验,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的工程。

六、住宅小区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均按批准的小区规划要求全部建成,满足使用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测与验收;

2、小区内各类建筑平面布置、立面造型以及房屋建筑结构、装修等符合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

3、住宅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工程已经验收、并全部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九条 申报“汾水杯奖”工程,由工程承建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按下列程序申报:

一、省属建筑企业、中央和部属建筑企业申报,须经申报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建筑业协会资料审核,由企业主管部门或集团总公司推荐;行业管理的建筑企业申报,由省属各建设行 5 业协会审核推荐。

二、市属建筑企业申报,由企业所属地市建筑业协会审核推荐。

第十条 申报资料:

一、申报表一式二份单独装订。

二、申报资料一份,资料中应含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并附有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工程建设立项批准文件,施工图审查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会议记录,竣工备案资料。

三、应有工程外立面、屋面及大厅、会议室、卫生间、设备间、地下室等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一份(不少于20张),并附有文字说明。

四、具有施工过程中各主要节点的影像资料(U盘),放映时间不得超过六分钟。

五、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资料(含建筑业十项新技术中的六项),工程采用“四新”,节能新技术的资料、绿色施工方案及绿色施工资料。

六、企业贯彻“三标体系”的有效证明(第三方审核证明),及在相关项目中开展QC小组活动的获奖证书。

第五章 工程核查

第十一条 申报的“汾水杯奖”工程由协会初审后,对符合 6 条件的工程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十二条 对核查的“汾水杯奖”工程由专家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经“汾水杯奖”专家评审委员会核定后,再将其结果在网上公示7天。

第七章 评审纪律

第十三条 “汾水杯奖”的评选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十四条 申报“汾水杯奖”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工程核查和评审人员要坚持标准、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第八章 奖励

第十五条 对获得“汾水杯奖”的施工企业(组织申报单位)授予奖杯、奖牌和证书,对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并通报表彰,本汾水杯奖(山西省优质工程最高奖)将录入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第十六条 对获得“汾水杯奖”承建单位的项目经理授予奖杯和荣誉证书,给予通报表彰,并录入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对已经获得“汾水杯奖”的工程,如果在两年内出现质量问题,或收到用户和社会投诉,经查情况属实,协会将撤销其“汾水杯奖”及“汾水杯奖项目经理”荣誉称号,并收回奖杯、奖牌、证书。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评审办法同时废止。

第四篇:汾青酒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本着根治源头,突出事故预防,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的方针,结合我厂食品安全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以厂长统筹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的监管体系,通过排查整治,使员工自律显著加强,生产经营行为有效规范,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汾青酒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成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任务及整治重点

开展全方位的深入细致排查,真正摸清、摸全、摸透全厂食品安全重点区域、环节及突出问题,做好后续跟进工作,每月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各职能部门每季度确定一个以上重点部位、环节或突出问题作为整治对象,确保食品安全,实现食品安全隐患有效消除,常态化管理制度有效落实,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完善,不发生等级食品安全事故。

(一)抓好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1.食品生产环节

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要求车间各个生产环节采用良好的生产规范、良好卫生规范和危害分析控制技术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我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建立监管电子信息档案,实施动态监管,使食品生产日常监管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2.食品流通环节

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许可文件。保证产品符合各项国家标准。

加大监督抽检及后续监管力度。各地销售业务人员应结合流通环节特点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的情况,加大对市场流通的产品的抽检力度,及时对市场反馈的情况进行跟进和处理。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

1.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质量技术室要加强对产品的检验检测。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整理。

2.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制定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食品安全生产标兵予以奖励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

(三)加强值班,及时稳妥处理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1.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安排,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通畅。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通讯和消防设施的使用、突发事件处理程序等方面的培训。对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及时受理消费者反映的有关产品方面的投诉举报。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四)建立奖励机制,对提供安全隐患线索的员工进行奖励。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快速巡查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履行职责。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抓好组织落实,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职责到位,责任到人,确保食品安全排查整顿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食品安全排查整顿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标本兼治,构建食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部门要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督管理。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明确各岗位人员的主体责任。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及时报道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

汾青酒厂

202_年5月8日

第五篇: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25证券简称:太钢不锈公告编号:202_-1

3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_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_年5月11日(星期二)上午9:30

2.召开地点: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晓波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3,662,208,6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4.2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各项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_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3,662,208,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

1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_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662,208,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_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202_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75,303,099.71 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27,530,309.9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053,376,171.59 元,减报告期内实施202_年利润分配 569,624,779.60元,202_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631,524,181.73元。

本公司决定以202_年末总股本5,696,247,7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

派送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569,624,779.60 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2.89%。

报告期内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662,208,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_年全面预算的议案》

公司202_年的主要经营目标是:产生铁836万吨;产钢1,012万吨,其中不锈钢280万吨;产坯材1,007万吨,其中不锈材259万吨。营业收入800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3,662,208,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_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公司202_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54.85亿元。主要内容如下:加大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力度,加速实现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增效,安排投资11.91亿

元,包括烧结烟气脱硫脱硝工程、烧结烟气余热发电工程、冶金除尘灰资源化工程、废钢加工提质工程、能源环保中心建设工程等;满足生产工序平衡匹配要求,加快推进技术改造项目,把调整品种结构作为公司增长的着力点,培育更多的高端产品和特色产品,安排投资38.68亿元,包括烧结机改造、型材升级改造、精密带钢生产线、不锈钢无缝钢管技术改造等技改工程;加大科技及信息化投入力度,安排投资2.56亿元,包括中间试验室工程及信息化工程等;保证生产运营安全稳定,安排投资1.7亿元,包括零购、防汛、安全、消防等工程。

表决情况:同意3,662,208,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六)审议并通过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太原钢铁(集团)公司及在太原钢铁(集团)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等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2,814,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用202_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202_年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会计审计中介机构,202_审计费用为200万元。

表决情况: 同意3,662,208,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山西太钢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以保证担保方式为山西太钢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太钢科技”)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州支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6,600万元整,担保期限5年。太钢科技用相应资产,为公司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州

支行给与太钢科技56,600万元贷款授信的保证担保进行反担保。

表决情况: 同意3,662,208,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五、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_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水泉、翟颖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_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_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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