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与法同行作文
法律永驻心间
平定县北磛石小学四年级杨贺心
家庭住址平定县冠山镇北磛石村
联系电话6061115
邮政编码045200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但我们生活在法制社会,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我们作为学生应当让法律永驻心间。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护。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一旦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就会受到相应的制裁。记得妈妈给我讲过一件真实的事情:那是妈妈的一位亲戚王某,那年他只有十四岁,由于年少无知,放学后和同班同学在回家路上拦截另一位同学,从人家身上抢走了仅有的十七元,回家后也未曾提起此事。谁知,第二天,那位同学家长找到了学校,要求处理此事,结果王某被关进了少管所,王某的家长却认为有点小题大做。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阳光少年,应该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上的各类法律法规,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小学生,决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愚昧无知地跟着他人犯法。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驻心间。
第二篇:与法同行作文
每一天,清晨都将托起一轮崭新的太阳;露珠都将滋润着整个大地,法律的维护能使整个地球变得灿烂无比!如果在这个世界上缺少了法律,可以想象,整个地球村会变得多么阴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错误是每一个人都无可避免的事情,但是,法律也就是来约束我们的行为的。所以,我们要正视法律,不能存有丝毫侥幸的心理,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一视同仁。
曾经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某班里,同学们都在打扫卫生,有两位男生在说话,说着说着竟然吵了起来,一位男生不小心将另一位男同学的毛衣撕破了,这位男生气愤地说:“你看,你把我的名牌毛衣撕破了,你赔!你赔!”另一位男生也不甘示弱:“我不是有意的,你干嘛这么凶嘛?”接着打了起来,别的同学并没有阻止,而是为他们喝倒彩、鼓倒掌,只有一位女同学去报告了老师,当老师赶到时,这两位同学身上已经是这儿青那儿肿了。老师将他们带到了办公室,严厉地批评了他们,并给他们俩讲了做人的基本准则,告诉了他们俩“退一步便是海阔天空”的道理。两名同学都感到了自己的不对,于是握手言和。
没想到,放学以后,又有几个男同学起哄说:“你们为什么又不打了,胆小鬼,刚才你们为什么打得那么激烈,现在谁怕谁了?”“谁说我们害怕了,打就打。”接着,双方拳脚相加。然而,同学们得表现更是不可理喻了,仍在那里袖手旁观,并且火上加油、雪上加霜!这时,一位同学王亮被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当到家门口时,终于昏倒了。他的母亲将他送往医院,终因失血太多、伤势太重,抢救无效死亡!这时,王亮的母亲痛不欲生!
听了这则故事,你们是否有感悟呢?是否同情王亮同学,是否恼恨那班同学呢?是啊,是啊!事情总在不该发生得时候发生,总在不该结束时候结束!
你们可知道,打王亮得那位同学,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矛,那些起哄得,有的是班长、有的是组长,这么优秀得学生成为罪犯,可想而知,会有多少人为他们惋惜啊!
试想,在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里,你会过得安定、幸福吗?不!我坚信,绝对不可能。所以,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威胁着我们纯洁、善良的心灵!同时,在我们同学当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良的现象。如小偷小摸、强要同学钱财,更有甚者参与抢劫,触犯了刑法。还有更严重的,看到同班同学打架,却袖手旁观,并且火上加油!
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为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尔后,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期待着:法律终将成为德行的彰显,守法终将成为公民的信仰,国家终将走向法治之路,中国终将复兴礼仪之邦。我们不能只要求青少年“法在我心中”,更要从自身做起,使法在“我心中”!
第三篇:与法同行
与法同行,安全成长
——2013年秋季开学第一堂法制课
9月3日下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十二中学成功开展了“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暨“送法进校园”活动。
本次活动由许昌市教育局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十二中联合主办。参与主体还有许昌市共青团、市关工委、市妇联、市教育局、新闻媒体(许昌日报、电视台;河南法制报、中新网住许昌记者站)。
目标任务是通过“开学第一堂法制课”、赠送普法口袋书,对青少年开展更为深入、持久、实用的普法教育,扩大“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影响力,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活动内容安排丰富多样。活动由许昌市教育局副局长赵建鹏主持,主要议程有第十二中学校长王润耕致辞;参会领导向学生进行赠书;学生观看法制宣传片;中院副院长张宝生讲授法制课;组织学生观看法制展板,与法官交流、咨询;和教师、家长、学生代表召开座谈会等。
课堂上,中院张宝生副院长结合学生实际,用一个个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鲜活的实例,以案释法、依法论事,使同学们深受教育。
最后,王润耕校长对这次活动做了总结并给同学们提出要求。他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依法办事,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名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把本次学习活动落实的实际行动中。
第四篇:与法同行
与法同行
高一七班姜重任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例如吸毒、抢劫、吸烟、酗酒„„青少年由于一时的冲动就拔刀子、动武等等,这些案例的逐渐增加的根本原因就是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淡薄。而法制观念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由此可见,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法制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就是根据广大人民的意志而制定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其中包括立法、守法、执法、监督法律,这些权力也都属于公民。法制如此重要,而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显得极其突出。
为了减少类似的案件的发生,各学校开始重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并落实少年儿童法制教育的措施。学校要将法制教育列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在学校工作计划、少先队工作计划中有明确要求,并制订了普法教育工作计划。学校要注意法制教育实施人员的选聘,很多学校都选择了政治思想好、法制意识强的教师担任辅导员,还聘请法制副校长定期上法制课。学校要注重法制教育内容的选择,除了与少年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也结合《中小学生守则》等规范制度。学校要在学生中开展遵纪守法作文大赛,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校要通过观看违法犯罪纪实片,有效地宣传法律知识。学校也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对校园周边治安进行集中整治,对桌球室、游戏室、录像室、歌舞厅和网吧等场所进行清理整顿,避免青少年受到影响。
通过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少年儿童遵纪守法、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小学的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些效果。少年儿童的法律常识得到进一步普及,为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少年儿童遵纪守法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少年儿童都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日常行为规范和基本的法律法规。少年儿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得到了加强,一些年龄大一点的少先队员已经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普法工作不断深入的过程中,少年儿童也已经能主动向家长、亲戚、朋友、同学宣传法律常识,教育他们一起遵守纪律、遵守法律。但不容忽视的是,近年来,一方面,在校学生的犯罪率逐年上升,有的还比较严重;另一方面,一些儿童在受到侵害时不知道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跟着违法乱纪。这些说明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切实加以解决。
法制教育是一项综合性工程,要调动社会上的一切力量、利用社会上的一切资源,多角度、多层面的加强队员法律教育。要争取政法、综治等部门和家长的支持、配合,加强队员的校外法制教育,在各种活动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并内化为守法、护法的意识。要有效的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这三大教育版块紧密的联系起来。同时,学校也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对校园周边治安进行集中整治,对桌球室、游戏室、录像室、歌舞厅和网吧等场所进行清理整顿,避免队员受到影响。
学校的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农村,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学校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切实推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提高整个社会的未成年人乃至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全面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样,国家的“依法治国”方略在我们农村小学才能得到真正的体现。
法制教育,即是一种法治精神,是尊崇和维护法制的勇力和毅力。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完善学校法制教育的措施和方法,有效地提高少年儿童知法懂法、遵纪守法、自我保护意识。
第五篇:小学生与法同行作文
与法同行
法律,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 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而犯罪呢!它 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与法同行。在我心中,一直有一个小故事教育着我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在南京公安机关的预审室里,17岁嫌疑人小力供述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两年前我带着录取通知书来到学校报到,同宿舍6个同龄的同学成为好朋友,好“哥们儿”。不久,我们耐不住学校严格管理的业余寂寞,大家一商量就决定溜出去“热闹热闹”。从此,我们经常是集体翻墙头出去喝酒抽烟。
日久天长老是喝酒抽烟,大家都有点烦,再说家里给的钱老是这样花也不太够。一天晚上,几个哥们在外面喝啤酒,也点不起什么菜,都觉得很无聊。当时有人说,老是这样不好玩,咱们不如顺便去“拿”点东西。借着酒劲大家都很赞成。
从那以后,他们时常夜里酒足饭饱后,就一块到附近一些中小学校行窃。起初,他们盗窃也还算有点节制,只是“拿”些铅笔、橡皮擦、牙刷、毛巾和书本等,不“拿”太值钱的东西。
后来,经常作案胆子就大了,什么值钱就“拿”什么,几个哥们儿有福同享,作案时互相提醒,每次都很顺利,对仅仅到中小学“拿”点东西不感兴趣了。最后一次大家商量,快毕业了,今后要分配到不同单位,6个人没机会一起“拿”了,决定干点大的,就去了那家手机店。
因为他们几个是“铁哥们儿”心齐,有事经常能互相“打掩护”,先后盗窃的财物达到将近1万元,学校和家长都没能发现。
是呀,那几位学生因为鲁莽和冲动,有侥幸心理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原本是祖国的栋梁变成了社会的负担。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