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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小抄(★)
编辑:倾听心灵 识别码:17-1096724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9 00:19: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律文书小抄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法律文书的分类:①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察文书、检查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②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③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①制作的合法性;②形式的程式性;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结构固定化和用语成文化两个方面。法律文书的固定结构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法律文书的作用: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包括: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⑤语言精确,朴实庄重。法律文书在叙述事实时的要求:①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②关键情节具体叙述;③因果关系交代清楚;④争执焦点抓准记清;⑤财物数量记叙确切;⑥叙述事实平实有序;⑦材料选择真实典型。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写明的要素: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叙述事实时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犯罪的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则围绕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9 法律文书阐述理由的基本要求:①列举事实证据确凿;②分析受理以法为据;③据案引法,据法论理;④前后照应,通领全文。法律文书对引证法律的基本要求:①引证法律要有针对

性,针对案情引用外延较小,恰恰适合于本案的内容;②引用法律凡有条款项的,应引到条下的款或项;③在不影响文字表述的情况下,尽可能引出法律的条文,但应注意条文文意的完整,不能断章取义;④在有关刑事的法律文书中,应先引用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后引用我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法律文书对语言的具体要求:①表意精确,解释单一;②文字精练,言简意赅;③文风朴实,格调庄重;④语言规范,语句规整;⑤褒贬恰切,爱憎分明;⑥语言诸忌,竭力避免。法律文书写作的语言运用中,最常见的忌用语言通病有:忌用方言土语、忌用流氓黑话、忌用脏话。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公安机关在行使其职权过程中所制作的文书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文书和治安管理处罚文书。按侦察办案诉讼程序的分类方法划分:①立案、破案类;②律师介入类;③强制措施类;④询问犯罪嫌疑人类;⑤调查取证类;⑥延长羁押期限类;⑦侦查终结类;⑧补充侦查、复议复核类。侦察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①内容要真实;②时间要及时。侦察文书内容真实包括:①侦察文书涉及的有关人员基本情况要真实;②侦察文书所列的事实必须真实;③侦察文书中列举的证据必须真实。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是公安司法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作的法律文书。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中“简要案情”部分应写明的情况:①受案的来源;②已知的案件情况;③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受害人的损伤情况,损失了多少物品,受损物品的特征等。16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正文部分包括:案件受理情况、立案根据、立案理由和侦察计划等四点内容。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一般用于重大、特大案件。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于查清了犯罪事实,认定了犯罪嫌疑人,并收集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批准破案的法律文书。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①案件的侦察结果;②破案的理由和依据;③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④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呈请拘传报告书:是指承办案件的单位在侦查过程中,需要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询问时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拘传证: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询问的凭证文书。

取保候审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凭证文书。保证书:是指保证人向决定取保候审机关出具的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随传随到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19 监视居住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所制作的文书。监视居住委托书:是指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委托犯罪嫌疑人住地派出所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文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承办案件的单位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需要采取拘留措施时所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20 拘留证: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被拘留人执行拘留时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拘留证不仅具有证明执行拘留的侦查人员的身份和执行拘留活动的合法性,而且具有严厉的强制性。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使用的法律凭证。21 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而制作的文书。

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时,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的条件:①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②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③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对提请批准逮捕书犯罪事实部分的写作要求:一是要反映犯罪事实;二是要反映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22 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为抓获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及从监狱内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其具有法律强制性。通缉令的通缉对象包括: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从监狱逃跑的罪犯。

通缉令的发布方式:①将通缉令发给各有关单位;②通过新闻媒介发布;③将通缉令张贴在有关场所,向全社会公开通缉。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审理拘留案件时,于3日内未能获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拘留期限所制作的文书。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时,可以延长审查批准的时间的特殊情况有: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清的;②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③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24 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时所制作的文书。在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中,应写明的内容包括:①案件的简要情况;②提请批准延期的理由;③提请批准延期的依据;④具体延期要求。

可延长两个月的案件有:①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②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④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25 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是办案单位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依法呈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文书。在制作此文书时,必须具备的条件:①必须是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提请批准逮捕书所列的犯罪行为之外,还有其他的重要犯罪行为;②有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必要的案件;③必须是在侦查期间发现新罪的案件。26 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起诉意见书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包括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根据两方面内容。

制作起诉意见书时叙述犯罪事实的方法主要有:①按时间顺序叙述,即按照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②按犯罪性质来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先写重罪,再写轻罪;③按综合归纳法叙述;④多种写法并用。

制作起诉意见书应注意的问题:⑪客观地反映案件情况;应做到,①要以事实为根据;②未经审查核实的材料,不能在起诉意见书中使用;③引用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证人证言时,不能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一定要保持原意;④对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叙述要明确、具体。⑫准确地认定犯罪事实;⑬正确地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撤消案件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对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时,而制作的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消案件的文书。制作撤消案件通知书必须具备的条件: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具备免除处罚的情节;②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羁押。撤消案件通知书正文部分应写的内容:①案由;②撤消案件的原因;③法律依据。补充侦查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向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报告补充侦查结果所制作的文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所制作的文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并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有错误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明理由,请求对案件重新审核而制作的文书。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的案件应具备的条件:①必须是

经过复议的案件;②必须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接受而认为有再议必要的案件;③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必须是原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公安机关。

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写作方法:应在其中写明案由、要求复议的理由和提出复议的法律依据和要求。提请复核意见书的写作方法:应写明案由、提请复核的理由和意见、提请复核的法律依据和要求。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简称检察文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人民检察院的职能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行使的五项职权:①主要针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等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②对各种直接受理的行使侦查权;③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行使审查逮捕、起诉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权和公诉权;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行使监督权;⑤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对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行使监督权等。

按照文书制作形式的不同,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笔录式文书和表格式文书四类。对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①准确规范;②严格依法;③说理充分;④办案及时。

立案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线索,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立案侦察时,所制作的检查文书。其作用为: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正式开展侦察活动的合法依据。只有决定立案后,人民检察院才能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各种侦察措施。33 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是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决定批准下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时所制作的检察文书。

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是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请批准延长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批准延长时所制作的文书。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是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在侦查期间发现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决定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时所制作的文书。

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文书: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等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制作的各种文书。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不符

合逮捕条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35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正文的内容和写作方法:①先概述来文情况;②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意见。应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具体写清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包括不同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程序法依据;④决定事项;⑤要求事项。

36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中,发现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而公安机关没有提请批准时,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追捕意见的工作文书。在其中,应写明:①需要追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②犯罪事实;③写明证明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37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制作起诉书阐述理由应注意的问题:①准确概括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②准确引用法律;③准确阐明定罪处罚的倾向意见;④准确写明起诉决定。

起诉书的首部应当写明:①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对被告人是外国人的,制作起诉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前面应当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②起诉书“编号”的内容及其排列顺序应当是:院名、部门、文书性质、年度及顺序号;③被告人的基本情况;④辩护人基本情况;⑤案由和案件来源。单位犯罪的,对(单位)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应写明:单位犯罪的,先在被告人称谓后面写明单位的名称以及所在地址;后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起诉书的正文部分包括:①案件事实;②起诉的理由和根据。在写作案件事实时应注意的问题:①叙述事实必须客观、准确;②叙述事实必须要素完整;③叙述事实必须层次分明;④叙述事实要正确处理处理特殊问题;⑤叙述事实必须说明证据情况。在起诉的理由和根据中,应概括写明四个层次内容:①阐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包括危害程度、行为性质、轻重情节;②认定被告人犯罪行为触犯的刑事法律名称及条款,这是定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③认定被告人具有从重、加重或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请法庭予以从重、加重或从轻、减轻处罚的倾向性意见;④写明作出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

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以及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不起诉决定书所适用的对象按性质划分:可分为三种类型: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

不起诉决定书对不起诉理由写作的要求:①要注意理由的法定性;②要注意理由的针对性,理由与事实紧密联系相关,前后对应;③注意理由的充足性,要以法定不起诉条件为标准。

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刑事抗诉书的正文部分包括:抗诉机关认定的事实、情节、证据,审查意见、抗诉理由和法律根据,抗诉决定和法律根据。在写作审查意见、抗诉理由和法律根据时的要求:①首先对抗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情节的本质属性作一概括评议,指出被告人行为的危害程度、轻重程度;②充分论证抗诉理由;③阐明结论性意见;④正确引用法律依据。

撤回抗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本院和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的抗诉不当,而决定撤回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提请抗诉报告书:是下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层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提请抗诉报告书中审查情况的写作内容和要求:①原审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②法院一审及二审判决(裁定)情况;③判决、裁定的错误之处,提请抗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④本院检察委员会讨论情况。

公诉意见书:是指出席第一审法庭的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前,依法首先发表的支持公诉的意见。公诉意见书的特点:①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庭审理公诉案件的必备内容;②是公诉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罪行和适用法律等重要问题的进一步阐发和论证;③是法庭听取国家公诉人对法庭调查的事实及如何定罪量刑等问题的结论性意见的重要形式。其作用是:对法庭正确审理案件,准确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对旁听群众起着一种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

公诉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①阐明公诉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法律依据、法庭上的身份、职责;②简要概括评述法庭调查结果;③阐述支持公诉的意见;④结论。制作公诉意见书的基本要求:论证有理有据,论点鲜明清楚,分析透彻感人,语言准确通俗,逻辑严密,重点突出。42 纠正违法通知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各种检察业务活动中,发现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执行机关的执行刑罚活动有违法情况,为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向违法单位提出纠正意见时所制作的文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是文字叙述式文书。其正文部分包括:①发现违法情况来源;②认定违法的事实和证据;③认定违法的理由和法律依据;④纠正意见及要求。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审判活动监督中,发现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有违反法律诉讼程序的违法行为,为纠正违法行为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时所制作的文书。

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注意发现和纠正以下一些违法行为:①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受理违反管辖规定的;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定审理和送达期限的;③法庭组成人员不符合法律规定的;④法庭审理案件违反法定程序的;⑤侵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⑥法庭审理时对有关程序问题所作的决定违法法律规定的;⑦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审理程序的行为。

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意见书:是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对判决、裁定实行监督中,发现人民法院对罪犯的减刑(假释)裁定不当而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时所制作的文书。纠正不当暂予监外执行意见书:是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对判决、裁定执行实行监督中,发现监狱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批准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不当,而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时所制作的文书。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②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③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批准情况是:①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决定的;②在罪犯收押前进行身体检查时,因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的;③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发现罪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由监狱管理机关或看守所、拘役所主管的公安机关批准的。46 通知立案书:是人民检察院在立案监督工作中,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时所制作的文书。

复核决定书:是指上级人民检察院根据下一级公安机关的提请,对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复议决定,进行符合后,作出复核决定,答复下一级公安机关,通知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时所制作的文书。刑事赔偿决定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对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刑事赔偿请求,作出赔偿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批准聘请律师通知书:是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要求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经过审查,依法批准其聘请律师时所制作的文书。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过程中,经过审查,批准受委托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所制作的文书。

民事(行政)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法律监督的规定,对确有错误并已生效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判决、裁定,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予以纠正时所制作的文书。

刑事判决书的分类:分为有罪判决书和无罪判决书,有罪判决书又可分为科刑的判决书和不科刑的判决书。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案件,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确认被告人是有罪还是无罪,构成何种罪,并科以刑罚、免除刑罚或宣告无罪等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包括:①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②法院确认的犯罪事实和情节;③认定这些犯罪事实的证据。53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述事实应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告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实施行为的过程、危害结果以及被告人在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并以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理由应写明的内容:①确定罪名,应以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为依据;②确认量刑的情节;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的应当表示肯定;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有理有据地作出分析认定;对于辩解、辩护的主要理由,应当据理表明是否予以采纳;④确认辩解、辩护理由是否被采纳;⑤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55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对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要求:首先要做到准确、完整、具体。其次,要有一定的条理和次序。第三,引用的法律名称一律用全称,不能用简称。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人民检察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或抗诉案件,经审理查明原判决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有错误,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作出的书面决定。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包括的内容:①概括原判决的基本内容,即认定的事实、证据、理由和判决结果;②概括上诉(抗诉)的主要理由和辩护的主要意见;③概述人民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意见;④写明二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⑤写明二审据以定案的证据;⑥对上诉或抗诉理由与原判有争议的内容进行分析论证。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在写作和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①必须针对上诉理由写事实;②对一审判三年以下徒刑,二审宣告缓刑的案件,应当首先撤消原判,然后由二审判出徒刑宣告缓刑;③对检察机关起诉两个罪,一审判决认定一个罪,检察院因此提出抗素的案件,经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抗诉有理,确定原审被告人有两个罪的,也应先撤消原判,再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再审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依照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进行重新审理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再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主要应写明:①概括原审判决

认定的事实、证据、判决理由和判决结果;②概括再审中原审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再审中提出新的意见,也应一并写明;③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再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部分的写作方法:①按第一审程序再审,如果原判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直接影响定罪量刑的;或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需要全部或部分改判的,应先撤消原判,然后直接改判。②按第二审程序再审,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的,需要改判的,应先撤消原判,然后重新判决。62 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的书面决定。

第一审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①自诉刑事案件;②中止审理案件;③终止审理案件;④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⑤补充裁判文书。

第二审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①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决;②原审法院判决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③原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④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不服一审刑事裁定提出上诉、抗诉的,经审理查明情况后,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变更原裁定,或撤消原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民事裁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解决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民事裁判文书的种类:①按照裁判方式不同,可以分为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②按照审判适用的程序不同,可以分为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一审民事调解书,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调解书,再审民事判决书、再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调解书;③为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而制作的民事裁判文书。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第一审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案件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民事判决的根本作用在于:正确地处理各类民事权益纠纷,保证我国民事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66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写明的内容:①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②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③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④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的内容:①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请求、双方争议的事实和各自的理由。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反诉的,还应将反诉的事实写进判决书;②写明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部分应阐明的内容:判决的理由和所适用的法律条文。根据审判实践,书写判决的理由应:①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②阐述理由要有针对性;③说理的逻辑要严密。

在写作民事判决书时应注意的问题:①要注意把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列为当事人;②不要把死亡人列为当事人;③共同诉讼的案件,不要遗漏了共同诉讼人;④不要把不符合第三人条件的错列为第三人。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作出的书面决定。71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写明:①原审认定的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主要事实和判决结果;②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的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第三人的意见;③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部分主要应当写明:①对一审判决是否正确作出结论;②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是否有理进行论证;③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④判决所适用的法律。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后的处理结果:①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②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③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消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④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再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进行重新审理后,就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纠纷作出的书面决定。

再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主要应写明的内容:首先,应概括写明原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简述当事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及其理由和请求。其次,写明经人民法院再审认定的事实和依据。

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①不予受理;②对管辖权有异议的;③驳回起诉;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⑤准许或不准许撤诉;⑥中止或终结诉讼;⑦补正判决书的笔误;⑧中止或终结执行;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⑩不予执行公证机关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77 刑事裁定书与民事裁定书在解决诉讼中的问题的主要区别:民事裁定书只解决民事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刑事裁定书除解决刑事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外,还解决部分实体问题。78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的饿协议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调解达成协议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①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②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③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④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应写明双方达成协议的条件:在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民事调解书应写明的内容:①民事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②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③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79 第一审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依照第一审程序处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解决实体权利义务协议时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行政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在行政判决书中,应写明被告的情况:①被诉的行政机关名称,所在地址;②另起一行列项写明该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及其姓名和职务;③再另起一行列项写明其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等。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三个基本条件:①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②适用法律、法规正确;③符合法定程序。84 在行政判决书中的判决结果有:①判决维持;②判决撤消或部分撤消,并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③判决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④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①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了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行为;②这种行政处罚行为必须是显失公正的。85 第二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对不服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行政案件审理终结后,就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的维持原判或改判的书面决定。

再审行政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重新审理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简述再审行政判决书理由部分的叙写:再审行政书判决的理由,应当着重论证原审生效判决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检查机关抗诉或当事人等申诉的理由是否成立。阐明应予改判、如何改判或仍然维持原判的理由,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

监狱法律文书:是指我国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在对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和教育改造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根据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

监狱法律文书的分类包括:①监狱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②向法院和检察院提请审查决定或裁定时使用的文书;③通知有关人员的文书;④其他文书。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是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依法在对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罪犯,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或假释时而制作的一种文书。

减刑的条件:①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②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③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④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⑤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⑥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的正文应写明的内容:①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②减刑、假释的理由;③法律依据及监狱意见。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的正文部分主要应写明罪犯的具体事实为:在服刑改造期间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91 监狱起诉意见书:是指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制作的文书。

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区别:①文书制作的法律根据不同;②文书适用的范围不同;③要求起诉的对象不同;④制作主体不同,署名不同。

监狱起诉意见书的作用:①具有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起诉意见的作用,要求人民检察院在法定的期限内对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②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的基础和依据;③具有揭露犯罪、打击犯罪的作用,是促使罪犯认罪服法,接受法律制裁的武器。

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是监狱对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依法提请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时制作的文书。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的正文应

写明:具体犯罪事实及有关证据、提请执行死刑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复查函:是监狱在执行刑罚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检察院或原判人民法院复查处理时制作的文书。罪犯入监登记表:是监狱记载新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罪犯奖惩审批表:是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基础组织在依据监管法规给予服刑罪犯行政奖惩时填写的呈请上级审批的表格类文书。罪犯评审鉴定表:是监狱等机关在年终对罪犯进行评审、鉴定时填写的表格类文书。罪犯出监鉴定表:是监狱填写的记载出监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表现和监狱对其表现作出结论的法律文书。

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是监狱、劳改队在对服刑期间患病的罪犯,依法实行保外就医时填写报送上级领导机关审批的表格类文书。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可以准许保外就医的情况:①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②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疗无效的;③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有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④身体残废,失去劳动能力的。96 律师实务文书:包括律师代书的法律文书和以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出具的文书两大类。诉状:是各类案件的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书或委托他人代书的向司法机关提出指控、答辩或申诉等法律意见的书状。

民事、行政起诉状:是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呈送的指控被告的书状。民事诉状中,陈述证据的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行政起诉状的正文部分应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民事、行政起诉状如何阐明起诉的理由?民事、行政起诉状应当根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阐明起诉的理由。论证原告诉讼理由和要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并应具体引证相关的法律条款,分清是非,明确责任。98 民事、行政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案件的原被告双方,不服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的要求改判的诉状。民事、行政上诉状中的上诉请求部分的写作要求:明确具体,文字也要简明扼要。民事、行政上诉状阐述上诉理由,必须做到:①上诉理由必须具有鲜明的针对性;②上诉理由必须据实依法说理反驳;③上诉理由更要注意恰如其分,力戒言过其实,无限上纲。民事、行政上诉状主要应针对原审判决的什么错误而提出上诉?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

民事、行政答辩状:是民事、行政案件被告或被上诉的一方,针对原告或上诉方的指控,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的书状。

写明民事、行政答辩状中的答辩内容应注意:①要有针对性。即必须针对原告方的指控;②要具有一定的反驳性。反驳必须做到据理反驳,必须加强说理性,不能为反驳而反驳。100 反诉状:是民事案件被告方(包括被上诉方)或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就原告方(包括上诉方)或自诉人指控的同一纠纷事实或行为事实,提出相反指控内容的法律文书。写作反诉状的正文应注意:①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对方在同一争执客体上所提出的相反的诉讼请求;②反诉只能在诉讼开始以后提出,它是以原告或自诉人的起诉为前提的;③反诉的事实与理由,与起诉状一样,必须有确凿的证据事实,有明确有力的法律依据。

第二篇:小抄(法律文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答案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请将正确选项的序号字母填在题后括号内。每小题3分,共18分)

1.法律文书涵盖的三部分内容,除司法文书、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外,还包括()。B.合同类文书 事裁定书

C.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决定书

D.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决定书

6.行政判决书正文部分的第一项的叙写内容是()。

A.和室内的两个女衣柜中的抽屉、小型写字台的所有抽屉,抢走现金506元,然后仓皇逃窜。刘×花于下午4时左右苏醒过来,拨打110报警电话.公安干警到达以后经勘查现场,结合刘×花提供的作案人的外貌衣着该案系本小区5号楼之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兑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评分标准 202_年7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1.C

2.D

3.C

4.A

5.D

6.B

二、简答题(每小题4分,共12分)

1.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内容,即公诉机关的指控(1分),被告方的辩护诉辩意见

等特征进行分析后认定,A.诉状类文书

B.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C.庭审质证、认证

××中学学生王×章所

C.民用法律文书 D.法庭发言

2.法律文书语言文字的总要求,除应达到语言精确,严肃庄重外,还应保持文风的()。

A.统一

D.和谐

C.明朗

D.朴实

3.起诉书的正文必须写明:案件事实,证据,起诉的理由和(),A.要求

B.建议

C.根据

D.意见

4.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按审级划分,有()。

A.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B.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由上诉引起的再审刑事判决书

c.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终审刑事判决书 D.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由抗诉引起的刑事审刑事判决书

5.民事裁判文书包括().

A.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

B.民事判决书、民

D.庭审认定的事实

二、简答题(每小题4分,共12分)

1.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和证据部分主要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2.仲裁协议的正文主要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3.什么是现场勘查笔录?

三、写作主题(50分)

根据下列起诉书的内容,以被告人的辩护人的身份拟写辩护词一份。

被告人王×章,男,1987年7月12日生,初中二年级学生,原住××市××小区5号楼301室,因抢劫、伤害嫌疑于202_年5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0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市××区看守所.

本案由××市××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王×章,于202_年5月13日下午3时许,携带旋凿、尖嘴钳等作案工具窜至本市××小区8号楼105室,以寻找宠物小花狗为名,强行进入室内,乘被害人刘×花(72岁)不备之机,用旋凿猛击刘的后脑,将刘打昏,然后遍翻刘的衣服口袋

为。王×章在其父母离异后与其父共同生活,王父近期出差未归。5月14日凌晨将王×章拘留后,王对伤人之事供认不讳,但诡称父亲给他留的生活费已用完,学校又要收校服费,因而萌发抢劫钱财的动机,井无杀人的念头,只是为了抢钱等等。但被害人刘×花本是年老多病之人,被打昏后,经医院诊断已造成重度脑震荡的严重后果。被告人王×章虽属未成年人,但为了一己的私利,竟然在光天化日下,闯入民宅,抢劫他的钱财,并为些目的,故意将他人打成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第二百三十四条,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为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害,保障社会秩序的安定,理应予以严惩,但念被告人属未成年人,不满16周岁,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一)入户抢劫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写作辅题(20分)

根据下列当事人的情况,拟写一份学历、职称公证申请书.

申请人吴××,女,1961年3月5日出生,住××省××市××区××小区5号楼301 室.1983年毕业于××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9月分配在××省××大学法学院任助教,1988年被评定为该校讲师,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并于同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获得律师资格。1994年调××市××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1999年被评定为一级律师,工作至今。要求对以上学历、职称予以公证。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2_—202_学

法律文书

试题答案及

(1分(及法院查明的事实和采纳的证据(2分).

2.仲裁协议正文主要应当写明以下三部分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1分),仲裁事项(1分),选定的仲裁委员会(2分)。

3.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1分)在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检查时(2分)所作的文字记载,称勘验、检查笔录,简称勘查笔录(1分)。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负责侦查的部门也可制作此种文书。(最后这一句话不答也算正确)

三、写作主题(50分)

评分标准:

(一)前言(共6分)

1.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2分)

2.出庭前所做工作.(2分)

3.对全案的基本看法.(2分)

(二)辩护理由(共40分)

1.关于罪名的辩护(只构成抢劫罪,不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两罪)。(15分)

2.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辩护.(15分)3.关于认罪态度的辩 护.(10分)(三)结束语(4分)

四、写作辅题(20分)

评分标准:

1.标题。(2分)

2.申请人基本情况.(4分)

3.关于学历、职称

A.人民法院

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

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朱XX同意,从木工房拿走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陈XX混进办公楼一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将本案移送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请依法起诉。

有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以及作案工具为证,犯罪嫌疑人陈XX亦供认不讳。

陈XX,男,19XX活,均有自己的住房。而三儿子王仁义一家一直与我生活在一‘起,又无其他住房,因此我决定此房将来由三子王仁义继承,他人不得提出异议。

(二)现有存款人民币40万元、美元3万元。我决定将此款由三个儿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

6。上诉状的正文是其核心内容,包括上诉请求和上诉()。

A.目的B.意见

层值班室,伺机报复领的情况说明,(12分)

4.签名、日期。(2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2_—202_学 法律文书

试题 202_年1月

一、单项选择

1.法律文书的主旨是指制作文书的目的和()。

A.要求

B.意图 C.中心意图

D.中心意思

2.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时,应当制作()。

A.呈请拘留报告书 B.取保候审决定书

C.提请批准逮捕书 D.批准逮捕决定书 2.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的称谓是()。

A.被告人

B.被不起诉人

C.犯罪嫌疑人

D.人犯 4.在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的住址应当写住所所在地,住所所在地与经常启

住地不一致的,写()。

A.经常居住地 B.住所所在地

C.住所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D.住所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5.监狱制作的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送达的机关是()。

C.理由

D.依据

二、简答题

7.民事(行政)抗诉书的正文部分包括哪几项内容? 8.提请减刑建议书的正文部分包括哪几项内容? 9.什么是仲裁答辩书?

三、写作主题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起诉意见书。

案情材料如下:

犯罪嫌疑人陈XX,系XX省XX县人,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经人介绍到XX市XX公司当勤杂工。陈XX在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许XX等领导的批评教育。1998年8月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1999年9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八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202_年2月公司发1999奖金,陈XX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许经理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2_年5月lo日,犯罪嫌疑人陈XX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了;后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小朱在干活,就上

导。1时许,许XX经理走进三层办公室午休(333室),1时30分许,陈XX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许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办公室外屋沙发上经理秘书侯XX正在休息,于是陈XX灵机一动,轻轻推醒侯XX,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重要事情需要单独向许经理报告,请侯XX回避一下,另找地方休息。侯走后,陈XX进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人里间,趁许经理在床上热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十余下,致使许XX经理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陈XX杀人后逃离现场,先逃到XX市长途汽车站,企图乘车逃回老家,后又到XX火车站,企图坐火车逃往上海,杭州等地,因形迹可疑,当日晚8时许被公安人员审查,并执行刑事拘留,5月13日被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陈XX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应追究其刑事责

年X月X日生。

XX省XX县人。汉族,XX市XX公司勤杂工,住XX公司平房3排13号。202_年5月10日被刑事拘留,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5月13日由XX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XX看守所。附项:本案卷宗X卷X页,凶器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四、写作辅t20分)11.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遗嘱。

王信真请律师代书遗嘱一份,其内容如下:

(一)我现住房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院内X楼X单元XX号。住房系三室一厅,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此房是我单位分给我住的福利房,19XX年根据房改政策的有关规定,我以现金X万X千元买下此房。大儿子王仁正、次子王仁礼先后结婚独立生

子共同继承,长子王仁正继承人民币15万元、美元1万元;次子王仁礼继承人民币15万元、美元1万元;三子王仁义继承人民币10万元、美元1万元。

(三)房内家具由三子王仁义继承,松下进口彩电一台、德国进口照相机一台,由长子王仁正继承,音响一台和书籍若干由次子王仁礼继承。

本遗嘱一式六份,邻居李XX、居委会主任赵XX各执一份,其余四份由律师张XX保存。

立遗嘱人基本情况:王信真,男,66岁,汉族,XX省XX县人,原系XX市X X厂高级工程师,住XX市XX区XX路XX号院内X楼x单元XX号。王信真为了自己百年之后,避免儿子们在继承遗产时发生纠纷,特邀请邻居李XX、居委会主任赵XX作见证人和遗嘱执行人,并请XX律师事务所张XX代书遗嘱一份。

立遗嘱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院内X楼X单元XX号。

立遗嘱时间:”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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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单项选择属

1.D

2.C

依据(7分)3.B

4.A

5.D

①援引刑法条款,认6.C

二、简答题

7.民事(行政)抗诉定涉嫌的罪名(5分);

②援引刑诉法条款作为移送审查的法律依1.公诉意见书属于()。B.填亢式文书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民事反诉

案情材料: 院判令反诉人交付房租。对此,反诉人提出反诉,要求法院合并审理,判令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是被

A.叙述式文书

状。

c.表格式文书

由于反诉人(本诉被书的正文部分包括下列几项内容:本院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1分)、审查意见和抗诉理由(2分),抗诉决定和法律依据(1分)。

8.提请减刑建议书的正文部分包括的内容有:(1)事实依据(1分),(2)减刑理由(1分);(3)法律依据和建议事项(2分)。

9.仲裁答辩书,是仲裁案件的被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1分),针对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所提出的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2分)所作出的书面答复与反驳(1分)。

三、写作主(50分)

10.答案要点及评分要求:

(一)首都(10分)

(1)标题(1分),(2)编号(2分),(3)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3分)、违法犯罪经历(2份)和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②一段文字:“犯罪嫌疑人XXX涉嫌XX案,现已侦查终结”(2分)。

(2)案件事实(15分)

①以“经依法侦查查明,”为开头语,引出事实叙述(2分):

②写明事实要素(13分)。

(3)证据(5分)

(4)有关量刑的犯罪情节(3分)

(5)犯罪性质的认定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法律 据(2分).

要求;按照教材上讲的要求叙写。

(三)尾部(5分)

(1)文书致送用语和送机关名称(1分),(2)加盖局长印,公章和日期(2分),(3)附项(2分)。

要求:书写规范。

说明:不符合写作要求的,酌情扣分。

四、写作辅属(20分)

11.答案要点及评分要求:

(1)标题(1分);

(2)立遗嘱人基本情况(2分):

(3)立遗嘱人的目的、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和执行人姓名等(3分),(4)遗嘱具体内容(10分);

(5)遗嘱份数及保存人(1分),(6)立遗嘱地点(1分),(7)立遗嘱时间(1分),(8)立遗嘱人等署名(1分)。

说明:书写的遗嘱应符合教材上讲的要求,否则,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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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202_年7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

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每小题3分,共18分)

D.笔录式文书 2.人民法院制作刑事裁定书,是为了解决刑事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

A.实体问题

B.程序问题

C.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

D.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

3.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中,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结果应写为()。A.判令被告„„ B.责令被告„„ C.判决被告„„ D.裁决被告„„ 4.辩护词的结构层次,一般分为前言、辩护意见和()。

A.结论

B.结尾 C.结束语

D.请求事项

5.刑事申诉书的正文部分,一要写明请求事项,二要写明()。

A.事实与证据 B.证据与法律依据

C.事实与附项 D.事实与理由 6.评议笔录正文应当记明评议的情况和评议的()。

A.目的B.时间

C.地点

D.结果

二、简答题(每小题4分,共12分)

7.法律文书中需要禁忌的语言有哪几种? 8.什么是补充侦查报告书?

9.什么是刑事抗诉书?

三、写作主题(50分)

告)拖欠房屋租金,被反诉人(本诉原告)于202_年10月20日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反诉人(本诉被告)交清房租。反诉人(本诉被告)接到起诉状副本后,于lo月29日向同一法院对被反诉人(本诉原告)提起反诉。

反诉的理由和事实是:反诉人于202_年L月租住被反诉人Xx市Xx区XX房管所两间平房(约45平方米),每月 租金XXX元。1--6月反诉人按时交纳房租。202_ 年6月,反诉人发现房屋

漏水,就爬到房顶查看,才知道房顶已经破烂不堪,有一平方米大小的房瓦已全部破碎。于是,反诉人找被反诉人修缮,被反诉人不但不派人修缮,而且被反诉人法定代表人(XX市XX区房管所所长)胡XX还不讲情理。为此,反诉人从7 月开始停付房租,至今已有4个月,共拖欠房租 XXxX元,这是事实。可

是,拖欠房租是由于被反诉人拒绝修缮房屋所致,责任应由被反诉人负责。202_年夏季,阴雨不断,反诉人又多次找到被反诉人即房管所要求修房,但房管所却未派人修房。同年8月10日下暴雨,房顶落下几块砖瓦,将室内电视机砸坏,还损坏了一些其他物品,约损失xXXx元。故此,反诉人至今未付房租。现被反诉人已向法院起诉,要求法

反诉人拒绝修房造成的,理应由其赔偿损失。

反诉人:赵Xx,男,4l岁,住XX市XX路XX胡同X号,XX市仪器厂工人,汉族,XX市人,高中文化程度。

被反诉人:XX市XXB.房管所,地址:XX市XX区XX路X号。法定代表人:胡XX,所长。

证据材料:1.反诉人家电视机被砸坏那天,居委会主任王XX来反诉人家目睹了这一情况,王XX写了一份材料,可以证实情况属实。王XX住反诉人家东边X号。2.同院邻居朱XX、李XX也可以证实反诉人家中遭受损失情况,他们二人合写了一份证明材料。3.电视机修理费XxX元,有收费单据为证。

反诉请求: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经济损失XXX元。

附项;本状副本一份。

四、写作辅题(20分)

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以受委托律师身份,拟写一份辩护词提纲。

XXXX年1月8日早晨3时许,被告人林X兴驾驶XX百货公司货车一辆,内装打字纸202盒,前往XX县。开车前,被告人违章同意黄X忠乘车,并将车后门钥匙交给黄。黄乘被告人不在时,擅自将6篓摔炮和l万张发令纸等危险品在 王X喜(被告人的师傅)的协助下搬进了车箱。同时王X喜不仅自己搭车,又私自叫郑X花、占X珠和姚X妹三个妇女坐进车箱和驾驶室‘被告人当时拒绝,但在黄X忠的说情下,还是让他们乘了车。车行至某公路处,掉炮和发令纸突然发生爆炸燃烧。当场烧伤黄X忠、郑X花二人,王X喜因重伤抢救无效死亡。造成一人死亡、二人重伤并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4000多元的重大事故。

Xx县检察院于XxXX年3月13日向X X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林X兴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致使装在车箱内的摔炮丑发令纸受震爆炸,造成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井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求依法惩处,但未对其他人提起公诉。

检察院提供的证据材料有:1.乘车人占X珠、姚X妹证实:黄x忠乘被告人林X兴不在时,将大量危险品擅自装入车箱.2.林x兴在汽车出事时,保住汽车油箱,避免爆炸,减少了损失,事发后,被告人林X兴及时将伤者送往当mXX县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 交待事实的经过情况。

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律师可以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2_—202_学

法律文书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202_年7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1.A

2.D 3.B

4.C

5.D 6.D

二、简答题(每小题4分,共12分)

7.法律文书中需要禁忌的语言有;一是忌方言土语(1分);二是忌污言秽语(1分);三是忌写流氓黑话(2分)。

8.补亢侦查报告书,是公安机关根据人民检察院作出的补充侦查决定(2分),对案件中需要查明的问题,经过调查核实(1分),将查明情况向人民检察院报告时制作的法律文书(1分)。

9.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1分)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2分)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1分)。

三、写作主题(50分)

10.答案要点及评分要求,(一)首部(s分)

(1)标题(1分);

(2)反诉人和被反诉人的基本情况(4分)。

要求:项目齐全,合乎规范。

(二)正文(40分)

(1)反诉请求(5分);

(2)事实与理由(30分);

(3)证据(S分)。

要求:反诉请求要明确具体,事实要清楚;理由要合情合理;举证要写明有关情况。

(三)尾部(5分)

(1)送达法院名称(2分),(2)反诉人署名(1分);

(3)日期(1分);

(4)附项(1分)。

要求:书写符合规范.

说明:不符合写作要求的,酌情扣分。

四、写作辅题(20分)

1L答案要点及评分要求;

(一)首部(3分)

(1)标题(1分);

(2)呼告语(2分)。

(二)正文(17分)

(1)前言;①依法出庭(1分);②简述开庭前工作情况(1分);③对本案的基本看法(1分)。

(2)辩护意见:①投案自首,依法从轻处罚(4分);②被告人不知情,无主观上的过失(4分);③出事后,被告人保护油箱,避免爆炸,减少损失。同时,他积极将伤者送医院抢救,请法

庭考虑从轻处罚(4分)。

(3)结束语:①归纳辩护词中心观点(1分);②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1分)。

说明:叙写辩护词提纲应符合教材上讲的要求,否则,酌情扣分。试卷代号:1073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2_一202_学 法律文书

试题 202_年l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

3分,共ls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目要求,请将其序号字母填写在题干括号内。错选、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法律文书十使用的材料具有的特点是()。

A.鲜明性

B.客观性

C.法定性

D.实效性

2.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需要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时所制作的文书是()。

A.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

B.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竹书

C.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D.起诉意见书

3.起诉书的制作主体是()。

A.人民枪察院

B.人民法院

C.公安机关 D.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_年立案的第2号刑事案件,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案号应当表述为()。

A.济刑初宁(202_)第2号

B.鲁刑初字(202_)第2号

C.(202_)鲁刑初字第2号

D.(202_)济刑初宁第2号

5.当庭宣判的民事判决书尾部注明的判决日期为()。

A.第一次开庭的日期

B.民事判决书的生效日期

C.当庭宣判日期

D.市判长或院、庭长答发日期

6.仲裁裁决书的尾部应由()签名。

A.仲

B.仲裁当事人、仲裁员

C.仲裁委员会主任

D.首席仲裁员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4分,共12分)

1.什么是通知立案书?

2.公证文书根据其内容、性质可划分为哪几类?

3.辩护词沦证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三、写作主题(50分)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

202_年5月22日,原告郭X到北京市XX区购买手机,在某移动电话地下超巾入口处看到一张告示:“郑重承诺:手机三包,七天包退,假一罚十。”于是郭X花费2525元从在该处经营的兴降商贸有限公司购头了—部摩托罗拉A388手机,随后送给朋友祝×,202_年5月26日,祝X发现该手机充电后电池竟然鼓起了—块。经摩托罗拉公司鉴定,该机并非摩托罗拉公司原装手机,电池系假冒产品。于是祝X带着鉴定结论找到兴降公司,要求该公司十倍赔偿,但兴隆公司说他们“假—罚十”的告不是5月30日贴出的。在郭×5月22口购头手机时还没打此项活动,因此该告示的内容对郭X没有效了力;此次产品现问题是他们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

疏忽所致,从手机的外观看不出真假,只有到技术监督部门寸能查出真假.手机是供货商提供的,他们公司并不是布意向郭X提供假货,没布欺诈行为。所以兴降公司不同意按“假一罚十”赔偿,只同意按双倍赔偿;双方协商不成,郭X决定向X×区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与兴隆公司之间“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钔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具人,王X和赵X动手搜二人的床铺,共搜得陈海的150元人民币和农业银行储蓄卡一张、刘斌的100多元人民币及交通银行储蓄卡一张。随后,李X叫干X、赵X用电话线、鞋带将陈海、刘斌双手反绑并用枕头套套在二人的头上。在逼迫二被害人说出各自的银行卡密码后,四人离开现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7—202_学

法律文书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202_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情节和结果等。(15分)

说明理由应当依事论理,写明被告实施的侵权行为或者双方发生争议的权益的性质、已经造成的后果以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然后依法论理,写明原告提起诉讼所依据的法律条款。3.证据。证据名称应当规范,同时写明证据的来

1.B

2.B

源。(5分)的丁机买卖合同关系,兴隆公司返还购机款2525元,并按具承诺向郭X赔偿手机价款的十倍25250元,诉讼费由兴降公司负担。

原告:郭:<,女,1984年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巾XX区。

被告:兴隆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薛X。

附:有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汀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 他标识。”

四、写作辅题(20分)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卞教程》的要求,拟写一份呈清拘留报告书。

202_年2月22门,犯罪嫌疑人梁X、李X、王×、赵X等人聚在一起商量去XX职业学校抢点钱花,并问在场的犯罪嫌疑人张X,职业学校准有钱,张X告诉梁X等人男十宿舍101房的学生有钱。梁X安排王×去找其朋友借来了两把60公分长带铁套筒的单刃刀。凌晨2点来钟。梁X、李×、王X、赵X—起前往职业学校,其中,王X、赵X番拿一把刀,李X、梁X则拿着装刀的铁套筒。梁X等四人从职业学校人门的左侧翻围墙进入学校院内,走到男生宿

101房前,梁X川事先准备好的—块布蒙住脸在门口放风,王X、赵X、李X推开房门进入宿舍后,王X将被害人陈海从床上拉下来,赵X将被害人刘斌从床上拉下来,并分别用刀架在二人的脖子上,叫二人拿钱出来。二被害人称没有钱。于是,由李X看守二被害

场。

xX市公安局对该案侦查破获后,认为几名犯罪嫌疑人均符合拘留条件,拟将其拘留。

梁X,男,1983年2月19日出生,汉族,XX市人,无业。

李X,男,1984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XX市人,无业。

赵X,男,1982年6月4日出生,汉族,XX市人,农民。

歪X,男,1983年9月23日出生,汉族,XX市人,无业。

张X,男,1984年4月1日出生,汉族,XX市人,学生。

附:有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人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

3.A

4.D

5.C 6.A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4分,共12分)

1.通知立案书,足人民检察院(1分)在立案监督工作中(1分),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1分),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叫所制作的文书(1分)。

2.根据公证文书的内容、性质可将其划分为:民事公证书(1分)、经济事务公证书(1分)、涉外公证书(2分)。

3.辩护词论证的主要问题有:有关事实认定方面的论证和驳辩(2分)、有关定罪问题的论证和驳辩(1分)、关于量刑问题的辩护(1分)。

三、写作主题(50分)

(一)首部(5分)

1.标题。(2分)

2.当事人基本情况。(3分)

(二)正文(40分)

1.诉讼清求。要求明矾、台理、合法:(5分)

2,率实与理由。

叙写事实应当写明原告、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双方发叶:民事权益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三)尾部(5分)

1.致送语:“此致 XX区人民法院”。(1分)

2。起诉入签名或者盖章、注明年月口。(2分)

3.附项。应写明民事起诉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2分)

四、写作辅题(20分)

(—)首邢(2分)

1.标题。(1分)

2.编号。(1分)

(二)正文(16分)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2分)

2.呈请事项。(2分)

3.拘留理巾。简要写明有关案件事实和证据。(10分)

4.拘留的法律依据。(2分)

(三)尾部(2分)

1.承办单位署名。(1分)

2.文书制作年月日。(1分)

第三篇:法律文书小抄2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法律文书的分类:①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察文书、检查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②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③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①制作的合法性;②形式的程式性;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结构固定化和用语成文化两个方面。法律文书的固定结构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法律文书的作用: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包括: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⑤语言精确,朴实庄重。法律文书在叙述事实时的要求:①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②关键情节具体叙述;③因果关系交代清楚;④争执焦点抓准记清;⑤财物数量记叙确切;⑥叙述事实平实有序;⑦材料选择真实典型。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写明的要素: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叙述事实时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犯罪的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则围绕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法律文书阐述理由的基本要求:①列举事实证据确凿;②分析受理以法为据;③据案引法,据法论理;④前后照应,通领全文。法律文书对引证法律的基本要求:①引证法律要有针对性,针对案情引用外延较小,恰恰适合于本案的内容;②引用法律凡有条款项的,应引到条下的款或项;③在不影响文字表述的情况下,尽可能引出法律的条文,但应注意条文文意的完整,不能断章取义;④在有关刑事的法律文书中,应先引用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后引用我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法律文书对语言的具体要求:①表意精确,解释单一;②文字精练,言简意赅;③文风朴实,格调庄重;④语言规范,语句规整;⑤褒贬恰切,爱憎分明;⑥语言诸忌,竭力避免。法律文书写作的语言运用中,最常见的忌用语言通病有:忌用方言土语、忌用流氓黑话、忌用脏话。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公安机关在行使其职权过程中所制作的文书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文书和治安管理处罚文书。按侦察办案诉讼程序的分类方法划分

该文章转载自无忧考网:http://1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法律文书的分类:①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察文书、检查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②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③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①制作的合法性;②形式的程式性;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结构固定化和用语成文化两个方面。法律文书的固定结构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法律文书的作用: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包括: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⑤语言精确,朴实庄重。法律文书在叙述事实时的要求:①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②关键情节具体叙述;③因果关系交代清楚;④争执焦点抓准记清;⑤财物数量记叙确切;⑥叙述事实平实有序;⑦材料选择真实典型。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写明的要素: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叙述事实时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犯罪的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则围绕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法律文书阐述理由的基本要求:①列举事实证据确凿;②分析受理以法为据;③据案引法,据法论理;④前后照应,通领全文。法律文书对引证法律的基本要求:①引证法律要有针对性,针对案情引用外延较小,恰恰适合于本案的内容;②引用法律凡有条款项的,应引到条下的款或项;③在不影响文字表述的情况下,尽可能引出法律的条文,但应注意条文文意的完整,不能断章取义;④在有关刑事的法律文书中,应先引用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后引用我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法律文书对语言的具体要求:①表意精确,解释单一;②文字精练,言简意赅;③文风朴实,格调庄重;④语言规范,语句规整;⑤褒贬恰切,爱憎分明;⑥语言诸忌,竭力避免。法律文书写作的语言运用中,最常见的忌用语言通病有:忌用方言土语、忌用流氓黑话、忌用脏话。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公安机关在行使其职权过程中所制作的文书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文书和治安管理处罚文书。按侦察办案诉讼程序的分类方法划分分,现行的侦查文书可分为:①立案、破案类;②律师介入类;③强制措施类;④询问犯罪嫌疑人类;⑤调查取证类;⑥延长羁押期限类;⑦侦查终结类;⑧补充侦查、复议复核类。侦察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①内容要真实;②时间要及时。侦察文书内容真实包括:①侦察文书涉及的有关人员基本情况要真实;②侦察文书所列的事实必须真实;③侦察文书中列举的证据必须真实。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是公安司法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作的法律文书。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中“简要案情”部分应写明的情况:①受案的来源;②已知的案件情况;③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受害人的损伤情况,损失了多少物品,受损物品的特征等。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正文部分包括:案件受理情况、立案根据、立案理由和侦察计划等四点内容。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一般用于重大、特大案件。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于查清了犯罪事实,认定了犯罪嫌疑人,并收集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批准破案的法律文书。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①案件的侦察结果;②破案的理由和依据;③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④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呈请拘传报告书:是指承办案件的单位在侦查过程中,需要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询问时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拘传证: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询问的凭证文书。

取保候审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凭证文书。保证书:是指保证人向决定取保候审机关出具的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随传随到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监视居住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所制作的文书。监视居住委托书:是指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委托犯罪嫌疑人住地派出所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文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承办案件的单位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需要采取拘留措施时所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拘留证: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被拘留人执行拘留时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拘留证不仅具有证明执行拘留的侦查人员的身份和执行拘留活动的合法性,而且具有严厉的强制性。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使用的法律凭证。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而制作的文书。

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时,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的条件:①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②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③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对提请批准逮捕书犯罪事实部分的写作要求:一是要反映犯罪事实;二是要反映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为抓获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及从监狱内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其具有法律强制性。通缉令的通缉对象包括: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从监狱逃跑的罪犯。

根据案情需要,通缉令的发布方式有:①将通缉令发给各关单位;②通过新闻媒介发布;③将通缉令张贴在有关场所,向全社会公开通缉。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审理拘留案件时,于3日内未能获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拘留期限所制作的文书。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时,可以延长审查批准的时间的特殊情况有: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清的;②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③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时所制作的文书。在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中,应写明的内容包括:①案件的简要情况;②提请批准延期的理由;③提请批准延期的依据;④具体延期要求。

可延长两个月的案件有:①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②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④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是办案单位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依法呈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文书。在制作此文书时,必须具备的条件:①必须是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提请批准逮捕书所列的犯罪行为之外,还有其他的重要犯罪行为;②有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必要的案件;③必须是在侦查期间发现新罪的案件。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起诉意见书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包括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根据两方面内容。

制作起诉意见书时叙述犯罪事实的方法主要有:①按时间顺序叙述,即按照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②按犯罪性质来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先写重罪,再写轻罪;③按综合归纳法叙述;④多种写法并用。

制作起诉意见书应注意的问题:⑴客观地反映案件情况;应做到,①要以事实为根据;②未经审查核实的材料,不能在起诉意见书中使用;③引用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证人证言时,不能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一定要保持原意;④对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叙述要明确、具体。⑵准确地认定犯罪事实;⑶正确地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撤消案件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对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时,而制作的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消案件的文书。制作撤消案件通知书必须具备的条件: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具备免除处罚的情节;②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羁押。撤消案件通知书正文部分应写的内容:①案由;②撤消案件的原因;③法律依据。补充侦查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向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报告补充侦查结果所制作的文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所制作的文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并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有错误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明理由,请求对案件重新审核而制作的文书。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的案件应具备的条件:①必须是经过复议的案件;②必须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接受而认为有再议必要的案件;③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必须是原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公安机关。

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写作方法:应在其中写明案由、要求复议的理由和提出复议的法律依据和要求。提请复核意见书的写作方法:应写明案由、提请复核的理由和意见、提请复核的法律依据和要求。

第四篇:最新202_期末考试小抄电大法律文书期末复习指导(完整)

《法律文书》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

1、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下同)、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3、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由案件承办单位拟写出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报告类文书。

4、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5、通缉令,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6、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7、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文书。

8、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

9、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就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不批准逮捕时所制作的文书。

10、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11、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12、公诉意见书,是出席第一审法庭的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依法首先发表的支持公诉的书面意见。

13、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或者不起诉决定有错误,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决定重新复议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14、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15、民事(行政)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法律监督的规定,对确有错误并已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予以纠正时所制作的文书。

16、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无罪,构成何种罪名,适用何种刑罚或免除处罚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17、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公诉机关就第 1 一审判决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查明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或者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二审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时作出的书面决定。

18、第二审刑事裁定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为解决有关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19、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一审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就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20、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解决纠纷的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21、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行使审判权,就解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22、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指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经审理终结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决定。

23、第一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终结后,依照法律、法规,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24、监狱法律文书,是指我国监狱(含未成年犯管教所)在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和教育改造过程中,根据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

25、罪犯入监登记表,是指监狱记载新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

26、提请减刑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在对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罪犯,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时而制作的一种文书。

27、提请假释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对服刑改造期间的罪犯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建议法院审核裁定假释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28、监狱起诉意见书,是指监狱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者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29、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是监狱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根据罪犯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30、律师实务文书,是指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法律文书的总称。

31、民事、行政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时,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32、刑事自诉状,是指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33、上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请求重新审理的诉讼文书。

34、答辩状,是指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或被上诉人根据民事、行政起诉状、刑事自诉状或民事、行政、刑事上诉状的内容,针对原告、自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作出答复,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法律文书。

35、反诉状,是指民事案件或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被告人,针对原告或自诉人指控的同一纠纷事实或行为事实,提出相反指控内容的法律文书。

36、民事再审申请书,是指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再审的法律文书。

37、形事申诉书,是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制作并使用的文书。

38、支付令申请书,是指债权人以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请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催促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命令的法律文书。

39、公示催告申请书,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被盗、遗失和灭失的情况下,为使票据上标示的权利与实际权利相分离,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得以依法重新确认,申请人民法院以公告的方式限期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逾期不申报时,判决利害关系人丧失该项权利的法律文书。

40、强制执行申请书,是指法律文书中确认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应当承担义务的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律文书。

41、宣告失踪申请书,是指符合宣告失踪法定条件的公民的利害关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从法律上确认并宣告该公民失踪,并为其设定财产管理人的法律文书。

42、宣告死亡申请书,是指符合宣告死亡法定条件的公民的利害关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从法律并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法律文书。

43、民事授权委托书,是指民事诉讼活动当事单方面出具的,明确代理律师在代理委托人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的代理权限的法律文书。

44、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要求,针对某项非诉讼法律事务,根据掌握的事实和材料,运用法律进行阐述和分析,作出肯定或否定结论后出具给当事人的书面意见。

45、律师见证书,是指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事人的要求,指派律师,依法对其亲眼所见或亲自审查的法律事件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并出具的一种文书。

46、收养协议书,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为确立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为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而订立的书面协议。

47、书面遗嘱,是公民生前处分自己的财产或者其他事务,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这种法律行为,以文字形式加以确认的文书。

48、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审理,并由第三方作出对争议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

49、仲裁文书,是仲裁法律关系主体在仲裁活动过程中依据我国《仲裁法》和仲裁规则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50、仲裁协议书,是各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51、仲裁申请书,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以生了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协议中所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该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文书。

52、仲裁答辩书,是仲裁案件的被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针对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所提出的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所作出的书面答复与反驳。

53、仲裁调解书,是由仲裁庭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54、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对申请人提交仲裁的请求事项依法作出的予以支持或驳回,或者部分支持、部分驳回的书面决定。

55、公证文书,是国家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业务时所制作的各种具有国家证明效力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56、公证申请书,即当事人请求公证机关对一定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予以公证的申请文书。

57、合同公证书,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村民、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经营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协议的证明文书。

58、继承公证书,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根据我国继承法产生的继承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

59、亲属关系公证书,是指申请人向公证机关请求确认其与关系人之间确实存在某种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书。其目的是确认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其发生的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合法性。

60、笔录,在法律活动中,凡是以实录的性质记录下来的文字材料,均可被统称为笔录。

61、辩护,是被告人的一种诉讼权利,除本人可以辩护外,也可以委托律师或法律所允许的他人为自己辩护。

62、辩护词,是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被告人的辩护人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发言。

63、代理词民事、行政案件的原被告、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被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阶段,为维护其所代表的一方的合法权益,发表的指控、答辩的系统发言。

二、选择题(每小题有1或1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空格内)

1、从涵盖的内容来看,法律文书包括(B)。

A.司法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诉讼文书

B.司法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

C.司法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民用法律文书

D.司法文书、民用法律文书、诉讼文书

2、依表达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法律文书可分为(A)。

A.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裁判文书、律师实务文书、公证与仲裁文书

B.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决定类文书、裁判类文书

C.信函式文书、致送式文书、宣告式文书

D.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笔录式文书、表格式文书

3、为判决书确定统一格式和写作内容始自(D)。

A.唐代

B.宋代

C.明代

D.清代

4、法律文书的程式性主要表现在(B)。

A.材料客观化

B.结构固定化

C.制作合法化

D.用语成文化

5、法律文书在论述理由时的基本要求是(C)。

A.认定事实,以实为证 B.引证法律,明确具体

C.分析事理,以法为据 D.前后照应,统领全文

6、法律文书从结构上划分通常可分为以下三部分(C)。

A.标题、正文、尾部 B.首部、事实和理由、结尾 C.首部、正文、尾部 D.标题、事实和理由、结尾

7、通缉令属于侦查文书中的(A)文书。A.立案、破案类 B.强制措施类 C.侦查措施类 D.侦查终结类

8、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B)审查批准立案的法律文书。A.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报请本部门领导 B.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C.下级公安机关报请上级公安机关 D.公安机关报请人民检察院

9、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是(C)。

A.立案的事实依据

B.立案的法律依据

C.立案的理由

D.侦查计划

10、取保候审决定书属于侦查文书中的(D)文书。

A.立案、破案类

B.强制措施类

C.侦查取证类

D.侦查终结类

11、呈请拘留报告书应当送达(B)。

A.公安机关负责人 B.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C.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人民法院院长

12、呈请拘留报告书的性质和特点表现为(B)。

A.是公安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

B.是签发拘留证的依据

C.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方能发生法律竞争力 D.属于刑事诉讼文

13、律师记录询问证人谈话内容的文书,在表达上属于法律文书中的(A)。

A.笔录式 B.文字叙述式 C.表格式 D.填空式

14、呈请拘传报告书的首部不仅要写明被拘传人的基本情况,还要写明被拘传人的(D)。

A.主要学历 B.犯罪经历 C.犯罪经过 D.主要简历

15、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作出的决定有(C)。

A.批准逮捕

B.不准逮捕

C.撤销案件

D.退回补充侦查

16、起诉意见书叙述事实的开头语是(C)。

A.经依法侦查预审证实

B.经依法侦查终结 C.经依法侦查查明

D.经依法侦查终结证实

17.起诉意见书的首部与正文之间的成文化用语是(C)。A.经我局侦查预审证实,犯罪嫌疑人ххх有下列犯罪事实 B.经我局侦查预审,证实犯罪嫌疑人ххх有下列犯罪事实 C.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ххх有下列犯罪事实 D.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ххх的犯罪事实如下

18、撤销案件通知书的送达对像是(B)。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刑事案件被害人

D.犯罪嫌疑人

19、人民检察院的立案决定书是在办理(C)时制作的文书。

A.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

B.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C.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

D.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移交起诉 20、批准逮捕决定书属于(C)文书。

A.文字叙述式

B.表格式

C.填空式

D.笔录式

21、人民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追加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提请批捕,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C)。

A.批准逮捕决定书

B.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

C.逮捕决定书 D.决定逮捕通知书

22、起诉书的功能有(C)。

A.是确认侦查活动终结、侦查活动合法的凭证

B.表明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C.是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的依据

D.是代表国家公开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法定文件

23、起诉书编号的内容依序是(C)。

A.、院名、文书性质、顺序号

B.、院名、部门、文书性质、顺序号

C.院名、部门、文书性质、、顺序号

D.院名、文书性质、年席、顺序号

24、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的称谓应该是(C)。

A.被告人

B.犯罪嫌疑人

C.被不起诉人

D.不起诉人

25、人民检察院针对未生效的刑事裁判提出的抗诉书应当送达(B)。

A.同级人民法院

B.上一级人民法院

C.下一级人民法院

D.同级和上一级人民法院

26、民事(行政)抗诉书的提出是为了纠正(D)中的错误。

A.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

B.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

C.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 D.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

27、人民检察院针对已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书应当由(D)提出。A.同级人民检察院 B.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C.省一级人民检察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

28、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2_年第35号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编号应为(C)。

A.京西刑初字(202_)第35号

B.西刑初字(202_)第35号

C.(202_)京西刑初字第35号

D.(202_)西刑初字第35号

29、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首部除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以及编号之外、应依次写明的项目是(C)。

A.被告人

B.公诉机关

C.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 D.辩护人

30、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交待上诉权事项的规范写法是(D)。

A.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天起10内,向本院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份

B.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向本院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C.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D.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31、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证据不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一段文字,应当是该判决的(A)。

A.理由 B.事实 C.依据 D.结果

32、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后,在(D)的情况下,应当制作刑事判决书。

A.原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没有错误,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决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

B.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发回重审

C.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查清事实后予以改判

D.原判决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决定改判

33、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作出部分改判结果时,其判决主文应当依次写明(C)。

A.撤销的内容、改判的内容、维持的内容

B.撤销的内容、维持的内容、改判的内容

C.维持的内容、撤销的内容、改判的内容

D.维持的内容、改判的内容、撤销的内容

34、第二审维持原判用的刑事裁定书的裁定结果应当表述为(D)。

A.维持原判

B.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抗诉)

C.驳回上诉(抗诉)

D.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

35、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编号由(A)组成。

A.、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理程序、顺序号

B.、制作法院、审理程序、案件性质、顺序号

C.制作法院、审理程序、案件性质、、顺序号

D.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理程序、、顺序号

36、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应当制作的文书的名称是(B)。

A.民事判决书

B.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C.民事裁定书

D.民事决定书

37、第一审民事调解书在(D)后发生法律效力。

A.审判人员签署 B.人民法院打印 C.人民法院送达 D.双方当事人签收

38、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的区别表现在()不同。

A.体现的意志

B.适用的条件

C.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D.反映的内容及其文书格式

39、“如不服本判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这一段交待上诉事项的行文是(D)中的规范用语。

A.刑事判决书

B.民事判决书

C.行政判决书

D.民事裁定书 40、提请减刑建议书应当送达(C)。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管理部门)

41、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属于(B)制作的法律文书。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监狱

42、服刑罪犯被假释时,应当制作的鉴定性文书是(C)。

A.罪犯评审鉴定表 B.罪犯奖惩审批表 C.罪犯出监鉴定表 D.释放证明书

43、民事答辩状的制作主体是(B)。A.原告(上诉人)

B.被告(被告人)

C.上诉人

D.被上诉人

44、反诉状的制作主体是(B)。

A.民事案件原告

B.民事案件被告

C.刑事案件自诉人

D.自诉案件被告人

45、刑事自诉状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依次是(C)。

A.案由和诉讼请求

B.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的名称与来源

C.当事人基本情况 D.事实与理由

46、刑事上诉状的制作主体有(D)。

A.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B.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D.经被告人同意的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近亲属

47、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认为自诉人的指控颠倒黑白,因而就同样事实指控自诉人的书状称为(C)。

A.刑事自诉状

B.刑事答辩状

C.反诉状

D.刑事申诉状

48、行政起诉状中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C)。

A.行政机关

B.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49、仲裁协议书所载明的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B)。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B.选定的仲裁员

C.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D.仲裁事项 50、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送达对象是(A)。

A.上一级仲裁委员会

B.人民检察院

C.基层人民法院

D.中级人民法院

51、侦查人员在犯罪现场向周围群众询问、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时所制作的笔录文书称为(C)。

A.现场勘查笔录

B.讯问笔录

C.调查笔录

D.询问笔录

52、监狱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是(B)。

A.监狱起诉意见书 B.保外就医审批表 C.提请减刑意见书 D.释放证明书

53、公证书的签属人员应写(D)。

A.助理公证员 B.副主任公证员 C.主任公证员 D.公证员

54、人民法院制作的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在引用法律时,应当(C)。

A.只引用实体法 B.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 C.先引用程序法,后引用实体法 D.只引用程序法

55、笔录忠实地记载了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的实际情况,在写作上第一位的要求是(B)。

A.制作合法有据 B.内容真实、完整 C.书写工整、全面 D.文字简练、突出 56.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是(A)。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公民 C.法人 D.社会组织

57.下列选项中应包括在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的正文之中的是(B)。

A.案号 B.判决结果 C.审判方式 D.交代有关事项 58.不起诉决定书对当事人应当使用的规范称呼是(D)。

A.被告人 B.罪犯 C.犯罪嫌疑人 D.被不起诉人

三、简答题

1、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种类及其与司法文书、诉讼文书的联系与区别。

答: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下同)、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

(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3)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联系和区别:一是司法文书这一名称,这一文书述语是我们以前曾经长期使用过的,并以它作为我们这一教材的总称。但是严格意义上的司法文书,应该是指导司法机关处理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而不应包括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更不包括民用的法律文书。因为公证文书一般不具有处置性,而只具有法定的证明力;仲裁文书虽具有裁处作用,但是它又要受到当事人原有协议的制约,它的约束力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这两部公文书与司法文书的作用和效力,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但是这部分文书在启动和推进法律活动中却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是独立于司法文书之外的民用法律文书。二是诉讼文书这一名称,它 10 也是某些司法机关经常使用的一个文书述语。顾名思义,诉讼文书应该是专指涉及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既包括司法文书,也包括涉及诉讼的民用法律文书,如案件当事人自书或律师代书的各类诉状等法律文书就是其中的主要部分。而民用法律文书中的非诉讼文书以及公证文书、仲裁文书等自然应该排除在诉讼文书这外。总之,学生在了解法律文书这一概念内涵的同时,也应了解法律文书与司法文书、诉讼文书这两个与法律文书相关名称间的交叉或包容的错综关系。

2、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答:法律文书的特点:1)主旨的鲜明性。2)材料的客观性。3)内容的法定性。4)形式的程式性。5)解释的单一性。6)使用的实效性。

3、简述法律文书的主要作用。

答:主要作用: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3)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裁体;4)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5)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

4、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应掌握哪些要点?

答: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要求写明的事实要素,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关刑事案件的案情叙述;另一类是有关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包括大量的非诉讼案件的事实叙述)。前者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的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告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后者围绕着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5、法律文书应从哪些方面阐述理由?

答:理由是法律文书的灵魂,也是主旨的集中体现。叙写法律文书阐述理由时,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具体要求:(1)依法制作,突出主旨;(2)遵循格式,事项规范;(3)综合表达,叙议这主;(4)写清事实,掌握要领;(5)分析事理,以法为据;(6)说明情况,乘法明晰;(7)语方精确,朴实庄重;(8)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6、简述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内部审批案件使用的一种书面报告。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即成为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的依据。它的功能有两点:一是依法确认案件成立,是刑事诉讼活动开始的文字凭据;二是对侦查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因为立案报告书对案情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并提出了侦查计划,指导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7、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正文应写明哪些内容? 答:正文。写明:

(1)立案的事实依据。即已经掌握的有关案件情况,包括案件来源和报案人员简况、案件和侦查对象的情况。

(2)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即通过案情分析,阐明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以说明立案侦查的正确性、11(3)侦查计划:侦查的方向和侦查的范围以及主要任务;查明案情应当采取的措施、方法和步骤;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侦查的时间要求等等。

8、通缉令的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有哪些?

答:正文。写明:简要案情;被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号码、体貌特征和携带物品;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联系人、联系电话;附项(被通缉人照片、指纹及社会关系)等。

9、简述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行使刑事诉讼权利的工具,具有要求人民检察院在法定的期限内对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者补充侦查的决定。

10、简述起诉意见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起诉的法定文件,具有启动审查起诉的作用。本文书记载着公安机关对侦查终结案件的结论性意见,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本,并且体现了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11、起诉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哪些内容?

(1)办案简况。写明:A、案由和案件来源。表述为“犯罪嫌疑人ⅹⅹⅹ涉嫌ⅹⅹ一案,由ⅹⅹⅹ举报(控告、移送等)至我局。”B、办案过程。写明受案、立案时间及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C、过渡性文字。写明“犯罪嫌疑人ⅹⅹⅹ涉嫌ⅹⅹ案,现已侦查终结。

(2)案件事实。以“经依法侦查查明:”为开头语,写明经侦查认定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要素。常用叙事方法有时间顺序法、主次顺序法(突出主罪和突出主犯)、综合归纳法以及多种写法并用法。

⑶证据。以“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引出证据的列举;列举完后另起一段写明“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⑷有关量刑的犯罪情节。写明是否有累犯、立功、自首等从重、从轻、减轻情节。

⑸犯罪性质的认定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法律依据(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ⅹⅹⅹ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ⅹⅹ条第ⅹ款,涉嫌ⅹⅹ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

12、简述要求复议意见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或者不起诉决定有错误,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决定重新复议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行使要求复议权的具体体现,对人民检察院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有制约作用,可以促使人民检察院正确执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避免差错,确保办案质量。

13、检察机关的立案决定书有何功能?

答: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

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侦查的合法依据。决定立案后,人民检察院才能依法对犯罪

14、简述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概念、功能及制作时应注意的问题。

答: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凭证,也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依据。

15、简述起诉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对侦查机关来讲,起诉书是确认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活动合法的凭证;对检察机关来讲,起诉书既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交付审判的文书,又是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意见、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的基础;对审判机关来讲,起诉书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刑事审判活动,既是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的凭据,又是法庭审理的基本范围;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来讲,起诉书既是告知已将被告人交付审判的通知,又是公开指控被告

16、写作起诉书的理由时应阐明哪些内容?

答:起诉的理由和根据。首先,概括阐明被告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其次,指出被告人行为触犯的刑法条款和构成的罪名;第三,说明被告人是否具有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量刑的倾向性意见;最后,写明起诉的法律依据与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17、简述不起诉决定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凭据,具有终止本案刑事诉讼,免予追究被不起诉人刑

18、简述公诉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

(1)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法律根据和在法庭上的身份、职责。

(2)对法庭调查结果的概括评述。(3)支持公诉的意见。(4)结论(对被告人依法定罪量刑的意见)。

19、简述刑事抗诉书的概念和种类。

答: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刑事抗诉书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是引起人民法院第二审或再审的法定文书之

20、民事(行政)抗诉书的概念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民事(行政)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法律监督的规定,对确有错误并已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予以纠正时所制作

民事(行政)抗诉书,既是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进行再审的有效依据,也是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行政)

21、简述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概念、特点和作用。

答: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对于及时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维护公民的正当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种类较多,其中以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最为典型。

22、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首部包括哪些内容?

(1)法院名称(基层人民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涉外案件,各级法院应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2)案号。依次由立案、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代字、顺序号组成,即“(××××)×刑初字第×号”。

(3)公诉机关×××

(4)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在何处)。

(5)

(6)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对于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在“受理了本案”一句之后增写以下内容:“本院于××××年××月××日作(××××)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被告人×××提出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二审后,于××××年××月××日作出(××××)×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23、第一审刑事裁判书在叙写案情事实方面应包括哪几部分内容? 答:事实和证据。依次写明:

①控辩主张:“×××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辩称……。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

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经审理查明,„„”。

24、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理由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答:判决理由:以“本院认为,……”开头,依次写明:

①行为的性质及其危害性;

②触犯的《刑法》条款及构成的罪名;

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的表态;

④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的表态;

⑤判决的法律依据:“依照„„(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25、简述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概念和特点。

答: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公诉机关就第一审判决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查明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或者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二审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时作出的书面决定。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它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后作出改判决定的文书,而且是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6、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写作重点是什么?

答:正文。写明:(1)事实和证据: A.控辩主张; B.“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2)判决理由。

(3)判决主文:A. 全部改判的,写为: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改判的具体内容)。”

B.部分改判的,写为:

一、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维持部分的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撤销部分的内容);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部分改判的具体内容)。”

3.尾部。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并由审判长、审判员署名,注明判决时间等。

27、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主文应当如何表述? 答:判决主文:

A. 全部改判的,写为: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改判的具体内容)。”

B.部分改判的,写为:

一、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维持部分的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撤销部分的内容);

28、试举出三种常用的刑事裁定书。

答:1)驳回自诉用刑事裁定书;2)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用刑事裁定书;3)终止审理用刑事裁定书。

29、简述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概念和它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答: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一审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就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 首部。应依次写明:

(1)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应居中分两行书写。

(2)案号。由、制作法院、案件性质、一审程序代字、案件序号构成,即(××××)×民初字第××号。

(3)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或者当事人单位或字号的全称和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诉讼代理人及其基本情况。

(4)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原告×××与被告×××(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正文。写明:

(1)事实。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经审理查明……。”

(2)理由。写明:“本院认为,……(判决的理由)。依照……(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3)判决结果。

3.尾部。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事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签署,注明判决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30、在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如何写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答: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或者当事人单位或字号的全称和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诉讼代理人及其基本情况。

31、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答:正文。写明:

(1)事实。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经审理查明……。”

(2)理由。写明:“本院认为,……(判决的理由)。依照……(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3)判决结果。

32、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中交待上诉事项的规范写法是怎样的?

答: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 首部。应依次写明:

(1)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应居中分两行书写。

(2)案号。由、制作法院、案件性质、一审程序代字、案件序号构成,即(××××)×民初字第××号。

(3)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或者当事人单位或字号的全称和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诉讼代理人及其基本情况。

(4)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原告×××与被告×××(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正文。写明:

(1)事实。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经审理查明……。”

(2)理由。写明:“本院认为,……(判决的理由)。依照……(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3)判决结果。

3.尾部。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事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签署,注明判决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33、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有何区别?

答: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同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文书范畴,但二者也有区别:

第一,适用的条件不同。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当事人自愿、合法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而予以认可时适用的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则是人民法院对案件经过审理,就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时适用的法律文书。

第二,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合法的前提下,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着重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民事判决书主要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的国家审判的权力。

第三,反映的内容及其文书格式不同。民事调解书的格式较为简单;内容扼要;民事判决书的格式较为复杂、且内容详实。

第四,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一审民事判决书在送达当事人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超过了法定的上诉期限,当事人不上诉的,才发生法律效力。

34、民事调解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正文。写明:

(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

(2)协议内容。以“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开头,然后分项写明具体协议内容。

(3)协议确认。写明“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或者“上述协议,不违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35、简述民事裁定书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答: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行使审判权,就解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第一审民事裁定书适用的范围主要有:不予受理起诉;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驳回起诉;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解除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按撤诉处理;中止或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等。

36、简述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第一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终结后,依照法律、法规,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制作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用于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质性的问题,即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否合法、正确作出公正判断的判决。如果是解决审理过程中的某些程序问题,则只能使用行政裁定书,不能使用行政判决书。

37、如何叙写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事实?

答:依次写明:

(1)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及其事实与证据;

(2)诉辩主张;

(3)庭审质证、认证的情况;(4)庭审认定的事实;

(5)庭审辩论情况;

(6)判决理由:

A.论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B.正确引用法律根据。

(7)判决结果:

38、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哪几种?

答:判决结果:

第一,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表述为:

“维持被告×××(行政主体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表述为:

一、撤销被告×××(行政主体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二、……(写明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如果不需要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此项不写。)”

第三,部分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表述为:

一、维持被告×××(行政主体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被告×××(行政主体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针对撤销部分,写明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如果不需要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此项不写)。”

第四,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表述为: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行政主体名称)的行为合法。”或“被告×××(行政主体名称)的行为违法。”

“变更被告×××(行政主体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改为……(写明变更后的处罚内容)。”

第七

“责成被告×××(行政主体名称)„„(写明被告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的内容和期限)。”

39、提请减刑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几部分内容?

答:正文。写明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减刑的理由;减刑的法律依据及监狱的意见。40、提请假释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几部分内容?

答:正文。写明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假释的理由;假释的法律依据及监狱的意见。

41、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有何区别?

答:主要是:1)文书制作的法律根据不同。监狱起诉意见书制作的法律根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1款,而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制作的法律根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9条。

2)文书适用的范围不同。监狱起诉意见书,只适用罪犯在服刑期间又重新犯罪或者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而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适用范围具有广泛性,社会上发生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各类刑事案件一般均适用。

3)要求起诉的对象不同。监狱要求起诉的对象是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文书中称为“罪犯”;公安机关要求起诉的对象一般属于社会上的自由人,在文书中称为“犯罪嫌疑人”。两种文书要求起诉的对象所处的法律地位不同。

4)制作的主体不同,署名不同。一为隶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一为公安机关。监狱起诉意见书,最后只加盖公章,不加盖负责人的印章;而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则由公安局长盖章,并在其下加盖公章。

42、简述民事、行政起诉状的概念和功能。

答:民事、行政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时,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民事、行政起诉状既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行政案件的依据,也是原告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工具。

43、民事、行政起诉状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1)诉讼请求。即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

(2)事实与理由。民事起诉状中,应当写明原、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发生权益争议的 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和结果等。行政起诉装中,应当写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事实经过、原因及其结果。理由阐述应当依事论理、依法论理,现事实及诉讼请示相一致

(3)证据。证据应当真实、可靠,并注明其来源(证人证言应写明证人姓名及住址)。

44、简述刑事自诉状的概念和功能。

答:刑事自诉状,是指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刑事自诉状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具,也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主

45、刑事自诉状正文部分的写作内容是什么?

(1)案由和诉讼请求。控告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请求。

(2)事实与理由。应当首先写明被告人犯罪的具体事实,然后以事实为基础、以有关法律规定为依据阐明起诉理由。

(3)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的名称与来源。

46、简述答辩状的概念和功能。

答:答辩状,是指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或被上诉人根据民事、行政起诉状、刑事自诉状或民事、行政、刑事上诉状的内容,针对原告、自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作出答复,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法律文书。

答辩状就是被告行使答辩权的有效工具,有助于人民法院全面了解案情,并作出公正裁决。

47、简述上诉状的概念、功能及其写作内容。

答:上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请求重新审理的诉讼文书。

上诉状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工具,也是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下一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进行全面审查,经过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的依据。

48、如何阐述上诉理由?

答:阐述上诉理由应当注意突出重点,抓住要害。无论是民事上诉状、行政上诉状,还是刑事上诉状,一般主要从下述凡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是针对原审认定事实的错误进行论证。二是针对原审适用法律的错误进行论证。三是针对原审违反违反程序进行论证。总之,上诉理由是上诉状的关键内容,是论证上诉人的上诉请示的依据。上诉理由是否充分,关系到上诉目的能否达到。律师代书上诉状,应当根据本案导致原审裁判错误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予以反驳。

49、简述法律意见书的概念和作用。

答: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要求,针对某项非诉讼法律事务,根据掌握的事实和材料,运用法律进行阐述和分析,作出肯定或否定结论后出具给当事人的书面意见。

法律意见书的作用是,就当事人的某些法律问题给予书面解答,为当事人确定行动提供法律依据。50、简述仲裁文书的概念和特点。

答:仲裁文书,是仲裁法律关系主体在仲裁活动过程中依据我国《仲裁法》和仲裁规则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仲裁文书是仲裁活动中具体适用法律的书面表现形式,是仲裁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一般都有保证仲裁程序顺利进行的凭证作用。仲裁文书的制作是以法律为依据的,对于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仲裁文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具有以下特点: 1)仲裁文书的制作主体是仲裁机构和仲裁当事人; 2)仲裁文书的制作必须符合法律和仲裁规则的规定; 3)仲裁文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51、简述仲裁协议书的概念、结构和写作内容。

答:仲裁协议书的概念、结构和写作内容

仲裁协议书,是各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仲裁协议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写明文书名称、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3.尾部。由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写明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52、简述公证文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公证文书,是国家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业务时所制作的各种具有国家证明效力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公证书所证明的是一种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因此,它所证明的内容:第一,必须是客观事实;第二,必须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有的还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它在一定范围一定意义上说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效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和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凡是经过公证证明的事项,在诉讼中,除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的以外,人民法院都应直接作为证据采用或交付执行。

53、试举出三种常用公证文书。答:几种常用的公证文书:

1.合同公证书。

合同公证书,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村民、农村承包经营

2.继承公证书。

3.亲属关系公证书。

亲属关系公证书,是指申请人向公证机关请求确认其与关系人之间确实存在某种亲属关系的证明

54、试举出三种常用笔录。

答:1)、侦查实验笔录;2)、调查笔录;3)、评议笔录;4)、执行死刑笔录;5)、死刑临场监督笔录。

55、简述现场勘查笔录的概念和功能。

答:现场勘查笔录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对现场勘查过程、提取证据以及发现线索等情况,所作的文字记载。

现场勘查笔录不仅是搜集罪证、发现线索、揭露犯罪的依据,而且是甄别犯罪嫌疑人口供真伪,证实犯罪分子作案事实的有力证据,还是公安机关研究罪犯活动情况,制订侦查工作方案,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呈请破报告书以及起诉意见书的依据。

56、辩护词主要应从哪几方面进行辩护?

答:辩护词是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被告人的辩护人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发言。

辩护人发表辩护词既是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法庭公正合理地处理案件。

辩护词通常由前言、辩护意见、结束语三部分组成。前言简要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受被告人委托或者为法院所指定),概括说明出庭前进行的工作及对本案的基本看法。辩护意见作为辩护词的核心,主要应针对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构成的罪名、提出的处理意见等,从事实认定是否正确、定罪是否准确、应否从轻减轻量刑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等几方面进行说理驳辩。结束语应总结归纳全篇辩护词,强调其中心论点。

57、代理词应围绕哪些问题说理驳辩?

答:民事、行政案件的原被告、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被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阶段,为维护其所代表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表的指挥、答辩的系统发言,统称为代理词,符合事实和法律的代理词对于法庭作出公正的裁决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代理词通常分为前言、理由和结束语三部分。前言先申明代理人的合法地位,概述所做的工作,提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理由部分应正面阐述代理理由或者反驳答辩,主要论证: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是否存在或者有无法律效力、有无法律关系或者相互间是否享有权利和应否承担义务、案件性质以及原被告方有无法律责任。结束语为对代理词的归结或建议。

四、文书写作

1、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

202_年1月31日深夜,××县××市××村女村民叶××母子被残忍杀害。该案经××县公安局刑警队侦查员王××、刘×调查,发现李××是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之一。经主管局长批准,侦查人员秘密提取了李××的指纹,交由该局技术部门与现场遗留罪犯指纹进行比对。经鉴定,李××右食指指纹与现场指纹一致。经批准,侦查人员搜查了李××的住所,在其炕席下提取了李××的蓝布男西装长裤,裤脚有血迹。经××市公安局对此裤进行血迹检验,该血是人血,属AB型,与死者叶××血型相同。在搜出有血迹的长裤后,侦查员采取措施对李××进行了监视。

李××,男,28岁(1971年10月20日出生),原籍××省××县,现为××县××乡××村农民,住在该村,汉族,初中毕业。

李××自××年至××年在××乡××村上学,自××年至××年在××乡××中学上初中。××年,李××在××市打工期间因与他人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自××年至案发时止,李××在××乡××村务农。

附:《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参考答案如下:

呈请拘留报告书

×公刑拘字(202_)××号

李××,男,28岁,(出生),民族:汉族,原籍××省××县人,现住址××县××乡××村,职业:农民。简历:××年至××年在××乡××村小学读书; ××年至××年在××乡××中学读书;

××年在××市打工与工人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 ××年至案发时在××乡××村务农。

拘留的理由和依据:,××市××县××村女村民叶××母子被残忍杀害。经侦查鉴定,犯罪嫌疑人李××右食指指纹与现场指纹一致。并在李××家炕席下提取了李××的蓝布男西服长裤,裤脚上的血迹与死者叶某血型相同,侦查人员已采取措施对李××进行了监视。

李××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涉嫌故意杀人罪。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论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李××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县公安局刑警队

承办人:王××、刘××

202_年2月×日

2、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起诉意见书。

202_年9月9日下午三时许,在××市××河新建大桥施工现场附近水面上发现小孩右下肢一只,9月10日、11日,又相继在北面大桥水下打捞到右上肢和左下肢。接着,在同一河流的五华里长的水面上,又搜寻到被肢解的头颅和躯干,而且这些部位均被从关节处断离。在打捞尸段时,发现小孩连衣裙一件,塑料拖鞋一双,裤头一条,藤条提包一只,左上肢经多次打捞未获。经法医对各尸段拼接鉴定后,确认是同一女性童尸,年龄6至7岁。检查认定被害者系掐扼窒息而死,死后是用一较锋利刀分尸,抛尸于河中,因此××市公安局确认该案是一起杀人分尸案。

调查发现,9月4日晚8时,××路××街居民许××曾向××街派出所报告,其外孙女章××于当晚6点多钟在××电影院门前玩时被人抱走。经核对被人抱走的这个小孩的性别、年龄、衣着特征,与打捞的尸体相吻合。经章××的母亲辩认,打捞起来的托鞋肯定是章××的;同时提供了章××因左腿骨折而在医院拍摄的“X”光片,与打捞的左腿“X”光拍片对比,证明相同部位均有骨折的痕迹。因此确定被害者是章××无疑。章××,1994年9月13日出生,父亲章×,××部队干部,母亲李×,××铁路电力段电话员。章××自小即随其外祖母许××生活。

此案发生后,各级领导都很重视,指示要及时破案。经过三天紧张的侦查工作,侦查人员于9月13日下午在重点嫌疑对象孙××住房内发现4块挂在墙上的异样异臭生蛆的肉。侦查人员将肉取回检查缝合,确认是人肉,而且是章××下肢被剥离的肉。由于孙××有杀害章××分尸灭迹的重大嫌疑,××市公安局当天即将其刑事拘留。在对孙××的住处进行搜查后,又获取了大量罪证。

孙××,男,28岁,1973年2月25日出生于××省××市一个工人家庭,本人为××市××厂工人,小学文化,汉族,住××路××号,家有父母及弟妹。孙自小读书,1984年小学三年级时,逃学在家,后被学校除名。此后即终日在社会上游荡。1989年3月,因盗窃犯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 23 刑1年。1999年8月,经亲戚介绍到××厂做工,但经常不上班。9月17日因本案被依法逮捕,现关押在××市公安局看守所。

经过××市公安局侦查和预审,孙××的犯罪事实被证实如下:

早在这次杀人分尸之前,孙××就曾多次向其好友李××透露:“人肉最嫩,味道最鲜最美”,“吃一个人肉要多活二十年”,“

五、六岁的小孩肉最好”,“小孩最好哄,搞几个小糖就来了”,“一掐就死”等等。孙还不止一次的对着行人指指点点说:“这人好吃,那个不好吃”等等。孙××在上述罪恶思想驱使下,于9月4日下午6时许,在其住处楼下看见章××和其他小孩一起玩,认为有机可乘,顿起邪念。当章××到××电影院前的沙堆上玩时,孙××即尾随其后,趁周围无人即走到章××身边,以买糖为诱饵,将章××引向××电影院大门右侧,然后抱起来转向西菜市,从西菜市东头一个巷子又经××路到附近的××路一个食品门市部,买了一个烧饼给章××吃。一直在郊外拖延到深夜1时左右,孙××才把章××抱回自己的住处。在进门时,孙××用双手将章××掐死,然后把章××的尸体抱到楼上自己的房间,藏在床下。9月5日中午,孙××从其母亲的住处取来小刀一把,还找来一块灰砖磨了这把刀。下午两点多钟,当同住楼上的婶母、堂弟、堂妹等人上班上学之后,孙××将尸体拖出,放在一个白色长方形瓷盆(43×63厘米)上面予以肢解。当夜,孙××骑自行车分两次将各尸段抛入河中。9月6日早晨,孙××买了细盐,把从尸体上剥离的肌肉腌了起来。6日中午、7日早上、8日、9日,孙××先后几次烧煮腌过的人肉吃。后因人肉臭了,就用旧的白色塑料雨衣将其包起来挂在墙上。9月10日,孙××去××县城××家中过中秋节。12日返回,13日即被捕获归案。

认定孙××犯罪事实的证据和理由是:

(1)从河中打捞的被害人章××尸体上,取毛发、肌肉作血型检验,为“AB”型。孙××住处楼板上、草席上的血型,经检验均是“AB”型。孙××本人血型为“O”型。孙××之妹(原住孙××的房间)的血为“A”型。

(2)孙××供认后,侦查人员对肢解尸体用的搪瓷盘,装四肢和头的黑提包进行检查,发现血迹亦为“AB”型。

(3)从河中打捞起来的装尸体、躯干的藤条提包以及包扎提包口的带子,经孙××母亲、姐姐、妹妹辩认,肯定是他们家的,是放在孙××住处的。

(4)据孙××供认,在孙××住处搜查时,提取的小刀为肢解尸体的凶器,并说是从其母亲那里拿来,拿来后还磨过。孙××的妹妹、弟弟证明是实。

(5)孙××供认,9月6日买细盐一斤,腌人肉用去一部分。搜查时,查获细盐三两左右。经提取浸泡人肉的“福尔马林”水里沉淀物,用光谱仪作定性、定量分析,结果证明人肉确用盐腌过,用量最少四两,与孙××供认相符。

(6)孙××供认,抱走被害人时,发现章××口袋内装有一把削铅笔的小刀。经被害者家长和当天下午与章××一起玩的孩子们回忆,章××当天确带有小刀。

(7)孙××供认,抱走被害者至××食品门市部买烧饼和糖给章××吃,经检查,发现章××胃内有面粉颗粒,而章××中午在家没有吃过面粉食品,以后也未吃过零食。经专门调查,××食品门市部当晚营业室遇到的情况,与孙××供述相符。

(8)孙××供认,在肢解尸体和朝阴沟倒血水的时候,恰遇其妹闯来,其妹已证实。孙××吃 24 肉等犯罪情节也有大量证言、证词在卷。

(9)经过司法鉴定,孙××精神状态正常,没有精神病。

根据以上犯罪事实和证据,××市公安局认为,孙××为满足自己的变态需求,故意将他人杀害,并肢解、煮食尸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2条规定,且犯罪手段和情节极其残忍、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必须予以严惩。因此,××市公安局根据《刑诉法》第129条的规定,于202_年9月20日以第20号起诉意见书连同预审卷宗3卷10册,将些案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参考答案如下:

×××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意见书

检刑诉[202_]第××号

被告人孙××,男,28岁,1973年2月25日出生于××省××市一个工人家庭,本人为××市××工厂工人,小学文化,汉族,住××市××路××号,孙××小学逃学被学校除名。此后终日在社会上游荡。1989年3月,因盗窃犯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999年8月经亲戚介绍到××厂做工,但经常不上班。202_年9月13日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 202_年9月13日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9月17日经本院批准被××市公安局逮捕, 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被害人章××,女,住××市××路××号,1994年9月13日出生。委托代理人×××。

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孙××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于202_年9月20日以第20号起诉意见书预审卷宗3卷10册,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_年9月2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于202_年9月21日已告知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及其父母,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证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孙××于202_年9月4日下午6时许,在其住处楼下看见章××和其他小孩玩,顿起邪念。当章××在电影院沙堆玩时,以糖为诱饵,将章××引向电影院大门右侧然后抱起来到菜市场东头一个食品门市场,买了一个烧饼给章××吃,一直拖延到夜,10时左右,孙××才把章××抱向自己的住处,在进门时,孙××用双手将章××掐死然后把章××抱到楼上自己的房间,藏在床下,9月5日中午,孙××到其母亲的住处取来一把菜刀,还找了一块砖磨了这把刀,下午两点钟当同住楼上的母亲、姐姐、妹妹等人上班和上学去之后,孙××将尸体拖出,放在一个白色长放形瓷盆上面分解肢体,当夜,孙××骑自行车分两次将尸体抛入河中。9月6日,早晨,孙××买了细盐,把从尸体上剥离的肌肉腌了起来。6日中午、7日早晨、8日、9日,孙××先后几次烧煮腌过的人肉吃,后因人肉臭了,就用旧的白色塑料雨衣将其包起来挂在墙上。在杀人分尸之前,孙××曾向好友李××诱惑“人肉很嫩,味道很鲜,多活二十年,五六岁小孩更好等”。“小孩最好哄,搞几个小糖就来了”,“一掐就死”等等。孙还不止一次地对着行人指指点点说:“这人好吃,那个不好吃”等等。孙××是在上述罪恶思想驱使下,对被害人章××下此毒手。

上述事实的论据如下:

1、从河中打捞被害人章××尸体上,取毛发肌肉作血型检验,为“AB”型,孙××的血型为“O”型,孙××的妹妹血型为“A”型。

2、孙××供认后,侦查人员对肢解尸体用的搪瓷盆,装四肢和头的黑提包进行检查,血迹亦为“AB”型。

3、从河中打捞装尸体、躯干的藤条提包以及包口的带子。经孙××母亲、姐姐、妹妹辨认,肯定是他们家的,放在孙××住处。

4、据孙××供认,在孙××住处搜查时提取的小刀为肢体尸体的凶器,是从其母亲那里拿来,拿来后还磨过。孙××的妹妹、弟弟证明是实。

5、孙××供认,25 9月6日买细盐一斤,腌人肉用去一部分。搜查时,查获细盐三两左右,经提取浸泡人肉的“福尔马林”水里沉淀物,用光谱仪鉴定结果证明人肉确用盐腌过,用量最少四两,与孙××供认相符。

6、孙××供认,抱走被害人时,发现章××口袋内有一把削铅笔的小刀。经被害家属和当天下午与章××一起玩的孩子们回忆。章××当天确带有小刀。

7、经法医鉴定,孙××精神状态正常,没有精神病。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为满足自己的变态需求,故意将他人杀害,并肢解、煮食尸体,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且犯罪手段和情节极其残忍、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必须予以严惩。被告人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追究孙××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 书记员:××× 202_年10月5日(院印)

附:

1、被告人孙××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2、证据目录一份

3、主要证据复印件一册

3、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立案决定书。

根据群众举报,××省××市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处初步审查证实,1999年10月至202_年1月间,该市公安局户政科长叶××(男,38岁)受其在××派出所工作的朋友委托,从××省××市为徐某等6人买得非农业户口迁移证后,违反国家关于仅有迁移证不允许迁入和落户的政策,指令户籍员将这6人分别落户为××镇与××乡的非农业户口,收取了徐某等6人所给的感谢费共计人民币30000元。

××市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处认为,叶××身为公安局户政科长,违反规定,非法为他人购买非农业户口迁移证并办理落户,收取徐某等6人所给的感谢费,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97条、第385条、第280条之规定,于202_年4月9日决定对其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进行立案侦查。

参考答案如下: 立案决定书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的名称、文书名称及文号(×检××立〔××××〕××

2.正文。写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和决定事项(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涉嫌××

3.尾部为“检察长”

4、请根据以下材料拟写一份起诉书。

被告人刘××,男,××省××县人,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勤杂工,住××公司平房3排13号。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经人介绍到××市××公司当勤杂工。刘××在工作期间

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许××等领导的批评教育。1998年8月,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1999年9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8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202_年2月,公司发1997奖金,刘××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许经理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2_年5月10日,被告人刘××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后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了;后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小朱在干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朱××同意,从木工房拿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刘××混进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报复领导。1时许,许××经理进入三层办公室午休(333室),1时30分许,刘××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许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办公室外屋沙发上经理秘书侯××正在休息,于是刘××灵机一动,轻轻地推醒侯××,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重要的事情需要单独向许经理报告,请侯××回避一下,另找地方休息。侯走后,刘××进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入里间,趁许经理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十余下,致使许××经理颅骨粉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刘××作案后逃离现场,先逃到××市长途汽车站,企图乘车逃回老家,发现已有公安人员堵截,随即转到××火车站,企图坐火车逃往上海、杭州等地,当日晚8时许即被追捕的公安人员抓获并立即予以刑事拘留。5月11日,××市公安局以×公捕字(202_)第5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报送××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5月15日,××市公安局对刘××执行逮捕。5月20日,××市公安局×公诉字(202_)12号起诉意见书以刘××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案件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刘××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于202_年6月×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刘××现押于××看守所。本案有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朱××、侯××的证词以及作案工具等为证,刘××亦供认不讳。

参考答案如下:

××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检刑诉[××××] ××号

被告人刘××,男,××省××县人,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勤杂工,住××公司平房3排13号。现刘××涉嫌故意杀人罪,202_年5月10日晚8时许被追捕的公安人员抓获并立即予以刑事拘留。5月11日,××市公安局以×公捕字(202_)第5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报送××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现押于××看守所。

被害人许经理,××市××公司经理。

本案由××市公安局以×公捕字(202_)第5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报送××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5月15日,××市公安局对刘××执行逮捕。5月20日,××市公安局×公诉字(202_)12号起诉意见书以刘××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案件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刘××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于202_年6月×日 27 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现查明:

被告人刘××在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许××等领导的批评教育。1998年8月,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1999年9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8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202_年2月,公司发1997奖金,刘××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许经理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2_年5月10日,被告人刘××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后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了;后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小朱在干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朱××同意,从木工房拿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刘××混进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报复领导。1时许,许××经理进入三层办公室午休(333室),1时30分许,刘××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许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办公室外屋沙发上经理秘书侯××正在休息,于是刘××灵机一动,轻轻地推醒侯××,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重要的事情需要单独向许经理报告,请侯××回避一下,另找地方休息。侯走后,刘××进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入里间,趁许经理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十余下,致使许××经理颅骨粉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上述犯罪,有朱××、侯××的证词,以及作案工具等为证,刘××亦供认不讳。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故意杀人罪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本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 书记员:××× 202_年6月×日

(院印)

5、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不起诉决定书。

202_年4月6日晚5时许,故意杀人犯张××(后被判死刑)将××市××厂工人陈××杀害后逃至其朋友李××家,告诉李××,自己开车不小心把一个人撞伤了,现已送往医院抢救,但自己手头钱不够,想向李××借202_元钱去医院交住院费,然后自己去自首,并告诉李××,自己身上的血是抢救被撞伤的人时擦上的。李××当时虽然半信半疑,但还是拿了202_元钱给张××,张××拿到钱后随即离开。张××临走时,李××提出与张××一起去,但被张××拒绝。第二天,李××得知张××杀人的事后,即向其所在单位领导报告了此事。张××在车站被堵截的公安人员抓获,交代了向李××借钱的之事。4月8日,××市公安局以李××涉嫌窝藏罪将其拘留,4月10日,李××被取保候审。4月20日,××市公安局以李××涉嫌窝藏罪将案件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4月22日,李××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担任其辩护人。××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虽然借钱给李××,有窝藏资助犯罪嫌疑人之嫌,但其主观上并无资助窝藏犯罪分子的故意,且在得知真相后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了此 28 事,其行为没有触犯《刑法》第310条的规定,且情节显著轻微,不应认定为犯罪,遂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第15条第1项的规定,于4月25日决定对李××不起诉。

李××的基本情况:男性,汉族,1968年9月21日出生,籍贯:××省××县,住××市××厂宿舍××栋××单元×号,系该厂工人。高中毕业后即入厂工作。

参考答案如下:

××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被不起诉人:李××,男,1968年9月21日生,汉族,高中文化,××省××县人,系××市××厂工人,住××市××工厂××栋××单元××号。202_年4月8日因涉嫌窝藏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辩护人: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_年4月6日晚,被不起诉人李××的朋友张××(被判死刑)杀人后向李××借款202_元,欲逃走,但其谎称是撞伤人借钱交住院费,被不起诉人李××半信半疑还是借给陈××202_元钱。第二天,李××得知事情真相后即向张某单位领导报告了此事。张某在车站被抓获。

以上事实有张的供述被不起诉人李××亦供认,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李××虽然借钱给张某有窝藏资助犯罪嫌疑人之嫌,但其主观上并无资助窝藏犯罪分子的故意,且在得知真相后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了此事,情节显著轻微,其行为没有触犯《刑法》三百一十条规定,不应认定为犯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对李××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后7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后日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

××人民检察院 202_年4月25日(院 印)

6、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_年4月10日晚上10点多钟,××公安局接到报案:××乡××村村民徐××,(女)晚上遭到犯罪分子闯入家中行凶,头上被砍了很多刀,几只手指被砍断,血流很多,生命危险。凶手已经逃跑。为了及早侦破案件,抓获凶手,该局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现场勘查发现,发案地点是一座三间瓦房,座北朝南。屋后有块二分地的竹园,两旁都夹了篱笆障。竹园北边有条东西向的小河,河边有个坝头通往对面的麦田。坝头的泥土上留有一只右脚的布底鞋印,长25.8公分。在紧靠坝头的河坎上有棵小杨树,树上留有血手指印。从徐××的屋内看,东边是灶间,西边是房间,行凶现场发生在中间的堂屋。堂屋右侧有一方桌,从堂屋通往灶间的灶门口有一方凳,方凳上有一件未织完的绒线背心。在方桌、方凳旁边的地上有一滩血泊,血泊上有被害者的少量头发和二颗被砍掉的手指头,并有两小片受害者颅忱骨的碎骨。在堂屋中间血泊旁边的地上,还留下两处被柴刀砍的痕 29 迹,一是刀背形成,一是刀口形成。桌腿和桌面上都有血点。堂屋两旁的隔墙上,都有许多分散的点状血迹,有的由上而下,有的由下而上,还有的是平面,血点分布较高,最高的有2.55米。后门背面有两道门闩,在两道门闩和一道门框上都留有血手指印。从方位看都属右手指印。在后门左边的地上,有一把菜刀,刀上有血迹。经查看,房间橱柜、缸罐等物和灶间所有的东西都未翻动。堂屋大桌上的水瓶、不锈钢锅也原样放臵。受害者徐××,女,31岁,家中有两个小孩,大的10岁,小的7岁。爱人在省地质队工作。据其苏醒后自述:发案的当天晚饭后,约8点钟左右,徐先将两个孩子安排睡下,这时听到隔壁邻居陈××喊她端洗澡水,她随后就带上门,去陈××的家里端水,并在陈的家里玩了几分钟。水端回来后,她并没有洗澡,仅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关了门,点着煤油灯,坐在堂屋靠灶门口的方凳上织绒线背心。不一会儿,就有一个歹徒突然从灶间窜出来,先是在她背后猛击一掌,随后吹熄了桌上的煤油灯,紧接着就举起刀来,在她头部、面部乱砍。徐××当即昏倒在地。

法医和医生检查证实,徐××面部被砍四刀(共缝了11针,留下明显疤痕),牙齿被砍掉两颗;头后部被砍三刀,许多头发被砍掉,并从一刀口中取出二片碎骨。左手的食、环、小三指被砍断,属徐××被砍时用手护头所致。

经过反复调查访问,公安机关侦破此案,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_年5月2日将犯罪分子朱××逮捕,关押在××公安局看守所。

原来这个犯罪分子是受害者的侄子,出生地1983年2月5日,系××中学高三学生,1997年前随父在××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1997年下半年到××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4月10日晚,朱犯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喊徐××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到徐××家的大门边的土堆旁,乘徐××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入其家,隐蔽在灶堂内,想偷看徐××洗澡,但徐××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是用水擦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灶门口织毛衣。这时,朱犯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糠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犯罪分子越是逞凶,直至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犯罪人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从朱××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了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血迹相符。经比对,朱××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公安局侦查终结,将此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朱××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遂于202_年5月10日以“×检诉字(202_)122号起诉书”、以被告人朱××犯故意杀人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讼。××人民法院受理后,组成了合议庭,(审判长××,代理审判员×××、×××)并于202_年5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担任辩护人。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朱××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亦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法庭考虑到被告人朱××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判处被告人朱××有期徒刑八年。

参考答案如下:

×××故意杀人案 ×××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_]×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朱××,男,1983年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县××乡××村,系××中学高三学生。是被害人徐××的侄子,1997年前随在××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1997年下半年到××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202_年4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辩护人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字(202_)1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犯故意杀人罪,于202_年5月10日向本院提出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_年5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余××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徐××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朱××及其辩护人高××,证人×××,鉴定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指控,202_年4月10日晚上,被告人朱××躲在徐××家的屋后,乘徐××外出到邻居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入其家,隐蔽在灶堂内,想偷看徐××洗澡,被告人朱××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被告人朱××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被告人朱××才畏罪逃跑。法医和医生检查证实,徐××面部被砍四刀(共缝了11针,留下明显疤痕),牙齿被砍掉两颗;头后部被砍三刀,许多头发被砍掉,并从一刀口中取出二片碎骨。左手的良、环、小三指被砍断,属徐××被砍时用手护头所致。从被告人朱××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了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血迹相符。经比对,被告人朱××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人民检察指控,被告人朱××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朱××杀人未致人死亡是杀人未遂。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附有被害人徐××、证人××的证言证人及告人朱××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法医鉴定书等主要证据复印件及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

被告人朱××辩称,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辩护人高××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朱××其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应当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是被害人徐××的侄子,202_年4月10日晚,被告人朱××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喊徐××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到徐××家的大门边的土堆旁,乘徐××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入其家,隐蔽在灶堂内,想偷看徐××洗澡,但徐××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是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灶门口织毛衣。这时,被告人朱××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犯罪分子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犯罪人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徐×× 31 当即昏倒在地。

上述事实,合议庭主持,控辩双方当庭举证、质证,有被告人朱××的供述,及法医鉴定和医生检查结果,对朱××指纹的鉴定,还有被告人交出的衣服、袜子和菜刀。印证了被告人朱××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

被告人朱××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

本院认为根据朱××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朱××故意杀人罪成立,因被告人朱××的行为属于杀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朱××的辩护人高××对事实的辩解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_年5月2日起至202_年5月1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按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202_年5月25日

(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7、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第二审刑事裁定书。

鲁×成于202_年5月间,得知王××家中存有假币,即勾结秦×浩、李×多次密谋行他,意欲抢得假币后进行违法交易。202_年6月10日下午2时许,秦、李二人乘王××不在家,手持刮刀、改锥闯入王××家,对王妻持械威胁恫吓,并四处翻找,未找到假币,却找到现金人民币1000余元,秦×浩将钱装入自己钱包(后与鲁×成、李×平分)。尔后秦将王妻捆绑、堵嘴、蒙头,指使李×抢走日本产的照相机一台,秦×浩又强行奸污了王妻。作案后,秦、李按约定向鲁报信,并将照相机交给鲁×成。案发后,鲁×成畏罪逃离所在城市,于202_年7月20日被抓获拘留,押回后关押在××市看守所,7月22日被逮捕。秦×浩、李×于202_年7月1日被拘留,7月5日被逮捕,关押在××看守所。

202_年8月3日,××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讼。

202_年8月29日,××市××区人民法院作出(202_)×法刑初字第87号刑事判决,以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关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鲁×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以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秦×浩、鲁×成不服第一审判决,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判长吴××,审判员许××、张××)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市人民检察院派检察员刘××出庭。秦×浩的辩护人叶××、鲁×成的辩护人王××也出庭参加了审理。

经过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程序合法,秦×浩、32 鲁×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决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秦×浩,男,22岁(1979年5月26日出生于××省××县),初中毕业,汉族,住××市××街×楼×号。

鲁×成,男,23岁(1978年7月12日出生于××市××县),初中毕业,汉族,住××市××街××厂宿舍楼×栋×号。

李×,男,20岁(1981年8月13日出生于××省××县),小学毕业,汉族,住××市××街××楼××单元×号。

秦×浩、鲁×成、李×三人原均系××市××厂工人,一审判决后仍关押在××市看守所。参考答案如下:

秦×浩抢劫、强奸,鲁×成、李×抢劫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_] ×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市 ××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秦×浩,男,生于1979年5月26日,汉族,出生地××省××县,初中文化,原××市××厂工人,住××市××街×楼×号,因本案于202_年7月1日被拘留,7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辩护人叶××,××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鲁×成,男,生于1978年7月12日,汉族,出生地××市 ××县,初中文化,原××市××厂工人,住××市××街××厂宿舍楼×栋×号,因本案于202_年7月20日被拘留,7月22日被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原审被告人鲁×成,犯抢却罪,原审被告人李×抢劫罪一案,于202_年8月29日作出(202_)×法刑初字第8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秦×浩、原审被告人鲁×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长吴××,审判员许××、张××),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市××区人民检察院派检察员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秦××及其辩护人叶××,上诉人鲁××及其辩护人王××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被告人鲁×成于202_年5月间,得知王××家中存有假币,即勾结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多次密谋行抢,意欲抢得假币后进行违法交易。202_年6月10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二人乘王××不在家,手持刮刀、改锥闯入王××家,对王妻持械威胁恫吓,并四处翻找,未找到假币,却找到现金人民币1000余元,被告人秦×浩将钱装入自己钱包(后与被告人鲁×成、被告人李×平分)。尔后秦将王妻捆绑、堵嘴、蒙头,指使被告人李×浩抢走日本产的照相机一台,被告人秦×浩又强行奸污了王妻。作案后,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按约定向被告人鲁报信,并将照相机交给被告人鲁×成。案发后,被告人鲁×成畏罪逃离所在城市。截至202_年7月22日被告人秦×浩、被告人鲁×成、被告人李×全部被逮捕归案。认定的证据有: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二人所持作案工具(刮刀、改锥)、抢劫所得赃物(现金人民币1000余元,日本产的照相机一台。)、捆绑王妻用的绳索、被害人王妻内裤上的精斑检验鉴定结果、33 被害人王妻的陈述、被告人鲁×成勾结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的供述等。原判认为,××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告人鲁×成,犯抢却罪,被告人李×抢劫罪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秦×浩犯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终身;被告人鲁×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李×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上诉人秦×浩、上诉人鲁×成及其辩护人的上诉、辩护意见为:第一审判决,量刑过重。

××市××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上诉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上诉人鲁×成,犯抢劫罪,被告人李×抢劫罪的指控。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

综上所述,检察机关指控上诉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上诉人鲁×成犯抢劫罪,被告人李×抢劫罪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上诉人鲁×成、上诉人秦×浩及其辩护人提出的量刑过重,辩护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吴×× 审 判 员 许×× 审 判 员 张×× 202_年9月12日

(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8、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孙×杰(男,1940年8月21日生于××省××县,系××公司退休干部,住××公司宿舍楼×栋×单元×号),与孙×林(男,1979年5月3日出生于××省××县,系××制药厂工人,住××市××街×楼×号)原系叔侄关系,1996年8月,孙×杰经孙×林的父母请求,在办理相关的续后,收孙×林为养子。同年9月1日,孙×杰将孙×林的户口由原籍××省××县××乡××村转至××市,并为孙×林找了工作。孙×林先后在××公司和××制药厂当工作。

孙×杰与孙×林的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孙×林将自己每月1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孙×杰,孙×杰则每月给孙×林200元零花钱,还给孙×林购买衣服、鞋子等物。相互照顾,关系一直较好。1990年5月以后,由于孙×杰与孙×林在孙×林的婚姻问题上存在分岐,双方产生了一些矛盾。1999年8月,孙×林在其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便搬出了孙×杰家,自此孙×林不再将工资交给孙×杰,只是在节假日去看看孙×杰,通常还买些食品。孙×杰也不再给孙×林零花钱。

202_年3月,孙×杰因病住院。由于孙×杰正与其妻闹离婚,无人照顾,孙×林虽与孙×杰有矛盾,但还是在单位请了假到医院照顾孙×杰,其间还买了食品和生活用品。

202_年10月上旬,孙×杰与孙×林因孙×林婚姻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孙×杰声称,孙×林结婚时将不给孙×林任何资助。孙×林非常生气,便于202_年10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孙×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孙×杰买来仅二个月价值4000余元的松下牌彩电一台搬走,想以此作为孙×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孙×杰发现后大为不满,在要孙×林归还电视机未果的情况下,于202_年11月2日向××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与孙×林脱离养父子关系,并让孙×林归还电视机。

法院受理后,组成了由审判长张××和人民陪审员朱××、王××组成的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诉讼过程中,孙×林提出,自己找工作以后共向孙×杰交了近3万余元工资,只从孙×杰处得到不满1万元的零花钱和物品,要求法院判令孙×杰退回孙×林所交工资的剩余部分2万元,并资助自己部分结婚所需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和睦相处了3年,其间,孙×林将工资交给孙×杰是尽人子之情,而孙×杰负责全家生活开支,还给孙×林零花全,为孙×林购买衣物,也尽了为父之责,再断无向孙×林返还所交工资之理。后因双方在被告婚姻问题上发生分岐而出现矛盾,但被告采取搬走原告电视机的行动激化了矛盾,以致引起诉讼,显属孙×林的错误。但念及原告曾为养父子,被告在原告住院期间还请假照顾,尽了一定义务,原告在被告结婚时给予一定的资助亦在情理之中。故此,考虑到整个案件情况,法院于202_年12月3日以第25号判决书作出判决:孙×杰与孙×林解除养父子关系;孙×林将电视机退还给孙×杰;孙×杰付给孙×林3000元钱作为对孙林结婚成家的资助。法院同时决定,案件诉讼费用6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

参考答案如下:

×××市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_]×民初字第25号

原告孙×杰,男,1940年8月21日出生于××省××县系××公司退休干部,住××公司宿舍楼×栋×单元×号。

被告孙×林,男,1979年5月3日出生于××省××县××制药厂工人,住××市××街×楼×号。

原告孙×杰与被告孙×林脱离养父子关系一案,本院于202_年11月×日受理后,由审判长张××和人民陪审员朱××、王××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杰和被告孙×林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孙×杰诉称,原、被告系叔侄关系,1996年8月,原告孙×杰经被告孙×林的父母请求,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收被告孙×林为养子,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同年9月1日,原告孙×杰将被告孙×林的户口由原籍××省××县××乡××村转至××市,并为被告孙×林找了工作。日常生活中被告孙×林将全部工资交给原告孙×杰,原告孙×杰每月给被告孙×林200元零花钱,并购买衣物,关系一直很好。1996年8月,被告孙×林在其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便搬出去住,再也不将工资交给原告孙×杰,原告孙×杰与被告孙×林在202_年10月上旬,因被告孙×林婚姻问题发生争吵,被告孙×林于202_年10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原告孙×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原告孙×杰买来仅两个月价值4000元的松下彩电一台搬走,原告孙×杰发现后大为不满,在要求被告孙×林归还电视机未果的情况下,于202_年11月2日向××市人民法院起诉。诉请与被告孙×林脱离养父子关系,并让被告孙×林归还电视机。

被告孙×林辩称,在与原告确定养父子关系后,每月将1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原告孙×杰,被告孙×林工作以后共向原告孙×杰交了近3万元工资。被告孙×林在其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虽然搬出了原告孙×杰家,但是在节假日还去看孙×杰,通常还买些食品。原告孙×杰也不再给被告孙×林零花钱。原告孙×杰因病住院,被告孙×林还特意请假到医院照顾原告孙×杰,买了食品和生活用品。被告孙×林工作后,共向原告交了近3万余元的工资,只从原告孙×杰处得到不满1万元的零花钱和物品,要求法院判令原告孙×杰退回被告孙×林所交工资的剩余部分2万元,并资助被告孙×林部分结婚所需费用。

经审理查明,原告孙×杰与被告孙×林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和睦相处了3年。期间,被告孙×林将工资交给原告孙×杰是尽人子之情,而原告孙×杰负责全家生活开支,还给被告孙×林零花钱,为被告孙×林购买衣物,也尽了为父之责,再断无向被告孙×林返还所交工资之理。后因双方在被告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出现矛盾,被告孙×林于202_年10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原告孙×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原告孙×杰买来仅两个月价值4000元的松下彩电一台搬走,以致引起诉讼,显属被告孙×林的错误。原告孙×杰住院期间,被告孙×林还请假照顾,也尽了一定义务。

本院认为:原告孙×杰和被告孙×林为养父子关系期间,因双方在被告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出现矛盾,被告采取搬走原告电视机的行动激化了矛盾,显属被告孙×林的错误。但念及原告孙×杰住院期间,被告孙×林请假照顾,尽了一定的义务,原告孙×杰在被告孙×林结婚时给予一定的资助亦在情理之中。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孙×杰与被告孙×林解除养父子关系;

二、被告孙×林将电视机退还给原告孙×杰;

三、原告孙×杰付给被告孙×林3000元钱作为对被告孙×林结婚成家的资助。本案案件诉讼费用600元由原告孙×杰、被告孙×林各负担一半。

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高级人民法院。

长 张××

人民陪审员 朱××

人民陪审员 王×× 202_年12月3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员 ×××

9、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公证申请书。

申请人于××,男,1958年8月29日出生,现住××市××区××街×楼×号。于××1979年9月进入××大学法律系学习,1983年7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7月起在××大学法学院任教,1988年被评定为讲师,因教学科研卓有成效,1992年被破格评定为副教授,并授予了高级职称证书。于××申请××市公证处对其学历、职称予以公证。

参考答案如下:

学历、职称公证申请书

申请人于××,男,1958年8月29日出生,现住××市××区××街×楼×号。

本人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在××大学法律系学历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7月至1992年在××大学法学任教,因教学科研卓有成效,被评定为副教授,并授予了高级职称证书,请予公证。

申请人:于××

1992年×月×日

附:本人所获大学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本人所获副教授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10、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赵某(男,57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与张红(女,54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于1971年结婚,育有一女,女儿早已成家并在国外工作、居住。夫妻俩原在××市××研究所工作,赵某任该所××研究室副主任,张红任该所服务公司副经理,住在该所宿舍楼××栋××单元××号。

1996年赵某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市××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起初,赵某每个月回家一次,对家里的生活也尽力照顾,但是,自1997年下半年赵某到××市××模具厂工作后,赵某便渐渐发生了变化:近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一直以工作忙为由没有回家,只是每月寄一笔钱给张红。原来赵某到××市××模具厂工作后,结识了在××市一家夜总会从事服务工作的余某(女,33岁,××省××县××镇××村人)。赵某贪恋这位小自己24岁的年轻丽人的姿色,以各种小恩小惠相诱,而家境贫寒的余某贪图赵某的金钱,也自然抓住赵某不放。不久,二人便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

1999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余某也随着赵某前往,仍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此时的赵某周旋于张、余二人之间,一边与余某过着“夫妻”生活,另一边对合法妻子说要与之白头到老、相守终身。

1999年9月,张红想到国外看望女儿,希望赵某一起去,赵某以工作忙走不开为由回绝了,后来,在张红的一再要求下,赵某勉强答应到北京协助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却将余某带在身边。张红独自一人出国后,赵某与红独自一人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尽情嬉玩了半个月,之后乘飞机回到××市,并在××度假村的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当地人都知道,赵某有两个老婆。

202_年3月,赵某向张红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还要求张红接受现实,如不愿意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不再给张红生活费,张红当场拒绝。此后,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便真的没有回过家,也没有给过张红一分钱。

张红认为,赵某包养“二奶”长达5年之久,并以“夫妻”名义同居,自己与赵某的夫妻感情己经破裂,且赵某的行为己触犯《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因此,张红于202_年4月16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同时解除自己与赵某的婚姻关系。

张红提出的证据有:赵某在××市××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时的房东、邻居的证词;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度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

参考答案: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张红,女,54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在××市××研究所工作,任该所服务公司副经理,住在该所宿舍楼××栋××单元××号。

被告人赵某,男,57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原在××市××研究所工作,任该所仪器研究室副主任,住在宿舍楼××栋××单元××号。1996年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市××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1997年下半年至今在××市××模具厂工作。

案由和诉讼请求

被告人赵犯重婚罪。

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追究赵志平的刑事责任。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

事实与理由

我与赵某于1971年结婚,育有一女,女儿早已成家并在国外工作,居住,1996年赵某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市××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起初,赵某每两个月回一次家,对家里的生活也尽力照顾,但是,自1997年下半年赵某到××市××后,赵某便渐渐发生了变化:近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一直以工作忙为由没有回家,只是每月寄一笔钱给张红。原来,赵某到××市××模具厂工作后,结识了在一家夜总会从事服务工作的余某(女,32岁,××省××县××镇××村人)。赵某贪恋这位小自己24岁的年轻丽人的姿色,以各种小恩小惠相诱,家境贫寒的余某贪图赵某的金钱也自然抓住赵某不放,不久,二人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1999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余某也随着赵某前往,仍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此时的赵某周旋在我和余某二人之间,一边与余某过着“夫妻”生活,一边与合法妻子我说要的头到老,相守终身。1999年9月,我想到国外看望女儿,赵某以工作忙为由回绝了。在我的再三要求下赵某免强答应到北京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将余某带在身边,我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玩耍了半个月后乘飞机回到××市,并在××度假村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当地人都知道赵某有两个老婆。

202_年3月,赵某向我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还要求我接受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不再给我生活费,我当场拒绝,此后,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便没有回过家,也没有寄一分钱回家。

上述事实,有各种书证、证人、证言为证。

综上所述,赵某背着妻子包养“二奶”长达5年之久,并以“夫妻”名义同居,不履行对合法妻子的义务。赵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与赵某夫妻感情已破裂,同时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为此,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向你院起诉,请依法判处。

证人姓名和住所,其他证据和证据来源

1、赵某在××市××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房东,邻居的证词×份。

2、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渡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份。

3、赵某与余某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份。此致

××省××市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份; 证据材料×份。

自诉人:张红 202_年4月16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_] ×刑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市 ××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秦×浩,男,生于1985年5月26日,汉族,出生地××省××县,初中文化,原××市××厂工人,住××市××街×楼×号,因本案于202_年7月1日被拘留,7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辩护人叶××,××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鲁×成,男,生于1984年7月12日,汉族,出生地××市 ××县,初中文化,原××市××厂工人,住××市××街××厂宿舍楼×栋×号,因本案于202_年7月20日被拘留,7月22日被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原审被告人鲁×成,犯抢却罪,原审被告人李×抢劫罪一案,于202_年8月29日作出(202_)×法刑初字第8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秦×浩、原审被告人鲁×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长吴××,审判员许××、张××),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市××区人民检察院派检察员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秦××及其辩护人叶××,上诉人鲁××及其辩护人王××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被告人鲁×成于202_年5月间,得知王××家中存有假币,即勾结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多次密谋行抢,意欲抢得假币后进行违法交易。202_年6月10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二人乘王××不在家,手持刮刀、改锥闯入王××家,对王妻持械威胁恫吓,并四处翻找,未找到假币,却找到现金人民币1000余元,被告人秦×浩将钱装入自己钱包(后与被告人鲁×成、被告人李×平分)。尔后秦将王妻捆绑、堵嘴、蒙头,指使被告人李×浩抢走日本产的照相机一台,被告人秦×浩又强行奸污了王妻。作案后,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按约定向被告人鲁报信,并将照相机交给被告人鲁×成。案发后,被告人鲁×成畏罪逃离所在城市。截至202_年7月22日被告人秦×浩、被告人鲁×成、被告人李×全部被逮捕归案。认定的证据有: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二人所持作案工具(刮刀、改锥)、抢劫所得赃物(现金人民币1000余元,日本产的照相机一台。)、捆绑王妻用的绳索、被害人王妻内裤上的精斑检验鉴定结果、被害人王妻的陈述、被告人鲁×成勾结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的供述等。原判认为,××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告人鲁×成,犯抢却罪,被告人李×抢劫罪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秦×浩犯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终身;被告人鲁×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李×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上诉人秦×浩、上诉人鲁×成及其辩护人的上诉、辩护意见为:第一审判决,量刑过重。

××市××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上诉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上诉人鲁×成,犯抢劫罪,被告人李×抢劫罪的指控。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

综上所述,检察机关指控上诉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上诉人鲁×成犯抢劫罪,被告人李×抢劫罪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上诉人鲁×成、上诉人秦×浩及其辩护人提出的量刑过重,辩护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吴×× 审 判 员 许×× 审 判 员 张×× 202_年9月12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二、×××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_]×民初字第25号

原告孙×杰,男,1946年8月21日出生于××省××县系××公司退休干部,住××公司宿舍楼×栋×单元×号。

被告孙×林,男,1985年5月3日出生于××省××县××制药厂工人,住××市××街×楼×号。

原告孙×杰与被告孙×林脱离养父子关系一案,本院于202_年11月×日受理后,由审判长张××和人民陪审员朱××、王××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杰和被告孙×林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孙×杰诉称,原、被告系叔侄关系,202_年5月,原告孙×杰经被告孙×林的父母请求,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收被告孙×林为养子,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同年9月1日,原告孙×杰将被告孙×林的户口由原籍××省××县××乡××村转至××市,并为被告孙×林找了工作。日常生活中被告孙×林将全部工资交给原告孙×杰,原告孙×杰每月给被告孙×林200元零花钱,并购买衣物,关系一直很好。202_年8月,被告孙×林在其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便搬出去住,再也不将工资交给原告孙×杰,原告孙×杰与被告孙×林在202_年3月,因被告孙×林婚姻问题发生争吵,被告孙×林于202_年10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原告孙×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原告孙×杰买来仅两个月价值4000元的松下彩电一台搬走,原告孙×杰发现后大为不满,在要求被告孙×林归还电视机未果的情况下,于202_年11月2日向××市人民法院起诉。诉请与被告孙×林脱离养父子关系,并让被告孙×林归还电视机。

被告孙×林辩称,在与原告确定养父子关系后,每月将1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原告孙×杰,被告孙×林工作以后共向原告孙×杰交了近3万元工资。被告孙×林在其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虽然搬出了原告孙×杰家,但是在节假日还去看孙×杰,通常还买些食品。原告孙×杰也不再给被告孙×林零花钱。原告孙×杰因病住院,被告孙×林还特意请假到医院照顾原告孙×杰,买了食品和生活用品。被告孙×林工作后,共向原告交了近3万余元的工资,40 只从原告孙×杰处得到不满1万元的零花钱和物品,要求法院判令原告孙×杰退回被告孙×林所交工资的剩余部分2万元,并资助被告孙×林部分结婚所需费用。

经审理查明,原告孙×杰与被告孙×林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和睦相处了3年。期间,被告孙×林将工资交给原告孙×杰是尽人子之情,而原告孙×杰负责全家生活开支,还给被告孙×林零花钱,为被告孙×林购买衣物,也尽了为父之责,再断无向被告孙×林返还所交工资之理。后因双方在被告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出现矛盾,被告孙×林于202_年10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原告孙×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原告孙×杰买来仅两个月价值4000元的松下彩电一台搬走,以致引起诉讼,显属被告孙×林的错误。原告孙×杰住院期间,被告孙×林还请假照顾,也尽了一定义务。

本院认为:原告孙×杰和被告孙×林为养父子关系期间,因双方在被告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出现矛盾,被告采取搬走原告电视机的行动激化了矛盾,显属被告孙×林的错误。但念及原告孙×杰住院期间,被告孙×林请假照顾,尽了一定的义务,原告孙×杰在被告孙×林结婚时给予一定的资助亦在情理之中。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孙×杰与被告孙×林解除养父子关系;

二、被告孙×林将电视机退还给原告孙×杰;

三、原告孙×杰付给被告孙×林3000元钱作为对被告孙×林结婚成家的资助。本案案件诉讼费用600元由原告孙×杰、被告孙×林各负担一半。

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张×× 人民陪审员 朱×× 人民陪审员 王×× 202_年12月3日(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参考答案

一、公证申请书

申请人:郭××,女,1962年8月2日生于××市××区××街××号楼×单元×号。本人1980年9月考入××大学中文系学习,1984年获得文学学士学位;1984年7月在××大学中文系任教;1989年被评为讲师;因教学科研成绩突出,1993年被破格评为副教授,授予高级职称证书。请予公证。申请人:郭×× 20077年12月20日

附:本人所获大学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本人所获副教授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张红,女,54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在××市××研究所工作,任该所服务公司副经理,住在该所宿舍楼××栋××单元××号。

被告人:赵某,男,57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原在××市××研究所工作,任该所仪器研究室副主任,住在宿舍楼××栋××单元××号。202_年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市××号。202_年下半年至今在××市××模具厂工作。

案由和诉讼请求:被告人赵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追究赵志平的刑事责任。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

事实与理由:我与赵某于1977年结婚,育有一女,女儿早已成家并在国外工作,居住,202_年赵某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市××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起初,赵某每两个月回一次家,对家里的生活也尽力照顾,但是,自202_年下半年赵某到××市××后,赵某便渐渐发生了变化:近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一直以工作忙为由没有回家,只是每月寄一笔钱给张红。原来,赵某到××市××模具厂工作后,结识了在一家夜总会从事服务工作的余某(女,32岁,××省××县××镇×村人)。赵某贪恋这位小自己24岁的年轻丽人的姿色,以各种小恩小惠相诱,家境贫寒的余某贪图赵某的金钱也自然抓住赵某不放,不久,二人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202_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余某也随着赵某前往,仍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此时的赵某周旋在我和余某二人之间,一边与余某过着“夫妻”生活,一边与合法妻子我说要的头到老,相守终身。202_年9月,我想到国外看望女儿,赵某以工作忙为由回绝了。在我的再三要求下赵某免强答应到北京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将余某带在身边,我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玩耍了半个月后乘飞机回到××市,并在××度假村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当地人都知道赵202_年3月,赵某向我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还要求我接受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不再给我生活费,我当场拒绝,此后,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便没有回过家,也没有寄一分钱回家。上述事实,有各种书证、证人、证言为证。综上所述,赵某背着妻子包养“二奶”长达5年之久,并以“夫妻”名义同居,不履行对合法妻子的义务。赵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与赵某夫妻感情已破裂,同时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为此,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向你院起诉,请依法判处

证人姓名和住所,其他证据和证据

1.赵某在××市××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房东,邻居的证词×份。

2.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渡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份。3.赵某与余某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份。

此致

敬礼

××省××市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份;

证据材料×份。

自诉人:张红

202_年4月16日

第五篇:法律文书学

法律文书学

一、作业内容

1、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法律文书的主题与材料的关系如何?

“材料是主旨形成的客观依据,是主旨赖以存在产生的土壤;而主旨则是材料土壤滋养出的结果。因此,在收集、鉴别、确认材料时,必须从法律规定出发,并以实施法律为归宿。当然,主旨一旦确定,反过来又要以主旨为指导,选用足以说明主旨的材料。”

(2)法律文书常见的章法结构有哪些?

一是综合性。本课程既是一门应用写作课,课程讲述的写作知识必须符合一般的写作规律,同时它又具有法学专业课程的特点,而且这些法律的特定要求既涉及程序法又涉及实体法,因而又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对文书写作的特定要求进行写作。二是实用性。从事各项法律活动都离不开法律文书的使用,其中有的是启动法律活动的手段,有的是解决法律问题的文字凭证,有的是法律活动的实录。可以说,法律文书既是法律活动运作的工具,又是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或结论。三是技能性。学习本课程,不仅要求熟悉并掌握法律文书的各种写作知识,而且要求不断提高其实际操作的技能:在掌握了文书写作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作到能用会写。因此,在该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应配合必要的写作演练,以有效提高写作法律文书的实际能力。在课程考核中,也应把实际写作能力的高低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3)简述辩护词的论辩思路。

先说自己的观点

然后驳倒对方的观点 这个很重要 一般可以偷梁换柱或者举例等等 把对方的观点驳倒 这个时候就胜利了百分之八十

最后再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中间主要是和对方观点形成鲜明对比

让听者感觉你的有道理而同时觉得对方没道理

而不是只是承认你的观点

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40分)

案情:原告胡×安诉被告胡×平房产继承一案,××省××县人民法院于202_年10月1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王×仁担任审判长,李×贵、朱×才担任审判员)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胡×安、被告胡×平以及证人胡×玉等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原告胡×安与被告胡×平系兄妹关系。被告胡×平系原告胡×安之兄,1970年10月5日出生,××省××县人,汉族,住××县××乡东沟村×组×号,现在本乡××工厂当工人。1977年至1983年在红寨村上小学,1983年至1986年在本乡××中学上初中。初中毕业后在红寨村务农,1999年进本乡××工厂当工人至今。原告胡×安,1974年11月6日出生,××省××县人,汉族,住××县××乡西沟村×组×号,现在本乡××商店当售货员。1981年至1987年在红寨村上小学,1987年至1990年在本乡××中学上初中。初中毕业后在红寨村务农,1994年到本乡××商店当售货员至今。

原被告由父亲胡×奇、母亲赵×桂抚养成人。被告和原告分别于1994年、1996年成家。结婚后,原告住在西沟村丈夫家,被告住在东沟村妻子家,均与父母分开生活。父母仍住在红寨村靠种菜收入维持生活,从不接受子女在经济上的资助。原被告的父母原住四间旧式瓦

房,202_年原被告父母用多年积蓄下来的钱,将四间旧式瓦房翻建成四间新瓦房,室内装修也比较讲究,花去×万元。新瓦房由父母居住。

202_年2月,原被告的母亲病故,为母亲办理后事所花款项全部由父亲支付,原被告均未花钱。202_年6月,原被告父亲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原被告轮流到县医院护理,尽了子女孝敬父亲的义务。父亲住院两个多月,住院费、治疗费、医药费共花去×万元,几乎用尽了父亲的全部存款。父亲去世后,原被告共同负责办理丧事,所花丧葬费由原被告平均负担。

父亲去世不久,被告及其家人突然搬回家居住,独占了父母遗留下来的四间新瓦房。原告对被告独占父母遗产的行为提出了批评,并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四间新瓦房,各得两间。为了照顾兄长,父母家中的衣物归被告继承,原告自愿放弃衣物的继承权利。不料遭到了被告的断然拒绝,因此,原告提起了诉讼。

原告诉称,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男女继承权利平等,自己与被告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自己与被告对父亲生前死后所尽的义务大体相当,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继承的权利应当是平等的。因此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四间新瓦房,各得两间。

被告辩称,在我们乡下向来是儿子继承父母的遗产,出嫁的女子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这是几千年老规矩,不能改变。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男女继承权利平等。原被告系同胞兄妹,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原被告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大体相当,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原被告继承权利应当是平等的。原告诉讼请求合理合法,起诉的理由能够成立,县法院予以支持。被告独占父母遗产的理由显然是错误的,县法院不予支持。为此,××县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座落在×乡红寨村×组×号的胡×奇、赵×桂遗产四间新瓦房由原告胡×安、被告胡×平各继承两间。

诉讼费用××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交纳。

如不服县法院判决,可向××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本案有关证据:

1、×乡红寨村村长王×民证明材料一份;

2、×乡红寨村×组组长张×玉证明材料一份;

3、原被告姑母胡×玉(住××村)证明材料一份。以上三份材料均证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属实。

民事判决书签发日期为202_年12月10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Xx省xx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_)xx民初字第x号原告:胡x安,1974年11月6日出生,xx省xx县人,汉族,住xx县xx乡西沟村x

组x号

被告:胡x平,原告胡x安之兄,1970年10月5日出生,xx省 xx县人,汉族,住xx县xx乡东沟村x组x号

原告胡x安诉被告胡x平房产继承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x仁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x贵、审判员朱x才组成合议庭,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当事人胡x安、胡x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男女继承权平等,自己与被告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自己与被告对父亲生前死后所尽的义务大体相当,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至的原则,继承权利应当是平等的。一次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四间新瓦房,各得两间。

被告辩称,在我们乡下向来是儿子继承父母的遗产,出嫁的女子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这是几千年的老规矩,不能改变。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系同胞兄妹,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原被告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体相当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原被告继承权利应当是平等的。本院认为: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男女继承权利平等。原被告系同胞兄妹,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原被告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大体相当,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原被告继承权利应当是平等的。原告诉讼请求合理合法,起诉理由能够成立,县法院予以支持。被告独占父母遗产的理由显然是错误的,县法院不予支持。为此,xx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座落在x乡红寨村x组x号的胡x奇、赵x桂遗产四间新瓦房由原告胡x安、被告胡x平各继承两间。诉讼费用xx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x日内缴纳。

如不服县法院判决,可向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审判长:王x仁审判员:李x贵朱x才202_年12月10日(院印)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3、请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和基本理论,分析本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存在哪些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30分)

案情:田某和苗某是前后院邻居,田某家盖的房子挡住了苗某家的采光,苗某多次交涉,田某不听,反将苗某打成重伤,田某被逮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苗某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委托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某为其诉讼代理人。胡律师接受委托后,为苗某写了如下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原告:苗×,男,34岁,汉族,××公司职员,家住本市四方区花家胡同20号。诉讼代理人:胡×,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田×,男,36岁,汉族,××公司职员,家住本市四方区花家胡同21号。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赔偿全部医疗费、误工损失费和伤残补助费;

2.请求法院判处被告拆除影响原告家采光的非法建筑;

3.请求法院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费4万元。

事实和理由:

被告田×和原告系前后院邻居。今年3月,被告在房屋改建过程中,不顾邻里关系,新建的房屋后檐离原告家的前窗只有半米,严重影响了原告家房屋的采光。原告多次同被告交涉,被告均置之不理。今年4月10日,原告再次找被告交涉时,被告态度更为恶劣,不但不听原告交涉,反而拿起铁锨铲原告,原告躲闪不及,右脚跟踺被铲断,虽经住院治疗30余天,仍然留下残疾,行走不便,经鉴定为三级伤残。以上事实,有证人××的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以及××司法鉴定室的鉴定报告为证。

被告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现向贵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具状人:胡×

202_年5月8日

1、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必须写明原、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在本状中缺并未写明原、被告人的出生地及文化程度。

2、在请求事项中,必须要写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项目和数额。在本状中只标注的赔偿项目却没有具体数额

3、请求复原判处被告拆除影响原告家采光的非法建筑不在刑诉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我国刑法和刑诉法明确表示,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均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

4、另外在格式上,本状缺少所要致送的法院名称、附带民事诉讼状的份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签字签章、以及具状的时间

法律文书小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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