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省委统战部与南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省委统战部与南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昨天,省委统战部与市委、市政府在通举行签约仪式,建立服务沿海开发“同心”活动战略合作关系。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罗一民出席仪式并讲话。市委书记丁大卫在签约仪式上介绍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和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邵军一起,代表合作双方签订了《服务沿海开发“同心”活动战略合作协议》。
省领导赵龙、曹卫星、陈凌孚、周健民、黄因慧,市领导张国华、王德忠、黄利金、黄巍东、杨展里、张永凯、赵闻斌、徐守铭、陈宋义、尹建炉,以及在通参加全省党外人士暑期研讨班的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等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秦厚德主持。
动员和组织全省统一战线大力开展服务沿海开发“同心”活动,是省委统战部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春节前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同志在年初全国统战部长会议上重要讲话,以及全省沿海地区发展工作推进会精神,积极支持沿海地区快速发展而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旨在动员和组织全省统一战线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为江苏沿海开发提供政策支持、人才支持、智力支持和项目支持。活动中,将开展“党外人士沿海行”“民营企业家沿海行”“港澳台和海外知名人士沿海行”“高层次人才沿海行”等活动,组织统一战线成员就全省沿海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言献策,开展产学研对接,推动项目落户沿海,鼓励吸引国内外人才到沿海地区发展。
罗一民在签约仪式上说,沿海地区是江苏最大的发展空间,沿海开发是江苏最好的现实机遇,黄金海岸是江苏再创黄金发展期的重要引擎。南通处于沿海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的交汇点,区位优势强,基础条件好。近年来,南通按照争当江苏沿海开发主力军的目标定位,坚持江海联动、规划引领、科学发展、集群开发,沿海开发成效进一步显现,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全省“两个率先”作出了重要贡献。“几个月后再回南通,感到南通大地呈现出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面貌更新,活力更强,成就更大,深受鼓舞。”罗一民指出,服务支持沿海开发,是统一战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省统一战线要通过“同心”活动,积极推进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助推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合力。他希望签约双方按照确定的内容,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方案,科学运作,积极搭建平台,把合作不断推向深入。
丁大卫对全省党外人士暑期研讨班在通举办表示欢迎。他说,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积极抢抓江苏沿海开发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两大国家级战略机遇,经济社会发展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全省江北率先实现全面小康达标的基础上,开启了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历届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带领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倾注着各位省领导的亲切关怀,饱含着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悉心指导和鼎力支持。丁大卫表示,南通将以《服务沿海开发“同心”活动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六个注重”要求,全面落实“八项工程”,力争实现“八个领先”,把南通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更有成效,在新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全省“两个率先”作出应有贡献。他同时恳切期望省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对南通的重大项目建设、沿海开发以及统一战线等其他各方面的工作,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支持。
省委统战部与我市《服务沿海开发“同心”活动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我市沿海开发正越来越多地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和共同参与。市委、市政府表示,将更加积极地搭建合作平台,为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沿海开发创造良好的条件,促进沿海开发向更深层次推进。
第二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知
通知
各市分公司:
2011年4月6日-10日,第十五届东西部贸易洽谈会将在西安召开。届时,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将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十二五”期间市域经济发展与电网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分公司主要领导接到通知后,要尽快与当地市级人民政府联系,协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有关事宜。
二、各市分公司要完善《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本的内容,与当地市级人民政府进行对接。
三、各市分公司要将市政府反馈的意见、要求、需要增加的条款等进行统计汇总,于2011年3月4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
联系人:杨峰
联系电话:029-88660069(传真)
E_mail:rainbowyf@126.com
附件:《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本
市场营销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第三篇:区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南通
物业和保安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法人代表:刘河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在物业、保安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依托甲方企业的品牌和社会影响力、专业的管理能力,同时,发挥乙方在南通市区域及南通下辖市区县丰富的资源优势,共同开拓南通市区域及下辖市区县的物业管理、保安服务市场,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订本框架协议。
经营情况、人事调整情况、品质管理情况知情权和建议权。
3、在合作期间乙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劳资纠纷、责任事故、人事伤亡赔偿等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甲方每半年派遣一次专业管理及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保证甲方品牌及质量,乙方负责上述人员来回的差旅费及食宿的安排。
5、甲方提供乙方企业品牌资源和公司宣传资料,以便乙方与客户沟通的工作需要,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名义从事与开拓物业管理、保安服务市场无关的事业。
6、甲方可配合乙方办理驻地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及证明文件,协助完成南通市分公司设立事宜,分公司业务及其他事务独立核算。
7、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叁万元。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万元作为诚信保证金,3、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规范使用公司CI系统,做到标识统一规范。
第四篇:省委组织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与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成都分公司
移动通信战略合作协议
2008年4月
甲方: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法定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商业街16号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法定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天府软件园B4座
在甲乙双方长期友好合作的基础上,为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各自在通信领域的资源优势,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开展多层面、深层次的合作,结成战略性合作伙伴,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为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业务支持和合作关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电信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乙双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互相将对方作为重要客户,建立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各自利用自身资源和行业优势优先为对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信息和各项便利,并共同防控风险。
第三条本协议是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
第四条甲乙双方为战略合作的责任单位,凡双方所属的下级机构或分支机构均遵从本协议规定的合作原则。
第二章 合作内容
经协商,甲乙双方拟在以下范围内开展业务合作: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承诺或提供:
1、承诺选择乙方作为唯一移动通信合作伙伴;
2、对乙方移动通信业务提供顾问咨询,关心乙方的长远发展,对乙方的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积极提出建议。
3、同意在各项信息化建设合作中优先选择乙方作为技术合作伙伴,并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和专家咨询。
4、积极配合乙方在甲方区域范围内的基站建设和基站维护工作;
5、积极支持乙方的各项集团增值业务的试用及推广。
第六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承诺或服务:
1、话音、数据无线通信服务和通信保障:
乙方积极利用自身的GSM/GPRS/EGPRS移动通信网络平台,结合甲方现有通信网,通过提供集团专网、短信息、通用分组无线业务等通信服务实现甲方人员的移动办公、信息交流和查询及其他业务应用,同时为甲方员工在执行任务时,提供高效、快速的通信保障。
2.乙方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网络服务,甲方办公所在地点的网络接入优先,网络优化优先,基站建设优先。
3、在满足甲方要求的前提下,乙方新业务优先在甲方上试用。
4、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协调小组,及时有效地解决甲方在日常公务上遇到的移动通信等方面的各类业务问题。(协调小组人员由双方协调确定,协调工作程序及方法另拟)
5、提供各种基于移动技术的信息化业务与服务,支持甲方信息化建设,包括集团专网、集团短信通、集团彩铃、移动总机、无线网站、手机邮箱、企业信使、移动办公、位讯通、互联网接入、以及其它个性化集团信息业务。具体业务办理,具体操作内容以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文本为准。
6、乙方为甲方提供 VIP客户服务。乙方对甲方客户负有提供个人VIP及集团行业客户的优先服务、推荐业务和产品的义务。
7、按照约定的业务合作范围,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通信服务,并对乙方就所提供服务的监督、质询、批评和投诉,给予高度重视和迅速妥善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合作的管理
1、双方(可)成立联络小组,由双方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共同组成,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双方在具体项目的合作中,应积极给予对方大力支持,提供完成工作所必须的条件,及时提供充分的项目资料。
2、甲方确定XXXXXX、乙方确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集团客户部为双方总协调部门,负责协调工作。并指派专职客户经理负责具体业务以及与甲方的联络沟通。
3、建立双方联系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例会,每年举行一次双方高层对话活动,加强信息交流,商讨具体合作事宜。
4、以上部门和人员的变动须在变动之日起15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同时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或以附件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资费调整:
1、若遇乙方国家资费政策调整,双方应根据情况协商调整本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条款。
第九条商业秘密的保护
1、甲、乙双方(包括甲、乙双方所属的分支机构)对因为履行本合作框架协议或为落实该框架协议而签署的所有补充协议、执行协议而取得、知悉对方所有相关业务的任何包含有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客户数据等信息的任何纸制的和(或)电子的文件、文档、复印件等一些载体均被视为提供方的商业秘密,均应受到另一方的严格保密。
2、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前提下,不得向其他任何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提供、披露、泄露或用于非本框架协议和(或)构成本框架协议不可分割部分的补充约定的目的外的任何场合、任何用途。
3、该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因协议终止、解除、变更等而终止、解除或有所变更。若因一方违反该约定,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双方商誉、形象、品牌等的维护
1、在战略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包括甲、乙双方所属的分支机构)均应维护对方的企业理念、宗旨、价值观,以维护、提升另一方的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业务方面商誉、形象、品牌等无形资产。任何一方包括其职务行为的员工不得有任何有损于另一方之商誉、形象、品牌的行为。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间,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过错而解除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实际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修改或变更须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不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双方应及时协商,尽快修改有关条款。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合作期限为XX年,从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于双方负责人或授权签约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1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就本协议的继续执行提出明确的书面异议,则认定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继续执行,协议期限仍为XX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
(1)甲乙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经指出不整改者,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4、本协议变更、解除或失效后,不影响协议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各项项目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任何一方及其分支机构若对合作协议提出解除或修改,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
3、协议签定后,一方认为对方违约,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整改;
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给予书面说明或提出改进措施。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对合作出现的问题,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着眼长远的原则及时进行 协商,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5、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本协议所涉及的合作内容中的相关具体合作项目,另行签署相应的项目合作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同时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或以附件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六份,乙方、甲方各执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所包括的附加协议,附加协议作为战略协议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两者有效期保持一致。
甲方:XXX集团
(盖章)
代表人:
(签字)
200X年月日于成都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盖章)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于成都 乙方:200X
第五篇:东航与云南省旅游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范文模版)
11月15日,东航与云南省旅游局在上海签订了《共同推进云南旅游和航空互助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努力为航空发展及云南旅游事业作出贡献。东航股份公司营销总监、客运营销委员会总经理董波,上海市旅游局局长道书明等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董波在签约仪式上致辞,并与云南省旅游局局长喻顶成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积极开展战略合作,借助各自优势,推进云南旅游业和东航互助发展。云南省旅游局为东航研发的航空产品提供支持,东航为入滇游客提供航空出行等各种服务。
董波在致辞中表示,作为云南省最大的基地航空公司,东航长期以来得到了云南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一直是云南各族人民商务和旅游出行的首选航空公司。目前东航正在积极建设以昆明为中心的“四进四出”航班波,在云南已经初步形成了辐射省内、国内大中城市,东南亚各大城市及依托浦东中转国际的四张特点鲜明的航线网络。东航研发推广的“穿梭中国——玩转云南”、“直通三亚(东南亚、南亚、西亚)”产品,以轻松的飞行计划、丰富的行程选择,为每位入滇旅客提供了精彩的旅行体验。
文章来源:机票预订 http:///mu/front/reservation/flight-search!doIni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