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会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制度
工会向支行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工会联系党和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把支行工会建成党委行政重视、职工群众支持的一级支行工会组织,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建立支行工会向支行党支部汇报工作制度:
一、汇报内容
1、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支行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
进度;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建设;职工之家建设进展情况;工会小组推优工作。
2、服务经济建设工作: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
赛情况;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情况;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工作者评比情况。
3、职工权益维护工作: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
级方针,推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及费用公开情况;协调劳动关系,调处劳资矛盾,创建和谐企业文化活动情况,困难职工帮扶情况。
4、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情况;职工技能素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职工文化建设情况。
5、支行工会自身建设工作:工会第一届委员会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等方面的选举成立,七个工会小组的成立以及开展各类重大活动情况;工会工作作风建设情况和干部学习培训情况。
6、各类重大群体和突发性事件或倾向性事件,以及需
要向党委汇报的其他工作。
二、汇报时间和形式
1、季度书面汇报:每季把一季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季度的工作打算以书面形式,向党委分管领导作汇报。
2、半年专题汇报:6月底对半年工作专题总结,突出
重点工作,向党委全体成员作汇报。
3、年终全面汇报:年终全面总结工会工作,理清下年
度工作思路,向党委全体成员汇报。
4、重要事项及时汇报:凡发生各类重大群体事件和突发
性事件,应当在知情的第一时间向党委分管领导汇报。
第二篇:工会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制度
工会向支行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工会联系党和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把支行工会建成党委行政重视、职工群众支持的一级支行工会组织,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建立支行工会向支行党支部汇报工作制度:
一、汇报内容
1、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支行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进度;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建设;职工之家建设进展情况;工会小组推优工作。
2、服务经济建设工作: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情况;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情况;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工作者评比情况。
3、职工权益维护工作: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推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及费用公开情况;协调劳动关系,调处劳资矛盾,创建和谐企业文化活动情况,困难职工帮扶情况。
4、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情况;职工技能素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职工文化建设情况。
5、支行工会自身建设工作:工会第一届委员会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等方面的选举成立,七个工会小组的成立以及开展各类重大活动情况;工会工作作风建设情况和干部学习培训情况。
6、各类重大群体和突发性事件或倾向性事件,以及需要向党委汇报的其他工作。
二、汇报时间和形式
1、季度书面汇报:每季把一季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季度的工作打算以书面形式,向党委分管领导作汇报。
2、半年专题汇报:6月底对半年工作专题总结,突出重点工作,向党委全体成员作汇报。
3、年终全面汇报:年终全面总结工会工作,理清下工作思路,向党委全体成员汇报。
4、重要事项及时汇报:凡发生各类重大群体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应当在知情的第一时间向党委分管领导汇报。
第三篇:行政领导定期向支部汇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支公司正确贯彻执行,支持和帮助行政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企业党支部定期听取企业行政领导的报告制度,是企业党组织保持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种组织行为,同时也是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的一项有效措施。第二章 向党支部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 行政领导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应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一)企业发展战略的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执行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企业重要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多种产业项目的立项及执行情况。
(四)企业财务及资金运作的重大问题。
(五)企业内部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六)职工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情况。
(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调整、奖金分配、职工住房分配等有关事项的执行情况。
(八)企业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需通报的重要事宜。
(九)行政领导认为需要向党支部报告的其他重要问题。第三章 报告的方式及程序 第四条 行政领导向党支部报告工作,一般以一年两次为宜,每年初和年中各组织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增加报告的次数。第五条 行政领导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在支委会或支部扩大会上进行。报告工作一般为行政主要负责人,单项工作可委托分管行政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第六条 报告的程序:
(一)党支部书记与行政领导在报告工作前应互通信息,交换意见,确定报告的具体时间及具体内容。
(二)行政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应就报告的主要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将准备情况反馈给党支部主要负责人。
(三)企业党支部应认真负责地讨论研究行政领导报告的有关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行政领导应认真地听取党支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修正和完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五)企业党支部应通过各级党的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广大党员通报企业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使广大的党员群众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的经营情况,增强党员自觉为企业多做奉献的积极性。
(六)企业党的各级组织应广泛的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和职工积极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工作,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四篇:行政领导定期向支部汇报工作制度(小编推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支公司正确贯彻执行,支持和帮助行政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企业党支部定期听取企业行政领导的报告制度,是企业党组织保持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种组织行为,同时也是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的一项有效措施。
第二章向党支部
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行政领导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应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一)企业发展战略的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执行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企业重要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多种产业项目的立项及执行情况。
(四)企业财务及资金运作的重大问题。
(五)企业内部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六)职工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情况。
(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调整、奖金分配、职工住房分配等有关事项的执行情况。
(八)企业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需通报的重要事宜。
(九)行政领导认为需要向党支部报告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报告的方式及程序
第四条行政领导向党支部报告工作,一般以一年两次为宜,每年初和年中各组织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增加报告的次数。
第五条行政领导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在支委会或支部扩大会上进行。报告工作一般为行政主要负责人,单项工作可委托分管行政领导或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报告的程序:
(一)党支部书记与行政领导在报告工作前应互通信息,交换意见,确定报告的具体时间及具体内容。
(二)行政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应就报告的主要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将准备情况反馈给党支部主要负责人。
(三)企业党支部应认真负责地讨论研究行政领导报告的有关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行政领导应认真地听取党支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修正和完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五)企业党支部应通过各级党的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广大党员通报企业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使广大的党员群众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的经营情况,增强党员自觉为企业多做奉献的积极性。
(六)企业党的各级组织应广泛的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和职工积极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工作,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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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向党组织报告
工作制度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一般每月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向村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应及时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召开重要会议或研究重大事项之前,村务监督委员会要事先将会议议题向村党组织汇报。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提交的村务监督工作报告、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情况等需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批准的,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事先提出意见,经村党组织研究同意后,再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四、村党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报告的工作要及时进行研究,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积极创造
条件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西关街道党工委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