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复审准备情况汇报
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复审准备情况汇报
接区爱卫会《关于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复审的通知》(泰高爱卫传[2011]7号)文件后,我局严格对照工作任务分解表,拿出具体迎检准备方案,坚持将创建卫生城市迎访准备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期全局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局全体负责人和骨干力量全身心扑在河道环境整治和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上,全区每天有近千人奋战在整治第一线,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做好水环境整治工作
城区和骨干河道水环境整治,我局投资近50万元,实施了宣南中沟疏浚修复、二井河疏浚、府后河疏浚等工程,修复蔡圩河路牙,清理了骨干河道沿线建筑垃圾。由于一些建筑工程施工在河上筑坝,影响刁铺镇区河道水系畅通,为保证河道在创建期间的水位和水质,我们增加了4台水泵每天引水,同时组织实施府前河清淤工程,确保镇区水环境优美。同时,我们每天开启宣南中沟泵站、二井河泵站对城区河道引水冲污,保持城区河道常水位。各镇街中沟和村**道环境整治,各镇街水利站都投入10多万元,组织劳力和车辆打捞了河面水草、漂浮物,清理了河坡河岸垃圾杂物,清理了渔网渔簖,胡庄对部分水毁倒坍的河坡进行修复和部分河道绿化养护补棵,等等。
二、强化涉河项目管理
涉河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我们一直持之以恒抓在手,创卫迎访工作布置后,我们又对干河和城区河道逐条组织过堂,未发现未批先建、违章占用、超范围占用等违规现象。我局江河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制定完善涉水项目申报程序。为完善涉水建设项目内部审批程序,我局制定了《长**线占用审批指南》,逐一明确了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与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及需提交材料,并予以公示,便于企业掌握审批程序。二是严格项目开工、放样、验收等监管工作。对新批的国电、伟业拆船等项目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批复意见,对涉河项目开工报批、现场监督施工、竣工报验、后期巡查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把关检查,确保项目按批复要求建设。同时正常项目占用许可证的年审工作,加大占用费的收取力度。三是强化服务。我局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做到主动上门服务,为企业在涉水项目审批中提供周到的服务,帮助企业取得合法占用手续。同时,我们加大了河道巡查力度,每周巡查2次以上,确保一发现违章建筑就立即处理,将违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全区河道管理再上新水平
全区河道按照三级管理原则,我们首先抓好城区河道和区级干河管理,每条河道每天有人在岗管理,同时我们还将中沟和村**道管理督查工作紧抓在手,每周全区河道督查2遍,并按照河长制要求,逐河落实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标准、奖惩方式,全区河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没有临时突击应付检查现象,走上了正常管理轨道。
**区水利局
第二篇:执法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工作实施方案
城管执法分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潍坊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责任全覆盖,执法全天侯,检查全方位”的原则,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相关法律依据,突出抓好市容环境整治,拆除私搭乱建,着力解决辖区市面上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为加快“四个潍坊”建设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整治内容
(一)占道经营整治。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清理取缔各种占道摊点、马路集市和未经许可的早、夜市。重点加强对烧烤摊点的预防与整治,集中力量对露天作业、占道经营的烧烤摊点坚决取缔,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二)广告牌匾整治。加强监管和巡查力度,严格规范广告牌匾管理,确保前期整治成果。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整治,拆除无审批手续或已到审批期限的户外广告、牌匾字号和LED电子显示屏;对经批准但不规范的,进行改造、提升。对沿街陈旧破损的橱窗广告、阅报栏、公示栏进行拆除或更 1
新;对私设乱挂条幅广告、落地灯箱广告一律予以取缔或没收。加大对破损、陈旧、无亮化设施或与周边环境不协调门头牌匾的整治力度,确保区内楼宇和牌匾亮化完好率达90%以上。
(三)乱贴乱挂整治。对擅自在沿街建筑物、市政设施和行道树上乱扯乱挂条幅或其他宣传品的,一律予以取缔或清理;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庆典设施(彩旗、彩球、拱门等)一律予以清理取缔。加强巡查,及时清除主次干道两侧玻璃门窗上张贴的文字或图案;搞好沿街建筑物、构筑物上各类小广告的清理保洁工作,确保乱贴乱画小广告“日产日清”。
(四)建筑垃圾整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督促各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文明作业,严格控制车辆带泥上路和沿途洒漏现象;认真核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并及时跟进监管,严厉打击私拉乱倒建筑垃圾现象;严禁在规定时间外进行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对不服从管理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五)违法违章建设整治。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密度,认真排查摸底,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处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无规划审批手续的违法违章建设;会同国土、街道等部门和单位,及时查处政府储备土地上违法违章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为做好迎接暗访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各科室中队负责人要按照“一
岗双责”的要求,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所辖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负责,确保尽快达标,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的暗访检查。
(二)抓好责任落实。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严格的层级责任制,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一线抓、责任人员全程盯靠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深入宣传动员。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进一步宣传全国卫生城市复审暗访工作,引导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及时报道工作中好的做法,适时对屡劝不听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四)搞好监督检查。要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及时督查、及时反馈、及进通报、及时纠正,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跟踪落实。
附:执法分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第三篇: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潍坊市公路交通量调查站
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下发的《潍坊市公路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为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以下简称“迎审工作”),配合市局圆满完成迎审工作任务,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加大环境卫生治理力度,各科室根据《潍坊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行业卫生标准》负责本科室卫生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
(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根据市局要求,全面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三)开展全面禁烟活动
在全站积极开展控烟宣传,要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张贴禁止吸烟标识。
(四)开展迎审宣传工作
全体干部职工要广泛参与,大力宣传做好迎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可以利用报纸、多媒体、网站、宣传栏等阵宣传健康知识,在显要位置悬挂公益广告,普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健全档案资料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潍坊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资 1
料建档指引》有关要求,做好2008年以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齐全、规范、真实,内部逻辑关系理顺,各关联资料能互相证明和支持。
二、工作步骤
1、启动阶段(4月份—5月上旬)。召开全体职工迎审工作动员会议,明确工作职责。
2、迎接省级复审阶段(5月中旬—6月底)。按照迎审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完善档案资料,全面做好迎接省级复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3、迎接国家复审阶段(7—12月份)。针对在省级复审中发现的问题,各负其责,查缺补漏,限期整改到位,做好接受全国爱卫办暗访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沙勇
副组长:李洪升
成员:周中锋张志军周扬班李成宗杨春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周中锋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值班电话:8169050,传真:8169050。
领导小组要牢固树立 “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科室要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3、广泛宣传动员。各科室要加大迎审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卫生知识,培育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推动迎审工作深入开展。
4、强化督查考核。严格按照《潍坊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细则》建立迎审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对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责任追究。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第四篇:医院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汇报
医院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汇报
各位领导、专家: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水平,打造平安、和谐的医院,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共同营造优美、整洁、卫生的医院环境,确保我院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先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落实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提升相结合、阶段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共同营造优美、整洁、卫生的医院环境,确保我院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成立了有院长为组长,院领导班子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科,主任由 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具体工作,全院各科室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活动作出详细的安排和部署。
二、集中整治院容院貌环境卫生
我院各科室、各部门积极参与,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和提升工作,扩大清扫保洁范围,提升保洁标准,全院整体环境、医疗区、家属区干净、整洁、有序。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巡查,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加大对卫生死角的清理,使医疗区及家属区的环境卫生有一个新的改观。加强对环境卫生质控管理,按照医院保洁质量考核标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开展卫生评比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奖惩机制。
三、加强健康教育及控烟工作,提高人们健康水平我院各科室积极参与,制定了相关的健康教育、控烟等制度及规划。各科设健康教育及控烟小组,使我院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控烟工作形成管理网络。印制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及宣传栏,在门诊设立固定宣传专栏,每两个月更换一期;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专人发放宣传资料、健康教育处方。做到医院住院病人健康教育覆盖率达100%,病人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全院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培训覆盖率达100%以上,考试率达100%。
在医院开展禁烟活动,办公区、医疗区各楼层设立禁烟标志,发放控烟资料,向我院吸烟职工发放吸烟有害健康宣传资料。制作控烟宣传展板、控烟宣传专栏。加大力度在医院推广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在全院开展戒烟活动。
四、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处罚规定、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方案、医院分支机构医疗废物监理责任书、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规定等,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医疗废物暂存点管理。各病区标识明确,按要求存放、清运。暂存点配备人员充足,经感染控制培训,保证医废处置、转运符合要求。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我院紧密结合2012年各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创卫复审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载体,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利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活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展板、医院网站等宣传平台,宣传创卫知识,普及文明礼仪,把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融入到复审工作的每一个阶段,渗透到每一个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形成浓厚氛围。
六、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加强对各科室、各部门的检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检查方式,建立健全检查评比制度和曝光制度,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对整治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科室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给复审工作造成影响的科室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追究了相关责任。
各位领导、专家以上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指正。谢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五篇:集美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集美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今年是我市国家卫生城市接受复审之年。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水平,打造平安、宜居、幸福、文明的全域厦门,确保高水平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把创建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与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集美新城区及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开创我区爱国卫生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落实相结合、阶段整顿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严格实行“条块结合,条包块管,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安排,全力以赴,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共同营造一个优美、整洁、卫生的城市环境,确保我市顺利通过上半年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查和下半年国家抽查复审。
三、工作步骤和任务
成立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和办公室,分设医疗卫生和城市建设管理两个工作组。其中医疗卫生工作组主要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等项目,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组主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社区和单位 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项目,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办。
我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到3月25日)
1、制定下发《集美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任务分解表》,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
2、召开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组织动员全区力量参与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项工作。
3、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大张旗鼓进行相关宣传报道,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4、设立公益广告。在进入我区路口、主要街道、车站等窗口单位设立国家卫生城市大型宣传牌和电子宣传屏幕。
5、各部门编印宣传材料下发。
(二)全面实施阶段(即日起到4月30日)
1、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重点清理城乡环境卫生死角,大力开展第二十三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结合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大力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洁净家园,创造健康卫生人居环境”为主题,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为重点,全面治理城乡环境卫生,努力提高城市卫生水平,将我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推向新高潮。
2、开展专项重点整治。
市容环境卫生:重点开展整治“三乱”(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门前三包不落实、垃圾落地等现象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 环境卫生。3月中旬,区领导带队,全区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部队官兵、学校师生及青年志愿者一起走上街头,开展全区性的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
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集中力量,重点出击,制定食品安全整治方案、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取缔无证生产食品窝点;加大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整顿集体食堂和“五小”(小饮食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小副食品店)行业卫生。
除四害工作:发动全区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全体居民,人人动手清理积水和垃圾,清除四害孳生场所,投放四害消杀药物。全区于3月底至4月统一投放灭鼠、灭蟑、灭蚊和灭蝇药。
农贸市场和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加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配齐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更新完善环卫设施和给、排水设施,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做到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垃圾管理规范、车辆冲洗设施齐全。
健康教育:中、小学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健康指导纲要》开设健康教育课,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医院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社区内设置卫生宣传栏,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
进一步做好控制吸烟工作,开展创无吸烟单位活动,全面清理 烟草广告,在窗口单位、公共场所、医院、学校和交通工具上设禁烟标志。
3、开展督查点评活动。组织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专项督查点评活动,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整改提高。
(三)自查提高阶段(2011年3月-4月)
1、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调研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迎检工作情况进行模拟考评。
(四)省级复查阶段(明查和暗访)(2011年3月上旬-5月下旬)
1、精心组织我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汇报材料及备查材料。
2、加强与市爱卫会的沟通联系,做好迎接省级复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巩固加强阶段(2011年6月—12月)
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查后,认真对照省级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保持健全的迎检组织机构和良好的工作态势,总结工作经验,认真整改落实,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家爱卫会的抽查复审。
四、主要措施
(一)细化方案,层层落实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完善机构、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紧密配 合,按照职责分工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把承担的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与各部门的本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又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要按照市、区两级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分别制订自身工作方案,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影响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
(二)查缺补漏,狠抓整改
今年复评迎检工作指标细,要求严,各部门一定要深入研究考核标准,熟悉考核要求,要对照标准和任务分解表,逐项开展自查和复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补救,确保达到指标要求。相关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报区迎检指挥部办公室。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此次迎检,要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强化检查督导工作。区迎检指挥部办公室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职能,督促各工作小组开展好工作。医疗卫生和城市建设两个工作组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及相关指标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迎检相关要求。其他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围绕区里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把迎检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的各项迎检工作任务纳入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以及日常管理之中,明确责任,层层落实,保证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各部门必须以大局为重,做到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严禁推诿、扯皮。
(四)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区迎检指挥部办公室和医疗卫生和城市建设管理两个工作组要建立健全检查评比制度和曝光制度,表扬先进,督促后进;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点评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工作,加强舆论监督,同时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中由于缺乏责任心、工作不力等给创建工作造成影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