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律援助,大学生在行动
法律援助,大学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概述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①
“法律援助”是一个在西方国家早已有之的法律制度,但在中国却是一个于20世纪末才开始兴起的崭新法律制度。我国的法律援助是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保障其自身合法权益时能够获得法律帮助的法律保障手段。其目的在于保障公民获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去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一个健全的法制社会必然具备程序公正的机制。因此,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标志。
有鉴于此,我国在1994年开始开展法律援助试点,1996年初,司法部决定正式全面推动建立国家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为实施法律援助提供组织保障。至2002年底,全国共建立四级法律援助机构2400多个,除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外,省级地方全部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地市级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达应建数的92%,区县级地方达77%。全国法律援助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已发展到8000多人。②2003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我国首部法律援助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对我国法律援助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从而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基本形成。
二、高校参与法律援助的背景
高校法律援助组织是指以在校高年级法学专业学生、法学教师为骨干设立的为社会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社会志愿者组织,业务上受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监督指导。③
早在1996年以前,一些大学的法律院系和少数几所政法大学的学生就以不同的组织形式开展对公众的法律服务活动。主要包括对社会公众提供免费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但极少提供诉讼代理。1996年以后,随着政府法律援助体系的逐步建立,高校对法律援助的关注度日益加大,各高校法学院系纷纷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建立法律援助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一)高校参与法律援助是对政府法律援助的有效补充
我国高校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有其现实的必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进入新世纪后,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也跨入了极其重要的攻坚阶段。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矛盾也日益突出,经济体制转轨导致的下岗失业人数增多、城市化进程加快导致的农民失地纠纷频发以及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而产生①
② 宫晓冰主编《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8月第一版p4宫晓冰主编《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8月第一版p80
③ 宫晓冰主编《法律援助人员工作手册》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p8的贫富悬殊加大等问题,使得社会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空前巨大。以笔者所在的四川省为例,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的统计数据,目前,四川全省有法律援助需求的高达6万多人,而全省只有8000余名律师,1万余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去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万件,不足需求的1/3。在此背景下,高校源源不断的法律人才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必将大大弥补我国法律援助资源的不足,有效地补充政府法律援助资源的欠缺。
(二)高校参与法律援助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第十一项规定:“鼓励和支持法律院校高年级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与其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相适应的法律援助;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各界符合条件的人士自愿参与,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资源”。这些规定为高校建立法律援助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得在高校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具备了法律上的可行性。同时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也将依托高校建立起的法律援助机构置于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之下,从而保证了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运作,确保高校法律援助机构承办的援助案件的质量。
(三)高校参与法律援助资源优势强,蕴藏潜力大
1、高校法学院系学生参与法律实践愿望迫切。学生的法学专业知识需要与实践相结合,虽然目前法学教育实践模式很多,常见的如模拟法庭、学生到律师事务所、法院等单位实习,但与这些实践方式相比,让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活动是一种更为理想的方式。原因在于,模拟法庭毕竟不是真实的,所有程序都是事前安排好的,学生只是上去演一演而已;而到实务部门实习,学生往往只是充当法官或律师的下手,做一些简单的打印、复印工作,实践意义不大。只有在法律援助实践中,学生才是主体,亲自撰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甚至代理一些援助案件,从中积累实践经验。从而能够大大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2、高校法学院系聚集着较多的法律专业人才,蕴藏着较大的资源优势。参与援助的学生素质优秀,完全能够胜任援助事务。进入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学生都是经过严格的选拔程序,公开从校内优秀本科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中遴选产生。这些同学已完成了全部大学法律课程的学习且成绩优秀,对中国现行法律有全面而系统的了解,同时具备了一定的理论水平,其中还有部分同学已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再加上专业教师的指导,开展法律援助活动,高校法学院系的学生是完全能够胜任的。
三、高校参与法律援助的现实意义
(一)从宏观上讲,高校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与政府法律援助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所发挥的作用也是相同的,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保障司法人权,充分实现“公民在法
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社会贫弱群体不因受经济困难因素的影响而失去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机会,弥补了有偿法律服务机制对贫弱群体保护不足的缺陷。
(二)从微观上讲,高校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有着不同于政府法律援助的独特作用。
首先,高校法学院系建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成为其自身的教学实践基地,从而拓宽了在校学生社会实践渠道。如前文所述,这种实践模式有着明显优于惯常法学院校学生实习模式的特点,通过学生亲自参加法律援助案件,实际运用所学法律知识,提高了高校法学院系学生的实践能力,避免了法学教学与实践相脱离,理论与实务两张皮的现象。
其次,高校法学院系可以以法律援助为手段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改革。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可以沟通教师教学与学生研习法律两个环节,形成“老师教、学生学、实践用”的三向互动,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从而促进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诊所式”教育、案例式教学已成为法学教育的普遍模式。目前,“诊所式”教育已在少数院校开始了试点,诊所教育课程设置一方面妥善解决了学生完成学业和学分的问题,另一方面使校方对法律援助活动能够持续关注,有益于提高高校法律援助质量。
第三,高校开展法律援助可以极大地促进法学院系学生的就业工作。由于学生在校期间通过高校法律援助机构从事法律咨询,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大大积累了实战经验,提高了从事法律事务的业务能力,培养了良好的心理素质,因此这些学生往往在毕业时表现出了较其他同学更优秀的个人能力,在进入工作单位以后能够迅速融入工作,减少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再培训成本,从而使这些学生成为了被用人单位所青睐的稀缺人才。据了解,凡是在校期间参与过法律援助活动的学生在毕业时一次性与用人单位的签约率达到了95%以上。
四、高校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
尽管高校参与法律援助有着诸多的优点,但毕竟在高校里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援助活动是一种新的探索和尝试,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和完善。这些问题表现为:
1、经费短缺。高校建立法律援助机构是在不占用政府法律援助经费,利用自身资源兴办起来的,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经费主要是由各高校自筹,然而高校的主要任务是教学和科研,这决定了高校不可能对法律援助投入大量的经费。另一方面,由于对“法律援助”理解存在误区,认为法律援助是一种义务,应该是无偿服务,因此造成了在经费投入上仅仅拨付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而没有其它业务经费,无法保障办案人员必要的文印费、交通费等。经费问题成了制约高校法律援助发展的一大瓶颈。
2、法律对于学生参与法律援助的权利保障缺乏相应规定,尤其在刑事诉讼中,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作用有限。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大学生在参与刑事诉讼时只能以其他辩护人身份出现,相对于
律师而言,在会见当事人,调查取证和取保候审等方面具有相当大的难度,这就大大限制了大学生法律援助作用的发挥。
3社会对高校法律援助认知度不高,大学生在进行援助活动时身份尴尬。尽管现在多数高校法律援助机构都经过了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审批,由司法行政机关给予授权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但实践中,司法行政机关往往缺乏对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身份的认证,大学生在进行援助活动时无统一标志、统一证件和统一格式的文书,加之社会对大学生从事法律援助也缺乏了解,造成了大学生在进行援助活动时常常被质疑其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无法正常完成调查取证等工作,从而影响了援助的质量。
五、结语
高校参与法律援助在我国刚刚起步,可资借鉴的经验并不多,在探索如何更好地发挥高校法律援助作用的道路上难免遇到问题和挫折,但作为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参与法律援助已越来越多地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目前,司法部正会同教育部及相关高校研究商讨,争取能够出台一些有利于高校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措施,解决高校参与援助活动的经费和大学生的工作身份等问题。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高校法律援助模式的成熟,高校法律援助将会在稳定社会秩序,关注贫弱群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大学生法律援助,这支队伍让人充满期待!
参考资料:
宫晓冰主编《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8月第一版
宫晓冰主编《法律援助人员工作手册》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编著《<法律援助条例>通释》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11月第一版
宫晓冰主编《外国法律援助制度简介》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第二篇:“学习雷锋精神,大学生在行动”doc
12电商2班“学习雷锋精神,大学生在行动”策划书
——力量从团结来,智慧从劳动来,行动从思想来,荣誉从集体来。
为了积极响应学院关于“学雷锋、做好事、讲文明、促和谐”的活动精神,加强班级文化建设,深入领悟学习雷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为此我班特准备开展一次“学习雷锋精神,共建文明校园——大学生在行动”主题活动。
一、活动主题:学习雷锋精神,共建文明校园——大学生在行动。
二、活动目的意义:
① 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性,宣传雷锋精神对建设现代化社会的重要性。② 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贯彻雷锋精神。
③ 加强班级同学之间的团结合作精神。
④ 积极宣传我班同学学习雷锋精神的热情和树立良好的班级形象。三、四、五、活动地点:江西信息运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和八大山人景区。活动主办方:电子商务与管理系12电商(2)班 活动对象:12电商(2)班全体同学
六、活动流程安排:
Ⅰ、初期宣传活动:①宣传委员、鄢超群和苏珊同学围绕“学雷锋、做好事、讲文明、促和谐”主题组织策划一期专题海报。
②副班长、组织委员和女生活委员负责将全班同学的“学习雷锋精神一句话感想”收集;形式为每位同学在一张彩色卡片上用一句话概括对学习雷锋精神的感想。(包括后期制作,将收集的感想卡片统一粘贴在一张海报上,并负责对海报进行后期加工等)。
③每位同学利用课余时间学讲一个雷锋同志的故事,并讲给身边的同学或亲戚朋友听;学唱一首歌曲——《学习雷锋好榜样》
Ⅱ、中期活动:①于(纪检委员和保卫委员及各组组长负责点到)
②向景区游客宣传雷锋精神并发放雷锋同志生平事迹介绍宣传单。(宣传单制作由团支书负责)
③活动将采取男女混搭以分组的形式进行,选出各组组长,整个活动过程中
各组成员必须统一听从组长安排。
Ⅲ、总结报告:
① 主题班会。
② 各组分派一名代表做活动总结发言。(发言者要寻着雷锋同志做好人好事的足迹,并谈谈自己的感受及对今后该如何来继承发扬这种精神,还有在这次班级活动中的心德感悟等。要求:代表必须是民主选举产生,发言时间控制在。
③ 观赏雷锋同志事迹宣传影片。
④ 班主任做活动总结发言及表彰。
⑤ 片资料的新闻稿投至院、系新闻中心。
活动注意事项:
⑴活动过程中遵行“三个要”原则,(要讲礼貌、要有服务热情、要有耐心)充分发扬我们当代大学生的优良品质。
⑵活动过程中要有组织守纪律,服从组长及班干管理;在活动中要积极完成任务,体现团队合作的良好精神风貌。
⑶活动期间要加强宣传,营造气氛,充分发挥照相机、海报等工具的功能。
活
动组长及成员安排表
第三篇:文明修身大学生在行动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文明修身·大学生在行动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我院素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培育、巩固和发扬我院优良校风和学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创建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文明大学生”为主题的文明修身大学生在行动活动。活动名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文明修身〃大学生在行动活动
活动目的: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提高全院学生的文明意识,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崇高的理想信念,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共同创建文明和谐校园。
活动主题: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文明大学生
主办单位: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承办单位: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活动时间:2010年10月25日—11月5日
活动对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同学
(一)活动宣传动员阶段(10月25日——27日)
1、通过以给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自律委督察部负责人会议
交流的形式,传达文明修身〃大学生在行动活动方案的有关内容;
2、通过宣传海报、张贴倡议书、校园之声广播台等途径进
行宣传工作。
(二)活动实施阶段(10月25日-11月5日)
1、文明就餐签名活动
活动主题:爱惜粮食,节约粮食,杜绝浪费,从我做起
活动时间:2010年10月28日
活动要求:制作“爱惜粮食,节约粮食,杜绝浪费,从我做起”条幅,并于10月28日在又新广场面向全体同学签名,并将签名后的条幅悬挂于大学生之家餐厅入口处。
2、文明标语征集活动
活动主题:文明〃和谐〃责任〃共享
活动时间:2010年10月25日—11月2日
活动对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10级全体同学
活动安排:
(1)10月25日各学院负责向2010级新生传达活动内容,(2)10月28、29日各学院收集作品,并于11月1日中午12点将作品送至德润楼230室(自律委办公室),(3)11月5日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奖。
活动要求:
(1)文明标语有关于践踏草坪、公共场合抽烟、在自习室大声喧哗,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等不文明现象及就餐文明等;
(2)文明标语横向书写并打印在A4纸上,可运用艺术字,可增加花边等内容进行修饰,一张纸仅限一个标语;
(3)语言温馨简练,创新、有内涵,体现人性化特点;
(4)标语不超过20字;
(5)请在参赛作品右下角注明学院专业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3、征文活动
活动主题:团结起来,战胜饥饿
活动时间:2010年10月25日—11月2日 活动对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10级全体同学
活动安排:
(1)10月25日各学院负责向2010级新生传达活动内容,(2)10月28、29日以学院为单位收集作品,并于11月1日中午12点将作品送至德润楼230室(自律委办公室),(3)11月5日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奖。
活动要求:以“团结起来,战胜饥饿”为主题写一篇不低于800字的文章,作品要求原创并打印在A4纸张上。
4、宣传板报评比大赛
活动主题:文明校园,有你有我活动时间:2010年10月25日—11月3日
活动对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各二级学院
活动安排:10月25日—29日为活动准备时间,各学院请于11月1日早晨将作品粘贴于展板上展出于又新广场3天,11月4日由宣传部安排打分事宜。
活动要求:
(1)每学院一份参赛作品;
(2)板报以“文明校园,有你有我”为主题,反映校园中的文明与有悖于文明的现象,贴近生活;
(3)要求板报以两张A0纸粘贴为标准。
(三)总结汇报阶段(11月6日-9日)
1、认真做好活动的总结,全面总结本次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及暴露出的问题,向老师汇报活动成果;
2、活动结束后,及时撰写新闻稿报送院报编辑部,并将活动相关内容上传网络班级,力争达到持久的宣传效果。
(四)奖项设置
1、标语征集活动:优秀奖、最佳创意奖各3名;
2、征文活动: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宣传板报活动: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五)经费预算
项目费用
(1)宣传所用材料:10元
(2)条幅1条:50元
(3)奖品(证书): 24×5=120元
合计:180元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2010年10月20日
第四篇:学习雷锋精神,大学生在行动活动策划书
学习雷锋精神,大学生在行动——学习雷锋活动月
策
划
书
院团委宣传部 2011年3月2日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共产主义光辉思想相结合的典范,他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是我们今天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迎接各种挑战所必须的民族自信心、自尊心的力量源泉。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更需要雷锋精神来更好的落实科学发展观,从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为此,我们院团委宣传部准备举办一次“学习雷锋精神——大学生在行动”的活动。
一、活动主题:“学雷锋精神——大学生在行动”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1、弘扬雷锋精神,宣传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性。
2、让更多的大学生了解并贯彻落实雷锋精神和科学发展观。
3、锻炼部门新老成员的组织能力。
4、树立团委学雷锋团队的良好形象。
5、建设和谐美好科贸。
三、活动地点:湖南科技经贸校园内
四、活动主办方:院团委宣传部
五、活动对象:湖南科技经贸全体学生
六、活动流程
1活动宣传、组织:(1)活动前两天开始组织宣传。宣传过程中出10份海报,张贴在学校各个宣传栏;出两块宣传板,一张空白板,再发一些空白纸让同学们写些雷锋历史事件的感想
粘贴上,摆放在教学楼大厅。让学校的每位同学都知道了解并参与到我们的活动当中来。其次,可以举办一个活跃的知识比赛,其关于雷锋和感动事迹加一些游戏,邀请同学们一起参加。
(2)征集一批志愿者,组织一次全校范围内的“牛皮癣”大扫除;制止不文明现象如随地乱扔等;美化我们的学校。
2.活动地点:教学楼、宿舍、图书馆、操场、学校周围
3.活动时间:2011年3月05日~2011年4月1日。
七、活动经费预算:
宣传海报、劳动工具、相关资料打印、空白纸等
八、活动注意事项:
(1)活动过程中要讲礼貌,服务要热情、耐心,充分发扬科贸学院学生的“人道、博爱、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
(2)活动过程中要有组织、守纪律;在活动中积极完成工作,体现团结合作的良好精神风貌。
(3)活动过程要积极参加游戏和各种比赛。
(4)活动期间要加强宣传,营造气氛,充分借助摄像、海报、黑板报等平台。
(5)活动期间各参与者应听从部门负责人安排,对自己负责。
湖南科技经贸学院院团委宣传部2011年3月2日
第五篇:大学生在人际交往问题
大学生在人际交往问题
人不是孤立存在的,在与社会的连结中,必然要建立各种各样的关系,包括亲属关系、同学关系、师生关系、雇佣关系、战友关系、同事及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等。大学生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群体,同样也离不开与人交往,而在交往过程中也会不可避免的因为客观的因素以及主观的认知、情绪、人格等心理因素的偏差而走入心理误区,出现各种交际障碍。所以本文将利用现在所学的心理健康的知识,分析大学生在人际交往过程中的诸类问题。
做戏心理
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压力和各种待人接物的方式,某些大学生希望通过大学的锻炼能更好的适应社会和将来的交往关系。因此他们常把交朋友当作逢场作戏,与某人见过一面,就会说与某人交往有多深,朝秦暮楚,见异思迁,处处应付,爱吹牛,爱说漂亮话。这种人与人交往只是做表面文章,因而没有感情深厚的朋友。
猜疑心理
大学生在交往过程中,由于受到社会风气和自身的猜疑心理的影响,往往爱用不信任的目光审视对方,无端猜疑,捕风捉影,说三道四,如有些人托朋友办事,却又向其他人打听朋友办事时说了些什么,结果影响了朋友之间的关系。
面子心理
大学生的许多人际冲突,都是发生在没有什么原则问题的小事情上,从心理学角度讲,这是双方都在用不适当的方法维护自尊,即典型的面子心理。仿佛谁先道歉就伤了面子,谁在威胁面前低了头,谁就孬种、于是层层升级,以悲剧而告终。
自卑心理
自卑是人际交往的大敌。自卑的人悲观、忧郁、孤僻、不敢与人交往,认为自己处处不如别人,性格内向,总觉得别人瞧不起自己。这类人主要是由以下几种原因引起:过多的自我否定、消极的自我暗示、挫折的影响和心理或生理等方面的不足。像有的学生身材矮小、相貌丑陋、出身低微、学习差等等。这种同学在学校中为数不少,这就加大了学生管理的难度和学校教育的管理力度。
嫉妒心理
大学生在人际交往中,某些人会对对他人的长处、成绩心怀不满,抱以嫉妒;看到别人冒尖、出头不甘心,总希望别人落后于自己。久而久之,就演化成没有竞争的勇气,往往采取挖苦、讥讽、打击甚至采取不合法的行动给他人造成危害。这种情况严重阻碍了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和交际能力,给大学生成人和成才带来了莫大的困难。所以,有嫉妒心的人应多提高自身修养,学会转移注意力,积极升华自己的劣势为优势。
冷漠心理
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些大学生对待各种事情的态度也在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这部分人对各种事情只要与己无关,就冷漠看待,不闻不问,或者错误地认为言语尖刻、态度孤傲,就是“人格”,致使别人不敢接近自己,从而失去一些朋友。
异性交往困惑
异性交往本来是很正常的社交活动。但是也是一个一直令大学生棘手的社交障碍。有一些学生在不良心理因素的作用下,与异性交往时总感到要比与同性交往困难的多,以至于不敢、不愿、甚至不能和异性交往。这些大学生主要因为不能正确区别和处理友谊与爱情的关系,部分大学生划不清友情与爱情的界限,从而把友情幻成爱情。要摆脱异性交往的困惑,首先要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要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因为集体活动有利于男女同学建
立自然、和谐和纯真的人际关系,其次要讲究分寸,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综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外国自由独立等思想的侵袭,某些大学生的交往更加趋近于现实化和虚伪化。在交往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由自卑、嫉妒、猜疑、冷漠、、面子以及异性之间的交往所带来的问题和困惑。这些问题,充分的反映了当代大学生自身心理素质的不成熟和其身心所面临的挑战。对于以上各种交往过程中的问题,我们只有加强自身的各方面能力,以一种更加自信、宽容、大胆的态度去面对,纠正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从源头上改变我们的交往心理,才能获得更加广阔的舞台和健康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