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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
编辑:静默星光 识别码:18-713880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5 08:59: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读《热爱生命》有感

《外国文学史》读书笔记

姓名:邵诗娟班级:中文1001学号:101203013

4读《热爱生命》有感

人,或者所有的生命,在处于绝境的时候,都会产生一种不顾一切的疯狂

求生欲,那求生欲就是支撑他们战胜常人无法想象的一切而活下去的动力。

——题记

首次知道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其实并不是从《外国文学史》的书上,而是因为当初看《穆斯林的葬礼》时,从满怀激情与热血的楚雁潮口中得知。他的概述,让我仿佛看到了主人公与饥饿和残酷的自然在搏斗,感受到了他对生命的热切渴望,于是便将这本书放进了心里。可是放着放着就慢慢单淡忘了,直到

课本中提到杰克·伦敦,提到他的作品,突然就眼前一亮,才想着应该好好去看

看,是什么样的一种与命运相抗争的精神,打动了楚雁潮,打动了千千万万的读

者。

虽然教材中对《热爱生命》只字未提,但在我看来它所带来的那种心灵震撼

绝不亚于任何一本名著。在图书馆找到的是一本以《热爱生命》命名的小说集,它由《寂静的雪夜》、《监狱》、《为赶路的人干杯》《北方的奥德赛》《强者的力量》

《老头子同盟》《意外》《热爱生命》《黄金谷》《马普希的房子》几篇组成。这都

是些发生在阿拉斯加冻土带和北美荒原上的故事,那些吆喝着雪橇狗的冒险者和

印第安人,以及交织着爱情和仇杀的心理内容,直到今天仍然显示着美学的震撼

力。他的作品用质朴却又刚劲的笔力展示出了一个陌生却又充满了探险精神的异

域世界,这个世界里好像总是充溢着生命的热烈。其中有几篇给了我很深的感触。

《寂静的雪夜》里说“他们几乎一句话也没说;生长在北极地带的人,早就

懂得空话无益和实际行动之可贵。在零下六十五度的气温里,一个人只要在雪里

多躺几分钟就活不了的”,那样恶劣的环境下他们还是坚毅地前行,即使不得不

抛下自己奄奄一息的、最好的朋友,离开自己相伴已久的丈夫,也只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因为在你能选择生的时候就必须想尽办法活下去。基德在等待朋友梅森

断气,可是时间有限、干粮有限,最后他也只能遵照朋友的遗嘱:一枪结束了他的生命。那是人与人,狗与狗,人与狗、与自然和死亡的搏斗。而《监狱》从某

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社会某些方面的反映,犯人都是踩着别人的身体来抢着呼吸

有限的空气,他们互相利用、合作、交易,那里没有人情可言,只有殴打、恐怖

手段和冷漠,如果你不伪装自己、冰封自己,那下一个死的人很可能就是你。这

不由得让我想起了《肖申克的救赎》,有种类似的感触。《北方的奥德赛》让我们

看到了与世隔绝的小岛相对于外面世界的落后,看到了一个用尽一生时间去寻找

自己被夺走的爱人、寻找报仇机会的男人最终却发现自己错了,人、事早已不是

当初了,结果令他心寒。他历尽千辛万苦、从死亡之神手里侥幸逃脱了无数次,可是到后来,漫长的时间和外部世界的文明改变了他深爱的女人,她爱上了当初

抢走她的男人、习惯了外面的生活、见识了广阔的世界,她和现在的丈夫生活得

幸福、和睦,她不想回到过去、甚至已经忘了那个岛、那个她曾经爱过的人。当

以前的丈夫设计用淘金的计划杀死了现在的丈夫时,她选择的是刺伤那个为她付

出了一生的人、陪着已死的人一起长眠。她疯狂的笑着,眼中含着冷冷的愤怒,抚摸着已死丈夫的黄发。可以说在这场漫长的寻找与谋杀的战争中,没有一个人是胜利者,而主人公纳斯的命运似乎比奥德赛更具悲剧性。《强者的力量》可以看作是文明历史进程的一段变相缩影。人们从穴居到栖息于树上,再到定居于陆地,从凭借力气大自相残杀、单个与敌人抗争到结成群体保卫家园,从毫无制度可言到确定简单的法律、议会,从野蛮愚昧到部分人的文明开化。里面有类似于“圈地运动”的资本集中,有类似于“珍妮纺纱机”这种机器创造的“捕鱼机”,有垄断经营,有早期的商品交易和货币“蚌壳”,有类似于君主专制和臣子狐假虎威、溜须拍马,压榨民众的现象。

而其中最震撼人心的是作为这本书名字的小说《热爱生命》。杰克伦敦作为一个当过童工、劼豪贼、流浪汉、淘金者的人,他尽量按生活原貌适当揉入浪漫主义成分,以粗犷刚健、朴素真实的风格,塑造了一个意志刚强、有强烈求生欲的形象。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在阿拉斯加的淘金者扭伤了脚,被同伴抛弃,独自行走在茫茫荒野上。他的目标是前面藏有食品和子弹的地窖。饥寒交迫的他跌跌撞撞,大脑出现幻觉,梦见酒肉宴会,夜里却被饿醒。有鹿从眼前跑过,枪里已没有一颗子弹。他觉着有蛀虫啃自己的脑髓。熊的咆哮使虚弱的他振作起来。六天六夜,他只吃到三条小鱼和一些草根。不远处,一头病狼跟上了他。狼的双眼布满血丝、昏淡无光却直勾勾盯着他。狼舐着他留在石子上的血迹。他再也爬不动了。狼走过来舐舐他,用牙扣住他的一只手正在咬下去,他用另一只手摸过来抓住了狼。人与狼扭打在一起。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咬住了狼的咽喉。半小时后,他觉着一股液体滚入喉咙。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作为一个淘金者,其实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受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今天的我们也许完全无法想象和体会,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印象深刻的还有文中对他饥饿感描写的变化,“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

道肚子饿了……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英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了。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像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只有饿的感觉,在不安的睡眠里,他梦见了一桌桌酒席和一次宴会,以及各种各样的摆在桌上的食物”,“他完全给‘吃’这个词儿管住了,他饿疯了”,“他已经丧失了想吃食物的感觉,他只觉得胃里隐隐作痛,但并不使他十分难过”,“饿的痛苦已经不那么敏锐,但他却感到了虚弱”,“胃里的隐痛已经愈来愈麻木,愈来愈不觉得了,他的胃几乎像睡着了似的......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看着他对食物欲求变化的过程,心里真的有种疼痛,一个人要经历怎样的饥饿,才会从发了疯的想吃一切能吃到的东西到食物已经引不起他的兴趣、胃已经没有知觉,纯粹为了生而去进食?而这种对生命的渴求感反应得愈发强烈和撼人心魄。“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还原嚎啕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噎了好久”这段对一个男人哭泣的细致描写更是生动地刻画出一个在绝望境地中快要失去希望却仍不放弃希望、渴望活下去,并从万分之万要置人于死地的环境中活了出来的坚强形象,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让我们懂得,也许我们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因为有了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变得无比伟大。

第二篇:读《热爱生命》有感

读《热爱生命》有感

文丨杨昌松

周末闲暇时,路过一家咖啡店,店的装修风格是我喜欢的样子。暖黄色的灯光、洁白的墙面、浓醇的咖啡香味、书架上摆放整齐的书籍,还有一匹一坐下就把人的背部整个包裹的沙发……

时间仿佛就在这里停止。

偶然间瞥见书架上的《热爱生命》一书,内心窃喜,正好是我最近在读的书。拿起,静静品读。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经历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抛弃、弹尽粮绝、一直盯着他的病狼等威胁,最后靠着顽强的求生欲终于获救的故事。

读完此书,我感触颇深。

在生存面前,人性有时显得微不足道。一如书中的比尔,面对主人公的求助,并没有回头,始终没有回头。

但面对生命,人们有时却坚强得超出想象。绝境中的主人公,摒除怯意,拖着伤腿,艰难地向依稀的“出路”走去。

哪怕严重缺乏食物,哪怕环境恶劣得难以承受,哪怕遇到随时伺机吃掉自己的病狼……

是活下去的信念,是对生命的热爱,是对“小树枝国度”和迪斯河畔地窖的眷恋。

主人公裹了又裹伤腿,找寻一切可以裹腹的东西,与那条病狼斗智斗勇并吸取了它的血液,最后甚至像一条巨型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终于获得救助。

读书就要带着疑问一页一页寻找答案,就像带着相机记录一帧一帧真相,更好似这书中的主人公一步一步负重前行。

书中有几句话令人印象深刻。

“生命就是这样吗?白白流失,然后转瞬即逝。生,才会觉得苦。死,却没有任何痛。死亡就是睡眠,它意味着结束和安息。”

文中的淘金者很现实。他们来自文明世界,怀揣发财梦来到蛮荒之地。为了利益,他们相互利用、尔虞我诈,甚至为了利益,出卖同甘共苦的伙伴,兄弟情谊变得一文不值。

可就是这样的肉体和灵魂,在险恶的现实面前,主人公也还有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维气概,并最终在同荒原、伤痛、饥寒、死亡的斗争中,赢得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

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选择了抗争。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见过很多的痛哭流涕、生离死别。但我相信,只要信念和希望不曾破灭,就该勇于面对失败、病痛。纵使躯体痛苦,只要有勇气面对孤独、面对厄运,不抛弃不放弃,终将全身而退。

人,要有顽强的精神力量。

这样的力量会让我们勇敢地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 END —

第三篇:读《热爱生命》有感

读《热爱生命》有感

读《热爱生命》有感1

今天学习了一篇文章,叫做《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是一曲顽强奋进的生命之歌,他告诉我们,灾难不是死亡的代名词。当我们遭遇困难的时候,未必就是世界末日。死亡的确可怕,但热爱生命的人,就一定会坚定信念,挑战极限,战胜一切困难。

在这篇文章中,“他”是顽强的,是执着的,是善良的,是宽厚、理性的……我很敬佩“他”的精神品质。

“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这句话中可以得知,是“他”对生命的渴望支撑着他前进,是他前进的动力,促使他与困难做斗争。这句话也赞美了生命的顽强和伟大,点明了文章主题。

“突然间,他不笑了,如果这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如果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真的是比尔的话?”“他”突然不笑了,他从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中看到了可怕的凶兆,明白了比尔的不幸正将是自己所要面对的。从“他”突然不笑了,可以看出他对比尔的同情,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嘲笑一个落得如此下场的人,更何况比尔还是与自己曾经患难与共的同伴。他的内心是善良的,他的胸怀是宽厚的。

“他”即使害怕身体虚弱掉进水坑淹死,却也没有选择沿着沙洲随着漂浮的木头,让河水带走他,这是理性的表现;在与狼搏斗时,他没有选择进攻,而是等待狼来攻击,他再进行反击用体重压死狼,这也是理性的表现,“他”很理性不是吗?

生命就是会有形形色色的艰难险阻,需要我们用执着、勇敢、顽强等精神去进行抗争和搏斗夺得胜利,当然也许持有一颗善良的心,加以辅助,让我们一起热爱生命吧!

读《热爱生命》有感2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都能见到书。书,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书,它能陶冶人的情操;书,它给人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书像一盏永不熄灭的明灯,在远处召唤你,牵引你,让你在知识的海洋里随心所欲地畅游,让你在智慧的天空中尽情地欢笑,叫你去品味真正的人生……

然而,在这被书包围的大千世界里,我就是一个快乐的读书人,我常常会对引人入胜的书籍爱不释卷,以致废寝忘食……曾记得,我看了一本来自于朋友的《热爱生命》,厚厚的一本书,图文并茂,非常吸引人。我好奇地翻了一下,一发不可收拾,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一行又一行,一页接一页,越看越想看,看了上面,就急于想知道下面发生的故事,有时甚至看到深夜才停止。睡梦中,我还在为“小雪虎”(故事中的主人公)担心,生怕它出什么意外。“不要啊!”我惊叫起来,满头大汗地从睡梦中醒来,我梦见了“雪虎”被大山猫吃了,妈妈听到叫声,走进书房,打开电灯,问了究竟,说:“你看书也太痴迷了吧!快睡吧!”我是真的被书里的故事吸引住了,同龄人中,有许多人都是为读书而读书,完全没有把自己融入书中,更谈不上与书同呼吸了,此时的读书人,能像我一样体会到读书的快乐吗?

一个懂得生活的人,一个懂得享受的人,都尽情地与书——-这样一位朋友“交谈”。其实,读一本好书是一种享受,它往往比哪些神话、传奇更富有脚踏实地的感觉。让我们与书为伴,为生活增添一份温暖阳光,渡过快乐一生。

读《热爱生命》有感3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读《热爱生命》有感4

累!累!累!实在是累!但——有心的避风港,我不怕!

——题记

开学了。校园,教室,同学,老师,书本……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所有这些都意味着考试,一张又一张的试卷,角落上映着鲜红的分数。啊!这似乎是我恶梦的开始。在最后一个宁静的晚上,我的脑子里一直想着,想着……床前的课程表也该翻新了……

“嘀嘀嘀嘀……”指针毫不留情地指向了特定时间,我被惊醒。一天开始了,从早晨朝阳的缓缓升起到夜晚月亮带来了轻风。

一眨眼,一天飞逝。我回到家,扔下书包,躺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心头翻腾着如调味料般的滋味——

自 卑

走进教室,还没来得及和朋友聊上几句,就被分开了,“排好队”。心就被刚从冷冻室里拿出来的冷水浇了个透,是那么的刺骨。为什么,我长不高,为什么?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一次又一次地自我安慰:“会长高的,会看到属于自己的目光的!”回到家,妈妈见我阴着脸,脸上浮过关心,问道:“怎么了?”母亲从小到大都是我的避风港,不管下雪或是打雷,她都守护着我。没错!于是,我开口了:“班上我都成最矮的了!”母亲听到这句话,原本有些轻快的脸上又浮现出了一丝不易被察觉的暗伤,应该是被我渲染的吧!哎……“会长高的,会长高的,别担心了,去睡吧!”避风港啊,避风港。心中的避风港,有你在,我不怕!

激烈的“战争”

又进来几个新同学,我猛然发现,又是一场持久战,一场激烈的竞争。从我跨进这个教室的第一步起,就已经开始了。虽然我的学习也还行吧,但是总有一股威胁漫进我的心头。“我被他们赶上怎么办?”脑海中装满了这句话。于是,我拼命地做作业,做啊,做啊。

夜晚降临了,暮色笼罩了整个天空,漆黑一片,只有那路旁的几盏微黄的灯,隐约闪烁着。微风吹动着树叶发出“嗖嗖”的响声。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我想放弃!

回到家,母亲还是像往常一样,坐在桌边,看着电视。虽然看起来很悠闲,但是应该只有我知道,这一刻可能是母亲操劳了一整天后,才得以坐下来的唯一休息时间吧。突然被几丝银白色的东西给吸引住了。是什么?头发?没错!我竟然不敢相信,母亲平时总说自己的头发像外公一样乌黑,到了很久才开始有白发的。可……现在,那的的确确是几丝银发,是那么地耀眼!我走进她身旁,小心翼翼地将一根一根的白发用剪刀轻轻剪下,“妈,你长白发哦!”“我老了呗!”她笑着回答。这句话像擂鼓似的敲醒了我————在这场战争中,我必须赢!

避风港啊,避风港,心中的避风港,只有你的支持和鼓励,我会坚持,哪怕曾经我想放弃!

汗水流进心里

终于盼到了周末,但心中的警钟不断响起,这让我明白,不能疏忽大意,不能放松。利用别人休息的时间,去加倍努力。

中午,吃过午饭后,一家人坐在桌边。这时父亲从口袋中掏出一叠100元的人民币,母亲也转身去楼上,从楼上下来,她的手中多了一叠鲜红的100元大钞。眼睛眨巴眨巴,我拿过数,仔仔细细地数了一遍,有整整5000元,哎!但……我知道这些钱都即将成为别人口袋里的肥肉。“哎……”不得不摇头啊!不得不叹息啊!“拼命地做呀做,到现在总算还清了。”母亲一边说一边笑。我知道,这时的笑容是用辛苦的汗水流回心里换来的!

啊!我的避风港也累了,但还是坚持着,支撑着。所以,我更不能退怯!

读《热爱生命》有感5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一点食物也没有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读了上面这个故事,我们都深深地被淘金者那种热爱生命、不向命运屈服所感动。是啊,要想使自己的人生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就必须要经受住磨难的考验。

读《热爱生命》有感6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读《热爱生命》有感7

合上《热爱生命》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思绪万千。《热爱生命》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小说主要讲了比尔由于输光了赌博的本钱,孤身一人到北美荒野淘金的经历,一路上,他疲倦至极,饥饿至极,而且身后还跟着一直觊觎着他,准备随时吃掉他的病狼。但是,他还是不停地与死神搏斗,到最后,他的身躯已形如僵尸,但是,幸运的是,他最后获救了。

是啊,一路上比尔经历了多少的挫折,饥渴与野兽的追击迫使他走向死亡的边缘。但是,他坚信他一定能活下去,生的曙光照耀在他的心头上。一路上,死神不停地在折磨他,但是,生的意志使他顽强地与死神搏斗,一次又一次,他从死神的手里逃生,最后,他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战胜了死亡的威胁。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让我万分感动,我认为,我也要热爱自己的生命,努力学习,让自己的生命绽放出美丽的花朵。

记得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这么一位五十多岁的老伯,他不幸患上了食道癌,被医院下了“死刑”的判决,但是,他没有放弃治疗。由于家境贫寒,他没有钱住医院、动手术,只是配了一些药品,每天服药。每到犯病时,一阵阵剧痛使他无法忍受,他的妻子只能拿一根木棍,重重地打在他身上,只有这样,才能缓解病痛带来的痛苦。他还有一个爱好——游泳,这个爱好对他的康复有很大作用。他坚信他一定能战胜死神,活下去的。最终,由于他的坚韧与顽强,他战胜了死神,奇迹般地活了下去,还成了抗癌勇士。

电视上那位老伯的经历,使我万分感动。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热爱生命,不仅是与死神搏斗,还有像刘伟一样创造生命价值的人。刘伟是一位“80”后男生,他由于不慎碰到高压线,失去了双臂,但是,他没有为此沮丧,对生活失去信心,仍然从容面对生活。他爱好音乐,于是,他找到一家音乐学院,然而校长以“影响校容”为借口一口回绝。强烈的自尊心被瞬间激发出来,他父母借钱买了台钢琴。他每天训练超过7小时,由于琴凳比琴键矮,人坐在上面会摔下来,家人为他特别设计一个琴凳,坐在上面腹部、腰部、腿部共同使劲,一天下来,他腰酸腹痛,双脚抽筋,但是,他没有因此放弃,微笑着坚持下去。由于手掌可以撑开8度,脚却只能张开5度,所以,双脚弹琴更加艰难。脚被磨出血泡,肿了,出血了,咬着牙关挺过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每天如此刻苦训练。终于,他会用双脚弹较难的音乐了。当他出现在“中国达人秀”节目上时,感动了现场所有观众,他说“我不抱怨什么,至少我还有一双完美的腿”。他敢于挑战命运、创造生命奇迹的品质让我无比感动,我觉得,这同样是一种热爱生命的表现。

上述三人都是在困境当中,顽强地与命运拼搏,并且创造生命的奇迹。同学们,我们都生活在幸福中,也要奋斗不息,热爱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8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而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只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的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种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美国精神,是坚持的人,是不到最后不服输的人。就像《士兵突击》里钢七连连长所说的那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一样,不抛弃声明,不放弃生命,和自然搏斗,只要有一线的希望,就要去拼一拼,这样才会赢!

读《热爱生命》有感9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途中越过一条河时不小心扭伤了脚腕,他的伙伴一比尔无情地抛弃了他,他独自在荒原上找寻出路。脚伤让他走路非常困难,更为可怕的是饥饿。在无奈中,他将自己淘来的沙全平均分成两份,将其中一份藏好,自己带着另外一份继续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发现了一只受伤的松鸡,他忍着剧烈地脚痛拼命地去追赶那只松鸡,结果迷路了。此时的他消耗掉了太多的体力,因而他选择把剩下的沙分成了两份,然而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直接撒在了地上。没过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非常虚弱时,他遇到了一只病狼。他发现这只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最终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生命的珍贵,文章主人公对生命的热爱也同样使我感触颇深。

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热爱生命的人。”

那么,那些放弃自己生命的人呢?因为一些小事,就轻言放弃生命的人呢?他们实在是太可笑了。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是生命了。有了生命,就才有可能拥有一切。

现在的年轻人养成了吸烟、酗酒、、吸毒陋习,摧残自己的生命,使自己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在我们的语文书上有这样一句话:“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不放弃自己,就是热爱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10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打动物的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野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第四篇:读《热爱生命》有感(精选)

读《热爱生命》有感

——长白学校八年级二班徐鑫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第五篇:读《热爱生命》有感

读《热爱生命》有感

柳河十中八年八班 马宇鸿

生命,是人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我们每个人对于生命都有不同的理解意义。杰克·伦敦,这位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小说家,以其雄健粗犷的笔触,向我们展示了人性的伟大。

这篇文章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草原上。冬天的脚步渐渐逼近,他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并且他没有一点食物了。他只能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艰难地前行着,他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此时,他发现了一匹病狼跟在他身后,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杰克·伦敦有火一般的性格。他血管里有火,生机勃勃,一身丈夫气,喜欢粗犷强烈的生活。他喜欢叱咤风云。每每参加斗争常要斗争到极限。出于对生命的热爱,他写下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场景描写与动作描写十分真实,使人如同身临其境。在荒野上,一个人要面对的不仅仅是饥饿,还有身边种种的死亡威胁。尽管如此,淘金者心中依然有对生命的向往与渴望。没有食物,他想尽 1

办法去寻找野味。没有火源,他便学会了生吃。没有药品,他便面对疼痛时顽强地坚持着。没有武器,他面对饿狼时依然勇敢地与其抗争。也许,是他抗争的行为感动了上天,最终他获救了。

杰克·伦敦,它带给了我们视觉上的巨大享受后,又给予了我们丰富的精神享受。在此篇文章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淘金者展现出了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的表现出自己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撼人心魄的力量!作为人,他的忍耐与顽强可谓到达了极致。在受到饥饿的威胁时,他表现出了超常的忍耐力。在面对饿狼时,他坚强不息,奋斗不止,终将饿狼踩在脚下。从此人身上我学习到了生命的顽强与忍耐,终于明白了生命存在的价值。原来生命的存在不是征服,不是占有,不是名誉,不是金钱,而是忍耐,而是坚强,而是拼搏,而是奋斗。在长久不息的拼搏中,我们才能磨去生命这块金子表面的尘埃,放射出其本质如金子般耀眼的光辉。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珍爱生命的人。他们努力拼搏,积极进取,用自己的努力,使自己的生命之花绽放成一朵永不凋谢的奇葩。敬老院里,年过花甲的爷爷奶奶正在努力学习,他们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他们将自己的宝贵的青春献给了过去的祖国建设中,如今,尽管他们已经退下历史的舞台,但其勤奋好学的精神依然感动着下一

代。工地上,工人们挥汗如雨,他们用自己的血和汗,将那高楼从低矮的地面拔取到天空中。城市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才会变得绚丽多姿,丰富多彩。雨后春笋般的竖立昭示着工人们的拼搏,那朵生命之花开在了千家万户中。学校中,孩子们努力读书,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为建设祖国美好的明天而努力。

如今,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信息爆炸,知识激增。要生存,要发展,要满足时代的需求,我们必须接受教育,勤于学习,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学会学习。社会在发展,学校无止境,我们只有用知识充实自己,才能将自己的生命之花演绎到极致。同学们,拼搏吧!

读《热爱生命》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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