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为保证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预防工作面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强对瓦斯检查工的安全管理,要求每班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对井下综采面、采空区、揭空巷道附近、钻孔内、空区等地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
2、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干涉瓦斯检测仪、光干涉瓦斯报警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对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求每班应至少对瓦斯、一氧化碳、硫化氢检查三次。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下列规定:
一氧化碳CO:最大允许浓度0.0024%
硫化氢H2S:最大允许浓度0.00066%
瓦斯CH4 :最大允许浓度0.8%
3、掘进巷道揭空期间,作业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情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作业,检查时必须由回风口向工作面逐步进行检查。
4、掘进巷道揭空时,必须由瓦斯检查工、班组长、安全检查工三人同时在场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查,而且三人应保持3m的距离,不得盲目进入,对空区有害气体浓度检查时,人员必须站在工作面内,采用探杖深入空区取样。
5、揭空前,若探眼与空区相连,瓦斯检查工应使用探杖检测空区有害气体浓度,探明情况。
6、一旦发现出现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瓦斯检查员要立即向调度室、通风科、通风维修队、矿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及值班领导汇报,作业地点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并立即进行通风,直至达到《煤矿安全规程》允许浓度方可进行作业,通风维修队技术队长要立即组织分析事故、查明原因,预防事故扩大
7、瓦斯检查工每次检测结果必须上报,并要记录在案,记录数据应与井上台账一致,次日早调度会议向通风科、矿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第二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工作场所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规定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预防工艺流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结合青海昆仑黄金有限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职责:
安环部职责:
安环部负责跟氰化车间及生产运营部沟通,确保监测设备安装合理有效,并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并组织对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监测设备进行更换,或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负责监督相关的监测工作。
负责组织审核评审改进本规定,以便更好的进行安全监测工作。氰化车间主任、副主任及主任助理的相关职责:
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别是本管理规定。监督落实监测工作的情况,并进行相关考核。
当监测工作发现有害气体超标时,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撤离工作现场,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对车间内通风系统、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或改造,确保工作场所的有害物质、气体的浓度小于行业标准或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班组长职责:
1、认真落实本规定、督促监督本班次各个岗位工人的监测工作。
2、发现监测结果超标时,及时上班车间或公司领导,并组织工人安全有序的撤离工作岗位。
监测工人职责:
1、认真落实本管理规定,认真开展监测工作,并记录相关结果。
2、及时将监测结果上报班组及车间。
3、如发现超标,及时告知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并迅速撤离该区域。要求
1、加强对工作现场的有害气体的安全监测,每班操作人员利用各自岗位的固定或便携式监测设备仪器等,对各自岗位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
2、岗位操作人员要及时检查各自岗位的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车间,及时维护或更换新的通风排气设备,保持工作场所的空气有较好的流通性。
3、当岗位操作人员,发现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或报警时,应迅速及时撤离该区域,并通知相关人员的及时撤离。
4、一旦发现有害气体浓度超限,监测人员要立即向班组长、车间领导及值班领导汇报,作业地点其他工作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并立即进行通风,直至达到允许浓度方可进行作业,车间要立即组织分析超标原因,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预防事态扩大化。
5、监测人员每次检测结果必须跟相邻工作岗位人员交流沟通,并要填写相关记录,并报告车间领导,便于车间对整个工作现场或工作情况的掌握。
第三篇: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分析制度
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分析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中瑞公司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报警分析工作流程,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定义及分类
“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是指存在或可能产生丙烷、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及有缺氧危险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和地下管道等受限空间危险场所。如:退火炉、抛丸机地坑、污水管道、垃圾堆放场、化粪池、密闭容器等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
2、公司要对本车间产生和聚集有毒有害气体的装置、设备、设施和重点部位等进行认真排查、逐一检测、查找隐患,认真进行风险分析和危害辨识,掌握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详细分布位置、周围环境、检测结果、设备设施状况、涉及人员数量、作业时间等,建立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档案。监测仪器及防护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3、公司要建立完善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管理制度,制订相应的中毒和窒息危害辨识制度、气体采样分析制度等,制定完善相
应的作业许可程序、作业安全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的职责,并建立隐患定期排查整改制度。
4、公司要加大安全投入,为在可能产生或聚集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仪器。
5、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6、可能产生或聚集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场所应设置醒目的防中毒、防窒息、穿戴防护用品等警示标识。
7、为从事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的人员配备固定式和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和报警仪器、正压自给式呼吸器、救护带、救护索、应急通讯设备、风向标、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等。监测仪器及防护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标明检查和维护日期,确保准确完好,并制定相关的使用管理规定。
8、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单位每年要定期开展专题教育,针对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能力。
9、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前,应根据作业内容对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10、作业安全措施
10.1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施工作业前应对现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如实告知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救援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紧急情况处理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护方法等。施工作业过程中工作负责人要落实安全措施并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防护设备和用品。
10.2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10.3未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和设置监护人,禁止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
10.4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确保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危险场所内空气良好流通。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0.5在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前应取样分析,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及氧含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为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作业。如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作业时间较长,应随时进行检测分析,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10.6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空间内作业应小于12V。所用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10.7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作业必须安排专人监护,监护人应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等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并指定专人在外部负责联络工作,禁止不具备条件时盲目施救,避免伤亡扩大。
10.10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审批手续。
10.11作业完工后,经施工人员、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无人员和工具及杂物后,方可离开。
11、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就是事故,就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查明原因,拿出防范措施,根据责任划分结果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2、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根据情况,由安监处牵头,由各单位组织分析,现场管理问题由安监处负责,机电故障由机电设备管理部负责,生产调度问题由调度室负责。
13、有毒有害气体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14、有毒有害气体超限2分钟以下时,专职安监员必须把超限原因及处理情况汇报安监处,安监处做好记录,是由于人为造成的由安监员组织分析,拿出分析报告,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存档,非人为造成的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做好记录在记录上注明。
15、有毒有害气体超限2分钟以上时,由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拿出分析报告,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存档,必要时由其它部门参加分析。
第四篇:有毒有害气体演练总结
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 应急避险演练记录
青海汇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日
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 应急避险演练记录
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应急演练的要求,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对各类突发井灾害事故的自救和抢险技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全面提升抵御重大突发井灾害事故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井灾害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我公司于2016年2月2日进行了井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应急避险演练活动。
一、演练目的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井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应急避险演练,检验《井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技术性和科学性,查找出《井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修正完善《井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进一步提高《井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通过开展井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应急避险演练,检查应对井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井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通过开展井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应急避险演练,锻炼应急指挥机构、指挥人员的指挥能力;锻炼职工的应急避险逃生能力。
(4)磨合机制。通过开展井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应急避险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任务,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应急机制。
(5)科普宣教。通过开展井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应急避险演练,普及井
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应急避险知识,提高全体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演练的预定目标
(1)报警功能:报警迅速准确。
(2)处警功能:调度员接警及时、记录详细准确、信息核实、传达信息迅速准确,并符合《井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
(3)集结: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成员和各专业组接到电话后,5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集结。
(4)应急指挥:指挥人员决策果断,符合《井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内容。
(5)应急逃生和疏散:告知迅速,组织有序,正确佩带自救器,清点人员,沿有毒有害气体危害避灾路线安全撤离,并安排专人对灾变地点回风侧的人员进行通知。
三、演练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2月2日7:30分 地点:工作面
四、参演单位和人员
依据《井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功能的设计,本次井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应急避险演练,选择部分单位和人员参加。
五、演练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1、测井队在接到疏散命令的时候,人员表现较为慌乱,撤离过程中人员秩序不太有序。
2、带班干部示按要求清点人数的时候,部分人员态度不够严肃认真,没有遇到灾害时的紧张表现。
3、部分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知程度不够深刻,没有事先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应对表现较为生硬。
4、带班干部没有派专人切断工作面电源。
5、自救器佩戴方面,不是所有人员全部模拟佩戴,部分模拟程序不太规范。
6、避灾线路上的安全标志牌数量不足,避灾路线不够清晰。
7、人员在撤离到联络巷候,当班工长进行了人数清点,但在撤离过程中没有清点人数。
七、演练成果
1、矿领导对这次井下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事故应急演练,从演练策划、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到模拟演练,都进行了具体部署、亲临实战。
2、演练目的明确,预案策划周密
3、井下撤人比较成功,并且通过实际评估,除个3人员进行警戒外,其它人员均能与现场相符。通过演练,可反映出井下人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
4、通过本次演练,职工能自救和互救,正确佩戴自救器,按照事故避路线,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
八、井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应急救援预案需做的建议工作
1、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指挥体系,理顺部门职责,加强统筹领导。
2、完善井下避灾路线标志牌。
3、完善相关的技术资料图纸,及时修订,必须与现场相符。
4、加强对井各类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力度,使大家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实质,提高各级人员应急应变能力。
5、对预案中的信息汇报程序进行认真研讨优化,真正达简洁、实用、科学、时效的目的,全面提升抵御重大突发井灾害事故的能力。
第五篇:有毒有害气体复习题
一、填空
1.硫化氢(H2S)为 色、比空气、有
气味的有毒气体。
2.硫化氢是强烈的神经毒物,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是
,另外还有皮肤和消化道吸收。
3.硫化氢主要作用于
和
,对眼、上呼吸道粘膜有较强的刺激,易引起急性中毒。
4.当硫化氢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
,有令人讨厌的气味。眼睛可能受刺激。
5.如果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过高,它通过肺泡进入血液后,很快会和血红蛋白产生很强的亲和力,立即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阻止氧和血红蛋白的结合。
6.人体内正常水平的COHb含量为0.5%左右,安全阈值约为。
7.甲烷(CH4)又称为,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是天然气、煤气的主要成分,广泛存在于天然气、煤气、沼气、淤泥池塘和密闭的窖井、池塘、煤矿(井)和煤库中的有害气体之一。
8.二氧化硫(SO2)是一种
、、的刺激性气体,9.空气中苯浓度达 时,人吸入后在5~10分钟内致死。
10.苯在生产环境空气中以蒸气状态存在,主要通过 进入人体,皮肤仅能吸收少量。11.常见有毒有害气体按其毒害性质不同,可分为:
和。
12.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施工作业前,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对
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3.“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
14.“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
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
15.通常情况下,空气中氧含量为
为合格。16.含有
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在缺氧的条件下,由微生物分解而产生硫化氢。
17.一氧化碳是一种对
毒性很强的污染物
18.若空气中的甲烷含量达到
时就会使人发生头痛、头晕、恶心、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乏力、四肢发软等症状。
19.二氧化硫的浓度超过
,可引起明显的咳嗽、打喷嚏、眼部刺激和胸痉挛。
二、判断
1.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作业不一定安排专人监护,有人监护即可。2.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全部人员;若需要继续作业,无须重新办理作业审批手续。
3.作业负责人和施工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遵守有关操作规程,根据情况可临时变更施工内容。
4.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入口处必须有所有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的人员名单,实行出入实名登记,并根据人员出入情况随时更新。
5.作业人员对违反《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6.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整改措施,但无权拒绝作业。
7.硫化氢(H2S)有一种特殊的令人讨厌的臭鸡蛋气味,因此可用嗅觉根据其味道轻重判断其浓度的高低。
8.油田各单位不得将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施工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9.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不仅比氧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大,而且碳氧血红蛋白的解离速度也比氧合血红蛋白的解离快。
三、简答 1.油田制定《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2.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指哪些场所? 3.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十个必须是什么?
答案:
一、1.无、重、“臭鸡蛋” 2.吸入
3.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 4.10ppm(14.41mg/m3)5.碳氧血红蛋白(HbCO)6.10% 7.沼气
8.无色、高度水溶性、有辛辣气味 9.2% 10.呼吸道
11.刺激性气体、窒息性气体 12.现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 13.一年 14.4小时 15.19.5%—23.5% 16.蛋白质
17.血液和神经系统 18.25--30% 19.54 mg/m(20 ppm)
二、1.错 2.错 3.错 4.对 5.对 6.错 7.错 8.对 9.错
三、1.为了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指可能存在或产生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和芳香烃类等有毒有害气体及有缺氧危险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和地下管道等受限空间危险场所。
3.⑴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作业前的中毒和窒息危害辨识制度、进入密闭空间
3或有限空间作业前的气体采样分析制度等。
⑵作业前必须履行安全作业许可制度,按程序办理好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入作业。
⑶必须如实告知作业人员作业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⑷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或清理前要对作业场所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在允许浓度下方可进入现场作业。同时,在作业中应定时保持必要的测量次数或连续检测。
⑸必须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和外部监护人员的职责。⑹清理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实际作业环境要求的防护用具,作业现场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
⑻作业场所必须悬挂防止中毒警示标志。
⑼不得将进入井下、沟池、管道等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清淤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有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⑽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救护带、救护索等防护措施。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首先要按规定报告,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在保护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科学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