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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安全督查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样例5]
编辑:清幽竹影 识别码:18-721872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9 15:13: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百日安全督查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淮安市王村煤矿

2011年4月30日

王村煤矿百日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的通知>>,以及省和<<淮安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的要求,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持续地实现安全生产年,现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矿在“安全隐患治理年”中搞好这次百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早部署、早落实,精心组织,针对我矿主要以瓦斯、顶板、机运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实际情况,确立以“一通三防为重点”,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责任制建立我矿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安全生产百日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落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4月29日晚,在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林晓辉主持下,立即召开了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相应成立了以矿长齐云峰为组长,陈岳文 邓德乾 王荣桂 舒永平为副组长的百日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安全检查员齐云德 齐云财 舒永喜,瓦斯检查员陈勇 杨存彬 刘勇等组成,负责百日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百日安全隐患自查、隐患治理整改工作的分工

1、由林总负责人、财、物资的协调,落实矿级领导在这次百日

活动中的责任,并及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和安全隐患排查会议,对隐患治理物资保障及时供应。

2、由矿总工负责完善本矿技术措施的完善,对生产现场所排查

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编制整改措施方案,并做好隐患治理的小结和总结的上报工作,特别负责加强本矿的瓦斯治理工作,及时指导排除“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

3、由矿长和安全生产矿长负责这次活动的人员组织,按要求分

工落实的责任人,并限期整改验收,并负责现场隐患整改的指导,加强现场生产的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

4、由机运矿长负责本矿所有供电系统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

理工作,加强对井下瓦斯监探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系统的维护和检查,同时要加强机运方面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特别是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检查,消灭重大事故隐患。

四、百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排查治理整改方案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井下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治理工作。

1、从矿级管理人员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百日活动中,加强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结合各自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三大规程”来指导安全生产,特别是

坚持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带头排查和处理生产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当班所排查出的隐患未整改完或只能延期整改的,必须及时填写《矿领导交接班记录》。

2、进一步明确安全员责任制,认真组织好班前会议,依照煤矿“三大规程”结合当日生产现场接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布置,并着重强调当班所有职工从事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进入作业地点必须先检查安全隐患,再具体分工布置安全隐患的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后才能组织正常的生产,对当班确不能处理完的安全隐患及时填写在《安全生产隐患处理记录上》。

3、加强瓦斯检查员的工作责任制,及时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加强各生产现场的局部通风和所有规定地点的瓦斯管理,及时排除瓦斯方面的安全隐患,对当班发现的瓦斯方面的隐患及时处理,对瓦斯超限地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加强所有做作业人员的安全思想和工作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1、对各工种《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学习,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以及送培,结合各工种生产的实际,突出安全重点,提高全员在这次百日安全活动中防范安全事故的技能和意识。

2、因我矿属于高瓦斯矿井,其现场存在的安全危险源,重点重新学习本矿各作业地点《作业规程》中的瓦斯管理安全方面的重点,特别是放炮管理、防突管理和避灾路线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做作业人员的抗灾和避灾技能。

3、加强已建立的防突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防突人员防治瓦斯突出专业的水平,提高防突人员识别瓦斯突出的预兆水平,防止瓦斯突出的避灾技能,消除在采取实施防治瓦斯突出措施过程中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一通三防”方面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重大隐患

1、加强本矿瓦斯监控管理,发挥瓦斯监控调度数据对瓦斯突出、顶板来压预警、抽放效果等的综合分析作用,要求监控员坚守岗位,一旦发现有预警,立即报告工程师或矿长,以便立即查明原因,尽快地指挥消除隐患。如分站的系统问题要及时更换。

2、保障瓦斯检测仪器的准确性能,及时送检仪器保证检测的准确性,瓦检员要坚持每班佩带光学仪和电子检测仪,消除仪器不准确而引发的事故隐患。

3、及时消除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方面的隐患,加强掘井工作面的局部通风管理,保障规定的供风量,坚持对回采工作面的上隅角和老空区进行瓦斯抽放。

4、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保证稳定的通风系统。

5、保障“三条生命线“的畅通,及时排查电话、自来水、压风自救系统的完好情况。

四)、加强顶板方面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

1、对掘进及回采工作面巷道支护的完好情况、巷道掘进空顶现象、过老巷、过地质构造带等,各级管理人员要按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2、回采工作面过老巷、遇特殊变化、及工作面收尾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要及时落实措施,使这方面隐患及时得到整改。

3、同时要加强其它所有生产系统巷道的支护完好情况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在顶板管理上不留余角。

五)、加强机电、运输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

1、落实每班对主提升系统的电器、传动、钢丝绳、阻车器(挡)检查制度,并要求有记录,坚持不带故障运行,同时加强井下各作业地点的电气设备的管理,不放过细小的隐患。

2、值班电工每班要对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的失爆进行全面检查。

3、对井下备用设备,备用水泵要定期进行检查,保持完好,以满足防灾的需要。

总之,要保证本矿在百日安全活动的开展中,起到巩固我矿安全工作的基础,收到保障安全的效果,全矿的管理人员必须要在动态的生产现场管理中,生产中尽量不留新隐患、生产前及时地查出隐患,并及时地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机制成为一个长期而有效的机制,更好地为我矿安全生产服务。

第二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方案(初稿)

福府办发„2008‟

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8‟103号)精神,市政府确定从4月22日开 1 始到7月31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深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形式

这次督查行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2008‟号)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自查活动。室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 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在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确定督查的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室政府将对17个乡镇办事处全部督查。

三、督查内容

综合督查内容主要是: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情况;二是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福泉市2008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情况;三是强化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情况;四是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情况;五是贯彻落实福府办发„2008‟ 号,开展“隐患治理年”安排部署情况,落实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六是“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情况,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的情况;七是对汛期除险加固和综合治理情况,工矿企业和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汛期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八是对去年以来发生死亡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九是执 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情况;十是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是:煤矿、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危险化学品、石油、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建筑施工、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林业、轻工、机械、建材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以上专项督查的具体内容由各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制订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领导和形式

(一)组织领导

1、市政府成立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陈仁堂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冯洪元、市安委办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范建国任副组长,市经贸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煤炭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国教办、市总工会、市农机中心、市气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 责领导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市安监局),由市安委办主任范建国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市安委办于每月初召集上述成员单位,分析研究、小结、部署各阶段的督查工作,并于6月(7月、8月)5日前将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报州安委办公室和市政府。

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督查责任,负责领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督查专项行动。

(二)组织形式

1、配合和参与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市有关单位要抽调专人认真配合和参与市督查组开展工作。

2、开展全市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

(1)由市安委办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煤炭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成立综合督查组,对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及相关单位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2)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经贸局、市煤炭局、市国土等部门,对煤矿进行专项督查。

(3)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有部门,对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等工矿企业及 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进行专项督查。

(4)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5)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交通局、市农机中心等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路面监控和各项措施、标志标牌等警示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6)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对道路、客运、水上运输、施工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督查。

(7)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燃气供应、供水、以及铁路、公路建设管理、道路、桥梁、隧道等重要基础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8)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文化局等有关部门,对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9)由市供电局牵头,会同市经贸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公司等有关部门,对电力行业,包括电网和供电企业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等各类设备设施进行专项督查。(10)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供电局、市农办、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对农机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11)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气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乡企局等部门,对易受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危险区域(点)、企业、单位和场所进行专项督查。

(12)由市铁路护路办牵头,会同市经贸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对铁路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13)由市质监局牵头,会同市建设局、市经贸局等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14)由市林业局牵头,会同市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对林业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15)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立即组织并开展相应的专项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要把我市“隐患治理年”工作与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在一起,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切实把这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抓紧抓好。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和安全生产特点,于4月30日前,全部制订下发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 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和病险水库、河道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加强调度,信息畅通。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并及时报市政府办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反映各乡镇人民 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都要建立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快报》制度。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各规模企业要认真总结,并于7月31日前将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0日

第三篇:环境安全隐患百日督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石柱县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5月28日环保部张力军副部长

在2012年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视频会议上讲话精神,根据重庆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34号)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局制定了《石柱县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我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环境 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的通知》(环办„2012‟78号)、重庆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34号)精神,进一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将我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进一步提高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和企业对保障环境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打非治违”决心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心,在全社会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强化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细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督促企业按期完成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臵的设施、设备、物资,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通过对2009年以来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追踪,督促各企业建立环境污染隐患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和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提高环境监管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为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县环保局成立以局长陈正华为组长,副局长李光荣、谭小文、秦绍宗、任劲松为副组长,以办公室、建管科、污控科、法规宣教科、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石柱县)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整治工作,研究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日常工作。各科、室、队、站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工作重点

(一)2009年以来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三个不放过”(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对2009年以来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尤其是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情况开展检查,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原因调查及责任追究情况;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开展情况;整改要求落实的情况,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完善情况、环境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情况等;仍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隐患,以及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的计划。我县2009年以来发生一起突发环境事件,为2011年3月16日石柱县建志1井钻井泥浆流入赖家沟河事件,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的检查工作,对此次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和教训,确保我县环境安全。

(二)工业园区及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工业园区

一是检查园区各类风险防范档案是否齐全,包括园区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规划(附园区工业布局平面图、各类防控设施及各类管网平面图)、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公共应急预案、园区内企业的风险源管理档案、园区应急物资储存的数量和种类明细表,每年园区内风险防范工作总结报告。二是园区四级防控体系(装臵级、厂区级、园区级、流域级)中应急设施建设、风险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包括应急设施建设是否按规划合理分布、防范措施是否与环评或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致。三是检查园区级和流域级环境风险防范空间数据信息是否齐全,包括厂区级事故应急池和废水处理设施接入园区级事故应急池支线管网及阀门,园区级事故应急池、园区级污水处理厂、园区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区、仓库、码头、园区危险化学品集中供应管网,流域上的事故废水拦截闸坝等位臵标注和说明。

以上检查情况要按“一园一报”形式形成检查报告,并要求园区按《重点化工园区及环境风险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渝环„2011‟343号)附件4中内容填写“重点化工园区基本信息调查表”,并及时在《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点环境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中进行更新和填报。

2.重点风险企业

主要针对2010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较大以上的环境风险单位我县涉及企业为:石柱四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瑞通生物化工有限公司、重庆裕龙化肥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报告市环保局取消其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重庆市良方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报告市环保局取消其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该公司现已准备停产关闭)、《重点化工园区及环境风险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渝环„2011‟343号)附件1中涉及沿江沿河地区陆源溢油污染风险较大的企业。一是要核实企业所属类别、进入工业园区的情况、废水受纳水体等情况;二是要检查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执行区域规划及产业政策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制度修改完善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情况和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修改完善及演练情况、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及完善情况、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三是检查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整改落实的情况,以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以上检查情况要按“一企一报”形式形成检查报告,并要求企业按《重点化工园区及环境风险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渝环„2011‟343号)附件5中内容填写“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管理信息调查表”,并及时在《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点环境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中进行更新和填报。其中2010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较大以上的环境风险单位还要在环保部网站的本次专项行动情况报送系统中进行填报(填报方式另行通过)。

(三)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情况

重点检查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开展情况、尾矿库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尾矿库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尾矿库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制定与备案情况、环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等;尾矿库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整改落实的情况。

(四)其它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

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要紧紧围绕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全面排查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风险单位,真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严格环境安全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及培训阶段(5月28日-6月5日)我局根据重庆市环保局《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专题培训暨第二期环境应急管理培训班的通知》(渝环办发[2012]29号)文件的要求,组织我局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的具体工作人员参加市环保局专题培训,并组织相关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负责人及分管环保人员召开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会。我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我县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全面组织完成大检查活动的动员部署以及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5日至7月3日)我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我县辖区内的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要求各相关企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开展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要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备案;要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的情况,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各相关企业应在7月5日前,向当我局报送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并切实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全面检查阶段(7月6日至8月24日)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要对辖区内检查对象全面开展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对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治台帐,并跟踪治理,确保整改到位。环境监察大队要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填写有关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汇总表,并于8月6日前完成环保部检查表的在线填报工作(填报方式另行通知)、8月16日前完成我县相关填报信息的审核。

(四)总结阶段(8月25至8月31日)

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要对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于8月26日前完成大检查活动总结报告,并报送市环保局(同时报电子版)。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与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清醒认识当前经济形势下环境安全保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把党的十八大环境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充分认识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环保部的部署上来,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纳入创模任务之中,并结合具体方案,集中组织开展工作。本次检查要突出环境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县环保局的监管责任,企业要切实负起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并认真配合县环保局开展检查。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要建立大检查活动联络员制度,指定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工作。

(二)强化督办,务求实效,及时消除污染隐患 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严格按照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大检查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要健全工作机制,对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同时要建立健全环境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同时要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录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点环境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对未按照要求编制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没有认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排查隐患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发现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对于环境风险突出的区域,要进行区域限批。对大检查活动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大检查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坚决防止检查工作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三)细化预案,规范档案,及时更新风险数据库 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要借助此次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成果,扎实开展预案管理工作,南宾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纳入县政府的应急预案体系,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严格按照“一源一事一案”进行细化,完善县政府、部门、园区、企业四级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同时建立完善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档案,核查重点风险源企业有关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相关数据,要求重点风险源企业及时在《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点环境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完成相关数据的申报工作。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按时上报工作简报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宣传力度,要向社会及时公布大检查活动的进展情况,公开曝光一批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名单,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做好信息调度分析和成果总结,县环境监察大队务必于6月15日、6月28日、7月15日、7月28日、8月15日、8月25日前向市环保局报送当月活动开展情况简报。

第四篇:百日督查方案

思南县尧民初级中学

“学校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推进“安全和谐校园”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深入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学校防范措施,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确保学校持续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为了加强我校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学校安全百日督查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海

副组长:朱洪刚

组 员:莫天友汪沣陈永森樊莉杜菁

王文勇任林军张金平杨应州张翊权

陈翼王仕琪吕文艳

三、督查时间:2012年6月至8月底。

四、督查形式:此次督查行动在教育局的领导下进行。采取学校自查与兄弟学校互查的形式进行;对学校的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场所进行督查,督查面达100%。

五、督查内容:1.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2.重点排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教学楼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情况;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设施设备防范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管理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校园周边治安、交通安全隐患情况;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情况;3.师生安全教育及集体活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和逃生自救演练情况。4.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台帐资料建立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各职能部门要把百日专项督查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并与当前开展的隐患排查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好本校自查工作,切实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抓紧抓好。

2.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对自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或本部门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加强监控。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发动和依靠教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教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4.立足当前,建立长效机制。要以这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学校

和广大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思南县尧民初级中学2012年5月

第五篇:医疗安全百日竞赛督查整改情况汇报

射阳仁爱耳鼻喉医院

医疗安全百日竞赛督查整改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 “医院管理年”活动,强化“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安全意识,改进医疗安全管理。根据《射阳县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安全百日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我院工作领导小组在科室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各科室主任参加全院性自查活动,逐条对照《射阳县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安全百日竞赛活动的通知》的内容,对我院所开展的“医疗安全百日竞赛”活动进行了督查整改,现将督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情况

1、各科室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完善,责任明确,服务流程规范,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服务,提高了需要住院治疗急诊患者的住院率,急诊留观时间平均不超过72小时。

3、科室布局合理,队伍稳定、各种标志明确,做到洁污分开,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有效防止了医院内感染的发生。

4、各科能严格查对制度,护士执行医嘱要三查七对,护士完成当日工作后须认真复查,并做好次日的工作准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5、各项相关检查、报告完善,对病情的变化能及时做出判断,保证了

1治疗的成功率。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监督落实制度,建立病历书写制度,要求严格按照制度书写病历。

2、增加医务人员医疗、护理知识,除要求参加医院三基三严培训外,还要求各科还经常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患者的安危放在第一位,用心去服务。

射阳仁爱耳鼻喉医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日

百日安全督查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样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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