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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总结报告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18-1100837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2 12:50: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XX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总结报告

202_年,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市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抓住“三个重点”(重点企业、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坚持“六个”结合(环保专项行动与人大环保执法检查相结合,与排查环境污染隐患相结合,与“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建设项目专项清查相结合,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相结合,与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相结合),按照“四个不放过”(违法情节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不放过,对责任人没有处理到位的不放过,该移送没有移送的不放过)的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整合力量,重拳出击,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治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企业,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反弹,保障了群众健康。据统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20多人次,检查企业785家,查处违法企业143家,其中取缔“15小”、“新5小”和落后生产工艺、淘汰产品50家,停产治理34家,限期治理55家。对10家违法排污企业予以了新闻曝光和挂牌督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矿山企业932家,出动执法人员202_人次,出动车辆319台次,关停企业346家,取缔企业40家,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216家,查处案件69件。建设项目专项清查,审查建设项目2143个,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278个,及时纠正245个。现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国家、省部署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进行研究部署,迅速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定了钢铁、化工、焦化三个行业,13个环境污染敏感区域和21个排查企业为整治重点。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当地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结合人大执法检查,市人大、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在家的主任全体参加会议,市人大主任董强、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风楼、市人大副主任李光震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效解决当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焦点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环境执法重依据、重事实、重程序、重实效。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探索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把工作往深里做,实里做。会议强调,环保执法要重点搞好“六个检查”(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检查、工业密集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检查、重点行业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检查、放射源管理情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检查),着力解决一批制约经济发展和影响群众健康、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动员会后,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实施方案及自查自纠安排意见,对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5月14日,全市召开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环保专项行动前一段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在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王三堂代市长在报告中又对专项整治做了重点强调。会后,各县(市、区)政府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了实施方案,全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

二、明确职责,协调联动

环保专项行动中,我市严格按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强化案件移送,将案件依法压死到各相关部门,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做到了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电力部门对移送的小炼铁案件坚决按照要求做到即刻停电;工商部门严把年审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没有环保手续的企业,一律要求先补办环保手续,否则不予年审;安监部门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检查;建设部门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建筑工地环境管理,共同制定了建筑工地环境管理准则和标准,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了环保联合专项检查;城管部门加快医疗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目前设备已安装到位,正在调试阶段;卫生部门在医疗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未投入使用之前,从医疗垃圾的管理、消毒、焚烧、运输、掩埋等严格进行把关,实行了责任追究制,并且派出4个检查组,对全市41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二级以上医院达到了医疗垃圾分袋装置,浸泡消毒、毁形,集中焚烧的要求。在“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活动中,环保、公安、卫生部门协调联动,积极组织培训,对涉源单位逐一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矿山生态执法行动中,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铁矿、煤矿、石灰石矿、选矿厂、洗煤厂等)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彻底摸清了我市矿山企业生态环境破坏现状,并对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予以关闭,使矿山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了初步控制;市县环保、国土资源、安监等部门统一行动,狠抓落实,积极开展矿山生态恢复,对废弃矿山进行综合整治,今年治理恢复土地3500亩,使矿区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对省督办案件和一些执法难度大、敏感性强的重点企业环境违法案件,采取了直接向地方党委、政府发函的形式,陈述违法事实和污染危害的严重性以及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限期整改到位意见,既提高了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环境意识,也解决了当地环保部门对重点企业不敢执法的畏难情绪,使一些环保重点案件得到了较好解决。

三、强化督导,真抓实纠

为确保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我市结合排查环境污染隐患和人大环保执法检查,不断加大督导力度,针对多次暗查暗访中发现的污染反弹问题,相继组织了对西部6县(市、区)和东部十县的重点督查活动。4月20日-27日,市政府组织四个督查组,分赴武安、峰峰矿区、磁县、涉县、永年、邯郸县等6个县(市、区)和滏阳河流域的27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督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重点进行了现场检查,按照不打招呼、不定时间、逐个监测、做好取证的要求,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32起,其中,违反建设项目案件47起,重污染小企业反弹16起,超标排污69起。督查结束后,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听取了汇报,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要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落实到位,坚决进行曝光和严厉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为此,在全市环保专项行动调度会上,播放了《大地蒙羞,天空汗颜,污染几时休》督查情况专题片,对环境违法情况进行了曝光,并为存在问题较多县(市、区)专门制作了录象光盘,要求会后立即向当地主要领导播放汇报,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扭转被动局面。6月2日-4日,又组成三个督查组对东部10县进行了明查暗访,重点检查了重污染小企业转移、群众举报案件的处理和当地政府是否制定过影响环保执法的“土政策”等问题。督查组每到一县都采取先暗查,后与当地政府交换意见,严肃提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意见,引起了政府和环保部门的重视,打消了存在的不是重点区域从而轻视麻痹的思想。7月29日-8月5日,再次组织督查行动,对前一阶段督查过程中查出问题的125家企业(其中西部6县108家,东部10县17家)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县(市、区)行动迅速,整改认真,取得了扎实成效。125家企业中,已取缔5家,停产48家,完成限期治理22家,正在按计划进行整改32家,其中省挂牌督办的4家污染企业均按时完成限期治理或正在进行限期治理,但也有个别县(市、区)及部分企业整改不力。为此,对10家污染严重、整治不力的企业,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公开曝光,并列入市督办案件,要求限期整治到位。

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中,我市对存在的问题不隐藏、不护短,对排查出的问题,坚决按照“四个不放过”落实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全市环保系统不断加强环境污染举报案件的查处,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举报工作的意见》,强调对环境举报工作要强化责任落实,对因查处不力,造成群众多次举报上访的,业经查实,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永年一监察中队长和临漳两管理所所长因查处小造纸不力被免职,有效提高了举报查处质量,对从制度上遏止污染反弹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武安市将此次专项行动与重点企业污染治理相结合,对钢铁、焦化、电力等重点企业环境治理实行市级领导分包制和3人小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乡镇长、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捆绑责任制,真正做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解决了过去职权利分离,互相扯皮推诿现象,有效促进了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市52座100米3以下的小高炉全部取缔,对26家重点钢铁企业实施限期治理,现已有16家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年可削减烟(粉)尘1.3万多吨。邯郸县通过强化环境污染案件移送和督办制度,使相关部门的职责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加强了共同搞好环保工作的责任心,使一些诸如小炼油、小炼铁等长期不能解决的环境痼疾得到有效解决。永年县坚持堵疏结合,多措并举,努力解决小电镀、小糖蒜等污染,在建设了第一电镀中心的基础上,第二电镀中心今年又顺利建成,科学规划建设了小糖蒜生产园区,使小电镀、小糖蒜等实现规模生产、集中治理,既解决了环境污染,又推动了标准件、大蒜加工等产业的发展,实现了环境、社会、经济“三赢”。通过市县联动,使我市的造纸、钢铁、化工、焦化等工业密集区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污染小企业得到较彻底取缔。市内三区一县坚持以人为本思想,把解决烟尘污染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积极开展“三无街道”创建,努力把专项行动往深里做、实里做、细里做,受到广大居民欢迎。三区一县政府分别把烟尘和油烟治理列入城市建设和管理三大攻坚战之一,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要求今年要全面完成燃煤大灶和饮食油烟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基本解决烟尘和油烟污染问题。今年以来,市主城区共完成燃煤大灶取缔1089个、取缔手烧燃煤锅炉38台、完成饮食饭店油烟治理212家、完成居民楼下饮食饭店搬迁96家。截止目前,全市在环保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中立案查处的125个环境违法案件,省挂牌督办的4个重点污染案件除临漳康乐造纸厂继续进行停产治理外,其余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实现达标排放;市督办的10个重点污染案件均已达到有效解决,环保专项行动基本实现了预定目标。

为使环境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我市不断深化环境目标责任制落实,继去年我市以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制定下发了建立环境长效管理的意见后,全市大部分县(市、区)均建立了环境长效管理的意见和制度,这些制度在今年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得到了较好贯彻落实。今日浴都燃煤锅炉和峰峰小选矿取缔,在电力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得到彻底解决。安监和环保部门依法覆行职责,强化化工企业的管理,邯郸县和永年县的小化工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正在按照安全和环保的要求进行整改,达不到安全和环保要求不得开工生产,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立足当前,全力攻坚

8月份以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站在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保障群众健康的高度,把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作为环保专项整治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我市实际,动员一切力量,全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尽最大限度的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为此,我市制定了专门的治理方案,对有关部门进行了明确分工,并连续两次召开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王三堂代市长亲自动员,部署任务,细化目标,落实责任。会后,宋春婴副市长多次到重点污染企业、有关部门督导、协调解决问题。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组成专门督查组,不间断的到有关单位进行督导,并编发督查专报直报政府主要领导。各有关部门、企业、县(市、区)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各项工作正在按要求深入开展。邯钢、邯电、马电等重点污染企业加快了污染治理进度,加大了环保投入,并加强内部管理,积极贮备低硫煤,尽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排放;目前,邯电20万瓩机组脱硫工程及三台机组脱硫共用系统已开工建设,马电20万瓩机组脱硫工程已通过论证,年底前开工建设,明年底两个电厂的脱硫工程全部投入使用。市政府下发了《禁止销售和燃用高硫份煤炭及制品的通告》,发改、环保、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在全市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硫份大于1%以上的煤炭,否则,强制加用固硫剂,取缔所有手烧燃煤锅炉,并组织三区一县政府全面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环保、建设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敏感区内建筑工地、市政施工、拆迁工地进行了检查和摸底,强化施工扬尘管理,发现工地用煤或煤泥大灶,现场全部予以取缔,对建筑工地路面未硬化或物料未覆盖的提出了整改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汽车尾气治理,开展了路检,严查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在7个主要入市口部署了专门警力,加强运输(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teniu.cc查看)车辆入市的管理,严防大货车随意入市造成扬尘污染。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加快了双燃料车改装步伐,已改装90辆车为液化气车,同时积极谋划天燃气加气站建设,已与外地商签定成协议,近期开工建设。秸秆禁烧期间,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各县(市、区)积极努力,堵疏结合,加大工作力度,秋季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减轻了大气污染。

我市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差距。今后,我们要认真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行政,扎实工作,力争使环保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篇:XX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总结报告

XX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总结报

XX年,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市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抓住“三个重点”(重点企业、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坚持“六个”结合(环保专项行动与人大环保执法检查相结合,与排查环境污染隐患相结合,与“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建设项目专项清查相结合,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相结合,与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相结合),按照“四个不放过”(违法情节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不放过,对责任人没有处理到位的不放过,该移送没有移送的不放过)的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整合力量,重拳出击,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治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企业,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反弹,保障了群众健康。据统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20多人次,检查企业785家,查处违法企业143家,其中取缔“15小”、“新5小”和落后生产工艺、淘汰产品50家,停产治理34家,限期治理55家。对10家违法排污企业予以了新闻曝光和挂牌督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矿山企业932家,出动执法人员202_人次,出动车辆319台次,关停企业346家,取缔企业40家,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216家,查处案件69件。建设项目专项清查,审查建设项目2143个,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278个,及时纠正245个。现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国家、省部署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进行研究部署,迅速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定了钢铁、化工、焦化三个行业,13个环境污染敏感区域和21个排查企业为整治重点。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当地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结合人大执法检查,市人大、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在家的主任全体参加会议,市人大主任董强、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风楼、市人大副主任李光震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效解决当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焦点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环境执法重依据、重事实、重程序、重实效。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探索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把工作往深里做,实里做。会议强调,环保执法要重点搞好“六个检查”(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检查、工业密集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检查、重点行业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检查、放射源管理情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检查),着力解决一批制约经济发展和影响群众健康、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动员会后,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实施方案及自查自纠安排意见,对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5月14日,全市召开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环保专项行动前一段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在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王三堂代市长在报告中又对专项整治做了重点强调。会后,各县(市、区)政府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了实施方案,全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

二、明确职责,协调联动

环保专项行动中,我市严格按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强化案件移送,将案件依法压死到各相关部门,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做到了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电力部门对移送的小炼铁案件坚决按照要求做到即刻停电;工商部门严把年审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没有环保手续的企业,一律要求先补办环保手续,否则不予年审;安监部门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检查;建设部门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建筑工地环境管理,共同制定了建筑工地环境管理准则和标准,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了环保联合专项检查;城管部门加快医疗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目前设备已安装到位,正在调试阶段;卫生部门在医疗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未投入使用之前,从医疗垃圾的管理、消毒、焚烧、运输、掩埋等严格进行把关,实行了责任追究制,并且派出4个检查组,对全市41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二级以上医院达到了医疗垃圾分袋装置,浸泡消毒、毁形,集中焚烧的要求。在“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活动中,环保、公安、卫生部门协调联动,积极组织培训,对涉源单位逐一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矿山生态执法行动中,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铁矿、煤矿、石灰石矿、选矿厂、洗煤厂等)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彻底摸清了我市矿山企业生态环境破坏现状,并对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予以关闭,使矿山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了初步控制;市县环保、国土资源、安监等部门统一行动,狠抓落实,积极开展矿山生态恢复,对废弃矿山进行综合整治,今年治理恢复土地3500亩,使矿区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对省督办案件和一些执法难度大、敏感性强的重点企业环境违法案件,采取了直接向地方党委、政府发函的形式,陈述违法事实和污染危害的严重性以及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限期整改到位意见,既提高了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环境意识,也解决了当地环保部门对重点企业不敢执法的畏难情绪,使一些环保重点案件得到了较好解决。

三、强化督导,真抓实纠

为确保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我市结合排查环境污染隐患和人大环保执法检查,不断加大督导力度,针对多次暗查暗访中发现的污染反弹问题,相继组织了对西部6县(市、区)和东部十县的重点督查活动。4月20日-27日,市政府组织四个督查组,分赴武安、峰峰矿区、磁县、涉县、永年、邯郸县等6个县(市、区)和滏阳河流域的27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督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重点进行了现场检查,按照不打招呼、不定时间、逐个监测、做好取证的要求,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32起,其中,违反建设项目案件47起,重污染小企业反弹16起,超标排污69起。督查结束后,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听取了汇报,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要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落实到位,坚决进行曝光和严厉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为此,在全市环保专项行动调度会上,播放了《大地蒙羞,天空汗颜,污染几时休》督查情况专题片,对环境违法情况进行了曝光,并为存在问题较多县(市、区)专门制作了录象光盘,要求会后立即向当地主要领导播放汇报,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扭转被动局面。6月2日-4日,又组成三个督查组对东部10县进行了明查暗访,重点检查了重污染小企业转移、群众举报案件的处理和当地政府是否制定过影响环保执法的“土政策”等问题。督查组每到一县都采取先暗查,后与当地政府交换意见,严肃提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意见,引起了政府和环保部门的重视,打消了存在的不是重点区域从而轻视麻痹的思想。7月29日-8月5日,再次组织督查行动,对前一阶段督查过程中查出问题的125家企业(其中西部6县108家,东部10县17家)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县(市、区)行动迅速,整改认真,取得了扎实成效。125家企业中,已取缔5家,停产48家,完成限期治理22家,正在按计划进行整改32家,其中省挂牌督办的4家污染企业均按时完成限期治理或正在进行限期治理,但也有个别县(市、区)及部分企业整改不力。为此,对10家污染严重、整治不力的企业,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公开曝光,并列入市督办案件,要求限期整治到位。

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中,我市对存在的问题不隐藏、不护短,对排查出的问题,坚决按照“四个不放过”落实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全市环保系统不断加强环境污染举报案件的查处,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举报工作的意见》,强调对环境举报工作要强化责任落实,对因查处不力,造成群众多次举报上访的,业经查实,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永年一监察中队长和临漳两管理所所长因查处小造纸不力被免职,有效提高了举报查处质量,对从制度上遏止污染反弹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武安市将此次专项行动与重点企业污染治理相结合,对钢铁、焦化、电力等重点企业环境治理实行市级领导分包制和3人小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乡镇长、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捆绑责任制,真正做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解决了过去职权利分离,互相扯皮推诿现象,有效促进了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市52座100米3以下的小高炉全部取缔,对26家重点钢铁企业实施限期治理,现已有16家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年可削减烟(粉)尘1.3万多吨。邯郸县通过强化环境污染案件移送和督办制度,使相关部门的职责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加强了共同搞好环保工作的责任心,使一些诸如小炼油、小炼铁等长期不能解决的环境痼疾得到有效解决。永年县坚持堵疏结合,多措并举,努力解决小电镀、小糖蒜等污染,在建设了第一电镀中心的基础上,第二电镀中心今年又顺利建成,科学规划建设了小糖蒜生产园区,使小电镀、小糖蒜等实现规模生产、集中治理,既解决了环境污染,又推动了标准件、大蒜加工等产业的发展,实现了环境、社会、经济“三赢”。通过市县联动,使我市的造纸、钢铁、化工、焦化等工业密集区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污染小企业得到较彻底取缔。市内三区一县坚持以人为本思想,把解决烟尘污染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积极开展“三无街道”创建,努力把专项行动往深里做、实里做、细里做,受到广大居民欢迎。三区一县政府分别把烟尘和油烟治理列入城市建设和管理三大攻坚战之一,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要求今年要全面完成燃煤大灶和饮食油烟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基本解决烟尘和油烟污染问题。今年以来,市主城区共完成燃煤大灶取缔1089个、取缔手烧燃煤锅炉38台、完成饮食饭店油烟治理212家、完成居民楼下饮食饭店搬迁96家。截止目前,全市在环保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中立案查处的125个环境违法案件,省挂牌督办的4个重点污染案件除临漳康乐造纸厂继续进行停产治理外,其余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实现达标排放;市督办的10个重点污染案件均已达到有效解决,环保专项行动基本实现了预定目标。

为使环境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我市不断深化环境目标责任制落实,继去年我市以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制定下发了建立环境长效管理的意见后,全市大部分县(市、区)均建立了环境长效管理的意见和制度,这些制度在今年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得到了较好贯彻落实。今日浴都燃煤锅炉和峰峰小选矿取缔,在电力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得到彻底解决。安监和环保部门依法覆行职责,强化化工企业的管理,邯郸县和永年县的小化工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正在按照安全和环保的要求进行整改,达不到安全和环保要求不得开工生产,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立足当前,全力攻坚

8月份以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站在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保障群众健康的高度,把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作为环保专项整治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我市实际,动员一切力量,全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尽最大限度的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为此,我市制定了专门的治理方案,对有关部门进行了明确分工,并连续两次召开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王三堂代市长亲自动员,部署任务,细化目标,落实责任。会后,宋春婴副市长多次到重点污染企业、有关部门督导、协调解决问题。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组成专门督查组,不间断的到有关单位进行督导,并编发督查专报直报政府主要领导。各有关部门、企业、县(市、区)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各项工作正在按要求深入开展。邯钢、邯电、马电等重点污染企业加快了污染治理进度,加大了环保投入,并加强内部管理,积极贮备低硫煤,尽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排放;目前,邯电20万瓩机组脱硫工程及三台机组脱硫共用系统已开工建设,马电20万瓩机组脱硫工程已通过论证,年底前开工建设,明年底两个电厂的脱硫工程全部投入使用。市政府下发了《禁止销售和燃用高硫份煤炭及制品的通告》,发改、环保、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在全市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硫份大于1%以上的煤炭,否则,强制加用固硫剂,取缔所有手烧燃煤锅炉,并组织三区一县政府全面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环保、建设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敏感区内建筑工地、市政施工、拆迁工地进行了检查和摸底,强化施工扬尘管理,发现工地用煤或煤泥大灶,现场全部予以取缔,对建筑工地路面未硬化或物料未覆盖的提出了整改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汽车尾气治理,开展了路检,严查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在7个主要入市口部署了专门警力,加强运输车辆入市的管理,严防大货车随意入市造成扬尘污染。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加快了双燃料车改装步伐,已改装90辆车为液化气车,同时积极谋划天燃气加气站建设,已与外地商签定成协议,近期开工建设。秸秆禁烧期间,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各县(市、区)积极努力,堵疏结合,加大工作力度,秋季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减轻了大气污染。

我市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差距。今后,我们要认真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行政,扎实工作,力争使环保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篇:202_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商洛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商环专发„202_‟24号

商洛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_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总结报告

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_年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在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全市环保系统及有关部门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环保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专项行动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951人(次),检查企业1172家(次),省市挂牌督办企业4家,取缔关闭企业7家,立案查处企业38家,行政罚款30家,共计罚款73.1万元,限期整改62家,查处投诉103件,均已查处整治到位。全市环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政府重视,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并将专项行动开展和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完成情况作为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内容。市上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九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信息通报、联络、协调、督办等日常事务。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周密安排,并把整治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计划,重点部署,专项督办,抓好落实。

二、周密部署,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我们结合国家和省上整治重点,针对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商洛市202_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多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就重大环境问题先后3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下发政府督办函4件,就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加强督办;山阳县环保局、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和事启动了问责机制,连续6次将违法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商州区、镇安县工商局对2家限期关闭企业及时吊销了营业执照;全市基本形成了由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环境整治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执法,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全市今年共对4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实行了挂牌督办,其中省级挂牌督办2件、市级挂牌督办2件。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因大气污染、废渣污染环境问题被列为省级挂牌督办后,柞水县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任组长,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省级挂牌督办件领导小组,政府指定人员现场督办,落实监管、执法、检查、验收责任,确保按期整改到位。目前企业

茨沟尾矿库事故池溢流口已封堵,更换了事故池渣浆泵,加高了事故池,杜绝了矿渣溢流,泵排口至社川河内矿渣已全部清理;新建了2500m和3000m事故应急池,生产废水实现循环利用不外排;投资260余万元将污泥输送管道全部更换为塑胶耐磨管,减少了环境隐患。投资500余万元将破碎车间开放式破碎改造为闭路循环,采用喷淋洒水等方式,减少破碎粉尘排放,破碎车间下方河床碎石已全部清理;对菱铁矿第一、二焙烧车间回转窑窑头粉尘无组织排放进行技改治理,投入20余万元对回转窑耐火砖、密封圈等部件进行更换,严格控制喷煤工艺参数,消除了窑头喷煤负压产生的粉尘;投资100多万元进行道路硬化和洒水冲洗,有效减少运输粉尘扬尘污染,目前已通过省上现场核查。

202_年5月省市重金属专项执法检查中,镇安县嘉豪矿业公司存在尾矿去向不明,厂界距村民住户不足10米,选厂外底泥监测镉超标被列为省级挂牌督办,要求202_年3月份前限期关闭。在接到省上文件后,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关于对镇安县嘉豪矿业公司省级挂牌加快督办的通知》,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多次组织专项督察检查,要求镇安县政府对该企业必须做到断水、断电、拆除设备,坚决关停到位。9月30日,镇安县分管县长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落实,要求县电力局负责尽快依法采取断电措施,县环保、工商、国土、公安、安监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部门职责,开展取缔关闭工作;县政府取缔关闭文件已于10月8日下发,目前企业已停电、停产,有关部门正在与企业法人联系落实拆除事宜。

洛南县九龙矿业有限公司下铺选厂因未“三同时”验收、选硫车间私设暗管废水直排问题被列为市级挂牌督办,责令停产整改,高限处罚20万元。在洛南县政府和环保部门的督促下,该企业投资10万元对选硫车间废水、尾矿库澄清水回用系统进行了改进,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使选矿回收率由原来的65%提高到80%,废水回用率得到大幅提高,10月9日已通过县环保局环保验收。陕西丹凤葡萄酒有限公司因年产1万吨葡萄酒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2_年6月其部分生产设施投入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等问题被列为市级挂牌督办,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报批环评并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目前,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调试,环评于11月8日市环保局批复。上述2件市级挂牌督办问题经现场核查,均已摘牌。

四、抓住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一)集中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问题整治

市政府印发了《商洛市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政府领导多次批示要求严格准入、严格监控、严查严管。全市在202_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先后开展了3次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查整治,共排查重金属污染企业18家,其中正常生产4家、停产14家,涉及有色金属矿山采选15家、有色金属冶炼2家、铬化工1家;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全市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也无重金属排放企业。经排查,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有12家,需整治事项共42项,行政处罚3家,截止目前已整治完成35项,占事项总数的83.3%,正在整治7项,占事项总数的16.7%;处罚3家企业均已处罚

到位。镇安县月西矿业有限公司尾矿改明渠自流为管道封闭输送入尾矿库,在尾矿坝下建设成渗水收集和回用设施,尾矿渗滤水和澄清水实现循环利用。镇安县添亿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对沉淀池和河堤上的尾矿渣全部清运,封堵了压滤机外沉淀池的暗排口,生产废水循环回用;精粉堆放场采取了防流失、防渗漏措施。

商南县东正化工公司因六价铬废渣未得到妥善处理,周围移民搬迁工程进展缓慢,被列为省级挂牌、部级督办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向商南县政府下发了督办通知,要求对该企业责令停产整治,重点做好中转渣库建设,硭硝库防扬散治理,整治厂区跑冒滴漏,消除雨季环境隐患,加快周围移民搬迁工程进展。目前,原渣库历史遗留铬渣已经全部处置完毕,投资270余万元,建设库容2.7万立方米,符合“三防”要求的中转渣库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投资45万元修建了雨水收集设施,实现了厂内污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移民搬迁工作进展顺利,市县政府多次在东正公司召开现场办公会,专题研究群众搬迁问题,国土局已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城建局已批复建设规划,移民安置工程已于202_年6月12日开工建设,投资280万元,砖混结构6层,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建起,202_年1月底移民可搬进新居。

通过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我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环保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重点企业均建立了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得以提升,全面规范了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建立和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保部门

加大了重金属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检查频次,对企业重金属防治动态监管、重点监控,重金属污染企业对环境影响处理于可控状态,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严防其他地区将落后产能和重金属污染企业向我市转移,确保了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监管,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在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市政府结合目标任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问题,全市6个县污水处理厂目前建设顺利。山阳县先后4次对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督察,对2个结构减排项目进行14次现场检查,确保关停到位,16次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强化指导,目前全县已有4家企业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设施、9家企业建成污染源监控系统,县环保局污染源自动监管平台已投入运行,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

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全市在提前两年完成省政府要求淘汰落后水泥、钢铁、皂素产能任务的情况下,政府加大力度,痛下决心,督促柞水县依法关闭了金正矿业公司1万吨粗铅冶炼生产线,洛南、山阳、商州三个县区政府提前关闭了45.6万吨水泥立窑生产线,山阳县政府在继关闭金川封幸皂素厂、雪域黄姜加工厂、贤银黄姜加工厂的基础上,今年又依法关闭了长鑫生物加工厂。目前,山阳县秦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立窑、洛南县洛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立窑、商洛市金陵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均已关闭,立窑已拆除到位。柞水县对历年减排项目开展“回头看”检查,其4个结构减排项目已全部关闭取缔到位,主要生产设备全部拆除。

同时,我市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加强管理减排。陕西尧柏秀山水泥分公司通过对水泥旋窑窑头喷煤管进行改造,年节煤2%,同时利用工业废渣生产水泥熟料,年可节煤3700余吨,节约粘土12万吨;山阳金川封幸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吨皂素清洁生产项目推进顺利,一期工程100吨皂素水解物改建生产线已基本完成,300吨皂素提取生产线已完成厂房及设备安装,10月底已投入试生产,与传统工艺相比,煤、电、水、酸的消耗量降低一半以上,化学需氧量排放可减少90%;山阳县五洲、银花、恒源等钒矿企业累计投资1000余万元实施工艺技术改造和原料替代,减少氨水用量,废水氨氮排放减少70%以上,大大提升了区域水环境质量。通过上述措施,202_年二氧化硫减排1415.9吨,化学需氧量削减2267吨,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下降4.5%,均实现和“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总体目标。

(三)以巩固整治成效为目标,集中开展环保后督察 一是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开展后督查。组织对全市10个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对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清理、排污口取缔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全市10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均已建立了地物标志,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了护栏、界桩和警示牌。各保护区通过对影响水质的环境污染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了饮用水源应急预案,落实了应急措施,储备了应急物资;各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域内均无排污口,保护区内无规模化畜禽养殖、无新建项目和工业企业,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今年我市遭遇历史罕见的“7.16”、“7.23”等多起特大洪

水灾害,商南县县河水库、山阳县薛家沟水库受灾最为严重,水源保护设施全部被毁。灾情发生后,商南县立即开展灾后水源整修工作。一是在水源保护区上游疏通河道,修护河堤,对库区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和打捞,对保护区前主河道分段清污。二是对库区水质进行药物消毒和人工排污,投放消毒药剂50吨,动用24根大口颈虹吸管进行导流,使库区水质得到充分循环补给。三是及时对保护区内2千米防护网,12个界牌,4个警示牌(宣传牌)和监测台及部分设施进行修复,对部分被毁水源涵养林区进行生态补救,确保了水质安全。

洪水灾害造成山阳县薛家沟水库对城区供水中断,该县紧急启用了邹家湾备用水源,8月17日,国务院查灾救灾检查组会同省、市环保部门重点检查了县城邹家湾备用水源地保护情况,针对指出问题,县政府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了邹家湾饮用水备用水源保护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保护措施及责任分工,由自来水公司加强水源地巡查,制定了应急预案,组建了应急队伍,储备了应急物资和设备,每天对供水水质进行自检,各相关部门严格控制附近建设施工、化肥农药使用和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活动,环保部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经多次监测水源水质均符合要求。

二是对近年挂牌督办和取缔关闭企业落实情况进行后督察。商洛华正隆丹高科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因治污设施老化、废水污染周边环境列为202_年省级挂牌督办,商州区政府对该企业进行了依法取缔;目前排污许可证已吊销,生产设备粉碎机和清洗机以及发醇池的电动机、水解罐的排料、进气管道已拆除到位,丧失了恢复生产能力。洛南县对202_年市级挂牌

督办已拆除的县黄金冶炼厂烧结车间加强督察,企业炼铅炉、烧结锅、工作台、送风设施已全部拆除,取缔关闭全部到位,经检查上述企业均未出现死灰复燃。商南县重点对取缔非法土钒窑开展后督察,重点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落实责任,制定措施,落实专人监管,限期认真整改;同时,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5月25 日由县政府组织公安等部门,带领爆破工程公司和抽调的专项整治人员70多人,出动车辆20余辆,政府出资10余万元,分别对十里坪镇7处违法建设的土钒窑进行了爆破拆除,保护了生态环境。

三是对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后督察。针对今年黄姜皂素价格暴涨,一些黄姜皂素生产加工企业受利益驱动违法生产、超标排污问题,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姜皂素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切实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对于关闭死灰复燃的联合执法、坚决取缔。在今年6月中旬对全市14家黄姜皂素企业专项环保督察中,山阳县存在4家关闭企业死灰复燃问题,市环保局立即制止了违法生产并立案查处,并向山阳县政府及时通报,山阳县主管环保副县长周秀成同志连续召开三次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黄姜加工企业死灰复燃问题;山阳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黄姜皂素加工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的监管责任。并组织联合执法工作组,对4家死灰复燃企业和新发现的4个村民违法自建的黄姜加工厂进行了集中强制关闭,现场断电、封存压力容器和盐酸、拆除水洗池和电机等生产设施、查扣了产品。监察部门在执法现场召开了联席会

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和当地政府的监管责任,并对监管不到位的户家垣供电所启动了问责机制,副所长被免职,并取消了该所评佳资格。

随着环保专项行动的整体推进,市区环境质量逐年提高、持续良好,商洛市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202_年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350天以上,丹江、洛河等6条河流19个断面水质现已全部达到功能区标准,全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交通干线、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全部达到区域标准,环保专项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与省上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继续强化环保专项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为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商洛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专项行动 工作 总结 报告

抄送:省环保厅、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商洛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_年12月22日印发 共印20份

第四篇:市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市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从202_年9月起,我局在认真总结202_年7月份以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成效和经验基础上,紧紧围绕药品注册、生产、流通使用和医疗器械等环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扎实开展了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本次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药品整治各环节工作有序推进,到202_年11月底,全面完成了药品整治的4个工作目标任务。各环节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一)药品注册环节:重点做好药品注册核查工作。按要求完成了全市药品注册核查工作任务,共核查8家药品生产企业65个药品品种(配合国家局核查4个),撤回品种11个。同时,开展药品批准文号的清查。以地标升国标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品种为重点,对截止202_年8月31日已发放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了清查,共完成全市24家药品生产企业232个药品批准文号的清查工作。此外,建立了完整准确的药品数据库,能全面掌握已上市药品批准文号的总体情况。

(二)药品生产环节:一是强化对高风险品种的监管。对全市2家生产企业25个大容量注射剂类品种的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并对5个品种进行了现场检查,15个品种进行了抽样检验。全市派出7名驻厂监督员分组进驻3家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率100%。二是严格生产企业药品规范管理。按计划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率100%。100%的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组织生产。三是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对全市6家特殊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面100%,对肽类激素和蛋白同化制剂实行定点批发经营,规范了兴奋剂类药品的流通渠道。配合省局加强特药监管网建设,督促各单位申请建立了本单位的电子身份识别系统,及时上网登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实现了对特药购进、库存和销售流向的实时监控。

(三)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一是严格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管理。对202_年7月以来新开设的87家药品零售企业实施了GSP认证,对已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以采购渠道、购销凭证、挂靠经营、改变经营方式和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为重点,跟踪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52家(其中批发7家、零售连锁7家、零售238家),检查率100%。发出整改通知书95家,立案查处1家,无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的情况。二是加强对个体诊所等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向无证的机构或个人

采购药品以及储存条件、过期失效药品报废、有关记录以及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的“使全市80%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目标已经实现,全市91.5%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三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按时上报ADR报表202_份,举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培训班2期,培训监测管理员300多人。四是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指导与管理。规范处方行为,各级医院均建立了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组织,抗菌药物使用实施分线管理,用量动态监测,品种筛选,杜绝了一品种多品牌现象。同时,加强对医院制剂的管理,禁止医院制剂对外销售。五是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力度。从202_年7月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药品专项行动开始,到202_年11月30日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基本完成为止,全市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68起,查处案件货值金额636.37万元,取缔无证经营8起。六是加大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坚决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和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并向工商移送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333条次,移送率100%。

(四)医疗器械环节:一是开展注册核查工作。对全市在审的三类医疗器械以及已获准注册的一、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资料真实性的核查,共核查一类医疗器械产品39个,二

类医疗器械产品24个,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个。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8家次,监督检查率达100%。同时对2家重点监控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未发现问题。三是开展抽样检查。对9家一类生产企业的14个品种进行了常规质量抽样,其中4家企业生产的4个品种不符合规定(均为细菌总数超标)。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治方案。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2_年9月22日,出台了《湖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药品整规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9月26日,召开了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落实。随后,三县两区及市卫生局、市工商局整治方案相继出台,药品整治行动在全市扎实有序铺开。202_年9月,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并成立了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药品整治组,药品整治组仍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制定了《湖州市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机关内部

相应成立了药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法规处)、医疗器械处、药品安全监管注册处、药品市场监管处、监察稽查支队等业务处室组成。202_年9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三次召开了药品整治工作会议,传达全省药品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市药品整治有关工作,并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药品整治行动在全市扎实有序地开展。

2、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政府层面上,药品安全已成为“平安湖州”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市委、市政府202_年7月份印发的《平安市、县区考核评审工作责任分工》中,评审条件涉及药品的共有3款4项,其中第62项还专门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四个不放过’”等情况提出要求。此外,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还被列入202_年为民办实事和市级领导班子“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活动内容。202_年9月,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要突出任务重点,切实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药品安全“政府负总责”得到有效落实。部门层面上,各部门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我局按职责建立了责任追查制度,明确局长是第一责任人,药品整治组组长是具体责任人,药品整治组成员处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

抓落实,促进整治活动有序推进。同时实行周例会、月汇报等制度,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汇总专项整治数据,每月召开局务会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强化督查督导,狠抓工作落实。为扎实推进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各环节重要工作的落实,省、市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一线,检查督导。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黄萌局长、赵光云副局长、黑振海副局长分别带领工作组到湖州检查指导药品整治工作。湖州市领导对药品整治工作也极为重视,为破解“个体诊疗机构规范用药”这一难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敏奇多次召集我局听取情况汇报,并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调研个体诊疗机构规范用药情况。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先后两次对药品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视察。药品整治期间,我局组织4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先后8次到各县区进行检查指导。

(二)注重三个结合,务求工作实效

1、药品整治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围绕湖州市建设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的总体规划,着力巩固、提高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质量,积极创建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大力推进市区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和村(居)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的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如德清县结合全县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

设工作,积极开展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创建活动,县政府已将“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纳入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框架并作为对乡镇政府的考核目标之一,通过进一步细化药品安全工作评定细则,量化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考核目标,全县已形成了“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药品监管良好格局。

2、药品整治工作与提升监管水平相结合。结合市委“解放思想、激发活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联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际,起草完善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首问责任制》等11项制度,出台相应的考核细则,进一步改进了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通过向监管相对人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等方式寻找整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真正做到把握重点,明确热点,突破难点,圆满完成整治工作预设的目标任务。

3、药品整治工作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整治是治标的手段,规范才是治本的措施,专项整治是规范管理的有效举措,但不是药品监管的最终目的。因此,我局在开展专项整治时,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注重完善和规范药品管理,着眼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全市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增强了涉药单位的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经营意识,使药品市场秩序有了进

一步好转,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1、积极开展培训,提高涉药人员业务水平。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202_年7月以来,累计培训药品经营企业、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从药人员1105人次,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等520人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ADR监测管理员510人次,医药特有工种初级技能职业资格(上岗证)培训717人次,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542人次,GSP上岗培训147人次。通过培训,使涉药单位及时了解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涉药人员法律意识和药品管理水平。

2、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在湖州电视台、湖州日报、湖州晚报及湖州在线等各类媒体上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以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仅湖州日报就刊发各类药品整治信息数十条。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并创新宣传活动载体,与湖州电视台《开心茶馆》合作制作了一台食品药品安全方言剧。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向社会各界发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两次参与“市长热线”接听和“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编印

《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简报》14期,对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干部进行了食品药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各县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安吉县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为主题开展了文化惠民百场演出活动;德清县举办了百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下农村(社区)、知识图版巡展、“欢乐德清·食品药品安全之行”等宣传活动;长兴县加大合理用药宣传力度,多次在县中心广场和社区进行“安全用药、假劣药品展示”等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用药知识,增强了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确保用药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一)逐步完善药品信用体系建设

我们坚持以科学监管理念统揽药品监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确定每年根据专项检查和监督等级评定情况,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二是按品种质量风险等级分别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质量承诺书。三是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加强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在线监管,大力推动行业自律机制的形成,积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四是要求全市各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应急体系,提高企业对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和快速反应能力,目前已有10家企业完成了本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202_年7月发生的“甲氨蝶呤”事件也充分体现了全市高效的药品应急管理能力和良好的日常监管状况。

(二)积极探讨社会医疗机构药品长效管理机制

今年以来,我们结合药品专项整治和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单位”创建活动,积极研究探讨城镇个体诊所等社会医疗机构药品长效管理问题。针对个体诊所等社会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上存在问题较多,而又缺乏有效监管手段的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市卫生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并由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意见》要求社会医疗机构在开办过程中,要学习和掌握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定落实药学人员、硬件设施、管理制度的要求,在申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向卫生部门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关于符合药品规范管理的审核意见,卫生部门在每年开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时,要同时验审药品规范化管理情况,把药品规范管理作为社会医疗机构准入和校验的重要条件,使社会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在机制上有了较大的突破,为长效管理提供了可操作的依据。

(三)不断完善乡镇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长期以来,乡镇药品监管工作存在机构缺位、力量薄弱的问题,使农村药品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今年,市政府结

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高度重视乡镇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把药品安全纳入了农村公共安全范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市区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各乡镇的公共安全监管中心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并落实了监管人员,从体制上解决了乡镇药品安全有人管的问题。根据市政府的部署,我们及时开展了调查研究,制定了乡镇监管站的具体工作职责,建立统一的规章制度、记录表格、操作程序等,并先后两次开展乡镇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为监管站尽快有效开展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通过示范乡镇工作,摸索乡镇政府在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工作任务、主要责任、工作程序和方法等,进一步完善了乡镇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通过集中整治,全市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涉药单位的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守法生产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药品市场秩序有了进一步好转,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局将把十七大“关注民生”、“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监管工作中,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省局落实“五个监管”、打造“三区”和湖州市建设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区等中心工作,切实强化监管职能,不断创新监管手段,不断优化药品产业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用药安全。

第五篇:市整治重金属污染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整治重金属污染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环保部等九部门《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各县区环保局(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应全面排查辖区内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摸清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严肃查处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2、此次检查的企业是指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水、废气中含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物质,在生产、贮存和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

3、检查内容: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情况;企业废渣场、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情况;企业含重金属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及运输情况;城镇、企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填埋场渗沥液重金属排放及无害化处置情况。

二、检查要求

1、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各县区环保局(分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2、结合x市污染源普查情况、环保专项行动“两高一资”及涉铅、砷行业整治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情况,进一步加大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的检查、督察工作。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建设项目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并投入生产环保“三同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没有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予以关闭;对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对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3、加大重金属企业内部环境监管,确保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4、加强对城镇污水厂出水、污泥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的重金属污染物监测,发现重金属超标排放的,要清查源头,对重金属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治理,做到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

5、认真梳理重金属污染环境问题的信访案件,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及时化解污染纠纷。

6、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做好此次专项行动采样监测工作。

三、时间安排

1、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

各县区、三大开发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重金属污染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应在11月15日前全部摸排一遍,12月15日前整治完毕。

2、督查阶段

11月15日以后,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三大开发区整治重金属污染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将以暗访、明查等多种方式不定期地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3、总结阶段

各县区、三大开发区对整治重金属污染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文字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表格应在12月20日前,通过国家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至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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