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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委托生产委托方对受托方生产和质量保证条件考核情况
编辑:雾花翩跹 识别码:18-632721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3 03:11: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药品委托生产委托方对受托方生产和质量保证条件考核情况

委托方对受托方生产和质量保证条件考核情况

****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方)于2013年12月12日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方)进行了现场考核,考核情况如下:

1、****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合法资质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其中药提取车间已通过了 GMP 认证。

2、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立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机构,明确了各级人员职责,并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与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公司现有职工500人,其中各类技术人员200人,其中,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98人、初级职称87人。主管生产和质量的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丰富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经验,完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药品生产操作人员都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化验人员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南通市药品检验所等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中药提取生产车间为全封闭的洁净厂房,按照药品生产洁净度要求,设置D级空调净化系统。生产车间内人流、物流安排合理,生产作业区场地宽敞,按要求设置人员缓冲室、物料缓冲室,以及相应的物料贮存间。D级洁净区域温度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之间。生产设备选型合理先进,设备的生产能力及性能与生产要求相适应。

生产场所均有明显的状态标志。严格按制定的清场规程对生产用设备、容器、生产场地等进行清场操作及检查,有清场标志。

4、公司有库房2250m2,按要求设置标签库、不合格品库、中药材库。原辅料、成品、外包材、待验品分区域存放。库内物料均有进库编号,帐目、库卡齐全。在库物料均有明显的易于识别的状态标记,能有效地防止差错、混药、污染和交叉污染。

5、质量保证部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员,质量保证部负责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质量管理负责生产过程的监控和物料成品的评价及文件管理。生产车间设有质量控制室;质量保证部按GMP要求的职责范围行使权利。质量检验负责公司内各种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工作。

根据以上考核情况,该公司完全有能力接受我公司****胶囊、****颗粒、****颗粒的中药提取物的委托生产。

第二篇:委托方

委托收款协议

委托方:太原市万柏林区新视维科技电子产品经销部(简称“甲方”)受托方:郭晓亮(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律师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委托事项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为:委托收款。

1.甲方委托乙方采取合法手段及措施,妥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监控设备工程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方式为:□非风险代理;□风险代理;

第二条 甲方保证

1.其委托乙方的收款事项不得违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再委托第三方,否则视同乙方已履行本协议义务;

第三条 乙方保证

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在委托收款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第二章 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第三篇:药品委托生产合同书范本

第一条:双方正式友好协商签订的委托生产合同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许可和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并经双方同意。合同书必须明确规定双方保证委托生产品质量的职责,委托生产及检验的各项工作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许可和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被委托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法定标准和注册标准。

2.委托生产申请由甲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后负责向当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申报资料及委托事项的审批,得到备案文件后方可进行委托生产。

3.乙方必须培训相关人员,满足甲方所委托的生产或检验工作的要求。

4.乙方应当确保所收到甲方提供的物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适用于预定用途。

5.乙方不得从事对委托生产或检验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活动,更不能泄露委托方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6.乙方应当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并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

第三条:甲方责任:

1.乙方在取得委托生产资格以后,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生产工艺、标准生产操作规程、标准检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产品生产、检验的相关资料。

2.甲方委托生产评估小组将负责对乙方生产过程、检验过程进行监督。

3.甲方应当使乙方充分了解与产品或操作相关的各种问题,包括产品或操作对受托方的环境、厂房、设备、人员及其他物料或产品可能造成的危害。

4.甲方应当确保物料和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5.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评估,对乙方的条件、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核,确认其具有完成受托工作的能力,并能保证符合GMP的要求。

6.甲方负责委托生产药品的质量和销售。

第四条:委托生产过程中有不同意见双方车间质检员协商解决,重大歧见及时向甲、乙双方质量负责人报告,甲、乙双方质量负责人应及时协商并在书面报告上签署处理意见及措施。

第五条:乙方有义务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甲方委托生产小组的检查或现场质量审计,由乙方保存的生产、检验和发运记录及样品,批生产记录等原始材料一式两份,委托双方各执一份;出现投诉、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或召回时,甲方能够随时调阅或检查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第六条:由甲方负责物料的采购、运输、放行和质量控制(包括中间控制),由乙方负责取样和检验。在委托检验的情况下,合同应当规定受托方是否在委托方的厂房内取样

4.3.4.1.质量部向委托生产厂家提供药品质量标准,委托生产厂家应按照取样管理规程取样进行检验,并在向我公司交货时提交检验报告书。

4.3.4.2.质量部在接到物料供应部请验单后应立即对委托生产药品取样检验,并向物料供应部发放检验报告书。

委托生产评估小组每季度对受托方本季度生产的产品及用于生产的物料进行抽检、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进行审核。

车间质监员按管理制度对委托加工药品各个工序的生产过程、原料、加工品交接、储运进行监控并负责委托生产加工批记录的监督完善

质量部应向受托生产厂家索取提取生产记录复印件,严格审查是否按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

●合同应当详细规定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每批药品的程序,确保每批产品都已按照药品注册的要求完成生产和检验。

●合同应当规定。

7.3委托生产合同协定书签订:

b.委托生产合同应详细规定:用于产品生产的相关物料的供应商审计、采购方、储运方、检验方及采购方式;产品的取样方式、取样地点、检验方;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每批药品的程序、产品发运及销售的方式、销售记录的保存等。

●药品须留样至其有效期后一年。

委托生产品交接、储运管理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规程执行

8、《药品委托生产批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原委托生产事项申请延期申报资料项目’提交有关材料,办理延期手续。

9、委托生产合同终止时,委托方应当及时办理《药品委托生产批件》的注销手续。

一、服务种类及价格

1、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服务,由双方确定服务的种类及单价。(详见附件清单);

2、由甲方提供乙方服务所需的物品_________,以_________的方式运输,在运输过程出现问题或者原料质量达不到乙方要求,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费用为_________元,_________费用为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全部多肽合成费用和50%的抗体制备费用,即_________元作为项目启动费。乙方收到甲方的付款证明后即开始进入生产程序;

2、生产完成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生产完成报告(包括实验步骤及相应数据说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金额,即_____元,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付款证明后即发货,并将剩余的抗原原材料退还给甲方。

收款单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汇入地点:_________财务电话:_________

四、交货条款

1、生产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的原料及付款凭证起_________日内完成。

2、供货日期:自乙方生产完毕后一日内。

3、交货地点:_________

4、运输方式:乙方采取快递方式发货。

五、交货标准

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服务,生产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包括实验步骤和实验数据在内的书面报告。乙方保证生产出的抗体能够针对甲方提供的免疫抗原得到ELISA阳性结果,抗体的滴度达到1:5000以上。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如单方面提出取消部分或全部已订货物,乙方将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七、保密责任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委托生产的项目实行保密,保密内容包括:_________。

八、产品使用限制

乙方为甲方生产的产品,甲方只能作为实验用途自用,不得转卖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

委托生产的所有事宜都将按照委托生产合同进行管理

九、附加条款: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

乙方: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附件

清单:

原料名称

原料种类

服务种类 特殊要求 单价 总价 备注

第四篇:药品委托生产批准

药品委托生产〔注射剂、生物制剂(不含疫苗制品、血液制品)和跨省、自治

区、直辖市的药品委托生产〕批准

一.药品委托生产审批的初审(注射剂、生物制品、特殊药品及跨省委托生产

(一)许可审批及受理部门:

审批: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省政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批办

(二)设定依据及操作依据: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第十三条。

2、操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条;

2)、《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8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4号)第四章。

(三)收费:无

(四)申请条件:

1、药品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是取得该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

2、受托方应持有与生产该药品相符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且具有与生产该品种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质量保证体系;

3、疫苗制品、血液制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药品不得委托生产;

4、《药品委托生产批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办理延期手续;

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613号)规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得委托生产。

(五)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目录:

1、书面申请;

2、《药品委托生产申请表》(一式四份);

3、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受托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5、委托方对受托方生产和质量保证条件的考核情况;

6、委托方拟委托生产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实样;

7、委托生产药品拟采用的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式样及色标;

8、委托生产合同;

9、受托方所在地省级药品检验所出具的连续三批试产产品检验报告书。委托生物制品的,其三批样品由受托方所在地省级药品检验所抽取、封存,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书;

10、受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对企业技术人员、厂房、设施、设备等生产条件和能力,以及质检机构、检测设备等质量保证体系考核的意见;

11、申请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资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2、申报资料及领取许可结果时,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本人,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药品委托生产延期申请所需要的申请材料项目:

1、上述1、2、3、4、11、12项资料;

2、前次批准的《药品委托生产批件》复印件;

3、前次委托生产期间,生产、质量情况的总结;

4、与前次《药品委托生产批件》发生变化的证明文件(包括:

1、变化后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实样、色标;

2、企业技术人员、厂房、设施、设备等生产条件和能力,以及质检机构、检测设备等质量保证体系发生变化的,需提供受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考核意见);

5、委托生产合同。

(六)对申请资料的要求:

1、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1)、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中需要申报的材料顺序排列。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整套资料用打孔夹装订成册。

2)、申报资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形式要求

(1)按《药品委托生产申请表》1套原件,药品委托生产材料1套原件。

(2)本申请书填写应内容准确完整,字迹清晰。

(3)资料和文件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左边距不小于3cm,页码标在右下角;封面中标注申请企业的名称。

(4)申报资料所附图片、照片必须清晰易辨,不宜使用复印图片或彩色喷墨打印方式。

2、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

1)、《药品委托生产申请表》

该表是申请人提出药品委托生产申请的基本文件,同时也是药监部门对该申请进行审批的依据,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委托生产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的重点,其填写必须准确、规范,并符合填表说明的要求。

(1)写明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通过认证的剂型、拟委托的品种及其药品批准文号。

(2)受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企业技术人员,厂房、设施、设备等生产条件和能力,以及质检机构、检测设备等质量保证体系考核的意见。

(3)申请委托生产的范围,是指注射剂、生物制品(不含疫苗制品、血液制品)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委托生产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和审批。

(4)血液制品、疫苗制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药品不得委托生产。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委托生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2)、药品委托生产申请资料

(1)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中有申请委托生产剂型的生产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地址与《药品生产许可证》中企业注册地址一致,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员。

(2)受托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双方均具有与拟委托生产品种相适应的通过药品GMP认证的生产条件。生产地址与相应剂型的药品GMP认证证书的地址一致.(3)委托方对受托方生产和质量保证条件的考核情况.受托方是否具备与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相适应的生产和质量保证条件。

(4)委托方拟委托生产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及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实样;包装和标签均使用药品的最小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的实样。

(5)委托生产药品拟采用的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式样及色标。委托生产药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执行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其处方、生产工艺、包装规格、标签、使用说明书、批准文号等应当与原批准的内容相同。在委托生产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应当标明委托方企业名称和注册地址、受托方企业名称和生产地址。

(6)委托生产合同;委托生产药品的双方签署的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具体规定双方在药品委托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且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7)受托方所在地省级药品检验所出具的连续三批产品检验报告书。委托生产生物制品的,其三批样品由受托方所在地省级药品检验所抽取、封存,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书。连续三批产品检验报告书系原件,并加盖省级药品检验所的有效印章。检验报告书须证明在受托方生产的药品符合药品的法定质量标准。

(七)审批程序:

1、本省企业为委托方的:申请人向省政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提交申请→形式审查→受理→资料审核→初审→签署意见后将全部资料转受托方所在地省级局。

2、我省企业为受托方的:申请人向省政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提交申请→形式审查→受理→资料审核→现场核查→初审→签署意见后将全部资料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八)许可程序:

1、受理:

申请人向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照本《须知》第六条所列目录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中心工作人员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2、审查及许可决定:

受理申请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对药品委托生产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委托方。

3、送达:

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并自书面批准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发放《药品委托生产批件》;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委托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九)办理时限及依据:

1、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2、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注:须知工作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十)许可证件有效期与延续: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药品委托生产批件》 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且不得超过该药品注册批件规定的有效期限。

第五篇: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

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甲方需要就由乙方提供技术、设计等服务;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服务项目名称

1.1本合同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为:

1)

2)

第二条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为:

1)。

2)验收标准

2.2乙方同时承诺,其具有履行本服务合同的能力及相关资质;通过其所提供的技术设计以及技术服务后,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乙方交付最终的技术服务成果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日内,但最迟不得晚于2011年月日。

3.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委托方(甲方)所在地。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约定利用技术和经验为特定技术项目服务的方式来完成,具体由乙方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技术服务所需要的工程图纸与相关配套说明书。

第四条保密责任

4.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4.2双方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直到该信息已经被合法公开。

4.3 乙方承诺,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成果,其所有权均属于甲方。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5.1甲、乙双方约定:对技术服务成果由甲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并出具书面验收证明,但验收证明不意味着乙方对于本合同的履行完毕。

第六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本合同技术服务费总价款元,(大写金额为:)除此费用外,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上述技术服务费用按照以下进度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但乙方须同时提供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

(2)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服务所需要的全部技术成果,并经乙方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进度款,但乙方须同时开出17%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票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

(3)在本技术服务所涉及土建工程建设完毕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进度款。

(4)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且一年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

将该质保金返回给乙方。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 委托方责任

7.1.1 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付款义务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应当向乙方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但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并不能因此而逾期交付技术服务成果。

7.1.2 本合同所附件技术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工作事项,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未能考虑涉及时,乙方应本着其在行业内的权威、专业特点,最大程度的满足技术本技术服务的要求。

7.1.3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如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费用;超过一半时,按合同总价款的40%支付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

7.2 服务方责任

7.2.1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或附件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7.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7.2.3 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未能提交服务成果或者提交的服务成果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违约责任,每逾期1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逾期超过30%的,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外,还应该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金额作为违约金。验收不合格而造成返工的,不因此而顺延工期。由于乙方服务设计错误造成后续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业停产损失、因事故支付的赔偿费用、处理事故花去的费用,工程重建而花去的费用等。该损失难以计算的,以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3-5倍计算。

7.2.4 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确需解除本合同的,须事先与甲方协商一致,此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7.2.5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

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甲方根据实际工程进程需要,组织土建部分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配合义务、技术服务工作,并对这两项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8.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Bank account: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日期: 日期:

药品委托生产委托方对受托方生产和质量保证条件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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