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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街道东庄村环境卫生及村庄保洁管理制度[五篇范文]
编辑:雨后彩虹 识别码:18-1107981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8 00:35: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临江街道东庄村环境卫生及村庄保洁管理制度

临江街道东庄村环境卫生及村庄保洁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相关条例,特制定环境卫生及村庄保洁制度:

1、村内的环境卫生实行分级包干制度:实行“门前三包”,自家房前屋后由村民自己负责保洁,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保洁。各农户生活垃圾必须倒入垃圾箱内,确保房前屋后物品堆放整齐,无垃圾、无污水污物,家园整洁、干净。

2、爱护房前屋后的苗木、花草。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写、乱画。

3、保持河道、池塘水质清洁,不向河道、池塘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

4、管好牲畜、家禽。实行牲畜、家禽圈养不乱跑。

5、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消除露天厕所。

6、提倡文明、讲究卫生,经常开展“灭四害”活动,7、保持道路清洁,每周至少清扫一次。

8、保洁员负责监督卫生清扫工作,做到对垃圾箱日产日清,无积压、无污染。

9、教育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垃圾,不准乱扔、乱堆放柴草等杂物,不在行人道路乱倒脏水,不准随地大小便,养成讲究卫生的好习惯。自觉革除危害健康,污染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和不良陋习。

10、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第二篇:临江街道东庄村202_年信访工作总结

临江街道东庄村202_年信访工作总结

202_年东庄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会议精神和有关规定,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信访案件调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全村未发生重大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工作职责。

1、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到人,由治保主任潘荣飞直接负责,把信访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凡出现集体上访和重大事件的评先“一票否决”,充分调动了各组信访工作积极性,形成了村、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认真实施村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和负责人包案、挂项制度,根据信访工作突发性的特点,安全村信访工作人员轮班值勤,及时接待群众来访,不拖延、不敷衍,对于重要的信访事件,明确专人负责包案,负责案件调查、沟通、调解、处理和结案,并审核上报,一抓到底,直到问题解决。

二、健全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加强力度

1、健全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对于重点疑难案件,由治保主任亲自包案接访,亲自调度,拍板定案,避免矛盾激化难以收拾。

2、强化矛盾排查,坚持干部调查走访农户制度,每月一次入户调查走访,重点排查土地纠纷、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等问题,并将这些苗头性隐患做好记录和分析,定期开会讨论,对意见户、来访户上门进行恳谈,听取意见,做好回访,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三、创优工作办法,深化信访问题的解决

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对于来访群众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接待、积极主动,不敷衍了事、拖延推诿,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困难的事情努力办、麻烦的事情尽量办”,对于来访事件,处理及时,群众满意,有效保证了越级上访和重复来访,增强了群众对村委会的信任和理解。节日期间和信息员频繁沟通,建立起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排查网络,今年的“春节”期间、“五一”期间、“七一”期间、“十一”期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上报矛盾排查信息百余条,有效扼制了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矛盾发生。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法制化的工作制度。

为了使信访工作开展的更有序,更有效,我们要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信访接待制、信访工作联络制、信访岗位责任追究制、干部下访制等信访制度,使各类案件有法可依,为东庄村的社会稳定做好有力的保障。

临江街道东庄村村委会 202_年12月19日

第三篇:村新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村新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一、保持村容村貌卫生整洁,人人有责,人人参与。

二、农户保洁:做到一日一小扫,一月一大扫,一季一整治,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不乱堆乱放。

三、农户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柴火、家什等屋内收藏,屋外物品做到摆放有序。

四、农户垃圾清理:农户垃圾须装入袋中定期投放到村中垃圾池、垃圾池内垃圾由村保洁员集中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填埋。

五、各户管好自家牲畜、家禽、做到牲畜、家禽圈养不乱跑。

六、教育子女不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写、乱画。

七、门前三包,对于农户门前道路及卫生区有村委负责,划分责任区落实到户。门外不得堆积粪肥、秸杆、砖土等垃圾杂物,农户对自己责任区内的树木、花草负责养护。对保洁养护不到位的农户,有村保洁员和村干部共同监督批评,督促其经常保洁。农户应自觉保持庭院周围干净、整洁。

八、集中治理:由村委牵头组织农户每月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

九、检查评比:由村委会组织评比,每月一小评、每季一大评,年终一总评,对落后的卫生监督员及农户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年底对表现突出的卫生监督员和农户、授予“文明卫生(监督员)”户荣誉称号。

第四篇:村庄保洁管理制度

村庄保洁管理制度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彻底改变了农村环境脏乱现象,建立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打造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生态和谐中心村,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制定本村卫生保洁制度如下:

一、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1、保洁员对卫生责任区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划分的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早上普扫彻底,上、下午巡回保洁;

2、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

3、一般清扫保洁时间为早上6:00到晚上7:00,特殊要求的路段除外。做到早上7:30前完成普扫一次,其他时间为循环往复的清扫保洁;

4、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必须做到耐心细致,安全无事故。

二、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1、公共卫生设施由保洁员专管,及时清洗,确保设施干净整洁;

2、卫生设施由专人负责维护,并及时维修,确保设施完好无损,使用正常;

3、卫生设施摆放合理、科学使用;

4、卫生设施添置及时,更换适时。

三、垃圾清运制度

1、各保洁员负责将所辖区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的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的收集,原则上每天收集一次生活垃圾,利用早晨和下午傍晚时间进行收集清运;

2、垃圾日产日清,有多少清多少,按时将垃圾清运;

四、污水处理制度

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引导树立爱护村庄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禁止损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乱泼乱倒生活污水。

五、督查工作制度

1、村环境卫生整治督查小组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检查督促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2、巡查、检查结果作为村环境卫生的考核奖惩和拔付保洁费用的主要依据。

以上各制度解释权本村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本制度经两委会议审核同意后立即执行。

第五篇: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巩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成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镇村分级负责,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管理。

第三条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镇村分级负责,专业管护,队伍管理与农民群众自行维护相结合的办法。

村容村貌管理

第四条 村庄在入村口有标准村名标识,村庄街道整齐洁净;临街住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家庭厕所一律设在庭院内,有条件的村庄可规划出柴草堆放点,集中统一存放;没有条件的村庄,柴草一律垛放在农户庭院。

第五条 村庄内实施建筑要按照镇镇、村的总体规划进行。住房要统一标高,房基基本保持水平一致。

第六条 村庄内住房建筑施工时,现场材料、机具等应堆放整齐,不得侵街占道,影响交通。建筑施工的建筑废墟以及废弃家具等大件垃圾由施工单位或个人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倒入生活垃圾存放点或垃圾箱,建筑垃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七条 村庄内不准乱贴标语、张贴广告、乱设广告牌匾、悬挂有碍村容村貌的物品。

第八条 村庄内有排水设施,有垃圾集运点,有公共厕所,无污染源。

第九条 家禽家畜一律圈养,引导养殖户逐步向养殖小区集中。推行“一建四改”(建沼气池、改圈、改厨、改厕、改庭院),建立完善村级沼气服务站,推行社会化管理。

第十条 农户庭院柴草、杂物摆放整齐有序,院内、室内干净整洁。村庄道路、巷道管理

第十一条 村庄道路、巷道由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管护。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道路,不得占道打场晒粮,不得阻碍交通。道路两侧的公共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畜舍或其它设施。

第十三条 连村路及村内街道要保持路面清洁,平坦、完整、畅通,路肩的宽度要一致。第十四条、村庄道路、巷道管护人员对村庄道路、巷道实行定段责任制,并签定合同。管护人员按镇村要求或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 村委会要经常对村庄道路、巷道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树木花草及文体设施管理

第十六条 村庄的树木花草和文体设施由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管护。

第十七条 绿化管护人员要及时进行浇水、防虫、施肥、修剪等,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树木花草进行检查,做到不缺株、无人畜损坏。对缺株、折损或被人畜损坏的,要及时报告,并进行补栽。

第十八条 绿化管护人员对树木、花草实行定段责任制,并签定合同。管护人员要按镇村要求或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 文体设施管护人员要定期对文体活动器材和设施进行修护,确保设施完好无损坏。

第二十条 村委会要对绿化树木、花草、文体设施管护状况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落实村内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公约,由专职管护队伍管理与群众自我维护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 根据实际情况,村庄主副道路要设置足够的垃圾池,村要设立固定的垃圾存放点。

第二十三条 农户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或桶装化,每天定时与村内清扫的垃圾、杂物由保洁员运送到垃圾存放点。垃圾存放点的垃圾要清运及时,日产日清,运输过程中不得造成二次污染。村庄环境卫生要达到无垃圾乱倒、无粪土乱堆、无柴草乱垛、无脏水乱泼、无畜禽乱跑、无杂草丛生,巷道日常清洁。各村垃圾存放点的垃圾由村负责集中清运到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

第二十四条 环卫管护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种卫生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无损坏,对损坏的,要及时报告并修复。

第二十五条 环卫管护人员实行定段责任制,并签定合同。管护人员要按镇村村要求或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第二十六条 村委会对村庄环境卫生的状况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镇人民政府责任

(一)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镇镇村庄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措施;

(二)根据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需要,购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或修建高标准垃圾池,设置在主副街道;

(三)落实部分专项村庄环境卫生管理资金;

(四)参照城市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统一组织村庄环境卫生管护的承包工作,有条件的积极推行农村垃圾物业化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健全专业管护队伍;

(五)负责检查督导各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情况,制定落实对各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要把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好坏与村干部的工资挂钩,与各项评先评优挂钩;

(六)负责对各村村庄环境卫生专兼职管护人员履行合同情况,特别是对垃圾清扫清运、储运等环节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履行合同;对专兼职队伍违约情况进行记录并追究责任。

各行政村责任

(一)依据本办法,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二)负责根据需要购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或便携式户用垃圾桶,合理设置在村街两侧或各户,并确定村村级垃圾临时存放点,同时负责将村垃圾转运至垃圾填埋场或镇垃圾中转站;

(三)负责对村庄环境卫生管护人员的监督,确保村庄治理效果;

(四)组织开展农户家庭之间的卫生评比活动;

(五)落实部分村庄环境卫生管理资金;

(六)教育农民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搞好门前“三包”,对维护村内道路、卫生设施、照明设施及花草树木的承包人实施责任监督。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根据季度检查督导的情况,每季度由镇人民政府对各村落实管理制度情况做出评价,作为对各村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的依据,对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效果不到位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的分值。

第二十八条 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的村,列入本办法管理;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完成的村,从202_年1月1日列入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_年7月1日起施行,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临江街道东庄村环境卫生及村庄保洁管理制度[五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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