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全员竞聘上岗制度
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育管理体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教职工的合理结构,不断推进我校教育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切实做好我校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打破用人机制的传统格局,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实施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的指示精神,全面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人才政策,通过鼓励竞聘上岗的办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资源重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开创我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新局面,从而促进保教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改革目标
以实行聘用(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建立符合学校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数量适当、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教职工队伍,形成学校自主用人,择优聘用,教职工人员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良好用人机制,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竞聘原则
1、实行定岗定责原则。学校按有关政策设置岗位并进行公示,明确各岗位职责,实行目标管理。
2、实行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选拔人才,按学校所需岗位实行全员竞聘,教师职称实行评聘分开。
3、实行自主定位、限报岗位原则。每位教职工只能报一个工作岗位,由本人自主确定,若落聘可重报其它空岗;
4、实行综合考虑、区别对待原则。
四、竞聘条件和范围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在职全体教职员工。
3、教职工须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病种,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保教工作实践能力,热爱教育事业,能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服从安排,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五、竞聘程序和办法
(一)竞聘程序
1、成立校“教职工全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定岗、定责工作,制定好本校教职工竞聘方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公布竞聘方案、岗位设置情况及实施细则,通过全体教职工讨论,赞成率达三分之二以上,方可批准实施。
2、在方案公示规定期限内,教职工要向领导小组填交书面岗位竞聘申请,过期不申请的按弃权处理。
3、竞聘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召开审定会议,确定拟聘任名单,报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进行公示。
4、教职工一经竞聘上岗,须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聘用期内,按聘约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低聘、解聘及奖励、晋升、增资的主要依据,若学校编制减少,原所聘人员实行末位淘汰或再次进行竞聘上岗;
(二)竞聘办法
1、竞岗顺序依次按教学岗位、处室工勤岗位先后进行,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考核结果,分类择优聘用。
2、聘用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按填报志愿岗位对口竞聘,第二轮对落聘人员再进行空缺岗位竞聘。
3、对教职工的岗位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教学人员由幼儿家长测评,后勤人员由教职工测评。原则上,民主测评赞成率达不到50%的,不得参加本校岗位的竞聘。
六、低聘、解聘原则
1、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低聘一个技术职务等级:
(1)不能胜任所具有的技术职务工作者;
(2)不能全面完成任务,没有达到任期目标者;
(3)年度民主测评满意率达不到50%者;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解聘:
(1)品行不良、侮辱、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情节严重或经教育不改者;
(2)连续两年年度履职考核为不称职者;
(3)严重失职,造成责任事故者: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者;
(5)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者;
(6)连续旷工10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7)违法乱纪性质严重或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8)拒绝服从或不认真履行学校工作安排者;
(9)其他不履行法定教师义务者。
3、学校要正确行使聘任教职工的权利,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试聘期内明显不能胜任工作的教职工,本园有权按管理规则中途解聘,被解聘者按落聘人员处理。
七、聘期目标及管理
1、揭东县技工学校教职工聘期为3年;
2、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当年考核在称职以上者,经校竞聘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办理续聘手续;
3、续聘工作在每学年末进行;
4、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全面记录每个教职工的主要工作实绩和岗位履职情况,档案将作为本人晋级、增资、奖惩、提拔等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