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物品清点制度
一、手术开始前,器械护士应对所有器械及辅料,做全面整理,做到定位放置、有条不紊;
与第二助手、巡回护士共同清点器械、辅料等物品数目,每次两遍,巡回护士将数字准确记录在物品登记本上;术中临时增加的器械或辅料应及时补记;当关闭体腔或深部创口前,巡回护士、器械护士应清点登记本上各物品,并与术前登记的数字核对无误;缝合至皮下时再清点一次。二、清点物品前,巡回护士应将随患者带入手术间的创口辅料、绷带以及消毒手术区的纱布、纱球彻底清理,与手术开始前全部送手术间。
三、器械护士应及时收回术中使用过的器械,收回结扎、缝扎线的残端;
医生不应自行拿取器械,暂不用的物品应及时交还器械护士,不得乱丢或堆在手术区。四、深部手术填入纱布、纱垫或留置止血钳时术者应及时报告助手和器械护士,防止遗漏,以便清点。
若做深部脓肿切开引流时,创口内填入的纱布、引流物,应将其种类、数量记录在麻醉单上,术毕手术医生再将其记录于手术记录内,取出时与记录单数目相符。五、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时,宜选用显影纱布、纱垫;
腹腔内所用纱垫,必须留有长带,带尾端放在创口外,防止辅料遗留体内。六、器械护士应思想集中,及时、准确提供手术所需物品。
七、凡手术台上掉下的器械、辅料等物品,均应及时捡起,放在固定地方,未经巡回护士允许,任何人不得拿出室外。
八、麻醉医生和其他人员不可向器械护士要纱布、纱垫等物品做它用;
麻醉台上放置的小毛巾或其他形状的垫子,不可与手术用的纱布、纱垫雷同,以免混淆。九、开展大手术、危重手术和新手术时,手术护士应坚持到底,不得中途换人进餐或从事其他工作。
特殊情况确需换人时,交接人员应到现场当面交清器械、辅料等物品的数目,共同签名,否则不得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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