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人保局三项执法制度整改方案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对霍山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迅速行动,加强领导。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反馈意见,立即安排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落实清单要求,细化整改措施,把握时间节点,逐项督导落实,确保任务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二)明确任务,强化督办。根据整改清单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进行清单式管理,做到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明确及工作要求明确。对于凡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把完善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落实工作的有力抓手,针对反馈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二、具体措施
(一)针对未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对“三项制度”了解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将相关法律法规和“三项制度”列入党组中心理论学习。二是研讨制定了“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各股室、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三是按照《市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二季度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法宣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法治宣传。
(二)针对执法人员等信息未公示问题。于5月7日前在区政府网站将我局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示。
(三)针对未见执法音像记录归档材料问题。一是及时填充了行政执法装备(执法记录仪不少于2台)。二是设置专用存储设备用于存储行政执法影像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分类归档。
(四)针对无法制审核人员,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未经法制审核问题。一是明确单位1名法律专业同志为法制审核人员。对拟作出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二是进一步健全我局法律顾问制度。聘选专职执业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将9个内设机构和7个下属事业单位法律事务一应纳入法律顾问服务范畴。
(五)针对未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问题。根据我局行政执法部门职能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三、有关要求
一是继续抓好学习,在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上下工夫。进一步增加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局正规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懂法,守法,不犯法。
二是在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上下功夫。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制度,同时,制定一系列的制度规章,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认真执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过错的执法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深入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法队伍的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是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继续深化推进法治建设,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法规规章有效实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更好的环境。
第二篇:人保局整改落实方案
人保局整改落实方案
为扎实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工作,根据《县参加全省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在分析检查阶段查摆出来的问题,经局党总支扩大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一、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把征求意见和解决存在问题贯穿于整个活动始终。紧密联系本部门和个人实际,坚持以学促改,以改促学,学以致用,着力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突出重点,扎扎实实解决存在问题。联系本部门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来规范领导班子和全体工作人员的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推动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时间安排:
1、制定整改方案(7月上旬)
2、认真整改(7月11日—25日)
3、制订健全制度(7月26日—31日)
4、做好总结和满意度测评工作(8月上旬)
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召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机关老同志代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服务单位的党员代表召开测评会议。测评会议要在县委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
三、整改阶段的主要任务
围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集中整改”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认真解决征求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努力方向,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查漏补缺,并向干部群众通报整改情况,接受群众评议。
四、整改阶段应着重解决的几个问题
通过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对照检查,经归纳梳理,整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作风建设方面。班子成员间商量、互相通气还较少,参与集体决策不够,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合力效能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不深不透,不善于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谋划工作,在工作安排上科学性、预见性欠佳,工作思路与县情实际结合得不够紧密,工作措施针对性、操作性还不够强。如养老保险征缴联动机制尚未完善,难以征缴合力。
三、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浓厚。如在扩大就业及就业培训工作上创新不够,办法不多,没有什么特色;就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较大的差距,效果欠佳。
四、争资金跑项目的力度还不够大,劳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五、全县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分布不合理,高层次特殊专业人才缺乏,人才队伍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
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行政执法相对软弱,政策法规宣传不够
深入,劳动者自我维权益意识不够强。农民工工资保障部门联动机制落实不够。
第三篇:人保局行风建设整改工作方案
人保局行风建设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系统行风建设暗访调研及群众满意度测评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对标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求,着力打造温暖人社服务,全力推进“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基础信息化、服务机制协同化、服务行为专业化”,努力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使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不断提升,人社部门形象进一步改善,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持续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抓规范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为使各个服务窗口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一是从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入手,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险内控制度》、《失业保险内控制度》、《基金稽核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制可循、有据可依。有效地防止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二是制定业务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按照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监察工作各个环节经办的内容,制定《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流程》、《社会保险稽核流程》、《社保补贴申报流程》等业务经办流程,并明确服务窗口单位各岗位职责。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形成各岗位责任明确,各业务环节操作规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推进工作人员秉公办事、依法行政。牵头领导:杨学武责任人:贾郭强、徐彬、王晓玲责任股室: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二)抓工作作风,树立窗口形象。为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使窗口服务得到群众满意。一是时刻抓好服务窗口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要求职工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群众观念,情系困难弱势群体;二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与弱势困难群体面对面沟通,切实了解和解决群众中的实际问题;三是根据岗位设置、工作职责及服务范围,制定一系列服务规范,如工作人员“五不准”:即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或有粗暴言行;不准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四是公示省基金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展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行业形象。牵头领导:杨学武责任人:贾郭强、徐彬、王晓玲责任股室: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三)抓公开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把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等都一一上墙,向群众公开,同时制作吊牌,标明姓名、职责,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流程:始终坚持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理依据、公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公开办理时限和公开收费政策标准的“六公开”服务规范。为方便群众,公开全局干部电话号码,设立咨询热线,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依法办事,阳光操作。三是改进服务方式、方法。推行服务中窗口人员做到“一张笑脸、一根凳子、一杯热茶、一个答复”,高效的处理办事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四是提高办事效率。各服务窗口加强协调,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各服务窗口根据工作实际,不断的改进方式方法,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群众满意为宗旨。牵头领导:杨学武责任人:贾郭强、徐彬、王晓玲责任股室: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四)抓服务方式,优质高效服务。各服务窗口要做到环境整洁、标示醒目,工作流程科学、规范,服务承诺明确、具体,全体职工从服务用语到仪容仪表每个细节都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做实,让办事群众感受到人社系统工作人员的温馨服务。同时,县社保局、县就业局等要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到乡镇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在具体经办工作中,各服务窗口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和工作方法,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强化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通过规范行为礼仪,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通过狠抓优质服务和办事效率,促进各项社会保险的征缴,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形象。牵头领导:杨学武责任人:贾郭强、徐彬、王晓玲责任股室: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
三、组织保障为进一步
加强对全局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保障,成立由局长杨学武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贾郭强同志任副组长,各二级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人社局行风建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全局行风建设工作,确保将行风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附件:县人社局行风建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3月20日附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行风建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落实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馈的2019系统行风建设暗访调研及群众满意度测评有关情况的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风建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第四篇:人保局审计工作整改报告
按照县委软环境办要求,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对市审计组提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对存在的问题有计划的剖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规发放拖欠农民工资问题
整改措施:
(一)给予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孙建军同志行政警告处分,要求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全面自查2017年以来劳动监察执法案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欠薪案件执法程序规范严谨。
(二)对县域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预警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日常工资支付行为,按月排查在建工程项目月支付工资情况。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全面排查在建工程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告示牌等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相应制度落实到每个在建工程项目。对未按要求建立相关制度措施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在全县建设领域营造“不能欠”、“不敢欠”、“不想欠”的良好氛围。
(四)充分发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密切联系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将治欠工作深挖细抠。从根本上解决欠薪问题。同时责成人社局在查处欠薪案件时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坚决不允许出现“只看重结果,不注重程序”现象。确保人员配备充足,保障劳动保障监察经费充足、车辆正常运转。并通过“培训学习”、“以老带新”、“充实新鲜血液”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
二、企业不良信用记录未公示、未纳入“黑名单”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要求,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一是提高企业等级评价社会知晓度,扩大评价范围,公开、公正、公平开展评价工作;
二是对立案查处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做到应公尽公,坚决杜绝不敢公布、不愿公布问题。同时,每季度按要求上报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案例;
三是严格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符合纳入条件的坚决纳入“黑名单”管理。充分发挥联合惩戒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良好氛围。
第五篇:某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总结供参考
某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总结供参考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区农业局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把“三项制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三项制度”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的重要举措。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要求,高度重视“三项制度”工作,制定“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承办,依靠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切实提高各股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三项制度”工作,明确了“三项制度”的具体事项,紧紧抓住政务公开为重点,落实了责任,要求各股室将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公之于众,并安排专人负责三项制度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有效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规范了事前公示。通过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权力、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及时公布“双随机”抽查的信息。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农业局办公区行政执法公示栏公示了行政权利事项、流程、资料、执法流程、执法监督方式,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前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印发了《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情况,通过公众信息网公示了行政处罚案件及“双随机”事项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经认真清理和对照行政权力事项,编制了《市区农业农村局行政责任清单(2019本)》。主体责任22项,职责边界6项,行政权力事项335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254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给付0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
积极与区行政审批局衔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事前事中后监管,完成行政权力“双随机”事项抽查事项网上运行案件录入1963件。
办结行政许可7件,行政处罚案件7件。其中完成了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工作,移交禁渔期非法捕捞案2件。
先后有3名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取得了执法资格证件。完成了机构改革后对84名执法人员的重新换证工作。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首先明确要求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其次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购置了8部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分别配给森林公安局5部,执法大队2部,种子站1部,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统一存放硬盘统一管理,以备查阅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正、记录完整。(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办法》。市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局长为案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局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委员,局相关科室和各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委员,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暂行办法》,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制订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追究办法》。实施案审制度以来,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三、存在的问题
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虽然开展了探索实践,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为:
(一)“三项制度”的建立健全还不够完善
在以后工作中根据情况适时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二)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
1.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
2.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