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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AS)
题目: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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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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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
审核:
批准: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颁发部门:办公室
生效日期:
****年**月**日
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健康管理,保证职工身体健康,保障公司劳动用工,提高公司人力资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的健康管理。
三、责任者:健康管理专员。
四、分发部门:人力资源部。
五、正
文:
1、健康标准。
1.1从事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及炊事班的每一位职工不得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以及精神病。
1.2在清净区从事药品生产的职工除达到上述规定外,还不得患有皮肤病,体表不得有伤口及对药物过敏。
2、体检管理
2.1新职工进公司前必须进行全面体检,只有体检符合药品生产及保健食品行业要求的职工方可考虑录用。凡检出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及其它不适合在公司工作的人员不得录用从事药品生产及保健食品生产工作。
2.2公司炊事班人员和从事药品、食品生产的职工需持合格证上岗。(根据行业要求持证)
2.3在职职工每年必须按体检要求及GMP要求在指定医院体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职工(指正文1.1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调离岗位。
2.4体检范围:包括常规检查、化验检查、五官检查、皮肤病等,从事灯检的人员视力应达到灯检岗位对视力的要求。
2.5从事灯检人员半年测一次视力,发现视力不合格者调离灯检工作岗位。
题目: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编码:
生效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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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职工患病痊愈后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由医院出示合格检查报告或健康证,方可上岗。
3、职工健康异常管理。
3.1职工身体不适主动报告:
3.1.1所有职工均有义务,并且必须及时向直接负责人报告自己的身体变化情况,特别是健康标准中不允许患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药品、保健食品生产及职工伙食的安全有效
3.1.2报告程序:本人应写出书面申请要求调离接触药品岗位,交至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附职工不适主动报告表)
3.2职工健康异常处理:
3.2.1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患病职工要求立即停止工作或调离岗位或休息。
3.2.2发现患有传染病的职工后,有关的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并且在潜伏期后最好再次体检,防止人员带菌或传染病蔓延。
3.2.3对产生传染患者的岗位环境、设备、设施、用具等立即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并且对人员、环境、设施、用具等进行特殊强化的监控,以便有效地防止传染病蔓延。
4、档案管理
4.1每次体检后将体检资料收存归档,并以部门为单位管理。
4.2健康档案将随着人员的调动而变动。
题目: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编码:
生效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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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体不适主动报告表
****年**月**日
部
门
姓
名
性别
工作岗位
身体不适时间
身体不适状况
部门负责人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
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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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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