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青农业农机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县(含县)以上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考验合格,领取驾驶、操作证后,方可驾驶,操作证件签注相符的农业机械。
2、驾驶各种类型的拖拉机、粪肥播撒罐车,农机运输车及固粪播撒车的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驾驶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3、不准酒后驾驶、操作。
4、机车起动前按技术要求检查、保养,达到要求方可起动。
5、拖拉机发动机起动前,必须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动力输出装置处于分离状态。
6、农业机械发动机及座机起动后必须空转预热,达到规定的水温和油温,待运转正常后,方可起步或作业。
7、起步或接合动力前,必须环顾四周,发出信号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8、起步或传递动力时,离合器要迅速分离彻底,结合要平稳,逐步加大油门,不准猛抬离合器的踏板起步。
9、驾驶室不准超员驾驶乘座,不准放置有碍安全操作的物品。
10、拖拉机挂接农具时,挂接人员不准站在农具挂接点前方,必须在停稳后挂接农具,并应插好安全销。
11、拖拉机挂接农具时,驾驶员必须低速小油门,脚不准离开离合器踏板,听从挂接人员指挥,悬挂的农机具挂后要检查升降是否灵活。
12、拖拉机
运输车倒车时,驾驶人员必须鸣号、嘹望,确认后方可低速倒车。
13、农具手须坐、站在规定的操作位置上,其他位置不准坐、站人,悬挂式农具升降时,不准坐和站人,农具升起后不准在其下面清除泥土、杂草或保养、调整排除故障。
14、农具作业时,不准用手、脚或用工具清除农具上的泥土、杂草,不准在作业中保养、调整和排除农具故障,需要时必须停车或切断动力后进行。
15、拖拉机与农具挂接后,应插好安全销,调整限位链,下拉杆后端的横向摆动不得过大。
16、起步要平稳,转弯时须减速,不准操作过猛。
17、地头转弯或过沟坎时,应将农机具升到最高位置。
18、升起农具排除故障或更换零件时,必须支撑牢靠,农具不准悬挂停放。
19、牵引装置安全销折断后,不准用其它的物品如钢筋代替。
20、排除故障后,起动或结合动力前须得到排除故障人员的通知并清点人数。
21、作业时发动机排气管须装有灭火罩,蓄电池装有防火罩。
22、保养、加油或排除故障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23、统一调动、目标管理,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或车组不得将机车开出库房。
24、统一安排作业市场,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外出作业。
25、每个生产周期结束后,机车必须统一入库,农机具按指定地点停放,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将机车开出库房。
三、农机具维护管理制度
1、对机车农具要按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进行技术检验,保证机械技术状态长年完好,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2、对机车做到“四不漏、五净、一完好”,四不漏即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五净即油净、空气净、水净、机净、工具净;一完好即机械状态完好。
3、对农具按其性能定期保养。生产周期结束后,统一检查农具外观状态,并搞好喷漆、涂油、垫起以防锈蚀。
4、驾驶、操作农机具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经过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严禁酒后驾驶、操作农机具。
6、对于人为保养、驾驶不当造成的机车、机具损坏。例如:缺机油、缺制冷液造成的粘缸、抱瓦;责任心不强造成的玻璃、灯光、轮胎等的损坏。驾驶员应按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对于故意损坏农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并开除。
四、安全防火制度
1、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用火。
2、灭火工具齐全,保持完好状态,不准拿做他用。
3、保持厂内外卫生,不准堆放其它易燃品。
4、库周围50米内不准堆放杂草,不准长时间停放车辆。
5、进入油库加油的车辆必须熄火加油。
6、安全责任人时刻要注意安全,消除各种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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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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