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党风廉政建设三述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三述(述纪、述廉、述作风)工作制度。
一、“三述”内容
(一)遵守纪律情况。主要包括学习贯彻《党章》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包括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年度目标责任书落实执行,推进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情况。
(三)作风建设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县委“10大类52条”、县纪委“十条禁令”等各项规定,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治理本单位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情况。
(四)廉洁自律情况。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的情况。
二、“三述”方式
(一)“三述”主要采取党员大会报告的方式进行。“三述”会议一般每年年底开展一次,每次会议可确定1名领导班子成员和1名党员干部进行报告。
(二)“三述”对象每年年初由党组研究确定,原则上主要负责人参加县上组织“三述”会议,其他成员参加单位内部“三述”会议。
(三)“三述”的对象为科级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及财务管理人员。
三、“三述”程序
(一)广泛征求意见。由党组通过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述廉人员在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并将汇总整理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三述”对象。
(二)认真撰写“三述”报告。“三述”对象按照“三述”内容基本要求,结合党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撰写“三述”报告,并报党组审核。
(三)严格审核“三述”报告。党组对“三述”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重点看“三述”内容是否具体属实、肯定成绩是否实事求是、查摆问题是否客观准确、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特别是对公车使用、家庭住房和办公用房、出国(境)、公务接待、配偶和子女从业等方面的情况必须做出详细说明。
(四)召开党员干部职工“三述”工作会议。由党组召开会议,“三述”对象在会上进行“三述”。
四、结果运用
(一)根据“三述”报告的内容,形成对“三述”对象的评价意见。
(二)“三述”对象根据党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
(三)将“三述”报告、测评结果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归入“三述”对象个人廉政档案。
(四)将“三述”测评结果报备本单位纪检组,作为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不断增强“三述”工作的权威性。
第二篇:“三谈两述”制度
威宁自治县商务与投资促进(招商)局
关于“三谈两述”制度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股、室: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强化“一岗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遵循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将防范关口前移,现重申和完善廉政责任谈话、任前廉政谈话、信访监督谈话和述职述廉的“三谈两述”制度,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三项谈话制度
(一)廉政责任谈话
1、谈话人及谈话对象
(1)对班子成员的廉政责任谈话由本单位党政“一把手”负责。
(2)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和工作分工,负责对所分管(联系)范围内有关人员的谈话。
2、谈话内容。(1)交流、了解谈话对象及班子成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特别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2)了解谈话对象及班子成员执行《中
1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情况。(3)向谈话对象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转告群众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情况,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4)谈话对象对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3、谈话要求。(1)可采取个别谈或者集体谈的方式进行,并做好谈话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送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2)廉政责任谈话一般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在谈话前应提前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接通知后应按要求对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现状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提出改进意见。(3)对谈话对象反映的重要问题,谈话人要及时向驻市局纪检组反馈,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任前廉政谈话
1、谈话人及谈话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分管或者联系的领导,对新提拔任用到中层及以上领导岗位的干部进行谈话。
2、谈话内容。(1)谈话对象个人执行党纪政纪等规定情况和个人家庭生活中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事项如实向组织作出陈述。(2)对谈话对象任职后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必须遵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提出具体要求。(3)谈话对象作出廉洁从政承诺。
3、谈话要求。(1)任前廉政谈话与组织人事部门任前谈话同步进行。(2)谈话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送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3)要针对谈话对象近年来在廉洁从政方面的具体表现以及新任职位的特点,因人施教,有所侧重,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信访监督谈话
1、谈话人及谈话对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分管(联系)的领导或者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对由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有轻微违纪行为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或者对反应较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单位和干部进行谈话。对单位存在问题的,谈话对象为党政主要负责人。
2、谈话内容:(1)对群众反映其存在的问题,听取本人的解释和说明。(2)对可能酿成违纪的苗头性问题,给予提醒,批评教育,促其改正。(3)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或需本人作出说明的其他问题。
3、谈话要求
(1)进行信访监督谈话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一般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意见,报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批准。
(2)信访监督谈话以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谈话人不得少于2人,并做好记录(需经本人核实)。谈话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抄送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备案或者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3)谈话对象接到谈话通知后应当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表明态度,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反映问题的人等,否则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
(4)对谈话中明确要求改进或者纠正的问题,谈话对象应及时改进和纠正,并按规定时限向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书面报告结果;谈话中发现谈话对象存在严重错误,需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或者谈话对象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或者上级纪委(纪检组)报告。
(5)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议论或者散布谈话内容。因议论或者散布谈话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述职述廉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
(二)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1、述职的主要内容。简要说明本人岗位职责和分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政治理论的学习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主集中制、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改正措施等。
2、述廉的主要内容。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的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情况及其他需报告和说明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程序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2、述职述廉;
3、与会人员对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4、汇总民主测评结果,采取适当的方式向本人反馈;
5、本人提出整改措施。
(四)述职述廉的组织实施
1、述职述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局办公会议负责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实施。
2、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结合起来,党政“一把手”要在全体干部
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在本单位述职大会前2天以一定方式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共同接受群众评议。
3、各单位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应提前7天向县纪委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4、组织测评。述职述廉完毕后,考核组现场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对述职对象进行测评,测评表由考核组整理、统计。
5、述职述廉工作一般在当年年底前结束,并将述职述廉成员的书面材料(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要审核签字)及总结,分别抄送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
6、述职述廉工作在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由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对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报告中与群众评议和组织掌握的情况有较大出入的,由考核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篇:党风廉政建设三述(述纪、述廉、述作风)工作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三述((述纪、述廉、述作风))工作制度
篇一
为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三述(述纪、述廉、述作风)工作制度。
一、“三述”内容
(一)遵守纪律情况。主要包括学习贯彻《党章》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包括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目标责任书落实执行,推进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情况。
(三)作风建设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县委“10大类 52 条”、县纪委“十条禁令”等各项规定,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治理本单位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情况。
(四)廉洁自律情况。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的情况。
二、“三述”方式
(一)“三述”主要采取党员大会报告的方式进行。“三述”会议一般每年年底开展一次,每次会议可确定 1 名领导班子成员和 1 名党员干部进行报告。
(二)“三述”对象每年年初由党组研究确定,原则上主要负责人参加县上组织“三述”会议,其他成员参加单位内部“三述”会议。
(三)“三述”的对象为科级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及财务管理人员。
三、“三述”程序
(一)广泛征求意见。由党组通过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述廉人员在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并将汇总整理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三述”对象。
(二)认真撰写“三述”报告。“三述”对象按照“三述”内容基本要求,结合党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撰写“三述”报告,并报党组审核。
(三)严格审核“三述”报告。党组对“三述”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重点看“三述”内容是否具体属实、肯定成绩是否实事求是、查摆问题是否客观准确、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特别是对公车使用、家庭住房和办公用房、出国(境)、公务接待、配偶和子女从业等方面的情况必须做出详细说明。
(四)召开党员干部职工“三述”工作会议。由党组召开会议,“三述”对象在会上进行“三述”。
四、结果运用
(一)根据“三述”报告的内容,形成对“三述”对象的评价意见。
(二)“三述”对象根据党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
(三)将“三述”报告、测评结果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归入“三述”对象个人廉政档案。
(四)将“三述”测评结果报备本单位纪检组,作为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不断增强“三述”工作的权威性。
篇二
统战部长述纪述廉述作风报告 市委考核组: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我始终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主动认领责任,细化明确职责,全力推动落实,切实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始终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求真务实,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纪律、廉政、作风等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遵守纪律、牢记使命,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长期以来,我严格遵守党的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坚决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维护市委权威,自觉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淡泊名利,甘于清贫,恪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二条规定》要求,无论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中都坚持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光明磊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利,用身边鲜活的“苏荣案件、王先民事例”等教育好家属和部下,切莫伸手,伸手必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工作中常常提醒自己“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身在其位,就要谋其事,干其事,无为便是失职,岗位和时代赋于我 1 新的使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重温党章让我汹涌澎湃,信念倍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思想进一步强化,主动腾退了超标准办公室,从未接受宴请或超规格接待。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净化思想灵魂,主动与班子成员或基层干部一道出谋划策,解决问题,勇担时代重任,全身心投入到做好统战工作、农村金融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之中,认真履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住房登记等各项廉政制度,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贿赂、没有以个人名义挪用、借用公款,没有违规用公款为自己购买住房,没有违规配备、使用小汽车和通讯工具,没有借任何名义公费旅游,大吃大喝、奢侈浪费,没有利用公款参与健身和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没有举办婚丧嫁娶宴请,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子女谋利益,没有发生乱发奖金、补贴、津贴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等问题。
二、廉洁自律、履职尽责,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任职以来,我时刻牢记“公廉爱民,丝粟无所取”,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常思贪欲之害,时时绷紧抵御贪欲诱惑这根弦,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正确对待权力,确保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将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八条”禁止和“52 个不准”,作为自己廉洁从政的刚性约束,对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握红线、守住底线,自觉不睬不越,努力过好使命关,能力关,胸怀关,勇气关,得失关,耐得住清苦,顶得住歪风,管得住小节,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用道德规范、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落实在一思一虑、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处处体现高风亮节。事事严格要求自己和亲人,坚决做到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正确地处理自己的家情和友情,随时经受住欲望和理智、人性与党性、关系与原则、执政与守法等方面的考验,树立正确的家庭观、财富观、友情观,自觉抵制金钱的诱惑,做到“勿以物乱官,勿以官乱心”。带头规范从政行为,带头执行廉政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廉洁从政,自觉接受上下左右的监督,经常警戒自己和职工,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全面践行“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革命宗旨。
三、端正作风,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勤政、廉政。
古人说,世风之狡诈多端,到底忠厚人颠扑不破;末俗繁华相尚,终觉冷淡处趣味弥长。一年来,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我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贯穿始终,查找出“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0 条,整改落实 10条,重点修订了 11 项规章制度,带队下基层调研 20 多次,为群
众办实事 51 件,较好地完成了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我坚持以自律为本,以廉洁从政为起 3 点,正确处理“为了谁”与“依靠谁”的问题,恪守为官之人“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基本情操。作为县委班子一员,我时时刻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身份,在廉政上,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出没灯红酒绿场所,不在人际交往中低级庸俗,不在处理个人和他人利益时只考虑个人,倍加珍惜党员领导干部的名誉,不忘人民的重托;经常教育家属在礼尚往来、待友接物方面过得硬,不犯错;时时对照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反面典型,警告自己时刻以党的利益为重,以单位的形象为重,以人民群众所盼为重,不用公款为自己赢取私利,不为利、权所诱惑,始终做到成绩面前不满足,失败面前不气馁;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在勤政上,努力做到事必躬亲。在实际工作中不以领导自居,高高在上,指手划脚,不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无论在环境卫生整治中、在民族宗教界常态维稳上还是在农村物权抵押贷款交易中心组建中,都和同志们一道下基层、赴现场、抓宣传、抓协调、抓调研、抓完善、抓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高,总认为统战部门是个清水衙门,没有腐败的土壤,抓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工作时松时紧;二是责任追究不够严肃,对下级多以批评教育为主,实际处罚的不够;三是制度不够严明,责任不够明确。尽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阶段,统战部新修订了一些制度,但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责任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等问题。今后,我将以本次“三述”工作 4 为契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总结经验,转变理念,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勇担当,认真领会风廉政建设实质,敢于动真碰硬,细化工作会务,明确责任主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让制度不光挂在墙上,更要落实在行动上。纠正“反腐倡廉依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错误认识,纠正“统战部门不易腐败”的错误认识,纠正“我官小权微,谈腐败太遥远”的错误认识,带好队伍、服务基层,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 433 发展战略,建设幸福美好新**做出积极贡献。
篇三
统战部长述纪述廉述作风报告 市委考核组: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我始终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主动认领责任,细化明确职责,全力推动落实,切实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始终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求
真务实,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纪律、廉政、作风等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遵守纪律、牢记使命,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长期以来,我严格遵守党的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坚决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维护市委权威,自觉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淡泊名利,甘于清贫,恪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二条规定》要求,无论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中都坚持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光明磊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利,用身边鲜活的“苏荣案件、王先民事例”等教育好家属和部下,切莫伸手,伸手必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工作中常常提醒自己“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身在其位,就要谋其事,干其事,无为便是失职,岗位和时代赋于我 1 新的使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重温党章让我汹涌澎湃,信念倍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思想进一步强化,主动腾退了超标准办公室,从未接受宴请或超规格接待。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净化思想灵魂,主动与班子成员或基层干部一道出谋划策,解决问题,勇担时代重任,全身心投入到做好统战工作、农村金融和环境卫生
整治工作之中,认真履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住房登记等各项廉政制度,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贿赂、没有以个人名义挪用、借用公款,没有违规用公款为自己购买住房,没有违规配备、使用小汽车和通讯工具,没有借任何名义公费旅游,大吃大喝、奢侈浪费,没有利用公款参与健身和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没有举办婚丧嫁娶宴请,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子女谋利益,没有发生乱发奖金、补贴、津贴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等问题。
二、廉洁自律、履职尽责,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任职以来,我时刻牢记“公廉爱民,丝粟无所取”,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常思贪欲之害,时时绷紧抵御贪欲诱惑这根弦,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正确对待权力,确保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将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八条”禁止和“52 个不准”,作为自己廉洁从政的刚性约束,对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握红线、守住底线,自觉不睬不越,努力过好使命关,2 能力关,胸怀关,勇气关,得失关,耐得住清苦,顶得住歪风,管得住小节,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用道德规范、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落实在一思一虑、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处处体
现高风亮节。事事严格要求自己和亲人,坚决做到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正确地处理自己的家情和友情,随时经受住欲望和理智、人性与党性、关系与原则、执政与守法等方面的考验,树立正确的家庭观、财富观、友情观,自觉抵制金钱的诱惑,做到“勿以物乱官,勿以官乱心”。带头规范从政行为,带头执行廉政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廉洁从政,自觉接受上下左右的监督,经常警戒自己和职工,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全面践行“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革命宗旨。
三、端正作风,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勤政、廉政。
古人说,世风之狡诈多端,到底忠厚人颠扑不破;末俗繁华相尚,终觉冷淡处趣味弥长。一年来,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我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贯穿始终,查找出“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0 条,整改落实 10条,重点修订了 11 项规章制度,带队下基层调研 20 多次,为群众办实事 51 件,较好地完成了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我坚持以自律为本,以廉洁从政为起 3 点,正确处理“为了谁”与“依靠谁”的问题,恪守为官之人“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基本情操。作为县
委班子一员,我时时刻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身份,在廉政上,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出没灯红酒绿场所,不在人际交往中低级庸俗,不在处理个人和他人利益时只考虑个人,倍加珍惜党员领导干部的名誉,不忘人民的重托;经常教育家属在礼尚往来、待友接物方面过得硬,不犯错;时时对照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反面典型,警告自己时刻以党的利益为重,以单位的形象为重,以人民群众所盼为重,不用公款为自己赢取私利,不为利、权所诱惑,始终做到成绩面前不满足,失败面前不气馁;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在勤政上,努力做到事必躬亲。在实际工作中不以领导自居,高高在上,指手划脚,不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无论在环境卫生整治中、在民族宗教界常态维稳上还是在农村物权抵押贷款交易中心组建中,都和同志们一道下基层、赴现场、抓宣传、抓协调、抓调研、抓完善、抓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高,总认为统战部门是个清水衙门,没有腐败的土壤,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时松时紧;二是责任追究不够严肃,对下级多以批评教育为主,实际处罚的不够;三是制度不够严明,责任不够明确。尽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阶段,统战部新修订了一些制度,但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责任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等问题。今后,我将以本次“三述”工作 为契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总结经验,转变理念,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勇担当,认真领会风廉政建设实质,敢于动真碰硬,细化工作会务,明确责任主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让制度不光挂在墙上,更要落实在行动上。纠正“反腐倡廉依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错误认识,纠正“统战部门不易腐败”的错误认识,纠正“我官小权微,谈腐败太遥远”的错误认识,带好队伍、服务基层,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 433 发展战略,建设幸福美好新**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篇:三谈两述制度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谈两述”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廉政责任谈话、任前廉政谈话、信访监督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的“三谈两述”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上级纪委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三项谈话制度
(一)廉政责任谈话
1、谈话人及谈话对象
(1)对二级机构的廉政责任谈话由镇党政主要领导负责。
(2)班子成员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和工作分工,负责对所分管(联系)范围内有关人员的谈话。
(3)纪委班子同下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
2、谈话方式和要求
(1)谈话可采取个别或集体谈的方式进行,并做好谈话记录及时交送镇纪委。
(2)谈话一般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在谈话前应提前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接通知后应按要求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现状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对谈话对象反映的重要问题,谈话人要及时在领导班子之间进行沟通,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处理。
(二)任前廉政谈话
1、谈话人及谈话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分管或者联系的领导,对提任、调整或交流的干部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问题进行谈话。
2、谈话要求。任前廉政谈话与组织人事部门任前谈话同步进行。要针对谈话对象近年来在廉洁从政方面的具体表现以及新任职位的特点,有所侧重,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谈话对象应作出廉洁从政承诺。谈话记录及时交送镇纪委。
(三)信访诫勉监督谈话
1、谈话人及谈话对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分管(联系)的领导和纪委工作人员,对由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有轻微违纪行为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或者对反应较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部门和干部进行谈话。(对部门存在问题的,谈话对象为部门主要负责人)
2、谈话内容:(1)对群众反映其存在的问题,听取本人的解释和说明。(2)对可能酿成违纪的苗头性问题,给予提醒,批评教育,促其改正。(3)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或需本人作出说明的其他问题。
3、谈话要求
(1)进行信访监督谈话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一般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委提出意见,报镇纪委书记或者分管领导批准。
(2)信访监督谈话以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谈话人不得少于2人,并做好记录(需经本人核实)。谈话记录及时交送镇纪委备案或者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3)谈话对象接到谈话通知后应当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表明态度,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反映问题的人等,否则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
(4)对谈话中明确要求改进或者纠正的问题,谈话对象应及时改进和纠正,并按规定时限向镇纪委书面报告结果;谈话中发现谈话对象存在严重错误,需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或者谈话对象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应当及时向镇纪委或者上级纪委报告。
(5)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议论或者散布谈话内容。因议论或者散布谈话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述职述廉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镇领导班子成员,全镇股级及以上干部。
(二)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1、述职的主要内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以及存在问题和改正措施等情况。
2、述廉的主要内容。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的情况,及其他需报告和说明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程序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2、述职述廉;
3、与会人员对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4、汇总民主测评结果,采取适当的方式向本人反馈;
5、本人提出整改措施。
(四)述职述廉的组织实施
1、述职述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实施。镇纪委负责督促检查,并派员参加。
2、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考核结合起来,党政“一把手”要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其他部门负责人的述职述廉报告,在本部门述职大会前2天以一定方式发给全镇干部职工,共同接受群众评议。
3、组织测评。述职述廉完毕后,现场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对述职对象进行测评,测评表由镇纪委整理、统计。
4、各部门的述职述廉工作一般在当年年底前结束,并将成员的书面述职述廉材料及总结,分别抄送镇纪委。
5、述职述廉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由镇纪委具体负责。对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报告中与群众评议和组织掌握的情况有较大出入的,由镇纪委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本制度由镇纪委负责解释。
第五篇: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 长:孙洪德 副组长:王孔学、刘东升
成 员:孟光德、魏春玉、郭宝东、陈汝德
2、医院领导全面负责医院的廉政建设工作。①领导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制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法规为内容,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对党的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
3、党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全体领导干部坚持从我做起,既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4、医疗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和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廉政工作事关群众和患者的切身利益,并将进一步影响医院发展大局,因此,各科室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结合科室实际,创造性地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好。
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化
为使廉政教育工作更加规范,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增强抵制腐败的主动性、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1、廉政教育由各党小组负责组织,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每月至少举行一次。
2、教育内容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部署,以及医疗行业行风建设的有关内容。结合正反面典型座谈讨论,明确任务和要求,增强防腐倡廉的自觉性。
3、教育方式:根据情况可采取集中培训、讲座讨论和个别谈话教育等形式。
4、严格学习纪律。全体党员干部均须参加廉政教育学习,无故不得随意请假,学习时要做好笔记。
5、集中学习培训时,医院党办将安排考勤,半年通报一次考勤情况,考勤结果与年终评先选优挂钩。
6、医院党支部将在年终对全年廉政教育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全院予以公示。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各党小组要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学习《党章》,有关党纪、党规 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模范遵守党的纪律。支部要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规党纪教育,使党员熟知党规党纪的内容,自觉遵守党规党纪,从根本上防止行业 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2、每位党员应加强思想修养,增强党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自觉抵御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
3、全体党员干部在党风和廉政建设中,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以良好的风气推动和促进各项工作。
4、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5、认真转变工作作风,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到及时总结和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并作为反面教材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6、在党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先进党员的活动,教育党员以他们为榜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7、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认真开好党员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端正党风,做到廉洁从政。
8、严厉杜绝收授“红包”、授受宴请、索要财物等行业不正当行为,净化医疗风气,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党风廉政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1、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检查、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平时检查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检查考核内容与岗位责任相结合,以检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为主的原则。
2、检查考核的内容
①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的情况;②执行廉洁自律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的情况;③各科室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的情况;⑤查处违法乱纪案件的情况;⑥其他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3、检查考核分为考核和平时检查,并根据考核的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年初有布臵,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全年有总结。
4、考核由医院办公室在医院班子的领导下,按照工作部署和考核标准,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对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检查。
5、实行群众评议制度,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监督信箱、召开社会监督员和病人陪人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
6、对监督、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提出追究责任和整改意见和建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追究范围
①院长党支部书记雷强同志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责任。
②医院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主管的科室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责任追究对象: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
3、责任追究的内容
①对县委、县纪检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贯彻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分析研究,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没有分解下达责任目标或没有按照“一岗双责”制度组织实施的;
②不注重抓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研究治理防范措施,不注意改革管理制度机制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
③对本系统的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不重视,对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支持的;
④对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工作不重视,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的;
⑤不严格按照规定录取职工或选拔任用干部,用人上存在不正之风的。
⑥对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进行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以致其发生不廉洁问题的。⑦有下列行为的:违反规定收授“红包”、授受宴请,分解收费项目乱收费,服务态度恶劣等,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
服务承诺制度
为给患者创造温馨、舒适的医疗环境,使患者 在医疗中感到便利、舒适、满意、放心,医院郑重作出以下承诺,敬请广大患者和人民群众监督。
1、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凭证上岗。
2、合理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疗管理,融洽医患关系。
3、认真履行“首诊负责制”,“首问责任制”不论患者贵贱贫富,疾患轻重,都当竭尽全力,一心赴救。绝不允许对患者“生、项、硬、推”,“吃、拿、卡、要”。
4、全院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坚决做到讲文明用语,不讲服务忌语,抵制任何形式的提成回扣行为。拒绝任何患者以任何理由所送的红包。
5、坚持“五明白、五知道”医疗服务,所患疾病,应做检查,如何治疗,病情转归,权利义务,治疗费用,都要及时告诉患者家属。
6,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药费收比例,做到用药安全,减轻患者不必要负担。
7、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实行“一日清单”,主要收费项日和常用药品实行明码标价,解决“三长一短”问题。
8、一般检验检查项目,急诊2小时内出报告;平诊,病房检查项目12小时内出报告;特检科:当场出报告。
9、广泛开展为患者“送爱心,送温暖,送信息,送知识”活动,拓宽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积极开展科普健康教育,促进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10、建立医疗服务缺陷和医德医风问题有奖投诉制度。如患者家属举报我院有收红包、拿回扣、吃请现象,一经查证属实,我院将对举报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11、反对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发现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经销人员和我院工作人员有行贿、受贿行为,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限时办结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患者的治疗时间,医院对放检验、特检、急诊等科室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1、特检科当场发出报告。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门诊患者就诊时等待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急诊出车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对接急症通知10分钟不到的医师,随时通知医务科或院领导,查清原因严肃处理。
岗位目标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结合“项项争先,年年进位”活动的开展和县委十二次党代会议精神提出的任务目标,特制定本制度,以便广大群众监督。
1、认真学习《党章》、《为人民服务》、“站在新起点,建设新平原,我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规定的学习内容,用科学的思想武装头脑,自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党员素质,按照党章规定的义务和先进性党员标准,结合“五个好”党员活动的内容,认真履行党员责任和义务,在政治上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委十二次党代会上董绍辉书记提出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在实践中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表里如
一、言行一致、承必诺、言必信,树立党员新形象。
2、党员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民人服务”的思想,对病人要有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坚持用文明用语,不使用服务忌语,在医疗活动中视病人如亲人,要充分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和模范带头作用。要做到廉洁自律,以“诚信服务公约”和“全国医院自律公约”为基本准则,要求每一名党员必须向社会及病人公开承诺:不收受“红包”,不拿“回扣”,不接受病人及家属的宴请,不私自收费,不私自进购药品,无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行为,不推诿病人,不开与病人病情不相符的检查及药品,不与病人发生争吵。
3、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以权谋利,做党员和群众的表率,要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坚持开展经常性党务活动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纪律教育、全员素质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热心为患者服务,热心为群众服务,及时调解各种矛盾,关心群众生活,主动为贫困党员和群众排忧解难,在广大党员和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个人口碑。
4、临床一线党员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身心地投入到为病人服务的实践中去。结合总院提出的“规范、创新、和谐、优质、高效”的工作重点,积极带领群众“干事创业讲科学,求真务实谋发展”,做到对病人诊病查病细心,与患者沟通交谈耐心,技术操作及开展各类手术要精心,对病人的服务态度要热心,要通过争当“模范党员岗”、“优秀护士”、“技术标兵”等多种形式,提高党员形象,推广“六个一”、“四规范”温馨服务展示医院的风采,为构建和谐医院做出表率。
5、行管后勤党员要为临床一线提供优势、快捷、高效的后勤保障和全程的医疗服务,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坚持“下收、下送、下修”,确保医疗、医技、护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且带头履行节约、勤俭办院,杜绝各环节的跑、冒、滴、漏,为医院的发展做出贡献。
6、要求党员以身作则,加强学习,提高党的政策观念、法制观念,不做违纪的事,不参与黄、赌、毒活动,不得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年内无刑事案件、无渎职腐败,无重大安全隐患和事件,自觉维护医院形象。
行政效能投诉制度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 病人 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制度。
1、投诉途径与渠道
①医院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医院设立意见箱,各科室设立意见薄。②建立行政总值班制度,由院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理投诉。
③办公室综合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它职能科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2、投诉内容
①涉及服务态度的,如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
②分解收费项目,变相多收费或乱收费的; ③有故意刁难,索要“红包”,接受宴请等行为的; ④医疗或护理质量差,对病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⑤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的; ⑥其他涉及病人切身利益的不正当行为的;
3、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院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医务科: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财务科 :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4、投诉处理
① 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 科 室,受理 科 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② 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③ 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
④ 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告知投诉人按法律程序处理。
⑤ 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留档被查。
工作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科学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防止医疗差错事故,使医院工作适应 和谐医疗环境 建设的 总体 要求,按照总院下发的《医院工作制度》。各 科室 根据制度的原则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工作细则。
(一)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① 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②深入科室,重点抓好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③ 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④ 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科室主任及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5、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坚持社会监督员和病人陪人座谈会 制度,听取和了解 社会各界和 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5、各科室 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2)公开张贴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4)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门诊值班医师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医院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医院须认真 贯彻执行 卫生部 及上级卫生管理部门 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山医院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制度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