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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小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制度办法
编辑:醉人清风 识别码:84-218503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3-27 10:12:19 来源:网络

2021年中小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21

号)、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使用手机有关事项的通知》部署,为防止手机游戏对学生的学习进步和身心健康的影响。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我校学生使用手机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落实监管责任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认识规范学生使用手机、预防沉迷网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把责任落实到具体行政部门和相关人员,形成分工负责、协同落实的责任机制,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和身心健康。

监管小组成员名单:

长:***

副组长:***、***

成员:***、***、***、***、***、***、***、***、***、***、***、***、***(家委)

二、开展专题教育

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队活动课、红领巾广播站宣讲活动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自觉遵守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制度规定。对学生存在的租赁手机、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问题,要针对学生实际,及时给予教育引导,帮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三、规范日常管理

规范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学校。教师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在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校领导、教导处、德育处、安全办公室、年段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切实负起责任,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对学生租赁手机、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情况要早发现、早教育、早制止。

结合我校日常管理实情,对手机等电子产品实施以下两种管理方式:

方式一:学校通过家长信、班队会课、宣传栏、广播站等有效途径告知家长及学生后,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

方式二: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入校,家长需向学校提交申请报告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校以下相关规定。

1.学生在校内禁止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学生确需应急联系,可以向校内任何教职员工借用手机应急联系。

2.手机带入学校需处于关机状态,并自行妥善保管,开机状态视为违规使用手机。

3.借给同学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手机拥有人及使用人都视为违规使用手机。

4.校内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经发现由段长代管一周,一周后由家长到校填写相关材料后领回手机。

5.校内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该生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6.考试期间,手机等电子产品不得带入考室,不论关机或开机都视为当事人考试舞弊。

四、加强家庭教育

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家校联系制度,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基本知识和能力,及时提醒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家校协同、增强合力,共同引导孩子绿色上网,及时发现、制止、矫正孩子租赁手机、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问题。

五、加强综合治理

密切关注校园及周边环境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发现学生向商家租用手机等新问题,要在加强学校内部教育引导、丰富学生在校一日学习生活的同时,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治理。

此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学校

2021年1月2日

2021年某中小学校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办法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确保课堂高效有序进行,同时给学生创建一个安全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规范学生手机使用的不当行为,保护学生视力,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一、携带规定: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2、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

3、如离家较远、父母繁忙或者其他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政教处。同时班主任监督学生签订《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承诺书》,班主任监督审批记录后,学生方可在学校使用手机;

4、学生在校期间手机由班主任保管,使用时需填写使用记录,班委成员做好监督。

二、使用规定:

1、手机只能在每天课外活动期间使用,其它时间一律关机。如有特殊原因在校内使用手机,须经班主任同意。

2、严禁学生在教学时间(晚自习、上课期间)、午休时间、学校集会、社团活动等时间段内使用手机,有以下情况者,一经查实立即没收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游戏等);

(4)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

3、严禁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严厉追究相应责任。

三、对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处理规定:

(一)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对班级和个人考评进行扣分,并纳入学期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

(1)班级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检查,违规开机的;

(2)手机借于他人违规使用的;

(3)未按要求使用手机的(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上网聊天等);

(4)带手机进入考场的;

(5)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第一次被发现在规定时间以外玩手机的,扣班级考评分2分,扣学生个人考评分5分,违规学生写检查;

(三)第二次被发现在规定时间以外玩手机的,扣班级考评分4分,扣学生个人考评分10分,并没收手机一周,期间不准使用手机;

(四)第三次被发现在规定时间以外玩手机的,扣班级考评分6分,并没收学生手机交政教处保存,手机问题处理后,班主任通知家长,由家长来校领取手机,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个人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降等。

四、强调说明:

1、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未经学校许可私自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及使用的,按处理规定第四条执行;

5、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考评管理考核。

本规定2021年2月27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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