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文化 > 章程规章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编辑:前尘往事 识别码:84-212729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3-26 22:10:58 来源:网络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编制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 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 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部门:综合部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之采购、发放及时、到位;指导和规范员工正确配戴使用,预防职业病、减少事故发生概率、降低伤害程度,保障员工安全健康。

二、参考文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2.2.《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2015 年 12 月)

2.3.《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

2.4 《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三、适用范围: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领用、回收等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烟台日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含:劳保鞋、安全帽、防尘口罩、防冲击眼镜、防静电工作服等。

五、权责:

5.1.劳动防护用品需求部门:对各作业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置种类、数量、 使用期限等进行评估,确认是否符合,确认是否需要更新标准;负责各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需求提报申请、发放、使用指导、使用监督及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台帐,做好相关记录。

5.2 采购物流部:应采购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无安全标志、生产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供应厂商拥有相应资质。

5.3人事行政部:对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情况进行总体规划、指导,各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制定,申请数量审核;对各岗位劳动防护用品规范佩戴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对供货商的产品进行使用前检查,确认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六、管理内容和要求:

6.1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

6.1.1人事行政部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及岗位实际情况,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对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佩戴情况随时进行稽查,对违规现象进行纠正。

6.1.2需求申请与发放要求:各需求部门依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每月提报劳动防护用品需求,经主管、部长审核后提交人事行政部审核、汇总后提交采购申请。现场班组长负责对发放情况进行记录(保管期为2年)。

6.1.3 采购管理:采购物流部负责采购合格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无安全标志、生产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并按相关国家规定核实各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商之相关资质。采购厂家具备的资质主要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备案证书》。

6.1.4 验收/保管:劳保到货后,由人事行政部行政主管对数量及劳保质量验收,在收货单上确认,确认没有问题收货。

6.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6.2.1.严禁随意损坏、丢弃劳动防护用品。

6.2.2.劳动防护用品佩戴规范: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得上岗作业。

6.2.3.严禁将劳动防护用品改作其它用途;严禁贩卖公司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发放仅限在公司内工作使用,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作业时,应注意爱护,以保证劳动防护用品有效性;不得将防护用品放置在污染的环境中。

6.2.4.非每月固定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应遵循节省成本以旧换新的原则发放、回收。各部门员工必须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原则上在使用期限内不准更换或申请。但若防护用品损坏,失去其应有防护功能,则应及时予以更换,避免因防护缺陷而发生意外。

6.2.5生产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同时考虑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及配发。

6.9 劳动防护用品适用场所/环境:

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适用场所/环境

防尘口罩

粉尘工作场所,依工作环境粉尘浓度选用,不适用于含有烟/雾/有毒气体和含氧量低于18%的场所

防毒口罩

有毒/有害气体散发的作业场所、吸入性毒物场所

耳塞

暴露于超工业企业噪声标准(8小时工作场所,85分贝以上),噪音工作环境

安全鞋

适用于调配/灭菌/充填/包装,尤其是有物体坠落或锋利物体散落的场所

静电防护服

适用于易发生发生气体/粉尘爆炸场所及静电敏感区域

绝缘鞋/手套

带电作业与维修或电场强度高的场所

耐酸碱手套

适用手部接触化学品使用

耐腐蚀油胶手套

设备维修或实验室使用含腐蚀化学品使用的场所

安全带

适用高空作业场所

安全帽

适用于有物体飞溅/坠落/打击/头顶有对象运动,高空作业等环境

防冲击护目镜

适用于维修岗位,有铁屑/灰沙/火花/碎石等引起眼睛击伤的作业环境

耐酸碱鞋

适用脚部接触化学品使用

其它

其它劳动防护用品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生产实际配备及报废

劳保用品的申领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若有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使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申请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

6.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流程:

七、附件: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附件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