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动火的作业。
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置放,禁止放置于有障碍物和堆有物资或不易取的地方。
2、消防器材是灭火扑救专用工具,任何部门或个人禁止使用。在与消防无关方面,禁止随意外借。
3、安置在各生产线的一切消防设施,未经施工工长、质安、消防负责人同意,严禁任何人随意变动安置地点。
4、严禁用消防器材作垫撑或开玩笑冲人,或在器材上乱写、乱画、乱雕刻或作其它用。
5、消防器材要标出购买、装药时间,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用后必须立即装换,做好下次消防准备。
6、凡发现火险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消防火灾隐患,每个职工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在限期内整改好,拒不执行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消防工作要给群众宣传,张贴明显消防标志,让广大职工相互监督,共同遵守搞好消防工作。
8、违反上述规定和损坏消防器材消防管理,要视其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1、根据公司要求,各项目工程部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工程的消防防火工作,建立本项目工程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学习、培训。
2、建立健全的防火检查制度,防火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消防检查,日常消防检查工作由安全员的综治员负责主持,发现火险隐患,立即整改消除。
3、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之后要迅速组织职工民工进行扑救,并立即报告消防部门火灾扑救,现场安全员、综治员、门卫要管理好现场,由项目工程部防火领导小组进行现场勘察、调查、提出处理、补救防范措施意见。
4、施工现场要按施工组织设计绘制施工总平面图时,要详细考虑消防防火安全要求,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生活区、木工房、材料房等,动火作业区必须远离易燃材料堆场和库房。
5、消防器材是灭火专用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挪动。消防器材由项目工程的安全员和综治员统一管理、统一设置到各防火点,并要经常检查器材的性能,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6、工程防火的重点部位设施制定防火安全规定,书写挂牌示众,设置防火标志示众,提醒人人注意防火安全。
7、电气安装防火事宜,由工程部安全员和防火小组规划制定,并要求适合上海市关于用电安全的规定严禁私拉电线、私接电盒、私烧电炉。
8、施工现场的气焊、气割,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动火作业必须由工班长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动火。
9、对项目工程防火工作有突出表现的民工,如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清除等,将由项目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10、对违反防火规定,私自动火或乱扔烟头而造成火灾事故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经济罚款,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宿舍治安、防火、卫生管理制度
1、所有职工住房一律服从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房,强行抢占。
2、职工直系亲属需要在工地临时居住的,必须事先向项目经理请示同意并持身份证向项目部综治办登记后,方可留宿,不得自行安排自己的亲友、熟人在工地留宿。
3、职工必须强化治安防范意识,确保财物安全,现金、票证和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4、集体宿舍内的公共财物,必须人人爱护,不得损坏、偷盗。不准使用电炒锅、电饭锅,否则给予处罚。
5、严禁使用电炉、电烤炉、取暖器或烧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照明电线,不准睡在床上吸烟和乱丢烟头。
6、宿舍内禁止存放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以及有毒化学物品。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泡,违者给予处罚,对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直接、间接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为保障职工的正常休息,宿舍内在中午休息时间和晚上十一时以后严禁吵闹、行酒令、大声喧闹和有碍别人休息的音响。
8、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或私拿工地建筑材料搭隔宿舍。严厉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9、要自觉遵守“七不规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大、小便,室内垃圾每天要及时清扫,床上被褥、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具每天能要清理整齐。
物资、成品仓库防火制度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等电热具和液化气、煤气。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厂间。
4、不准在库房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灼灯,使用有蒸流的灯具,应将蒸流器安装在库房处。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
7、要将堆放的物资留有顶、灯、墙、粒、堆等防火间距。
8、要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开关闭门窗。
9、要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并及时参加灭救工作。
油库、油漆间消防安全制度
1、非本库(间)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2、严禁携带火种入内。
3、各种性能的易燃物品应分开放置。
4、使用油漆、调合油漆时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5、油库、油漆间应远离宿舍、车间处单独建造分开设置。
6、库内不准作更衣室和其他用处。
木工场(间)消防制度
1、木工场(间)严禁,如吸烟应到指定的安全场所去吸。
2、每日下班应清除刨花木屑,做好落手清工作,并切断电源。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非本专业性工人,不准随意操作机械。
4、不准擅自使用明火,如生产上必须用时,应办好申请动火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准使用。
5、消防工作人人有责,互相督促,共同做好安全防范。
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是单位(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骨干力量,应对单位(工地)的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增强消防意识,严格遵守消防法规。
3、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预防火灾工作。
4、定期查找火险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建立消防档案工作。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普法教育活动、灭火演练活动,不断提高消防工作能力。
6、主动、积极、负责地做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
7、积极参加扑救火灾工作和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工作。
责任人签字:
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运转、经营管理的内容。
5、对职工进行消防意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7、领导专职或义务消防队组织。
8、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导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制定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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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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