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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共五则范文)
编辑:烟雨迷离 识别码:84-212149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3-26 21:03: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为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密切联系职工,加强沟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特制定《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关心爱护、激励教育为主要形式,通过开展及时的、经常的谈心谈话活动,促进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相互信任、交流感情、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消除误会、增进团结、共同提高,从而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忠诚尽责、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华北区域指挥部经营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所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2、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开展自我批评,必须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讲实情、说真话,不轻描淡写、浅尝辄止,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就事论事、自我解脱。对存在的误解,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3、实效原则。开展谈心活动,必须注重实效,要注意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问题、只谈集体不谈个人。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4、尊重信任原则。谈心双方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同志式双向交流互动,彼此间要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为其保密,不得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三、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谈心的内容应是多方面的,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相互之间征求意见、沟通思想、说明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对方就某些问题提高认识,或对某些问题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例如:了解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理解和信任等谈话内容。

四、谈心谈话的基本方式。

1、党支部委员之间、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2、领导干部要带头谈,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的同志必谈,同时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对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要出以公心同志式地谈,有话讲在当面,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

3、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谈心谈话相结合。一般情况下,采取个别谈心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集体谈的方式进行。

4、创新谈话途径。可以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小组会等契机,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方式,通过办公室交谈、院落交谈、走廓交谈、走路交谈等途径,也可以采用“面对面谈”、“电话谈”、“周末谈”、“小长假谈”、“网聊谈”等方法。多层级进行,细致交心谈心,做到有耐心、有诚心、有责任心,确保方式灵活、内容丰富。

五、谈心谈话的要求。

1、谈心谈话要严肃认真,态度鲜明。既要坚持原则,又不回避矛盾,还要坦诚热情。允许干部职工对谈话内容提出不同意见、解释或说明,对干部职工提出的重大问题和意见,要认真做出解释,并搞好跟踪了解,及时反馈谈话效果。

2、党工委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的定期谈心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与部室负责人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一般干部谈心谈话。

3、党工委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半年应进行至少1次谈心谈话,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每年应不少于1次。

4、部、室正职和副职之间的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部室负责人与本部门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每半年应至少进行1次。

5、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

6、党支部委员之间、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每年相互间谈心谈话次数至少应进行2次,7、所有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应将谈心谈话的对象、时间、事由进行记录,对不涉及个人隐私的谈心谈话主要内容,也应记录。

六、此制度自20xx年x月执行

20xx年x月xx日

第二篇: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干部职工谈心交心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加强信息中心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加强沟通理解,达到风正心齐气顺,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目的意义 建立和实行干部职工谈心交心制度,是发扬我党关心爱护干部的优良传统,是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有效方法。通过谈心交心,有利于促进中心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互相提醒、拉拉袖子、增进团结,进而了解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业务能力等,从而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队伍,为推进信息中心不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情感保障。

第二条 交流内容 谈心交心的内容主要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和家庭情况及遇到突发事件等,敞开心扉、沟通思想、交流情况。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谈心交心或教育帮助:

(一)工作岗位交流、职务任免或退休时;

(二)受到重要表彰、奖励或受到批评、惩处时;

(三)工作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时;

(四)家庭发生特殊情况时;

(五)发现或被举报有违纪、违法等问题时;

(六)班子有不团结苗头或干部之间出现较大意见分歧时;

(七)临时工作人员被辞退时;

(八)遇到较重疾病时;

(九)婚恋出现变故时;

(十)干部职工主动要求找领导谈心时。

第三条

交流方式 谈心交心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个别谈心与集体谈心相结合的方式。领导与下属谈心要关心和了解下属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增强谈心交心的针对性、有效性,真正做到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中心支委会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由中心党支部书记或行政负责人负责谈心交心;一般工作人员由科室负责人负责谈心交心;特殊情况下的干部谈心,由党支部确定谈心交心者。中心所有谈心交心双方均为平等交流。

第四条

交流次数 党支部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科负责人定期谈心交心,一般每年不少于4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中心其他干部职工及时谈心交心。

领导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每半年应进行2次谈心谈话,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交心人数每年应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科室负责人与所在科室工作人员应每季度进行一次谈话。第五条

交流记录 建立谈心交心档案。每次谈心交心的时间、内容都要做好记录。中心支部将加强对谈心交心活动的督促检查,并及时掌握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科室也要对谈心交心情况定期进行总结,确保谈心交心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 执行时间 本制度通过党员大会讨论无异议后开始执行。

第三篇:机关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2022)

机关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2022)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和激励保障,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加强沟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和实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对促进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消除误会、增进团结,都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发现和培养树立典型,及时了解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本职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德能素质,为干部的使用提供依据,从而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第二条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相互之间征求意见、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第三条谈话要根据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及时进行。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谈话或教育帮助:

(一)工作岗位交流、职务任免或退休时;

(二)受到重要表彰、奖励或受到批评、惩处时;

(三)工作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时;

(四)家庭生活发生特殊情况时;

(五)发现或被举报有违纪、违法等问题时;

(六)领导班子有不团结苗头或干部之间出现较大矛盾时;

(七)临时工作人员被辞退时;

(八)干部职工主动要求找领导谈心时。

第四条谈心谈话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一般情况下,采取个别谈心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集体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局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委书记负责谈心谈话;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负责谈心谈话;科室工作人员由科室负责人负责谈心谈话;特殊情况下的干部谈心,由局党组确定谈话人员。

第六条党委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的定期谈心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与科室负责人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第七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不少于2次谈心谈话,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第八条科室负责人与所在科室(队、中心)工作人员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谈心谈话。

第九条建立谈心谈话档案。每次谈心谈话的时间、内容都要做好记录。局党委将加强对谈心谈话活动的督促检查,并及时掌握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科室(队、中心)要对谈心谈话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确保谈心谈话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

第四篇:办公室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办公室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办公室干部职工的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听取干部职工的建议和意见,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上下级和同级间的思想交流,增强全办工作凝聚力、战斗力,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谈心谈话对象。

办公室主任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成员之间,办公室主任与干部职工之间,其他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之间。

第二条 谈心谈话类型及内容。

(一)日常交心谈话。办公室主任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机关党员、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二)提醒帮助谈话。干部职工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三)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第三条 谈心谈话形式。

(一)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二)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和普通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三)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普通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四)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第四条 谈心谈话原则。

(一)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二)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三)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四)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第五条 谈心谈话要求。

(一)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制度。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班子成员谈心,每年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每年不少于1次。

(二)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办公室主任与各股室干部职工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其他班子成员同分管科室干部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三)谈心谈话一般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要随时进行谈心谈话。

1.工作岗位变动或新上岗时; 2.加入党组织时; 3.办理退休手续时;

4.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出现偏差时;

5.对领导交办事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未按时、按量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因工作不力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6.干部职工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时;

7.群众对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良反映,有必要给予提醒时; 8.干部受到处罚或重要奖励时; 9.遇到其他需要谈话的情况时。

(四)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

(五)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须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处理。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或落实有困难的意见,应及时向干部职工本人解释清楚。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并与年终考核挂钩,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第五篇: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活动方案

在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方案

为认真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巩固和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组织的满意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按照市委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提高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水平,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实际,通过广泛的“谈心交心”活动,达到深入了解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切实解决部分党员干部职工存在的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自由散慢,贪图享乐等问题,达到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目的,进一步提高我院党建工作满意度,深入推进“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活动的开展。

二、活动范围和方式

按照要求,党组成员与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一次“谈心交

心”活动,我院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交谈,同时,可与其他党员

干部职工交谈;党组成员与分管的庭室党员干部职工交谈,也可

找其他党员干部职工交谈;各庭室之间的党员干部职工可以相互

交谈,做到“谈心交心”覆盖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通过 “谈

心交心”让党员干部职工真诚与组织交心。在“谈心交心”活动

中,还应主动征求党外干部职工等的意见。

三、活动主要内容

1.交流思想、增进了解。通过谈心交心活动,深入了解党员

干部职工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以及存

在的困难与问题等,同时,也让党员干部职工了解党建工作情况。

2.广纳意见、扩大民主。要通过“谈心交心”活动,进一步

增强工作透明度,扩大党员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了解党员干部职工的业务工作、加强我院自身建设,特别是

提高法院公信度和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鼓励广大党员干部

职工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增强党内民主、促进党内和谐。

3.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党组要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

过“谈心交心”活动重点查找在监督工作的方法、抓好内部管理的力度等方面与科学发展观不相符、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特别

是在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4.关爱帮扶、促进和谐。通过“谈心交心”活动,针对党员

干部职工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多

种灵活方式,体现组织关心、指导和帮助,开展帮扶解困与激励

提升活动,健全和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形成共解难

题、共创业绩的工作合力。

四、有关要求

1.“谈心交心”活动时间:2010年9月10日至25日。

2.政治处要结合我院实际,拟制谈话提纲,提前发给所有党

员干部职工,做好谈心准备。

3.在“谈心交心”活动中,要把握好谈话内容,确保谈话质

量。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发:本院领导及各部门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办公室2011年9月5日印发

共印30份

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共五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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