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县人民医院工会看望慰问住院职工制度
县人民医院工会看望慰问住院职工制度
一、对于生病住院的职工,医院工会应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前往慰问探视,力所能及的为住院职工解决住院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慰问人员范围:医院在职在编职工、合同制用工人员、离退休人员。
三、慰问标准和频次:慰问住院职工每人每次开支不得超过 300元的慰问品,无论职工本年度内住院几次,医院工会均按照每人每年一次的标准进行看望慰问。
四、慰问活动:
医院领导住院,由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前往看望慰问; 医院科室领导住院,由工会主席和分管科室的党政领导前往看望慰问; 医院在岗职工住院,由工会主席、分管科室的党政领导和相应科室领导前往看望慰问; 医院离退休职工住院,由工会主席、分管离退休工作的党政领导和党办主任前往看望慰问。
第二篇:系统工会看望慰问职工管理办法(试行)
XXX局系统工会看望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为更好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团结互助,强化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关心,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凡是XXX局系统的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以在职干部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适用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一)在职干部职工因病住院治疗或患病长期在家休养的,女职工生育的。
(二)离退休人员因患病长期住院治疗的。
(三)在职干部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因患非普通疾病住院治疗的,进行手术治疗的。
(四)适用对象去世的。
(五)如遇到有影响到职工正常生活和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的情况。
三、慰问标准
结合本地风俗习惯,以精神鼓励和实物慰问为原则,每次看望慰问的金额标准为300元。离退休职工敬老节期间,由系统工会统一组织看望慰问一次。
四、组织实施
对发现符合看望慰问范围的对象,由各对口科室的工会干事负责立即报告系统工会领导后组织看望慰问。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看望慰问的,由系统工会会议研究决定后组织慰问。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并由
2013XXX局工会负责解释。年7月16日
第三篇:学校领导看望慰问生病住院教师
学校领导看望慰问生病住院教师
新学期开学之际,我校领导看望慰问了生病住院的张教师,带去了问候和祝福。张老师对学校领导的探望表示由衷感谢,并表示一定努力配合医生治疗尽快恢复早日回到学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学校。
第四篇:县人民医院工会慰问制度(共)
县人民医院工会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制度
一、对于医院困难职工家庭,医院工会应组织相关人员适时走访慰问,力所能及的为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困难和问题。
二、走访慰问人员范围:医院工会建档立卡的生活困难职工家庭。
三、走访慰问时间和标准:工会在中秋节、春节来临之前对医院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家庭每户每次开支不得超过 300 元的慰问品。
四、参加走访慰问活动人员: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部分党政领导。
县人民医院工会职工生日慰问制度
一、在职工生日来临之际,医院工会应组织相关人员适时对职工进行慰问。
二、慰问人员范围:医院在职在编职工、合同制用工人员、离退休人员。
三、慰问时间和标准:工会在职工生日来临之际进行慰问,职工生日慰问每人每次开支不得超过 300 元的慰问品。
四、参加人员:医院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
第五篇:《工会慰问制度》
工会慰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机关工会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应以精神安慰为
主,辅之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时询问家庭有关情况,帮助排忧解难。
2、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
对干部职工退休时,按照单位原有贯例,购买慰问品等。
3、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每年春节、古尔邦节前夕开
展集中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干部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二、慰问范围
1、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生病住院的。
2、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丧亡的(指父母、夫妻、子
女)。
3、干部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
4、干部职工正式退休的。
5、春节、古尔邦节等重大节日对退休老干部职工和特
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6、干部职工生小孩的。
三、慰问标准
1、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乌鲁木
齐市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和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
2、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
3、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
4、节日慰问:春节、古尔邦节前夕,对退休老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
5、生小孩慰问:干部职工生小孩后30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
四、退休人员慰问由组人部负责。
在职人员慰问由机关党委负责,其他相关部室参与。五、经费支付渠道
1、原则上从工会经费帐户、工会费列支。
2、超出部分从机关帐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列支,支完不再列支。
3、退休人员慰问、疗养金从退休机构费列支,超出不补。
4、慰问原则以实物慰问形式为主,尽量送现金。
5、依上述规定办理之后,各部室不再单独报销慰问本部室职工费用。
6、审批程序依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从2014年3月
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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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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