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院跆拳道协会规章管理制度
学院跆拳道协会规章管理制度
为了你我能更好的修练跆拳道运动,与你共同享受成功的挑战,本着互尊、互敬、友爱的尚武精神,同时使自己得到更好的锻炼,请你遵守本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取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学员,本协会规章制度如下:
一:遵守跆拳道“以礼始,以礼终”的训练宗旨。
二:学员开始训练时,以端正姿势依次向教练、会长敬礼。最后学员间相互敬礼。
三:学员必须身着跆拳道服训练,并严格遵守训练时间,不许迟到、早退、旷课。
四:训练期间,不得打电话,听电话,同时注意语言文明。
五:注意场地卫生,训练期间不得抽烟、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
六:学员在训练过程中须自始至终保持精神饱满,气合响亮,训练时严格按教练或负责人的指令去训练。
七:训练过程中学员应做到相互尊敬、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保护、共同进步,不可以大欺小,以高欺低。
八:如果在当天的训练时间里,学员有任务或要做班级任务、上课不能来训练必须向会长或教练请假,任务完成后应马上归队训练。
九:凡本协会的学员当中有打架,挑衅闹事等恶劣行为者,一经发现将作出开除。
十:训练期间,若有训练态度极端不认真,纪律特别散漫的学员,经教练或会长多次教育仍不改者,将作出开除处理。
十一:训练时间不可迟到,有事不能来训练的要提前向教练或会长请假,迟到者依情节给于体质惩罚,无特殊原因五次不参加训练的开除处理。
希望所有的学员能严格遵守本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取以自己的优良品质作先锋,同时祝愿所有学员能在本协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第二篇:跆拳道学员规章
第一条
凡愿意遵守本规章,热爱跆拳道运动,年龄达七周岁以上身心健康之人士,填妥报名表及缴交有关费用后,即成为本道馆学员。所有学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
第二条
学员有以下权利:
(1)学习跆拳道更重要的是培养良好的生活作风,在道场中学得的礼仪风范要在日常人际交往中得以体现,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做到勇敢、正直、谦逊有礼。热爱跆拳道事业,尽力推广跆拳道运动在社会上的健康发展
(2)
学员有权参加、参观有关单位主持或认可的各类竞赛、训练班或其它活动;
(3)
学员有代表本道馆参加跆拳道比赛的资格;
(4)
学员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5)
学员有退出本道馆之权利。
第三条
取消资格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本道馆内部纪律调查后确实,取消《中捷飞奥跆拳道馆》学员资格,被取消资格者,所缴交费用不获退还:
(1)
不向《中捷飞奥跆拳道馆》支付应交纳款项;
(2)
严重违反本规章;
(3)
给《中捷飞奥跆拳道馆》造成重大的名誉或经
济损失者。
(4)
严重违反跆拳道精神者;
(5)
获发警告书达三次者;
(6)
多次无故旷课者。
第四条
学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条,违者可能会被纪律处分:
(1)
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训练、不迟到、不早退;
(2)
训练时必须穿着指定跆拳道服装,不得佩戴任何饰物;
(3)
进出道场时,须面向道场敬礼;
(4)
道馆内遇到馆长、教练或比自己级别较高者,须主动敬礼;
(5)
面对级别较高的长辈时,须注意说话态度(不分年龄性别);
(6)
训练中有要事需提前离开者,必须得到教练的批准,否则作旷课论处;
(7)
训练场内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随意大声喧哗、嬉闹、丢垃圾、说脏话、吐痰。并须保持场地清洁;
(8)
加强武德培养,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理由侵权伤人,不得打架斗殴;
(9)
坚守尊师重道、严守本规章之高尚精神;
(10)尽力推广跆拳道运动于社会健康发展;
(11)
维护本道馆的形象,决不能做出有损本道馆名誉之行为(如:生事、打架,违反社会法律、法规等)。未经许可,不得以私人名义来代替本道馆发言或出席社交场合。;
(12)学员须带有苦干、奋斗的精神接受训练,对教练的合理命令绝对服从;
(13)不可以成立党派或做出分裂本道馆之一切行为;
(14)不可以因个人感情问题影响学习氛围;
(15)学员进入训练场地时及缴交费用时,须出示学员证。离开时将学员证取回,如遗失学员证者,应马上报告本道馆及尽快办理补领手续。不携带学员证者可能会被禁止进入训练场地。
第三篇:大学学院协会管理制度
大学学院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城市建设学院规划与建筑系大学生筑梦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隶属于团总支,是负责组织我系学生开展校内、校外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组织。是加强与院其他各系将强交流合作的桥梁。
第二条筑梦协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帮助学生们解决学习、生活的困难,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广大贫困学生树立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意识。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引导和保障我院勤工助学活动正常开展;
(二)规范我院勤工助学活动。
(三)通过直接或间接提供勤工助学机会,解决我院贫困生问题,锻炼我院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四)协会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协会名称:大学生筑梦协会
协会口号:“放飞希望,铸就梦想,靠自己的双手,收获成功。”
协会宗旨:低调做人,高调做事。全心全意地为同学服务,帮助那些有才干有渴望的同学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帮助大家更好地锻炼自己。组织各种与我们专业相结合的实践活动,帮助更多的“筑梦学子”完成自己的心愿!
第二章成员
第四条凡我系在籍全日制学生,持特困证明、申请书、所在系证明、均可有资格申请成为协会成员。出贫困生外,有意加入的同学也可申请。
协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学习态度端正。
(三)生活节俭,工作认真负责,愿意利用课余时间为同学服务。
第五条成员基本权利
(一)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监督的权利。
(二)在协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六条协会会长、部长每一年换届一次。
各岗位职责如下:
筑梦协会会长、副会长岗位职责:
1、建立和完善勤工助学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监督和记录勤工助学学生的上岗情况及工作表现。
3、收集和反馈学生上岗工作时存在的问题。
4、积极开发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减轻学校压力。
5、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协会形象,扩大协会在校内外的影响。
办公室主任
负责协会日常内部事务的管理和资金管理。
(一)分组存档
将我系特困生的资料根据年级、班级进行整理统计、存档、输机。
(二)分级存档
根据特困生的生活、学习、工作情况分别加以统计,从而按一、二、三等级分级存档。各项评定、奖学金的一些助学措施根据等级差额颁发。以促进同学们增强工作的积极性,让同学们全面发展。
活动存档
(三)活动存档
详细记录我社团的大型活动,并存档。
总之,办公室将协会的资料全部进行网络管理,这样,便于以后的相关工作。
(四)会议管理:负责组织召开协会会议,并作会议纪录和干部考勤纪录,以备于学期考核工作。
(五)会员管理:做好会员的注册工作。
(六)财务管理:负责办理活动费用报销和基金发放,外联资金的管理。
(七)积分制度
办公室成员负责记录协会会员的积分情况,并即时统计会员参与活动的情况。
1、会员参与工作,参与活动,实行奖学分原则,每人初始分为100分。学期末根据奖学分评发奖助学金。年末参照积分评出一等、二等、三等助学金。并对高积分者发放附加奖金。
2、如果检查不符合要求出现消极怠工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扣除奖学分5分。
3、如出现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加工作,应提前向主管人请假,并自行安排人员替换。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者示为漏岗,迟到一次者扣5分,漏岗一次者扣10分。
5、各部门部长要按时参加会议,无故不得迟到或不参加。部长、主任的起始奖学分为150分,部员起始分为120分,因违纪扣至0分者自动辞退,由勤工部换选新任部长、部员。
6、消极怠工,态度恶劣,不服从协会管理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则扣除将学分10分。
7、有违纪情况者,如被处分,则自动退出协会,不予参评任何奖励项目。
8、积极参加讲座的同学,会根据讲座重要等级进行加分,最低3分,最高10分。
9、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给予最低5分,最高20分的奖学分奖励。
10、自己参加公益活动或是勤工俭学的,持活动或是工作地方的证明,每次加分10分。
11、参加学校或是系里组织的活动的每次加分5分。
12、专业作业获得优秀作业的,持证书每次加分20分。
13、学期末成绩总成绩在班级中前五名的,持证明依次加分,最低20分,最高40分。
14、参加科技竞赛和实验项目的每次加分20分。
15、参加各类活动,持获奖证书每次加分15分。
16、作出特别表现或在活动中作出巨大贡献的,依据实际情况给予加分。
组织部部长、副部长:
负责组织协调协会里的各项活动事项,包括策划、联系、分配和联合外系协会组织各项活动等。该部门是协会面向全系、全院的重要决策机构。是协会的大脑。
1、策划拟订:负责拟订协会活动策划书。
2、人员调配:做好活动人员的调配。
3、研究协会的发展方向,帮助建立协会特有的发展模式。
宣传部部长、副部长:
负责协会形象设计和日常宣传。负责活动前的宣传和活动后的总结,包括展牌制作,传单发放等宣传性活动,升华活动的主题和内涵,并向全系、全院做出活动总结。
1、场地宣传:制作海报,条幅及其他宣传用品。
2、新闻宣传:起草新闻稿件,到学校各类报纸及刊物发表。
3、摄影宣传:拍摄每次活动过程,留作纪念。
4、活动总结:每次活动结束,实施做出工作总结,公示到展牌。
外联部部长、副部长:
1、交流合作:与各兄弟学院分会及本校其他协会开展交流与合作。
2、赞助获取:为协会基础建设几各项活动争取外部资源或资金。
3、公共关系:与院其他各系保持好联系,与校外企业单位及新闻媒体建立长期友好关系,开拓更广泛的市场。
4、信息搜集:协同就业指导部负责招聘会的信息搜集与联络。
外联部的工作直接影响到协会工作的顺利与否。该部成员拉到的赞助一并归入到基金中,给于部门成员奖学分加分奖励和过程中花费的报销。
活动部部长、副部长:
负责组织协调协会里的各项活动事项,包括策划、联系、分配任务,联合外系协会组织各项活动等。
1、负责会场布置。
2、负责申请教室
3、负责现场的疏导,保证活动的顺利举行。
心灵驿站站长、副站长:
定期开展贫困生交流活动,反映各班贫困生的思想动态,并及时予以解决。遇到困难可以请老师帮忙。部员要有良好的亲和力和表达能力,细致了
解所负责贫困生的生活状况。
1、负责承办心理健康类型讲座
2、负责统计并了解贫困生家庭情况
市场部部长、副部长:
与外联部密切合作,拓展协会资金来源。
1、负责跳蚤市场工作,以另一种形式为协会筹集资金。
2、定期统计全系师生的需求品并统一进行团购,联系可以长期合作的商家,为全系提供方便。
第五章
会员制度
第七条规章制度
1、凡本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大学生筑梦协会相关规章制度。
2、凡本协会的成员,应该具备团结精神,增强会员之间的凝聚力。
3、凡协会内的活动,会员应该积极参加,勇于锻炼,提高自己。
第八条奖励:
1、凡本协会会员态度端正、工作积极的,将评优干,半学年将评优秀会员。
2、凡在本协会活动中表现突出、工作积极的成员,经讨论可提升为干部。
3、凡本协会会员表现优秀者,经协会讨论后,可推荐到学校参评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个人。
4、凡为本协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可推举、申报学校。
第九条若会员有对学校或自强自立实践协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影响情况予以相应处分。
1、学生个人以勤工助学为名,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经商活动。
2、盗用勤工办名义组织勤工助学活动,扰乱学校勤工助学活动秩序。
第十条会员大会定期举行,全系筑梦协会会员均要参加,全会由老师出席,会长,部长做全会的总结报告,对协会接下来面对的任务做部署等。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xx城市建设学院规划与建筑系团总支负责解释。
第四篇:规章管理制度
规章管理制度
一、美容师仪容仪表
1、每天着装整洁,淡妆上岗,微笑服务;
2、头发不得有异味,不得烫夸张发型和夸张颜色,长发必须扎起;
3、不浓妆艳抹,不涂指甲油,不留过长指甲;
4、勤洗澡无异味;
5、工服勤换洗,保持干净,清新亮丽;
6、站姿、坐姿、走姿自然大方,面带微笑、热情,使用礼貌用语;
二、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1、员工必须按店内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
2、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违者按迟到处理;
3、上班期间不得在店内喧哗、吵架、睡觉、玩手机;
4、爱护公共物品,店内仪器不工作时必须关闭电源;
5、卫生随时打扫,保持地面、美容床、小推车和操作台卫生、无杂物、干净、整齐;
6、床单、枕巾必须及时换洗店内垃圾及时清理;
7、严禁在顾客面前争吵,讨论店内和其他顾客问题,注意自身修养;
8、员工应团结互助,不得恶意伤人,不得聚众聊天;
9、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要耐心与顾客沟通解释,了解顾客发牢骚原因,以便更好的解决问题,树立企业形象和自身形象;
10、遵守店内制度,轮流值班,如发现不值班扣除当天工资;
11、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偷资、浪费,操作完毕,物归原处,摆放整齐;
12、划分卫生责任区,保持各自区域的卫生(包括仪器);
13、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未经同意不准私自与顾客用超出护理范围物品,一经发现按超出部分的5倍赔偿;
14、不准在顾客面前谈论工资待遇和店内问题,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5认真配合工作,服从领导安排和调遣,违者视开除处理;
16、员工不得互相包庇隐瞒;
17、树立团队,不勾心斗角,不排挤他人,不损人利己,共同发展进步;
18、维护院内利益,不带情绪上班,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
19、喷雾机三天一换水、一清洗;
三、考勤制度
1、不迟到、不早退和不矿工;
2、每月四天公休,提前一周安排,节假日照常上班;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两天,不打招呼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有事须提前请假,如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告知管理人员,否则视为矿工;
四、顾客管理制度
1、对待顾客要热情,有礼貌,使用文明用语。如“欢迎光临”、“请”、“谢谢”等;
2、定期回访顾客;
3、对于第一次到店咨询的顾客,应配合顾客认真完成填写顾客档案,合理安排;
4、认真对待每一位顾客,不偷工减料应付客人;
5、如接到顾客投诉员工自身原因须当面向顾客道歉,一次警告,多次停薪培训;
6、热情对待每一位顾客,不准分高低贵贱;
五、财物制度
1、除收银员以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收钱;
2、客人买单,应带客人到前台交付款项,须开收据,顾客签字;
3、客人欠款,在档案注册,服务的美容师签字;
4、如发现工作人员玩单,罚500元,情节严重交公安部门处理;
5、收银员账目不对,按实际金额全权赔付;
六、库房管理
1、库房管理人员应及时盘点,做好出库、入库;
2、每月月初上交货物盘点表,如发现货物短缺,按实际金额赔付;
3、做好出库表,每出一瓶产品,美容师签字确认;
4、保持货物充足,及时补充货物;
5、院用产品需店长签字有效,赠送产品同上;
6、库管私自卖货,拿货视开除处理,扣除当月工资;
七、奖励制度
1、全勤无请假、无迟到、无早退奖励现金100元;
2、提出良好意见,经公司采用并带来良好的效益的奖励现金100元;
3、每月评出优秀美容师奖,连续累计三次奖励现金200元;
八、惩罚制度
1、迟到、早退每分钟1元,超30分钟扣除当天工资;
2、每月迟到三次,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次,按自动离职;
3、每天上班时间不经允许擅自离岗,一次罚10元,超3次,按旷工处理;
九、解聘和辞职制度
1、在职期间表现差,心态不端正,不服从分配,与同事之间矛盾恶化,不仅欺蒙上司,损坏企业形象,偷东西等一切不良行为,经多次教育无效一律解聘。情况严重者扣除当月工资或提成,并送往公安部门处理;
2、解聘后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在美容院和宿舍逗留;
辞职
1、需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经领导同意批准方可生效;
2、辞职期间工作积极,不带动员工情绪,交接好一切工作;
3、辞职报告递交后,不分新顾客,实行自销自提;
4、辞职后两个月发全部工资;
5、实习员工不满半月,不予发工资;
6、年假前递交辞职报告者不享受(带薪年假)年后工作日不超过90天,扣除带薪年
假工资;
十、请假规定
1、员工有事请假需由店长同意,未经允许按旷工处理;
2、当月出勤累计不超过5天者不予发放工资;
3、当月出勤不及20天者,保险自行交付;
4、员工婚嫁为7天,员工不允许两天以上公休日连休;
5、年假后三天不到岗者,取消带薪年假。
第五篇:规章管理制度
乐清市创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一车
间)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是企业组织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和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维持公司正常发展和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准则
第一条 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精诚协作,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条 各级管理者必须履行职责,担负起教育员工,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因管理人员渎职、疏忽造成下辖员工违反相关规定的,负管理过失连带责任。
第三章 员工管理
第四条 员工入职管理
1、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在入职当天,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到行政人事部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交的所有证件及资料等均真实有效,否则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相关责任。
2、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拒签者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的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否则合同自动续签。没有履行完劳动合同期限中途离职的,不享有年终奖。
3、公司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制定新员工见习管理规定。见习期为7天,见习期内不合格者或主动提出离职者,公司将扣除见习培训费,不予支付任何薪资。
4、新员工入职后须在30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人事部门提交公司所在地办理的农业银行卡账号,账户限于员工本人。
第五条 员工培训管理
1、员工须参加公司(包括各部门、班组)组织的各种培训,不得无故缺席,违者每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2、员工参加培训时禁止扰乱培训现场,违者每次乐捐10元并扣0.5分。
3、参加培训的员工须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培训知识。若经三次培训还不能通过考核者,公司将作调岗、降薪或辞退处理。
第六条 员工考勤管理
1、公司作息时间规定为:上午07:30—11:30,下午12:30—17:00,晚上17:45—21:15。
2、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上班下班和加班均必须排队打卡。司机、跟车以及部门主管及以上管理者一天打两次(即: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加班需打加班卡,未打卡者以旷工论处。如有忘打或漏打卡的,必须当天及时办理补签卡手续,一般员工由部门主管核实签字,部门主管人员由总经办主任核签,核签后交到行政人事部门备案,每月签卡不得超过三次,超出三次每次乐捐20元。特殊岗位人员打卡次数以总经理批准执行。
3、禁止代打卡、打虚卡,一经发现代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均乐捐20元/次并扣1分,打虚卡的乐捐300元/次并扣5分,不排队而插队打卡者,每次乐捐10元。
4、若因迟到或早退故意不打卡,而办理补签卡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5分。
5、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每月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5分钟,每分钟乐捐2元计算(不包含5分钟)。
6、旷工,旷工半天扣罚1天工资;旷工1天,扣罚2天日工资;连续旷工2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工资不予结算。
7、凡安排晚上加班而不能加班的,需填写《请假条》交由部门主管批准签字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私自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8、员工出勤率作为劳动报酬、劳动评价、福利发放以及年终奖等的考核依据之一。第七条 员工请假管理
1、员工请假,假期1天内(含)由部门主管审批;1天以上3天(含)以下的由部门主管审核,报总经办主任批准;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初审,总经办主任复审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请假,由总经办主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事假:事假员工应至少提前1天(晚上加班除外)提出申请,以便上级做好相
并扣10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作开除处理。
第十二条 员工不得在车间内用餐,违者每次乐捐10元爱心基金并扣0.5分;在车间外用餐后,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清理干净,违者每次乐捐10元爱心基金并扣0.5分。
第十三条 员工上班期间应穿工作服。禁止穿拖鞋、背心和赤膊等上班,违者每次乐捐10元爱心基金并要求立即整改,扣0.5分。
第十四条 不得在工作台、设备或公司墙体乱刻乱画等,违者每次乐捐50元爱心基金并扣0.5分。
第十五条 员工上班期间需要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必须按规定穿戴,违者每次乐捐20元爱心基金并扣1分。
第十六条 员工上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避免事故发生。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处理并扣2分。
第十七条 公司倡导节能管理,节约用电、用水,每天下班后各部门和车间主管人员必须关好门窗、水、切断电源,人走灯熄。违者每次处以责任人乐捐100元爱心基金并扣2分。
第五章 福利与奖励
第十八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带薪休假,具体如下:
1、元旦:一天(1月1日)
2、春节:三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凡能按公司规定的统一放假时间离厂,且春节假期过后,能按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内到公司报到的正式员工,可享受此带薪休假,否则视其自动放弃;)
3、清明:一天(清明节当天)
4、劳动节:二天(5月1、2日)
5、端午节:一天(农历5月初5)
6、中秋节:一天(农历8月15)
7、国庆节:二天(10月1、2日)
以上法定假日共11天,全体计时员工均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安排休息的,按其日基本工资标准的三倍计算工资。
第十九条 全勤奖。员工依照公司规定出满勤的,每人每月享受全勤奖200元。当
月请假1天享受100元全勤奖,请假2天(含)以上取消全勤奖。
第二十条 食宿补贴。凡公司员工每人每月补助标准600元。(注: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第二十一条 年终奖金。公司设立年终奖,奖金标准分为第一档500元/月,第二档为300元/月,自转正后开始,每月10分,年终根据个人加减得分情况核算,一次性发放,未到年终放假中途离职的,不予发放。
第二十二条 奖励。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和记功三档。通报表扬一次加1分;嘉奖1次加2分;记功1次加3分,所加分值每月累计核算,上不封顶,年终结算奖金。
1、符合以下其中之一的,给予通报表扬:
① 长期坚持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② 对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坚决制止; ③ 厉行节约或者对废料利用显著者;
④ 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经查属实。⑤ 遇有突发事故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表现突出; ⑥ 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通报表扬的其他事项。
2、符合以下其中之一的,给予嘉奖:
① 对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或为公司创造更大业绩;
② 在意外事件或者灾害面前奋不顾身,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或保护他人安全; ③ 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嘉奖的其他事项。
3、符合以下其中之一的,给予记功:
① 为公司创造重大业绩,效益或者影响巨大者。② 检举他人偷盗公司财物,经查属实; ③ 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记功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立爱心基金会,接受全体员工的爱心捐助,作为各类活动、学习培训、扶贫帮困、户外拓展等的经费,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动用。
第六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