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交通运输系统工会工作履职打算
2014年,我将与工会组织成员紧紧围绕交通工作目标,全面履行工会职能,为交通运输发展做出新成绩。
一、深入推进“学习型工会”创建
继续开展读书年活动,坚持每月读书学法、季度交流和半年读书征文竞赛活动,结合形势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引导职工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诚实守信意识和终身学习意
识,努力培养适应航道事业发展需要的知识型职工队伍。
二、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
把关心职工、服务群众放在工作首位。在关心职工、服务群众方面着力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深入航道工作中去,及时了解职工的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切实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尽最大努力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二是深入退休老职工家中,每年开展家访谈心活动不少于2次,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让他们老有所依;三是深入挂钩单位,关心社会弱势群体,有针对性地做好扶贫解困工作,组织职工踊跃参加社会各项捐助活动。
三、深入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激发职工荣誉感和责任心,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进泰州市“厂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召开年度职工民主管理大会,有效落实职工提案办理,不断深化民主政治建设。认真开展文化建设活动,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技能竞赛活动,全年组织3—5次文体活动,磨练职工队伍,提升服务能力。推行“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发挥工会监督职能,提高职工安全防护意识,组织好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争创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扎实开展“文明股室”、“文明职工”评比活动,推进作风建设和精精文明建设,努力树立航道良好外部形象,不断在提升荣誉质量档次上取得新进展。
第二篇:2014年交通运输系统工会工作履职打算
今年是 “服务、管理、改革”之年,也是我司在新形势下应对转型、开拓创新的关键之年。我司工会将在市局工会和公司党总支的领导下,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六大会议精神,坚持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为目标,围绕“夯实基础抓建设,创新发展求实效”的工作主线,全力推进工会各项重点工作向深度迈进。
一、继续
围绕公司各项工作和生产经营的任务指标,积极主动配合行政方开展工作,深入搞好形势任务宣讲和职工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思想认识,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做好思想引导,为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善于学习、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职工队伍,结合市局“读书年” 活动,利用职工读书屋形式,营造和谐的文化环境,积极鼓励职工把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培训班,知识讲座,文体活动,提升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拓展视野,陶冶情操,给每一名员工搭建施展聪明才智的舞台。
三、不断拓展帮扶范围、完善帮扶方式、提高帮扶实效。组织由工会牵头、行政支持、职工自愿参加的经常化、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摸清企业困难职工人数,建立困难职工档案,根据困难职工致困原因和帮扶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困难帮扶,通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让每位员工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爱护。
四、切实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努力营造和谐的民主环境。不断提高职代会的质量,充实职代会的内容、更好地发挥职代会的作用,进一步维护职代会职权。定期开展主人翁教育及感恩系列活动,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认知感和自豪感。
五、督促行政方继续深化厂务公开,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公司人事变动、评先选优、各项大政方针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公开,为职工知情参政创造了条件,激发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管理的透明度,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密切企业与职工的关系,确保厂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不断完善和改进用工制度管理、坚持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签订相协调。广泛参照《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提高集体合同履行质量和严肃性。强化合同履约责任制,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做到有检查、有督促、有落实。
七、把好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关,坚持面向基层,为职工群众服务,重点用于单位开展职工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困难职工补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专款专用、杜绝乱支和浪费现象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和本级纪检的监督检查。
2014年,我司工会将进一步抓好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凝聚士气,团结一致,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服务经济,服务大局,为实现我市十二五“通江达海”交通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交通事业朝着又快又好方向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三篇:工会工作履职打算
一、学习方面
1、学习理论、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新党章和时政知识。
2、学习业务知识,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全年读书4本,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参加每月培训讲座,每季学习心得交流,学习考试,撰写业务论文1篇。
二、工作方面
3、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开展党员冬训,组织开展“七·一”系列活动,确保建成党建服务品牌。
4、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关心职工生活。关爱社会,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活动,配合行政开展各项活动。
5、作风建设,制定作风建设方案,开展创建活动。
6、加强内部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7、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完善廉政制度,开展教育活动,接受群众监督。
本人确保完成2014年各项工作,勇于担当不推诿,做到干成事不出事。
第四篇:工会工作履职打算
2014年,我们将从以下5个方面创新开展工会工作:
1、制定全年工会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及全总十六大精神相关工会法律、法规,提升职工的法律意识。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做到学习常态化、教育常态化,建立学习体系。
2、完善工会相关制度、切实开展工会工作。由于2013年
园区工会刚刚组建,各项制度及台账未健全规范,2014年我将在园区工会领导的指导下,建立规范的基础资料,虚心到局工会学习取经,规范完善好工会软件资料。
3、结合园区特点,在上级工会的领导和指导下,继续开展积极健康活动,开展“成才在岗位,奉献在园区”活动,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服务围绕好园区建设这一主线开展相关工会工作。
4、开展劳动安全竞赛,以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投身园区项目建设中去,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及质量进度。
5、建立“职工小书屋”。将园区“读书年”活动所发放的书籍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添置一些园区建设及招商知识的专业书籍,建立“职工小书屋”,开拓职工视野,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利用园区网站开设“工会之窗”,着力提升基层工会干部的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
第五篇:交通运输系统
交通运输系统一、国家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
1.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
2.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3.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
4.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6.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和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工作;实施船舶代理、外轮理货、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7.制定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交通行业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
8.负责部机关、部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9.负责政府间交通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利用外资工作;管理公路、水路交通与国际组织有关事宜,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0.管理和指导港口、航运公安工作。
11.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国家海事局主要职责
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以下简称“海事局”)已经成立。海事局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交通安全监督局)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交通部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海事局为交通部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海事局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
海事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二)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归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审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四)负责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负责港口对外开放有关审批工作以及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负责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八)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注:在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修改之前,海事局仍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的名义对外开展执法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