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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会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95-236710 专题发言 发布时间: 2023-03-29 00:10: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专题研究会

村两委班子专题研究教育实践活动会议记

会议时间:2014年3月4日

会议地点:村办公室

参加人员:

会议内容:

XX:今天我们两委班子召开专题研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会议主要有两方面任务,一方面要传达市委、县委部署教育实践活动会议精神及我乡教育实践活动安排,另一方面对我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初稿进行审议,对我村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首先由我传达乡党委对在全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安排。按照中央和省、市、县、乡党委统一部署,我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从2014年2月开始,到2014年9月基本完成。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群众联系直接紧密,群众期望值很高。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加强村党支部建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八届六次

全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推动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为建设“生态、平安、美丽”龙门乡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开展活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真正方便老百姓办事、破解发展难事,实现“党员干部转作风、人民群众得实惠、干群关系雨水深、和谐发展上台阶”的目标。在此次活动中一要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二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三是要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通过这几个环节扎扎实实落实教育实践活动,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为建设龙门新村做良好准备。

XX:下面由我宣读中共XX乡委员会关于转发县委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全县农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统一部署,结合全县农村实际,现就农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XX:通过对指导意见的学习,大家就对此次村开展教育实践

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并对我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初稿进行审议。

XX:作为老干部,我希望咱们开展此次活动要注重发挥群众

积极性,要开门搞活动,咱们要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每一项工作都要让群众参与,而且对两委班子中突出问题要敢于接受群众的批评,作为党员咱就要听真话、难听话,只有这些实话才能反映出问题,才有利于咱们改进。所以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到群众中去。

XX:我对村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没

有大的意见,这次活动除了设立领导小组,还希望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合适的年轻党员对此次活动的文件材料以及意见材料进行收集和汇总,有助于咱们更快知道反馈意见。

XX:我对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没有异议,要搞好这次活动还要

搞好宣传活动,需要群众参与就要让群众知道,知道的人越多提意见的人也就越多,此次活动才能收到实效,咱们村里要通过喇叭广播县乡两级的文件精神,要张贴标语,使街头的百姓都能议论此次活动。

XX:大家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都没有异议,就此

通过,以后就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来开展此次活动,对于大家提出的意见都很中肯,咱们也都采纳,下一步就要开展动员大会,时间设在3月6日,开会人员包括两委全体人员、部分群众代表、老党员,下设的办公室主任由副支书赵英辰担任,参会人员及开会材料由办公室人员准备。咱们通过今天这次专题研究会对我村开展群众教育路线进行部署安排,希望大家都严格按照要求实施,结合自己的工作,抓好此次活动。

第二篇:研究会工作总结

咸阳市城市科学研究会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11年,咸阳市城市科学研究会在主管单位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领导下,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主要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小结如下:

一、城市科学研究成效显著

我们结合咸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新情况,紧紧围绕城乡建设规划的中心工作,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开展了“咸阳市加快推进城镇化发展”“咸阳市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大城镇化建设力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快县域城镇化发展”等调研近20项,并完成了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按照有关要求,完成了《咸阳市城乡建设志》资料收集及《咸阳年鉴》《咸阳市志》城乡建设规划部分的撰稿任务。撰写了陇兰城建联合会年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年会等国际、国内、区域和省级学术会议交流材料4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

二、《咸阳城市科学》刊物质量大幅提高

《咸阳城市科学》是宣传我市建设成就和经验的窗口,也是繁荣城市科学研究的平台,更是我们进行学术交流的有力工具。我们坚持每期有主题,期期有新意,一期更比一期好,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一致好评。今年上半年按照规定出版了两期刊物,编排各类学术论文和经验材料30多篇近20万字,刊登照(图)片

50多幅,设计质量和装祯质量明显提高,校对出错率低于国家有关标准。特别是在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完成出版任务。目前,国内不少知名专家向本刊积极投稿,刊物的学术性、资料性、实用性和群众性不断提高,不仅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市级新闻出版部门的表扬,而且得到省内外同行和广大读者的广泛赞誉。2010年获咸阳市内部资料性期刊编印优秀奖。目前,《咸阳城市科学》已与全国600多个城市的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进行对口学术交流。

三、依法加强名城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是一项利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是建设具有深厚文化品位现代化城市的有效途径。我们积极协助局有关科室审核名城保护的有关建设项目,制定了“咸阳市明清城区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编制完成了《咸阳市明清城区保护利用规划》。对老城区所有旧房改造项目进行实地勘察,提出规划设计条件6个,初审规划设计图纸30份,并提出修改意见,按照要求跟踪、督促检查施工全过程,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第三篇:研究会工作计划

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研究会2011年工作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两个全体青年”的重要工作标准和学校团委中心,以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检查“重心下移,夯实基础,品牌引路,注重普及”的原则,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青马工程为龙头,依托“四个一”工作模式,不断深化理论学习活动,带动更多青年学生主动自觉学习,构建强大精神支柱。

工作目标:围绕校团委中心工作,创新工作载体,逐步提升理论学习层次;基层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工作活力显著提高;品牌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学生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显著提升。

工作思路:认真贯彻学习两会精神,在校团委老师具体指导下,认真落实研究会各项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的工作体制与机制,保障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既要抓理论学习与研究,同时也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理论联系实际,真正做到学必谨、学必用、学必知、学必会。努力打造一支凝聚力强、理论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干部队伍。

一、整张建制,夯实基础建设,努力打造精英团队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完善改革会内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会内个部门的协调管理工作,争取打造一支精英团队。

1、完善各职能部门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完成会内的基础建设和各部门的人员调整工作。调动各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校研究会效率。评选优秀部门,调动工作积极性。度业务要求较高的部门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各部工作绩效是各部考评的而重要依据。每个活动结束后进行屏蔽,评选出贡献大、效率高的部门和个人,将其表现作为期末加分的依据。会内实行岗位练兵,深化学生特色理论研究会成员深化对本岗位工作的认识,使其把我工作规律,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以神人不断发展的形势的需要。

2、全面、客观、科学考核各院会工作。研究制定《特色理论体系研究会基层分

会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坚持定性与定量想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个基层分会整体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比,进一步增强各分会的积极主动性,充分发挥恐吓办法的指挥棒作用。评比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例会,全校重点工作、主题教育、校研究会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年底,依据各分会的内部建设及定期上交的工作总结报告进行评比,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性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依据。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各分会格局总会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实际

情况,健全组织机构,配齐学生干部,加强学生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工作业务须知培训,进一步提升整体干部的学习意思、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及奉献意识,努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理论修养水平高、工作业务能力强、能吃苦耐劳能战斗能奉献、工作扎实的学生干部队伍。

4、做好协调沟通工作。研究会常委应积极配合团委的各项工作,向同学们传达

团委的各项指令和任务,同时及时向团委反映同学们也就是基层的实际问题,还应建立起畅销沟通机制,通过网络平台、意见箱等手段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并做好回应和处理,不断完善研究会的服务职能。

二、品牌引路,加强理论武装,不断强化育人实效

完善会内品牌工作,加大理论学习力度,巩固夯实各项理论基础,形成研究会自

己的思想理论体系,建设新时期的社会主义精神,培养新时期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1、以青马工程为龙头,扎实推进“四个一“模式。积极指导扶持相关学院完善

校院两级研究会和团支部理论学习小组、寝室团小组司机学习网络。以研究会多年的工作模式为载体,充分发挥大学生学习理论社团组织的带头作用,按照”四个一“的工作模式认真完成会刊的出版,网站的维护,学理论工程以及《星火》话剧的排烟。同时也完成剧本的修订,招募、培养《星火》话剧的演员,做好《星火》话剧的排演工作。

2、以重大节庆纪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活动。根据《“回顾党史,继承传统、展望未来”主题系列活动黑龙江省高校、省属中职学校主题演讲比赛方案》文件精神,按照《中共齐齐哈尔大学委员会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活动方案》的整体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团委“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的工作安排,举办“回顾党史,继承传统、展望未来”主题演讲比赛;清明节组织祭奠活动,通过参观革命烈士纪念碑,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弘扬民族精神;“五.四”举行升旗仪式,组织各院师生共同参加,增强青年学生的爱国爱校情感,坚定理想信念,争做时代先锋;以辛亥革命100周年、建党90周年、国庆、一二.九等纪念日,加强理论学习,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同学的民族自信心,自豪感。

二、党团共建,理论联系实际,着力提升工作水平

在实践中检验理论的深邃和内涵,做到理论实践相结合,深刻解读“争先创优”的意义,并积极参与其中取得的突出成绩。

1、开展党建带团建、党团联创共建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围绕上级团委组织和学校党委党

建带团建的工作要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会内的整体建设,提高个人自身的整体素质,深入解读争先创优的意义,对研究会委员及各分会会长进行转职培训,做到从总会到分会,从会长到部长,从部长到部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的全面提升。

2、课题制启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党团联创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启动导师制、开展课题研究,针对当前社会的焦点、热点,校院两级研究会要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成立课题研究小组,积极聘请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党员教师指导帮助确立课题研究的方向及具体研究课题,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和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做好课题的调查研究及报告的撰写等工作,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学生骨干理论基础、政治觉悟、时间能力。

第四篇:研究会人员名单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部分人员名单: 李铁映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会长

伍绍祖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原常务副书记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逄先知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原主任

有林

慕丰韵

朱育理

令狐安

邢世忠

郑幼梅

马尔赤

马蓥伯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公安部边防总局原局长

公安部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顾问

全国人大常委

航空部原部长、航空集团总公司原经理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常务副会长 中共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吉林省原省长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国防大学原校长、原党委书记、上将军衔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原中办国办信访局局长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中华魂》杂志社社长

原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求是》杂志原副总编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兼《中华魂》杂志社主编

《求是》杂志原总编

陈登才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原主任、教授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刘忠德

文化部原部长

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李文海

中国人民大学原校长

杨伟光

沙健孙

周才裕

李树文

刘华秋

阎海旺

张保庆

李德冰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文联原副主席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北京大学原副校长、中央党校研究室原副主任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原国家计委工业综合计划局局长

产业政策司司长、经济研究所所长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北京大学原副校长 中央党校研究室原副主任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文联原党组书记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外交部原副部长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中共甘肃省委原书记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教育部原副部长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

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杨永茂

中共陕西省委原副书记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李

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朱佳木

赵家骐

倪豪梅

王立平

王修智

李忠杰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中共北京市委原常委、市委组织部原部长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公安部原副部长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书记处原书记、党组成员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全国妇联书处原书记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副会长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副总警监警衔 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中共山东省委原副书记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苏希胜

国防大学科研部原部长(正军职)、少将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李润民

中办秘书局正局级干部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秘书长 石

中宣部原干部局副局长(正局)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秘书长 仲

中办秘书局原局级调研员

王海珠

阮观荣

王守贤

耿文喜

陈寒枫

顾问团:

贺敬之

刘延东

张全景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秘书长 中央党校原副局级干部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秘书长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国内工作部兼学术部原主任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秘书长 中办国办信访局原助理政务专员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秘书长 中直工委机关党委原常务副书记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原研究室(后改为法案室)主任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秘书长 文化部原副部长、中宣部原副部长、文化部原代部长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顾问 新华社原社长、党组书记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顾问 中央文献研究室原主任、顾问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顾问

中共中央十七届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

国务院党组成员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顾问

中共中央组织部原部长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顾问

余建亭

轻工业部原副部长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兼顾问

胡木英

北京延安儿女联谊会会长

迟浩田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部长

周秉德

中新社副社长、全国政协委员

李德生:原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王光英:第八届、第九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铁木尔·达瓦买提:第九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王丙乾:原财政部部长、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王文元: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单大德:海军上将 原人民解放军海军航海兵政委 周坤仁:海军上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政委 李 景:上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李来柱:上将 原北京军区司令员

徐振忠:海军中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副司令 辛殿枫:空军中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副司令

刘玉堤:空军中将 原北京空军司令员、北京军区副司令 郭玉祥:中将 原空军副司令

张序三:中将 原军科院政委 海军副司令

李 伦:中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 邹玉琪:中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副司令 陈 超:中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副司令 刘光甫:中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副司令 徐寿增:中将 原武警政委

麋振玉:中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事科学院副院长

胥光义:1955年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部副部长 颜吉连:1964年少将 老红军

王定烈:1961年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副司令 郭晋才: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装备部政委 李成年:少将 原空军指挥学院政治部副主任

董占林: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副司令

王荫桐: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政委 张仁忠:海军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指挥学院政委 张寿华:海军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宣传部部长

邓文方:海军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指挥学院副院长 王春法:海军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指挥学院教务长 于正江:海军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指挥学院院长 张 詠:海军少将 原驻美使馆武官

李树源:少将 原海军航空兵政治部副主任

史祥彬: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育学院训练部部长 荆心泉:少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通信挥学院副院长 杨苏海: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通信部副部长

韩纯英: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通讯指挥学院院长 黄 宁: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工计划部副部长 范作辑: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陆军学院政委

江伟文: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南京工程学院院长 袁 伟:少将 原军事博物馆馆长

郭洪祥: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指挥学院院长 苏国栋: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榆林基地副司令 彭彰年: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指挥学院副院长 沈诒炎:少将 原北京军区副参谋长

陈有庆: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通信政委 萧殿用: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装备部副部长

贾雪阳: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政治部副主任 赵先春:少将 原总参兵种部副政委

孙之贵:少将 原总参南京工程学院政委

马国超:少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兵副政委 李云生: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通信部长 姜习:原商业部副部长

李惠仁:原国家民族部副部长

李北海:原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 张致祥:原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 马兆祥:原国家教育部副部长

马 宾:原冶金工业部常务副部长

区棠亮:原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 蒋光化:原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 刘 清:原六机部副部长 曾培淦:原中央军委顾问

胡仁海: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装备部副部长 储传亨:原国家建设部副部长 魏玉明:原对外贸易部副部长 宋树友:原农业部副部长 浦 均:原六机部副部长 张文范:原民政部副部长 崔乃夫:原国家民政部部长 于建亭:原轻工部副部长 季 龙:原轻工部副部长 酆炳军:原铁道部副部长

桓玉珊:原国家物资部副部长 顾英奇:原卫生部副部长

吕 清:老红军、原农垦部副部长 潘 遥:原商业部副部长

钱李仁:原人民日报社长、原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 许林枫:原青海省副省长、原农业部副部长

陈本梃: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兵种部部长 刘正威:原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岳岐峰:原黑龙江省委书记

范宝俊: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原民政部党委副书记 陈邦联:黄兴海峡两岸和平基金会执行主席 贾亦斌:民革中央副主席 黄甘英:原全国妇联副主席

张灿明:原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王楚光:原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

杨永松: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工程兵政委 曹雪德: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联勤部政委 张 凯: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通信政委 管 谦: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通信部政委 陈 虹:原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张伟超: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 吕善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儿科主任 谢 华:原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徐 才:原国家体委副主任

张 岫:中华爱国英才报效祖国活动组织委员会副主任 赵荫华: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治国:民政部中国社团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李 扬:原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秘书长 彭望东:原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秘书长

宣祥鎏:原北京首都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赵胜堂: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中指挥学院副院长 常 诚:原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何静修:原中央文献研究室秘书长

李劲祥:全球华人反独促统联盟常务副会长 熊正常:大校 原总装工程兵科研副所长

金学洙:联合国副秘书长兼亚太理事会理事长 李银桥:原毛泽东主席卫士长

贾彧彰: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会长

王景清:原昆明军区怒江边防军分区参谋长 刘志林:原国家民政部救灾专员、离休干部 冯宗友:原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退休干部 宋木仁:原中华全国总工会离休干部 邓光荣: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院士 黎 原:原基建工程兵司令

孔照年:原海军东海舰队司令员 柴泽民:原驻美大使

王定国:无产阶级革命家谢觉哉夫人

张宝生:全国艺术家管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光健

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顾问

石启荣

国家发展改革委顾问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委员会顾问

中国投资协会会长

张汉亚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原所长

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

(按姓氏笔划排列)

丁光平

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王 源

安徽省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会生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

叶 汇

国家开发银行交通信贷局原局长

刘女桢

深圳市投资商会执行会长

朱 蕤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

吴兆生

国家开发银行综合局原局长

宋 密

国家电监会原副主席

宋乃公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原局长

宋绍乐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院原副院长

张惠民

上海久事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李启明

国家统计局原司长

沈志群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院原院长助理

周培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事司原司长

姜德群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原局长

赵昆

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徐周闻

长春大成有限公司总裁

曹广晶

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郭明星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舒印彪

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谢文彦

美亚电力有限公司总裁

中国投资协会秘书长

张永贵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室主任

中国投资协会高级顾问(17名)

(按部门顺序排列)

张国宝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解振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朱之鑫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彭 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晓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杜 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穆 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铁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鹿心社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张力军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姜伟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李荣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陈 元 国家开发银行行长 范福春 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刘 琦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邓 楠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包克辛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总经理 Mr.Heinrich Weiss SMS西马克.德马格集团公司 董事长

中国投资协会特邀顾问(36名)

(按姓氏笔划排列)

丁士昭 王文泽 王武龙 王春正 上海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原总经理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原总经理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 王荣生 王慧炯 王燕谋 史大桢 田江海 刘宝英 刘锦华 孙中弼 朱 杰 佘健明 吴小平吴溪淳 宋宝瑞 张仲文 张桂娟 李德水 苏文川 陆百甫 陆承吉 陈景新 林森木 郑 力 姜均露 赵云栋 徐荣初 徐锭明 翁宇庆 高新民 蒋兆祖 谢企华 潘文灿 潘连生 刑焕楼 韩永文 师荣耀 李朴民 李守信 石 刚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原总经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原国家建材总局局长 原电力部部长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原所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司长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 二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 国家发改委农村经济司原司长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长

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席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名誉会长

原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原常务副董事长上海久事公司原董事长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 中国投资学会原会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水利部原副总工程师 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原所长 国家审计署原副审计长

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 中国开发区协会原会长 国家开发银行特邀顾问 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 中国金属协会会长 中国信息学会会长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原常务副董事长 上海宝山钢铁集团公司原董事长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原司长 原化工部副部长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

特邀常务理事(32名)

(按部门顺序排列)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主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

李 扬 孔泾源 王晓涛 孔令龙 范恒山 秦玉才 文振富 高俊才 王庆云 陈 斌 綦成元 赵家荣 苏 伟 胡祖才 张东生 王宝伟 徐 林 曹长庆 董志明 任 珑 马 欣 孙 霖 周建平任树本 王黎明 孙建立 胡存智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副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事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事司司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主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主任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

第五篇:研究会章程

县党建研究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县党建研究会。

第二条 本会为从事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属常设机构。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在中共太谷县委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深入研究新时期党建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充分发挥党建理论研究的指导作用,为全县党的建设工作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

第四条 县委组织部为本会的业务主管部门。

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点设在山西省太谷县政府大院。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实践调查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七条向有关领导机关反映会员、党员和广大群众对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向报刊和出版部门推荐会员有关党的建设方面的优秀研究成果。

第九条 组织开展党建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协作活动,加

强与全国、省及其他兄弟省、市、县党建研究会的交流。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条 本会以吸收团体会员为主。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本会权利和义务,参加本会活动的单位,经批准后可作

为团体或单位会员加入本会。县域内已经成立的党建研究团

体,可作为团体会员参加本会。

第十一条 凡从事党务、党建理论工作,有党的工作经

验和理论研究能力的同志,承认本会章程,由个人申请,经

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并经本会批准,可作为个人会员参加

本会。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或选派代表参加本会召开的学术交流活动;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党建课题的调查研究和专题研

究;

(四)检查和监督理事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获得本会印发的资料;

(六)有退会的自由,但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退回会员证

书,交本会备案。

第十三条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作出的各项决定;

(二)承担和完成本会委托的调研任务和其他任务;

(三)向本会提交调研成果、信息和资料,为本会刊物

提供稿件;

(四)向本会报告工作情况、介绍工作经验;

(五)每年按规定缴纳会费,无特殊原因,会员两年以

上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行退会;

(六)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及声誉,宣传本会宗旨。

第十四条 本会团体会员、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如有

违犯党纪国法及本会章程宗旨,经常务理事会议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机 构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为本会最高领导机构。代表大

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

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通过或修订本会章程;选举理事

会理事及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第十六条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

一般情况下,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讨论和决定本会工作的重要问题,通过个别领导成员更换,通过增补理事和撤销

理事资格等。

理事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时,由所在部门或单

位提出接替人选,报理事会确认。

理事会推选常务理事若干名,确定副秘书长人选。

理事会聘请特邀研究员若干名。如有变动,由常务理事

会决定,报理事会确认。

第十七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

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在理事

会闭幕期间行使有关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每半

年至少召开一次,听取秘书处工作汇报,研究理事会工作和

会员提出的重要问题。

第十八条 在代表大会、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主持

工作。会长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检查会员代表

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代表本会签署

以本会名义形成的文件等。会长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主要听

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和贯彻落实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秘书长根据会长和常务理事会的决定,负责处理本会日

常事务,主持和领导秘书处工作;筹备召开会长会议、常务

理事会议和理事会议;收集和反映会员的意见;讨论和吸收

会员;办好会刊;向有关部门推荐会员的论文和研究成果;

负责经费管理。秘书长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九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设置秘书处等办事机构,配备若干专兼职工作人员。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条 经费主要来源

(一)县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提供;

(二)会费;

(三)社会资助;

(四)其他。

第二十一条 经费开支

(一)调研活动费用;

(二)会议和办公费用;

(三)刊物及资料的印刷发行费用;

(四)奖励优秀党建研究成果;

(五)其他业务开支。

第二十二条 经费管理按照国家财税法规、财务制度和本会制定的有关制度进行。

第二十三条 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议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并接受其监督和审查。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注册为法人单位,其活动接受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会如需解散,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并报县民政局批准注销,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会章程的修订,须经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2011年月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

会通过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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