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陕西省 中小学教学能手选拔与管理办法课件
附件3 陕西省中小学教学能手选拔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教学能手队伍建设,加强对省级教学能手人选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能手的骨干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依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教学能手是指在我省的基础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优良的职业道德素养、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效果明显,并在全省课堂教学改革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骨干教师。
第三条
省级教学能手是陕西省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中的优秀教学群体和教学骨干力量。通过省级教学能手的选拔和培养,将为我省基础教育打造一批能够在教学领域发展骨干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队伍,推动我省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促进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第二章
选拔与认定 第四条
省级教学能手的选拔对象和范围
1.选拔对象为全省基础教育系统内获得市级教学能手及以上荣誉的在职一线教师。具有教师资格的学校领导,每年兼课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
2.选拔范围包括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电教机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3.选拔培养按年度组织实施,每年遴选一次,每次选拔培养800名左右,共选拔培养6500名左右。
4.选拔名额分年度、按比例分配到各设区市,由设区市教育、人社行政部门等额推荐。
第五条 省级教学能手的选拔认定条件
1.资格条件。学历符合《教师法》相关规定,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年龄女性40周岁、男性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教龄3年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务资格;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近三年接受县级及以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50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素质要求。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熟悉教育法规,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功底扎实,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方法新颖,教学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能够熟练地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到课堂教学中;在专业教学领域能够发挥骨干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教学能力和水平在当地受到师生、同行和社会好评。
3.教学实绩。任教以来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近3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20学时以上;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对所任学科的教材体系有全面系统的研究;能出色完成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学生和教师评议优秀率均达90%以上;能胜任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好;近3年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并在县级优质课评比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市级及以上级别同类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参与校本研修工作,承担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学任务,并受到学员的好评。
4.教研能力。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近三年主持或参与1项县级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或教改项目;公开发表1篇学科专业论文,或撰写的教改论文、研究报告在县级及以上级别的研讨会上交流;或获得1项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奖;或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面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校本教研成效显著,获得市级教育部门和同行专家的肯定性评价,教学改革经验得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广。
第六条
省级教学能手的选拔认定原则 1.坚持标准,严格条件,确保质量 2.兼顾城乡,统筹学段,协调学科 3.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第七条
省级教学能手的选拔认定程序
1.成立机构。省上成立陕西省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具体负责全省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各市、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骨干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
2.公布条件。由省教育厅、人社厅下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学能手选拔与管理办法》及年度选拔推荐实施方案,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本辖区内所有教师中公布。
3.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在职一线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愿景向所在学校提出自荐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填写《陕西省中小学省级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上报县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属单位推荐人选和材料直接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4.县级推荐。县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教学能手选拔条件”和基层学校推荐意见,在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征求学生和同行专家意见,并通过评选方式形成推荐人选初审意见和测评材料,上报市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市级评选。市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教学能手选拔原则和选拔条件,认真审查各县(区)推荐的候选人资格条件。通过开展市级赛教评选活动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按分配名额等额上报省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省级审定。省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组织开展“教学能手大赛”活动等形式进行评选(对体音美薄弱学科作适当倾斜),评选结果按量化积分进行排序后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人社厅联合发文,正式授予“陕西省中小学省级教学能手”荣誉称号。
第三章
培养与使用
第八条
省级教学能手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按照在培养中使用、在使用中培养的原则,每5年为一个使用周期。第九条
省级教学能手在使用周期内按以下方式培养: 1.集中培训。使用周期内,安排教学能手在省级培训机构或教研机构参加10天的集中培训;5年内参加省级及以上规格的专业培训年均不少于60学时。培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素质修养,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技能提升,课程改革探讨,现代教育技术,学生班级管理,教学实践反思”等。
2.实践学习。使用周期内,组织教学能手到省内知名中小学或幼儿园进行累积不少于2周的学习考察,通过开展教学观摩、课例交流、专题研讨、实践反思等活动,保证实践教学的有效实施。
3.教学研究。使用周期内,安排教学能手在学科导师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专题研究,教学能手至少选定1个研究主题,撰写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研究报告,提升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4.校本研修。使用周期内,教学能手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确立校本研修主题,积极参与校本研修活动,并带动本校教师共同开展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5.参与共建。使用周期内,安排教学能手参与省级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主持的工作室建设,积极开展自主研修、教学交流和远程学习,并承担中小学教师培训教学任务。
6.送教下校。使用周期内,组织教学能手参加市县级教学能手大赛评选活动,积极开展“大篷车”等形式的送教下乡、下校活动,通过讲课、说课、评课、课件展示等环节,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能力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条
省级教学能手在使用周期内须履行如下职责: 1.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确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学生观,模范遵守师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成为教书育人的模范。
2.提升专业能力水平。确立终身学习思想,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5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360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实践创新,成长为我省教学改革创新的生力军。
3.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积极参与校本研修和各级各类教学研讨、教师培训和对外交流活动,承担教学示范、观摩和专题辅导等任务。每年在校内上示范课不少于6节,听评课不少于20节;每年参与校内外教学研究活动不少于2次,承担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培训任务不少于1次,参加送教下乡或支援农村薄弱地区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
4.发挥教学引领作用。认真总结教学实践经验,5年内撰写不少于1万字的反映个人教学主张或教学特色的经验总结、研究报告或教学论文,并在所在学校和区域内交流推广;积极参与省级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工作室建设,5年内提交8篇以上具有示范性的公开课教案、课例视频、教学设计或教学反思等;主持或积极参与教学研究课题或教改实验项目,5年内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调研报告;至少在教育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教学论文,并在指导和带动其他青年教师提升教学能力方面有明显成效。
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一条
省级教学能手按以下办法管理:
1.省级教学能手实行统一管理。由省教育厅、人社厅成立的“陕西省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由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统一管理。具体的选拔与认定、培养与使用等业务工作,由办公室授权的执行机构负责。
2.省级教学能手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从认定后每5年为一个使用考核周期,逐步形成坚持标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滚动发展的良性机制,不搞终身制。
3.省级教学能手实行考核管理。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与周期考核两种方式。年度考核主要根据教学能手当年的履职情况,由所在学校结合本校年度考核进行,由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周期考核主要根据教学能手5年内的履职情况,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省级教学能手量化考核办法》,组织专家考核组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者继续连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公布连任名单,并重新颁发证书。考核为不合格者,取消其省级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和待遇。
4.省级教学能手实行注册管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的执行机构建立省级教学能手信息库和电子档案,以及证书注册管理等制度。
第五章
待遇与罚则
第十二条
认定为省级教学能手的教师享有如下待遇: 1.授予“陕西省中小学省级教学能手”荣誉称号,成绩优异者给予教学能手工作站研究经费1万元。
2.享有破格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一级职称的资格,并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3.周期考核被评为优秀者,可直接推荐进入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序列。
4.享有优先参加省级研修、国内外高层次培训、外出学术交流的权利和机会,省教育厅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并对其获准立项的课题给予资助。
5.省级教学能手所在学校对他们承担的研究课题、教改实验和教学指导任务等,应适当计算工作量。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为省级学科带头人提供良好的工作、教研和学术交流条件,为他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十三条
省级教学能手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荣誉称号和待遇:
1.在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
2.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败坏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不履行省级教学能手职责,年度和届满考核不合格的;
4.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5.非组织原因脱离教师或教研岗位半年以上的; 6.私自离岗不归或出国后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 7.因其它原因调离基础教育系统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本级教学能手选拔与管理办法并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篇:陕西省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
附件2 陕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省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强对省级学科带头人人选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引领和带动辐射作用,依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学科带头人是指在我省长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优秀的职业道德素养、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较高的教育科研水平,教学教研成效显著、并在全省本学科领域能起到带头、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骨干教师。
第三条
省级学科带头人是我省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中的学科领军人才和中坚力量。通过省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将为我省基础教育打造一支能够在学科领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优质教师队伍,带动我省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促进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第二章
选
拔 第四条
省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对象和范围
1.选拔对象为全省基础教育系统内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及以上荣誉的在职一线教师。具有教师资格的学校领导,每年兼课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
2.选拔范围包括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电教机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3.选拔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每次选拔培养750名,8年内共选拔培养3000名。
4.选拔名额分年次、按比例分配到各设区市,由设区市教育、人社行政部门等额推荐。
第五条
省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条件
1.资格条件。学历符合《教师法》相关规定,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年龄女性45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教龄10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资格;近5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近5年接受县级及以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50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素质要求。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严谨笃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较为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教育理念先进,学科专业过硬,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能够熟练地将现代教育技术整合运用到学科教学中,能够熟练地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和交流;具有较强的学科引领、专业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本学科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3.教育教学实绩。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近5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主持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成绩突出;能出色完成学科教学任务,切实贯彻新课程教育理念,实施有效课堂教学成绩突出,所指导的学生班级或年级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和教师评议优秀率均达90%以上;承担过县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学科教学水平在区域内得到同行的广泛好评;在课程改革、教材建设、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有突出业绩,获得市级教育部门和同行专家的肯定性评价,教学改革经验得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广,近5年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4.教研成果。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5年教研成果突出并具备下列选择条件中的两项:①主持并完成1项市级及以上级别或2项县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教改实验项目;②主要参与(前三人)和本学科教学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③在核心刊物发表1篇以上有较高应用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④获得2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1项市级及以上级别教育行政部门的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一、二等奖;⑤校本教研成效显著,有独特的教育教学方法或在课程改革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在省市学科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5.指导能力。有较强的学科教学指导能力,能主持或参与指导区域内校本研修,担任过联片校本研修学科主持专家,对当地教师专业成长做出过重要贡献;承担过县级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学任务,近5年主讲培训课程或专题不少于30学时;能指导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学科教研能力,近5年在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破格条件。近5年在本学科教学工作中做出过突出贡献,在当地学科教学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并获得省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或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或城镇教师近5年在农村中小学支教任教一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或农村学校中学科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并在区域内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教师,可在年龄、教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破格推荐。
第六条
省级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原则 1.坚持标准,严格条件,确保质量 2.兼顾城乡,统筹学段,协调学科 3.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第七条 省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程序
1.成立机构。省上成立陕西省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具体负责全省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各市、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骨干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
2.公布条件。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陕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和选拔推荐实施方案,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本辖区内所有教师中公布。
3.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在职一线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愿景向所在学校提出自荐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填写《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上报县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属单位推荐的人选和材料直接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4.县级推荐。县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和基层学校推荐意见,在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征求学生和同行专家意见,通过民主集中方式形成推荐人选初审意见和测评材料,上报市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市级评审。市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学科带头人选拔原则和选拔条件,认真审查各县(区)推荐的候选人资格条件。通过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表决,确定向省上推荐的培养人选,并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按分配名额等额上报省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省级审定。省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说课、评课或答辩等形式进行评审(对体音美薄弱学科作适当倾斜),评审结果按量化积分进行排序后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人社厅联合发文,正式确定为“陕西省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第三章
培
养
第八条 省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要求
1.学科带头人按照先培养、后认定的原则进行。每批次培养期为1年。
2.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坚持“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示范引领”的基本理念。3.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主要包括“个人素质修养,教育教学理论,学科教学探究,课程改革研究,现代教育技术,学科前沿动态,教学实践反思,学科示范引领”等内容。
第九条
省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方式
1.集中研修。在培养期内,安排培养对象在省级培训机构或省内外高水平大学参加15天左右的集中研修。
2.实践提高。在培养期内,组织培养对象到名师实践基地或省内外知名学校进行累积不少于1个月的学习研修,通过开展教学观摩、示范交流、专题研讨、实践反思等活动,保证实践教学的有效实施。
3.学术研究。在培养期内,安排培养对象在学科导师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专题研究,培养对象至少选定1个研究主题,撰写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研究报告,提升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4.建设学科工作坊。培养期间,资助培养对象在指导专家引领下启动学科工作坊建设,建立学科带头人教研工作网络交流平台,并以工作坊为单位开展在岗自主研修和学术研究,承担指导教学能手和青年教师等任务,指导区域内校本研修的开展并承担当地教师培训教学任务。
第十条
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的组织实施
1.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划、协调和指导,具体的培养培训工作由指定的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指定的培训机构要制定科学的培养计划和培训方案,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创新培养培训方式,强化教育实践环节,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健全绩效管理机制,确保培养培训质量。
3.培养期结束后,由指定的培训机构颁发“陕西省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资格培训结业证书”。不合格者,取消省级学科带头人认定资格。
第四章
认
定
第十一条
省级学科带头人的认定条件
1.培养期内完成资格培训任务,并获得合格结业证书。2.培养期内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在校内听评课不少于20节,在本学科范围内上示范交流课不少于6节,在校内外成功主持召集的学科教学研究活动不少于4次。
3.培养期内开展至少一项课题研究,撰写1篇以上与本学科有关的专业论文并在教育类期刊上发表;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撰写不少于3万字的反映个人教育思想、教学主张或教学特色的经验总结、研究论文或书稿。
4.培养期内初步建成以个人名义命名的学科工作坊,提交6篇优质教案、教学设计或教学反思等;展示有特色的教育教学经典课例和研究成果;积极开展“学科导教”等活动,通过课例展示、说课评课、案例分析、教学研讨等形式,引导工作坊的学员提升专业水平;承担当地中小学教师的集中培训任务和远程培训跟进指导,促进当地教师的专业成长。
第十二条
省级学科带头人的认定程序
1.发布文件。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省级学科带头人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开认定的资格条件和实施办法。
2.个人申请。培养对象根据认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出认定申请,填报《省级学科带头人认定申请和审批表》。
3.逐级审核。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主要审核申请人在学校完成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情况并提出审核意见;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审核申请人完成教研工作、学科工作坊、社会服务工作的情况并提出审核意见;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审核申请人的资质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4.省级认定。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省级学科带头人认定量化考核办法》,组织专家考核组对培养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由省教育厅、人社厅联合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再保留培养对象资格。
第五章
待
遇 第十三条
认定为省级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享有如下待遇:
1.授予“陕西省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给予课题组研究经费1.5万元。
2.享有破格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一级职称的资格,并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3.周期考核被评为优秀者,可直接推荐进入省级教学名师培养序列。
4.享有优先参加省级研修、国内外高层次培训、外出学术交流的权利和机会,省教育厅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并对其获准立项的课题给予资助。
5.省级学科带头人所在学校对他们承担的研究课题、教改实验和教学指导任务等,应适当计算工作量。
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为省级学科带头人提供良好的工作、教研和学术交流条件,为他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六章
职
责
第十四条
认定为省级学科带头人的教师须履行如下职责:
1.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确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学生观,模范遵守师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成为教书育人的模范。
2。提升专业能力水平。确立终身学习思想,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主动跟踪本学科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5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360学时。积极推动素质教育,成为本学科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领军人才。
3.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教学研讨、教师培训和对外交流活动,承担学科教学示范、观摩和专题讲座、辅导等任务。每年在校内上示范课不少于6节,校内外听评课不少于20节;每年承担校本培训任务不少于1次,承担校外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培训任务不少于1次,至少参加1次送教下乡或支援农村薄弱地区教育活动。
4.发挥培养指导作用。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5年内以学科工作坊为平台,承担本学科3名左右省市级教学能手、2名左右本校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任务,承担3名左右师范生的实习指导工作,明确培养目标和规格,制定培养计划和方案,指导他们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并取得明显成效。
5.发挥学科引领作用。针对本学科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教改实验项目,5年内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准和应用价值的调研报告、经验总结或政策建议;至少开设1次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会;至少在教育期刊上公开发表2篇专业论文,或主要参与出版1部教育教学专著。
第七章
管
理
第十五条
省级学科带头人按以下办法管理: 1.省级学科带头人实行统一管理。由省教育厅、人社厅成立的“骨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与指导,由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统一管理。具体的选拔与认定、培养与使用等业务工作,由办公室授权的执行机构负责。
2.省级学科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从认定后每五年为一个考核周期,逐步形成坚持标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滚动发展的良性机制,不搞终身制。
3.省级学科带头人实行考核管理。考核分为考核与周期考核两种方式。考核主要根据学科带头人当年的履职情况,由所在学校结合本校考核进行,由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周期考核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者继续连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公布连任名单,并重新颁发证书。
4.省级学科带头人实行注册管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的执行机构建立省级学科带头人信息库和电子档案、省级学科带头人工作坊注册与管理平台,以及省级学科带头人证书注册管理制度等。
第十六条 省级学科带头人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荣誉称号和待遇:
1.在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
2.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败坏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不履行省级学科带头人职责,和周期考核不合格的;
4.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5.非组织原因脱离教师或教研岗位半年以上的; 6.私自离岗不归或出国后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 7.因其它原因调离基础教育系统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本级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并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三篇: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选拔与管理办法_2
附件1 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选拔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省教学名师队伍建设,加强对省级教学名师人选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依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教学名师是指在我省长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优秀的职业道德素养、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法独特、教学成果显著、教研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并在全省基础教育教学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骨干教师。
第三条
省级教学名师是我省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中的排头兵和领头雁。通过省级教学名师的选拔和培养,将为我省基础教育打造一支专家型的教学名师队伍,带动我省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促进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第二章
选
拔
第四条
省级教学名师的选拔对象和范围
1.选拔对象为全省基础教育系统内获得市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的在职一线教师。具有教师资格的学校领导,每年兼课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
2.选拔范围包括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电教机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3.选拔工作每2年组织一次,每次选拔培养125名,8年内共选拔培养500名。4.选拔名额分年次、按比例分配到各设区市,由设区市教育、人社行政部门等额推荐。
第五条
省级教学名师的选拔条件
1.资格条件。学历符合《教师法》相关规定,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年龄女性50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教龄15年以上,具有3年以上高级教师职务资格;近5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近5年接受市级及以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40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素质要求。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教育信念,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和系统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风格独特,教学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外语水平,能够熟练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和交流;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受到同行的高度认同。
3.教育教学实绩。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近5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专长和丰富经验,教书育人成果突出;能出色完成专业教学任务,切实贯彻新课程教育理念,实施有效课堂教学成绩突出,学生和教师评议优秀率均达90%以上;能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所指导的学生班级或年级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积极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教学改革经验得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广,近5年曾获市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4.教研成果。近5年教研成果突出并具备下列选择条件中的两项:①主持完成2项以上市级课题(含教改实验项目)或主持完成1项以上省级课题(含教改实验项目),且对教育教学工作有实际指导作用;②独立出版1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③在核心刊物以上发表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④获得2项市教育行政部门或1项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一、二等奖;⑤获得1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⑥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或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并在省市教育系统产生较大影响。
5.指导能力。能主持和指导区域内校本研修,担任过联片校本研修学科第一负责人,对当地教师专业成长做出过重要贡献;承担过县级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学任务,近5年主讲培训课程或专题不少于30学时。
6.破格条件。近5年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过突出贡献,在当地教学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并获得省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或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或城镇教师近五年在农村中小学支教任教一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或农村学校中教学业绩特别突出并在区域内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教师,可以在年龄、职称、教研成果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破格推荐。
第六条
省级教学名师的选拔原则 1.坚持标准,严格条件,确保质量 2.兼顾城乡,统筹学段,协调学科 3.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第七条
省级教学名师的选拔程序
1.成立机构。省上成立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具体负责全省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各市、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骨干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
2.公布条件。由省教育厅、人社厅下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选拔与管理办法》及选拔推荐实施方案,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本辖区内所有教师中公布。
3.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在职一线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愿景向所在学校提出自荐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填写《陕西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上报县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属单位推荐的人选和材料直接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4.县级推荐。县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教学名师选拔条件”和基层学校推荐意见,在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征求学生和同行专家意见,通过民主集中方式形成推荐人选初审意见和测评材料,上报市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市级评审。市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教学名师选拔原则和选拔条件,认真审查各县(区)推荐的候选人资格条件。通过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表决,确定向省上推荐的培养人选,并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
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按分配名额等额上报省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省级审定。省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公开答辩等形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量化积分进行排序后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人社厅联合发文,正式确定为“陕西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培养对象”。
第三章
培
养
第八条
省级教学名师的培养要求
1.教学名师按照先培养、后认定的原则进行。每批次培养期为1年。2.教学名师的培养坚持“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专业引领”的基本理念。
3.教学名师的培养主要包括“名师素质修养,教育教学理论,学科教学探究,课程改革研究,现代教育技术,学科前沿动态,教学实践反思,专业示范引领”等内容。
第九条
省级教学名师的培养方式
1.集中研修。在培养期内,安排培养对象在省级培训机构或省内外高水平大学参加20天左右的集中研修。
2.实践提高。在培养期内,组织培养对象到名师实践基地或省内外知名学校进行累积不少于1个月的学习研修,通过开展教学观摩、示范交流、专题研讨、实践反思等活动,保证实践教学的有效实施。
3.学术研究。在培养期内,安排培养对象在学科导师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专题研究,培养对象至少选定1个研究主题,撰写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研究报告,提升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4.建设名师工作室。培养期间,资助培养对象在指导专家引领下启动名师工作室建设,建立名师工作网络交流平台,并以工作室为单位开展在岗自主研修和学术研究,承担指导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青年教师等任务,指导区域内校本研修并承担教师培训教学任务。
第十条
省级教学名师培养的组织实施
1.培养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划、协调和指导,具体的培养培训工作由指定的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指定的培训机构要制定科学的培养计划和培训方案,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创新培养培训方式,强化教育实践环节,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健全绩效管理机制,确保培养培训质量。
3.培养期结束后,由指定的培训机构颁发“省级教学名师资格培训结业证书”。不合格者,取消名师认定资格。
第四章
认
定
第十一条
省级教学名师的认定条件
1.培养期内完成资格培训任务,并获得合格结业证书。
2.培养期内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在校内听评课不少于20节,在校外本学科范围内上示范课或公开课不少于6节,在县、市教育教学研讨活动中成功举办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
3.培养期内至少开展一项课题研究,撰写1篇以上与本学科有关的专业论文并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撰写不少于5万字的反映个人教育思想、教学主张或教学特色的经验总结、研究论文或著作书稿;并在校本教研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培养期内初步建成个人名师工作室,提交不少于10篇公开课教案、课例视频、文稿等;展示有特色的教育教学经典课例和研究成果;积极开展“名师导教”等活动,通过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开发、教学研讨和巡回讲座等形式,引导名师工作室的学员提升专业水平;承担当地中小学教师的集中培训任务和远程培训跟进指导,促进当地教师的专业成长。
第十二条
省级教学名师的认定程序
1.发布文件。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省级教学名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开认定的资格条件和实施办法。
2.个人申请。培养对象根据认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出认定申请,填报《陕西省
省级教学名师认定申请和审批表》。
3.逐级审核。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主要审核申请人在学校完成名师教学工作任务的情况并提出审核意见;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审核申请人完成教研工作、名师工作室、社会服务工作的情况并提出审核意见;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审核申请人的资质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4.省级认定。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陕西省省级教学名师认定量化考核办法》,组织专家考核组对培养对象进行综合考核(对体音美薄弱学科作适当倾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由省教育厅、人社厅联合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再保留培养对象资格。
第五章
待
遇
第十三条
认定为省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享有如下待遇:
1.授予“陕西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并给予名师工作室研究经费2万元。
2.享有破格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资格,并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3.享有破格参加特级教师评选的资格。其中,在考核周期内被评为优秀者,可直接认定为特级教师。
4.享有优先参加国内外各种高层次研修、学习考察、学术研讨等活动的权利和机会,省教育厅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并对其获准立项的课题给予资助。
5.省级教学名师所在学校对他们承担的研究课题、教改实验和教学指导任务等,应适当计算工作量。
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为省级教学名师提供良好的工作、教研和学术交流条件,为他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六章
职
责
第十四条
认定为省级教学名师的教师须履行如下职责:
1.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确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学生观,模范遵守师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努力成为教书育人的模范。
2.提升专业能力水平。确立终身学习思想,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主动跟踪本学科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5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360学时。积极推动素质教育,成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领头雁。
3.发挥名师示范作用。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教学研讨、教师培训和对外交流活动,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观摩和专题讲座、辅导等任务。每年在校内外上示范课不少于8节,听评课不少于20节;每年承担校本培训任务不少于1次,承担市级以上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培训任务不少于2次,至少参加1次送教下乡或支援农村薄弱地区教育活动。
4.发挥名师指导作用。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5年内以名师工作室为平台,承担本学科2名左右省级学科带头人、3名左右省级教学能手的培养指导任务,承担3—5名师范生的实习指导工作,明确培养目标和规格,制定培养计划和方案,指导他们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并取得明显成效。
5.发挥名师引领作用。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教改实验项目,5年内至少撰写2篇有较高水准和应用价值的调研报告、经验总结或政策建议;至少开设2次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会;至少在教育期刊上公开发表2篇专业论文或出版1部教育教学专集。
第七章
管
理
第十五条
省级教学名师按以下办法管理:
1.省级教学名师实行统一管理。由省教育厅、人社厅成立的“骨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由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统一管理。具体的选拔与认定、培养与使用等业务工作,由办公室授权的执行机构负责。
2.省级教学名师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从认定后每五年为一个考核周期,逐步
形成坚持标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滚动发展的良性机制,不搞终身制。
3.省级教学名师实行考核管理。考核分为考核与周期考核两种方式。考核主要根据名师当年的履职情况,由所在学校结合本校考核进行,由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周期考核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继续连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公布连任名单,并重新颁发证书。
4.省级教学名师实行注册管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的执行机构建立省级教学名师信息库和电子档案、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注册与管理平台,以及省级教学名师证书注册管理制度等。
第十六条
省级教学名师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荣誉称号和待遇:
1.在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
2.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败坏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不履行教学名师职责,连续两个或5年考核周期内考核为不合格的; 4.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5.非组织原因脱离教师或教研岗位半年以上的; 6.私自离岗不归或出国后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 7.因其它原因调离基础教育系统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第十八条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本级教学名师选拔与管理办法并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四篇:教学能手选拔听课心得体会
教学能手选拔听课体会
近期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教学能手选拔听课活动,这期间我听了许多优秀教师的课,让我受益匪浅。这些课科目不同,风格迥异,但每节课对我来说都是高位引领,都有很多值得我学习和借鉴的东西。现在联系我自己平时教学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说一说我浅薄的体会。
一、教师基本功扎实,教态自然大方,有亲和力,与学生融成一片。目标极其明确,教师围绕目标创设情境,吸引学生兴趣。同时为学生提供挑战机会,不失时机地让他们体验成功。
二、教学过程中有创新,亮点频现,精彩纷呈。各位教师课件制作非常精美,有的运用漫画,有的运用视频,有的运用图片,语文课堂的朗诵等等,这些东西不但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更体现了各学科的特色与教师的展业素质。还有不同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比如物理里的画图运用到语文的板书中,不但提升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识记,更增强了学科之间的关联性。最大的亮点是课本剧表演,精心设计和排练的课本剧,使学生乐于学习,并能更好地理解知识,同时还提升了表演同学各方面的能力。
三、各学科教师导学案设计更加贴近学生生活实际,更注重知识的实际应用、方法的指导、能力的培养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升华。各节课目标达成度都很高,不仅是因为各位教师设计了学生“跳一跳,够得着”的导学案,更因为导学案设计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一节物理课,测密度及质量时教师就带领学生测量并计算学校门口大石碑的体积和质量;还有一节语文课上“各位导师背后的秘密”这样的小游戏,因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学生乐于接受,所以达成的效果也出奇的好。课堂中各位老师评价及时、中肯,课中培训非常有针对性„„
由此,我也联系到将来自己在教学中应改进的地方:
一、深入挖掘教材的同时,多联系生活实际。
二、细节决定成败,要注重细节,做好各种问题的预设,处理好教学中的细节问题。
三、厚积薄发,注重平时积累。
总之,通过这次听课,我既开阔了眼界,学到许多东西,又发现了自身的不足,更重要的是使我明确了今后的奋斗目标。相信进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我一定能实现自己的快速成长,为我校的课改事业添砖加瓦!
第五篇:陕西省教学能手 荣誉称号课后感想
“陕西省教学能手”荣誉称号课后感想(2012-07-09 11:38:38)
王小刚 男 秦陵初中 市级骨干教师
陕西400余名中学教师将获“陕西省教学能手”荣誉称号 2012-07-05 14:11:00 来源: 人民网(北京)有0人参与
0(0)人民网西安7月5日电(记者 魏鑫)7月5日上午,为期3天(7月5日—7日)的2012年陕西省中学教学能手评选活动开幕式在高新一中拉开帷幕。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张雄强在讲话中表示,“近年来,陕西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实施科教兴陕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整个社会越来越深刻感受并认识到,教育质量的关键在教师,内涵发展的核心在教师。”
本次教学能手评选活动通过备课、说课答辩和上课等环节进行评选,评选内容包括初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通过评选,400余名佼佼者将从陕西省11个地市选拔出的教师中脱颖而出。对于评选出来的优秀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联合授予其“陕西省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并在今年陕西省庆祝教师节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获得该项荣誉称号的教师将在今后职称评定及工资待遇中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并享有优先参与国家级、省级骨干培训的资格。
据悉,本次中学教学能手评选活动是即4月24日—26日进行的2012年陕西省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活动和6月26日—28日进行的2012年陕西省小学教学能手评选活动之后的第三次陕西省教学能手评选活动。2012年陕西省拟评选教学能手850余名。
(本文来源:人民网)
经历
早上讲完课,顿时觉得如释重负,身心倍感轻爽。一幕幕场景又不时回到眼前......5月中旬某天,突然听说区领导要来校听我课,学校通知,让我做好准备。当时真不知道是什么事,听说还要访问调查,既要访问调查领导,还要访问调查学生,把人搞得当时很紧张,随后才知是要推荐去省上赛教,区教育局做调查分析推荐确定人选,当时的我倍感荣幸之至,同时压力增大。
6月中旬某天,区教育局老师打来电话,说周六周日到某中学去讲课,早上八点开始,课题当时就抽签,随后给一个小时备课和说课准备,然后就直接去上课,没有学生,根据说课和上课现场打分,根据分数高低最终确定参加省上的人选。我当时接到通知,心里很高兴,知道区上已经没有问题了,就轻装上阵,参加了市上的选拔性说课和讲课,下来感觉良好,没有多想,只等结果。
6月底区教育局打来电话,说给我发个文件,我当时心里就知道了,市上也没有问题
了,当时压力突然来了,心里说实在的,很矛盾,因为省上高手如云,变数很大,所以当时心里有些纠结,成功了,皆大欢喜;失败了,哎,将会是痛苦的深渊,最起码我认为会有一段时间会很难过。算了,不想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尽力而为吧。
7月4号,就是昨天,我十一点从家出发,经过来回辗转,到下午三点才找到某酒店,然后在带队老师处领取了2012陕西省中学能手评选活动指南,然后去西安高新一中抽取参评分组和节次签。很久没有来西安了,感觉这个城市越来越像国际大都市了,走了近半个小时,映入眼帘的是西安高新一中高中部,首先感觉是学校硬件真不错,基础设施很完善配套,学生也很有礼貌,见了老师都会说老师好,而且感觉很有诚意,顿时觉得这学校确实名不虚传。随后进入大厅,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去抽签,老天保佑,结果抽了个7月5日第三节课,我当时心里就砰砰直跳,感觉自己快上战场了。工作人员随即给我解释道:明早九点十五要来学校抽取上课的课题,9:25----10:55是备课时间,11:00-----11:10分是说课答辩时间,11:20----11:50是上课时间。听完之后,感觉好紧张,在紧张中奔向了回家的旅程。
7月5日,就是今天,因为心里有事,就早早的醒了,六点起床,洗漱完毕,吃过早餐,带好证件和一只笔,就踏上了去往西安的旅程,一路心情反而变得平静,过了两个多小时,于八点一刻到达西安高新一中。因为来的早了点,索性就在学校里转了转,看到学生食堂了,顿时感觉肚子饿了,就进去了。早餐很丰富,新奇的是这些卖饭的竟然都是学生,立马就想到了估计这是勤工俭学吧,索性要了份包谷珍,坐在整齐干净而有序的食堂里品尝了一番,感觉还不错。随后就进入大厅,这时已经有工作人员在组织上午第三节要讲课的老师了,工作人员把要讲课的老师带到了一楼的教师休息室,随即点名,提出要求,要求每位参赛老师第一,在书写教案和说课时,不能说明自己的身份,只写自己的参赛号;第二,不能将手机、U盘、教参和教辅资料带入备课室,说白了,只能带一支笔。其他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听了要求感觉真正的体现公平和公正。随后上二楼抽取了课题,一看是中图版第二章第二节城市化第一课时,城市化的概念、进程和特点,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这节课内容简单,活动很好开展;愁得是课题贴近生活实际,但因讲课备课的要求,没有好的案例。暂且不管,进入备课室,一间大大的房子,里面有6个工作人员,所有第三节上课的各学科的老师都自己挑选座位就坐,每张桌子上面有台电脑,我看了,配置还不错,随后工作人员发放备课稿纸和复印的讲课内容的相关章节内容。紧张的备课就开始了,因为本人写的字不太好看,所以我就觉定利用电脑做电子教案,因为无法提前准备充足的资料和案例,只能充分利用教材上的图表盒案例了,以体现开发教材的目的。教案附后,请同行批评指正!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备课和做课件,随后工作人员带入进入说课室,说课室有五位评委,一看都是大手笔,在评委示意开始说课,我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教材、说教法学法、说设计理念、说教学程序、说课前反思等展开说课,感觉还没有说,评委示意八分钟过去了,然后评委提问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开展校本研修?一个是未来五年自己的发展规划?回答问题轻车熟路。然后就是下楼进入讲课室,我一看学生一个个懒洋洋的,当时感觉就不太好,估计这是一个差班的学生。然后就按我的设计流程开展上课,感觉学生不是很积极配合,表现在:
1、回答问题故意刁难老师?比如我问大家生活和学习在这样一个国际化大都市里,大家感到幸福和快乐吗?竟然有些学生回答不幸福和快乐。无语,典型的不配合。
2、从来不主动举手和积极思考问题,都害怕老师把他叫起来回答问题,有些害羞、、、、、种种迹象让我感觉不像高新一中的学生,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再好的学校也有后进生呀!我当时感觉到把这些学生估计的太高了,随后在教学中就主动提问学生,拉起来回答问题,因学生不配合,很多问题需要我来引导,耽误了些时间,最终在讲到城市化进程的第四个特点时,下课铃响了,我就给学生布置了作业,让结合中国的沪宁杭城市群的形成区位条件,去理解世界城市群共同的区位优势,最后布置作业,讲课结束。
课虽然讲完了,但依然留有遗憾和欠缺,按照我的设计理念:培养公民必备的英语
学习素养、学习对学生终生发展有用的思维能力,在这两个理念的指导下,结合课标要求,我把教材上一些内容作了简化处理:
无论结果如何,这对自己来说,都是莫大的收益!多的还是感恩和感谢!感谢和感恩帮助过我和指导过我并关心着我的人。
亮点
1.口语英语,说课和讲课全英文,感觉还行,即使不是上等水平,至少应该是中上等。
2.板书。我能明显的感知我的半数效果是所有英语参赛老师上等佳作。
3.简笔画的应用。看见还有人使用一张大纸写出英语的句型,感觉很老土。我在学生书写三个举行的空隙,几笔就勾画出两个生动的人物对话,一个是模仿那个女班长的侧面肖像。这可是我的强项。看见评委老师给我合作品牌了照片,估计是被震撼了。应该加分的。
4.hold住整个气场。对话练习的过程中我发现一个女生在画图画,模仿我的书写笔迹,她是个活跃分子,于是我以他的作品为例,hold住学习的气氛和节奏。
5.氛围。整个课堂气氛比较活跃,练习比较有效。
6.下课后我从前门出,到后门口时,评委们还没有完全走出教室,就听有个女生大声说:讲得好不好?大家齐声回答:讲得很好。心里美滋滋的。(抱歉,我有些飘飘然了吧)。
写了这么多,啰嗦了一大堆,不知所云,限于本人水平有限,不足之处望同行批评指正!
附件是备课教案,U盘被收回,没有电子版,手机拍照,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