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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和爆炸应急预案[精选多篇]
编辑:柔情似水 识别码:125-454591 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3-05-08 07:21: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电气火灾和爆炸应急预案

一般电火花温度很高,特别是电弧,温度可高达6000℃。因此,它们不仅能引起可燃物燃烧,而且能使金属熔化、飞溅,构成危险的火源。下面是关于电气火灾和爆炸应急预案的内容,欢迎阅读!

1电气火灾和爆炸的原因

1.1配电线路、照明器具、电动机、电热器具和高、低压开关电器等电气装置引起火灾爆炸。

1.2电力电容器、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等引起火灾爆炸。

1.3雷电、寄生静电、电磁感应也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

1.4归纳起来,电气装置异常状态下的危险温度和各种电火花及电孤是电气火灾和爆炸的直接原因。

2电气火灾和爆炸的现象

2.1电气短路。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电流增大为正常的数倍乃至数十倍,而产生的热量又与电流的平方成正比,使温度急剧上升;如果温度达到燃物的引燃温度,即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由于击穿、老化及其它各种原因造成的绝缘破坏都可能构成短路,引起火灾爆炸。

2.2接触不良。接触部位是电路的薄弱环节,是产生危险温度的主要部位之一,不可拆卸的接头连接不牢、焊接不良或接头处夹有杂物,可拆卸的接头连接不紧密或松动,可开闭的触头和滑动接触处没有足够的接触压力或表面粗糙不平等,均可能增大接触电阻,产生危险温度,特别是铜导体与铝导体的连接处,很容易构成引燃源,造成打火放电,引起火灾爆炸。

2.3过载。过载势必造成电流过大,导致过热,设计线路或选用电气设备时没有考虑足够的裕量,或使用中接用过多的负荷或某些负荷连续运行时间太长或起动过于频繁,或三相线路缺相运行,均可能导致线路或设备过载。

2.4铁芯过热。电动机、变压器、接触器等带有铁芯的电气设备,由于铁芯短路(片间绝缘破坏),或线圈电压过高,或通电后铁芯不能吸合都将造成铁芯过热并产生危险温度。

2.5漏电。漏电电流一般不大,不能促使线路熔丝动作,如漏电电流沿线路比较均匀地分布,则发热量分散,火灾危险性不大;但当漏电电流集中在某一点时,可能引起比较严重的局部发热,引燃成灾。

2.6散热不良。各种电气设备在设计和安装时都考虑有一定的散热、通风措施,如果这些措施遭到破坏,如散热油管堵塞、通风道堵塞、安装位置不当、环境温度过高或距离外界热源太近,均可能导致电气设备过热。

2.7机械故障。对于带有电动机的设备,如果被卡死或轴承损坏,造成堵转或负载转矩过大,都将造成电动机过热。

2.8电热器具和照明灯具。电炉、电热器和照明灯具的工作温度较高,如电炉丝的温度高达800℃;白炽灯丝温度高达2000~3000℃,40W灯泡表面温度约50~60℃、100W者约170~220℃、200W者约170~300℃;高压水银灯泡表面温度与白炽灯相近,400W者约150~250℃;1000W碘钨灯表面温度高达500~800℃,如果这些发热元件紧贴在可燃物上或离可燃物太近,极易引燃成灾。

2.9电火花是电极间的击穿放电,大量电火花将汇集成电弧。电火花的温度很高,特别是电弧,温度高达6000℃,因此,电火花和电弧不仅能引起可燃物燃烧,还能使金属熔化、飞溅,构成危险的火源。

2.10一些电气设备正常工作或正常操作过程中会产生电火花;如刀开关、断路器、接触器、控制器接通和断开线路时会产生电火花;直流电机的电刷与换向器的滑动接触处、绕线式异步电动机的电刷与滑环的滑动接触处也会产生电火花;切断感性电路时,断口处将产生比较强烈的电火花或电弧;其火花能量较大,危险性也较大。

2.11雷电放电可产生强烈的电弧。直接雷电可产生20000℃的电弧,引燃危险性极大,随着雷击发生的二次放电的引燃危险性也很大,雷电冲击过电压击穿电气设备的绝缘构成短路也有很大的引燃危险。

2.12工艺过程中或人员行动过程中所产生静电的能量虽然不大,但固体静电电压可高达20多万伏,液体和粉体静电可达数万伏,气体和蒸汽静电可达1万多伏,人体静电也可达1万多伏,静电电压很高,容易发生放电,在爆炸危险环境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因素。

2.13多油断路器、电力变压器、电力电容器、充油套管、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等电气设备可能发生爆炸;当电气设备周围有爆炸性混合物时,在危险温度或电火花的激发下可能发生空间爆炸;充油设备的绝缘油在高温电弧作用下气化和分解,喷出大量油雾和可燃气体,也可能发生空间爆炸;发电机的氢冷装置漏气,或酸性蓄电池排出氢气等,形成了爆炸性的混合物,也能发生空间爆炸。

3电气火灾和爆炸的危害性

3.1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建筑物倒塌,生产中断。

3.2电气设备发生燃烧爆炸,还会引发连环性的物理、化学爆炸。

3.3在不同的工艺生产区域,发生的爆炸性质也不同,如高炉炉顶设备、煤气系统除尘设备、喷煤制粉设备等,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4电气火灾和爆炸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4.1对控制室、开关室通往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的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缝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严密封堵。

4.2电缆竖井应分段作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4.3电缆隧道、夹层等处要定期检查清理,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4.4厂房内敷设的电缆要组织分区负责,并定期清扫积灰、积粉;经过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和燃油、透平油管道、阀门附近的电缆要尽可能布置远一些,并采取隔热、防火措施。

4.5新扩建工程设计应有完善的电缆防火措施,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

4.6对于新建、扩建的300MW及以上机组,应使用阻燃电缆,否则重要回路应采用耐火电缆。

4.7在配电装置中合理配置熔断器、漏电保护器等保护电器,对线路和用电设备的过载、短路和漏电进行可靠的保护。

4.8在电气设备(包括线路)周围,尤其在使用电焊机的场所不准堆放易燃物和腐蚀介质。

4.9在电气设备(包括线路)的绝缘检查,保证相与相间和相与地间有符合要求的良好绝缘,防止可能出现的电火闪烁。

4.10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变压器、配电室等处禁止烟火,并配置绝缘灭火器材。

4.11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其保护范围应能覆盖整个施工现场。

4.12火灾发生后,由于受潮或烟熏,开关设备绝缘性能降低,因此,拉闸时最好用绝缘工具操作。

4.13高压应先操作断路器而不应先操作隔离开关切断电源;低压应先操作磁力启动器,而不应先操作闸刀开关切断电源,以免引起弧光短路。

4.14切断电源地点要选择适当,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灭火工作。

4.15剪断电源时,不同相电位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造成短路;剪断空中电线时,剪断位置应选择在电源方向的支持物附近,以防止电线切断后断落下来造成接地短路和触电事故。

4.16凡进入生产区域的电器设备必须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出厂日期。无产地、无品牌的产品一律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

4.17所有开关的保险丝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大代小,不得以铁丝、铜丝、铝丝等代替保险丝使用。

4.18停电。发生事故停电,立即报告生产调度,确定停电范围,若故障在车间范围内,应立即组织抢修:

4.18.1停电范围在全厂,厂调度应立即报告公司总调度,厂应立即组织抢修,若故障在厂范围内,各岗位按相应应急程序处理;

4.18.2停电范围在全公司,应与总调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各岗位按相应应急程序处理;

4.18.3停电后应迅速弄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要撤离人员,严防冒险作业,使事故扩大;

4.18.4事故处理后送电,要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9突然停电自动化控制系统应急预案:

4.19.1停电后立即保存系统程序;

4.19.2按程序将所有模板电源关闭;

4.19.3将监控画面退出,随后按安全程序关闭。

4.20电气设备、设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切断事故点电源,并按火灾应急程序处理,灭火时应严格遵守电气火灾灭火规程。

4.21电气火灾、爆炸事故的火源扑灭后必须查明原因,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送电的方式查找故障点,确认故障彻底排除后,方可联系送电。

4.22厂各区域设备或照明设施一旦发生着火事故,着火较大不好立即控制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4.22.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厂调度室报告,高炉车间和除尘喷煤车间可先向车间值班室报告,并采取一切办法迅速切断电源;

4.22.2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上级部门报告,迅速通知各专业救援队伍赶往事故现场,并视情况及时通知医院、消防、事故地点区域内各相关方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查明事故点及事故原因,并发出相应休风停机指令,下达应急救援预处置指令;

4.22.3发生事故的区域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及事故区域内各相关方采取应急措施,区域负责人立即组织查找事故点及事故原因,组织对现场受伤人员抢救,清点现场人数,设立临时警戒线,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抢险,相关单位也要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抢险、救援,并清点本单位在事故现场可能受伤的人数;

4.22.4指挥部各成员接到通知后,按对口专业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应请求上级支援;

4.22.5通讯联络中心设在厂调度室,负责信息传递、指挥、联络及对外信息发布;

4.22.6安全生产技术科到达现场后,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事故点及事故原因,视事故控制情况,做出停产决定,并对事故状态进行跟踪监测;

4.22.7治安队到达现场后,设置警戒区,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配合事故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撤离和人数清点;

4.22.8医疗救护队到现场后,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救护伤员,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4.22.9抢险抢修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化;

4.22.10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专门工作小组:

4.22.10.1在生产副厂长指挥下,组成由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环保科、事故发生车间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及事故处理意见;

4.22.10.2在设备副厂长的指挥下,组成由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环保科、事故发生车间、设备维修单位(二建公司)参加的抢修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4.22.11火情较小时,发现人员采用现场的消防设施灭火,并向生产调度汇报。如火情难以控制,立即拔打火警电话通知消防队,并向安全生产技术科、生产副厂长汇报,应急小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并派专人接应消防车。

第二篇: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火灾爆炸应急预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民用爆炸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破坏引起的爆炸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市爆炸事故应急工作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指挥、有关部门分级负责、发生事故单位自救与社会援救相结合的办法。

一)爆炸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成立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主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安监局和事故发生地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市公安、安监、宣传、工会、监察、卫生、消防、经委、劳动、信访、民政等部门及事故发生地各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全面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指挥长的指令和命令。

1组织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根据事故发展态势,统一部署应急预案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协调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4市行政区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5对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事故灾害,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安抚工作。

8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9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专业组的职责

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现场救援设下列九个专业组:

1抢险救援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武警、消防及事故发生地救援工作人员控制事故现场,初步分析判断事故的性质、原因;扑救爆炸引起的火灾;清理事故现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排除和转移未爆炸的爆炸物品。

2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公安干警进行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疏散群众;组织交巡警疏导交通,进行交通管制;组织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干警勘查事故现场,开展现场访问,搜寻证据,追查和监控有关嫌疑人员。

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足够的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队伍,对伤亡人员进行医疗救护,把人员伤亡人数降低到最低限度;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和占用急救场所;因爆炸事故引起的烧伤伤员较多,所以把市第一人民医院列为爆炸事故(险情)主要救护医院;准确统计伤亡人员数字,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供应、现场抢险人员的饮食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5信息新闻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事故(险情)抢险救援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工作。

6通讯保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组织市移动通信应急车到达事故现场,确保事故现场通讯畅通。

7专家指导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爆炸物品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对引发事故的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及爆炸原因进行分析;对爆炸事故进行科学、准确地定性。

8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牵头。市民政、劳动、信访和事故发生地民政、劳动、信访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保险机构参加,对死亡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和处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员的遗物;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接待、安抚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及其家属抚恤、理赔等善后工作。

9事故调查处理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监察、经委、劳动、工会及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参加,采取现场勘查、现场访问、搜查物证、人证、科学实验等方法,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和下部安全防范措施。

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事故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事故应急机构是本单位应急工作的组织和执行机构,包括指挥机构及警戒、疏散、救援、救护、通讯、后勤保障等。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针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制订、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发生事故时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人员疏散、现场控制与保护、医疗救护等应急救援工作,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和应急救援情况;本单位救援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态时,及时向社会救援机构求助。

四)爆炸事故应急专家组职责

根据爆炸事故的性质特点,专家组成员主要由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平时在市公安局组织指导下,深入行业内部,全方位把握全市民爆行业动态,分析研究发生事故的潜在因素,参与市应急预案演练,提出应急救援合理化建议。爆炸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现场实际,进入现场实地勘查,查找事故原因,重点排除爆炸隐患,有针对性的制订应急救援措施,实施严密有效的救援,防止施救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生命财产损失,与安监、消防、卫生、环保等行业的技术专家共同协调应急救援事宜。

三、信息报送

一)爆炸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其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经济类型及企业规模;

3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

三)市公安局接到民用爆炸物品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必须告知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负责向省安监局报告。

四)爆炸事故处理过程中,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事故的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五)爆炸事故发生后,必须在4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公安厅、省安监局。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机制

应急指挥与协调按照地方主体原则,通知相关人员立即进入现场并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入具体抢险救援岗位,指导、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熟悉掌握救灾现场情况,确定救助区域,明确救援任务,根据现场实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救助措施。建立良好的应急通讯机制,实施有效的通信保障。加强应急救护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要做好登记,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

二)响应程序

接警—核查—上报—预警—启动相应预警—监测—决策—现场处置—应急终止—善后处置。

三)预警

当辖区内发生民用爆炸物品突发事件,可能对公众的人身健康、财产安全或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损害时,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救援,必要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救援终结

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状态的解除,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或者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或者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紧急状态的终止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五、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对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应急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维护、应急救援装备和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等的必要资金应予以保证。

事故灾难发生后,应急救援工作中由财政负责的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队伍保障

根据平战结合和事故应急的需要,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要合理设置事故应急专家队伍、抢险救灾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和其他应急队伍。应急队员应选择身体好、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三)器材物资保障

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其应急机构应根据各自应急预案和相关救援工作的需要事先做好各种应急救援队伍所需的自防自救、抢险救灾、医疗救护、通信器材、交通工具等事故应急器材装备的准备,确保应急救援的需要。

四)医疗保障

市卫生局按照要求实施相应的医疗应急救援方案,有效完成医疗救援、伤员转送和救治工作。

五)通讯保障

市移动公司按照职责要求制定有关应急通讯线路、设备、设施等的使用、保养、管理制度,确保应急通信畅通。当突发事件造成区域性通信瘫痪时,市移动公司组织协调有关电信运营商进行抢修。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并适时维护应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通讯数据库并提供备用方案。

六、善后处置

一)伤员、死亡人员处置

当地医疗卫生部门负责获救伤病人员的救治。死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死亡人员的处置工作。当死亡人员所在单位无力处置时,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置。

二)社会救助和保险赔付

社会救助由民政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介入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事故的处置工作,按规定开展赔付工作。

三)调查评估

应急终止后,爆炸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应对事故原因、事故损失、应急行动、救助效果、经验教训等进行评估分析。重大以上民用爆炸物品灾难事故由市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一周内向市人民政府上报总结报告。

七、应急救援准备

一)教育培训

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应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的事故应急应知应会教育、自防自救教育等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事故发生时应急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各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应急机构应针对事故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各种抢险救灾队伍、医疗救护队伍、物资保障队伍的需要开展专业培训,满足事故应急工作对应急队伍专业素质的需要。

二)实战演练

各级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制订应急实战演练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篇: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XX公司 XX工程处

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控制火灾、爆炸的发生,以及在火灾、爆炸突发时做出响应,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带来的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和财产损失,控制事故事件的扩展。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此应急预案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区对火灾、爆炸预防和突发的紧急情况处理及做出响应。

三、可能引起火灾原因

(一)生活办公区

1、生活办公区人员较集中,因吸烟不慎或违章使用明火可引起火灾。

2、生活办公区电脑空调电炉因超负荷使用或线路老化引起自燃发生火灾。

3、生活办公区电热水器因管理不善或发生短路易引起火灾。

(二)施工现场情况

1、施工现场电焊、气割;砂轮机、电锯等。

2、涂漆、喷漆、卷材、可燃气体和汽油等。

3、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线路老化引起火灾。

4、氧气瓶、乙炔瓶爆炸。

四、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传达贯彻上级消防保卫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做好火灾、爆炸的预防工作和救灾知识培训。一旦有火灾、爆炸紧急情况发生,领导组织抢险,疏散人员,使火灾、爆炸引发的环境污染和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六、对火灾、爆炸预防控制

1、项目部实行防火责任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2、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进行消防宣传,组织群众制定防火公约,掌握各类火灾的扑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用法。

4、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经营管理的内容。

5、组织消防演习,定期进行防火、防爆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6、施工现场安全出口、楼梯口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7、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每天下班前应切断电源(施工现场及办公区)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8、严格控制明火、焰火、鞭炮的使用与燃放。确实需要使用与燃放时,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预防措施。

9、项目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对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瓶、氧气瓶)应放置在专门场所,分类、分库存放,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仓库区通风畅通,并有安全警示牌及“严禁烟火”的标志。

10、管理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检查,确保安全。在冬春季节以及重大节日,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做好消防工作。

11、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指定专人维修、管理消防器材、设备设施,保证完整好用。

12项目部任何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据用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13、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确需动用明火,应按项目部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责任到人。

14、施工现场电焊、气割应按防火规程操作,电工依据电工防火要求操作,具体详见《电焊、气割防火要求》,涂漆、喷漆按防火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涂漆、喷漆和油漆工的防火要求》、《电工的防火要求》、《仓库煤管员的防火要求》。

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与项目定点的或最近的医院做好联系工作,在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区醒目位置应贴医院急救电话,以确保在任何紧急情况下都能得到迅速救治。八、一旦有火灾紧急情况发生,采取以下步骤进行扑救

(一)生活办公区发生火灾、爆炸时

1、现场第一人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队报警,讲清起火地点、单位,并迅速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成员,奔赴火灾现场,扑救火灾,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办公区由黄光建负责组织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自救。

4、迅速疏散人员,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5、应急小组派人接应消防车,带领消防车迅速进入火灾现场。

6、消防防进场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协调消防队共同扑救,疏散消防通道。

7、如有人员伤亡,迅速拨打定点医院急救电话,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二)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爆炸时

1、现场第一人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队报警,讲清起火地点、单位,并迅速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成员,奔赴火灾现场,扑救火灾,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施工场由耿福祥负责组织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自救。

4、迅速疏散人员,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5、应急小组派人接应消防车,带领消防车迅速进入火灾现场。

6、消防防进场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协调消防队共同扑救,疏散消防通道。

7、如有人员伤亡,迅速拨打定点医院急救电话,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九、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由项目部应急小组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火灾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评审,定期对应急领导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

第四篇: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预防和控制火灾、爆炸的发生,以及在火灾、爆炸突发时做出响应,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带来的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和财产损失,控制事故事件的扩展。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此应急预案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区对火灾、爆炸预防和突发的紧急情况处理及做出响应。

三、可能引起火灾原因

(一)生活办公区

1、生活办公区人员较集中,因吸烟不慎或违章使用明火可引起火灾;

2、生活办公区电脑空调电炉因超负荷使用或线路老化引起自燃发生火灾;

3、生活办公区电热水器因管理不善或发生短路易引起火灾。

(二)施工现场情况

1、施工现场电焊、气割;砂轮机、电锯等;

2、涂漆、喷漆、卷材、可燃气体和汽油等;

3、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线路老化引起火灾;

4、氧气瓶、乙炔瓶爆炸。

四、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及施工现场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春杰

副组长:耿福祥黄光建

组员:杜春友赵忠权王忠义王作瑞董志

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传达贯彻上级消防保卫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做好火

灾、爆炸的预防工作和救灾知识培训。一旦有火灾、爆炸紧急情况发生,领导组织抢险,疏散人员,使火灾、爆炸引发的环境污染和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六、对火灾、爆炸预防控制

1、项目部实行防火责任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2、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进行消防宣传,组织群众制定防火公约,掌握各类火灾的扑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用法;

4、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经营管理的内容。

5、组织消防演习,定期进行防火、防爆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6、施工现场安全出口、楼梯口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7、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每天下班前应切断电源(施工现场及办公区)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8、严格控制明火、焰火、鞭炮的使用与燃放。确实需要使用与燃放时,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预防措施;

9、项目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对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瓶、氧气瓶)应放置在专门场所,分类、分库存放,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仓库区通风畅通,并有安全警示牌及“严禁烟火”的标志;

10、管理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检查,确保安全。在冬春季节以及重大节日,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做好消防工作;

11、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指定专人维修、管理消防器材、设备设施,保证完整好用;

12项目部任何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据用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13、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确需动用明火,应按项目部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责任到人。

14、施工现场电焊、气割应按防火规程操作,电工依据电工防火要求操作,具体详见《电焊、气割防火要求》,涂漆、喷漆按防火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涂漆、喷漆和油漆工的防火要求》、《电工的防火要求》、《仓库煤管员的防火要求》;

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与项目定点的或最近的医院做好联系工作,在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区醒目位置应贴医院急救电话,以确保在任何紧急情况下都能得到迅速救治。

八、一旦有火灾紧急情况发生,采取以下步骤进行扑救:

(一)生活办公区发生火灾、爆炸时:

1、现场第一人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队报警,讲清起火地点、单位,并迅速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成员,奔赴火灾现场,扑救火灾,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办公区由黄光建负责组织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自救。

4、迅速疏散人员,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5、应急小组派人接应消防车,带领消防车迅速进入火灾现场;

6、消防防进场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协调消防队共同扑救,疏散消防通道。

7、如有人员伤亡,迅速拨打定点医院急救电话,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二)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爆炸时:

1、现场第一人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队报警,讲清起火地点、单位,并迅速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成员,奔赴火灾现场,扑救火灾,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施工场由耿福祥负责组织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自救。

4、迅速疏散人员,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5、应急小组派人接应消防车,带领消防车迅速进入火灾现场;

6、消防防进场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协调消防队共同扑救,疏散消防通道。

7、如有人员伤亡,迅速拨打定点医院急救电话,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九、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由项目部应急小组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火灾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评审,定期对应急领导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

第五篇:电气火灾应急预案

电气火灾应急预案

综掘一队 2011年1月20日

电气火灾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我队电气设备的管理,预防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而造成不必要损失, 结合我队实际情况,特别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崔振强 副组长:侯

成员:马天龙

王海发

陈长彦

王尚科

各班班工长

二、职责划分

1、组长总体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实施监督;

2、副组长负责组织宣传工作;

3、王尚科、韩杰、袁峰负责电气火灾想干知识培训,内页资料整理等;

4、其他人员负责本预案现场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目的

本预案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认真组织员工学习电气火灾的原因分析、预防措施。以防发生电气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作出正确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四、电气火灾原因分析

引起火灾的热源有电弧、火花,以及炽热与发热的高温导电部分。电缆的起火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如过载、短路、接地故障、接触不良、漏电、电气照明设备损坏引起火灾发生。初期可能致使电缆线路的绝缘

材料燃烧,同时散发大量有害气体,危害现场人员安全。接着火焰传到巷道的木支架、煤尘、瓦斯及矿内其它可燃材料上,导致火灾扩大。事故危害较大,必须全力以赴的杜绝事故发生,以“预防为主”为原则,落实相关管理规定,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五、预防电缆线路火灾事故的措施。

1、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使用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

在井下存在瓦斯、煤尘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使用特制的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使用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合格证》的电缆,以保证使用的安全性。为了防止电缆起火,必须选择阻燃电缆,电缆线路的连接和敷设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不准许盘圈成堆或压埋送电,在使用过程中防止线路的过负荷,以避免出现短路失火等现象。

2、加强对井下电缆线路的管理,做好日常的检查和维护工作。(1)井下的各种电缆线路,要严禁超负荷运行,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使用。

(2)各单位要每月检查电缆线路的绝缘程度及设备的运行完好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

(3)每个季度对各类接线盒进行一次预防性检查,确保接头牢靠。(4)加强对职工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工作,防止人为带点搬迁电缆线路或人为造成电缆线路的机械损伤造成漏电、短路而引起火灾。

3、完善电气设备的各项保护

对《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各类保护严格按照《三大保护细则》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规定项目进行试验、整定、测试等工作。

针对电缆着火的事故原因,要求必须精确的调整线路的各类保护整定值,确保保护机构的动作可靠,要求各单位对各类保护的整定进行一次全面的计算与核对,同时对各类保护的动作机构进行检查、试验,并真实填写记录,动力科现场检查各类保护并与各单位的记录核对,对弄虚作假的单位行政领导及相关人员严肃考核。

4、加强电气管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

(1)严格执行《设备包机制度》,要求井下电气工作人员要各司其职,做到每台电气设备都有专人负责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各种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建立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制度。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修改校对,对不符合现场实际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并组织全员培训学习。(2)各单位要建立电气事故追查制度、严查电气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制度中要明确规范预防电气火灾的具体要求。做好矿工的安全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5、在电气聚集的地方设置消防设施。

六、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电气火灾事故,应按如下方案执行:

1、发生火灾时应及时切断发生火灾的线路及周围线路的电源,清理火源附近所有可燃物体;

2、及时观察火情,若能及时扑灭应及时使用沙土及周围最近的干粉灭火器扑灭火灾;

3、若火情无法扑灭,带上自救器,及时由班工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沿避灾路线及时撤离,若因火势无法撤离应及时构建零时避灾硐室,收集所有可应用水和防火工具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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