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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收付整改报告[推荐]
编辑:落花人独立 识别码:123-280451 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 2023-04-01 19:15: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人民币收付整改报告[推荐]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流通管理,规范人民币收付业务,维护人民币信誉和金融行业的形象,根据南银货金[2009]20号《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关于2009年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关于开展人民币收付业务和假币收缴、鉴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中心支行于2009年7月9日至15日组织人员对辖内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城市信用社、农村联社、邮政储蓄银行等8家金融机构及下属16个支行网点柜面人民币收付业务及假币收缴情况进行了一次现场检查。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辖内城乡金融机构网点16个,重点是农行、农信社及邮储银行。从检查情况来看,辖内各金融机构均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较好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等法规,为公众办理人民币券别调剂业务,按规定无偿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认真执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库箱钱币整点情况较好;营业场所为客户都提供了点验钞设备;假币收缴、鉴定工作基本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但是,现场检查中也发现辖内部分网点在办理人民币收付业务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经现场检查调阅相关内控制度,部分被查单位制定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内部考核制度、人民币收付业务知识学习与培训制度,未设置检查、培训登记簿。

(二)检查当日个别营业网点临柜人员没有出示《反假货币资格上岗证书》。也没有假币收缴记录,与实际业务量不符。

(三)营业场所公示内容不全。经现场检查,部分营业网点没有公示无偿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提供券别调剂的服务承诺及举报电话;未公示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人民银行授权的金融机构假币鉴定点未张贴授权证书。

三、对营业网点人民币现金业务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调查情况

在现场检查同时, 我中支检查组开展了对营业网点人民币现金业务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调查,随机选取在被查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发放了《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金业务服务质量调查问卷》,共发放问卷42份,收回42份。从回收的问卷汇总统计结果看,客户基本上知道银行应该办理零钞兑换、应该无偿兑换残损币、不得对外支付残损币及停止流通人民币及残损币兑换的相关规定;辖内大部分银行能做到在营业场所设置兑零兑残窗口、公示人民币管理举报电话。通过问卷调查结果,也显示个别银行营业网点在客户办理业务时存在向客户支付的现金中夹带残损券现象及未满足客户合理的零钞兑换需要。

检查中,我们对各行在办理人民币收付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进行了调查。各行普遍反映:一是对特种残损券兑换标准、尺度把握不准(如霉烂、火烧严重的残损人民币),经办人员普遍存在畏难情绪;二是基层网点兑换后的残损券个别票面数量不多,难以凑成捆,上介难;三是部分券别(特别是小面额纸币、硬币)由于各种原因难以上介人行,普遍存在压库现象。

现场检查结束后,我们及时对各被检查单位下发了事实确认书,要求各单位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为公众办理人民币券别调剂业务,按规定无偿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不断提高银行业人民币收付业务服务水平。对整改不彻底的我们将跟踪检查,并以此推动流通中人民币的券别结构不断优化,整洁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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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假币收缴和人民币收付业务整改报告

民生银行嘉兴桐乡支行假币收缴 和人民币收付业务整改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桐乡市支行:

根据贵行下发的桐乡银检意(2014)第1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桐乡市支行假币收缴和人民币收付业务执法检查意见书》的具体内容,我行对存在问题做了进一步的剖析,对整改情况做如下汇报:

假币收缴业务方面:

(一)对没有按要求当场出示《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的两位柜员进行了教育,要求每位柜员把《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放在现金工作区内,对还没有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的新员工要求其尽快参加考试取得证书。

(二)对编号为00690813的假币收缴凭证,身份号码一栏空缺,没按规定填写“拒绝提供”字样,现已补填完整,并组织柜员对《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进行了再学习,强调巩固了假币收缴凭证的规范化填写标准。

(三)对假币收缴登记簿存在记载不规范现象的问题,要求柜员自检登记簿,对记载不规范的地方进行改正,要求其加强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细致度,制订内部考核制度,对工作质量奖罚分明。

人民币收付业务方面:

(一)对临柜人员对点钞机依赖思想较强,在散把钞券的清点

上,有时只有机点动作,没有手点过程,存在临柜挑剔不净的现象,组织柜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等相关文件,熟悉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标准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要求对散把现钞先进行手点,再进行机器复点。

(二)对券别结构不合理,存在库存小钞、硬币偏少等现象,我行根据自身业务特点,考虑方便客户,全面满足客户需求的前提下,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库存小钞和硬币的供应量。

(三)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反假货币和爱护人民币的宣传力度,我行已请专人进行相关宣传资料的制作,并积极与九曲社区工作人员联系,设立小区反假宣传站。

通过此次检查和整改,我行将严格遵守人民银行货币管理相关规定,切实提高对人民币反假形势和收付业务的重视程度,规范、完善人民币收付业务内部考核制度,进一步扩大现金调剂数量和品种;进一步做好爱护、反假人民币的宣传,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货币管理工作,维护群众利益和金融行业形象。

第三篇:人民币收付管理

双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的通知

各支行、营业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流通管理,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有效防范假币,维护人民币信誉,切实保护公众利益,各分支机构应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分支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民币收付业务规定,规范人民币收付业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7号发布)等法规,根据合理需要的原则,为公众办理人民币券别调剂业务;按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各机构要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认真受理顾客的投诉,切实改进和规范人民币收付业务。

二、各分支机构要重视回笼人民币的整点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内控机制。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银发〔2003〕226号文印发),做到柜面收到的每一张(枚)人民币都按照标准经过整点,将不宜流通的人民币交存当地人民银行,防止不宜流通的人民币对外支付。总行要加大对人民币流通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对辖区内各分支机构人民币收付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对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加大反假货币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公众爱护人民币、防范假币的意识。各分支机构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反假货币宣传力度,尤其是对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总行及各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两个反假货币宣传网络的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发放反假货币宣传资料等手段,传播人民币防伪特征,以提高公众的人民币知识水平和爱护人民币意识。

四、各分支机构要加大对临柜人员货币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加强柜面反假货币堵截能力。各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机构要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4号发布),规范假币收缴程序;要加大对一线临柜人员货币知识与技能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人民币收付业务量较大营业网点一线临柜人员的培训,使临柜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地堵截假币;总行要指导和督促分支机构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服务设施,及时升级或更换相应的机具设备;督促分支机构建立货币信息公示栏,及时公示人民币有关防伪特征、提示客户增强防范识假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形成良好的人民币使用习惯。

双城惠民村镇银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四日

第四篇:2015人民币收付自查报告

2015人民币收付自查报告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莱商银行临沂分行认真学习并贯彻了《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在平时工作中坚决执行制度,不放松对人民币收付业务的严格要求,现将自查情况进行以下汇报:

1、制定并认真学习了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的相关条例及内部考核制度,定期进行人民币收付业务知识的培训与学习交流;

2、在柜台醒目位置,公示了无偿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提供券别调剂的服务承诺及举报电话、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并按要求组织爱护人民币的宣传;

3、向客户无偿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通过准确与规范的兑换标准与兑换程序,严格按照不宜流通人民币的挑剔标准,对不宜流通的人民币与停止流通的人民币进行兑换;根据合理需要无偿为公众办理券别调剂业务;对回笼款及时进行整点与挑剔,不存在流通券与残损券互相夹带的现象。

4、对于缴存到人民币银行(工商银行沂蒙路支行)的钱捆符合“五好钱捆”标准,残损券按规定逐级解缴到人民银行且流通券清分无差错、残损券复点无差错。

5、办理假币收缴业务人员均持有《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发现假币后严格按规定程序收缴、鉴定、登记、保管,确保账实相符;收缴的假币实物按规定及时上缴当地人民银行,不存在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鉴定、没收假币的情况,不存在已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出的情况。

6、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受理顾客投诉的情况,时时接受公众的监督。

莱商银行临沂分行

2015/10/20

第五篇:人民币收付自查

XX信用社人民币流通业务的自查报告

根据沈银办发[2011]189号和辽农信联会计电传

[2011]31号文件要求,XX信用社对2011年人民币收付业务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结合东港市人民银行、东港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关人民币收付业务的规定,我社加强了对开户单位现金支付、个人结算、活期储蓄账户支付、大额现金收付审批、登记和备案的管理,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条例,明确了临柜人员定期培训的计划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我社内控制度的建设。

二、营业场所建设情况

我社在柜面窗台显眼位置处摆放着兑换残损污损人民币标识牌,承诺无偿兑换并提供券别调剂的服务;我社在营业大厅挂有《残损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标识牌,并标注举报监督电话。

三、临柜人员业务管理情况

我社定期对临柜人员进行人民币收付业务知识学习与培训,认真研究《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每位临柜人员均能熟练掌握不宜流通人民币的挑剔标准和残缺污损人民

币兑换标准,并按程序规范操作。临柜人员均能做到不对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币、只收不付人民币、停止流通人民币。临柜人员均能根据客户的需要,办理券别调剂业务。我社一号账簿出纳与一名临柜人员能及时对回笼款进行整点挑剔,并严格实行现金收付“两条线”管理。

我社能积极参与当地人行组织的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对临柜人员定期开展反假货币知识学习与培训。我社在营业大厅内建立了反假货币宣传牌,并摆放了反假货币宣传资料,可供客户学习。我社根据当地人行的通知,组织临柜人员参加货币真伪识别师与货币真伪鉴别师考试。现我社临柜人员均能熟练掌握如何收缴鉴定假币。

四、缴存款质量情况

我社具有点钞机及手工捆钞机,多余库存现金缴存至东港联社营业部,钱捆质量符合“五好”标准。

五、反假机具管理情况

我社配备了三台点钞机,每个柜台配备一台,并在营业厅内配备一台为客户所用。

六、执行人民银行人民币流通政策等相关业务情况 我社均能按照当地人民银行有关人民币流通政策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没有出现与人民银行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并定期组织我社所有临柜人员学习人民银行人民币流通等政策,熟练掌握业务知识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市民。

我社通过对2011年人民币收付业务的自查,充分认识到我社与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还有一定的差距,我社地处偏远,硬件设施及内控制度建设中都存在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社会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及东港联社的相关要求,并组织我社员工认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将人民币收付业务工作做得更好。

XX

2011信用社 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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