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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情况说明
编辑:星海浩瀚 识别码:123-313858 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 2023-04-05 02:05: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隐患整改情况说明

桐梓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上级检查隐患整改情况说明

桐梓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

上级检查隐患整改情况说明

2013年3月4日,桐梓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松坎分局、松坎中心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联合组成验收组对我矿进行节后复工复产核验。根据(黔)安监管责改【2013】024号责令限期整改指 令书的要求和我矿《隐患整改方案》,各系统经过3天时间的整改完善,所查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3月7日16:00时,我矿矿长刘国选组织各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桐梓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隐患整改方案》对井上、下各作业场所及文字资料进行了自查验收。经核查,所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符合要求;具体如下:

1、矿方未及时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与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

此项问题由安全科长李伦营、办公室主任裴明文负责在(3月5日---3月7日)3天内对从业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及师徒合同,由安全矿长何光忠督促落实;经自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班前会议记录内容填写不规范井下测风地点不全。

此项问题由安全科长李伦营、通防科长张浩然负责在(3月5日---3月6日)2天内对班前会议记录内容进行规范和完善井下测风地点,由安全矿长何光忠督促落实;经自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3、工程师邢军占职称为测量助理工程师。

此项问题由我矿已选聘具有大专学历职称为高级工程师的赵洪勤同志为鑫鑫煤矿总工程师,10日内到矿上班;经矿长刘国选积极与赵洪勤同志联系,工程师赵洪勤表示准备提前到矿。

4、+1127残采上、下西平巷掘进工作面无测风牌板;测风报表无测风数据分析。

此项问题由通防科长张浩然负责在(3月5日---3月5日)1天内对+1127残采上、下西平巷掘进工作面设置测风牌板和进行测风数据分析,由安全矿长何光忠督促落实;经自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5、1127残采上、下西平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防突管理牌板填写不规范;防突报告单指导性差。

此项问题由探放队长李朝轻负责在(3月5日---3月7日)3天内针对+1127m残采上、下西平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防突管理牌板存在的字体不工整、字迹不清楚等重新纠正填写,由防突矿长刘贤奎督促落实;经自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6、1301运输巷片帮冒顶严重。

此项问题由生产科长宋占杰负责在(3月5日---3月5日)1天内对1301运输巷片帮冒顶地点用荆耙、川杆加固进行背帮护顶,由生产矿长杨飞帅督促落实;经自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7、1301运输巷、回风巷启封密闭后安设刮板运输机未及时安设瓦斯传感器。

此项问题由机电科长李建业负责在(3月2日---3月2日)1天内对1301运输巷、回风巷按《规程》要求,在距工作面迎头5米内,巷道回风口10米---15米处各安设高低浓度瓦斯传感器一台,且数据上传正常,由机电矿长刘广超督促落实;经自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8、+1127残采工作面防尘管理不到位;

此项问题由通防科长张浩然负责在(3月5日---3月5日)1天

内对+1127残采工作面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各转载点安设降尘设施,由安全矿长何光忠督促落实;经自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9、从业人员未随身佩戴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多数入井人员未佩戴自救器;

此项问题由安全科长李伦营负责在(3月5日---3月7日)3天内对入井人员进行登记,培训合格后办理入井证并逐人发放佩戴自救器和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由安全矿长何光忠督促落实;经自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0、+1127残采上平巷掘进工作面放炮线有一处明接头;

此项问题由安全科长李伦营负责在(3月5日---3月5日)1天内对+1127残采上平巷掘进工作面原放炮线已更换为长度350米、型号为MHYV新放炮线,由安全矿长何光忠督促落实;经自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1、1301运输巷与02集中抽放进风巷、1301回风巷与02集中抽放回风巷、+1127残采工作上、下西平巷共用回风。

此项问题由技术科长何同献负责在(3月5日---3月7日)3天内对矿井采掘布局进行调整,1301回风巷与02集中抽放回风巷停止掘进,待02集中回风联络巷形成独立回风后,方可掘进;+1127残采工作上西平巷现停止掘进,待+1127残采工作下西平巷形成独立回风后,+1127残采工作上西平巷方可掘进,由矿长刘国选督促落实;经自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附表:《上级检查隐患整改落实计划表》

桐梓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

桐梓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上级检查隐患整改情况说明

第二篇:安全评价隐患整改说明

南川区龙洞扁煤炭开采有限公司龙洞扁煤矿 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中所列不合格项目整改情况

我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中列出51项不合格项目,按“五定原则进行落实整改。

1、无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整改情况:由安全矿长胡祖平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6日前整改好。

2、班长责任制不齐全

整改情况:由安监科长胡光健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6日由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3、未组织救灾演习

整改情况:由矿长胡光流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8日重新组织了救灾演习,并达要求。

4、救灾应急器材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由矿长胡光流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12日配齐了所有救灾应急器材。

5、井口压风机房、储气罐、砂轮机、木材库处无安全标语

整改情况:由安监科长胡光健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12日整改好。

6、矿井救护器材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由矿长胡光流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13日配齐了救灾应急器材。

7、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由掘进队长谢孝林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5日整改合格。

8、架厢巷道支架间无撑木

整改情况:由掘进队长谢孝林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5日整改好。

9、巷道岔口处无路标

整改情况:由生技科长丁科友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6日整改好。

10、测风站不正规

整改情况:由通风队吴中应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9日整改好。

11、主扇风机工况运行记录未按规定记录

整改情况:由通风队吴中应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6日整改好。

12、防爆门无检查记录

整改情况:由通风队吴中应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6日整改好。

13、井下两处密闭、风门不符合通风设施质量标准

整改情况:由通风队吴中应负责落实整改,通风队已于5月10日整改好。

14、井下防尘供水系统有2处未按规定安设支管阀门

整改情况:由通风队吴中应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5日整改好。

15、井下3处爆炸作业现场未使用水炮泥

整改情况:由技术负责人陈贤文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7日整改好。

16、井下主要隔爆设施有1处未按规定设置

整改情况:由技术负责人陈贤文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5日整改好。

17、无测尘人员及测尘仪器

整改情况:由矿长胡光流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6日前购回了测尘仪器、配置了测尘人员。

18、矿井高浓度光学瓦检仪数量不足、无一氧化碳检定器

整改情况:由矿长胡光流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6日购回了一氧化碳检定器、配足了高浓度光学瓦检仪数量。

19、部分仪器仪表未按期校验

整改情况:由技术负责人陈贤文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10日整改合格

20、井下2处监控设备未按规定调试校验

整改情况:由通风队郝毅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5日整改好。

21、监控电缆无检查记录

整改情况:由通风队郝毅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5日整改好。

22、无压力烟雾、风筒传感器

整改情况:由矿长胡光流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6日购回了压力烟雾、风筒传感器,并按规定进行了安装使用。

23、井下未设消防材料库

由生产矿长杭景国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12日整改好。

24、井底车场、采掘工作面附近巷道无灭火器材

由安监科长胡光健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8日整改好。

25、井下火灾预警预报资料不全

整改情况:由生技科长丁科友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7日整改好。

26、相邻矿井和老窑的积水情况未标注在井上下对照图上

整改情况:由技术负责人陈贤文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9日整改好。

27、雨季抢险队伍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由矿长胡光流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10日安排到位。

28、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无专人检查记录

整改情况:由生技科长丁科友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6日进行了补充完善。

29、矿井未探查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

整改情况:由生技科长丁科友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7日进行了补充完善。

30、无工作水泵、备用水泵联合排水试验记录

整改情况:由机电矿长郝位亮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9日进行了补充完善。

31、地面炸药库雷管发放桌无导电软质垫层

整改情况:由后勤负责人吴永平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7日整改好。

32、电雷管发给爆破工前未测电阻

整改情况:由安全矿长胡祖平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11日整改合格。

33、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巷道内未洒水降尘

整改情况:由掘进队长谢孝林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5日整改合格。

34、轨道接头、间隙及高低、水平错差多处超标

整改情况:由调度主任龚先木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7日整改合格。

35、斜井轨道未采取防滑措施

整改情况:由调度主任龚先木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8日整改合格。

36、暗斜井有两次无提升绳检查记录 整改情况:由电矿长郝位亮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5日进行了补充完善。

37、倾斜井巷运输,矿车与矿车、矿车与钢绳的连接有2处未使用保护绳

整改情况:由电矿长郝位亮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7日进行了补充完善。

38、运输和提升各类连接装置的安全系统无试验资料

整改情况:由电矿长郝位亮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9日进行了补充完善。

39、各种技术资料、图纸、记录本、岗位责任制有2处无现场记录,资料责任制不齐全

整改情况:由技术负责人陈贤文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10日整改好。40、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未签发合格证

整改情况:由电矿长郝位亮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7日整改好。

41、井下配电网络有3处无过流短路整定值的计算资料

整改情况:由电矿长郝位亮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9日进行了补充完善。

42、有4次无煤电钻跳闸试验记录

整改情况:由电矿长郝位亮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5日进行了补充完善。

43、井下变电所无防火铁门

整改情况:由电矿长郝位亮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12日整改好。

44、变电所、水泵房无供电系统图

整改情况:由电矿长郝位亮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12日整改好。

45、井下有4处电缆敷设不符合要求

整改情况:由电矿长郝位亮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9日整改好。

46、地面压风机房无应急照明

由矿长胡光流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6日购回了应急照明灯,并按规定进行了安装使用

47、接地网无接地电阻值测试资料

整改情况:由电矿长郝位亮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9日进行了补充完善。

48、井下有4处接地连线不符合要求

整改情况:由电矿长郝位亮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7日整改合格。

49、无高压电器设备的修理,调整,停送电停电工作票

整改情况:由电矿长郝位亮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5日整改合格。50、无电缆及电器设备检查、调整和处理记录

整改情况:由电矿长郝位亮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8日整改合格。

51、无变压器绝缘油相关参数的试验资料

整改情况:由电矿长郝位亮负责落实整改,已于5月9日整改合格。

第三篇:污水提升泵房隐患整改工程施工进度情况说明

污水提升泵房隐患整改工程施工进度情况说明

污水提升泵房隐患整改工程项目经哈石化工程部评标,我大庆石化建设公司赢得此项目的标段工程,本工程为跨年工程,工程内容为新建集水池两座,提升泵房一座,格栅操作室一座,在集水池设不锈钢机械格栅两套,设四台自吸泵,对区域内的供排水、采暖、电缆等公用工程管线进行铺设。

此项工程下发时间晚,现正进行合同办理工作,工期按招标文件延后。由于临近冬季,今年只能进行一部分的项目施工,平整场地、障碍物移除、人工挖探沟及外网改造等。污水池如果开挖,冬季防护保温费用较大,无法保证质量及防护,容易发生冻胀,所以建议污水池部分明年施工。

大庆石化建设公司2012年9月29日

第四篇:各级安全检查部门排查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说明

各级安全检查部门排查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说明 为了能及时治理生产过程中的隐患,我矿对2012年以来省、市、区、乡各级安全检查部门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了汇总与总结,切实保障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隐患得到有效的落实,避免类似隐患重复出现,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省、市级部门检查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省、市级安全检查部门2012年查出安全隐患95条,全部整改完毕,2013年查出安全隐患43条,全部整改完毕。

二、区级部门检查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平鲁区煤炭局2012年查出隐患124条,全部整改完毕。2013年查出隐患120条,整改119条,其中副井井筒没有躲避硐正在整改中,预计七月中旬整改完成。

三、乡级部门检查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陶村乡安监站2012年查出隐患121条,全部整改完毕。2013年查出隐患59条,全部整改完毕。

我矿高度重视上级部门的检查,对于查出的隐患与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坚决治理安全隐患,同时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彻底杜绝类似的隐患重复出现。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8日

第五篇:隐患整改制度

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隐患整改制度

编制:xxx(安环专员)

审核:xxx(副总经理)批准:xxx(总经理)

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发布

1.目的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3.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3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4.工作程序

4.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4.1.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4.1.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1.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1.4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4.1.5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基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4.1.6相关方投诉时;

4.1.7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4.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4.2.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安环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4.2.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4.2.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2.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责任部门按4.2.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4.2.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4.2.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4.2.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环部汇总并存档。

4.2.8各级检查人员负责对实施后效果进行验证。

4.2.9各责任部门进行隐患整改后要从中总结经验,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3 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的记录

4.3.1在隐患整改措施实施过程中,总经理负责调配必要的资源以协助分析原因或确定责任部门,并对实施的过程进行监督。

4.3.2有关记录由安环部负责保管,保存期三年,各部门单位有关记录由各部门单位安全员负责保管,保存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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