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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123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123-269907 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 2023-03-31 21:17: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整改措施

医院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整改措施

2013年6月8日,市卫生局与环保局联合检查组到我院检查督导工作,对医疗废物管理及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督意见,医院领导非常重视,尤其是污水处理不达标问题,指定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检查、督导、落实本院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的管理工作,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确保医疗废物处理及污水排放符合《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完善医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细致、实操性强的应急预案。

二、加强对病区护长、清洁工、污水、污物处理专职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悉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转移、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三、设专职人员负责管理,鉴于此岗位的危险性,除每月增加100元补贴外,每年还进行健康体检一次,对乙肝表面抗原阴性者给予预防接种。

四、各科室运送医疗垃圾必须用周转桶,以防渗漏、防遗撒、防刺伤。周转桶每天清洁消毒。

五、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加装防蚊蝇、防蟑螂网窗。

六、保持污水排放系统顺利通畅,污水处理专职管理员每天清除污水中的漂浮物及污泥,清理出的东西按感染性垃圾处理。

七、根据每天住院病人数,评估医院工作量及污水量,进行人工投放消毒药液。

八、污水处理原料妥善保管,合理配比。

九、每日监测污水总余氯2次,控制出水中过高余氯,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并做好登记。

十、争取尽早修复自动投药机或重新购买污水处理设备,以确保能持续、有效地对污水进行消毒。

二0一三年六月九日

第二篇:医疗废物整改措施

医疗废物整改措施

卫生监督局:

根据上级部门对我院医疗废物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院领导高度重视,于当日下午组织开展紧急会议,就如何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讨论,会议由院长亲自主持,各管理部门参加,针对我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1、加强领导。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指导有关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做到对医疗废物工作常抓不懈。2、提高认识,要求全体职工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认识到位,杜绝轻视麻疲思想的发生。3、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知识的培训,对培训不合格的职工不允许上岗。

4、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全体职工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

5、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的工作人员,要加强责任心,与科室人员认真交接做好登记。运送途中注意防泄漏、防丢失。收集时做好个人防护。

6、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处有防鼠、防蚊蝇、防盗、防渗漏措施,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存放不超过 2 天。并做到人走落锁,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防盗工作。

7、要求各科室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每天下午有专人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运送工具将医疗废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8部分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分类不清、医疗废物管理松懈导致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有混放的现象。

9针对医疗废物要及时销毁并登记在案,对于未及时销毁的医疗废物做好未处理标示并登记在案。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附表1: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的原因及对策 附表2:医疗废物的分类

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的原因及对策 1 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的原因

(1)个别医务人员环保意识不强,存在麻痹思想,认识不到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

(2)专职人员操作不规范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理解得不深刻,故容易造成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3)护理人员进行肌内注射或化验室人员采血后,为避免针眼处出血,往往让患者或其家属按压棉签,随后患者或家属则有可能将污染的棉签丢弃至生活垃圾内。(4)护理人员给患者拔除静脉针时,常在穿刺部位贴一带消毒棉的胶布,患者或家属易将此胶布扔入生活垃圾。

(5)对《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不够了解或《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本身规定得不够明确,导致医务人员无菌操作完毕后,将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空针袋及输液袋误认为是生活垃圾。

(6)对患者及家属的环保知识宣传不够。由于基层医院陪人较多,其环保意识不强,再加上宣传力度不够,有时会将污染的一次性尿垫、臀垫、中单等随手放入生活垃圾。对策

2.1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要求,我院成立了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由业务院长、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组成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实施由院长、职能科室、各科室主任、医务人员、患者和陪人共同参与的分级监督管理制度。同时还配套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岗位责任制”、“医疗废物管理奖惩制度”、“首问负责制”等相关制度。

2.2 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

(1)医务人员的培训。定期认真组织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将有关法律、法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张贴在墙上,并装订成册,人手一份;定期考试,增强依法执业意识,严格操作规程,按规定做好医疗废物从产生到收集、转运、储存、处置的全过程管理。

(2)保洁人员的培训。由于大部分保洁员文化水平低,不懂医院感染知识,对医疗废物的危险性不了解,因此我们下大气力组织他们进行有关医疗废物处理知识的培训,反复讲解医疗垃圾处置不当所造成的危害,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3 对患者及陪人的宣教(1)进行入院教育的同时,将存放医疗废物的贮存地点、贮存容器及标识告知患者及其陪人,并有专人教给他们丢弃各类垃圾的方法,让患者及陪人清楚废弃物怎样处理,了解让医疗垃圾流入社会对大众带来的危害。

(2)要求患者及家属之间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增强环保意识,形成人人都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2.4 加强管理,严格督促检查。各科室负责同志每天轮流值班,负责对各个环节、各个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医务人员在进行各种穿刺后,为避免穿刺部位出血,要求按压穿刺部位不出血后方可离开病房,从而避免了医疗垃圾被遗落在病室内。医护人员做无菌操作时使用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空针袋及输液器袋,虽未直接接触到患者,但大多数属于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填埋后会直接对土壤造成二次污染,按医疗垃圾处理比较合理。

2.5 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对违规的处罚力度。为了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制定了“医疗废物处理”考核惩罚标准,将废物处理工作纳入全面质量管理中,并定期考核,奖罚分明,逐层落实,及时反馈整改。持续的质量改进,可使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同时还将问题公开公布,并与科室和个人的奖惩挂钩,做到工作人员与科主任、护士长同奖同罚,促使他们提高认识,自觉按制度办事。

医疗废物的分类 类别:感染性废物

特征: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类别:病理性废物

特征: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类别:损伤性废物

特征: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类别:药物性废物

特征: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类别:化学性废物

特征: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戍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废物贮存时间:最长贮存时间—气候温和冬季为72小时;夏季为48小时;凉爽季节为48小时;炎热季节为24小时。

收集:设置二种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要求垃圾袋坚韧耐用。

第三篇:医疗废物整改措施

医疗废物整改措施

市卫生监督局:

根据上级部门对我院医疗废物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院领导高度重视,于当日下午组织开展紧急会议,就如何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讨论,会议由院长亲自主持,各管理部门参加,针对我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1、加强领导。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指导有关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做到对医疗废物工作常抓不懈。、提高认识,要求全体职工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认识到位,杜绝轻视麻疲思想的发生。、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知识的培训,对培训不合格的职工不允许上岗。、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全体职工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的工作人员,要加强责任心,与科室人员认真交接做好登记。运送途中注意防泄漏、防丢失。收集时做好个人防护。、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处有防鼠、防蚊蝇、防盗、防渗漏措

施,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存放不超过 2 天。并做到人走落锁,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防盗工作。7、要求各科室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每天下午有专人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运送工具将医疗废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014年3月26日

第四篇:医疗废物、污水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管理。

二、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成员由分管领导、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防保科、后勤科、保卫科组成,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三、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和转运由后勤科负责,院感科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

四、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按不同颜色的塑料袋(桶)分类收集。

五、医疗废物应放在标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塑料袋(桶)内,由专人收集到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由绵阳环卫监察大队及时转运集中处置,并分别做好院内和院外交接登记手续。

六、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七、医疗废物运送要封闭袋口,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防止发生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直接接触工作人员身体。

九、医疗废物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每天(每次)运送废物结束时,对容器和运送工具及场所要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十、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工作,资料保存3年。工作人员在收集、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医疗废物对人体的伤害。一旦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消毒、登记、报告等措施。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一、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院长为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全院医疗废物室外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后勤科负责安排专人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和暂存,对运送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的培训,负责对运送人员进行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运送人员负责将医疗废物交由绵阳环卫监察大队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交接有关内容的记录,保存好医疗废物交接三联单。

三、院感科负责监督检查医疗废物收集、包装、转运、暂存、交接等各环节质量,并给予业务指导。

四、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做到分类收集、封口规范、转运及时,交接记录齐全,并保持科室去污间医疗废物存放区的清洁。

五、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防止职业暴露发生。

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

一、运送人员每天上午8时30分和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专用电梯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mg/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

一、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二、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四、每日用紫外线消毒医疗废物暂存间,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mg/L)对垃圾房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五、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要求

一、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实行登记记录。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交于指定的垃圾处理部门时应进行交接点数,详细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一、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及领导。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院污水处理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保持污水排放系统顺利通畅,定期对医院排放系统进行维修。

三、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操作前后洗手。

四、每日监测污水总余氯2次,并做好登记。

五、每季度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污水监测。

六、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增加污水处理消毒剂的投放量,保证污水处理的余氯含量>6.5mg/L。

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环境清洁。

第五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一、建立污水处理专职人员,并须经专业培训,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污水检测等规章制度。

二、严格记录污水排放量、设施完好状况,包括投氯系统运转是否正常,机电设备运转良好程度,各种构筑物尤其是地下部分是否渗漏,管件阀门是否渗漏等。

三、严格污水的排放管理,尤其病区、传染病区和放射性物质所污染的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并符合有关规定。

四、定期进行对原污水、沉淀池、生化处理出水、接触池出水等的日常检测,包括水量、水温、余氯、PH值、大肠菌群数、肠道致病菌、蠕虫卵、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固体、溶解氧等。

五、建立污水处理的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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