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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整改报告
编辑:落花人独立 识别码:123-338954 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 2023-04-07 06:16: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CNAS整改报告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对我实验室

现场评审不符合项的整改报告

东莞市智乐堡儿童玩具有限公司实验室 2013年01月20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根据我实验室向贵委员会提出申请认可的申请要求,认可委实验室处派出的评审组于2012年12月29~30日对我实验室进行了申请认可的初次现场评审。评审组在评审过程中依据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和相关认可规则文件对我实验室进行了认可准则的全部要素和申请认可的全部技术能力的评审,通过二天的评审,评审组专家共发现了7个不符合项,评审组要求我实验室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的整改资料。评审结束后,我实验室领导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召开了针对不符合项情况的整改工作会议,在会议中有关人员对评审组开具的不符合项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纠正措施,制定了整改计划,落实了相关整改计划的执行人员和责任,通过实验室全体人员的努力,所有不符合情况已得到有效整改,现将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进行汇报。

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此致!

东莞市智乐堡儿童玩具有限公司实验室 2013年01月20日

现场评审不符合工作整改计划表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纠正措施处理单

clb-f0-10-01-1 篇二:评审不符合项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 xx分析检测实验室

(盖章)cnas评审组xx组长: 2013 年7月25日~27日,以您为组长的的cnas评审组对本公司(实验室)进行了现场评审。感谢评审组

专家为实验室管理体系和检测技术所作的中肯地评价,更感谢您及专家组在评审过程中对实验室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开具了7个不符合项报告。针对本次现场审核所发现的问题,实验室管理层给予了高度重视,评审结束后,总经理专门主持召开了有关人员会议,布置有关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对不符合项认真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纠正措施,并明确了责任人和纠正的时间要求。

到目前,整改计划已基本完成,现将整改结果及见证材料报告如下,请专家组给予指正。谢谢!xx分析检测实验室

(盖章)

2015年8月30日

整改计划

一、整改要求: 1.有关责任部门要针对本部门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找出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的问题再发生。并将纠正措施实施的有效证据报告质量负责人; 2.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逐一对不符合项纠正结果进行验证,确认各项纠正措施实施有效后,将证明材料汇总并上报给cnas评审组。

二、整改材料要求 1.封面(写明对cnas现场评审不符合项整改报告并盖单位公章)2.整改报告 3.不符合项整改概况 4.不符合项整改见证材料 篇三:cnas内审总结报告 xxx实验室2014年第一次内审总结报告

报告人:

日 期: 批准人: 日 期:篇四:复评审整改报告

实验室认可复评审+扩项评审整改报告 2013年*月*至*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评审组一行四人,按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要求,对我中心进行了现场技术评审。在两天的评审工作中,评审组的各位专家认真工作、态度严谨,从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和技术要求两大方面做了详细的评审工作,对所申报的检测能力范围做了严格的试验考核。各位专家本着严格要求、帮助提高的原则,毫不保留的指出了实验室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指导性的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方向,使我们对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找准了提高方向。

现场评审中共发现*个不符合项,我们组织实验室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剖析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和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和实施程序认真落实整改,不断提高、规范管理和检测水平。

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针对不足通过进一步学习加深了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文件相关条款的理解,同时,认真分析不符合项发生的原因,并逐项进行切实有效的整改,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敬请予以验收。

第*个不符合项整改情况 1.不符合项内容:“实验用水标签未按gb/t6682-2008分类要求进行标识”,不符合cnas-cl10:2012中5.5.2条款。2.原因分析:实验室依据cnas-cl10:2012中5.5.2条款制定了相应的《设备管理与维护程序》,规定了所有试剂(包括纯水)的标签管理规定。但由于检测人员对条款和程序规定学习不到位,只简单标注纯水、超纯水等字样,导致未按gb/t6682-2008分类要求进行标识。3.整改措施: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理解cnas-cl10:2012中5.5.2条款。按gb/t6682-2008分类要求,对实验室所有实验用水标签进行分类标识,并查看所有配臵试剂标签信息是否规范。4.整改完成情况:组织人员学习cnas-cl10:2012中5.5.2条款和gb/t6682-2008国标中对实验室用水分类要求的相关内容。于*月*日按照国标和程序要求对所有实验用水标签进行分类标识。

5.整改证明材料:不符合项纠正处臵单、人员培训记录和员工活动签到表、实验用水未分类前状态、实验用水分类后状态、纠正措施跟踪验证表。本次监督评审共发现*个不符合项,主要集中服务供应品采购、环境设施和设备管理等几个方面,说明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尚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完善。通过这次整改,我们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学习,强化体系文件持续改进,使我中心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有了更深的体会,使人员的质量意识、执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检验中心(盖章)2013年*月*日 1:实验室认可复评审及扩项评审整改实施方案2:不符合项整改情况汇总表 附件 附件篇五:山东泰钢2011年实验室监督审核不符合项整改报告 2011年实验室监督审核不符合项 整改计划及整改报告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理化检测中心 前言 2011年4月16日至4月17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派出2人审核组对我公司2010年度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审核,审核组共开具6项不符合,并在审核中提出了很好的改进建议。检测中心领导对此非常重视,于2011年4月18日组织相关人员专门召开会议,对开具的不符合项进行了原因分析,按照审核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了整改计划和纠正/预防措施,明确责任部门/人、计划完成时间和验证人。各责任部门根据整改计划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第二篇:CNAS管理评审报告

管理评审报告

评审目的:通过管理体系的评审,以确保管理体系和检测活动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寻求改进的机会和更加满足客户对检测中心服务的要求。评审依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05;CNAS-CL01:2006)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评审时间 2013年11月29日 评审形式 会议 评审主持人 *** 参加部门及人员:检测中心主任、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监督员、检测室负责人、档案管理员、设备管理员、样品管理员、物料管理员。

管理评审内容摘要: 2013年11月29日,检测中心按计划组织召开了管理评审会议,检测中心主任主持了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各岗位人员根据评审计划的要求,分别汇报了相关工作和总结报告,在这次评审会议中,各部门均阐述了自质量体系运行以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今后需要努力的工作方向,并且一致认为检测中心制定的质量方针、目标以及质量体系文件能够满足质量体系的日常运行,符合检测中心目前的实际工作需求,满足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1、2013年质量方针、目标和管理体系文件的适用性 1.1本检测中心的质量方针是 客观公正 准确可靠 遵守规范 优质服务 1.2质量方针内涵

1.2.1 检测中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独立开展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干预和不合法利益的干扰,以科学的检测手段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

1.2.2 检测中心人员不受任何内外行政、经济影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按标准规范办事。

1.2.3 检测实事求是,所出具的报告及时、公正、准确。

1.2.4 检测中心对检测结果和送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及检测结果严格保密,任何与检测无关人员不得接触有关资料。

1.2.5 检测中心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违反规定者追究其相应责任。CX15-JL03

1.3经过评审认为,该质量方针符合认可准则的要求,包括了下列内容: 1)检测中心管理者对良好职业行为和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质量的承诺; 2)管理者关于检测中心服务质量的声明; 3)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体系的目的; 要求检测中心所有与检测工作的有关人员熟悉质量文件,并在工作中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 4)检测中心管理者对遵循本准则及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1.4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 检测中心质量目标: 以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的工作为前提,提供客观准确的检测結果,检测数据差错率≤2%;以为客户提供高效和优质的服务为目标,保证及时有效的服务,检测报告差错率≤5%;信息反馈处理率100%。经统计,2013年6月至2013年11月共出具的检测报告110份,经过对检测报告进行统计分析,检测数据差错率为0,检测报告差错率为0,检测报告准时率为100%,已超过所定的目标。共发放了客户满意度调查表15份结果均为满意,客户满意率为100%。1.5管理体系文件的适用性: 本检测中心按认可准则的要求,结合检测中心的实际情况共制订质量手册一册,程序文件30个,作业指导书64份,经过第一次内审,这些文件均在有效运行,且运行情况良好,三级文件如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等均较好的应用于检测中心日常检测工作;检测中心的制定的质量方针、目标符合质量体系实际运行的要求。检测中心的相关程序文件基本适用于检测中心的管理体系。

2、管理和监督工作情况 管理层和质量监督人员依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监督计划,对检测中心的人员、设备、设施环境条件、检测方法、记录、报告、质量控制、检测中心内务以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至10月份监督员和管理人员共进行了5次日常监督,发现不符合情况2次,并按照要求提交技术负责人,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均已得到有效纠正。通过检查情况来看检测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基本有效,检测中心的管理工作都可以按照程序要求开展,管理情况较满意,检测中心下一步还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检测结果质量。CX15-JL03

质量监督发现的不符合检测工作如下:

日期 区域名称 责任人

不符合问题 纠正措施 确认效果 更换灭火器,对范有银进 2013.6.18 化学分析室 **** 灭火器压力不够 符合 行实验室安全培训 增加固体库房消防砂的 2013.7.12 固体库房 **** 固体库房消防砂没有标示 符合 标志牌

3、内审工作情况

2013年10月14-15日对质量体系全部要素、全区域和所有岗位包括检测活动开展了一次内部审核,在本次审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共6个,主要分布在质量负责人、物理性能检测室、档案管理员、设备管理员、化学分析检测室和样品管理员6个岗位,均为一般不符合项,无严重不符合项,对这些不符合项,内审员下发《内审不符合报告》,要求责任部门或岗位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内审组成员分别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了效果验证,验证结果为符合整改要求,彻底消除了不符合项的因素。内审不符合项情况如下表: 部门/岗位 存 在 问 题 不符合标准 水泥密度、比表面原始记录,数据手改后CNAS-CL01:2006 1 物理性能检测室 没有修改人签名确认。4.13.2.3 CNAS-CL01:2006 2 档案管理员 存档的外来文件没有盖受控章,未受控。4.3.2.1 CNAS-CL01:2006 设备管理员 激光粒度仪设备信息卡片遗失。

5.5.4 CNAS-CL01:2006 4 化学分析检测室原始记录,没有校核人员的签名 4.13.2.1 个别员工对质量目标的认识,对质量目标CNAS-CL01:2006 5 质量负责人 理解不足够,不能全部答出。4.2.1 CNAS-CL01:2006 6 样品管理员 样品的标识不完整。5.8.2

4、纠正与预防措施 按照实施纠正控制程序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管理人员通过日常监督、内审、客户投诉等方面提出纠正措施处理,责任岗位认真进行了原因分析并进行了纠正,且纠正效果得到了相关人员的跟踪验证,保证工作质量和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尚未提出预防措施。并提出和实施了预防措施。5.参加能力验证的情况 实验室计划在年底报名参加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NAS测量审核机构)CX15-JL03

组织的测量审核,并按照测量审核的有关要求进行测试活动,及时报告测试结果,并进行结果的分析,以确保检测中心的检测结果的可靠性,由此识别出人员、设施、设备和内部质量控制等诸多重要环节的措施需求。

6、工作量以及工作类型情况 质量体系运行以来,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设计了所有检测项目使用的原始记录表和报告格式;2013年6月至2013年11月出具了110份检测报告,编写了主要检测设备操作维护规程以及评定了典型检测项目的不确定度报告。检测中心实施不符合工作控制、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实施质量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进行了质量监控活动及结果评价。组织了相关人员参加了方法比对、人员比对实验,并编写了比对检测评价报告。负责安排和协调检测业务开展,对所有检测数据进行质控审核,并进行检测结果质量监督。各项工作都能有序开展,并且能够顺利完成。目前检测中心的检测工作主要还是对区域公司生产厂及外来样进行原料,水泥熟料、水泥等的分析和物理性能检测,工作量比较稳定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人员、设备、设施环境条件均能够满足要求。

7、客户返馈意见情况 质量体系运行实施后,综合室按文件规定对客户进行了满意度抽样调查,共发放调查表15份,收回有效调查表15份。在这15份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来看,客户对我检测中心的检测结果、出具报告的及时性、服务态度、结果的准确性等方面的满意程度较高。

8、投诉 检测中心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以来,本检测中心未接到来自客户方面的投诉。

9、内部质量控制 检测中心检测室内部的质量控制除了日常按标准要求采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控制,除此之外还另行制定计划采用人员比对和留样复测的方式对化学分析和物理性能等进行检测,同时还加强了对非认可检测项目的质控、经过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价,结果为满意。

10、资源以及人员培训情况 2013年6月份质量体系运行以来,检测中心根据检测项目的要求配置了相应检测设备和适宜环境条件,可以充分满足到检测中心检测工作。根据CNAS-CL01要求,建立设备台帐、设备档案卡以及检定、校准计划,设备管理员根据制定的计划已经完成了所有计量设备的检定和校准确保了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性,同时为了满足关键设备的校准状态的置信度还对电子天平、电液式水泥压力试验机等进行期间核查并由检测人员实施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我们认为检测中心的设施环境条件和设备可以满足检测中心的检测要求。CX15-JL03

根据部门提出的培训申请,制定了2013年培训计划,2013年共进行了13次内部培训,根据培训计划的要求,组织全体检测中心人员参加“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培训,先后多次学习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国家、行业标准检测方法、化学安全防护救护知识、实验室常规质控方法等文件,经培训后,全体检测人员基本理解认可准则的知识要点,掌握各质量体系文件的要点。同时组织多次对检测人员开展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和检测人员能力培训,提高了检测人员的对检测项目、检测方法的知识和技能水平.每次培训后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了考核。

11、内外环境和客户需求的变化,法规标准方法的变化,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和发展 因本检测中心为企业内部实验室,主要是对本公司内部样品进行化学成分检测;比表面积检测;水泥物理性能等的检测,目前检测的项目和检测的方法没有任何的变化;针对客户所要求的检测项目,本检测中心全部使用国家标准方法,对检测方法进行了验证,并通过标准查新,目前所有的方法均为最新标准,没有发生方法的变更;本检测中心所有的检测设备均按标准方法的要求配置,因方法和工作量均无变化,所以目前所配置的检测设备能满足检测的需求。

12、供应商控制情况 管理体系运行以来,综合室组织设备管理员和物料管理员分别对设备供应商,外部服务机构和物品供应商进行了调查,填写了供应商评价表,收集了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册,至本月底共3家供应商和3家外部服务机构被列为本检测中心的合格供应商和校准服务商。

13、检测中心改进建议 13.1当前人员配备较紧凑,检测中心共有人员17人,其中研究生3人,本科6人,大专2人,为检测中心目前的工作及后续发展提供了足够的人员保障,但部分检测人员年龄较大,学历中等,需加强对培训和后备技术人员的储备;为便于更好的保证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建议加强对管理体系文件的宣传和学习,策划好培训方式、内容,要与当前检测中心检测任务相适宜,提高效率;加强与检测有关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大对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他们具有与其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检测工作能力。13.2建议加强对检测中心环境的监督和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使得检测中心能有稳定的检测环境,防止环境对检测结果有较大的影响。13.3提供更多机会参加新标准的培训,到CNAS认可检测中心参观学习,学习其它检测中心在检测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先进的管理体系, 进一步提升我们在检测方面的能力。13.4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公正性声明在检测中心张贴栏进行宣传,同时制定检测中心质量要求手册,发放到每一个人员,不断督促和鞭策检测中心每个员工,使得检测中心管理能做的更加完善,更好的服务客户,提升检测中心自我形象。13.5管理评审过程中,监督员发现三个专业检测室的安全意识需要加强,例如三个检测室 CX15-JL03

缺少消防通道,分析和物理性能检测室的安全栏杆低于相关要求,对此相关人员应增加合理消防通道,调整安全栏杆的高度。管理评审结论: 1.分析认为检测中心的质量方针对当前检测中心的各项工作具有指导性的作用,质量目标的实用性强,方针目标在管理体系活动中得到了贯彻和实现。2.检测中心现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能满足并适应目前检测中心的情况,运行是较有效的。但是还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客户至上的原则,服务客户,满足客户对检测中心检测工作的要求。改进建议: 1.继续加强人员培训,为便于更好的保证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建议加强对管理体系文件的宣传和学习,策划好培训方式、内容,要与当前检测中心检测任务相适宜,提高效率;加强对行业检测有关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大对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他们具有与其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加强对新进、大型仪器操作人员的培训。2.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公正性声明制成宣传栏,在检测中心区域墙上公布,同时发放质量手册。3.参加质量体系方面的培训,到CNAS认可实验室参观学习,学习其它实验室在检测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先进的管理体系。4.加强对检测中心环境的监督和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5.修建安全通道和调整安全栏杆,各部门应自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措施。要求整改完成期限: 1.综合室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2014年1月5日前完成)。2.由综合室负责安排制作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公正性声明制成宣传栏,并悬挂于醒目区域,发放质量手册。(2014年1月5日前完成)。3.技术负责人制定到已经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参观学习的时间安排(2014年1月5日前提交)报检测中心主任进行批准。4.制定加强对实验室环境的监督和管理,做好记录的相关计划措施报技术负责人评审(2014年1月5日前完成)。

编制:**** 日期:2013.12.3 批准:**** 日期:2013.12.3 CX15-JL03

第三篇:CNAS实验室内审报告

审核目的:核实实验室的运行是否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以及是否具备申请计量认证的条件,并寻求质量体系文件本身与实际工作不相容的内容,按评审准则的要求加以完善。

审核范围:所有部门和全部要素

审核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被审核部门名称及负责人:

审核依据: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本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

上次审核日期:

审核组长:

审核组成员:内审员

内部审核综述:

1、分组及分工:

2、本次内审所采用的审核方式:

a、现场查看,提问;

b、查阅相关文件、记录;

c、现场操作考核。

3、具体审核项目

对综合部门(例如业务办、总工办等):

a、实验室的法律地位

b、体系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

c、人员审核员培训、档案管理;

d、其它

对技术部门(如检测部等):

a、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检测能力、b、实验室的环境条件和配置、c、计量仪器设备的溯源、d、样品的管理流程、e、检测方法的正确性、f、报告的准确性、g、使用的标准规范的有效性、h、现场操作考核

不符合项的统计分析:

审核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不足,人员技术业绩档案、设备档案不齐全为主要原因,占总数的43%;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不符合项占20%;设施和环境条件、结果报告及人员的不符合项分别占15%;检测和校准物品/样品的处置的不符合项占7%。

审核结论:

××××年×月×日至×日,×××实验室进行了质量体系内审。内审人员进行了现场查看,提问;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现场操作考核等项目;共审检测试验参数10项,原始记录和报告26份,仪器设备档案23份。

1、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运作基本符合审核依据的要求,各部门均能按体系文件的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尚未发现质量体系文件与认可准则相互冲突的地方,能够满足计量认证评审准则的规定;

2、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运作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各部门技术活动能按照体系文件的规定展开,技术运作得到了有效地规范;

3、质量方针的贯彻情况和质量目标得到了有效的实现,截至本次内审,未发生一起客户投诉事件,未发生一起结果报告错误事件;

4、实验室有充分的技术能力提供相应的检测/校准服务。

本次内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个别档案资料如“综合办设备档案内容不全”等15项不全,详见“不符合报告”。

要求:

1、各部门必须认真对待本次内审提出的问题,部门负责人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落实纠正措施,总办要及时派人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务必在×月×日之前完成整改,上报质量负责人;

2、本次内审采用抽样进行,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各部门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贯彻本实验室的质量方针,检查体系文件与实验室实际工作的一致性、符合性,认真履行本部门的职责。

审核报告的发放范围:

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内审组成员

第四篇:CNAS认可方案

实验室国家认可实施方案

实验室国家认可是由政府部门授权的权威团体[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CNAS)]对该实验室有能力进行规定类型的检测所给予的一种正式承认。正式承认意味着经批准准予从事某项活动,其结果将受国家承认,在国内和国际上被高度地视为是技术能力的可靠表示。

目前,我国有数万家各类实验室,其中已有三千余家实验室获得了国家认可。譬如同行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早在2004年已通过“CNAS认可”,广亚铝业有限公司检测中心于2007年也通过了实验室国家认可,并均取得“实验室认可证书”等等。随着我国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产品质量的重视及对实验室国家认可的提倡,实验室国家认可已经成为政府部门对一些行业的强制资质。而随着社会各界对实验室认可益处的不断认识,一些大型企业已经对其供应商的质检部门提出实验室认可的要求。目前,实验室认可已经成为社会各类实验室对外证明其能力的最重要的途径。

实验室认可工作是环境监测质量与国际接轨的最直接途径。通过推进实验室认可工作,能提高实验室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提高实验室的威信,增强市场对企业的信任。

企业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这仅是证明生产过程得到了保证,而并不能证明最终产品的合格。实验室认可是权威机构对实验室能力的承认,因此,具有一定程度的难度。尽管如此,只有建立起自我评价产品质量的国家认可体系,也即是是合格评定制度中的供方自我声明,才能向客户承诺产品的质量。同时,实验室认可可以表明实验室具备了按有关国际准则开展校准/检测的技术能力;可以参与国际间实验室认可双边、多边合作,得到更广泛的承认;并且列入《国家实验室认可名录》,提高实验室的知名度;获取认可后,实验室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以加盖“CNAS”签章以及国际互认标志,这类检测报告目前被全球50个国家/地区65个机构所承认,从而真正达到了一次检测、全球通认的效果。

通过“国家认可实验室”其本身的重要意义在于促进实验室管理,提高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的信誉,增强市场对企业的信任。那么相应的,申请实验室认可必须具备一些条件。

根据CNAS的要求,申请认可的检测/校准实验室必须满足的条件包括:

1、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即实验室或所其母体应是一个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2、按CNAS的认可准则及其应用说明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且各要素(过程)都已运行并有相应记录,包括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运行至少六个月;

3、具有申请认可范围内的检测/校准能力,并至少参加过一次CNAS或其承认的能力验证活动;

4、具有支配所需资源的权力;

5、在申请后三个月内可接受CNAS的现场评审;

6、遵守CNAS认可规则、认可政策等有关规定,包括支付认可费用,履行相关义务。CNAS能够向实验室提供全面的认可,包括对产品或材料进行监测、测试或评价的实验室,以及对检测仪器或测量装置进行校准的实验室。实验室认可机构许诺不对申请认可的实验室有任何的歧视行为,即不论其属性为私有的,股份制的、行业的或政府的,也不论其人员数量的多少,规模的大小或检测/校准活动范围的大小,都一视同仁地提供认可服务。即本着自愿性,非歧视性,专家评审和国家认可四项原则而展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们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展开,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

一、收集有关的标准和技术文件、实验室情况调研、界定实验室申请范围、准则认可宣贯 1.1、收集有关的标准和技术文件

1.1.1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05)1.1.2 CNAS—CL19《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1.1.3 CNAS—GL01《实验室认可指南》等 1.1.4 CNAS/RL02 《能力验证规则》 1.1.5 CNAS/RL03 《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1.1.6 CNAS/CL06 《量值溯源要求》

1.1.7 CNAS/CL07 《测量不确定度评估和报告通用要求》等 1.2、实验室情况调研 1.3、界定实验室申请范围 1.4、准则认可宣贯

第二阶段 体系建立阶段

二、实验室管理体系设计及准则培训、编制质量体系文件

结合实验室申请范围及实验室认可工作的基本要求,进行人员规划。明确各岗位的分工,确定职责、制定工作方针,为实验室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组织保证。

通过全员参与认可标准的学习,理解认可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认可准备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方向,为认可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思想总动员并奠定理论基础。

按照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05)等文件规定的要素编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表格、报告、记录)》。

第三阶段 体系运行阶段

三、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宣贯,能力验证计划;实验室改造、部分仪器设备购置及质量体系试

运行

3.1质量体系编制完成后组织人员宣贯,确保实验室全体人员应按照体系要求开展认可的准备工作。按照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中两大部分(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中24个要素组织内审,编写内审报告。

组织监测人员包括专业知识、标准知识、质量控制、监督管理、计量理论、法定计量单位、误差理论、数据处理、抽样方法等的学习。实验室认可活动除了硬件要求外强调的是监测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的合格与否。因此,对人员素质的提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在此期间策划参加CNAS指定的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或测量审核活动。此项为申请认可的必备条件之一。

3.2为了创造一个环境整洁、布局合理的实验室,结合我们的资金状况,进行必备的硬件规划。譬如按照准则要求建立操作台;购置部分橱具;将原来的物理室分隔为现场监测室和样品交接室;仪器室窗户安装排气扇;检测室安装喷淋系统等。同时为提高检测能力,购置必备的检测设备及其它的辅助设备。

3.3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建立健全监测人员档案资料、仪器设备的档案资料,修订部分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3.4 操作文件培训运行。结合认可工作的总体时间进程,填写管理体系运行资料,确保满足认可准则的总体要求。

四、组织内审、质量体系试运行

进行内审员培训、组织内审,质量体系试运行并至少六个月。

第四阶段 认可评审阶段

五、向国家“认可委”提交正式申请 申请时提交以下资料:

1、实验室认证申请书(2份)、2.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各1份)、3.典型实验报告、4.法律地位证明材料、5.能力验证活动记录。

六、认可机构文件评审:

认可机构首先对申请资料进行文件评审,提出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实验室进行整改。实验室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资料递交到认可机构。

七、认可现场评审:

认可机构根据实验室规模大小和申请认可的参数范围确定现场评审专家组成员,与实验室协商外审时间后确定现场评审时间,进行现场评审。

八、不符合项整改:

根据现场评审开出的不符合项,实验室按要求进行整改,编写整改报告,交评审组组长审查、定稿。

九、审核结果:

实验室认可审核结果在现场评审结束(整改报告完成)后大约三个月的时间内取得。第五阶段 后续维护阶段

备注:CNAS实验室认可收费

1)认可收费项目为:申请费(初次评审、复评审、扩项评审等申请时收取)、评审费(初次评审、复评审、监督评审、扩项评审等时收取)、审定与注册费(初次评审、复评审、扩项评审等时收取)、年金和工本费。

2)认可收费标准为:申请费:600元;评审费:3000元×人×日数;审定与注册费:600元;年金:1000元;工本费:CNAS印制文件资料实际支出的成本费。对港澳台及国外机构的认可收费标准可依据国际惯例与被评审方协商确定。

3)CNAS根据申请方或已认可机构的规模和评审范围的大小,以保证评审工作质量为原则,确定评审所需的人日数。

4)评审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由申请方或已认可机构承担。

三、评审组交通食宿及招待费用(以上预算仅供参考)。其预算不包含认可咨询费用,资讯费用为20000-40000不等

第五篇:CNAS—实验室常见问题

实验室常见问题

一、关于认可规则

1.某实验室工作人员以CNAS-RL01第10.1.1条“变更通知”中“c)认可范围内的检测/校准依据„„工作范围„„发生重大改变;”为依据,认为校准能力的扩大属于变更,而不是扩项。为种说法是否正确?应如何解释?

答:这种说法不正确。CNAS-RL01第10.1.1条所述变更,是指认可范围内的变化,校准能力扩大,扩大部分不在认可范围内,所以不能按变更处理,应按扩大认可范围(简称扩项)处理。

二、关于CL10 1.CL10中规定的技术管理者不具备,是否此领域不予认可? 答:是,化学领域不予认可。

2.CNAS-CL10中的“注”与正文是否有等同作用? 答:CL10中的“注”是对正文的解释,或举例。

3.CL10在定期使用中间点的校准标样检查校准曲线会造成误导实验室以为制作一条校准曲线只要满足上述要求可长期使用,不正确使用方法!不符合分析化学基本要求!如何处理? 答:CNAS认可的实验室,有境内实验室,也有境外实验室,CL10规定的是最低要求,也是采用国际上的通用规则。如果相应国家标准中有明确规定的,实验室应执行国家标准。4.申请的化学领域的授权签字人如都达不到CL10要求怎么办?是否可以推荐了其化学技术能力,但没有推荐化学领域的授权签字人?

答:如果实验室某个领域没有符合要求的授权签字人,则该领域的能力不予认可。5.CNAS-CL10:2012 5.2.1条款要求实验室从事化学检测的人员具有化学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的学历,或者具有10年以上化学检测工作经历,该条款在某些实验室的化学检测人员的工作年限会达不到,能否有个比例,使没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而从事化学检测的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取得上岗证,在工作中学习积累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如评审中出现该不符合项,实验室除招有资质的人员难于整改。如招不到符合条件的人员,该不符合项关闭不了,评审组难于限制化学检测能力。答:此条款是强制性要求,比例是100%。对于人员不能满足要求,或相关不符合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可。此类不符合项的整改验收,应安排现场跟踪验证,包括安排现场试验。

6.CNAS-CL10:2012 于2012年6月11日发布,2013年1月1日实施。在2013年1月1日前,评审时发现实验室未按照CNAS要求进行自查,和实验室的做法不符合新的应用说明要求,应如何处理。

答:①现场发现实验室没有进行自查的,评审组应提醒实验室进行自查。②如果评审依据是旧版文件,即使实验室没有按照新版文件操作,评审组也不能开不符合项,只能是提醒实验室。

7.化学实验室的标准物质按CL10要求是要按计划进行核查。但在CL01中只要技术和经济条件允许,应进行„,按哪个要求进行评定。

答:应执行CL10文件,因为应用说明文件是对通用认可准则(CL01)要求的明确和细化,允许其要求高于通用认可准则。

8.CL10对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在司法鉴定机构中,如公安司法鉴定机构中其角色是要求理化室技术负责人,还是机构的技术负责人之一?

答:是认可实验室的技术管理层中的1人,如果理化室只是司法鉴定机构中的1个部门,则应是机构的技术负责人之一。

三、关于检测经历

1.认可说明中关于检测经历,如何理解?对于同类产品,其中没经历产品的检测项目能被有经历的产品检测项目覆盖,可不可以视其为有经历?

答:①如果实验室从没做过该产品的检测,即使能被其他产品覆盖,也不能认可。CNAS-EL-01中明确规定认可的是实验室经常开展的检测活动。②如果实验室以前做过该产品的检测,只是由于客观原因,近两年没有检测经历,而且实验室也能提供通过试验证明其他有检测经历的产品的检测能够覆盖此产品的证据,可视其为有经历。

2.关于认可周期内很少从事检测的认可项目如何认定?指的是检测参数、检测方法,还是包括产品标准?我国的标准体系现状是产品标准很多,一系列的产品标准检测参数和方法基本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具有某些产品的检测经历,也可认为是其他同系列产品均具备相应检测经历? 答:很少从事检测的认可项目,既指参数、方法,也包括产品。成系列的产品即使检测参数、方法相同,还要看产品基质、样品前处理等是否一样,只有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才能用某个或某些产品的检测经历代替其他产品的检测经历

3.对于原已认可的产品或参数,在三年认可有效期内均无检测经历也未参加能力验证的,是否在复评审时不再维持相关项目的认可资格?

答:①如果不能满足CNAS-RL02的要求,则不能维持认可。②如果没有可获得的能力验证,则根据CNAS-EL-01判断其是否进行了相应的质控,没有做质控的,不再维持认可。4.关于检测经历,不同基质的检测对象,若检测方法、检测程序、检测设备、检测条件大致相同,只是样品的前处理过程有所不同,是否要求不同基质的产品均要有检测经历才能予以认可?

答:不同基质的产品均要有检测经历才能认可,因为没有检测经历,则方法验证就存在缺陷。样品前处理直接关系到检测结果,如果没有检测经历,也不能证明实验室已很好地掌握了前处理的方法。

5.有些单位某个项目可能3年来都没有检测过,该项目根据要求必须保留,而且该单位完全有能力做这个项目,在监督评审和复评审应如何评审该项目。

答:①实验室应提供证据证明其有能力做。②按照CNAS-EL-01中对RL01的解释评审。③1个认可周期内,现场评审至少要见证1次现场试验。

四、关于量值溯源

1.实验室对溯源结论为“合格”的检定证书,是否需要确认?

答:需要确认。因为仪器设备检定合格,但不一定能够满足检测/校准的需要。

2.经过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测试/检测”报告、校准实验室出具的“测量”证书,均不可用于仪器溯源吗?

答:不可以用于仪器溯源。因为检测和校准不同,检测是使用仪器设备按照相关检测标准进行,校准是使用能够溯源至国家基准的工作标准,依据相关校准规范进行。校准对环境设施、设备等的要求往往要比检测严格。校准实验室一般在没有校准规范的情况下才会出具“测量”证书,这种情况不在CNAS的认可范围内,所以不能满足量值溯源的要求。3.法定机构依据校准规范出具的校准证书可否承认。答:如果该实验室未获得认可,则不承认其量值溯源性。

4.按照JJF1069考核取得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如各省计量院)校准能力授权出具校准证书,如何处理?(注:上述能力尚未获得CNAS认可)答:不承认其量值溯源性。

5.按照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要求,部分JJF校准规范只允许出具校准证书,承认吗?(注:上述能力尚未获得CNAS认可)答:不承认其量值溯源性。

6.监督评审中发现检测实验室新添置的进口设备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标准物质进行溯源,而供应商和实验室不能提供标物溯源至“CNAS 承认BIPM(国际计量局)框架下,签署MRA(互认协议)并能证明可溯源至SI 国际单位制的国家计量基(标)准或经济体的参考标准”(CNAS-CL06:2011 4.1.3),实验室强调类似情况在国内其他认可实验室普遍存在,如何处理? 答:如果是行业内公认的标准物质,是可以承认的。

7.在信息安全、软件测试实验室中,使用进口测试仪器比例较高,且更新换代十分快,特别是网络性能测试(从10兆、百兆、千兆到10万兆,如思博伦公司的SmartBit6000B、)、软件效率测试(并发数量,如惠普公司的LoadRunner)等,这些进口设备(软件)没有可以校准的机构,通常所能做的只能是实验室间的比对,行业内也没有要求不确定度。请问,在实验室评审中该如何评价其量值溯源和不确定度?

答:此种情况允许实验室仅做功能核查。关于不确定度的要求具体参见相关应用说明。在评审中对于难以溯源的项目如何掌握?

五、关于内部校准

1. 如对小容量玻璃量器的校准:检测实验室派出相应人员经省(直辖市)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考核、授权;技术监督局对内部校准使用的标准器进行了计量检定,对环境条件进行了考查,后对该实验室依据JJG***标准进行小容量玻璃量器内部校准进行了建标授权。象这种情况能否认可其对小容量玻璃量器的内部校准能力。

答:对内部校准能力的确认,要按CNAS-CL31《内部校准要求》的规定,由相应校准评审员进行现场确认。未经校准评审员确认的内部校准,不能确认其相应的检测能力。建标不能作为内部校准能力的确认,因为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也都通过了建标考核,同样要通过现场评审才能认可其校准能力。

2.实验室内部校准问题:实验室建了标,如何处理,组长处理方式不一。

答:①实验室即使建标,在现场评审时仍应评审其内部校准的能力。②CNAS项目主管、评审组都应严格执行CNAS-CL31《内部校准要求》,现场评审时派相应校准评审员评审内部校准能力。3.目前,开展内部校准的实验室一是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供应商,二是出于节约经费的考虑。现场评审中,还未见到实验室申请内部校准能力,往往是到现场才发现开展内部校准,但一般评审组里没有校准评审员,实验室也未能按照内部校准的要求开展工作,实验室仅仅是使用有证标准物质,以检测有证标准物质的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来判定仪器设备正常可用。现场评审是不知如何把握?

答:CNAS-CL31《内部校准要求》中已明确,实验室有内部校准但未提前申报,现场评审时发现,评审组中没有相应校准人员时,使用依靠内部校准实现量值溯源的仪器设备检测的相应参数不予认可。

4.监督评审中发现检测实验室有内部校准活动,依据国家发布的校准规范或检定规程,校准人员经实验室自行培训考核合格,参考标准及辅助设备送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实验室有校准记录(有不确定度信息)或检定记录(有合格结果),记录格式内容符合规范或规程要求,涉及到内部校准项目,能否予以维持认可?

答:按照CNAS-CL31《内部校准要求》,监督评审时应覆盖内部校准,如果项目主管没有派相应校准评审员,具体情况可与项目主管沟通、处理。

六、关于不确定度

1.CNAS-CL07:2011版发布后,对检测实验室不确定度评定的要求如何掌握,是否严格执行“检测实验室应有能力对每一项有数值要求的测量结果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估”? 答:CL07是要求类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2.在指示类仪器CMC数值比其分辨率还小,合理吗?如游标卡尺分辨率为0.02mm,CMC表示为U=12μm(k=2),行吗?

答:这个例子是可以的,校准分度值0.02mm的游标卡尺,读数与刻线不重合时,可以估读至0.01mm,校准结果的CMC可以是12μm。

3.检测报告的内容通常不给出测量不确定度,可否。

答:检测报告是否给出不确定度,要根据情况而定,CNAS-CL07《不确定度要求》中规定了检测实验室在何种情况下需要给出不确定度。尽管实验室不需要在所有检测报告上报告不确定度,但实验室应具备对每个出具数值的检测结果进行不确定度评估的能力。

4.部分实验室,特别是第一方的实验室,对来自客户关于“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描述”无要求,由于此类评价相对复杂,现场如何掌握?

答:按照准则要求,实验室要有人员要具备评估测量不确定度的能力,现场评审时要进行考核。即使客户没有此类要求,实验室也应有评估测量不确定度的能力,这是标准的要求,不可缺省。

七、关于认可标识

1.未加盖CNAS认可标识的报告中出现了未认可的标准,且未加以说明,或报告未经过CNAS认可的授权签字人签字而签发,是否构成不符合项?

答:分情况而定。如果报告中声称获得了CNAS认可,而未获认可项目未注明或签发报告的人员未获认可,则构成不符合。如果报告中出没有声称获得认可,则不构成不符合。

八、关于资质认定及视频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1.有被评审方为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资格,仅申请1-2个商品,而又涉及的次要、简单的理化项目,接受对其评审是否恰当?

答:按照CNAS-EL-01中对CNAS-RL01中对检测/校准经历要求的解释,如果实验室仅申请次要项目,是不予以认可的。

2.在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里申请认可产品为水,现场了解是生产用水或养殖用水,能否纳入食品范畴来给予推荐认可。

答: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受理权限是认监委实验室部,评审组现场评审时仅对经认监委受理的申请书中申请的能力是否具备进行确认。相关情况应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九、检测标准及标准变更

1.建议对标准变更申报定个时间规定,如有一新标准于2011年11月1日实施,有的实验室(包括检查机构)在实施之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了标准变更申报,但有的实验室却在半年或一年后(或更长时间)才进行标准变更申报。(目的是在开具不符合项或不予确认时有个可操作的依据。笼统规定“及时申报”有时不符实际情况)答: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认可变更的要求”中规定获准认可的实验室发生包括标准变更在内的一系列变更,应立即通知CNAS。“立即”的含义是应在一个月内申报。在目前正在修订的RL01中已明确具体时限。

2.标准变更申请已提交CNAS后,如检测方法无实质性变化,可否在检测报告中注明后继续使用CNAS标识?

答:不可以。必须经CNAS认可后,才可在检测报告上使用认可标识。3.等同采用国外标准的需要中外标准分别认可吗? 答:必须按照中外标准分别认可。4.某实验室申请的酒精中纯度和杂质检测项目,所用的标准为GB***,该国标中杂质测试引用了某行业标准SY***,该行标是否需要单独拿出认可? 答:需要单独拿出认可。

5.超出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在能力表述时,何种情况表述为标准方法,何种情况表述为自编方法(标准作业程序SOP)?

答:①通过方法确认,能够按照标准方法标准检测/校准时,可以表述为标准方法。②通过确认,需要修改采用标准方法时,应编制作业指导书进行认可。

6.被认可的标准或规范中,其内容较为简单,其引用或执行其他标准(按项目执行),这个执行标准是否要申请认可。答:要申请认可。

7.关于标准的表述 申报的一种参数,是否可以列入不同检测方法的标准?例如:申报“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参数,在检测标准(方法)中列入了气相色谱-质谱法,快速检测,高效液相等多种方法。①植物性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04-2003,②动物性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组分残留高效液相的测定GB/T 5009.163-2003,③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 5009.145-2003,④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GB/T 5009.199-2003,⑤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19648-2006。答:一个参数可以申报多种方法标准,但检测对象应准确界定。

8.在评审中,常遇到通用准则作为认可项目,但无具体标准/方法,无具体作业指导书。答:原则上仅申请通用方法准则的项目,不予认可。因为所有的检测活动,大都不能直接将样品放在仪器上检测,而是要先经过样品处理、样品制备等过程,这些过程直接影响到检测结果。

9.如果以产品标准申请认可,那么现场评审时,除了确认产品标准中申请的参数外,对产品标准中其他内容如何评审能力,还需确认吗?

答:认可评审的是检测/校准能力,对于产品标准需要确认的也是实验室申请的产品标准中涉及的检测能力的内容,对于产品标准中不涉及检测能力的内容不在认可评审范围内。10.以下超范围使用标准的是否可以认可?超范围使用标准的是否可以作为偏离?是否应该作为非标方法?认可参数在标准规定的参数之外;检测对象在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外;用其他仪器代替的,如用ICP代替原子吸收。

答:以上都属超范围使用标准,此种情况实验室应按非标方法进行确认,评审组应核查非标方法确认数据的准确性,并对非标方法的技术可靠性进行全面分析。11.很多国外的法规被认可,这些法规与检测方法无关联,实验室将法规与自选的检测方法捆绑认可,暗示CNAS承认被捆绑的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符合所列法规的要求,而那些检测方法中并没有规定可以检测那些物质。

答:目前法规可与检测方法标准一同认可,但没有检测方法,不能单独认可法规。有些法规出台时,一些限定物质还没有具体的检测方法,因此实验室需要选择合适的方法,并按非标方法进行确认。

12.如何解决认可申请中使用其他领域的标准方法(如,使用环境有害物质化学检测中的美国EPA标准广泛地在纺织、玩具等领域中的能力申请)在本领域中申请的问题。

答:①实验室要按非标方法进行确认。②如果是参考使用其他领域的标准,则实验室应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同时进行认可。

十、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中的问题

1.WI14-01作业指导书是否可作为不符合项/观察项的判定依据?

答:不可以,因为SOP是评审员在评审时遵照执行的文件,是对评审提出的要求,不是实验室建立管理体系的依据,也不是评审依据。

2.对于理化检测实验室,没有试样制备能力的试验室如何掌控?是否需要限制或说明?对于申请含有焊接等前期样品制备的实验项目,当实验室没有焊接能力的时候如何处理?因为焊接工艺会影响后期试验的结果。

答:需要在限制范围栏说明不做样品制备。

3.对于没有样品加工的实验室需要特别关注,尽管仪器设备很准,但是样品加工出现错误将会是颠覆性的问题,是否可以作为分包处理?

答:如果样品加工直接影响到检测结果,而实验室又不具备样品加工能力时,应按如下处理:①若检测标准中包含样品加工的要求,则在限制范围栏加以限制。②若检测标准中不包含样品加工的要求,则在说明栏加以说明。

4.对于力学性能的拉伸、布洛维硬度、冲击等的参数和能力限制问题:例如冲击试验有冲击能量、冲击试样类型、冲击试验温度等;对于布氏硬度试验标准有多达21个标尺(试验力和压头直径的组合),有的试验室值能做其中一个标尺,有的实验室可以做很多标尺,但是好多评审过的试验室没有限制,拉伸试验也是一样的,是否需要限制? 答:需要限制。应准确界定实验室的能力,对于不具备的能力要加以限制。

5.在评审中,常遇到已获认可的项目(如等级保护、风险评估),但实验室没有作业指导书,且认可项目没有限制(一般限制第五级); 答:评审员在现场评审时,应对其不具备的能力进行限制。例如IP等级,对于没有相应设备的等级不能认可,应在限制范围中加以限制。评审组有权对已认可的项目根据现场评审结果予以相应限制。

6.对于主要租用企业的设备和场地开展检测的,或与其他机构以业务收入分成方式进行检测项目合作(如完全利用他人的设备、场地甚至人员)的,相应项目是否不能被认可? 答:不能认可此种情况

7.新版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指导书4.4.12条款规定:“评审组长须在现场评审前将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策划的情况向项目主管汇报”。具体的汇报内容和方式应该如何?如:是否需报书面或电子版的材料?评审员及组长是否还需上报《现场评审策划方案表》?目前各评审组做法也一不同。等,希望明确一下,统一起来。

答:可以是纸质版,也可以是电子邮件。报评审材料时不再要求报“评审策划方案表”,CNAS-WI14-01中已删除了此表。

8.现场评审时发现缺少仪器设备,是开具不符合项还是取消相应参数(非整个项目)?现场评审缺少检测设备,开不符合,关闭材料提供新买设备照片和发票复印件是否可以?有的实验室造假。

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缺少的是主要设备,则不予推荐认可。如果缺少的是辅助设备,且在整改期内实验室能够采购到仪器设备,并且完成相应工作,可以开不符合项,但要现场跟踪验证。如果在整改期内不能完成上述工作,或整改验收不合格,则对相应参数不予认可。

缺少设备的不符合,不能仅靠照片和发票完成整改验收,现场跟踪验证,需要时,还要考虑安排现场试验。

9.持有国外无损检测机构资格证书与依据国内检测方法标准从事非特种行业无损检测的确认?反之,持有国内无损检测机构资格证书与依据国外检测方法标准从事非特种行业无损检测的确认?

答:持什么证书做什么标准!即便是国内证书也有很多种,做特种设备就要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发的证,做钢结构就要有特设或机械学会发的证,航空海洋都是一样!水利电力石油等没有特殊要求时都已并入特种设备或者叫质检总局的发证范围。此条款在CL14中有明确规定。

10.实验室设置了一个以上的技术负责人或者质量负责人,在体系文件中又未明确其职责,是否可以开不符合?

答:可以开不符合。因为每个技术负责人其负责的领域、职责都会有不同,实验室应明确其职责。但职责在哪一层次的文件中规定,由实验室自己决定。11.被评审单位《质量手册》及程序没有提及应用说明,可开不符合项吗?

答:如果仅是没有提及应用说明,没有问题,关键是审查应用说明的要求是否在体系文件中(无论哪个层次)落实。

12.组长文审20天不够,还需要被审机构有修改补充的时间,建议在文审基本合格后在实施现场评审。

答:20天是指组长审查文件,给出审查意见的时间,不包括被评审机构整改的时间。如组长审查文件发现,存在影响现场评审的问题,需实验室整改合格后才能进入现场评审的,可选择“暂缓实施现场评审”。如果存在的问题不影响现场评审,可与项目主管沟通后,将问题反馈给被评审机构整改,待现场评审时跟踪整改情况。

13.现场发现实验室主要管理人员或场地或内部结构发生变更,未向CNAS办理变更手续。答:①管理人员等变更未申请,开不符合项。②场地或环境设施变化未申请,则要暂停认可资格。

14.在评审中会出现已经修订变更的标准,而实验室申请书中未提出更新,如何处理? 答:首先要了解实验室为什么没有申请变更,是实验室标准跟踪方面出现了问题,还是由于特殊原因实验室需要使用作废标准。如果是前者,由应开相应不符合项,实验室如果现场提出变更要求,则按WI14-01的相关规定处理(6.5.1)。

15.实验室直读光谱等操作指导书“省略”关键环节,操作人员不能从指导书中得到全部指导内容。

答:①当时评审组与实验室有争议。②此为不符合,按CNAS-CL01第5.4.1的要求编制的作业指导书,不应“省略”技术要求。16.现场发现存在过期技术标准。

答:①查是由于有合理规定但执行出现问题,还是规定不合理,或是查新路径有问题,或是没有规定,开不符合项。②如果实验室现场提出变更要求,如评审组具备能力,则进行确认,否则不予确认,要求实验室向CNAS提交变更申请。

17.实验室提出的申请能力范围内含“外资企业”的企业标准,如何确认?是否加注限定范围后确认?

答:企业标准按非标方法要求予以确认。

18.申请的项目,现场核查时没有相应的对照品(标准溶液、标准菌种、标准气)。答:现场评审时,没有标准物质或试剂等情况,不予认可。

19.现场试验安排有比例要求吗?扩项的现场试验比例要比维持认可的多吗? 答:现场试验没有比例要求,但WI14-01作业指导书中规定了选择现场试验的要求。现场试验应覆盖所有关键检测技术。

20.现场发现实验人员操作或从记录上反映未按技术标准的规定操作。

答:①如属对方法掌握不正确,则不推荐该项目。②如属依据经验对方法的偏离,开不符合项,要求实验室核查文件规定并办理必要的手续,制定内部作业指导书。

21.对新申请扩项的产品标准,现场试验安排:每个产品都要安排现场试验见证还是同类产品(主要检测参数相同)安排一种?

答:主要参数相同的同类产品,可以选择难度系数最大的产品做实验,用难度大的覆盖难度小的,同时必须关注不同产品之间,相同参数操作的差异和特殊参数的能力是否具备。22.已获认可的标准中,如ASTM F963-11中引用的ASTM D3421:1975已作废,上述两个标准能否维持认可?

答:可以维持认可,但推荐认可作废标准时,应在“说明”栏注明理由。

23.一些实验室整改工作不到位,体现在:①尽管不符合项报告已明确,但实验室理解不足,造成整改不到位;②整改就是纠正,无措施;是否在进行整改后一段时间内未再发现同类问题,也无法体现跟踪验证;③整改就是补记录,并且补得很完善,几乎可将评审的不符合项给推翻。等等。以上情况继而可导致整改时间已过期。

答:①充分沟通,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②查看实验室的原因分析是否到位,要求实验室制定纠正措施。③整改不允许补记录、改记录,应在今后的工作中改正。④如果由于实验室的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评审组可建议暂停认可资格,如实上报。在末次会上应将此种情况明确告知实验室。

24.组长进行申请资料审核时,因专业限制,不能对所有专业的技术内容进行评审,如设备配置表、经历报告、不确定度评估等,会给现场评审带来一些问题。

答:评审组长可以向项目主管提出需求,由项目主管确定技术评审员后,由技术评审员进行审查。

25.实验室扩项,现场评审时如实验室提供不出“开展新项目的模拟实验记录报告,及本单位审核批准材料,如何处理?

答:对于扩项项目如果实验室没有进行过验证,则现场评审时不予确认,不推荐认可。

十一、关于授权签字人

1.检测报告签字部分只有批准是授权签字人手签体,审核和检验人是用人员代码表示(打印件),实验室说是为了人员保密。答:只要实验室对人员代码有明确规定,不会造成混淆,且能够追溯,是可以的。2.多场所实验室的授权签字人问题:总部实验室外的异地实验室仅做试验,提供测试原始记录,传送给总部,由总部实验室出报告,却申请了几名总部实验室的授权签字人作为异地实验室的授权签字人。是否可以这样以为该异地实验室只是试验场所,未包括检测的全部过程,不具备出具报告的能力,授权签字人不应认可。

答:证书附件中,认可的授权签字人的地址是指其签发报告的地址,而不是试验地址。3.如果1个授权签字人涉及多个领域(化学、物理、无损等)如何掌握其相关专业与年限;如果无专科学历时就工作年限10年满足,此时对多领域如何把握?如两个领域要求20年?还是10年只能考虑1个领域?,10年工作经验两个领域都不满足?

答:如果学历不满足,则10年的工作经历应是1个领域,而不是多领域的组合。授权签字人必须在授权领域有相应的经历。

4.如果实验室只有一名授权签字人,也没有代理人,是否可以说实验室人员不足够? 答:如果实验室能够证明1名授权签字人足够,则不能说实验室人员不够。

5.应用说明要求实验室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化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历。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应具有足够的化学相关领域检测工作经历(至少十年)——有些规模小的检测室人员硬件不满足要求,但具备能力,且只仅此一个人是授权签字人,如果不推荐将无法出具报告,这点如何掌控?

答:实验室没有符合要求的授权签字人时,不予认可。因为对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可是由检测/校准能力和授权签字人两部分组成。

十二、关于评审报告

1.评审报告附件3.2(现场试验记录)序号最好与附表3或附表2一致,如果用申请书序号,现场评审易出错!操作也不方便。

答:不能与附表2或附表3对应,因为:①从逻辑上说,先完成附件3.2(新版报告的附件3),后完成附表2或附表3。②如果附件3.2不予确认的,将不会出现在附表2或附表3中,无法对应。③附件3.2是对申请能力的确认,所以应对应申请书。监督评审时,可对应到证书附件的序号。

2.有时评审报告已由评审员签字,但在整改过程中,评审报告的有些内容已经变化,比如有的能力需在附表2中删除(不予推荐),评审组长是否可以“划改”(按准则要求)予以修正?

答:可以,但要在整改验收情况中说明。3.评审报告中增加的“质量监控方式”描述不包括“能力验证计划”?是否应合二为一? 答:能力验证只是质控方式中的一种,一个实验室的质控不可能仅靠能力验证。如果此栏与“能力验证”栏合并,其结果很可能是只填写能力验证的相关内容。4.新评审报告正文和附表2中都要评审员确认的序号吗?是否重复?

答:都要评审员确认的序号,含义不同。正文是从分工角度对整个评审情况(评审报告)的确认,附表是对推荐认可的能力的确认。

5.在一个自来水公司检测中心的复评+扩项评审时,实验室在已经认可的部分水质检测项目中新增了检测方法,但同时,实验室又减少了原认可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检测领域,请问:此种情况授权签字人的“授权范围变化”如何填写? 答:按填写说明,可以只填写“授权范围变化”。

6.随着实验室业务增加,有的实验室在本部之外建立有试验基地。如果实验室业务接收、报告签发等均在本部,试验基地距本部较近、且仅定位于是进行试验的场所,评审报告附表1、2是否需要分开描述? 答:由于签发报告在本部,因此附表1不用分开描述。但试验地点不同,附表2必须分开描述。

7.实验室评审报告附表2中检测对象序号及项目/参数序号填写问题。评审过程中,实验室申请的一些检测对象或项目/参数常会因不具备认可条件而不予认可而删除,从而导致实验室申请书附表2-1与实验室评审报告附表2的二种序号存在差异,本人也没发现CNAS相关文件中对此有具体的处理规定说明。希望本次会议明确一下在出现此种情况时,实验室评审报告附表2的序号及其相应内容的填写方法。

答:各按各的序号填写。申请书附表2-1与实验室评审报告附表2的序号有可能不一致。8.在评审中有扩项,但是领域没有变化,授权签字人的考核时是否按照扩大领域考核,附表1推荐认可的实验室授权签字人的备注栏如何填写,尤其是监督评审时,是否需要提供附表1。答:有扩项,授权签字人的授权范围就有可能变化,因此“备注”栏可填写 “授权范围变化”。监督评审时,如授权签字人及授权范围没有变化可不填写附表1。

9.对于监督评审,附表2是否可以不填写报CNAS?对于扩项和变更部分,只需单独形成附表2即可?

答:监督评审时,如果认可的标准没有变化,可不填写评审报告附表2。如果标准有变更,或进行监督+扩项评审,附表2可仅填写变更和扩项的内容,但要在“说明”栏注明。10.评审报告附件6实验室不符合项/观察项记录表中,“CNAS认可要求”是否用于判定文件的符合性?“管理体系文件”和“检测/校准方法”用于判定实施性不符合?结论:“不符合项,与 规定不符合”,这里“规定”是否统一为“应用说明”或CL01对应条款。答:不符合项报告中,“不符合项,与 规定不符合。”,一般情况下,均填写CL01、应用说明、规则文件、要求文件。

11.“评审报告填写说明”目前与B1版评审报告不一样,请大致说明下评审报告正文•四新增的能力验证、质量控制、技术能力等的描述要点。

答:目前作业指导书中的“评审报告填写说明”已按B1版修改。评审组长培训材料中也有相关要求。

十三、其他

1.企业内部实验室通过CNAS认可,可否作为第三方对外出具证书报告?

答:CNAS认可,是对实验室能力的认可,可否作为第三方机构对外出具证书报告,还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国家计量法规定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出具检测报告要通过计量认证。

2.如何定义“多地点实验室”?同城,但试验场所分散在几个地点的,是否算“多地点实验室”?

答:CNAS-RL01中有“多场所实验室”定义,可以查看。不同的地址,就是不同的场所,即使是同城,也是多场所。

3.定期监督评审时,未安排某领域的技术评审员(譬如电磁兼容),是否可以不监督该领域? 答:可与项目主管沟通确认。因为监督评审有可能 是涉及认可的部分技术能力。4.检测报告后面附有企业广告。

答: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此举不妥。但是作为第一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面附有本企业的广告,可以。

5.初次和扩项评审申请是否应要求实验室提供方法验证记录复印件给认可委?以便顺利评审。

答:目前只要求实验室在申请非标方法时提供方法确认记录,申请标准方法的暂没要求提供方法验证记录,将来是否还需要提供,将视情况而定。评审组长在审查申请材料时,如有需要,可要求实验室提供。

6.经CNAS认可的第一方和第二方实验室能否开展外部客户委托检测服务?这些实验室认为通过CNAS的实验室认可有对外出具的检测报告的资质? 答:实验室认可只是对能力的认可,实验室能否对外开展检测服务,提供检测报告,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不是通过实验室认可就可以对外开展检测服务了。7.如果企业把某已经建设好的实验室(具备合格的场地、设备、人员)送给一个公司,有书面的赠送文件,场地在该企业厂区内,该实验室本来是该企业的内部实验室,为产品出产把关用的。该公司申请认可,这样可以吗?

答:只要满足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中的认可条件,就可以认可。CNAS需要判断该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其实施情况。

8.关于监督评审的设想:目前3年2次的评审,对实验室的负担比较大,建议CNAS制订实验室监督评审的具体规则(SOP),可以将实验室对认可准则、规则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分类,对执行好的实验室可免除现场监督评审,只进行文件评审。这样也是对表现好的实验室的一个激励措施。

答:首先3年认可周期中只有次监督评审,而非2次。其次定期监督评审时要进行现场评审,是ISO/IEC17011标准的要求,CNAS遵照执行。对于分级管理,CNAS一直在考虑和研究这个问题,待时机成熟后才能实施。

9.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指导书B版与A版的区别。

答:2012年,CNAS组织机构调整,所有体系文件均由A版升级为B版,其他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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