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不扰民措施
云南银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雍玺台项目部
不 扰 民 措 施
编制:审核:批准:
实施日期:2012年 2 月 14 日
不 扰 民 措 施
为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实施手册》的相关要求,抓好文明施工工作,尽最大可能地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和社区居民的影响,特制定本不扰民措施:
1、施工过程中必须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文明施工要求,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小组管理机构,加强指导检查落实力度。
2、施工现场周边连续设置2米高的围挡,出入口均设置大门、门卫及门卫制度,使施工现场与周边地区相对隔开,以保持周边环境的宁静及正常的生活秩序。
3、施工场地的主要道路,减少扬尘的影响。
4、建筑物全部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立面全封闭,防止粉尘飞扬,减轻了施工噪声的传播。沿立网周围设定型安全标语牌。
5、施工现场的大门内侧、道路、混凝土搅拌作业场地、脚手架及塔吊基础等处均设置排水设施,并形成网络,保证排水通畅,并设沉淀池,施工污水及雨水经沉淀后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6、大门口内外均采用混凝土硬化,门口设置冲洗车设备及冲洗车负责人标识牌,门口相应设置明沟排水设施,以保证车辆出入清洁,减少车辆对周边道路的污染。
7、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设立堆放点,日产日清,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8、对噪声及振动较大的设备搭设防护棚,并进行围挡封闭,实现噪音控制,减小环境污染;夜间施工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现场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不违章占道,不私搭乱盖。
9、控制晚间不必要的加班加点,夜间十点以后一般不施工。
第二篇:不扰民措施
不扰民措施
为了保障建筑工地职工和附近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工程的正常运行制定下列不扰民措施.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定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2、施工现场要制定防尘措施以达到减少或杜绝扬尘的目的.特别在规划市区居民绸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3、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勉つ自觉意识.4、凡在居民绸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怜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防噪声措施事先作好周围群众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5、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控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目的.6、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第三篇:施工不扰民措施
施工不扰民措施
为保证施工现场周围的单位、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的生活环境,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招待以下不扰民措施:
1.晚上十点至早晨六点,原则上停止一切建筑施工活动,特别是噪音较大的施工活动,以免影响周围的居民休息。不可避免要在该时段内施工作业,施工前要事先取得周围的单位、居民或居委会的同意,并到政府有关部门输相关的施工许可手续。
2.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气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不可随意倾倒、排放。
3.施工现场车辆出入时,要避开每日上下班(学)时段,不要造成施工现场周围交通不畅或发生事故。
4.施工现场材料的运输车辆要冲洗干净,方可进出现场,运送散装材料的车辆要有防止散落、飘落的措施,防止污染周围地面。运送砂、石的车辆在卸车时,要避开居民休息时段,以免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5.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周围环境地面及空气污染,应及时终止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整改。
6.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路人注意施工可能对其造成影响。若施工需要破坏附近的路面或在路边挖坑,一定要设置防护,夜间要设照明和警示灯。在行人出入的附近施工,应设置封闭的防高空坠物走道,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7.教育工人要遵纪守法,严禁施工人员骚扰附近单位、居民。
8.施工现场要公布施工投诉电话,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意见。
9.要经常与当地单位、居委会保持联系,交流情况,经常征求意见,及时消除施工带来的扰民隐患,切实做好文明施工。
施工不扰民措施
一、施工现场防大气污染
1.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文物保护区内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已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
2.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以减少扬尘。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场地的规划和设置,路面硬化,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在城区内施工要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搅拌扬尘;在城区外施工,搅拌站要搭设封闭的搅拌棚,搅拌机上设置喷淋装置后方可进行施工。
5.茶炉要用消烟除尘型或烧型煤,锅炉要设置消烟除尘设备,食堂大灶的烟囱要有消烟除尘设备,加二次燃烧或烧型煤。
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等内,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凡进行沥青防水作业的,要使用密闭和带有烟尘处理装置的加热设备。
二、施工现场防水污染
1.施工中洒水养护排放的废水,现制水磨石作业生产的污水,禁止随地排放,作业时要严格控制流向,选合理位置设沉淀池,经沉淀后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2.现场进行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3.现场临时食堂,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坚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4.现场设有专用的油漆油料库,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楼和污染水体。
三、施工现场防噪音污染
1.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坐也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报工地所在地区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并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取得谅解。
3.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尽量将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尽量采用木模、胶合板等模具代替钢模,以减少噪声的发生。
5.现场环境噪声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仅供参考
第四篇:施工现场不扰民措施
施工现场不扰民措施
1、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管理,控制场尘、噪声和水污染,把环境保护作为文明施工和重要内容。
2、施工现场应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建筑楼层清理建筑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4、在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区、文物保护的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5、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6、凡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应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过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中排入市政排污管线回用洒水降尘。
7、施工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8、凡在居民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应防止施工噪音污染,必须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夜间22小时;特殊情况需边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音措施,报经所在地环保局许可后公告周围居民群众,方可施工。
9、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扰民。
10、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夜间施工照明不得直射居民住宅区,现场住宅内夜间不得大声喧哗或播放电视、音乐时音量过大。
第五篇:不扰民措施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1.工地车辆出大门,要用水将车上泥砂冲洗干净 2.对灰尘较大的地方经常用水冲洗
3.对噪音较大的机械,尽量不在晚上使用,如果有周围居民来提意见,要尽量给别人解释 4.晚上尽量不浇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