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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报告
编辑:落花无言 识别码:30-1120764 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8-28 22:21: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报告

按照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对落实“两个责任”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和中共县委关于印发《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认识和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方面情况。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落实“两个责任”,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反腐败制度保障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明确党支部负主体责任,既突出强调了党支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本格局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也具体指明了党支部在管党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我们进一步增强局班子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更加有力地抓好党局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纪检组负监督责任,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协助局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班子主要抓的工作。一是认真履行领导班子职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局委会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明确了牵头领导和具体股室。局党组会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股室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确保各项工作廉洁高效。局委会要求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接受监督,防微杜渐。二是推动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局党组会上,要求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明确责任;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履行好职责,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三是加强教育监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主要领导亲自上廉政党课,与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做到及时发现、提醒、纠正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正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四是保持清正廉洁。班子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带头遵守八项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于律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在“三重一大”决策上,充分听取意见,不搞“一言堂”,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按要求进行个人财产登记,严格教育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一是纪检组长全面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二是纪检组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更要敢说、敢管、敢批评,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

二、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在宣传教育方面形式还比较单一,主要以观看警示教育片和示范教育片为主。二是在风险点防控上,还没有完全做到监督到位。

三是在制度建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在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主要存在对分管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任”的督促检查偏少的问题。

三、下一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打算或举措。在今后工作中,按照县委办《关于印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好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深入学xxx省州县反腐倡廉的文件和规定,利用我县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进一步抓好“双防控”机制建设,落实防控措施,对重点岗位人员实行由分管领导定期约谈。三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由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三公”经费管控等方面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扎实抓好对分管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监督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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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报告 3 篇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报告第 1 篇

按照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对落实两个责任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和中共县委关于印发《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认识和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方面情况。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落实两个责任,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反腐败制度保障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明确党支部负主体责任,既突出强调了党支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本格局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也具体指明了党支部在管党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我们进一步增强局班子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更加有力地抓好党局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纪检组负监督责任,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协助局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班子主要抓的工作。一是认真履行领导班子职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局委会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202_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明确了牵头领导和具体股室。局党组会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股室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确保各项工作廉洁高效。局委会要求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接受监督,防微杜渐。二是推动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局党组会上,要求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明确责任;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履行好职责,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三是加强教育监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主要领导亲自上廉政党课,与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做到及时发现、提醒、纠正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正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四是保持清正廉洁。班子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带头遵守八项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于律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

内组织生活制度,在三重一大决策上,充分听取意见,不搞一言堂,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按要求进行个人财产登记,严格教育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一是纪检组长全面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二是纪检组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更要敢说、敢管、敢批评,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

二、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在宣传教育方面形式还比较单一,主要以观看警示教育片和示范教育片为主。二是在风险点防控上,还没有完全做到监督到位。

三是在制度建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在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主要存在对分管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任的督促检查偏少的问题。

三、下一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打算或举措。

在今后工作中,按照县委办《关于印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好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廉政准则》、《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深入学xxx省州县反腐倡廉的文件和规定,利用我县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进一步抓好双防控机制建设,落实防控措施,对重点岗位人员实行由分管领导定期约谈。三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由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三公经费管控等方面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扎实抓好对分管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监督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报告第 2 篇

今年以来,XX 区坚持清单明责、照单履职、按单问责的总体思路,项目化实施系统化推进,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锤接着一锤敲、一环紧着一环拧,驰而不息、持续用力,有条不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清单明责,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基本遵循。一是定两个责任清单。制定《XX 年 XX 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清单中涉及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选好用好干部等 8 项内容分解为 35 个小项,将监督责任清单涉及的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加强作风督查等 6 项内容分解为 26 个小项,再将每个小项的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分解到

四个季度,项目化实施,系统化推进。镇和部门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参照区委、区纪委两个责任清单,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原则,项目化制定二级责任清单。二是定一岗双责清单。制定《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将第一责任人清单涉及的履行领导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执纪审查等 4 项内容分解为 17 个小项,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涉及的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检查督促、抓好作风建设等 4 项内容分解为 11 个小项,按季度分解每个小项的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区人大、区政协以及各镇、各功能园区、各部门参照执行,实现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人一单、精准履职。区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在相应的清单上签字背书,确保责任传递到位。三是探索小微权力清单。明确各镇、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牵头,推动辖内村居站所党组织建立小微权力清单,明确下一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的岗位职责,厘清权力边界,确保权力运行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规范、规范有依据,正真把小权力关进密笼子,提高监督实效和精准度。

二、照单履职,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持续发力。一是定期专题汇报。区委常委会成员每半年向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不少于 1 次。制定《XX 区纪委向区委常委会通报工作计划安排》,区纪委每 2 个月向区委常委会汇报监督责任履职情况不少于 1 次,分专题汇报责任落实、6 作风建设、纪律审查、制度建设、教育预防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重大案件及其他重要事项及时汇报。二是季度听取汇报。制发《XX 年区委常委会、区纪委常委会季度听取各镇各部门(单位)履行两个责任情况汇报计划》,配套制定《区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听取镇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汇报方案》,将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的第二次区委常委会和纪委常委会确定为汇报时间,围绕层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报告第 3 篇

202_ 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悉心指导下,洼堤乡党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较好的完成了市委、市纪委确定的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为我乡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坏境,维护了全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202_ 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我乡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强调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抓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就是保障和促进生产力发展,坚持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一是强化党委、政府的主体责

任。乡党委换届之后,党委多次研究部署纪检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六项主体责任。二是针对市委巡察组巡查洼堤乡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迅速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三是乡党委领导和支持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每件信访举报案,乡党委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案件处理方案,定期听取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对违纪违法人员研究处理意见。四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乡党委加强《问责条例》的执行力度,规范党委班子及成员的从政行为,涉及项目建设、人事任免、资金使用管理等重大事项,均召开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规范项目建设招投标和资金管理,乡党委要求纪委及时、全程参与乡村项目建设工作,特别是涉及资金预算核算和工程招投标,纪委要及时跟进,对相关部门的操作程序,从严监督,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阳光运行。定期听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各部门及主要负责人的廉政责任履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足。

(二)严格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乡纪委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当好乡党委的参谋助手。乡纪委制定了《洼堤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乡党委及

班子成员的廉政责任,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对照清单,领任务明职责,做到心中有责,守土尽责。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季度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确定清单内容。实行公开承诺,层层签订责任书。党政班子成员、村书记主要干部、站所负责人,对照清单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承诺落实成效,签订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完成时限具体到月。乡纪委要求班子成员将每月如实记录和报告个人责任制履行情况,分半年和全年两次向党委专题汇报。

(三)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为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结合干部廉政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乡党委改变学习教育方式,把学习党规党纪和典型案例作为重点。一是结合两学一做活动,组织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内容,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二是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全体干部观看了《衡阳选举案》,从中吸取教训,增强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三是结合市委巡察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守住底线,把落实八项规定贯穿于工作中。各村、各单位也都结合实际,建立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章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做到令行禁,实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四)开展专项整治,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

一是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酒桌办公两项专项整治工作。全乡 46 名干部从自身做起,公开向社会承诺:拒绝酒桌办公和违规经商办企业,乡党委还就来人招待、财经管理等方面修改完善了制度。各单位签订了两项整治承诺书。

二是开展严禁举办和参与升学宴、谢师宴专项整治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严禁举办和参与升学宴、谢师宴专项整治工作》,对全乡党员干部子女升学情况进行摸排,每个党员干部签订了不操办、参与升学宴、谢师宴承诺,要求全乡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杜绝借机敛财,维护党员的清廉形象。

(五)狠抓专项治理,严查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乡党委按照市委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查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流转、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求乡纪委以开展涉农政策落实回头看专项活动为抓手,深挖细排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线索,发现违规案件线索,快查快结,切实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针对扶贫领域开展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专项治理,对于发现识别不准,已经享受扶贫政策的群众,及时清除出列,涉及资金及时追缴,问题较为严重的已移交

市纪委查处,为扶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六)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作风不断改进。

乡党委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乡纪委不定期到各村、乡直单位暗访抽查廉政纪律遵守情况,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公款吃请、午间饮酒等违纪行为,防止小四风问题死灰复燃。202_ 年,对公款吃请、午间饮酒、节假日公务用车,重要节点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开展明察暗访十几余次。截止目前,全乡无一例违反规定的问题发生。

二、存在的不足

202_ 年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极少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广度、深度还有待加强。四是乡纪委办案水平、能力、经验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第三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发言材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发言材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突出了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作用。对于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我有以下四点看法:

1、深入宣传,营造氛围:综合运用各种途径,开展宣传报道,形成学习宣传贯彻“两个责任”的舆论声势,切实增强党组、纪检组的责任感和普通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

2、搞好责任分解,厘清责任边界。哪些权是哪一级的,是会议研究决定还是行政审批,都要具体明确。要逐级明确责任,把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层层分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所有人的工作最终向党组负责。

3、发挥工会宣传配合功能,强化党总支、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干部职工的培养、教育、管理、约束功能,帮助党委(党组)分忧解劳。

4、**处岗位特殊,作为个人来讲,要强化责任意识,带头树形象、做表率:①在“慎思”上作表率。坚持强化自身监督,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要时常清理自己思想上的杂草,不为名利所累,不为金钱所役,襟怀坦白,心胸坦荡,确保思想上的纯洁稳固和道德上的自律坚守。②在“慎行”上作表率。自觉管住自己的嘴不乱说,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拿,管住自己的腿不乱跑,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自觉净化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自觉接受组织考察和纪律监督。③在“慎微”上作表率。把依法办事作为主心骨,把职业道德作为必修课,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从小处着眼,从细处着手,从遵守规章制度着手,从待人接物、对外沟通着眼,遵规守纪,认真查找和纠正自己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洁身自好,树好管委办干部好形象,以实际行动为***落实“两个责任”做贡献。

第四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心得

落实主体责任 坚守责任担当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中共东丰县委书记 滕宝春

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作为地方党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必须肩负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落实主体责任,首要是清醒,要高度重视。要坚持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清醒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做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导者、引领者、推动者。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责任田”,必须要种好。地方党委不仅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主体、决策主体,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抓管主体。党委必须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这块“责任田”,要像对待杂草一样,勇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及时治理、及时清除、及时纠正,进一步纯洁党的肌体,净化党风政风,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党风廉政建设是反腐败的“主阵地”,必须要守好。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要守住党风廉政建设这块“主阵地”,必须在“管”字、“严”字上下功夫,牢固树立阵地意识,在责任落实、制度建设、教育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多下功夫,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事筑牢、管好,把党风廉政建设的防线夯实、抓严。

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一场“持久战”,必须要打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调反腐,坚持“打老虎、拍苍蝇”,严肃整治不正之风、严格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已经成为正风正气的主流。但不容忽视的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用猛药、出重拳、下狠心,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要把握重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行动上见真章、落实上见真效,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深入。

一是要把好选任关。要把选好人、用好人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切实形成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论功过的导向,在事业发展中选拔人才,在重点岗位上任用人才,在逆流困境中锻炼人才,全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二是要打好整治牌。中央部署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任务就是要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坚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四风”问题整治,下大力气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要当好助力器。要切实加强对执纪执法机关的领导,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执纪执法工作扫清障碍。要坚决做执纪执法机关的坚强后盾,大张旗鼓地支持案件查办工作,既要做到不插手、不干预,还要为执纪执法机关化解压力、加油鼓劲,确保执纪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加强队伍建设,尽全力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创造良好环境,激发干部队伍工作活力。

四是要织好防护网。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追究,织好权力约束网,把权力关进笼子,让权力有序运行。要深入推进“五权”工作,加强协调和督办落实,切实推进基层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是要做好带头人。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努力做廉洁从政的表率。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决不能越雷池一步。要切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一级做给一级看,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干部队伍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落实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要勇挑重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责无旁贷,必须要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一是要挑起统筹全局的担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要挑起教育监督的担子。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强化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做到严格自律。要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是要挑起追责问责的担子。要加强责任制检查考核,探索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列入干部目标管理和考评体系,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明确主体责任 强化履职尽责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共东辽县委书记 江礼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各级党委必须紧跟中央步伐,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履职担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守土有责,明确责任主体。党委管总抓大事,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应该抓的“大事”。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责任、直接的责任、首要的责任。要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对主体责任有清晰的认识,形成担当主体责任的意识。一是统一领导的主体。全面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情况亲自汇报。二是落实任务的主体。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在深化改革、推进发展的过程中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三是推动“三转”的主体。加快推进“三转”是党委和纪委的共同政治任务。要保障纪委相对独立行使监督权,不回避和拒绝监督;支持和保障纪委查办违纪案件,不干预具体案件查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不将主责部门的监管任务强加给纪委。

履职尽责,完善责任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要坚持分层负责、统筹协调、一岗双责的工作原则,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形成分层抓落实、责任共承担的工作格局。一是明确责任目标。党委要切实承担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构建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委监督协调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网络。在县、乡两级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明确责任、事事责任到人。每年初,县委就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二是健全责任机制。围绕规范选人用人,不断完善干部人事制度,严格落实《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规定;围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围绕财政资金运行,加强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围绕解决机关干部庸懒散奢问题,严格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及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三是推进责任落实。在落实责任制工作中,党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对所负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及时安排部署、主动掌握情况、亲自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在党内监督上,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廉政公开承诺等制度,严格实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规定,使党内监督工作逐步科学化。在群众监督上,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让广大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和完善预防腐败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行政监察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格纠正和处理,努力保证制度落实不打折扣。

严厉问责,强化责任追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和有职必履、有责必问的要求,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要加大考核力度。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采取平时检查、年末考核相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调整使用、奖惩评定的重要依据,装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要在考核及专项考核中,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提醒,避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二要加大监督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围绕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三大任务,通过行政监察、专项整治,开展监督检查,力求责任落实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三要加大问责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主责,把职责落实到执纪监督上来,对违法违纪行为要敢于监督、敢于纠正、敢于查处、敢于问责,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着力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等重点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执法执纪、管钱管物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典型案件。要在各项工作落实中,对领导不力、工作失职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落实党委责任 聚焦廉政建设 为打造辽源首善之区营造清风正气环境

中共龙山区委书记 胡永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一名区委书记,我认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应该立足本地区实际,深化思想认识,完善制度体系,拿出实际行动,发挥模范作用,确保责任落实。

深化思想认识,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是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以健全的责任网络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方面,必须坚持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相结合。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更加重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此,龙山区委将其纳入全区工作总体规划,通盘谋划,统筹安排,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监督观,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监督,定期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听取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积极支持区纪委履职,认真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举措,保证区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对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另一方面,必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与一班人合力抓相结合。要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就必须清晰地界定各方职责,为此,我们做到了“三个明确”,即:明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的主抓责任,作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带好班子、管好队伍的政治责任;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负有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形成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的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严格要求自己,坚持率先垂范。贯彻好党委主体责任,党委常委班子首先应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一方面,区委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从自身做起,带头树立清廉的形象,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徇私情私利,不乱干预工程招投标和项目建设。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严抓好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另一方面,班子成员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以此为抓手把“一岗双责”落实到位,既抓好自身廉洁自律,又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为此,我们区委常委班子带头,每年向全区作出廉洁从政相关承诺,逐步建立起一套年初承诺、平时践诺、组织评价、建档查诺、违诺追究的领导带头机制,为全区党员干部做出榜样,切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的制度体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必须从多个环节入手,加强对机制的完善。第一个环节是完善源头防范机制,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第二个环节是完善制度约束行为机制,严格操作规程,盯准案件查处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

三、查找原因,强化整改;第三个环节是完善保障促进落实的机制,建立领导协调和工作研判机制,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和“一岗双责”制度,不断推动反腐机制建设;第四个环节是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追究党风廉政案件中的领导责任,以有力地问责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为此,我们在巩固已有的制度的同时,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机制的细化和延伸上下功夫,出台党员干部联系群众“8+3”工作机制,将行业不正之风、侵害群众利益、“三公”经费使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着力盯准干部任用、项目招标、财政资金使用等党员干部易犯错误、易出问题的方面,做到警示教育不间断、责任落实不放松、案件查处不手软,以健全有效的机制消除腐败滋生的温床,真正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

强化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和措施能否发挥作用,督查考核是关键,这就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必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力度,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必须严格进行廉政审核,坚持廉政一票否决,强化结果运用,做到不护短,不手软,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屡屡出现问题的,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该追究的追究。今年,为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制定下发了《龙山区督查督考实施方案》,指定一名纪委副书记作为督查督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指导各个督查组,在督查考核项目建设、房屋征收、招商引资、信访维稳等中心工作时,督促下级党委(党组)将本级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落实主体责任 汇聚西安发展正能量

中共西安区委书记 徐晖

区级党委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负起全面的责任、直接的责任、首要的责任。落实区委主体责任,是凝聚全区力量、推动转型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打造风清气正、人和区盛发展环境的根本途径,是履行政治责任、坚守政治担当的具体表现。

统一领导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区委要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责任,坚持做到党委“不松手”、一把手“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凝聚起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是形成区委负全责的工作格局。区委领导班子作为一个区域的领导核心,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主动承担“既挂帅又出征”责任,把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稳定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坚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形势,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格局。区委书记是领导班子的组织者、运筹者、协调者,既要清正廉洁、带头示范,又要敢抓敢管、直接推动。要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牢记使命、摆正位置,做到党风廉政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监督。坚持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站好自己的“主班岗”。

三是形成“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区委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管好自己、做好表率的同时,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齐心协力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把各项任务细化、量化、具体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传导压力,实现责任全覆盖。

付诸行动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区委必须坚守政治担当,把握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任务,找准切入点,明确突破口,在推进工作中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把好选人用人关。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的要求贯彻落实到选拔任用干部全过程。要坚持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同等条件下重点使用在基层一线、项目前沿、艰苦岗位和复杂环境中的干部。要强化干部管理,建立组织部长提醒、纪委书记约谈等工作机制,实行新提拔领导干部回访考察办法和“双向”约谈等措施,早“把脉”、早打“预防针”。

二是把好群众利益关。作为民生改善的主城区,近年来我区实施的民生工程越来越多,但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也很难,对出现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区委的态度是坚决而鲜明的,就是执纪必严、违纪必纠。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11个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使实招、用铁腕、出重拳,切实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一批影响基层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增强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

三是把好权力运行关。要立足西安区实际,着力推进“五权”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务、政务公开,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在农村实行“3+1”工作模式,在社区实行“1558”工作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突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防止权力滥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树立监督就是保护的思想,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洁身自好,廉洁自律,为其他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四是把好检查考核关。区委要把强化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牵引绳”,通过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要把执行责任制情况列入干部目标管理和考评体系,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做到“真兑现”、“硬挂钩”。区委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明责、知责、守责。

推进“三转”是落实主体责任的保证。新形势下,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和调整,区委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三转”。

一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区委要强化“转”的意识,保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转变工作职能,明确职责定位,把主要精力放在“作风建设、惩处腐败和执纪监督”三项主业上来,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方式。区委要落实“转”的举措,协调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对纪检监察机关退出的有关职能必须及时跟进补位,避免出现任务断层、责任真空。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主业意识,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三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作风。区委要做好“转”的保障,一如既往地为纪检监察工作撑腰壮胆。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既要严格执纪、铁面无私,又要正人先正己、严格自律,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聚焦主责主业 强化执纪监督 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东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汤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职能定位,突出了纪检监察监督责任,这是新时期中央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监督的有效举措,是贯彻落实好中央全会精神、做好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根本要求。各级纪委要严格按照上级纪委部署,着力从聚焦主责主业、转变工作方式、加强队伍建设三个方面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突出抓好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根本,各级纪委要收拢五指,攥紧拳头,把主要精力聚焦到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上来,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一是理顺职责分工。结合中央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要求,从突出主业入手,全面理清职责,对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明确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不再参与,集中主要精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二是整合内设机构。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整合预防力量,将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目前,县纪委机关正在研究机构调整,在保持原有领导职数和干部编制不变的基础上,重新整合委局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室,突出办案力量。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按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逐步实现对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派驻管理,配齐配强乡镇纪检干部,逐步实现专职化。三是突出案件查办。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始终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办理和联合办案机制,密切纪检监察与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办案协作配合,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四是强化执纪监督。集中力量和资源在监督检查上发力,铁面执纪纠“四风”。不断强化党风政风监督,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问题,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狠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

转变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转变工作方式是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关键,各级纪委必须从转变办案方式、教育方式、监督方式等方面着手,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切实解决以往纪检监察机关力量分散、四面出击、监督乏力等问题,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一是转变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和“一案双报告”规定,加强上级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和下级纪委办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快查快结,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实行“一案双查”,在严肃查处当事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查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转变教育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针对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以及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规定,但情节轻微、不够立案调查的问题等,及时教育提醒,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转变监督方式,强化执纪问责。将工作重心向“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转移,拓宽监督领域,加大监督力度,丰富监督形式,让执纪监督更加有力。要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努力从职能部门具体事务中拔出脚来,把监督视角转变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倒查追责;努力从四面出击转向对监督目标实行攥紧拳头重点打击;努力从参与政府和职能部门业务工作过程的监督中解脱出来,把监督的重点投放到监督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情况上来,切实增强执纪监督效果。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保障,各级纪委必须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努力打造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健全机关学习制度,采取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辅导领学和以室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业务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全县纪检干部积极参加中央和省、市纪委开展的专门培训及本委具有办案经验的业务骨干开展的案件检查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纪委书记和新任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二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约束。严格落实省、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纪律要求,修订完善《委局机关工作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为,明确要求,强化内部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强化对办案人员的监督,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查办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必须遵守办案纪律,坚决防止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执纪不严、以案谋私等问题发生,对违反纪律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从严查处,绝不袒护。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庸懒散奢和软弱涣散”问题专项整治,对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状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进行整改纠正,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末考核,促进作风转变。

聚焦主责主业 严肃执纪问责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东辽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郝超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新形势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落实“三转”要求为总的抓手,在转职能中找准定位,在转方式中严格履职,在转作风中锤炼队伍,聚焦主责主业,严肃执纪问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转职能,聚焦主业抓监督。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是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一是减负增力。以往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过多、战线过长,势必造成职能泛化、主业弱化等问题。今年以来,按照中央及省市纪委要求,县纪委已在着手全面清理由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各类协调议事机构,真正把不该管的业务工作移交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二是整合聚力。只有收拢五指,才能攥紧拳头。在保持内设机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总量不变的基础上,适时调整优化县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增加专职办案人员数量,切实做到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三是严惩助力。开十个会不如查一起案子,查十个案子不如处理一个违纪干部。只有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与公检法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大要案查办协助、案件及线索移送的办案机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才能通过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今年1至6月,县纪委初信初访110件,已办结98件。其中转立案57件,现已审结36件,处分党员干部37人。

转方式,突出重点抓监督。创新监督机制、转变方式方法是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手段。一是创新报告制度。创新是永恒的主题。今年以来,县纪委把自身履行监督责任与督促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统筹考虑,完善健全了下级党委“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会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述职述责制度。把各单位班子“四风”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专项整改倒逼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转变教育方式。教育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突出对党委“一把手”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廉政约谈,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谈话提醒17人。三是转变监督方式。坚持“执法的再执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线索排查、案件查处、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等方式,由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向对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问责。今年以来,紧紧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检查30余次,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县20个单位、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从抽查情况看,今年前5个月“三公经费”同比减少51.1%。四是转变执纪方式。坚决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和“一案双报告”规定,强化县纪委对基层纪委、纪检组的领导,变被动惩治为主动预防,从体制上解决压案不报和瞒案不查的问题。基层纪委、纪检组收到的信访件每月汇总后向县纪委报备,掌握的案件线索随时报告。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做到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转作风,健全机制抓监督。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是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支撑。一是提升履职能力。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水平直接决定着监督工作的成效。今年以来,县纪委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突出“三个不放松”。领导带头不放松。委局常委班子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每月确定一个学习主题,交流研讨,推进工作。业务知识学习不放松。实行单周学习制度,各室轮流组织学习,同时邀请审计、财政部门专业人员举办专业知识讲座。学习先进典型不放松。对近年来各行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尤其是纪检监察战线的先进典型,及时组织委局机关干部学习讨论,增强创先争优意识。二是强化自身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一言一行对监督对象都具有示范效应,只有做好表率,监督别人才能有威慑力和公信力。一方面,县纪委强化内部监督,约谈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传递认真履职、严格监督的压力,督促其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开展信访专项巡查,进一步改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开展办案安全大检查,坚决防止违规办案问题发生。另一方面,加强外部监督,在县电台、电视台及政府网站公布和设立纪检监察干部投诉举报电话、信箱,主动接受监督,有效解决了“监督别人的人由谁来监督”的问题。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只有规范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才能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转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县纪委相继制定完善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暂行规定》、《县纪委、监察局办案工作纪律》等10余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把自身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把握职能定位 认真履职尽责

龙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艳凤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对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作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我认为必须牢牢把握中央精神,全面落实 “三转” 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

明确职责任务。一是突出主责主业。紧跟新形势、新工作需要,精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以科学的方式、务实的作风,腾出时间和精力抓好主责、干好主业,做到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要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强化监督举措,集中精力种好自己的田,做好自己的事;二是优化资源配置。依据职能定位,抓紧做好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整合预防力量。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铁的纪律打造自身队伍,防止“灯下黑”。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三是注重宣传教育。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员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四是加大办案力度。积极发挥信访举报平台作用,切实畅通来信、网络和来访举报渠道,积极初核案源线索,确保事事有回音。加强执法执纪部门协作配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腐败、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破坏投资环境、影响社会稳定以及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谋取私利等各类案件。

提升执纪能力。一要善于监督。工作体制的特殊性,决定了纪委必须正确处理协调好各种关系,正确处理好党委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既坚持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又要依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任务安排到哪里,纪委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努力与党委政府决策“合拍”。二要合力监督。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反腐倡廉新形势、新动向,积极主动向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借助上级纪委的有力支持,减少工作阻力,推动监督工作落实。同时,要积极整合各方资源,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三要勇于监督。在发挥监督职能过程中,纪委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始终保持疾恶如仇的凛然正气,始终顶住权力的重压,顶住金钱的诱惑,顶住利益的引诱,始终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纪,绝不姑息纵容。四要有效监督。推进纪检监察与审计机关协作,在纪检、监察、检察等监督力量分工基础上,探索分工协作的监督体制,增强监督合力。注重教育监督,加强教育预防,从思想上提高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考核监督,以定责、亮责、述责、评责、考责、问责为抓手,细化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各部门党委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创新信访监督,构建教育、保护、挽救“三位一体”的信访警示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纠偏。五要公开监督。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和信息公开制度。把党委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安排、“三公”经费及事关民生问题的决策等情况,及时公开,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及配套措施,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完善纪委委员质询工作制度,就党委的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专题质询会,向党委分管常委开展专题质询,请有关分管常委现场解答。

勇担监督职责。一是监督检查党内法规、纪律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党内法规、党的纪律、党的制度的严肃性;二是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发展方略的执行情况,确保党内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是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确保党员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既要干事,又要“干净”,防止权力滥用,防止公权私用,以权谋私,做到勤政廉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四是要监督检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包括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建设情况,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对“四风”的不良表现和行业不正之风进行坚决纠正和查处,增强党性观念,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确保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取信于民;五是监督检查党的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对违犯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森严党的纪律,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焕发强大的生命力;六是监督检查党员权利保障情况,对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促进党内民主发展,确保党章规定的党员各项权利受到尊重和保护,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吸引力。

落实监督责任 为转型发展坚守使命担当

西安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 新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负监督责任。区级纪委要在区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坚守使命敢担当,强化监督严执纪,推进“三转”抓落实,不折不扣地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坚守使命担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落实监督责任,要体现在为保障主体责任的落实负责担当上。要为同级党委当好参谋,做好助手,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促进同级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要为下级党委定好规矩,编紧篱笆,以扎扎实实的约束规范,推进下级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实监督责任,还要体现在对上、下级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负责担当上。要为上级纪委摸清底数,报明情况,以坚强有力的工作成果,促进上级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要为下级纪委传导压力,创造条件,以从严从高的标准,推进下级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年初以来,西安区纪委积极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将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部署纳入区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区级领导、区管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公开承诺,落实了“一岗双责”。将镇、社区和区直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了区纪委书记约谈部门“一把手”和部门“一把手”向区纪委委员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接受评议、下级纪委书记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并报告工作等制度,推进了下级党委纪委“两个责任”的落实。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强化监督执纪。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聚焦中心工作,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要对“四风”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以“零容忍”、“无例外”的决心惩治腐败。要坚持“一案双查”、倒查追究,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

年初以来,西安区纪委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执行《西安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问责办法(试行)》,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在坚持每月开展随机抽查基础上,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突击检查,重点解决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工作时间逛淘宝玩游戏等问题。截至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17次,对12个单位、8名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5人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了“庸懒散奢”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盯紧三公经费超标,违规支出、奢侈浪费等关键问题加强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强化案件查办,完善了“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健全了与司法机关、审计机关案件及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拓宽案源。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滥用权力、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腐败案件,突出解决好涉及低保、廉租房审批,房屋征收,惠民资金发放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上半年,共受理案件线索30件,立案16件,结案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立案和结案数为近几年同期最高。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推进“三转”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保证。落实监督责任,要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责主业,全面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始终保持“监督不力就是失职”的清醒认识,抓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工作。要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思想,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零容忍”的态度解决自身队伍存在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年初以来,西安区纪委在谋划思路、摆布工作、部署任务上都自觉遵循“三转”要求,把“三转”落实和体现到具体工作中。一是转职能。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拟将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精简压缩至9个。调整内设机构,拟将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监察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绩效管理办公室,新设1-2个纪检监察室,确保办案工作人员占编制总数的70%以上。二是转方式。推进监督渠道的多元化,加强监督举报平台建设,引导群众依法有序揭露腐败问题。推进监督过程的常态化,在监督时段上覆盖重要节点、监督对象上盯住重点人员。推进监督手段的有效化,完善约谈、签字背书、定期报告工作等机制。推进监督效果的最大化,坚持教育在先,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三是转作风。出台和完善《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细则》、《区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委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等,提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全年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确定30个重点工作项目,落实包保领导、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在每月工作例会上调度推进落实情况。坚持每周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开设“纪检监察干部论坛”,不断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第五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知识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基本知识

1、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等特点。

2、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4、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5、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6、“老虎”是指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7、“苍蝇”是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必须严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做到“三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出现与中央决定不一致的声音,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9、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五个不允许”指的是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10、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 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11、反腐倡廉是我们必须始终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腐必反、有贪必惩。

12、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必须严格落实,这是一条“高压线”,而且要确保通上“高压电”,谁也不能碰,谁碰就处理谁。

13、王岐山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不是一阵子,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一步步引向深入。

14、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15、山西反腐败斗争具有严峻性、复杂性、尖锐性、特殊性等特点。

16、王儒林指出,我们要正视问题不回避、惩治腐败不手软、反对“四风”不反弹,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努力开创山西弊绝风清的新局面。

17、要充分发挥巡视工作的“尖兵”和“利剑”作用,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 明。

18、王儒林指出,对干部从严考核、从严选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既要解决“乱作为”问题,又要解决“不作为”问题,做到干净干事、为官有为。

19、王儒林指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上来。

20、王儒林指出,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坚决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山西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21、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解决“不愿抓”的问题。

22、算好人心向背的政治账,解决“不敢抓”的问题。

23、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不会抓”的问题。

24、各级纪委要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通过监督责任的落实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25、“蝇贪”成群,其害如“虎”。

26、要充分认识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任务十分艰巨,保持清醒头脑,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救森林,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腐败蔓延势 头。

27、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党纪。

28、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29、纪律是党的生命,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0、纪律和规矩不能成为“橡皮筋”、“稻草人”。

31、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

32、净化政治生态关键在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3、要保持冷静清醒、坚定信心决心,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

34、坚持标本兼治,选对人用好人,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强化“不能”。

35、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确立“三个自信”,强化“不想”。

36、作风建设决不能一阵松、一阵紧,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

37、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38、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

39、“两个责任”是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40、落实“两个责任”要把厘清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作为重点。

41、要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创新载体抓手为突破,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职责。

42、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4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

44、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45、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46、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

47、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48、一把手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 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49、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50、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有严明政治纪律、统筹谋划部署、组织推动落实、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强化权力监督、支持纪委履职、注重示范带动、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责任考核。

51、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主要有牵头抓总、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当好表率。

52、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主要有主动研判、强化指导、加强管理、示范带动。

53、落实“两个责任”,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的责任主要有积极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强化履职监督、严查腐败案件、深化体制改革、主动报告工作、加强自身监督。

54、落实“两个责任”,各级纪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主要有组织领导、加强监督、示范带动。

55、落实“两个责任”,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主要有协助落实、推动工作、强化监督、以身作则。

56、纪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57、纪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58、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是核心,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是关键。

59、抓住并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

60、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辨证统一的整体,不能相互替代,必须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

61、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62、领导班子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调整。

63、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

64、领导班子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 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65、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于追究。

66、“一案三查三究”,是指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发案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67、“三转”是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68、“三转”前提是转思想,转职能是根本,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

69、进一步加快“三转”步伐,要坚持上率下转、上下同转、内外同转,确保“三转”要求下沉到底、落实到位。

70、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71、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72、“两个为主”是指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73、“两个全覆盖”是指在中央一级派驻制度实现全覆盖,巡视监督实现全覆盖。74、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是执纪、监督、问责。简言之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

75、乡镇纪委书记、县直派驻纪检组长一律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

76、“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77、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78、“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制度。

79、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是指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

80、末位表态制是指一把手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中要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态,不得提前作倾向性发言。

81、“三公”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82、中央“八项规定”是中共中央政治局202_年12月11 日召开会议时提出的。

83、“四风”问题是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84、所有人员,不分职级,一律在本单位申报婚丧喜庆事宜。

85、办理婚嫁事宜须提前7日报告。

86、办理丧葬事宜须在事中口头报告,事后5日内报告。87、办理婚丧事宜,宴请对象应限制在亲属、好友中,人数一般不得超过150人;婚礼车队一般不超过8辆;不得办奢华宴席;不得使用高档烟酒。

88、办理婚丧事宜,不准分批次、多地点宴请(包括在小区、家属院中搭棚提前宴请),变相大操大办。

89、非婚丧事宜严禁邀请夫妇双方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

90、单位党组织对所属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情况,在操办者操办后5日内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91、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政治纪律。

92、党纪处分的对象是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93、党纪处分主要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94、政纪处分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机关及参照管理人员。

95、政纪处分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9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97、贪污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98、失职、渎职类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员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依照党政纪处分条规规定应当受到党政纪处分的行为。

99、“两规”是指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一般称“双规”。

100、两指”是指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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