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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食药局工作总结[共5篇]
编辑:平静如水 识别码:36-251155 其他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3-30 06:14: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9年食药局工作总结

食药局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抓学习教育,加强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建设,难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五篇优秀的食药局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食药局工作总结篇一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决策部署要求,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以确保全县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以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着力保安全、促发展、创特色,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进一步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为“人家”幸福工程建设提供可靠的饮食用药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保障安全:做到“五个零”,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零发生,特殊药品零流弊,行政诉讼零案件,行政复议零撤改,干部队伍零违纪。

促进发展:全力服务产业发展,加大对企业指导培训、强化企业质量管理,实施企业新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改造等措施,促进产业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创建特色: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创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力争在餐饮服务上创建出示范特色项目,在提高稽查办案效率上力争有较大突破。

三、重点工作

1、理顺餐饮服务监管体制。加强与县政府的请示汇报,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3月中旬前完成食品综合协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职能转换的交接工作,5月底前完成办公场所、人员补充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确保机构正常履行新职。

2、争取示范县创建项目。加强与省、市局的沟通联系,做好创建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提交相关请示及创建方案。

3、加强药械日常监管。加大对基药配送企业资质、质量保障、配送条件、采购渠道、药品进库验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全覆盖抽检和全过程监管;加大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医疗器械质量考核体系的分类指导及培训帮扶工作,规范涉药单位质量管理行为,确保药械企业及使用单位日常监督覆盖率100%,GSp跟踪检查覆盖率100%;加强特殊药品、高风险器械、计生器具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监管,杜绝特药流弊现象发生;进一步做好药械、保化品广告监测和案件移送工作;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相关领域的药械专项整治工作。

4、夯实保化品监管基础。开展保化品监管调研,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实施保健食品经营者备案制度。组织召开相对人会议,传递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信息,督促经营单位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核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市场规范化程度。

5、抓好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100%建立完善全县餐饮单位基本信息档案;加大餐饮市场准入管理,组织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培训,培训率100%;开展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突出抓好学校周边、旅游景点、重要街道、窗口地带等重点区域小餐饮点规范整治工作,监管覆盖率达到50%以上;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学校食堂和大中型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100%。

6、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抓好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诚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的建设,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和规范药房的创建工作,建立健全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诚信档案,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争取在20xx年通过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验收。

7、加大稽查办案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行刑衔接配合和与邮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刑事案件的移送和利用邮政渠道寄递假劣药品快速查处机制,积极研判和整合各类涉案信息,提高稽查办案的科学性。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和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大力整治不合格大型医疗器械和植入类等高风险医疗器械案件。

8、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按照市局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抓好食品药品快检室标准化建设,加强检验技术人才培养,努力建成高质量的食品药品快检机构,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工作的靶向性和初筛能力。

9、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健全乡镇监测网络,落实不良反应监测目标考核;认真做好药械监测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报告数量和报告质量,突破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例数。

10、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辖区内经营环节基药核注核销率100%;药品批发企业“两码合一、数据实时上传”的覆盖率100%;无菌器械经营企业产品购销情况建档率100%;“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登陆使用率达到月均30人次以上;省局药品安全地理信息系统和其它应用系统的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

11、加强和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2、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继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和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和企业诚信意识,营造社会监管氛围。抓好12331举报投诉电话的处置工作。

13、加大扶持力度。发挥政策、信息和技术优势,落实帮扶企业发展措施,大力扶植医药产业和企业发展。

14、抓好机关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把握监管工作的正确方向,认清食品药品监管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在创新监管体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改进监管工作上理清思路;认真落实县委及市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改进文风会风,规范公文处理和后勤保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完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和年度考核机制,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廉能风险防控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和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为政不廉行为。

15、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抓好社区联创联建、包村扶贫、信息公开、人口与计生、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创建。

食药局工作总结篇二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按照陇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和省市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紧密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创新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审批改革的任务和要求,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全系统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能力水平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确保食品药品依法行政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任务:以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为依法行政工作的标准,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规范行政行为健全和落实执法责任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和行刑衔接制度,提高执法监管能力,促进和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沿着法制化、规范化。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县局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系统食品药品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依法行政重点难点问题,全面落实县局依法行政目标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法规股,徐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法规股案件审理等日常工作,收集掌握各执法办案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任务

为了全面促进全系统食品药品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目标任务要求20xx年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继续健全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是重中之重。一是严格依法规范执法行为。对现有法律、法规从实体到程序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在法律面前决不能打折扣、走捷径、搞变通、执法犯法。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工作机制,主要是明确执法岗位职责、界定领导和执法人员责任、解决执法职责交叉和执法责任不清、不便责任追究的问题。三是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上的漏洞隐患进行排查,重点在案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罚没收缴、涉案财物管理、卷宗管理、行政许可审批办理等方面,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执法问题的发生。

第二,加大宣教力度,增强全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深入开展以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基本法律知识、专业执法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切实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专业执法能力,真正做到依法监管。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促进干部公正清廉的总目标,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局所要按照县局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每次确定一个主题或一部法律,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管理水平;要把强化法治思维、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技能作为法制培训的重点,突出法制机构执法监督人员和一线执法稽查办案人员,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培训。同时,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作用,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科学安全饮食用药和打假治劣维权水平。

第三,加强执法监督,创新执法监督机制,提高预防、纠正执法问题的能力,努力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所有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决定必须由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依法依程序做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确保所有参与执法的人员都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每次执法活动至少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二是落实案件审核制度,推行重大复杂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有效杜绝冤假错案。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切实提升案件办理水平。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公开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四是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限度地压缩执法“弹性”,杜绝“以罚代教、以罚代管”的做法。五是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和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增加执法工作透明度,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做好“12331”、申诉信函等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同时,要建立舆情监控机制,对可能引起新闻部门关注炒作、上级领导重视的执法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控制、早应对,及时解决在本部门内部、消化在初始阶段,不致引发大的社会不良影响。五是要认真组织行政处罚执行、罚没财物管理等经常性专项检查,改变基层日常执法监督无力的状态。

第四,深化审批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到行政审批项目“应进必进”,完善“一站受理、限期许可、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认真落实《甘肃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制度(试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率达到100%。

第五,强化权利救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素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工作,实行案件合议制度。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量罚关,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偏差。将推行说理性执法文书、落实陈述申辩、依法组织听证等作为强化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的主要途径,积极解决影响执法公正的系统性、苗头性问题。把行政复议打造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六,推进“两法”衔接,构建联合打假合力。加强与检察、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提升联合打假效能。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严格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确保涉刑案件100%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管,有效遏制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食药局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六五”普法规划,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个中心,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餐饮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加强行政监管能力,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坚持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高度,强化食品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和打假治劣工作。20xx年度共出动执法人员2600人次、检查1287家次,共办结案件10件。24小时举报投诉热线电话运作情况良好,共受理投诉举报17起均已办结。共办理行政许可503件,药品经营许可122家,餐饮服务许可381件。全年所有审批和服务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和群众零投诉,按时办结率100%,实现了无超时办结件和群众零投诉目标。深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44条,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相应在县政务服务网站和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全县食品药品流通秩序稳定可控,全年无食品药品安全等级事故。

二、主要做法

(一)多措并举,确保依法行政到位

1、健全决策制度。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当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主要责任人的局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实行重大复杂案件统一提交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通过民情恳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多方征求意见,切实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强化决策过程中的合法、合理和科学性论证,杜绝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断和滥用权力的现象。

2、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晰行政审批、稽查办案、日常监管等主要业务流程,实现对业务工作的全程监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对执法责任制和案卷评查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监管人员依法履职情况,半年一次组织行政监察,对工作存在的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每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察,通过通报、整改等系列制度,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共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证资格和验审的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执法为民的理念,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编制了权力规范运行与监督制约程序。按照“程序最简、运行最快、差错最少、服务”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归并职能、充分授权,落实行政审批“一窗口对外、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工作举措,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对照再提速50%的目标,实现了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最短的目标。注重行政执法运行机制的完善和办案程序的规范工作。严格执行市局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和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标准,着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程度。

(二)勤练内功,提升依法行政保障

1、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成立了餐饮消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用品、稽查、法制等专业化监管队伍。充分发挥办案骨干和经验丰富同志在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中的“传帮带”作用,邀请县法制办领导对全局及监管站同志行政执法实务进行培训,加强对新办案人员的引领和培训,确保工作不“断层”、人员能“接力”。完善稽查办案方式方法,实施监管稽查全员办案工作制度,提高监管稽查全体人员的办案能力,实现“科室资源整合、人员队伍稳定、业务素养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目标。

2、加强案卷质量把关。建立健全案件审核流程,实行稽查、办案、审查三分离的承办模式,科室负责人、法制人员以及分管局长严格把好案件审理、审查、审批三道关口,使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三)主动作为,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1、规范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对食品药品监管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一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局政务网站专门开设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公开、党务公开专栏,做到网站界面清晰、专栏醒目、公开及时、内容翔实、格式规范,切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阳光、规范运行。

2、拓宽载体建设。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局政务网站为主的主阵地上,积极拓宽信息传播渠道,积极借助各级新闻媒体力量,及时报道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动态。

3、深化公开质量。在健全组织领导和相关审核制度基础上,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按规定全面公开党务、政务的基础上,加大老百姓关注高的行政权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局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的公示内容力度,确保信息质量。局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在局网站显要位置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均可在相关栏目查询。

(四)营造氛围,强化法制宣传力度

年初,局里专门就法制宣传工作进行部署,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12.1”《药品管理法》修订实施日和“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各种载体,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深化公共药学服务,围绕“实用、普及、满意、服务”的原则。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示范创建和百日整治宣传活动,全县共悬挂横幅标语208条,张贴各类宣传画800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使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达到“促监管、提意识、保健康”的多赢目标。

我局的依法行政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实施纲要》和《公开条例》的高要求、高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认真改正不足之处,积极探索科学监管的新方法、新思路、新举措,切实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食药局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以来,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联系群众最密切、服务群众最直接、群众意见最集中”的工作特点,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为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一、20xx年主要党建工作

(一)讲学习、强素质,努力加强党组织自身的全面建设

局党组班子始终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理解和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作为全局党建的首要内容;把提升自身素质、加强党组织自身的全面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查摆问题,寻找差距,探寻党建工作的方向和措施。经过不懈努力,xx食药监局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核心作用更加明显,统筹能力、指导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局党组的带动下,全局上下普遍形成了“讲学习、强素质”的良好风气,党员队伍、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为充分运用科学理念指导我局的各项工作、更好地统筹当前的全面工作和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全局广大党员的宗旨意识、创新意识、奋斗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当先锋、作表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一线党员的积极作用

基层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而一线党员则是基层党组织的中坚力量。因此,党建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一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们积极引导基层党支部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服务党员群众、提高工作效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问题找思路、想办法,使基层党支部凝心聚力、团结群众的作用更加明显;我们不断教育和督促广大党员履职尽责、改进作风,展现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为广大群众带好头、做榜样。我们还利用大项活动的契机,大力表彰思想作风过硬、工作成绩优异的一线党员,极大地激发了大家的工作热情,使全局呈现出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讲奉献、促和谐,积极探索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方法、新路子

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我们大力开展“创先争优促发展”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探索转变机关职能的方法、路子,加速向服务型机关转变,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我们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和组织协调作用,构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群众面对面、心连心的直通平台,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功能。为了更好地听取群众意见、改进自身工作,我们不断完善群众工作制度,使机关工作重心下移,使各级干部能真正坚守一线开展工作,从而更有效地找出积极探索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方法、新路子。

(四)广宣传、严督导,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成果落到实处

我们利用横幅、标语、公开栏、橱窗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争”活动的浓厚氛围。为进一步提高思想、统一认识,我局还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全体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我该怎么办”大讨论,使党支部工作定位更准、思路更清、信心更足、热情更高,切实增强了活动实效性和针对性。为保证创先争优活动的顺利开展,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形势,周密制定检查、督导制度,针对可能出现的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办法不多、措施不力、责任不明等问题,局党组不断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对创先争优工作进行阶段性的讲评,在讲评中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找到对策,并督促党支部和党员践行公开承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二、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xx年我局的党建工作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当前的党建工作,尤其是在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片面化、脱节化

部分党员同志对创先争优活动的认识不到位、领会不深刻,片面地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当作一项工作任务去完成,单纯为“创争”而“创争”,不能很好地将创先争优活动与自身的业务工作相结合,使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相脱节,不能有效利用“创争”活动的契机去促进自身业务工作和服务质量的进步与提升,造成了创先争优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片面化、脱节化的现象。

(二)部分基层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不高,缺乏主动性

部分党员仅满足于完成业务工作,缺乏党员的光荣感、自豪感和使命感,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不能在更高的层面上领会、理解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对“创争”活动的相关要求不了解、不分析、不钻研,积极性不高,缺乏主动性。

(三)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

部分同志习惯于墨守成规,不能把“创先争优”的良好作风反映到工作中。遇事先求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开展工作时创新意识不强,不敢积极进取,缺乏工作激情,在工作中有“庸、懒、散、软”的现象发生。

三、下一年度党建工作思路

(一)认真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构建“创争”长效运行机制

我们将认真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创先争优的阶段性任务。同时对照党组织职能和每名党员的岗位职责,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使所制定的目标具备较高的可操作性,便于考核和评价,确保创先争优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二)不断完善奖惩机制,引领正确价值取向

我们将继续健全、完善各类奖惩机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领导点评工作,通过对照检查找差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使每名党员都有压力、有动力。通过治理“庸、懒、散、软”等行为,大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散漫、拖沓等问题,杜绝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纪律松散、管理松懈等现象,使全县食药监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修养得到明显提高,思想作风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纪律观念明显增强、执行能力明显提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我们将通过奖惩机制的完善,积极创造、引领正确的价值取向,使全局干部职工凝心聚力、相互促进,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局的党建工作和“创争”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三)加强督查指导,确保组织领导得力

我们将不断完善党组统一领导、支部牵头负责、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加强对我局党建工作的领导。在此基础上,党组将采取多种方式对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创先争优工作领导有方、组织得力,将我局的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沿着正确方向不断推向深入。

食药局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我局机关党支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按照县委机关工委有关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党建工作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党建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党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学习教育,加强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1、坚持学习制度,提高政治素质。

我局党支部坚持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上1次党课,坚持每周一次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全年学习时间达到了40次、80小时,参学率达到了95%以上。按照组织生活制度的要求,抓好督促落实,保证了政治理论学习的效果。

2、注重思想教育,凝聚精神力量。

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大、以及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党性党风教育、群众路线教育、现代科技和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以及道德文化教育等,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努力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加快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3、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

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学习“十八大”报告和新《党章》,充分利用党日活动,政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课学习等集中学习时间,以召开座谈会、组织专题演讲、收听收看广播电视专题片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了学习高潮。省、市、县学习“十八大精神、着力改善‘两个环境’会议召开后,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各级会议精神为指导,引导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立足本职岗位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着力改善“两个环境”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

二、抓组织建设,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

根据《党章》和《发展党员细则》规定,我们始终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以工作一线为重点”的原则,严把入口关。今年以来,我局机关党支部新接收预备党员3名,确定发展对象2名。

三、抓好关键环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的总要求,局党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中央“狠刹四风”的基本要求,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落实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四条禁令”,真正做到自觉自愿,用实际行动加以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价值观、政绩观,将群众的利益诉求放在核心位置,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进而凝聚起推动事业发展的力量。

四、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继续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要充分运用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彻和体现到推进各项工作中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

五、强化党内监督,不断改进作风。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各项工作坚持调查在先。通过调查,使机关党建工作既适应新形势,又不脱离实际。二是强化监督职能,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内生活《准则》、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大力营造良好环境,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方法,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改进作风,倡导廉洁、高效、务实、创新的良好风尚,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县提出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集中进行整顿和改进,党组织积极引导,各方面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赢得了各方面的好评。

六、积极完成党建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多核实,按标准足额收缴,分季度按时全额上缴机关工委。二是征订20xx年度《党的建设》1份,《共产党员》2份,全面完成了机关工委分配的党刊征订任务。三是开展了“七一”纪念庆祝活动。四是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以上是我局一年来的党建工作情况,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查找不足,积极赶超先进,加快以党建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步伐,努力提高我支部的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篇:2018食药局

2018食药局 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南区食药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实施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行政许可;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公布区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三)负责实施药品零售(除零售连锁)行政许可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注册;监督实施产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五)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六)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街道(社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车辆、统计、督查督办、考核、网站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政务热线、投诉、接待、廉政、党群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稽查大队、各街道食药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信息工作。

(二)人事财务科 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人事、财务统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药品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各街道食药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做好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法规科(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承担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制定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组织、指导、监督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工作,监督实施检验规范。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及业务监管制度、流程的拟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相关文件、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及执法办案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做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的规划、建设、指导工作。

(四)食品安全协调科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督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重要决策事项;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各街道(社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与各食品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风险预警。

(五)食品与保健食品监管科

承担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指导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监督实施餐饮服务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参与相关保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科技项目规划与建设。

(六)药械与化妆品监管科

承担药品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医疗机构制剂监管;组织开展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医疗器械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负责药械、化妆品的市场整顿治理;监督实施药品批发、零售经营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开展药械广告检测和药械不良反应检测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事故调查。派出机构

(一)机构设置

按街道行政区划,每个街道设置一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作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规格;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二)主要职责

承担辖区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案件查处,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计划、重大整顿治理等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工作。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实施餐饮服务场所、药械批发零售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南区食药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市南区食药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2个,包括:

1、市南区食药局本级

2、青岛市南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市南区食药局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法规科(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与保健食品监管科、药械与化妆品监管科;10个食药所:八大峡所、云南路所、中山路所、江苏路所、八大关所、湛山所、香港中路所、八大湖所、珠海路所、金门路所;下属一个事业单位:青岛市南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为3851.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51.56 万元,占10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2018年支出预算为 3851.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97.15 万元,占 54.45%;公用支出692.74万元,占17.99%,项目支出 1061.67万元,占27.56 %。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3851.5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3851.56万元,占100 %;其他收入0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 3851.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2097.15万元,占54.45 %;公用支出692.74万元,占 17.99%,项目支出 1061.67万元,占27.56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3851.56 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9.29万元,减少8.31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了298.75万元,人员经费减少50万元,2017年在职人员是125人,2018年在职人员是118人,减少7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1.56 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49.29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了298.75万元,人员经费减少50万元,2017年在职人员是125人,2018年在职人员是118人,减少7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851.56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 349.29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了298.75万元,人员经费减少50万元 ,2017年在职人员是125人,2018年在职人员是118人,减少7人。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66.49 万元,占 9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5.60 万元,占 5.86%;住房保障(类)支出 159.47 万元,占 4.14 %。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款)行政运行(项)3318.49万元,比上年增加478.05万元,增长16.83%,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一般公共服务(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148万元,比上年减少1212.41万元,下降89.12%,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5.60 万元,比上年增加225.6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经济支出分类科目调整。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159.47 万元,比上年增加159.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经济支出分类科目调整。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既无收入也无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2789.89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97.1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92.7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项目经费 1061.67万元,主要包括:食药监管业务费、食药所租赁费、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测费和食药监管平台费。

(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74.99 万元,比2017年减少4.42 万元,下降 5.57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比2017年减少 0 万元,下降 0%,主要用于:单位因公出国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32 万元,比2017年减少4.48 万元,下降10%,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区财政统一减少 ;公务接待费34.68万元,比2017年增加0.06万元,增加 0.2 %,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餐费支出(含加班用餐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多批复0.06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92.74 万元,比2017年增加52.40万元,增加8.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房屋租赁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5.1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95.18 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 645.3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及建筑物共计 0 万元,共有车辆 14 辆,其中,公务用车 3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区食药局及所属预算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 个,涉及财政拨款 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篇:食药局食品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报告

县食安办:

上半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精心指导和全体执法干部的共同努力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与州局签订的责任书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加强市场监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上半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上半年,我们以破解难题年活动为契机,狠抓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组织干部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和基本纲领,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结合作风建设年、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学习国家、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及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学习《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改进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更新学习理念,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监管素质;坚持正面教育、正面引导,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务实的作风感化人、以优异的成绩激励人,教育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时时鼓励党员干部学习上走在前、团结上做模范、工作上求奉献,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始终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截止目前,共组织集体学习17次,学习文件和材料达91篇,人均记学习笔记超过6000字,撰写心得文章4篇。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的综合素质。

二、强化措施夯基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推进

全县共有餐饮服务单位656户、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9户、化妆品专营单位25户。我县餐饮服务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泛、监管难度比较大、人力物力投入多。3月12 日,我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学习了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任务;3月22日,我们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10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县政府副县长程建辉同志与各乡镇乡镇签订了《2011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内容包括组织领导与工作保障、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管理、餐饮服务许可工作、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餐饮服务重点环节整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加强药品重点环节监管、药品违法广告与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报送等13个考核大项、16条任务指标。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关呼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会上,还分别表彰了2010年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和药品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县四大家分管领导,各乡(镇)乡镇长,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乡镇卫生院院长,县直医疗机构、驻永厂矿医院、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部分 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干部职工约45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柳玉珍主持,县政府副县长程建辉作了重要讲话。会后,根据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会议精神,我们下发了《关于印发2011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广大干部和监管相对人进一步明确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向全县人民作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通过会议和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全面安排部署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4月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县保健食品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4月15日,县政府印发了《**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我局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在全县掀起了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高潮;4月22日,在电力宾馆九楼会议室,举办了全县餐饮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班,参会人员200人,5月12日,向各餐饮服务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13日,在我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就食用添加剂签订了承诺书;6月14日,印发了《关于聘任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的通知》;6月15日,拟在全县聘任食品社会监督员38名,同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近6个月的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 3 化妆品经营单位集中整治活动,主要从许可准入、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471家,监督检查户次达471户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48人次、执法车辆96台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2份,下达监督意见书15份,办理和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24家,办理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208个,持证率为99%。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我们与县教育局联合行动,印发了《关于开展春季学期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了为期10天的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幼儿园)25所,食堂34家,学校周边饮食摊点34家,销毁不合格食品添加剂16公斤,对卫生较差的4家学校食堂提出了限期整改。34家食堂中,1家过期,3家新开正在申请办理中,持证率88.24%;从业人员89名,持有效健康证明88人,持证率98.88%;25家食堂的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合格率100%;27家食堂的食品原料进货台帐登记较为规范,并且索取了相关票据;19家食堂有消毒柜,绝大多数学校的餐具由学生自带;与县工商局联合行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学校周边小餐馆小卖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学校周边小餐馆小卖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学校(幼儿园)学校周边小餐馆61家,对卫生较差的4家小餐馆提出了限期整改。

三、监管触角向基层延伸,农村监管网络不断完善 按照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我们于4月20日,在我局5楼会议室举办了全县乡镇食品 药品监管办公室主任座谈会,17个乡镇的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主任就本辖区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的措施和办法进行了交流;调整充实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和协管员,全县共有监督员17人、协管员149人,农村食品监督网得到进一步完善,实现了农村食品安全有人抓、有人管,为保障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奠定了人力基础;根据我县农村自办宴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推行农村自办宴席备案制,制作下发了《**县自办宴席申报表》和《流动厨师备案表》,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登记备案制度。目前,共登记民间厨师130人,对148个家庭自办宴席进行了备案管理登记,并发放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常识”等材料5000份,进行相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备案登记工作稳步推进。

四、强化食品知识宣传,社会监管氛围有了新的好转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的有利时机,先后8次组织宣传人员采用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实物样品、悬挂条幅、编写简报信息、制作展板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知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3000余人次,有效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的依法经营意识;积极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向各类媒体报送食品监管工作动态,今年共向各类媒体报送工作动态43篇,其中被人民网甘肃频道采用3篇、省局网讯采用7篇、州局网站采用5篇、黄河三峡网采用21篇、**电视台(广 5 播电台)各播放7篇,编发食品药品监管信息18期;在黄河三峡网上开通“**食品药品监管网页”,栏目有职能介绍、机构设置、法律法规、最新文件、工作动态、假劣药品、办事程序、信息发布等。

五、完善制度抓规范,干部作风有了新转变

结合“作风建设年” 和“破解难题年”活动,我们始终坚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五型机关,制作学习园地和政务公开栏、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执法和办事流程等大型展板7块,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环节、流程、期限等进一步规范化;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

总之,上半年以来,我们虽然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搞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干部职工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干部的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隐患,监管的办法不多、措施不硬;办公经费紧张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协调,理清思路,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动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第四篇:食药局工作汇报

食药局工作汇报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给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勤勉履职,积极作为,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目标,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全力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各项任务,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稳中向好,监管工作继续保持安全监管零事故、行政执法零诉讼(复议)、工作人员零违规的“三零”佳绩。食品药品监管综合、药械监测、目标管理、干部作风建设、依法行政等10项工作被评为州、县先进单位。

(一)点面结合,食品药品监管深入推进

一是强化措施,面上日常监管有序开展。全面超比例完成监督检查的100%覆盖面指标。检查餐饮服务单位785家次,药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665家次;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对市场秩序的规范作用。对发现问题采取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取缔无证经营、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向县人民法院移送案件等监管手段及时给予引导规范;深入推进市场行为规范化管理。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暨示范创建工作。对全县300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对“布啦哆哆西餐厅”等17家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学校和幼儿园)授予县级文明餐饮示范单位,倡导、引领文明餐饮、安全消费新风尚;同时开展预防性监督,对新、改、扩建的州二民中、溪州中学等53所单位新建、改建食堂提出了指导性建议,12月19日,州食药监局目标管理工作检查组一行到县灵溪中学食堂现场参观后,一致认为该校食堂功能、布局、流程科学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到位,决定把该校食堂向省局上报申请“2015省级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建立健全广告监测体系,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力度,定期监测生活频道、经济频道、公众论坛等,每月上报州局广告监测情况。积极探索互联网药品服务及网上药品交易的监督,配合州局建立广告企业诚信体系。依法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移交“南烛花牌本草润黑露”等违法违规广告3件,并对违法广告产品的经营进行重点监管;组织开展重大活动监管。加强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先后为老司城遗址申遗、全州经济工作会、“高考、学考”、“春节”、“五·一”、中秋等重大活动及时节组织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服务,顺利完成保障任务;配合州局开展餐饮风险排查行动,集中排查监管单位796家,下达责令整改452家次,发现可疑案源118处。特别是

6月29日,通过州局风险排查组将排查情况反馈后,灵溪中学食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引起了分管副县长的高度重视,并安排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于7月1日召开现场专题办公会,8月29日,灵溪镇中学搭建的单层板房通过验收并已投入使用。

二是重点监管,点上专项整治有力推进。一年来,根据省、州、县统一部署,结合群教活动的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开展的有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小餐饮整治、肉制品和食用油、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等12项专项整治;药械安全监管开展的有中药材中药饮片、两非药品、定制式义齿、药品挂靠过票、广告和互联网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五整治等11项专项整治。特别是4月至9月由我局牵头开展的“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县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和公安局等12个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围绕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了学校及周边环境食品安全、大桶水和蔬菜农残监测、生猪肉品、肉及肉制品安全、药械、保化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检查学校食堂、宾馆、校园及周边餐饮摊店、食品店386家、大桶水生产厂家9家、集中聚餐单位、餐饮连锁店、小型餐馆、夜市摊点215家、乡镇屠宰场6个、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企业、医院、乡镇卫生院、卫生室、诊所83家。下架麻辣食品230箱,暂扣“三无”食品1084包,没收过期食品86包,暂扣停用农残超标蔬菜

150公斤,无害化处理病死猪7头,没收白板猪肉140公斤,查获过期药品10种次22盒;责令停业整顿饮食摊点19家,取缔电影院和芙蓉花园地下室两处非法宣传销售药械的经营场所以及无照经营户5家;监测食品涉药电视广告5期,移送涉嫌违法药品广告1起,查处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广告1起。6月26日,我局代表县迎接州专项整治办的检查,整治工作得到了检查组一行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8月1日,州专项整治办派州电视台对我局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红黑名单”监管、一户一档的整理工作进行了长达4分钟的采访报道。

三是抽样监测,技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加大监督抽样检验力度。完成了食品、餐饮具、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工作,并把相关样品专人专车送至州药品检验所,完成了州局下达的抽样任务。抽取56家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餐饮具、饮用水样品137个;完成阿司匹林肠溶片、四磨汤口服液、头孢克洛平悬浮剂等药品抽样6批次;保健食品抽样6盒;化妆品抽样6盒;强化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州食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45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27份,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报告136份。全年未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现象,上报率达100%,为药械产品市场跟踪再评价提供了准确有效的基础数据支撑。

四是稽查打假,案件查处突显威力。保持稽查打假高压态势,实行左右联合,上下联动,切实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稽查打假。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27起,结案123起,其中餐饮食品案件82起、药品、医疗器械案件45起,收缴罚没38.24万元;培训51.66万元,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向县人民法院移送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起,实现了全县饮食用药安全“零事故”目标。

二、规范管理,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夯实安全监管基础。我局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档案整理完善工作上积极探索新模式,建立完善行政处罚、餐饮培训、餐饮监管、药械企业监管、医疗机构监管、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档案共1478盒,在完善纸质档案规范整档的同时,把食品药品监管单位案卷档案、现场检查图片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档案等资料都建立了相应的电子档案。10月28日,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推进会在召开,全体与会人员参观了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会后,州局把我县食品药品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典型向省局推介。

二是严格办证程序,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我局在餐饮服务单位的新办及许可证的延续、变更、补发工作中,严把餐饮服务单位准入关。严格资料审查。对照国家有关餐饮服务许可的各项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严格审查。严格现场核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的要求,对申请人的餐饮服务生产、经营场所认真核查。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今年,共接受餐饮服务单位日常咨询900余次,申报312家、接受申请材料237家,现场核查289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20份,长期证168家、临时证12家、延续、变更40家。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7家,同意筹建药品零售企业1家,全年已完成录入网上办事资料192件。

三是干部管理精细化,不断优化管理体制。推行内务管理精细化,做到工作“日清”、“月结”、“年考”。结合群教活动,出台了《内部管理制度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服务群众、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行为。推行公务行为规范化,做到职权到岗、责任到人。每天干部去向向外公示,每周工作实行挂牌管理,每月召开例会,对各自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四是规范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评,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等法制监督工作。强化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服务,受理涵盖用药安全、网购药品、开办药店、健康体检等多个方面群众上门咨询60余人次,受理投诉举报7起,办结7起,均按程序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落实,处理答复率、满意率100%。

10月22日,州法制办对全州8县市食药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评比验收,县局排名第一。

五是广泛宣传,树立部门良好形象。强化舆论宣传,发表信息、调研文章86篇;开展“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悬挂横幅标语15条、制作宣传展板25块、发放餐饮药品宣传资料3500余份、展示假劣药品30余种次,义务咨询3200余人次;在电视台先后滚动播出《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县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开承诺》等内容28期次;对17家县级文明餐饮示范店进行了公示,对5家无证经营、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幼儿园在电视台予以曝光;举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餐饮服务、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健食品、化妆品、药械经营等从业人员培训班45期,培训人员1260人,办理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证1347个。我局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为州唯一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平台建设和全省药品监管信息网络电子全覆盖试点县,我局代表州接受了《中国医药报》食品药品“走基层”记者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题采访报道。

三、提升能力,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突出作风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机构改革期间干部职工执法监管、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我局干部队伍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活动,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严禁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所有干部职工对外来办事群众必须做“一声问候、一声请坐、一杯温水”,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局无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发生。

二是突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了常态化的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五为集中学习日,把学习纳入了每月的例会中,从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两方面加强学习,聘请师和县司法局法制专家王焕达常年不定期的为干部职工上课,同时开展单位业务股室之间相互学习借鉴活动,对所有的餐饮、药械监管单位建立档案。通过学习,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在全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组织的执法业务知识竞赛中,在全州8县市151名参考人员中,我局荣获了集体第一名,个人单项前第一、二、三名。

今年是群众路线教育年,也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深化改革年,借此机会,讲几点困难和请求:

一是我局承担着全县1450家的餐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能,目前州、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暂未启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以分段管理为主,我局主要负责餐饮环节,统一权威机构暂未组建,对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无任何经费保障、无正式委托书,加上各乡镇监管员无执法证和执法资格,食品药品城乡一体化工作开展面临很大困难。二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人员少,而且多是身兼数职,加之监管对象点多、面广,执法车辆只有1台,现有执法力量、装备、手段与职能职责极不相配,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工作困难十分突出。三是法制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个别监管对象的守法意识不强,千方百计逃避检查,也给执法带来一定难度。

面对困难,我这里有一个请求,请求县委县政府在食品药品改革工作中,能否在解决人事编制、整合检验检测资源、乡镇监管所力量和加大监管投入等方面给予关心与倾斜,通过这一轮改革,突破长期以来制约食品药品监管的体制机制“瓶颈”,为今后的发展打牢基础。

2015年,我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食品药品改革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敢于担当,迎难而上,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全体干部职工将继续锐意进取、坚持优质服务、强化科学监管,着力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竭力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展新跨越。

一是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抓好食品药品监管体质改革。我局将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抓好监管体质改革,尽力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一手抓日常监管,一手抓队伍稳定,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改革过渡阶段食品安全监管不弱化、不断档,各项工作运转顺畅,实现与新建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平稳过渡。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办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培训,强化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做到执法有据、行为规范,权力受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必追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等经营行为,同时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三是突出专项整治重点,加大示范创建力度。抓好各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景区等重点范围的食品安全监管,抓实城内及景区餐饮店的示范创建以及量化分级工作,结合城乡同建同治工作,抓好示范街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争全县乡镇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对全县村级卫生室的日常监管率达到100%。

四抓实抓好宣传培训,继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全体干部职工一如既往地保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作风,加大对监管相对人的培训力度;利用电视台、媒体、报纸等宣传平台,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以及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把握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动向,建立联合长效打假机制,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实现流通经营秩序的规范化;加快对现代化科技成果的运用,基本实现监管手段和方式方法的现代化,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第五篇:食药局年鉴2012

《乌苏年鉴2012》

——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领导名录

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松,女。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毕道刚。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明学。

(二)概况

2011年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领导干部3人,一般干部6人,(党员干部7名,占干部职工总数的78%),均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药学专业人员2人、法律专业人员3人、涉外经济和经济管理专业人员5人。局设党组、党支部各1个,设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3个科室。

2011年,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塔城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市委三届七次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科学监管水平,积极履行食品安全协调职责,确保全市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在全地区推行实行药械流通监控网络监控,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开展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11年,被评为塔城地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综合考评第一名和“创新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受到地区行署的表彰奖励。同时,被评为乌苏市2011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三)大事记

1、2011年1月19日至28日,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药品流通市场安全检查。此次检查重点对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证票是否审核留存,药品陈列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驻店药师是否在岗、销售药品是否开具销售凭证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2、2011年5月16日,我局对市区内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零售药店进行夏季药品安全大检查,并对部分需低温存放、在超过规定温度易发生质量变化等药品进行抽验。通过此次检查,市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在药品的储存、养护和摆放方面都得到进一步加强。3、2011年8月4日,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与卫生监督所联合执法,查处了一处无证经营藏药、蒙药的窝点,现场查获了宣传治疗各类跌打损伤疾病的自制药丸、药粉共3箱,货值2.5万余元。

4、2011年12月23日,我局召开2011年乌苏市药品经营企业安全信用管理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全市97家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乌苏市2011年以来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对5家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先进单位通报表彰并授予奖牌,全面部署了2012年药品安全 信用管理工作。

(四)工作业绩

开拓进取 务实创新 狠抓落实 努力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事业跨越发展 2011年,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科学监管水平,积极履行食品安全协调职责,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实行药械流通监控网络监控,积极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切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年初,乌苏市政府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大会,全面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并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签定了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保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之初,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情况,及时为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齐了领导班子。按照上级下达的部门编制数,及时调入干部充实监管队伍,保证了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运行。2011年,市财政通过直接支付、罚没款返还和购臵执法车辆等形式,为食品药品监管局拨付经费21万元,确保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为切实解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房,市 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在新城区为食品药品监管局安排500平米办公用房。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各族群众饮食安全 2011年,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强化日常监管,食品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人民饮食安全明显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结合乌苏市实际,及时调整了乌苏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各乡场镇均设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成立了食品安全小组,聘用了协管员和信息员,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完善了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组织召开10次食品安全协调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新疆乌苏啤酒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18份文件,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加大食品市场整治力度。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了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检查,重点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粮、肉、蔬菜、儿童食品、营养品、液态奶等食品进行了检查,排除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隐患。全年共开展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及地沟油市场等6次专项检查。

四是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由于食品监管体系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等原因,全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整体处于空白状态。为保障乌苏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今年5月,乌苏市将保健食品、化妆品前臵许可和市场监管工作划归市药监局负责。

三、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市场监管,全面维护药械市场秩序 今年,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为目标,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执法车辆146车次,检查涉药单位1256家次,查处案件45起,结案45起,累计罚没款14.58万元,共抽验药品53批,其中:中药饮片(中药材)27批,中成药16批,制剂10批,不合格17批次。

一是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检查,维护药械市场秩序。为加强对药械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药械质量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从而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成效。重点开展了“元旦”、“ 春节”等节假日期间药械质量专项检查,“小儿暖脐膏”、“益肾糖灵胶囊”等假劣药品清查行动以及GSP认证跟踪专项检查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等活动,有效打击了药械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乌苏市药械市场秩序,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

二是严格落实快速索票索证制度。将快速索票索证工作纳入到日常监管和认证换证检查工作中,做到常抓不懈。2011年底,乌苏市零售药店全部实现了购进票据检索微机化、装订规范化、证照分类归档科学化,全部实现了1分钟快速检索票据,形成了索票索证监管长效机制。

三是深入开展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全地区率先 启动了稽查办案系统、办公OA系统、药械流通监控系统三大平台,基本实现了稽查办案透明化、办公自动化、药械流通监控实时化。在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安装了医药信息化管理软件,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药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将医药信息化管理软件与药械流通监控系统进行了无缝对接,实现了全市药品进销存情况网上24小时实时监控,真正实现了科学有效监管。

四是深入开展“温控区”和标签标识更换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小区温控法,采取在柜台、货架安装自动温控系统,将区域内的温度调整到20摄氏度以下进行管理,保证了储存期间药品质量。对全市药品柜台货架分类标识进行了更换和统一,解决了以往药品陈列分类不统一、标识残缺不全的问题,提高了药品行业整体形象。

五是完善丰富药监网站栏目和功能。今年,市食品药品管理局政务网站进行了改版,新增了“投诉举报、办事咨询、意见建议”专栏,集成了药械流通实时监控、不良反应上报、药店诚信信息、假劣药品信息、外埠药械销售人员信息查询等平台入口,在网上受理、回复投诉举报、办事咨询和意见建议,实现了与老百姓、企业网上双向交流。目前,网站浏览量总计达12万人次,已经成为乌苏市老百姓了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窗口,成为监管干部开展业务工作的平台,成为涉药单位接收文件和上报数据的主要途径,成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进行链接的唯一县级局网站。

六是成功举办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乌苏市成功举办了塔城地区首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取得圆满成功,并获得地区及兄弟县市 的一致好评。

七是强化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广播电视、工商、卫生等部门签订了《加强广播电视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协议书》。要求广播电视媒体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必须做到“四个不准”,安排专人对电视、广播等媒体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法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违法药品责令下架。目前,乌苏市查处药品违法广告1起,查处违法广告药品1起,案值 0.4万元,罚没款0.8万元。

八是全面完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11年,是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考核验收之年。乌苏市按照《评估标准》健全了各类档案资料和制度,与辖区所有涉药单位签订了《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药品安全服务承诺书》,累计发布专项整治信息64篇。2011年8月,在地区的检查考核中,乌苏市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成绩名列地区第一。

四、高位推动,完善工作制度,积极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自2011年6月被自治区确定为创建示范县市以来,根据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标准,乌苏市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率的开展了示范县创建工作。

一是高位推动创建工作。召开示范县创建工作专项会议,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药监、卫生、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乌苏市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协查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合打假机制等制度,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村队、示范社 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市药品安全工作步入一个新台阶。

二是深入开展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药品监管和供应保障体系。积极开展药品主渠道供应管理与监控工作,从源头上解决药品质量问题,加强对辖区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性的登记审查,将疆内规模最大及本地企业作为乌苏市药品供应的主渠道,从而提升了质量,降低了价格。目前乌苏市19个乡(场)镇已建立了药品供应网络,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覆盖率达100%。同时,结合乌苏市实际,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对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举办农村药品监督网信息员培训班,对药械购进、贮藏、验收、使用的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培训,充分发挥监督网的能动作用。认真开展“两网”宣传工作,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

三是深入开展药房药库规范化建设工作。编制了《乌苏市规范化药房药库检查验收标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目前,所有乡镇卫生院及80%的村卫生室新建了药房药库,更新了货架柜台和标识标牌,配备了冷藏柜,95%的医疗机构达到了规范药房药库标准。

四是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积极帮助和促进乌苏药业协会发展,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协会交流、举办论坛等多种形式,积极鼓励乌苏市药业协会不断发展壮大,提升协会影响力,为乌苏市医药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五是大力开展创建宣传活动。依托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知识,提高群众对示范 县创建工作的认知度,为全面实施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开展以来,乌苏市已开展宣传活动2次,发放资料3000余份(册),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

五、注重宣传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切实增强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抓住各种时机,广泛开展了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的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接受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组织130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了协管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广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针对农牧区群众分散居住的特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辐射面广的特点,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播放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

三是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共出动宣传人员60人次,宣传车辆10台次,共计发放宣传册(单)500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500余人次,展出宣传板报4块,悬挂宣传横幅60条。通过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乌苏市各族群众的安全饮食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逐步在全社会形成了食 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我们已经踏上“十二五”的新征程,新时期新阶段,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步入科学发展新阶段而努力奋斗!10

2019年食药局工作总结[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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