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行动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和社会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科学规划,精心组织,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改造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的原则: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加大推进力度,要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调动农户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整合资源并捆绑使用各项扶持“三农”的资金和优惠政策,有机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
3、坚持政策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规范操作规程,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实施标准公开示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全过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解决我镇困难村民群众的危房安全问题。确保改造的住房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满足农村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镇共有贫困户143户,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及上级相关评估验收要
求,2019年5月我镇聘请第三方鉴定公司(山东中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辖区内所有贫困户住宅进行统一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对143户贫困户房屋进行修缮,2019年8月完成全部修缮工作,共计投资约300万元。
(一)改造范围
1、距离中心村较远,发展条件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
2、人口规模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
(二)改造方式
拟改造危房鉴定属D级的危房要拆除重建,属C级的危房要修缮加固。属D级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确有困难并且有代建意愿的,镇政府统筹协调,帮助农户安排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施工。属C级危房需要修缮加固的农户确有困难并且有代建意愿的,镇政府也安排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进行施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四类”群体人员进行改造。
(三)改造内容与建设标准
尽可能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和适用技术,开发符合农村实际的节能房设计与工法,优化采暖方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引导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学习节能技术和建造管理,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同时改进传统建造方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确保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三、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农村低保证明或残疾人特困证明、现有住房情况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将证明材料报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镇党委、政府审查。镇党委、政府接到各村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工作人员入户核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上报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接到上报材料后,对危改户进行核定,审批结果及时反馈各镇并公示。
四、项目管理
1、质量管理。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并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对随意降低质量标准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信息管理。组织编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形式文件,定期报送。按规定落实“周报、月报、年报”制度。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确定补助对象
由镇党委、政府组织对危房农户基本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改造农户总户数、人口、位置、家庭收入来源等并登记造册,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
(二)项目实施阶段
上报上级规划建设领导部门审批备案,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三)验收总结阶段
改造完成后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对修缮、新建房屋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房屋进行拍照存档。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对于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要认真总结,为今后的推进工作项目积累经验。
六、保障措施
1、试点示范,稳步推进。精心选择改造户,科学确定农房的位置,规模标准和建设时序,树立镇、村新形象。
2、动员各方,帮扶共建。实行“切块包抓、部门包建”责任制,明确包建部门、责任领导、完成时限。
3、制定相应优惠政策。一是优先解决改造村户的基本生活保证;二是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
4、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定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建立改造工作进度月通报、年终考核制度,夯实责任。